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我顿了顿,看着她:“咱咱也不是经常经常这样的偶尔出来奢一下,也不是不行啊!”
“夏雨你变了!”
陶菲忽然变了个脸色,神情中颇有些严肃。
因为这个表情,我也把之前有些嘻嘻哈哈的样子收敛了起来。
“不是真没什么”
“真没什么的话你”
她又打量了我一眼:“好吧我承认,今天对于你邀请我来这儿我是挺意外的但是,我觉得,你带我来这儿你老实讲,是不是有什么话要说?”
“呃”
朝夕相处的时间久了,看来,我和陶菲彼此之间的心思都瞒不过对方。我只好对着她傻笑了两下,然后打开一瓶啤酒。
酒这个东西我是不常喝的,因为我向来认为酒的口感并不是太好,尤其是啤酒和白酒。
但是今天,我却让服务生叫了好些瓶。
先给陶菲然后再给自己倒完了酒,我示意,两个人碰个杯。
陶菲开始有些抗拒,因为她从来没喝过酒,可谓是滴酒不沾,不过,在犹豫了一会儿后,她还是举起了酒杯。
“叮当”
两只玻璃酒杯碰撞在一起。
“嗯”
陶菲皱着眉头,小口地抿了一下,“说吧你想说什么?”
“呵呵没”
我含糊其辞。
“我以前我以前可可是滴酒不沾今天却因为你我破例了”
陶菲顿了顿,“我有个很严重的直觉”
“讲”
我咽下一口啤酒,示意她继续。
“我怎么怎么感觉咱们今天这是最后的晚餐了?”
她望着我,忽然一脸的茫然与失落。
“呵呵”
“是不是晚饭结束,明天,咱们就要各奔东西了?”
“嘿嘿”
我拍了拍她,“不会!哪会啊!菲菲你多虑了再说了,咱们大学还还没毕业呢”
“可是这种感觉好真实你知道吗?”
陶菲一口咽下整杯酒,然后皱着眉头,接着说,“我我特怕那一天的降临有天晚上我做梦梦到我身边一个人都没有了整个世界一片的荒芜没有阳光,也没有水源,到处都是一片的死寂”
之后,我和陶菲着实是你一言我一句的,将自己平日里不曾说过,以及心中所想的事情全部倾吐。
认识这么长时间了,这样面对面,心与心的近距离交流,却还是第一
次
夜晚,我扶着喝得一身醉醺醺的陶菲回到家。
在此前的饭桌上,当后来两人之间说的越来越起劲,陶菲的酒量也突然猛增向来滴酒不沾的她,在此后的举动的确吓了我一跳。
还好,由于她此前没喝过酒,所以在后来,也就着实喝醉了。
在回家的路上,陶菲半醒半睡似的,时不时说上两句话,但是都含含糊糊,加上我喝得也不算少,所以好些话,我也没能听得清楚。
到了家,我把陶菲先送进了她的房间,把她平稳的放到了床上,然后去打了一盆热水,回来给她擦了擦脸。
之后,我取出蜂蜜,用热水冲泡,完了来到她的房间。
“来菲菲起来了”
我一边把她扶起来,一边拿着她的马克杯对她说:“来!喝点蜂蜜水醒醒酒吧!”
她,眯着眼,皱着眉头看着我,用手轻轻地敲打着太阳穴部位。
“我我这是怎么了?”
“你醉酒啦”
“我怎么会啊!”
她突然喊了声,这么一下吓得我差点把杯子给丢了。
“怎么了?”
“嗯烫”她冲我皱起小眉头。
“呃”
于是,我去橱柜拿了把小勺。
然后,每舀一勺,把小勺靠近嘴边,轻轻地吹了吹,再喂给她。
“怎么样?现在这温度行了吗?”
“嗯”
“呵呵”
她温柔地对我点了点头,我冲她会心一笑。
人在长大后,时间就仿佛变得快了许多。
在经历了四年的花开与花落,终于,我们毕业了当我们获得四年下来的毕业证书;当我们围在一起,在校园里做着大学时代里最后的狂欢其实这也是一个时代的结束这一天,真的是告别了此前这个着实还有些青涩的年代。
有的人,选择了继续读书,他们要考研;
有的人,成功地留在了北京,继续着这里的生活;
还有好些人,选择了离京包括回故乡的也包括像我这样去新环境发展的
在此前的招聘会上,初次面试,我成功的通过了一家外资企业的考核,而这家公司在业内的规模、技术以及资金方面上也尤为雄厚,我觉得这是个不错的机会。
尽管还要复试,但在初试后,我积累了许多信心,并有自信通过接下来的复试。
不过,这家公司却远在上海,而且复试的安排,也是在公司本部所以,我不得不离开此前伴随着大学,而生活了四年的北京。
离开北京的头一天晚上,陶菲什么也没说,只是默默地再帮着我收拾着行李,并对我吩咐了许多话,这时候的陶菲,我感觉,她像是我的家人一样。
第二天下午,来到了火车站。
本打算不要她送,可她说什么也坚持送我到车站。
“呵呵”
我突然之间,又是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可能是感慨时间的流逝,也可能是
所以,我只能傻傻地对着她笑笑。
“以后”
她看着我,顿了顿:“你去了上海可没人照顾你了喔!”
