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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仲馗下葬后的第二天,他手底下所有对于他的生意来说举足轻重的人物在遗嘱的召唤下都聚集到了别墅区一幢豪华的三层楼房里。仲馗的律师尤达当着大家的面宣读了这份遗嘱。令在场的人迷惑不解的是,这份遗嘱只字未提死者的家属,而是完全针对他手底下的那群虾兵蟹将而言的。而且,当遗嘱宣读完毕后,连目不识丁的文盲都觉得这份遗嘱更像是一份事先拟定好的条理清晰的计划书,而不像一个人生命垂危时的思想片段和语言碎片。这份遗嘱层次清晰、逻辑明确、内容详尽,从头到尾都体现出遗嘱拟定人的理性和明智。在遗嘱中,逝者针对到场的每一个人多年来所付出的劳动和取得的成果给予了相应的奖赏和酬劳,并为他们井井有条的安排了未来一年的工作动向。与此同时,又讳莫如深、旁敲侧击的对他们未来生活的飞黄腾达暗示了模棱两可的允诺。正是这份虚实不明、亦真亦假又异常诱人的遗嘱让在场的每一个人都犹豫不决,不知道乘此机会是应该和这个团体分道扬镳、自谋生路呢,还是应该忠心不二的效忠这份遗嘱,就像以前效忠遗嘱的口授人一样。当遗嘱的内容只字不漏、一清二楚的传到他们的耳朵里时,在场的五十多号人心里七上八下,面面相觑,大家默默无语的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同的面孔上都显出一副相同的困惑迷茫的表情。

在死寂般的沉默维持了几分钟后,大家便开始交头接耳、窃窃私语起来。最后,旱魃躬先表率,大声宣布接下来的这一年他依旧会忠心不二的效忠这份遗嘱,就像以前效忠仲叔一样。这个带头作用就像一串鞭炮点燃的第一个小鞭炮一样,即刻便引燃了其他一直死气沉沉的同类。随即,就像其他的鞭炮也噼里啪啦的遥相呼应一样,在场的所有人一见旱魃身先士卒,愚人的盲从思想便立刻左右了他们明辨是非的判断能力。于是大家热血沸腾、众口一词,宣誓说愿意像效忠仲叔一样效忠这份遗嘱。但在这样宣誓的时候,他们当中的任何一个人都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说这样的话,为什么要做这种看起来滑稽可笑的事情,为什么要侍奉一个死人的并不明朗的遗愿。尤其不明白的是,自己早就想离开这个迷津暗道的团体了,而现在正是时候,时机已经摆在了眼前,却无论如何都下不了决定。于是乎,每一个人就那样头晕脑涨、昏昏沉沉、迷迷糊糊的混迹在这个团体里,别人说什么,自己就跟着说什么,别人做什么,自己就跟着做什么,实际上,自己根本不明白说和做的本质意义,不明白这一切意味着什么,会导致什么样的结果。他们只是隐约觉得,由于多年来已经习惯于在这个团体中按照别人的意志行事,久而久之便没有了掌握主动权的兴趣和把握自身命运命脉的意愿,他们习惯于服从别人,听从别人的指挥,即便某时也会意识到这是奴性的表现,但却不能也不愿改掉这个习惯。因为一旦习惯改变,靠习惯生活的人就会完全失去生活的目标和方向。他会迷惘、茫然、无所适从,而这种状态是他们其中的任何一个人都害怕面对的。

不管别人如何狡辩、抵赖,至少弯刀和铆钉便是这样。多年来,尽管他们始终有自己的思想和判断能力,但已经不知不觉习惯于跟在旱魃的身后,就像旱魃习惯于跟在仲叔的身后一样。这种不加选择的盲从行为使他们完全丢弃了自我,心甘情愿的追随别人,听从于他人,这种唯命是从的思想已经完全主导了他们的主观意志。因此,旱魃一表完态,弯刀和铆钉便紧随其后,信誓旦旦的表了决心,并为自己的意愿如此坚定而沾沾自喜、洋洋自得。

