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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城游(2)

定居北京之后,我还不时去上海出差。

开始要见的人很多,总是不断地安排出时间想去见见这个那个朋友,依然觉得在上海的时间不够用。

渐渐地要见的人少了,渐渐地要在那里处理的业务也不多了,渐渐地飞往上海的频率也从一月一次变成了几月一次,渐渐地在我MSN上归类为“上海”的那些朋友的头像都黑了下去,很久不亮,我不知道他们是离开了上海,或者只是换了工作,换了MSN,或者对我隐形了。

上海那座玻璃幕墙组成的华丽堡垒中,穿行的人是不是每一日都在变化呢?有人带着希望来了,疲倦了,或是失望了,就走了。但总还有新的人来,男孩们穿上西装,把头发梳得一丝不苟,女孩们蹬上高跟鞋,把头发吹好,在这个城市里寻找着某种未来。南京西路街头总能见到纤长漂亮的小腿,可过几年再去看,穿着风衣、蹬着高跟鞋、打着伞,和你擦肩而过的女孩的背影很熟悉,有着华丽的小腿,却不是当初你曾在这里偶遇过的、那张念念不忘的脸。

也许无所谓谁的背影,只是这座华丽城市的背影而已。

最后不能不提及外滩18号的酒吧,在那个酒吧的天台上,我跟很多朋友眺望过灯火灿烂的外滩。我总把聚会地点定在那里,因为觉得那里能够代表上海这座城市给我留下的印象,华美、虚幻、微冷、多雨,风中有让人觉得孤单的味道。

我跟一个德国男人在那里喝过一杯,听他讲过他们公司进军中国市场的壮志。

我跟一个中国男人也在那里喝过一杯,听他讲过他“我自狂歌空度日,飞扬跋扈为谁雄”的年少悲愁。

跟一个男性朋友在那里喝过一杯,跟他说过我的理想。

跟一个女性朋友在那里喝过一杯,跟她说过我的爱情。

现在他们有的已经离去,有的甚至再也找不着,渐渐地我也很少去外滩18号。

之后很久,我去上海出差,夜很深的时候,我忽然有点想念那里,于是又去了一次。

一个人,在红色灯光下和玻璃台上坐了蛮长时间。

“这城市华灯初上,多两个人被吹散场。”整个晚上,我不断地想起张靓颖的这首歌。

路末长安,北京

很多年以前看《读者》,有篇散文,作者自述他的人生。大意是说他年轻的时候期待着娶一个女孩,她有着淡金色绚烂的长发、会穿橙色的太阳裙、会骑马、弹一手好钢琴、总在下午茶的时间为他煮好香浓的曼特宁咖啡,他为了这个目标而努力着——比如每天读一本新的书,想着这样我将来就可以和她分享这本书了;练习书法,想着将来用这手漂亮的字写情书给她;努力地工作赚钱,这样他将来会有一笔积蓄和她一起去加勒比海度假。

很多年之后,他结婚了,于一个阳光暖暖的下午在打字机上写那篇散文,转头看看窗外在花园里剪枝的妻子。他的妻子没有淡金色的长发,不穿太阳裙,不骑马和弹钢琴,也不会煮曼特宁咖啡,但是,她带卷的红发很漂亮,她穿粗布长裙的时候感觉家居却优雅,她会烧一手很棒的意大利菜,忙碌的时候总是轻声地哼着歌。

于是这样也很好,作者说,虽然你冲着梦中的女孩跑去而没有触及她的长发,但你最终仍旧安宁和快乐,你也仍旧可以与身边的女孩分享你曾为梦中某个女孩积蓄的一切,无论是书法、漂亮的信、有趣的书,或者一场去往阳光盛大的加勒比海滩的旅行。

生活大概就是这样一场旅行,你把行囊放进车里,沿着漫长的道路,开去地图上的远方小镇,你不曾到过那里,只听说那里很美。

多年以后你穿过迷雾和荆棘,终于到达了一个小镇,才发现和地图上所标的不是同一个镇子。

但是也很好,走了很远的路,终于到达了某个终点,可以走进街边的小茶馆里,点一杯热茶,慢慢地喝着,在氤氲的热茶香里,整个小镇的声音、光、温度和气味……一点一滴都涌向你。

这里就是你的家了,从这一刻开始你会珍惜它。

等我老了以后我可能会离开北京,去一个南方的小一点的城市。那里可以随眼看见水,冬天树也是绿的,不像北京那么冷,所以常常能看见穿裙子的女孩,房价没北京那么高,随便就能找到小吃摊,更安逸。