她冲我顽皮地笑了笑,她是想活跃我们这即将分离的气氛;我听到这以往很平常的一句话,没有笑,我也着实笑不出来。
陶菲看出了我的心思,也停止了之前假装的笑容。
“你你”
陶菲眼睛忽然红了,眼泪在她眼眶里打转:“以后你在那边要自己照顾好自己啊!别总吃泡面了”
“嗯”
“还有啊”她顿了顿,“别因为工作忙就不勤换衣物,冷的时候最多三天一换,热的季节一天一换你可要记住,别太懒了!”
“嗯我知道”
我看着含着眼泪的她,回想起从大三下学期到昨天将近一年半的合租生活,着实让我和陶菲之间的感情从熟悉到深厚
我看着她,想说些什么,但是,却始终没有说出口。
汽笛长鸣,就快要开车了。
正当我准备要上车,陶菲很大声地喊出了我的名字。
“夏雨!”
我回过身,只见她跑了过来,扑向我怀里。
这是我们的第一次拥抱,也许这友谊类似爱情又或者说,她这就是爱情
我看着我怀里的泪人儿,轻轻地拍了拍她。
“好啦好啦我们只是暂时分开别弄得弄得像是永别似的”
“呵呵呵”
她强忍着泪水挤出一个笑容。
之后,在列车员的催促下,我只好结束了之前的温暖,走上了车。
列车缓缓开动,开始驶出站台;
我站在车厢靠近车窗,看着站台上的陶菲一路小跑地追着列车行驶的方向挥动着她的右手直到她的倩影消失在我的视线中
再见了,大学
再见了,北京
再见了,还未来得及说喜欢你的女孩陶菲
“嗨!菲戈(飞哥),把球传过来!”
只见飞哥在后场一脚战斧导弹式的精准长传,球准确地落到之前向他要球的队员脚下,随后
“嘟”
球就进了。
这就是我们的“菲戈”!呵呵
很多人曾经问我口中常提到的“菲戈”是谁,是何方神圣;到后来问我为何叫他“飞哥”。
在大学时代,除了正常学习研究外,课余最大的时间,就是在球场上挥汗如雨。我们那个时候的大学,并不像现在大学生,整天蜗居在寝室里上网打游戏,我们那个时候游戏产业才起步不久,所以空闲时间的主要娱乐活动就是同伙伴们一起踢球。
而飞哥,我记得第一次见到他,也是因为足球,当时,正值一年一度的学校足球联赛,班队里有个人不晓得干什么去了没来,而空缺的位置是个组织型中场,替补席上的队友均不是此类队员,正想着怎么填补空缺的时候,飞哥来了。
“让我试试吧?”
飞哥来到球队替补席,找到班队队长老范,自报家门:“呃我叫钟飞,二班的,擅长踢组织后腰。”
飞哥虽然与我们同属一个院系,且专业相同,但是,他并不是我们班里的人,而且,在最初联赛班级队员报名,他也着实没有报。
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开始没想着要踢这个球,不过呢,那天看着,突然又有了这样的一种冲动,所以就来了。
因为之前在班队队员报名中,大赛组委会规定每队上报的队员名单人数不得低于十八人,偏偏就是这么巧,由于之前那小子无故缺席,这十八人大名单里就少了一人,而这时候,飞哥正好来了
眼看着每队的大名单就要上交给组委会,而又暂时无法取得与那无故缺席的小子的情况下,老范一闭眼,在原先的大名单里把那小子的名字从中划去,然后,填写上飞哥的名字这样,飞哥成了队里的一员。
起初,我们队里有人看他有些瘦弱的样子,所以对他的加入挺不屑,球也很少传给他。
不过,在联赛揭幕战中,他这小子简直是一球成名啊,那天正是因为有了他几次关键的手术刀传球,我们居然战胜了学校里公认最强的一支队伍,赛后,我们都欢呼他的到来,都觉得他顶替了之前的那小子,顶替的太对了。
之后,他便牢牢地占据了队中主力后腰的位置,而因为传球精准,脚法华丽,且他心中的偶像球星是葡萄牙人菲戈,所以在后来,他就被我们大家称为“飞哥”。
再说乐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