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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血字的研究(5)

“天哪,确实是那样,先生!”他说,“可是您怎么会知道的?天晓得!是这样的,当我走到门口的时候,我突然觉得太孤单、太冷清了,我想最好还是找个人和我一起进去。我倒不怕人世上的什么东西,我当时忽然想到,也许就是那个得了伤寒病死的人,也许正是他在检查那个要了他的性命的阴沟呢。这样一想,吓得我转身就走,重新回到大门口,并去看看是不是望得见摩契的提灯。可是我连他的影子也没瞧见,更别提能见到别的人了。”

“街上一个人也没有吗?”

“一个人也没有,先生,连条狗都没有。于是我只好鼓起勇气又走了回去,并把门推开。里面静悄悄的,于是我就走进了那间有灯光的屋子里去。只见壁炉台上点着一支蜡烛,那是一支红蜡烛,烛光摇摆不定,烛光下只见--”

“好了,你所看见的情况我都知道了。你在屋中走了几圈,并且在死尸旁边跪了下来,接着又走过去推推厨房的门,后来--”

约翰·栾斯听到这里,突然跳了起来,他的脸上充满了惊恐,眼中露出怀疑的神色。他大声说道:“难道当时你躲在什么地方,把当时的情景看得如此一清二楚?我想,这些事都是你不应该知道的。”

福尔摩斯笑了起来,他拿出他的名片,隔着桌子丢给了这位警察看。“可别把我当做凶手逮捕起来,”他说,“我只是一条猎犬而不是狼。这一点葛莱森和雷斯垂德先生可以证明。那么,请接着讲下去。之后你又做了些什么呢?”

栾斯重新坐了下来,但是脸上狐疑的神情还没消除,“我走到大门口,吹起警笛,摩契和另外两个警察马上应声而来。”

“当时街上什么人都没有吗?”福尔摩斯又问。

“是呀,凡是正经点的人都回家了。”栾斯肯定地回答道。

“这是什么意思?”福尔摩斯追问道。

警察笑了笑,接着说:“我这辈子见过的醉汉可多了,可是从来没有见过像那个家伙那样烂醉如泥的。我出来的时候,他正站在门口,身子靠在栏杆上,正放开嗓门大声唱着考棱班唱的那段小调或是这一类的歌。他站都站不稳了,真没办法。”

“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福尔摩斯问道。

福尔摩斯这样一打岔,约翰·栾斯好像有些不高兴。他说:“他倒是一个少见的醉鬼。如果我们当时不那么忙的话,肯定要把他送到警察局去呢。”

“他的脸,他的衣服,你注意到没有?”福尔摩斯忍不住又插嘴问道。

“我想当时我确实注意到了,因为我和摩契还去搀扶过他。他是一个高个子,红脸,下边一圈长着--”

“这就够了。”福尔摩斯大声打断道,“后来他又怎么样了?”

“我们当时太忙啦,哪有工夫去管他?”他说。

接着这位警察又颇为不满地说:“我敢打赌,他准认得回家的路。”

“他穿的是什么样的衣服?”福尔摩斯继续问道。

“一件棕色外衣。”警察肯定地说。

“手里有没有拿着马鞭?”福尔摩斯寻根究底起来。

“马鞭子?没有。”警察想了一下回答道。

“他一定把它丢下了,”我的伙伴嘟囔着说,“后来你看见或者听见有马车过去吗?”

“没有。”警察说。

“这半镑金币给你,”我的同伴说着站起了身子,他戴上帽子,“栾斯,我恐怕你在警队里永远不会高升了。你的那个脑袋不光是个装饰,也该有点用处才行。昨晚你本来可以捞个警长什么干的。昨晚你遇见的那个人,就是这件神秘案子的线索,现在我们就去找他。这会儿再争论什么也没有用处了。我告诉你,事实就是这样。走吧,医生。”

说着我们就一起出来寻找我们的马车,留下那个警察还站在那里半信半疑,但是他显然觉得不安了。

我们坐着车子回家的时候,福尔摩斯感叹地说:“这个大傻瓜!想想看,碰上这么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他却让它白白过去了。”

“我还糊涂哩。当然,这个警察所形容的那个人和你想象中的那个人的情况正好一样,但是他干吗要再回来呢?这不像罪犯应有的行为吧。”