这期间,站在队伍中间的永恒始终低垂着头缄默不语。他既没有留心听遗嘱的内容,也没有随着大家人云亦云,而是一门心思想着昨天发生的事情。昨天仲叔的送葬队浩浩荡荡的沿着公路前去墓园的时候,永恒坐在紧随灵车后面的第三辆车里。这辆车里还坐着旱魃、弯刀和铆钉。开车的依旧是旱魃。铆钉坐在副驾驶的位置,而他和弯刀坐在后面。前面的那辆车里坐着仲叔的家属。永恒觉得,自从仲叔去世后,在这所有人当中唯独云姨是最伤心、最痛苦的那个人。一路上大家一言不发,眉头紧锁,神情既严肃又忧郁。他们都穿着黑色西装,黑色的皮鞋擦的油光程亮。

当时,车子在雨水的冲刷下一直沿着公路向前行驶。永恒百无聊赖的坐在车里,他把手肘抵在车门的玻璃窗沿上,手托着脸颊,漫不经心的看着远处雨幕下若隐若现的山峦和近处郁郁葱葱的灌木丛,以及环绕山脊的一片苍翠的桦树林。一条蜿蜒曲折的环山路从中把桦树林切断了。不知道什么原因,行驶在最前面的灵车突然停了下来,后面的车子不得不放缓速度。就在这时,一辆公交车从后面驶来,飞快的越过他们的车队,然后从前面不远处一个路口拐上了另一条与他们行驶的路线垂直的公路,这条路直通山麓。而山麓下有个站牌正是这趟公交线的终点站。当公交车拐上另一条公路时,车上的一个侧影吸引了永恒的注意力。他立刻放下手,坐直身体,目不转睛的眺望着那个侧影。这个侧影显得忧郁、沉静。其紧挨着窗口,窗玻璃是打开的。因此,虽然隔着如帘的雨幕,这个侧影还是异常清晰的映在了永恒的瞳孔里。他一动不动的盯着这个侧影,眼睛都不敢眨一下,深怕他一眨眼,这个侧影便消失不见了。但在淅淅沥沥的雨中显得格外庞大的公交车还是把这个侧影带走了。永恒失望的垂下眼,心里却有了新的打算。“棺材一下葬,我就要到山麓附近等她。虽然我不知道她要去哪里,但我至少在这里看见她了。”他下了决定,而且的确这样做了。葬礼结束回去的路上,他在公交车拐道的那个路口要求旱魃停车。

“你要干什么?”旱魃问。

“解手。”永恒回答。

“事儿真多。”旱魃一面说,一面停了车。永恒打开车门,他正要下车,旱魃又叮嘱道:“快去快回。”永恒若有所思的看了看旱魃,没有吱声。但他一走下车,关上车门,便又敲了敲车窗。旱魃不耐烦的摇下车窗,“又怎么啦?”

“你们先回去吧,”永恒带着决然的神情说,“我晚一点回去。”

“你要留在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干什么?”旱魃恼怒的问。

“别管他,”弯刀嬉皮笑脸的说,“他也许要回去陪伴仲叔的阴魂。”

旱魃回头恶狠狠的瞥了一眼弯刀,弯刀立刻不吭声了。

“不行,”旱魃用严厉的口气又对永恒说,“解手就去解手,解完了立马回来。如果不解手就立刻上车。”

但永恒一转身超那个路口跑去,边跑边头也不回的摆了摆手,意思是不管怎么样,他现在是决意不打算回去了。

“那你至少应该带把伞吧?”旱魃在后面喊道,“雨下的这么大。”

永恒没有回应,依旧头也不回的向前跑去。一刹那,他便消失在了他们的视线里。永恒一走,铆钉便说:“自从离开切面店,永恒一直都心神不定,好像有什么心事。”

“一穷二白的傻小子能有什么心事?”弯刀不屑的说。

“弯刀,”旱魃用严肃的语气对他说,“以后一定要注意你的口气,现在仲叔不在了,我们只能指望永恒了。难道你忘了?仲叔可是把最后一个筹码压在永恒的身上了。即便他年纪小,以后也不得对他无礼,他可是我们需要好好对待的人物。”

