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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名将方锐

“来者何人,报上名来!”

一贯的套路开局,南门之上,秦风站在女墙后面,听着张晋千古不变的开局套路,嘴角微微上扬。

“某乃河内都尉方锐,奉太守之命,捉拿反贼杨宝,尔等还不快打开城门,放下兵刃投降。”

对方阵营中,一名身穿鱼鳞甲的将士,策马从大军中走了出来,手持一杆曲尖枪,看起来很电视中的将军倒是有几分相似。

“方锐,这个名字有些熟悉,就是不知道武力值如何?”

作为宅男,秦风也经常看历史小说,关羽、赵云之列不说,颜良文丑之类也知道。

你要问袁术跪麾下大将,除非问一下度娘,不然秦风还真不知道,不是没看过名字,而是没有过目不忘的本领。

方锐这个名字,听起来有些熟悉,应该是汉末有数的名将,秦风却不知何人,只是隐隐有些熟悉感觉。

“河内方锐,某没有听说过,这里是大阳城,河东郡治下大阳,想要开门,回去让你家请道旨意再来吧!”

张晋的回答倒是中规中矩,不管河内方锐名声多响亮,也不管王匡为官如何,这里不是河内郡治下,他开不开门都可以。

别说方锐一开口,就扣着捉拿反贼的帽子,就算是朝廷下旨让王匡出兵,方锐大军想要从大阳城过,也得拿出批文来。

大家同属司隶一州,乃京城之地,天子脚下,除非有司隶校尉的同意,否则守城将士,不可能让其它军队入驻城池。

更别说方锐只是区区河内都尉,司隶不比其它地方,像青、徐州那样,一州刺史最大,能监管州内军政大局。

地方行政,从一村里正到一亭之长,从一亭之长到一县之尊,县令网上就是一郡太守,太守直属朝廷中央。

州行政官是刺史,只有监察权,想要对一郡太守动手,还要向朝廷上书,有朝廷批文才行。

这个时候还没有州牧,额,应该有了,黄巾之乱过后,以太尉袁逢等世家为首,向汉灵帝刘宏献策,将刺史变更为州牧,由州牧统领一州军政。

也就是说军事体系上,以前县尉往上,是一郡都尉,之后便直属朝廷,如今上头多了一个校尉。

朝廷分封之后,以中郎将监管各地校尉,将军一职,在灵帝时期,除了大将军何进之外,再没有封过将军。

连卢植这种儒将,也只是黄巾之乱时暂代,平定战乱,班师回朝后,仍旧是中郎将,将军一职不常设。

“区区黄巾余孽,也敢大言不惭,可敢出城一战!”

一直躲在方锐身后的王二,听到城门楼上张晋叫嚣,终于忍不住露头了。

他知道张晋说得对,司隶确实跟其它州不一样,这里是天子脚下,有道是九品京官位比同阶。

其它地方的县令,永远只能是县令,京城的县令又称京兆尹,跟地方郡丞同级。

在京城这片地方,遍地都是官,太守头上不仅仅有刺史,即使皇家的北军,护司隶校尉等众多军官,区区一名河内都尉,确实上不了台面。

“果真是这个家伙,看来贼喊捉贼的本事不小。”

秦风盯着城下的王二,不由对河内太守王匡又失望了几分。

失望也好,王匡既然是个猪脑子,连王二这种人伢子的话都相信,看起来没什么了不起。

一直以来,秦风都不认为自己有多聪明,汉末多英杰,像关羽张飞之流先不说,文臣谋士如荀彧,荀牧、郭嘉等,那一个不是智商两百之人,秦风从未看轻任何人。

得知王二投降但王匡麾下,对王匡这种有名有姓记载的人物,自然十分忌惮。

眼下看到王二一身军服,穿着河内制式军服铠甲,扛着代表朝廷河内郡的大旗,秦风突然想笑。

一名黄巾军的余孽,落草为寇后以人伢子为生,劫掠乡里把持商道,这种人可以说罪该万死也不为过。

搞笑的是,就是这样的人,竟然能凭着三寸不烂之舌,说服一郡太守,不仅摇身一变,从一阶草寇变身官军,还是代表朝廷的郡兵。

从王二身上闪亮的鱼鳞甲,可以看出品阶还不低,这真是一个莫大的讽刺。

“区区人伢子也敢叫嚣,待某来会会你。”