“戒指,先生,戒指,他回来就是为了这个东西。我们要是没有别的方法可以捉住他,就可以拿这个戒指当做钓饵,让他上钩。我一定会捉住他的,医生--我敢和你下二比一的赌注打这个赌,我一定可以逮住他的。这一切我倒还要感谢你呢。要不是你,我还不会去呢,那么我就要失掉这个从来没遇到过的研究机会了。咱们把它叫做‘血字的研究’吧?咱们不妨使用一些美丽的辞藻。在平淡无奇的生活纠葛里,谋杀案就像一条红线,贯穿其中。咱们的责任就是要去找到它,把它从生活中清理出来,彻底地加以暴露。好了,咱们先去吃饭,然后再去听诺尔曼·聂鲁达的音乐演奏。她的指法和弓法简直妙极了。她演奏肖邦的那段什么小曲真是妙极了:特拉--拉--拉--利拉--利拉--莱。”

这位非官方侦探靠在马车上像只云雀似的唱个不停起来,而我在默默沉思着,看来人类的头脑真是无所不能啊。

五 广告引来了不速之客

上午忙碌了一阵,我的身体实在有点吃不消,因此到了下午我就感到疲倦至极了。福尔摩斯去听音乐会后,我躺在沙发上,想睡上两个小时,可是却怎么都睡不着。之前发生的种种情况让我的心情非常激动,我的脑子里充满了许许多多稀奇古怪的想法和猜测。只要我合上眼睛,那个被害者歪扭得像猴子脸似的面貌就呈现在我眼前。它给我的印象是十分丑恶。对于把一个这样长相的人从世上除掉的那个凶手,我除了对他充满感激之情外,很难再有其他的感觉。如果相貌真的可以代表一个人的罪恶的话,那一定就是像这位克利夫兰城的伊瑙克·锥伯的尊容了。即便如此,我认为还是应当公平处理问题。在法律上,被害人的罪行并不能抵消凶手的罪。

我的伙伴推测说这个人是中毒而死的,我越想越觉得这个推测很不寻常。我记得福尔摩斯专门闻过死者的嘴唇,我确信他一定是已经发现了某种事物,所以才会有这样的想法。况且,尸体上既没有伤痕,又没有被勒过的痕迹,如果说不是中毒而死,那么又是什么原因致死的呢?但是,又如何解释地板上大摊的血迹呢?而屋里既没有发现扭打过的痕迹,也找不到死者用来击伤对方的凶器。这一类问题如果得不到解答,我觉得不管是福尔摩斯还是我自己,想要安睡可不是件容易的事。福尔摩斯的那种镇静而又充满自信的神态,让我深信他对于整个案件早有见解。虽然他的想法究竟是怎样的,我一时还不能猜出来。

福尔摩斯回来得很晚。我坚信,他绝不可能为了听音乐会而回来这么晚。他回来的时候,晚饭早已经在桌上了。

“今天的音乐真是太好了。”福尔摩斯说着坐了下来,“你记得达尔文对于音乐的见解吗?他认为,远在人类有说话的能力以前,就有了创造音乐和欣赏音乐的能力了。也许这就是为什么我们无来由地容易受到音乐感染的缘故。在咱们心灵的深处,也许对于世界混沌时期的场景,还遗留着一些模糊不清的记忆。”

我说:“这种见解似乎过于广泛了。”

福尔摩斯说:“一个人如果要想描述大自然,那么他的想象力能涉及的领域就必须像大自然一样广阔……怎么了?我感觉你今天跟平时不大一样呀。布瑞克斯顿路的案子把你弄得心神不宁了吧?”

我说:“说老实话,这个案子确实让我心神不宁。经过阿富汗那段经历后,我本应该锻炼得坚强些的。在迈旺德战役中,我曾亲眼见到自己的伙伴们血肉横飞,但当时我并没有感到害怕。”

“这一点我能够理解。这件案子确实存在一些神秘莫测的地方,容易引起想象。如果没有想象,恐惧也就不存在了。你看过晚报了吗?”

“没有。”

“晚报相当详细地叙述了这个案子,但是却没有提到抬起尸体时,有一枚女人的结婚戒指掉在了地板上。不过没有提到这一点倒是更好。”

“为什么?”

