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6953300000002

第2章 少年(1)

合肥尖沙咀

我很喜欢王家卫的《东邪西毒》,那部电影里有我看过的最美的张曼玉,我把进度条从结尾反复地往前拉,从张曼玉倚窗望着儿子的背影,她的儿子在海水中玩耍,她爱的男人张国荣在沙漠的那一边,爱她的男人梁家辉在她身后削梨。

那一刻万籁俱寂,配乐响起,琵琶弦历历而动,箫声呜咽。

张曼玉说:“我最好的时候,没有跟最喜欢的人在一起。”

很多年后我当了作家富豪榜的榜首,但我一生中最好的时候是在合肥度过的,那时我的梦想是当一个古惑仔。

小时候我是个沉闷的小孩,我爹一直叫我“书呆子”,私下里我觉得自己蛮聪明,却不知道怎么证明给他看,夜深人静的时候老爹把书呆子放在窗前的书桌上自习,自己看电视去了。他信任书呆子,因为“书呆子”就是这么一种东西,你叫他看书他就会照做,你给他支笔他就会写字,你给他讲妖魔鬼怪他就会相信。

但我爹的“书呆子”只会思考关于妖魔鬼怪的事。我那时只需每晚看半个小时书就能维持成绩,剩下的时间我默默地对着窗外的黑暗,思考是否有妖魔鬼怪在那里徜徉,好像隔着一扇窗外面就是太古洪荒天地玄黄。

不靠谱的事情想得太多,但在行动力上却是个矮子。那时候我是个穿一身蓝布学生装、平生没打过什么架、成绩在班里排倒数1/3、下垂眼角傻了吧唧的家伙,而我的班长则是一个穿着一身皮夹克、书包里带一把一尺长藏刀、成绩在班里排前十、四周学校兄弟有矛盾都卖他一个面子的英俊小生,我跟班长之间的差距真是令我可以仰头仰到断脖子。我就是在这种牲口的光环笼罩下长大的,他施加在我精神上的压力之重简直是一头大象。

我内心里非常向往去当一个班长那样的古惑仔,但家里对我的要求是看到打架要绕着走。

我最喜欢的漫画是《侠探寒羽良》,但是班主任说它是一部色情漫画,北条司的画风直到现在还在影响我,让我相信姑娘腰细腿长是第一重要的。

我最喜欢的影星是周润发,后来我去买了很贵的Burberry风衣,模仿发哥在《英雄本色》里的造型。

但你们见过港片中经常出现用来烘托主角的眼镜仔么?如果不记得就去重温周星驰的《逃学威龙》,我就是那样的一枚眼镜仔。

因为班长、寒羽良和周润发的缘故,一度在我窗外飞舞的妖魔鬼怪都呼风吸云手持双枪。

拥有这样美好想象力的眼镜仔还是眼镜仔,他距离他所梦想的一切太遥远了。

高中时我去了合肥的尖沙咀。

真实的尖沙咀在香港九龙,如今是繁华的购物区,当年是小混混们闯荡的地盘。我去过香港很多次,但没有一次去过真实的尖沙咀。不过在当年合肥少年的想象中,尖沙咀就是一片新时代的江湖,那是一片试炼场,将来想做大事的都得在尖沙咀混过。

所以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尖沙咀,因为城中的少年们渴望一片江湖。

合肥的尖沙咀叫城隍庙,准确一点的名称是,城隍庙小商品批发市场。

我的母校是合肥八中,合肥八中就在城隍庙对面。

我在合肥八中读书的时候,它还不是重点中学。它现在号称总理母校,那时候却透着几分江湖之气。混世的同学们下午放学出门得长眼色,前门后门地张望,免得有人在门外寻仇。如果己方人数不够而发生了遭遇战,十有八九要吃亏。不过寻仇的也得回家吃晚饭,所以偶尔路过操场看见某兄弟咬着草根看太阳落山,不用问你也知道是前后门各有几个兄弟看住了,秋风残阳,很是萧索。

想要混得好就得有几个好兄弟,我的好兄弟姓唐。

如今唐兄弟发达了,在杭州做手套外贸,手下颇有几家厂子,我的皮手套都在他那里订做。唐大哥说他的厂里永远留着我的手模,只要甩个电话过去说个颜色皮质,无论是新西兰的鹿皮还是毛里求斯的野牛皮,要黑的唐老板给你做黑的,要绿的做绿的,没那颜色了也好办,唐老板说了:“咱哪年不进个几十万英尺皮子呀?要啥颜色,叫新西兰农民给你染!”于是不几日就有一双合手的手套寄到宅门前,材质款型说是都不亚于Zegna。

