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尚半躺在马车上盖着绸面被子,红梅轻轻的给他揉着肩膀。
事实上李尚忘记了很多事情,当他的意识清醒的时候,便已经从七侠剑冢里出来了,这一次的探险,剑冢里死了很多人,李尚也是一阵后怕,幸好自己一行人一个也没有出事,其实还是出事了。
李尚闭上眼睛,意识沉到丹田,当他清醒过后,忽然发现自己丹田的正中央忽然出现了一个紫色的大鼎,大鼎里紫气不断酝酿升腾,隐约可见一柄刀在紫气中温养。
大鼎紫气浓郁,仿佛构成了一片大陆,在这紫色大陆上空,是无数颗星辰,那是一柄柄仙剑,众星拱之。
而在泥丸宫,有一玲珑宝塔一般的玉色宝塔悬浮在其中,散发着清光,一点一滴的改变着李尚的资质,假如说李尚的资质原本只能盛一碗水,而这座宝塔的作用则是能让李尚盛一条海洋,不这样说还不够准确,可以说是把李尚前方的道路无限的扩远了,而且这还不是这座宝塔的主要作用,我们知道一般塔的外观是用来好看的,然后里面是用来存东西的,这座宝塔另外一个巨大的作用便是书,李尚的意识化作小人,站在这座塔前,宝塔的匾额上面是由上古神文书写的“道藏”二字。
神文一般只在天庭出现,而这座塔的来历自然不用说是来自天庭。当年孙悟空大闹天宫,带走的最珍贵的东西不时蟠桃树,也不是太上老君的仙丹,而是天庭的道藏塔,猴子不傻,几十年的人间精力让他明白了一个道理,知识就是力量!道藏塔里收藏了无数本珍贵的秘籍,孙悟空被压在五指山下五百年,也就是读了五百年的书,一个人族读了几十年的书都能够成为大文豪,何况是孙悟空足足读了五百年!
而现在这座宝塔到了李尚的手里,不晓得他会有怎样的一番成就。
马车的前端挂着一个铜铃,马车摇摇晃晃的往前走,铃铛便清脆的响个不停。事实上,自从上一次剑冢里出事以后,李尚就绝了游山玩水到长安的心思了,一行人快马加鞭,走官路,终于在半个月之后,马车停在了长安的城边,城墙真的很高,李尚眯着眼睛能看到一朵云飘在城墙一侧,无法前进,城墙这么高当然不是为了抵御人族,而是为了抵御其他存在。
烟花三月,李尚来到了长安,但是李尚还没有进城,因为李尚被吸引住了,在长安城外有一处地方。被成为太学宫的地方,那里是诸子百家道法和神通的交汇之处。
儒家受了三百年前某位大儒一首茅屋为秋风所破歌的影响,儒家的房子多是由茅草和木头搭建而成。墨家的建筑则是漆黑如墨,屋檐,棱角处多是些奇异鸟兽的雕像,法家,阴阳家,道家,建筑皆各有特色,在此交相辉映,美不胜收,美,当然是指的思想之美!
李尚下车,并肩和红梅进入了长安这座千年雄城。然后夏侯苍去户部交割事件,对了,前文我们讲过,大唐的皇帝给李尚下了一道圣旨,命令他即日李尚启程来长安,是的只让李尚来长安,别的什么都没有,不过倒是凭借这一道圣旨,李尚在大唐境内也算是顺通无阻!
李尚在长安并不是没有去处,事实上,在李尚刚刚进入长安城不久,就有一名中年管家一样的男子,带着几个穿着青布衣衫的学徒恭候着李尚的到来!
这是李尚的大通商行的二掌柜,金满堂。金满堂在长安城的地下和明面的某些地方都是有名头的,大通商行的瓷器和玻璃制品,极得宫中的某位贵人的喜欢,而且此人做事很有手段,与各方势力交好,像是个笑面佛一样,背后却是无人得知。
少爷,你可算是来长安了,先去商行看看,这两年的账本已经按照您先前来信的吩咐准备好了,您让我找的铺子也找好了,是个僻静地儿,又不会太过清冷,包您喜欢。
李尚满意的点点头。
走了好长一段时间,因为长安城内禁止骑马!
李尚没有去查账本,反而是吩咐金满堂回去,自己会在三日之后去查账。
金满堂领命告退。
阳光正好照在青黑色的石板上,李尚来到了吩咐金满堂买下的小店铺,旁边是一家卖文房四宝的店铺,名字叫老笔斋,名字不坏,牌匾上的字更是显现出了主人家身后的书法功底,李尚不太懂这些东西,但也觉得好看的很,看着便让人很舒服。
和铺子的前主人交割完毕,接下来这座铺子彻底姓李了,红梅很自觉的担当起女主人的身份,卷起袖子,到后院借了一盆水,拿着一块抹布将屋子里收拾的干干静静,这铺子以前就是卖书的,,因此主人搬走后,屋子里还剩下空荡荡的书架和一些简单的家具。
李尚看了看很满意,很自然的躺在了一把蹭的油光发亮的竹椅上,拿起一个巴掌大的小水壶,伸到嘴边刺溜一口。
但是空荡荡的,书店怎么能没有书呢?
李尚心念一动,便有无数本书从李尚的眉心飞出,像一个个排列整齐的士兵,老老实实的摆放在书架上,但是也只是摆放了近乎三分之二,还有一小部分空余,书店书店,哪能缺少了书店主人的爱好呢?
李尚想着赶明儿,和红梅淘两本有意思的旧书充当充当门面,另外这里的书,能看,但不轻易卖,李尚想着记下来明天得做块小牌子,上面写着书店的规矩,例如:本店十二时辰营业,欢迎孤独的你之类骚情满满的话。
呲溜一口热水,想到王重阳和张伯阳都是一副道骨仙风的世外高人卖相,让他们充当图书管理员肯定卖相十足,何况这俩老货的实力非同一般。
至于红梅嘛,当然是伺候我啦,揉揉肩,捏捏腿,抱着睡觉最舒服了。李尚这么想着。
忽然李尚鼻子抽抽,闻到了葱花被热油激发出来的香味,于是李尚准备好碗筷。
不一会儿,红梅将两碗葱花鸡蛋面端了上来,碗很大,而且面条很多,汤面浮现着惹人的油花,刚出锅的面当然很烫,但趁热吃面却也是最好吃的。
红梅的嘴巴很小,嘴唇很红,但是很努力的在吃,所以显得腮帮子鼓鼓的,所以显得很可爱。额前有几缕凌乱的发丝,红梅吃的很认真,额前的乱发总是差点碰到汤面,李尚很喜欢,喜欢红梅,喜欢她的可爱。
少爷,快吃饭了,不然面条就凉了,不好吃了。
说完給李尚的碗里夹过去一根咸萝卜,萝卜的大小刚刚好,吃一口面,喝口汤,再就着一口萝卜,这饭很好吃。两个人在暗淡的烛光下吃着饭,宛如一幅画,就是人间处处可见的夫妻画面。
张伯阳和王重阳风尘仆仆外面回来,看到坐在桌前的小儿女说道:师伯,我凡心动了。
王重阳回到:刚刚哪个没了牙齿的老太太不错,是个好女人。
师伯,我才九十三岁!
嗯,她才八十九岁,这都能算是老牛吃嫩草了!
一个金毛顺着最后一缕夕阳,慢慢悠悠的飘到了老笔斋隔壁这所还没有名字的书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