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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信仰(2)

柳小姐站在一幢摩天大楼下,抬头仰望时。阳光刺得她微微眯了眼。他坐拥这样一幢高楼大厦,手中握着这个城市的经济命脉,也难怪好像五十万不足挂齿的样子。可她却是一副有仇必报,有恩必还的倔强性子。

因为没有预约,她无法上楼找他。等了良久,终于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从电梯里走出来,身后还跟着几个人。

“文先生。”她连忙迎上去。

他看到她,并没有流露出多余的表情,只招手示意前台带她去他的办公室。

柳小姐在办公室等到很晚,文浚才再次出现。他显得有些疲惫,看到她,微微诧异:“你怎么还没走?”

“我在等您。”柳小姐略微仓皇地站起来,将捏在手里的一张纸递过去,“文先生,这是那五十万的欠条,我知道自己一时半会儿也还不上,但不论多久,我都一定会还给您的!”说着,大概她自己也觉得这个期限遥遥无期,所以头微微垂了下去。

他望着面前的女孩,才二十出头,年轻,瘦削,看起来甚至很柔弱,可她举着那张欠条一副坚持的样子,她低垂着头却咬着嘴唇倔强的样子,令他的心微微一动。如果说初见只是被她拼命往险境里冲的样子吸引到,那么此刻,才是他心动的开始。

他接过那张欠条,看了一眼,然后在她惊讶的目光里,一点一点撕成碎片。

“如果真想谢我,请我吃饭吧。我忙到现在还没吃饭呢。”他说。

“好,您想吃什么?”

“你说了算。”不知是不是她的错觉,她竟从他的语调里觉察出一丝孩子气来。

她原本想下血本请他去昂贵的餐厅,可转念一想,他这样的身份,什么山珍海味没吃过啊,索性将他带去了她常去的小吃街。他大概是第一次来这样的地方吃东西,好奇又新鲜,胃口大开,吃得非常尽兴。

两人就这样慢慢熟悉起来。他找她的次数越来越多,每次都是让她请吃饭,半真半假地说,我可在你那里存了五十万的伙食费呢,还没吃完吧?她真是哭笑不得。

他们之间的关系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转变的呢?柳小姐记得很清楚,是在她二十二岁生日那天。因为生日,又恰逢她大学毕业典礼,文浚帮她庆祝。

他带她去的地方,就是我现在住的这幢小洋楼。那是一九九三年的夏天,柳小姐第一次踏入这幢房子,她怎么也预料不到,这幢房子,将埋葬她的一生。

不知是白天整理行李时看见了魏子良去年送的生日礼物,又在校门口和他的现任狭路相逢心里难过,抑或是这晚月色太好,酒太好喝,身边人的眼神太炽烈,总之,她喝醉了。醒来时,她躺在他的怀里。

她脑中一片空白,而他说,留在我身边,我可以给你一切,除了文太太的身份。

她后来才知道这句话的含义——他有未婚妻,那女人与他门当户对,是事业上的合作伙伴。

文浚将这幢房子送给她当生日和毕业礼物,搬进小洋楼后,她没有出去工作,因为他不允许,他也不允许她见些不该见的人。不该见的人指的是谁呢?也许是她的前男友魏子良,也许是别的男同学。他用一幢楼为她圈出了他认为“安全”的生活区域,请了佣人名为照顾她的生活起居,实则监视她的一举一动。在这里,她无须学习,无须工作,无须与任何人交往,只有他是她的帝王,是她唯一需要讨好和臣服的人。

她这才发现,自己根本就不了解他。之前觉得孩子气,那简直就是一场幻觉!这才是真正的他,霸道,专横,手段凌厉,说一不二。

这幢楼与山为邻,与海相望,花开四季,春天里,柳小姐叫人把花园里那些名贵的花都弄走了,种上了大片她喜欢的蔷薇。曾几何时,种花成了柳小姐生活的乐趣,在文浚无法陪伴的那些漫长而又孤独的时间里。心情好的时候,柳小姐还会去厨房里做蔷薇红茶蛋糕,只是,蛋糕做得精巧美丽,没有人细细品尝,后来,柳小姐学会了煮咖啡,文浚不喜欢甜食,却独独爱喝她煮的咖啡。

不久后,文浚与他的未婚妻携手出席他公司的五周年庆典,足不出户的柳小姐也在电视上看到了新闻,新闻里男主角黑发如墨,穿着浅灰色西装,里面的衬衫和他未婚妻的白色晚礼服交相辉映,纯白无瑕,那个女人亲昵地挽着他的臂,笑容那么甜美明亮。柳小姐也笑笑,转了个台,里面在播一首好听的英文歌,《In A Darkened Room》,唱到了后面,一句I've fallen to the sea,but still swim for shore不知道为什么,让柳小姐灵魂一颤。

当晚她就病倒了,发高烧。家里帮佣的阿姨那天有事请了假,直至深夜他过来,才发现她烧得几乎奄奄一息。

他迷迷糊糊地感觉到他的气息,微微睁开眼,惊讶地说:“你怎么来了?”这个时候,他不是应该陪在未婚妻身边的吗?

