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7940900000012

第12章 金陵城中寻金秀,画舫诗会遇故人

金陵,自古以来就是烟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几千年来,王朝更迭,沧海桑田,但金陵的繁华却始终不曾中断。若是有人问起那金陵城中最销魂处,十个人里得有九个人言是秦淮画舫。

秦淮河自西向东缓缓而流,环抱金陵城。秦淮两岸,画舫林立。一至入夜,每条画舫上都会点起灯火,将秦淮河映得犹如白昼。王公贵子携娼妓出入其间,钿头银篦,罗裙酒污,声色犬马,不一而足。

而秦淮北岸,却立着一座千年不倒的学子朝圣地,夫子庙。

每至入夜,总能在大大小小的画舫上看到穿着一身贡生服的学子。他们有的是来见识一下传说中的江南第一繁华处,有的是为了在各位达官贵人面前混个脸熟,有的是为了画舫中莺莺燕燕的各色美女儿,有的则是为了在众人面前卖弄自己的才华学问。

今夜是九月十五,一轮圆月挂在天边。每月十五举行诗会是秦淮河畔约定俗称的规矩。每到这个时候,那些贡生举子都会在下了学之后,将自己平日舍不得穿的华服长衫从箱底拿出,一个个手摇纸扇,打扮的人模狗样的前来参加诗会。只是今晚,有人在这一片华服之中,发现了两个不太和谐的影子。

“师傅,金秀儿真的会在这个地方吗?我怎么看周围都是男人,没有女人啊?”王二狗此时一身书僮打扮,跟在文秀才的后面。

“那老混蛋说了,金秀儿十有八九就会在今晚出现,到时候实在不行,咱们抢了金秀儿就走,凭你的武功和为师的智慧,不怕走不掉。”文秀才一身白衫,气定神闲地往人堆里钻。

就在三天前,文秀才他们终于风尘仆仆地感到了金陵城,去了金陵码头一打听,拐卖金秀儿的人贩子银牙,居然比他们早到了一天。经过多番打听,终于在金陵城外的一座土娼馆里找到了正在放飞自我的银牙。文秀才恨他恨得牙痒痒,可是金秀没找到,又没办法杀了他。于是文秀才让二狗将土娼馆的龟公引开,自己则一脚将门踹开,手起刀落割掉了银牙的一只耳朵。

后来师徒二人绑着银牙来到了城外的一座破庙,逼问他金秀的下落。原来,金秀当日被他骗到了金陵城,以为很快就能跟文秀才相见,没想到银牙却带她七拐八拐地来到了一家客栈的后门。这个客栈是他们人牙子在金陵的聚集之处,可以交换信息,甚至直接在里面买卖人口。而金秀就被银牙直接以五十两的价格卖给了另一个人牙子。气的文秀才在破庙里将银牙吊起来打,打了半夜。

第二日,文秀才和二狗将奄奄一息的银牙扔在破庙里的佛像后面,又开始满金陵城地打听另一个人牙子的下落,一番折腾之后,总算在一家赌场中捉到了他。文秀才二人同样将他逮到了破庙中严刑逼供,只不过,那人一看到被打的不成人形的银牙,吓得该说的不该说的全都自己招了。他说自己将金秀以一百两银子的价格卖给了秦淮河画舫上的一个老鸨,具体是哪个画舫自己也不记得了。本来以为主动交代能免去一顿皮肉之苦,但是文秀才和二狗两人一听到他把金秀卖进了青楼,怒火竟比捉到银牙时还要更盛,二狗更是一把抽出重阿剑,要将他砍成肉酱,好在被文秀才拦住了。师徒二人一样将他吊起来打了半夜,惨叫声传出老远,甚至以往隐约能听到的金陵周围山中的狼嚎,那晚也没有了。

终于到了诗会的这一天。坊间早有传言,说诗会这天将有三件大事,一是采香阁的清倌人梅大家要亲临诗会,品鉴谁的诗词写得最好。二是玲珑坊的花魁柳倩儿将为诗会拔得头筹者独舞一曲。三是鹦鹉洲要推一位新的姑娘出来,据说容貌生得艳若桃李,但性子却凛若冰霜,没人见过她笑。这反而勾起了所有男人的兴趣,临近诗会时,秦淮河畔每天都有人在打听这位神秘的女子。

到了诗会当晚,一开始照例是士子们互相寒暄,三五成群的聚在一起说笑聊天。没过多久,天彻底黑了下来,各画舫开始掌灯。

王二狗拉了拉文秀才的衣服,说道:“师傅,我有点饿了,这个地方有吃的吗?”