还真别说,王二一句黄巾余孽,激怒了守城的张晋。

他本是大阳都尉,投身黑风山,为的是招安黑风寨。

奈何投身于贼,这是他一辈子都洗不掉的污点,君不见如今秦风并不信任他,杨宝在军事上孤立他,就连丁顺看他都不顺眼。

王二一开口,便触动了张晋的伤口,除非张晋能亲手杀了王二,再把清城百姓迁移出来。

否则谁也不敢信任他,不管他是官还是贼,伪贼这顶帽子会一直扣在他头上。

“杨宝听令,待骑兵出城,为张县尉压阵。”

你要战便站,秦风大概看了一下人数,对方人数应该在一千左右。

其中一部分是王二麾下的山贼,即使穿上了军服,也还不了那种毫无纪律的轻慢态度。

单凭方锐跪下的几百领兵,想攻打大阳城绝无可能,如今的大阳城,可不是秦风刚刚南下时的大阳城。

“真是个奇葩的年代。”

这个年代的人,思想上出现了两个极端。

去张晋之流,区区一声污蔑,也会让他大动肝火,像就像吕布一样,张飞只要一喊三姓家奴,吕布便会失去理智,眼中只有张飞。

吕布并非无能之辈,否则单凭两千兵马,怎么敢乘着曹操不在,就敢奇袭曹操大本营许昌。

只是张飞这声三姓家奴,戳中了吕布的痛处,为此才会失去理智,失去对战场的判断。

换作其它人,反击一句阉人张飞便是了,能战就战,不可为而退之。

吕布,张晋之流爱惜名声,看起来也不像,明明做了,却死要面子活受罪。

你看人家曹操,能成为枭雄不是没有道理,宁教我负天下人,不让天下人负我,多牛批不是?

刘备这大耳贼,比张晋之流悲哀多了,从卢植伐黄巾,随后从公孙瓒,空手套白狼骗走了两千兵马,还顺手拐带了赵云。

随后在徐州,谦谦有礼的三让徐州牧,实际上已经对徐州牧想疯了,可吕布进来之后,明知不可为,还低眉顺眼送了出去。

再次拿回来之后,也是不骄不躁,曹操来了,再把徐州拱手送人。

还一副跟曹老板打工的姿态,身段放下的干净利落,实际上呢,只是为了穿过曹老板地盘,北上翼州投靠袁绍。

袁绍比公孙瓒眼睛雪亮,刘备眼看坑不了老同学,又转身南下荆州,找到了刘表。

刘备盯着中山靖王之后的名声,跟刘表也算是堂亲,该坑的还是坑,绝不会手下留情,坑完刘表坑刘璋。

可以说,刘备五十岁之前,我基本就在从事一件事,那就是坑人,职业坑人二十年已经不算什么了,从老师到同学,从同学到好友。

外面没人相信了,家里吧,从汉献帝刘协这位侄子,到远方堂亲,侄子,宗亲,只要有点沾亲带故的,统统挨个坑了个遍,最后坑出一个蜀国皇帝来。

话扯远了,回到大阳城这边。

杨张晋出阵后,杨宝领着数十骑兵紧跟其后,步卒举着圆木盾一字排开,双方进入斗将环节。

“以前还以为这是专门用来斗将的,现在才知道,古人也不傻啊。”