但是北京对我而言是我的一个终点,离开我长大的合肥以后经过很多年,转了不少的圈子,我找到了这个终点,找到了一种平安喜乐的感觉。

我喜欢这座城市,虽然它太干燥、很冷、经常刮风、春天有沙尘暴、房价高居不下、道路堵塞得让人不想开车、多数女孩的声音都不如南方女孩那么温软……

我在北京上的大学,北京大学。

小时候我读《汉书》,李延年歌曰:“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于是我认为北京是个流光溢彩的地方,北地胭脂个个腰如束素、英姿凛然,这是促使我报考北大的主要原因之一。

当然事实上李延年唱着歌的时候,汉朝定都在长安,也就是西安,和北京差得老远,李延年所说的“佳人”是指他的胞妹李夫人,大概是陕西人所说“米脂的婆姨绥德的汉”,和北京扯不上任何关系。

人家听说我是北大毕业的,两个里有一个会问你们和清华谁更好,另一个会说你们北大出美女啊。

这话问我任何一个同学学长或学弟,他都会摆出一副呆滞的表情面对你。

后来我写过一本记述北大生活的书——《此间的少年》,里面有个傲娇美少女叫黄蓉,一个威风凛凛小御姐叫康敏,还有死宅佳人王语嫣,很多学弟都是看了这本书误以为只要考进北大就能在食堂和黄蓉吃饭、晚上和王语嫣看电影、在学生会里乐呵呵地被康敏师姐拿着小皮鞭鞭打着努力工作,于是皆发奋读书。

再后来我签售的时候,他们会对我说,“都是读你的书上当啦,里面只有傻姑傻姑和傻姑。”

在我乏善可陈的大学年代,我并不喜欢北京,因为当时我完全不理解这座城市,终日只是生活在北大那个名叫“燕园”的园子里,燕园里生活着一群穿T恤蓬头垢面的宝玉和一群同样穿T恤不太懂得修饰自己的傻姑,日日往返于自习室、食堂和宿舍之间。

有个故事可以说明我对于北京多么缺乏了解。我的班长九江兄是个超唬烂的北京兄弟,跟我说:“我们北京人民其实最是敬佩忠臣义士,你看,我们北京有八王坟,是纪念一根金鞭打奸佞、支持杨家将北伐的八王爷;我们北京又有六郎庄,就是纪念抗金英雄杨六郎。”我当时觉得北京这地方真是太有历史感和文化感了啊!过了大概一年我才反应过来,北宋那会儿定都在开封!依然没他们北京爷们什么事儿!

就这样我离开北京去美国了。

我第二次去北京是因为一个女孩。

虽然这个原因很狗血,但是它就这么狗血地发生了,而且在我作出这个决定的时候,我俩居然还只是一般朋友……想起来真是让人不由得想提笔给自己的人生加上“扯淡”二字作为注解啊!

北京是我上学的城市,但是当我回来的时候,这座城市对我而言很陌生。

除了北大燕园校区周边的一小片,别的地方我都不太熟,而我曾经熟悉的,譬如北大南门外吃东西的军机处小巷,已经拆掉修成四环路了。

于是我翻开地图,重新了解这座城市,这又用了我很多年时间。

我记住玉渊潭在哪里,是因为樱花开的时候我去那里放过两次风筝,和女朋友吵架,在人群里走丢了,之后她带着一个风车来找我。

我记住地图线路,是因为一个朋友抱怨说我们认识那么久,你居然就不知道我家住在哪个地铁站附近!后来我把北京地铁线路图设为笔记本的桌面,很快我就差不多能背下来了。

我记住世贸天阶,是因为好些个下午我坐在那个玻璃顶的红酒吧里喝他们买一送一的店酒。

我记住房山,是因为我有个朋友住在那里,有一天他开了一瓶十五年陈的威士忌,和我还有另一个朋友喝了一下午,那时外面的风吹着树叶,眺望出去远山连绵,后来我就在那里又买了一套房子。

而我记住五道口的老鸭汤馆、天通苑的牛肉面店、大望路的披萨店、工体的啤酒屋……是因为我在那些地方度过了很多很多的时间,慢慢地我记住每家餐馆的味道了,不是酸甜苦辣咸的味道,而是有的透着开心,有的透着难过,有的孤独,有的喜洋洋。

前些日子南派三叔来北京封闭赶稿,我约他吃饭,把地址发给他了。等我按时赶到,南派三叔已经到了半个小时。我说你来得那么早干什么,南派三叔说我以为比较远,就提前出来了。我说不会啊,我问了你住在哪里,所以我定的馆子离你只有走路那么近。

这时候我蛮得意的,我终于了解这座城市了。我介绍他吃那里的牛肚、牛肉干和烧鸡公,告诉他说这个馆子是窦唯那些做摇滚的人喜欢来的,老板是个重庆人,每年要休假两个月回家,这里僻静地缩在一个家属区里,破破旧旧,却能做出北京最好的重庆菜。南派三叔一边大口吃着牛肚一边问你怎么找到的,我说我和一个朋友来吃过,这里的都是回头客。

