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有人结婚,也有人离去,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着,王勇死了,就是那个左眉上有个美人痣的,说话总是温文尔雅的王勇,跳楼死的,刚好掉到消防栓上。
王勇和徐欢欢是同一座办公楼的,徐欢欢是四楼的,而王勇是十四楼的,大家进进出出乘电梯总是碰见,久而久之也就认识了,王勇是一个开朗乐观的人,像太阳一样永远都是光亮自信的,没有听到从他嘴里说出来的负面消极抱怨的话,要不是最近几天警察过来调查,徐欢欢真以为这就是一场无聊的玩笑。
一个人死了,也就灰飞烟灭了,之前生活过的痕迹逐渐淡去,其他人一切还是照旧的样子,照样上班,照样吃饭,照样下班。
徐欢欢下班的时候特意走到最后,她想去楼下那片被警察圈起来的地方看看,看看那片血迹有没有让这个冬天有不一样的颜色。
今年的冬天和往年的格外不一样,最近的新闻总是说今年是五十二年来最暖的冬天,暖冬利于生命的生长发育,世界万物在暖和的环境中生长速度统一高过在寒冷环境中的生长速度。这就很清楚的解释了为什么南方的冬天依旧姹紫嫣红,而北方的冬天清一色的萧凉。
楼下的人已经寥寥无几,整座商业楼丑陋的竖立在徐欢欢的面前,活像一个在黑暗中静候猎物的猛兽。
徐欢欢盯着被围起来的消防栓,猜想是王勇跳楼的瞬间是头落在消防栓上还是肚子落在消防栓上,又或者是腿?冷清的风吹动着她额前的碎发,细细嗅口空气,空气中还弥漫着血腥的味道。
死了挺好的,活着要是什么都没有又什么劲头,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生活还不如痛痛快快的死了,这真是一种绝美的行为艺术。徐欢欢望着被圈进的地方心里默默想到。
“欢欢,还没走呀?”说话的是吕萝。
“刚下楼,就看到这,”徐欢欢用眼睛瞟了眼地面。
“哎,王勇真是可惜了,多么开朗的一个人。”吕萝的语气中充满惋惜,“家里条件也好,听说房早早就买了呢,还要做这种傻事?”
“谁知道呢”徐欢欢附和道。
“也不知道他当时是怎么想的?要是我,我肯定是没有勇气跳的,我站在十四楼的窗口,光是向下望都害怕,你别说,自杀真是件需要勇气的事。”
两人并肩走向附件的地铁站,女人之间的话题从来就没有断过,别人生离死别再大的事抵不过自己身边的鸡毛蒜皮的小事。
“欢欢,你知道不知道吴芳要结婚了?听说他男朋友还买房了呢”
“听说了”
“就是房买的太远了,那边房价是便宜,就是太偏僻了,荒无人烟,鸟不拉屎”
“没有你说的这么夸张吧!”徐欢欢刻意把这么调子拉的老长。
“这也不是我说的,是咱们公司其他人说的”吕萝是个圆滑的人,损害自己利益,有损自己颜面的话一律能推则推。
“是不?我也听同事同事说了件事。”徐欢欢故意卖关子说道。
“什么事?”吕萝问道。
看见吕萝成功的被勾起了我好奇心,徐欢欢脸上一闪而过的笑意消失在冬季的夜里。
“我听公司其他人说你要升值了?”徐欢欢言之凿凿的说道。
“你听谁说的?”吕萝的语气很肯定中带有一些窃喜。
看来吕萝升值是板上钉钉的事了,徐欢欢听了她的语气心里更加肯定了公司的流言。于是也学着吕萝的语气说道:“难道不是吗?”
“别听公司的人乱讲,我的事我自己都不知道,怎么你们这么清楚呢?”
“你不清楚呀!”徐欢欢装着惋惜的样子说道,“这么重大的事情你这个当事人怎么不知道呢?”徐欢欢一边偷偷瞄了眼吕萝,一边心里厌恶的说道:你升值的事,心里明的像镜子一样,你整天打扮的花枝招展的穿梭在各位老总的办公室里,你不升值,难道我升值吗?