弯刀不服气的咂咂嘴,尽管愤愤不平,但还是偃旗息鼓了。

这当儿,雨又下大了。永恒不顾一切的越过公路上积的一滩滩雨水,向山麓奔去。西装已经完全湿透了,裤管始终浸泡在水里。他的头发紧贴在头皮上,雨水顺着发梢流到湿漉漉的脸颊,然后又顺着脖子流到黑色的衬衫里。他能感觉到一股股冰凉的液体沿着胸部或者背部往下流,积聚在腰部,渗透到西裤的裤腰处。湿透的衣服紧紧的贴在身上,雨水使衣服有了重量,他感觉到原本轻飘飘的衣服有了厚重感,一直在下坠。因此,冒着一泄如注的大雨走路就更费劲了。而且斜着打下来的雨滴又一再的冲击、浇灌着他身体的一侧,他觉得异常不舒服。但他依然没有放慢奔走的速度。他认为他必须抓紧每一分每一秒,因为,他延迟一秒钟就意味着会降低见到她的可能性。而这种可能性中蕴藏的机会又千载难逢。不知道为什么,他内心隐约感觉到自己以后的人生捉摸不定、昏暗一片,而这种虽模棱两可却万般逼真的猜测又使他心神不宁、坐卧难安。难以描摹的惶恐、不安和害怕又使他深信目前生活的改变也许会让他变的不再是他,至于究竟会变成什么样子的,他既不敢想象,也难以预测。因此,他认为他必须把握这次机会,在他还是自己的时候,还能意识到他的存在只为她一个人而活的时候,不会被其他难以抗拒的力量干扰的时候,他认为自己还有资格去爱她,有胆量面对她,亦或者有勇气去表白。是的,他之所以冒着风雨去盲目的寻找她,等待她,不为别的,只是想表白他的爱情。他不指望她能接受他的感情,只希望当着她的面大大方方的讲出来,让她知道他爱她。这就足够了,有了这个大胆的爱的表白,以后不管他过上了什么样的生活,他认为自己都可以忍受。

这个决定使他不顾一切的冲到了山脚下。可是,那里人迹罕至、一无所有,只有一个简陋的站牌和不远处一条蜿蜒小路的入口。这条小路的入口处很平坦,但越往里延伸越陡峭。显然这是一条盘山路。永恒看着这个场景,不由的想道:“她能去哪里呢?那趟公交车不可能去别处,只能把她带到这里。而且从那个路口到这中间是没有公交站牌的,那么,她一定是在这里下的车。可是,下车后,她去了哪里?”他环顾四周,难以想象这个地方有什么所在是他心爱的女子愿意去的。他举目眺望,望见山麓的右侧有一个大院,大院里停了好几辆公交车,院的上首还有一幢孤孤单单的二层小楼,那是公交车停车和公交司机休息的地方。“不,她绝对不会去那里,那么,她一定上山了。我刚才隐隐约约的注意到山上似乎有屋舍。好吧,我在这里等她。如果她还在山上,那么,我一定会等到她的。”于是,永恒向那个简陋的公交站牌走去。因为那里建有避雨厅,可以让他避雨,而且避雨处有一条木制长凳,可以供他休息。永恒在没有靠背的长凳上坐下后,脱掉了外套,用手拧了拧水,然后又抖开,把它放在一边。随即又低下头用双手前前后后鼓弄了一番湿漉漉的头发,使它们不再令人不舒服的贴在头皮上,然后又坐直身子。他心烦意乱的解开衬衫袖口处的扣子,把袖子撸起来,然后双手托在凳面上,撑住身子,陷入了沉思。其实,他什么也没有想,只是觉得累了,必须要这样发一会儿呆。他嘟起好看的嘴生气的看着前方,就好像刚才有什么人激怒了他一样,他英俊的脸庞由于疾走和雨水的打湿现在更英俊了,他忧郁的眼睛流泻出深情款款的期待之情。就这样,他一动不动的坐着,雨渐渐的小了,最后终于停了,他却没有发觉。他始终那样坐着,脑海里一团乱麻。现在他想到的不是爱情,而是死亡。仲叔的死给他年轻的生命上了一堂人生无常的教育课。他突然觉得人活着是那么的渺小、被动和无力。一个活生生的人说死就死了。而活着的人也总是今天这样,明天那样,后天又不知道会怎么样。他想起一年前他还在水乡之城四处游荡,想起他总是去阿婆的小屋去吃她做的热气腾腾、香味四溢的饭菜,而现在却再也见不到她了,他甚至于都快忘记她的模样了;他想起那个年龄和他相仿的男孩子总是会莫名其妙的和他谈到一些伤感的话题,而且总是盯着他的面庞用一种同情和怜悯的目光看着他,一副欲言又止的踟蹰貌。他似乎有千言万语想对他说,却不知道如何开口。而如今,他也快把他忘记了,不知道他现在每天都干些什么,想些什么。