一开始秦风还纳闷,方锐大军距离南门半里左右,也就是四五百米距离,便不再靠近。

隔着这么远,眼睛不好还看不清对方的脸,就这么瞎嚷嚷什么,难道不累吗,喊得喉咙都冒烟了。

直到杨宝出城,身后步卒背着圆木盾出场,秦风才想到,原来是这么回事。

古代最远的攻击武器就是弓弩手,平射七八十步,一百米左右,抛射可抵两百步,也就是两百米距离。

“两军对垒,一人两百步,刚好半里左右,原来是这么回事。”

怪不得经常看到书上说,被流疾所伤,凑得那么近,人家一轮抛射,铺天盖地的箭雨,被误伤也是活该,没死掉算运气好。

秦风决定,以后不管什么战斗,除非真的是近身搏击战,否则一定要穿防刺服,待防爆头盔,不然被流疾射中,那就亏大发了。

杨宝原本在秦风身旁,眼下出城应战,刘宁则肩负守护秦风之责,用身躯挡在秦风身前。

回头一看,秦风凉一个黑乎乎的东西,套在眼睛上往战场看去。

“想看,给你看下吧。”

秦风瞥了一眼对方军阵,再看看己方阵营人数,再看看墙头稀拉拉的人影,不仅叹了口气。

好在没有立刻发兵清城,也多亏了城墙修缮过,五百对一千,进攻不足,守城应该不是问题。

“这……这太神奇了,砍他……快躲开……回身……”

刘宁接过望远镜后,就一直沉迷于望远镜。

看着张晋与王二你来我往,比自己上战场还要紧张。

其实最紧张的是杨宝,方锐武力值确实不低,早在安邑时就听说过此人威名。

张晋不是第一次跟王二交手,没想到月余不见,王二武力值比以往提升了这么多。

第一招差点被震脱武器,虎口拉开一条血痕,张晋额头不断溢出汗珠。

其实跟兵器有关,渡铅钢管看起来光亮,抓起来很滑手,并不好用。

“逆贼受死!”

二十回合一过,王二已气喘吁吁,张晋战马有高桥马鞍之利,脚下有马蹬协助,骑兵冲击时,体力消耗比王二少得多,回身举刀对着王二脖子斩下,王二回击的动作都显得缓慢。

“休得张狂!”

方锐抓住时机,暴喝一声策马冲向杨张晋,手中曲尖枪高高扬起,直奔张晋咽喉,想要将张晋当场斩首。

砰!

关键时刻秦风开枪了,把望远镜递给老鼠后,秦风便取出了狙击步枪,并不是什么巴雷特重狙。

像巴雷特这种重狙,并不是什么人都能用得了的,尤其是强大的后坐力,秦风还不足矣掌控这样的重狙。

就连手中这把轻狙击步枪,秦风在校场训练时,也只能保持命中比较大的目标。

像把心之类就别想了,移动把,十枪能打中五枪就不错了。

“何方宵小竟敢偷袭某!”

秦风突然放冷枪,方锐作为老牌战将,天生有第六感,成功躲过了这一枪。

坐下战马,却没那么好运气,被子弹洞穿左前腿部,呜鸣一声便倒了下来。

方锐一个赖驴打滚,躲过了被战马碾压的命运,杨宝则趁机策马出阵迎回了张晋。

此时的张晋满脸苍白,却掩饰不住兴奋之色,之前方锐那一枪,张晋被吓得不轻。

不过在两军对垒之际,顺利斩杀黑山贼王二,这份荣耀即使死了也值了。

“哼,区区一座破城,除了放冷箭之外,都是一群无能之辈,岂敢出阵一战。”

副将策马出阵,以战马护住方锐,对着杨宝等人挑衅,近卫牵着战马而来,方锐翻身上马,与副将折回营中。

“方都尉,王二被阵斩,我方士气低迷,今日不可再战。”

方锐回到军阵后,一名身穿儒袍的文士凑上山来,低声对方锐说道。

王二一死,那些王二的旧部便开始骚乱起来,贼就是贼,即使穿上了军服,依旧摆脱不了欺软怕硬,好无纪律的特性。

对于秦风那一枪,方锐确实感受到了死亡的气息,直到现在还心有余悸,不由点了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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