而在那个时候唐兄弟最渴望的是一辆山地车,二手的也罢,这样他会显得酷一些,可以泡上班里他最看好的妹子。

唐兄弟报到第一天这么自我介绍:“我姓唐,唐太宗的唐。”我被他唐宗宋祖的风姿震撼了。

开学第一学期我成绩排名第二,唐兄弟排名第三,唐兄弟被我的学习成绩震撼了,从此我们决心一起混江湖。

后来我看台湾版的《福星小子》,里面二号男主面堂终太郎被翻译作唐太宗,我忽然发现唐兄弟和面堂同学其实颇有相似度,所以下文我们不妨称之为面堂兄。

面堂兄教导我说人生里几件事情是最重要的,第一当然是一个漂亮的妹子,第二是一辆山地车,第三是驰骋江湖做一番前无古人的事业。

这个排列顺序千万错不得,第一者是必须有的,没有人生便会很不幸福;第二者是达到第一者的手段;第三则是一个点缀,当你拥有了山地车和漂亮妹子之后,若不驰骋江湖,怎能让世人知道你的风光?

但我不是出于这个原因而立志当个坏小孩的,我是因为觉得面堂兄比我有魅力,所以准备和面堂兄好好学习一个男人的魅力之道。

至于班里那些早慧的妹子们,我还没有在其中任何一人的长发上虚空地系上“我家”的标签。面堂兄在我高三军训的时候,某次饭后散步时忽然说,兄弟我觉得你这几日开蒙了,有慧气,以你现在的资质,可以为你找个妹子了。

原来我高中三年中,足有两年半的时间,资质都不够找妹子的,即便是我最要好的面堂兄也只能为我惋惜。

但面堂兄的感情也未必有多么顺遂,如今回忆起来,我能记住的都是当年课桌间和面堂兄打王八拳的妹子,记得面堂兄喜欢的那个,记得面堂兄假装喜欢的那个,记得一个总穿大一号高跟鞋小跑起来踢踢踏踏好比大河之舞的,还记得一个总穿粉红色衬衫膝上半尺小黑裙,露着一双少女型长腿,却不合时宜地穿了双塑料凉鞋的。

所以面堂兄许诺的妹子也并未出现在我的生活里,每天下课后,依然是我和面堂兄骑着车在街头并行,交流我们从杂志上看来的,外面的世界。

面堂兄在高二那年得到了他梦寐以求的山地车,虽然是二手的,但总算是良好人生的开端,既然漂亮妹子暂时不可得,便只有先行闯荡江湖做一番事业。

闯荡江湖就要追随大佬,这是亘古不变的法则。这就好比陈浩南想出头,光靠立志是不够的,还得有B哥赏识他的志气。

学校里有个混得很开的兄弟,我们姑且称他为竿哥好了,因为他既高且瘦,浑似一条竹竿。在我们还穿校服和运动鞋的时候,竿哥已经穿上了修身西装和尖头皮鞋,夏天的时候还有一副雷朋墨镜插在西装内的口袋里,但通常不戴,以免被班主任以“流氓装束”为名没收。

和竿哥对视始终是很可怕的经验,他的脸瘦得见骨,眼睛却极亮,看你的时候目光焦点缓缓地从下面翻上来,散漫了很久之后才凝聚在你脸上。

人家都说竿哥那种看人的方法是真正大佬看人的方法,你值得他认真看一眼,他才认真看你一眼。所以你若是被竿哥的眼神吓到了,那是好事,这说明竿哥觉得你还行。

很多人都说竿哥之所以混得开是因为有背景,竿哥的哥哥在城隍庙是排前三的老大,谁得罪了竿哥,在附近的街面上只有死路一条。委实说我和面堂兄只见得竿哥目光如电,却很少见过竿哥的威武,因为成绩不好,班主任经常当着众人将他劈头盖脸地臭骂,也不见班主任横死街头。

唯有一次让我见识到竿哥所在的江湖。那天我跟竿哥在明教寺前走过,那座寺庙在三国时候曾是曹操教习弩箭的地方,又名教弩台,是有尚武之风的古迹,街面两侧摆满了小摊,我和竿哥侧身而过,梧桐叶飞旋着在我们身边落下,如今想来那是个肃杀的秋天。我有意无意地问起竿哥关于城隍庙里的事情,竿哥说话不多,只是纠缠于即将到来的期中考试。这时后面一条身影疾步而来,一个高过我一头、比竿哥宽出一掌的男孩一拍竿哥的肩膀,问说你是不是谁谁,竿哥下意识地回答说是,随即就是一掌狠狠地抽在竿哥的脸侧,对方冷冷地丢下一句话说让你记住,随即飒沓如流星地消失在前方。那一刻对我而言真是电光石火,等我回过神来的时候才发觉竿哥捂着脸吐出一大口鲜血和两枚断牙,整张脸从下颌一直肿到眼角。

那是我第一次知道扇耳光能把人打成那样,第一次亲眼见到鲜红的血从人嘴里喷薄而出,我吓傻了,竟然说出了让我事后觉得一生英名丧尽的话来,我说,那是谁?我带你去找老师!