今年春天北京又刮沙尘暴了,房价越来越高,据说四五环都涨到三万一平米了,每周一天机动车限行之后,交通没好转几天继续恶化,每天早晨家门口的路上车头连车尾,连出一公里长。

我和当初那个女孩已经分开了。但我还继续生活在这个城市里,上班下班,吃饭睡觉,周末和朋友们出去玩,光是公交卡就有三张。生活和以前一样。

四月的时候我和一个朋友组团去杭州玩,夜班飞机飞回北京,还误了点,到北京的时候已经是十一点多了。飞机还没挺稳,周围一片手机的开机声,每个人都在发短信或者打电话,我打开手机看了一眼,没有任何需要处理的短信。

我那个朋友素来狡黠而且捣蛋,眨巴着眼睛问我说,是不是看见大家都在电话短信报平安自己没啥事儿做蛮难过的啊,我说,还好啦。

其实真的还好。当我再次踏上北京的地界,我有种回家的感觉,我知道它的一点一滴,我熟悉它的脾气它的味道,从不担心迷路,有各种地方可以去。我知道很快我就要到家,在出租车的计价器跳到75块钱之前,加上5块钱的高速过路费;我走前刚刚更换了被单,回去就可以一个滚倒在床上呼呼睡着;我的猫猫狗狗在宠物店里等我回去,冰箱里还有几罐酸奶、几瓶啤酒和喝了一半的桃汁。

到家了。

有件事我觉得是很有成就感的,就是和朋友去旅行,可以带他们去吃当地最不起眼却最好吃的小店,订最划算窗外风景最好的酒店,告诉他们哪里才是最好玩的地方,哪里只是糊弄外地人的。在他们惊讶的眼神里,我会觉得相当满足。

至今这样的城市对我而言不算太多,但北京无疑是其中之一。几年之前,我为了一个女孩来到这座城市,其间走过很长的路,几年之后,我跟女孩不在一起了,可是这座城市还在我的身边。

给我同样感觉的另外一座城市是西安,我跟一个朋友说我今晚在建设路那家小店里吃完肉夹馍溜达到一个三岔路口,忽然想起是我们几个以前经过的,朋友说,是不是我们经过那个路口的时候谁谁正在打电话说什么什么,我说,对!就是那个路口!

这就是我一路的终点,终点没有站着等我的人,而是一座城市,名叫“北京”。

如果可能,我会叫它“长安城”,我栖息在这座城市中,常常感觉到平安和喜乐。

过些年我大概会娶一个女孩,我认识的或者还不认识的,虽然不是当初的那一个,但是我会开车带她去我认识的那些馆子吃饭,在风吹树叶的声音里喝酒,秋季来的时候去丰台那边的农家乐把那家两棵枣树上的枣子给打了,沙尘暴的天气里关上窗泡一壶加白兰地的红茶。

于是这样也很好。

路末长安,北京

很多年以前看《读者》,有篇散文,作者自述他的人生。大意是说他年轻的时候期待着娶一个女孩,她有着淡金色绚烂的长发、会穿橙色的太阳裙、会骑马、弹一手好钢琴、总在下午茶的时间为他煮好香浓的曼特宁咖啡,他为了这个目标而努力着——比如每天读一本新的书,想着这样我将来就可以和她分享这本书了;练习书法,想着将来用这手漂亮的字写情书给她;努力地工作赚钱,这样他将来会有一笔积蓄和她一起去加勒比海度假。

很多年之后,他结婚了,于一个阳光暖暖的下午在打字机上写那篇散文,转头看看窗外在花园里剪枝的妻子。他的妻子没有淡金色的长发,不穿太阳裙,不骑马和弹钢琴,也不会煮曼特宁咖啡,但是,她带卷的红发很漂亮,她穿粗布长裙的时候感觉家居却优雅,她会烧一手很棒的意大利菜,忙碌的时候总是轻声地哼着歌。

于是这样也很好,作者说,虽然你冲着梦中的女孩跑去而没有触及她的长发,但你最终仍旧安宁和快乐,你也仍旧可以与身边的女孩分享你曾为梦中某个女孩积蓄的一切,无论是书法、漂亮的信、有趣的书,或者一场去往阳光盛大的加勒比海滩的旅行。

生活大概就是这样一场旅行,你把行囊放进车里,沿着漫长的道路,开去地图上的远方小镇,你不曾到过那里,只听说那里很美。

多年以后你穿过迷雾和荆棘,终于到达了一个小镇,才发现和地图上所标的不是同一个镇子。

但是也很好,走了很远的路,终于到达了某个终点,可以走进街边的小茶馆里,点一杯热茶,慢慢地喝着,在氤氲的热茶香里,整个小镇的声音、光、温度和气味……一点一滴都涌向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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