文秀才白了他一眼,说:“刚才来的时候不是带你吃过一碗卤肉面了嘛?你怎么又饿了?”

二狗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说:“嘿嘿,也不知道怎么了,自从开始练剑之后,我就比以前能吃多了,而且总是没过多久就觉得稍微有点饿。”

“行了行了,那边不是有茶水点心嘛?你去那边垫垫肚子吧。”

“好嘞,那师傅我先去了。”

二狗前脚刚走,只见一名小厮从一艘画舫中钻出来喊道:“梅大家到!”

众人一听,都停止了交谈,望向那艘画舫。只见一只芊芊素手从画舫中伸出,旁边的丫鬟连忙上前去搀扶,众人也都屏息以待。等到那女子从画舫中完全出来,众人便异口同声地喊道:“恭迎梅大家!”

那女子脸上挂着一片薄纱,只露出一双欲蹙非蹙含愁眉,和一对似喜非喜多情目,当真是巧笑倩兮,美目盼兮。梅大家也不说话,只是朝众人行了一个万福,便在丫鬟的带领下,朝着画舫的第三层走去了。

不一会儿,花魁柳倩儿也来了。如果说梅大家是人如其名,高洁如梅花傲雪,那么柳倩儿就是扶风弱柳,让人忍不住想要揽在怀里。只见柳倩儿也朝众人盈盈行了个万福,娇滴滴地说道:“今日诸位才子前来捧场,倩儿不胜欣喜,一会儿还请诸位各倾陆海,我与梅大家在画舫三楼恭候今晚独占鳌头之人。”

一番话说得众人摩拳擦掌,跃跃欲试,恨不得此刻便飞进画舫三楼,独占二美。

就在文秀才远远地看着柳倩儿,暗自比较她和金秀儿哪个更漂亮时,二狗回来了。

“咦?你怎么回来这么早?是茶点没有了吗?”

王二狗不好意思地挠了挠脸,说:“嗯,是没有了。不过,是被我吃光的。”

文秀才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小声呵斥到:“全吃光了?你是猪吗?这么能吃!”

“可是真的很好吃嘛……”

正说着,只听见不远处有士子说道:“宋兄你来了,我们正说一件趣事呢。”

那人问道:“哦?什么趣事?说出来也让我听个乐。”

“刚才我们看见有一个书僮过来,一口气把桌子上几十个茶点全吃了,简直是饿死鬼托生,你说有趣不有趣?”

他们说话并没有小声避讳,所以文秀才和二狗都听见了。

文秀才白了二狗一眼,说道:“听见没?人家拿你取乐呢。以后吃东西可得有点规矩。”

“知道了师傅……”二狗一脸委屈地说道。

不过说归说,文秀才还是要看看,是哪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拿自己的爱徒取笑。这一看不要紧,竟然看见了熟人。只见不远处,宋玉也站在那。

宋玉也看见文秀才了,惊讶之余也开始咬牙切齿起来。就是因为文秀才放出的风言风语,导致自己没脸在徐州待下去了,这才南下金陵求学。

宋玉拨开人群,朝文秀才走了过来,说:“文兄,别来无恙啊。”

文秀才也不回避,笑着说道:“哈哈,这不是宋兄嘛?今天可真巧啊。”

宋玉身后的一帮学子也挤了过来,问道:“宋兄,这位是?”

“这位文景明文兄是在下的同乡,半月之前曾与在下同饮,趁我酒醉,拿了我的家传玉佩。文兄,今日你我于金陵重逢,不知可否将玉佩还我了?”宋玉依旧是那副似笑非笑的表情。

宋玉身后的学子们一听,纷纷替宋玉打抱不平,叫喊道:“岂有此理!还不快将宋兄的家传玉佩还回来!”

