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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赴汤蹈火的爱情,最后怎样了?

2014年,刚毕业不久的程怡不顾父母反对,硬是把家里拼命绕了几十个弯,花了无数人力财力才扯上关系弄到的公职给辞了。无他,在一千多公里外的广东,她的男朋友刚找到了工作租下了房子,并山盟海誓的告诉她:来吧,我照顾你。

热恋期的甜言蜜语让程怡奋不顾身,她的母亲苦口婆心的劝她:男人大多经不住依靠,你不顾一切的投奔,反而会成为他日后的包袱和离开你的理由。

她不听,对自己挑人的眼光有绝对的自信,毅然下单买了车票。

母亲掩门叹气:你看到的男人还太少了。

她那时还不知看那么多男人有什么用,她只知道,认定一个人,就跟他走一生。

她的父母,带着一种女大不中留的无奈和怨念,把她送走了。临行前,往她兜里塞了五千块钱,声明这是给她的最后一笔钱了。程怡盲目乐观,心想,这么大的一个城市,还愁找不到工作吗,这钱,她不拿也罢。

她着急的盯着车站大厅里出发的列车时刻表,母亲摇摇头,把钱又塞进去意已决的女儿衣袋里。

坐火车到广州站,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按着男友发来的短信消息,坐上地铁二号线到广州南站,出站后又在一个大的批发市场旁找到临近的汽车站方位,买票,等位,折腾半天,才坐上车。

不是上下班时段,车上还有位置,她一个个数了七个站,每一站都离心上人更近了一步。她脸上挂着浅笑,远远看到一些花市,程怡不禁想,广州果然是大啊,连花市都是连绵不绝的。

下了车,她在陌生的地方左看右看,在火车上她吃不下东西,肚子空了快一天。现在终于脚能沾地了,看看时间,下午五点十分,她咽了咽口水,走进街面一家沙县小吃的小店里,要了一碗肉炒粉,大份的,二十块。她几乎是一条条的把粉条吸进肚子里,挨了快一个小时,等碗空的时候,男友终于现身了。

六点下班,他从公司走到这家店要十分钟,他坐下来也要了一份肉炒粉,把嘴里塞得满满的,胡乱嚼了一顿,说:跟食堂的一样难吃,食堂的还不用钱。

听他这么一说,程怡有些愧疚,要不是因为自己,他也不用来吃这样难吃又不便宜的食物。

无论如何,重逢还是令人高兴的,年轻的恋人总有说不完的话题。他告诉她,租的房子离公司不远,他每天都走路上班,速度快的话,十五分钟就能在公司大门打上卡。他们手挽着手,走得很慢,从小吃店出来,右拐进一条小巷里,男人往前一指,大致的说了下位置:这是超市,这是菜市,手指又往前伸了伸,租的房子在那栋楼上。

程怡跟着男友走进一个老式的预制板楼房,爬到顶层七楼,终于开门进去。房子比想象中的温馨,客厅里坐着一位陌生的男人,正在吃饭。桌上有模有样的摆着热气腾腾的两菜一汤,锅碗汤碟一个不少,满满摆了一桌。看到他们进来,男人先是一愣,然后笑着跟他们招呼道:小王,回来了,一起吃?

男友摆摆手,跟他解释道:我女朋友程怡,房东王哥,住我们隔壁。

程怡朝王哥点点头,她不明白,一个人吃饭为什么还弄这么多花样。男友带她进屋,关上门,语气有些不甘和看不起:每天就知道捣鼓吃的,三十岁了还只能靠父母留下来的房子收租过日子,也就是运气好,生在这么个高房价的城市。

程怡不认识这位隔壁老王,况且他三十岁的年纪对二十出头的程怡来说,遥远得就像隔了几万个银河系。她不想参与评价,她千里迢迢的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只为了跟男友相依相守,现在,他们终于能躺在一张床上。男友开始吻她,嘴里带着炒粉的残余味道,外面的人早早回了房间,老式的房间隔音很差,在一片漆黑中,他们偷偷摸摸蹑手蹑脚,努力不发出一点声音,她把自己交出去的时候脑中在想:跟他在一起,就算吃一辈子难吃的炒粉,她大概也愿意吧。

早上六点,程怡听到外面客厅里开门关门的声音,她不知道一个不上班的人为什么要起这么早。闹钟响了三次,七点半的时候,男友才从床上爬起来,手忙脚乱的一通洗漱,夹着包包急急忙忙冲去公司。她起来把房间收拾了一通,出去上厕所时,看到隔壁老王推门回来,身上大汗淋漓,两人打个照面,一起在公用的厕所前停下脚步。

“你先洗吧。”作为一个寄居者,程怡觉得自己应该最大限度的礼让。

老王揩掉额头上的汗:没事,你先吧,我刚锻炼完,等再发发汗。

等程怡收拾妥当准备出门时,老王已经洗完澡,正拿碗筷准备吃早餐。看她出来,指指桌上:刚做好的,一起吃点?