“你看看这则广告,”福尔摩斯说,“今天上午,在发现这个案子后,我就立刻在各家报纸上登了一则广告。”

说着,他把报纸递给我,我看了一眼他所指的地方。这是《失物招领栏》的头一则广告,广告上写着:“今早在布瑞克斯顿路、白鹿酒馆和荷兰树林之间捡得结婚金戒指一枚。失主请于今晚八时至九时到贝克街221号B华生医生处洽领。”

“请你不要见怪,”福尔摩斯说,“我在广告上用了你的名字。如果我用自己的名字,那些笨蛋侦探中的某些人也许就会识破,就会插手了。”

“这倒没有什么,”我回答说,“不过,假如有人前来领取的话,我可没有戒指呀。”

“哦,有的,”他说着就交给我一枚戒指,“这一个勉强能对付过去,几乎和原来的一模一样。”

“那么你估计谁会来领取这个失物呢?”

“嗯,就是那个穿棕色外衣的男人,咱们那个穿方头靴子的红脸朋友。如果他自己不来,他也会打发一个同党来的。”

“难道他不知道这样做很危险吗?”

“绝对不会。如果我对这个案子的分析正确的话--我有种种理由可以确信我是对的。这个人宁愿冒任何危险,也不愿失去这枚戒指。我认为,是在他俯身察看锥伯尸体的时候戒指从他身上掉下来的,可是当时他没有察觉。离开那座房子以后,他才发觉他把戒指弄丢了,于是又急忙转回去。但是这时他发现,由于他自己的粗心,没有把蜡烛熄灭掉,以致警察已经发现了现场。在这种时候,他在这座房子的门口出现,就有很大的嫌疑。因此,他不得不装出酩酊大醉的样子。你不妨设身处地地想一想他当时的情景:他把整件事仔细地思前想后一番后,他一定会想到可能是他离开那所房子后,把戒指掉在路上了。那该怎么办呢?他肯定急于在晚报上寻找一番,希望在《失物招领栏》中能有所发现。所以他看到这则广告后一定会非常高兴,简直是喜出望外哩,所以他怎么会害怕这是一个圈套呢?在他看来,寻找戒指不一定要和暗杀这件事有关系,这是没有道理的。他会来的,他一定会来的,一小时内你就能见到他了。”

“他来了以后该怎么办呢?”我问道。

“哦,到时候你让我来对付他好了。你有什么武器吗?”福尔摩斯说。

“我有一支旧的军用左轮手枪,还有一些子弹。”我答道。

“你最好把它擦干净,装上子弹。我估计这家伙准是一个亡命之徒。虽然我可以出其不意地捉住他,但是还是有所准备比较好,以防万一。”

我回到卧室,照他的话去做好准备。当我拿着手枪出来的时候,只见餐桌已经收拾干净,福尔摩斯正在信手摆弄着他心爱的玩意儿--提琴。

看见我进来,福尔摩斯说:“案情越来越有眉目了。我发往美国的电报,刚刚得到了回复,证实了我对这个案子的看法是正确的。”

我急忙问道:“是那样吗?”

“我的提琴能换上新弦就更好了,”福尔摩斯说,“你把手枪放在衣袋里。等那个家伙进来的时候,你要用平常的语气跟他谈话,别的就交给我来应付。千万不要大惊小怪,以免打草惊蛇。”福尔摩斯叮嘱道。

我看了一下我的表说:“现在晚上八点钟了。”

“是啊,或许几分钟内他就到了。把门打开一点……行了,把钥匙插在上边。谢谢你!这是我昨天在书摊上偶然买到的一本珍奇的古书,书名叫《论各民族的法律》,是用拉丁文写的,一六四二年由比利时列日出版。当这本棕色皮面的小书出版的时候,查理士的脑袋还牢靠地长在他的脖子上呢。”

“印刷人是谁?”