刚才那个那二狗逗笑的学子看见了躲在文秀才身后的二狗,大声说道:“咦?这不是刚才在那边大吃点心的书僮嘛?原来这书僮是你的啊!难怪,难怪,果然是有其主必有其僮也!”

二狗一听,愤愤道:“你们!”刚要上前,却被文秀才拦下了。

“宋兄你当日喝得酩酊大醉,想必喝醉之后耍的酒疯怕是都不记得了吧?”文秀才脸上并无半点局促,笑眯眯地说道。

“在下喝醉酒之后只会呼呼大睡,从来不曾发酒疯,这一点我身边的小厮侍茗、侍醅可以作证。”

“哦?咱们且不说当时侍茗、侍醅已经回房睡觉去了。敢问宋兄平时喝的什么酒?”

“在下平时最喜绍兴花雕。”

“那我们对饮那日,宋兄与我喝的又是什么酒?”

“那日我们喝的是五十年的极品状元红。”

文秀才继续他那招牌式的营业笑容,说道:“是啊,当日我们喝的可是50年的极品状元红,酒劲极大。宋兄平时和普通的花雕会呼呼大睡,但喝极品状元红时是什么样子,侍茗和侍醅见过吗?”

“这……”宋玉面露难色。那五十年的状元红是宋玉在机缘巧合下得到的,就连自己平时都不舍得喝,侍茗和侍醅别说见,以前连听都没听过。

文秀才装出一副回忆当时场景的样子,说道:“当日宋兄喝的高兴,便一杯接一杯地喝,我也觉得宾主尽欢本是美事一件,就没有劝阻。结果……唉,现在想来我也有错啊……”

宋玉身后的一众学子听了,忙问道:“结果怎样了?”

文秀才忍住笑意,说道:“结果没过多久,宋兄就晕乎乎的喊热,开始脱衣服。”

众人问:“后来呢?后来如何了?”

“后来我劝宋兄不要再喝了,宋兄就突然问我是不是看不起他。在下区区一届秀才,如何敢看不起宋兄?结果宋兄便解下玉佩,非要赠与我,我不收,宋兄就说我看不起他。随后,更是状若疯狂,将纸扇和汗巾都扔出了墙外。我不得已,只好收下玉佩。”

“你,你说的这些,谁能作证?”宋玉脸色不善地问道。

“景明此番话,并无半句虚言,皇天后土,实所共鉴!如有半句假话,管教我文家从此绝后!”文秀才一脸严肃的说道。

在古代,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所以文秀才当众发这样的毒誓,着实让众学子心中一惊。然而对文秀才来讲,他才不在乎呢,反正他原本的姓氏也不是文。况且自己穿越到了这个文秀才的身上,原本的文秀才也早就死了,说文家绝后,也只不过是陈述一个事实而已。

“宋兄,人家文兄都发这样的毒誓了,也许那夜你真的发酒疯了也说不定?”刚才那个嘲笑二狗的学子讪讪的说道。

“可我……”宋玉隐隐觉得哪里不对,可是又说不出哪里不对。“那你当晚为何要匆匆逃走?”

这时,文秀才作痛心状说道:“非是在下有意逃走,而是在下,在宋兄家受到了惊吓。”

“受到惊吓?我那摘玉苑一无歹人,二无恶犬,你受到了谁的惊吓?”

“惊吓到我的,正是宋兄啊!此事,不提也罢,不提也罢。”

文秀才此时就如天桥上的说书老头,周围聚了一圈儿听故事的人,此时戛然而止,那些看热闹不嫌事大的人那里愿意?纷纷要求文秀才说个明白,受了谁的惊吓,怎样的惊吓。

宋玉本人也很好奇,便要文秀才接着往下说。

“这……宋兄你确定要我接着说?”

“快说快说,我也好奇。”

“那好吧。宋兄当时醉酒不是喊热脱了衣服嘛?我把你扶到床上时,你……”

“我怎么了?”