程怡看了眼桌上一锅刚煮好的白米粥,四个肉包和一小碟咸菜,不明白这样的家常饭有什么好吃的,她匆匆出门,到楼下又吃了碗在这边随处可见的炒粉。

拼命忙碌了两个星期,程怡并没找到什么好工作,刚来时的雄心壮志逐渐磨成了唉声叹气,生活也变成了另一种样子,她临走时不屑父母塞来的那笔钱,终究派上了用场。

从招聘会回来,她试着从菜市里拎回十几块钱的菜。慢慢走在斜阳里,穿过领着孙子放学的老爷爷老奶奶们,她感觉现在的自己不再是二十几岁的小女孩,而是旧社会那种围绕男人过日子的女人,成天盘算着如何小成本的过日子。

老王从外面回来时,看到她正手忙脚乱的在灶前翻炒,旁边是烧糊的番茄土豆。屋里全是呛人的焦糊味,她有些抱歉,老王放下东西帮她清理,程怡不免沮丧,这些看似简单的事情,其实并没想象中的容易,辛苦了一顿却没有产出,就像她学了四年的专业,毕业却找不到一个对口的工作。

等男友回来,黑着脸埋怨她没事找事,随即带着她下楼随便吃了碗炒粉,一晚上就这么对付过去了。

从招聘会回来的每一天,程怡照样从菜市场买菜,她不喜欢做菜,做得也不好吃,但她还是小心翼翼尽心尽力的做着这些,只希望脸色越发难看的男友看到她的用处,毕竟,她住在这里,没交一分钱房租。

工作一直没有动静,天气却慢慢凉起来,南方的天气阴冷,在没有暖气的房子里,她咬着牙洗澡咬着牙上床,男友已经不像刚开始那样搂着她睡了,她只能穿上所有厚衣服,在被子下缩成一团。

不管多冷,隔壁老王都坚持晨练,程怡不知道是不是三十岁的男人都像他那般注重养生。跟二十几岁男友的熬夜,晚起,混乱随意的饮食不同,老王的生活极其有规律,早睡早起,锻炼,下厨做不糊弄自己的一日三餐,这种自律型的男人,的确让程怡好奇又佩服。

不知是太冷睡不着还是工作的事让她烦心,程怡开始失眠,早上听着老王出去跑步,她干脆也穿衣起床,换上运动鞋出去跑了一圈。再回来的时候,她的确觉得心情好了些,似乎有些理解了老王,在行人稀少的路上奔跑,的确能让人在令人窒息的生活里,生出一丝生机和希望。

投出去的简历终于有了回音,她接到去面试的通知,地点离男友的公司不远,她觉得没必要提前告诉男友,狼来了说太多,谁也提不起兴趣。

面试意想不到的顺利,只等通知入职。出了公司,程怡坐在当初她刚来的那家沙县小吃店里等男友下班,翻看着那张油腻的菜谱,她小心摸着已经见底的钱包,点了一个肉炒粉,小份的。

六点十分,她看到男友挽着一个女人的胳膊,极其亲密的从公司走出来,看起来是一个公司的同事,穿着同样的工作服。她不知道现在的同事在一起,是不是都如此亲热,几分钟后,她收到男友的一条短信:今晚公司有应酬,不回来吃饭。

男友不回来吃饭的时候,通常都会给她短信,她想起他每一个不回来晚上。程怡一条条吸完碗里难吃的粉条,慢慢走回去,过马路时,差点被迎面过来的出租车撞到。

一个黑脸司机从车窗里探出头来,挥着拳头用鸟语叫骂:找死啊你!

她回到家,老王已经把两菜一汤端上桌,看她进来,招呼她一起吃。

这次她没有推辞,坐下来,吃了口老王炒的家常菜。清爽可口鲜香爽滑,这样的味道,的确比那碗干巴巴的炒粉好上不知多少倍,她忽然觉得,之前自己那个吃一辈子炒粉的想法,是多么的傻气,这世界上多得是她没见过没吃多的好东西和好男人,她之所以有这么一根筋的想法,终究,还是她见的太少了。

她把房间里属于她的痕迹清理得干干净净,拖着行李去火车站的时候,身上除了车票,全部身家就只剩二十一块五毛。关于这趟赴汤蹈火的旅程,她谈不上后悔,毕竟,出来了才知道,自己的人生,可以更宽更广,她的未来,还有更多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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