“公司的人多,口舌就多,自然就有谣言了,但是谣言止于智者,我相信欢欢你就是那个智者。”吕萝说着用手拍了拍徐欢欢的肩膀。
“升值这种事情是好事呀,就算是谣言,也是积极的,能够带来正能量的谣言。”徐欢欢停住脚步,看着吕萝的眼睛,竭力真诚的说道:“吕萝,如果你真的要升值了,我很为你高兴,你是咱们公司第一个从职员走上领导职位的员工,我很真诚的恭喜你。”说完这些话,看着吕萝生机盎然的脸在冬夜越来越充满活力,她就知道自己说道吕萝心坎上了,同时心底也隐隐的佩服自己,看来已经学到精髓了,睁眼说瞎话也不难学,而且从吕萝的表情看她听到这番话很受用,看到这些,觉得自己以前那么些年都是怎么过来的,睁眼说瞎话这么实用的技能自己竟然现在才学会,自己暗中碰的壁,明面上吃得苦,想来都是因为自己一根筋。
李地铁口还有一段距离,徐欢欢不想在和吕萝纠缠下去,更是想些时间反思反思自己这些年为什么诸事不顺的原因,借故有事留下吕萝就独自一个人走近了冬月的黑暗里。
比起和同事一起,徐欢欢更喜欢自已一个人,一个人的时候,任思绪乱飞,可以随意驻留观看周围的一片叶子一束花,两个人的时候,则要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多方身上,小心谨慎回答对方的问题,生怕自己的快言快语撩拨起对方心中敏感的地带,就算对方说的话无聊透顶又幼稚,可是为了照顾多方的心情,还不得不回答,这对自己来说真是一种惩罚。
惩罚只是徐欢欢对生活的片面理解,时间的流失和阅历的丰厚永远不成正比,这从她的态度就能看出来,要是她足够明白,就会知道生活本身就是无聊透顶又幼稚可笑的,且一直在循环重复这种无聊与幼稚,细水长流的生活里永远没有激情澎湃的浪花,只有日复一日单调。
徐欢欢有意想看清楚时间的飞逝,但是时间不是具体的事物,桌上的钟表只不过是机械的硬盘,为此她常常把咬了一口的苹果在桌上,等苹果的缺口发黄,她就知道原来三十分钟过去了,夏天则更快一些,十五分钟的时间足矣,这是不是说冬天的时间在量上与夏天的时间是一样的,但是在质上却比夏天的时间利用率少得多,夏天的时间更短却能相同的事情。成徐欢欢经常想这些问题,自己也没有得到过答案,后来认识了男友司启连,胡思乱想的习惯才得到改善。
说到男友司启连,虽然她和他才分手两个月,但是她感觉似乎她和他的早已在冰川世纪之前就分手了,这就和两个人的认识很相似。
两个人认识的时候也觉得像是早就认识一样,没有所谓的告白,没有所谓谁追谁,自然而然的就在一起了。
这真是一种奇怪的感觉,早在两个人还没分手之前,徐欢欢就预感到两人一定会分手,所以这份感情也没认真经营,一个巴掌永远拍不响,爱情里面一个人的付出永远是徒劳,两个人的分手就像两个人在一起一样自然干脆。直到现在徐欢欢想起来也到不清楚自己到底在这段感情里扮演什么角色。是爱人,灵魂伴侣,还是肉友?
虽然这个冬季是暖冬,但是晚上的风还是很具有北方的特色,就想北方的汉子一样彪悍,直击裸露的皮肤。
冬季月亮冷清清的挂在天上,没有一颗星,这是什么鬼天气?徐欢欢心里泛着嘀咕。现在的她只想赶紧回家。
回家,是回到徐欢欢合租的房子,离公司五十分的地铁路程。合租的房子还有一对新婚的小夫妻,一个不知道在哪里上班总是晚出早归打扮妖艳的波浪长发女人,还有一个圆滚滚的秃头未婚大叔,每天早上上班的时候是大家最难熬的时候,总会有人在洗手间里思考人生,其他人在洗手间外咒骂生活。
是的,吴芳说的对,自己最会伪装了,自己早就讨厌现在的生活,自己最想的就是能有个自己的窝,一个月的工资何其少,自己需要的何其少,但是连这么少的需要自己也完不成。难道像吴芳一样的,嫁给房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