“人生多么奇怪呀!”他想道,“你永远也想不到下一秒会发生什么,明天你会遇到什么人,后天你会经历什么样的事。你甚至想不到自己会什么时候死去,也许是下一刻,也许是明天,也许是明年,也许一个人会活很久很久,久到他会忘记自己年轻时的模样。”他举起手摸了摸自己的脸颊,又继续想道,“是的,人都会死去,像仲叔一样,闭上眼睛,没了呼吸。然后被放在棺材里,埋在土下。自此后,他的身体会怎么样呢?”他毛骨悚然的想道,“也许会被老鼠啃掉,也许会被蛇吞掉,啊!想想都觉得可怕,死亡真的是太可怕了,我可不想死去。是的,我要好好的活着。”这样想着,他的思路又改道了,“真奇怪,我居然在这里见到她了,我还以为如果我离开老街就很难再见到她了,没想到竟然在这里见到她了。她的侧影多美呀,可她看起来多么忧郁呀。她总是不愿和我多说话,她看起来总是那么严肃,可她爱吃我做的面条。哎!”他不由自主的叹了一口气,“我是那么爱她,连我自己都想不到我怎么可以如此爱她。我甚至都不知道她叫什么。可我第一次见到她,就知道我爱她。这是多么奇怪呀。然而,爱究竟是什么呢?爱就是我现在坐在这里,满脑子想的都是她。她和仲叔是完全不同的人,仲叔总是让我害怕,而她却让我心情荡漾。仲叔在身边时,我觉得压抑憋闷,而她在身边时,我觉得兴奋、激动、欣喜。”就这样,永恒坐在木制长凳上漫无边际的想象着,他甚至连夜幕降临都没有意识到。直到从山下下来的一辆疾驰的车子从小路的入口处飞也似的冲下来,吓了他一跳,才把他从那种漫无边际的思绪中拉回到现实当中。他撇过脸看了一眼那辆一眨眼便杳无踪迹的车子,觉得司机一定疯了。“他干吗开那么快?”他问自己,“人只有在生气时才会做这种傻事。”不知道为什么,永恒觉得司机的车速代表了司机的心情。尽管这时,他还不会开车,这种判断却不无道理。至少从山上下来的这辆车的司机的确心情不爽,他把郁闷之情一股脑都倾泻在了脚下,于是油门被他一踩到底。

这位司机惊醒了少年,于是,他站了起来。他赫然意识到,自己已经在这里坐了很长时间,却没有看到任何人影。的确没有人影,因为由于天气的关系,今天很少有行人络绎不绝的上山下山。这样的天气能窝在家里大家都尽量窝在家里,绝不出门。期间,又有一趟公交车驶来,两辆公交车驶去,但由于没有乘客,因此司机师傅都没有拐过站牌停留。而永恒的存在曾让他们狐疑过。“该不该过去呢?”出站的两个司机都曾这样思忖过,“那的确坐了一个人,可是他始终一动不动的坐在那里,既不左顾右盼,又不东张西望,看起来不像个乘车的。”短暂的思考后,两位司机都认为那不是一个乘车的,于是都直接下山了,并没有绕过站牌这儿停一下。