“你竟然将裤子脱下,要和我……比大小,并提出要和在下同睡。在下心中惊恐,所以才连夜逃了。”

“……”

“……”

“……”

文秀才这句话说出之后,周围安静地可怕。

忽然,也不知是带的头,众学子竟齐齐往后退了一步。宋玉的身边竟出现了三尺的空白圈。

“你,你们干嘛?那都是他一面之词,大家不要受他蒙骗啊!”宋玉徒然地解释着,然而所有的语言都是那么的苍白。

刚才嘲笑二狗的那个学子强行挤出一个笑容,说道:“宋,宋兄,我突然想起明天夫子还要考较我们对《易经》的理解,在下就先回去温习功课了,失陪失陪。”说完,转身就走。

“你们,你们这是什么意思!”宋玉也慌了,因为不管他往哪里走,对面的人都会一哄而散,如避瘟神。

他转过头来,咬着牙,恶狠狠地对文秀才说道:“姓文的!今日之事我宋玉记住了,这事儿没完!咱们走着瞧!”说完,一甩袖子,从人群中闪开的一条路走掉了。

文秀才叹了口气,得理不饶人地说道:“唉,我早说过此事不提也罢,你非要我说,说了你又不高兴。真难伺候啊……”

宋玉在前面听了,羞愤地几欲吐血,不由得加快了脚步。

此事想必不出三天就会传遍整个贡院,到时候自己岂不是成了众人的笑柄?如今唯有三十六计走为上,这金陵城看来也是没法呆下去了。

同类推荐
  • 书中侠客行

    书中侠客行

    穿越到自己未完成的小说中会发生怎么样的故事呢?
  • 此间天下有江湖

    此间天下有江湖

    少年无意中身中寒毒,至此踏上漫漫求医路。凶险的绝地,君临天下的皇朝,强大的门派,分毫必争的战斗,爱恨情仇,都在这江湖中呈现出自己的精彩纷呈的一面。你若是要问这里的人江湖是什么:人们这样说:瘦马西风,断肠人。爱恨情仇,红尘客;洗剑煮酒,此间侠!。。。这是一本关于异世界的武侠江湖的书籍,虽没有通天彻地的神通,但也有热血沸腾的江湖与妙不可言的故事!。。。
  • 多少个剑决

    多少个剑决

    他从雪中走来,一步迈出,胜似常人十步之远,风过雪落,却是踏雪无痕。他从风中飘过,一身衣衫尽是白色,却是单衫,有些单薄,显出他有些瘦。他面容清秀,发髻用一根玉簪穿过,似没完全长开的少年郎,加上腰间佩的一柄长剑,漫步走来,如同浊世佳公子。
  • 承影灭灵记

    承影灭灵记

    逍遥自在乐悠悠,将君进酒谈秋愁。追波逐流乘风去,春暖花开二月柳。
  • 绝代天骄

    绝代天骄

    杨皓光,一个从小渔村走出来的少年高手,谜一样的来历,却拥有巨大的磁场,凭一己之力,搅乱了整个江湖...
热门推荐
  • 重生之老子是皇帝

    重生之老子是皇帝

    醉卧美人膝,醒掌天下权,这才是男人该有的生活!赵洞庭穿越成皇,为这个小目标不断奋斗。
  • 藏在这世间的美好

    藏在这世间的美好

    《藏在这世间的美好》,为超人气励志作家鼹鼠的土豆特意写给千万年轻人的暖心之作。书中独家收录鼹鼠的土豆写给千万年轻人的超级热帖《宁与好人一起咽糟糠,不与坏人一起吃筵席》、《不争,也有属于你的世界》、《找到自己对的位置,做好应该做的事》……在为数众多的作家中,鼹鼠的土豆是个奇异的存在。她的文字虽平实但饱含激情,虽简练但激扬到位,她是正在奋斗征途中的你的好友,她是你不良情绪的开导者和化解天使,她是你信心与力量的不竭源泉。她可以让你拥有一双慧眼,处处、时时发现生活的美与好,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乃至未来。
  •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青涩蜕变,如今她是能独当一面的女boss,爱了冷泽聿七年,也同样花了七年时间去忘记他。以为是陌路,他突然向他表白,扬言要娶她,她只当他是脑子抽风,他的殷勤她也全都无视。他帮她查她父母的死因,赶走身边情敌,解释当初拒绝她的告别,和故意对她冷漠都是无奈之举。突然爆出她父母的死居然和冷家有丝毫联系,还莫名跳出个公爵未婚夫,扬言要与她履行婚约。峰回路转,破镜还能重圆吗? PS:我又开新文了,每逢假期必书荒,新文《有你的世界遇到爱》,喜欢我的文的朋友可以来看看,这是重生类现言,对这个题材感兴趣的一定要收藏起来。
  • 今天甜度超标了吗?