竿哥并未流露出“傻逼啊道上的事情你报警管屁用”的表情,而是问我要了手帕,擦尽了嘴角的血迹,淡淡地说,没事,我欠他们点东西,打完就算了了。竿哥说今天我不能跟你一起走了,你路上小心点,但也别怕,他们不会对你怎么样,我们只是同学。然后竿哥也消失在了茫茫人海中。

我独自一人站在古教弩台下,只觉得天地悠悠世界广大,江湖如此狰狞多彩,而自己如此渺小。

在那个年代,所谓“人人敬畏者便是英雄”,大家都敬畏竿哥,我和面堂兄也信着竿哥,非常渴望竿哥带我们见见传说中的老大。但竿哥总是拒绝,只说哥哥事情很多,还要进货什么的,实在没空见我们。

“进货”二字让我和面堂兄心潮澎湃,觉得那生意危险又刺激,不知是海关罚没的打口磁带、黑漆漆的猎枪还是上面印有暴露女郎的外国杂志。

于是越发地想见大哥,想见一个人太久了,他在你心中的形象就越发高大,最后隐约有朝圣般的渴望。

没机会朝觐大哥,我和面堂兄只能讨好竿哥。面堂兄在街头的游戏机店和台球吧都是有信用的人,打声招呼老板就知道是面堂兄到了,游戏机币打折不说,有时候还能赊账,面堂兄便邀请竿哥去游戏机店和台球吧潇洒,我在三人中地位最逊,只能敬陪末座。敬陪末座的意思是玩那个叫《吞食天地》的三国游戏时,竿哥当仁不让地选了最能打的关羽,面堂兄以色取人选了白面小生赵云,而我只能选莽汉张飞、土鳖魏延或者老当盖壮的黄忠。

关羽以为自己最能打所以要冲在前面,赵云觉得自己很帅所以也要冲在前面,很快就战死沙场,最后往往活下来的是我那瘦小的黄忠,失去了大哥们的保护小黄忠注定死路一条,他在熊熊烈火的战场上蹦蹦跳跳,射出无力的羽箭。

若干年后面堂兄在杭州凯悦酒店请我喝茶,随身带着雪茄箱,由年轻漂亮的助理捧着,我们步出凯悦酒店,在西湖边漫步,走到一家能够抽烟的茶吧中坐下,助理把雪茄箱放在我们之间的桌上,退到我们看不到的角落里。面堂兄打开雪茄盒,建议我尝试他从美国买回来的Padron千禧纪念版,说比高希霸黑金版还都要牛逼很多,国内的高希霸多半都是印尼烟叶冒充的假货。

我知道面堂兄两年前还不抽雪茄,而我也对烟草没什么兴趣,但我们还是很有仪式感地用长梗的松木火柴熏烤了Padron千禧纪念版,用都彭的雪茄剪剪去末尾,点燃了,吸一口,赞美它醇厚的香气,并内行地说要是在封闭的室内这香气只怕是更加动人,可惜凯悦酒店早已禁烟。

面堂兄频频地称赞他的高级雪茄,言下之意是此等高级货价值一千块一根,只会与我这种真朋友分享,若是那种不懂格调不够资格的朋友,便只能享用雪茄箱上层的大卫杜夫而已。我懒得应对,于是含含糊糊。

面堂兄见如此高级的雪茄都不能令我衷心感佩他的高义,不禁有些沮丧,又抽了一会儿雪茄之后,他忽然说我可不是随口说,我们真的是真朋友,我当年还请你和竿哥打游戏机嘞!

我说去你妈的,可是你每次都把赵云选跑了!