永恒的确不是乘车的,但他一直在等一个他自认为会乘车的人。但现在,他突然觉得自己等不到了。于是,他拿起外套,心灰意冷、垂头丧气的离开了站牌。他漫无目的的向前走去,也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走到蜿蜒小路的入口处时,他犹豫着,不知道该不该沿着这条路一直往上走,最终他迈开步伐,顺着小路一直往前走。突然,一只野兔从左边的灌木丛跳出来,停在路中间,竖起耳朵,机警的看了看他,然后又跳入右边的灌木丛,消失不见了。尽管夜色正在漫溢开来,永恒还是看清那不是别的什么动物,而是一只灰色的大野兔。于是,少年的好奇心和残留在骨子里的淘气成分使他拔腿跑进野兔消失的灌木丛。他拨开荆棘满布的灌木丛寻找了一会儿,但一无所获,便决定回到小路上继续往前走。就在这时,他听到了清晰悦耳的高跟鞋的声音,在这沉沉的暮色时分,在这雨后寂静的衬托下,尤其是在这人烟稀少的丛林里,这高跟鞋的声音分外清澈:咯噔、咯噔、咯噔……永恒欣喜若狂,他熟悉这个声音,他曾在老街无数次的听到过这种声音,这一生他都不会忘记这种声音,这绝不会是任何别的女人穿高跟鞋走出的声音,这种声音只可能来自于他所深爱的女子穿高跟鞋走路时的那双脚。虽然这世界上的大多数女人都会穿高跟鞋,但不是所有的女人在穿高跟鞋时都能走出如此铿锵有力的步伐和坚定无畏的声音。永恒立刻扒开荆棘丛,不顾一切的向声音传来的方向冲去。由于夜色越来越浓,又由于他穿了一身黑色的衣服,再加上他因为紧张、激动、不安和心急,他的呼吸便不可避免的粗声粗气。呼吸越困难,他越着急,他的呼吸就越不平稳,听起来就像一个凶神恶煞的中年男人。但现在,永恒根本没心思想那么多,他只想快点接近自己心爱的女子,对她说出自己深藏于心的爱之蜜语。

他是那么迫不及待,又是那么张皇失措,以至于忽略了这样一个事实:说到底,她是个女人,又处在这样影影绰绰的环境下,她就像惊弓之鸟一样很敏感。况且在夜幕幽寂的衬托下,他看起来根本不像人,而像一个心怀不轨的幽灵。他触不及防的出现只可能导致一种结果,那便是使她受到惊吓。因此,当他终于拨开灌木丛,纵身跳到路中央,看到他心爱的女子时,女子却在不远处突然停住了。只见,她比刚才那只兔子还要警觉。她屏声敛气、纹丝不动的呆了一会儿,然后转回身,拔腿就跑。

“她为什么要跑?”永恒既狐疑又不解的问自己,但他没时间想出答案,便迫切的紧追其后。这一刻,他只想快点追上她,告诉她他爱她。他一开始离她并不远,因为她穿着高跟鞋跑不了,但她突然扔掉了高跟鞋,他便再也追不上她了。由于她常年健身,跑起来就像飞一般。虽然他的腿比她的腿长很多,但他依旧没办法追上她。眼看她越跑越远,他便在身后呼唤她,但从身后突然传来汽车按喇叭的声音掩埋了他的呼喊声。他看到那辆汽车顺着女子奔跑的方向驶去,一路上都在摁喇叭。当汽车越过女子一段距离后,车子戛然而止。从车上下来一个男子,女子疯也似的跑到男子的跟前,扑到了他的怀里。永恒立刻收住了脚,他血液倒流,心跳骤停,站在地上一动不动的看着前面的那两个人。他看见男子抱起女子,把她抱到了车里。当车子原路返回时,他呆滞麻木的身体还是及时闪到了灌木丛里。车子驶离后,永恒蹲在灌木丛里轻声呜咽起来。

“我就知道她不可能是独身一人,她那么与众不同。”他绝望的想道,“如今,我什么也没有了。仲叔也死了,她已经是别人的爱人了。这个世界只有我一个人是孤零零的。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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