    今天甜度超标了吗?

    这是有很多个甜甜的小故事组成的哦,希望大家喜欢
  • 净土晨钟

    净土晨钟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汇聚授权电子版权。
  • Dombey and Son(I)董贝父子(英文版 下册)

    Dombey and Son(I)董贝父子(英文版 下册)

    Dickens started writing the book in Lausanne, Switzerland, before returning to England, via Paris, to complete it. The story follows a powerful man's callous neglect of his family triggers his professional and personal downfall, showcases the author's gift for vivid characterization and unfailingly realistic description. As Jonathan Lethem contends in his Introduction, Dickens's "genius … is at one with the genius of the form of the novel itself: Dickens willed into existence the most capacious and elastic and versatile kind of novel that could be, one big enough for his vast sentimental yearnings and for every impulse and fear and hesitation in him that countervailed those yearnings too. Never parsimonious and frequently contradictory, he always gives us everything he can, everything he's planned to give, and then more."
  • 八零之穿成大佬的炮灰妻

    八零之穿成大佬的炮灰妻

    苏皖穿越了,穿成一本年代文中的炮灰女配。原身求而不得,为了膈应男女主,赌气嫁给男主的残疾二哥。同村的爱慕着都叹息不已:好好的一朵娇花就要守一辈子的活寡了。苏皖美滋滋地点头:守活寡好啊,便宜老公以后会是资产千亿的首富,她只要坐等离婚,就可以继承他的千亿资产了。只是后来,苏皖摸着自己渐渐鼓起来的肚子,傻眼了。怎么婚没离成,还多了个小崽子?某男微笑,从轮椅站了起来,将她圈在怀里,眸色暗沉:“媳妇,我钱是你的,人也是你的。”所以,一辈子也别想离开我!
  • 宠你上瘾,离婚女人是个宝!

    宠你上瘾,离婚女人是个宝!

    【溺宠二婚妻】简介:萧静想,女人一生中影响最大的两件事,就是结婚和生孩子,这两件她都经历了,要再加上离婚,那就圆满了。当朱军递来离婚协议的时候,萧静很干脆的提出条件,“车子,房子,公司都归你,银行里的固定存款咱们一人一半,孩子和剩下的归我,你要同意咱们就离,你要不同意,我上法院告你重婚。”朱军说,“萧静,咱们结婚十年,我真怀疑你是个没心的,你爱过我吗?”萧静嗤之以鼻,小三都养了,她爱不爱他有意义吗,搞得好像她才是出轨的那个一样。…李晓是牙科诊所的老板兼医生,35岁的他在别人眼里儒雅稳重,待人随和,事业有成,是单身女人眼中完美的丈夫人选。…在萧静的眼里,李晓就是个三观不正,眼睛有病的男人。在李晓的眼里,萧静就是个没心没肺,懒得要命的女人。两个本没有任何交集的男女,意外的产生交集,然后发生了让人大跌眼镜的事情。李晓说,“我就喜欢她漫不经心的样子,我就想要宠着她,依着她,把最好的都给她。”萧静说,“魅力太大,不解释。”
  • 交际故事(影响青少年一生的中华典故)

    交际故事(影响青少年一生的中华典故)

    《交际故事》每个典故包括诠释、出处和故事等内容,简单明了,短小精炼,具有很强的启迪性、智慧性和内涵性,非常适合青少年用于话题作文的论据,也对青少年的人生成长以及知识增长具有重要的作用。
  • 服装店就该这样管

    服装店就该这样管

    人生四件大事:衣、食、住、行。衣为首,可见服装业的发展前景是多么的广阔。我们看到服装店开遍大街小巷,看见许许多多的服装店生意兴隆,却看不见服装店店主们的辛劳与困惑。每个店主都希望自己的店成为旺店,但是,在经营过程中,总会碰到各种各样的难题:店铺该如何管理、员工又该怎么管、如何做大做强自己的服装店,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