除了玩街机和打台球,我和面堂兄还练习枪棒。

《水浒》中说梁山英雄好汉不近女色,终日里只是练习枪棒打熬身体。多年以后我发现“枪棒”是“女人”的反义词,枪棒使男人团结一心,女人使男人分崩离析,枪棒的世界和女人的世界绝不相容,所以林冲那美貌的老婆必须死,唯有这样他才能投奔枪棒的世界,从此再无弱点。

迈克尔·曼导演的《盗火线》从另外一个角度说明了这个真理,Robert De Niro扮演的大盗是那种值得其他男人跟他去赌命的男人,但他遇到了心爱的女人,所以最后他死了,也害死了他的兄弟们。

但是男人总是一再地犯相同的错误,他们虽然习练着枪棒,但时刻准备着为了某个女人脱离枪棒的世界。

我和面堂兄练习枪棒,归根结底还是因为没有可爱的女孩。

但是面堂兄是个理论家,他说出来的理由要更加冠冕堂皇,他说我们闯荡江湖,没好身板是不行的,听说道上的兄弟们经常打群架,为了情义有之,为了心心相印的妹子也有之,这时候我们不能缩头,而且妹子们都喜欢运动型的男生,枪棒之术除了闯荡江湖之外也有讨好妹子的副作用,何乐而不为呢?

总结下来还是为了妹子,面堂兄这辈子都没超出他的三原则,除了山地车升格成了法拉利之外。

枪棒教头面堂兄已经找好了,据说是一位身怀绝技的老拳师,开有一间武馆,名曰“神行太保”。我私下里疑心这间拳馆其实不是教拳的而是训练邮差的,这方面我比面堂兄读书多,神行太保戴宗在《水浒》里就是个送信的,并不能打,和玉臂匠金大坚、神医安道全一样算是梁山上的文职干部。

同类推荐
  • 甲骨文解读之痛

    甲骨文解读之痛

    文字,是文明的表征,甚至是枢纽。它记录历史,也成为历史研究的对象。中国人对“甲骨文”这个词并不陌生,但给甲骨文下一个明确的定义却不容易。甲骨文到底是什么?商代的文字?一种古文字?一种上古文字?一种我们今天已经无法全部认识的上古文字?卜辞?占卜的记录?对祭祀的卜录?依赖神意做决策的工具?古代的书法?一种以刀代笔的古代书法?比两周铭文更早的书体?《辞海》在“甲骨文”条目下的解释是:商周时代刻在龟甲兽骨上的文字。
  • 一个小说家的生活与想象

    一个小说家的生活与想象

    本书是“短篇王”丛书之一,该书系的出版,是为了推动精致的写作和阅读。本书作者刁斗,曾当过新闻记者,现为文学编辑。已出版的作品单行本有:诗集《爱情纪事》,长篇小说《私人档案》、《证词》、《回家》、《游戏法》、《欲罢》,小说集《骰子一掷》、《独自上升》、《痛哭一睌》、《为之颤抖》、《爱情是怎样制造出来的》、《重现的镜子》。曾热爱过文学的人,大概都不会忘记欧·亨利、都德、契诃夫、海明威、鲁迅、汪曾祺等作家的短篇作品,即使是“先锋”、“现代”、“后现代”的作家,也不乏短小精致的传世之作。在当下时尚的文学消费潮流中,能够挽回文学精致的写作和阅读,张扬短篇小说大概是有效的方式之一。
  • 创造与毁灭

    创造与毁灭

    “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往往只有几步。”这是一位著名诗人的人生训诫,早已妇孺皆知。令人痛惜的是,有的人本已功成名就,却因迈出错步而使多年辛苦造就的伟业毁于一旦。本文所描述的两位主人公——一位曾经是英勇善战、叱咤风云的刑警队长;另一位是拥有数十亿资产、名扬全国的商界奇才。两个曾经是志同道合的朋友最初在开往北京的列车上结识,到后来结下恩怨情仇直至最终同归于尽,其间所揭示出来的性格悲剧,令人痛惜又令人深思!可悲的是,在当今中国,令人痛惜的悲剧人物远不止他们两个,最具代表性的是那些曾红极一时最终却纷纷自毁前程的众多民营企业家。
  • 布赫访谈录

    布赫访谈录

    本书是对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布赫的访谈录,内容涉及农村文化建设、产业化经营、西部大开发、农村小康建设、民主法制建设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诸多内容。
  • 德古拉之吻

    德古拉之吻

    本书以日记的形式,勾勒出一段不为人知的诡秘往事。一场交易,让英俊、高贵的德古拉伯爵来到伦敦。他的出现引起了乔纳森·哈克的注意,他意识到在德古拉伯爵怪异的行为背后隐藏着一个惊人的秘密——他竟然是个拥有不死之身的吸血鬼……此时的伦敦陷入了黑暗之中,到处充斥着迷失、噩梦与鲜血。陨灭或者重生,复苏还是沉睡,用跳动的心换来永生,你可愿意?
热门推荐
  • 二哥

