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悦坐在椅子上,单手轻轻敲着椅子的边缘,她听得出来这熟悉的马蹄声,高煜天的那匹马是几年前林悦亲自给他挑选的,那匹马叫追风,日行千里,是一匹好马。
小兔崽子,终于舍得回来了?
林悦不由自主的扬起眉,注意着山寨入口的方向,果然,没多久就有两匹马映入了林悦的眼帘。
而马上的人……
林悦的目光微微一凝。
高煜天和陈老三是两个人去的,却是三个人回来的!
此时,高煜天的身后还坐着一个人,那人被他的身形挡住,只露出一块一角,和一双皮靴,林悦看得出来那是女士皮靴,她的心里立刻有了不好的预感。
这,该不会是……
“娘!”
这时候,马上的高煜天自然也一眼看到了寨子门口的林悦,他立刻一脸微笑的,亲热的唤了一声。
林悦:……
别对我用美男计,用了也没效果。
“舍得回来了?”
林悦侧着头,冲着高煜天别有深意的一笑,随即又冲着一旁的陈老三眯了眯眼睛:“陈老三,你是不是觉得自己这小日子过的太滋润了,所以闲着没事儿就给自己制造困难?”
“大当家,小的是去保护少主了!小的不是有心违背大当家的话,是少主他……”
一旁的陈老三此时已经忙不迭是的跳下马,一脸的我有罪我该死的表情。
听到他的话,一旁的高煜天也忍不住的开口了:“娘,是我非要下山的,和三叔没关系。”
按照辈分,高煜天还真的叫陈老三一声“三叔”,虽然大多数时候他从来没这么叫过。
但是高煜天心里知道,寨子里的人对他如何,他都清楚着呢。
“少相互打掩护了,你们俩谁也跑不了。”
林悦冷冷的轻语了一声,目光一直暗暗打量着高煜天,见他终于跳下马来,那身后的人在这个时候也露出了庐山真面目,果真是个穿着时尚的美少女。
这少女穿着短裙风衣,蹬着皮靴,这打扮绝对是洋派作风。
“这谁啊?下一次山,怎么还带回来一个?”
林悦冷眼看着马背上一脸紧张的少女,语气一点也不友好。
“半路上捡的笨蛋,我也不知道她叫什么。”
听到林悦的问话,高煜天下意识的回答了一句,这少女还真是他半路上捡到的,她当时是遇到了马匪了,当然,是别的山头的,按理说这等闲事高煜天本不该管。
可这笨蛋居然不知天高地厚在那马匪面前大骂起来,还说自己是司令的女儿,又骂这高城附近的贼匪都是混蛋王、八、蛋,听到这话高煜天立刻就不乐意了。
贼匪怎么了?
他也是贼匪,他就是在匪窝里长大的。
他见不得别人到处说贼匪的坏话,盗亦有道,这山贼土匪里也并不都是大奸大恶之徒。
所以,高煜天当时头脑一热就把这笨蛋给救了下来,谁知道这笨蛋事后就赖上他了怎么赶她,她都不走。
高煜天又不能真的打女人,没法子了,就只好把她带上山了,看她的样子就像个离家出走的大小姐,估计就是因为实在没地方去,才赖着自己的吧。
带着她上山,顺便让她见识一下黑风寨里这些与众不同的山贼们,高煜天觉得这个主意也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