“是菲利起·德克罗伊,不知道是个怎样的人物。书的扉页上写着‘古列米·怀特藏书’,墨水早已褪了色。也不知道威廉·怀特是什么人,也许是一位十七世纪实证主义的法学家,所以连他的书法都带着一种法学家的风格呢--我想,那个人来了。”福尔摩斯突然转移话题说。

他说到这里,门铃突然大声地响了起来。福尔摩斯轻轻地站了起来,把他的椅子向房门口移动了一下。我们听到女仆走过门廊,接着打开门闩的声音。

“华生医生住在这里吗?”一个语气粗鲁但发音很清晰的人问道。我们没有听到仆人是如何回答的,只听见大门又关上了,有人上楼来了。他的脚步声慢吞吞的,像是拖着步子在走。我的朋友侧耳听着,脸上显出惊奇的神情。脚步声沿着过道缓慢地过来了,接着就听见轻微的叩门声。

“请进。”我高声应道。

应声进来的并不是我们想象中的那个凶神恶煞的男人,却是一个满脸皱纹的老太婆。她蹒跚地走进房来。她进来后,被屋内的灯光猛地一照,像是被照花了眼。她行过礼后,就站在那儿,用昏花的老眼瞧着我们,因痉挛颤抖着的手指不停地在衣袋里摸索着。我看了我的伙伴一眼,只见他显得闷闷不乐,我就只好装出一副泰然自若的神态来。

老太婆掏出一张晚报,用手指着我们登的那个广告说:“我是为这件事来的,先生们,”说着,她又深深地施了一个礼,“广告上说,有人在布瑞克斯顿路捡到一枚结婚金戒指。这是我女儿赛莉的,她是去年这个时候才结的婚,她的丈夫在一条英国船上当会计。如果他回来时发现她的戒指不见了,谁知道他会有什么反应呢。我真是不敢想象呀。他这个人,平常性子就急,要喝了点酒以后,就更加暴躁了。对不起,是这样的,昨天晚上她去看马戏,是和--”

“这是她的戒指吗?”我打断道。

老太婆叫了起来:“谢天谢地!赛莉今天晚上可要开心死了,这正是她丢失的那枚戒指。”

我拿起一支铅笔问道:“您住在哪儿?”

“宏兹迪池区,邓肯街13号。离这里很远呢。”

福尔摩斯突然插话说:“布瑞克斯顿路并不在宏兹迪池区和什么马戏团之间呀。”

老太婆转过脸去,她用一双小且红的眼睛锐利地看了福尔摩斯一下,说道:“那位先生刚才是在问我的住址。赛莉住在培克罕区,梅菲尔德公寓3号。”

“你的姓是?”

“我姓索叶,我的女儿姓丹尼斯,她的丈夫叫汤姆·丹尼斯。他在船上真是一个又漂亮又正直的小伙子,是公司里很不错的会计,可是一上岸,他又玩女人,又喝酒--”

“这是你的戒指,索叶太太,”我遵照我伙伴的暗示打断了她的话,“这枚戒指显然是你女儿的。我很高兴,现在终于物归原主了。”

这个老太婆嘟嘟囔囔地说了一堆千恩万谢的话以后,把戒指包好放入衣袋,然后蹒跚地走下楼去。她刚出房门,福尔摩斯立刻站起来,跑进他的屋里去。几秒钟以后,他走了出来,已经穿上大衣,系好围巾。福尔摩斯匆忙地说:“我要跟着她。她一定是个同党,她会把我带到凶犯那里去的。你别睡,等着我。”老太婆出去时大门刚刚砰的一声关好,福尔摩斯就下了楼。我向窗子外看去,只见那个老太婆有气无力地在马路上走着,福尔摩斯则尾随其后。这时,我心里想:福尔摩斯的全部推测假如正确的话,他现在就要直捣虎穴了。其实他用不着要求我等他,因为在我没有听到他此次冒险的结果前,睡觉对我而言是绝不可能的事。

福尔摩斯出门的时候快晚上九点了,我不知道他要去多久,只好呆坐在房里抽着烟斗,翻阅一本昂利·穆尔杰的《波亥米传》。晚上十点钟后,我听见女佣人回房去睡觉的脚步声。晚上十一点钟,房东太太沉重的脚步声在房门前响起,她也是回房去睡觉的。将近晚上十二点钟,我终于听到福尔摩斯用钥匙打开大门上弹簧锁的声音。他一进入房间,我就从他的脸上看出他并没有成功。高兴还是懊恼,似乎一直在他的心里在过招着。不一会儿,高兴战胜了懊恼,福尔摩斯忽然放声大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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