    二哥

    二哥不是亲二哥。我看过家谱,我和二哥刚好是五服的本家兄弟。那天早晨,接到父亲的电话时还不到六点钟。那会儿,我还躺在苏州的一家宾馆里。我是跟单位的一名同事陪同法院的两名法官去苏州出公差的。接通了父亲的电话,父亲沉默了一下,唉了声说,立端死了。啊?我感觉血冲了一下脑门。我来苏州的前一天就在老家的,而且还遇见了二哥,跟他说了话。他整个人看上去精神头挺不错的,好好的怎么就死了呢?父亲说,他发病了,趴在稻田里让泥水呛死的。我心悸了一下,又沉默了一下,问,什么时候火化?
  • 我与妹妹定下了契约

    我与妹妹定下了契约

    这是一个可以使用魔法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共有五大种族:人族,龙族,精灵族,矮人族与魔族,而其中人族最为弱小。背负着“人族之星”的使命,他,诸葛星,能否成就人族的复兴大业,并且拯救即将被魔族统治的世界?(如果不能我也没什么好写的了)
  • 娇滴滴的公主变成渣

    娇滴滴的公主变成渣

    沈乔乔无意间救了天上小仙的曾孙子,结果奇葩的穿越到一个被摔死的公主身上,这不受宠就算了还经常被人陷害,被陷害也就忍了还有人三番五次想要她的命,在社会上摸打滚爬的沈乔乔可不是善茬,敢来欺负姑奶奶的,我管你是谁找打不误,反正也回不去,可困在宫廷是不可能,来一场古代之旅也不错,人家除了有点贪财好色外加心狠手辣,其他还是非常不错的。
  • 余生执笔只画你

    余生执笔只画你

    【青春甜爱】n大美术系大佬何痕,孤傲清冷,一心向画,高岭之花……陈小兔:等等,他不该是情深不寿,羞涩脸红,没谈过恋爱不知道追人的……蠢学长吗?众人:???论人的两面性多可怕。-何痕:曾经不懂什么是爱,后来……何痕:余生执笔,最想画你。——青春系列,高甜之作。
  • The Mahatma and the Hare

    The Mahatma and the Hare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汇聚授权电子版权。
  • 大剑之强打斩击

    大剑之强打斩击

    大剑《claymore》同人!……妖魔存在的大陆!以“人类的意志”支撑自己而活下去的大剑们!当这个世界的方向突然发生了变化,一切的一切都将开始不同……
  • 文化批评的一鳞半爪

    文化批评的一鳞半爪

    本书收录之短文,除刊于电影杂志的若干影评之外,盖源于《光明日报》和光明网上作者的专栏文章,大部分文章基本因事而写、有感而发,共同特点是锁定当下的“文艺”和“文化”,聚焦“批评”,更属意于话题性和思想性,是一部颇具阅读性的文化批评杂文集。
  •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青涩蜕变,如今她是能独当一面的女boss,爱了冷泽聿七年,也同样花了七年时间去忘记他。以为是陌路,他突然向他表白,扬言要娶她,她只当他是脑子抽风,他的殷勤她也全都无视。他帮她查她父母的死因,赶走身边情敌,解释当初拒绝她的告别,和故意对她冷漠都是无奈之举。突然爆出她父母的死居然和冷家有丝毫联系,还莫名跳出个公爵未婚夫,扬言要与她履行婚约。峰回路转,破镜还能重圆吗? PS:我又开新文了,每逢假期必书荒,新文《有你的世界遇到爱》,喜欢我的文的朋友可以来看看,这是重生类现言,对这个题材感兴趣的一定要收藏起来。
  • 一见钟情谋终身

    一见钟情谋终身

    樊音并不是什么樊家千金,她只不过是代替樊家人嫁过去的,而厉瑾南却自然的接受了这段婚姻。婚后,厉总便开启了疯狂宠妻模式,而樊音的人生就跟开了挂一样。“总裁,太太不小心弄坏了别人的鞋,赔了一百万。”“把下个季度最新款订了送她。”“总裁,太太被向小姐弄进警局了。”“端了向家。”直到有一天,樊音终于被厉瑾南撩到投降了,“厉瑾南,我认输了,我爱你。”
  • 倾世魔妃:狂傲逆天血族

    倾世魔妃:狂傲逆天血族

    一朝穿越,人人自危,她插一脚,放火偷粮,落井下石。人鬼殊途,她横一手,色鬼、懒鬼、讨厌鬼,下锅油炸。人妖混战,她眉一挑,敢在你姑奶奶面前撒野?不知道她是血族驱魔师?泰然自若是她,狂傲狠戾是她,降妖伏魔亦是她,且看她堂堂血族驱魔师,如何在人、鬼、妖共存时代风声水起,绝代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