“生病了不会叫医生吗?”他只说了这么一句,便一直冷着脸,将她抱下楼,在他走出门的那一刹那柳小姐能听到耳边响着肃冷的风声,他驱车送她去医院,车速是从未有过的快。

医生说她染上了风寒,高烧三十九度。如果不作退烧处理,很容易引起肺部感染。文浚在听到这句的时候,无声地睇了她一眼,像是责备。可她那天心情却出奇的好,苍白的嘴角忍不住微微勾起。更开心的是她在医院里遇到了一位故人,是她高中的学姐,学姐如今已经怀孕在身,特意来香港待产,哪知这里医院的床位非常紧张,并不接纳一个来自内地的孕妇,她和她的先生在那里苦苦哀求医生,遇到柳小姐,就诉说起自己的辛酸,眼泪都在眼眶里打转。柳小姐对文浚说,我们帮帮学姐吧。柳小姐从来没有主动开口向文浚要求过什么,明知他可以给她的很多很多,只要她肯开口,可偏偏她第一次开口,是请他帮助别人。

他向来神通广大,轻易地解决了学姐的困难,孩子顺利地生了下来,学姐和他先生对文浚这位“神人”千恩万谢,她还不知道文浚与柳小姐的关系,当时她只说是男友,学姐说,你真幸运,还露出了羡慕神情。

也许她确实是幸运的,她得到了太多物质上别人或许穷其一生也得不到的东西,文浚喜欢给她买礼物,即使知道她不怎么出门,名牌包包,衣服,香水还是买回来不少。

有一回他带来一件不一样的礼物,是一只白色的孔雀,那已经是一九九六年开春了,柳小姐十分喜欢它,好生地喂养着,那美丽的家伙,一脸高贵地在偌大的别墅里来回走动,富饶安逸的生活让它的羽毛光鲜夺目得几近炫目!

后来柳小姐看了一档介绍动物的电视节目,她在里面看到振翅高飞的野生孔雀,才猛然意识到到,自己圈养的这只高贵的白孔雀其实非常可怜——作为主人高价买回的观赏动物,它自由吗?快乐吗?能飞翔吗?并没有人在意!也不该被在意。

同年,魏子良与那个女孩儿结婚,说起来若不是文浚主动告诉她这个消息,她已经快要忘记魏子良了,曾经那么痛彻心扉的记忆,如今已经要烟消云散了,时间终于让她一颗为爱人受伤的心痊愈了。因为不在意,才能坦然地跟他说:“你要陪我去参加婚礼吗?”

他却忽然有些不开心:你是不是还惦记着他,想见他?

她想说不的,可一想到面前这个面无表情质问她的人,他不也从来不曾完整地属于她吗?既然这样,他又凭什么要她的心完全归顺于他呢?于是她生出一点逆反心理,轻飘飘地吐出一句:“你觉得呢?”

他瞬间怒起,捏着她的下巴,恶狠狠地说:“你死了这条心吧,这辈子,你都只能是我文浚的女人,到死也只能待在我身边,哪里也不能去!”

他那个样子,令她害怕。是从那一刻起吧,她心里忽然生出一点倦意,对这段永远都没有结果的感情。

有一次,他问她,想不想回家乡看看?她拒绝了,她不知道该以怎样的姿态回去。

他却似乎放下心来一般,“其实我也不想你回去,我怕你一回去就不回来了。”

她嗤笑道:“不过一件玩物,你还舍不得了?”

果然,他被她激怒了。他惩罚她的方式永远都是以男人最原始的方式来让她认清,他与她之间的关系。

他生气了,最可怕的却不是他生气的模样,最可怕的莫过于,柳小姐发现了自己的变化——这些年,她早已不再是那个一时冲动答应留在他身边的少女了,她感觉自己在慢慢依赖着这个人,不单单是物质上的依赖,更是一种精神上的支撑与渴望。

书上说,她这样的情形是爱情。可她甚至不知道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爱上他的。她就像她饲养的那只孔雀,只是那时尚不知亲手剪断了她的翅膀的那个人,是他。

蔷先生再来的时候,我跟他说:“花园里的蔷薇全部枯萎了。”

蔷先生说:“明年还要种蔷薇。”

我想起柳小姐那么喜欢蔷薇,开口问:“蔷先生在园艺公司工作很久了吧,不知道蔷先生认不认识这里以前的主人?”

蔷先生说:“认识的,这里的女主人很漂亮,哦对,我有她照片,他从口袋里拿出一张照片,照片上的女人有一双美丽迷人的眼睛,朱唇皓齿,足以媲美女明星。”

我认得那双眼睛,那是柳小姐的眼睛,原来,柳小姐年轻时美得这么不可方物,也难怪文浚那样的人要留住她。

就在蔷先生收回照片时,我忽然看到了他的手背,由于他修剪蔷薇一直戴着手套,我从来没有注意过他的手,此刻才发现他的手背上有一圈浅浅的印子,像是牙印。

“你是文浚。”我忽然惊呼。

“你知道我的名字?”他一点儿也没有惊讶,坦然地看着我。

收到柳小姐最后一封信时,是这个学期的末尾。

这次信里面夹了一片纯白的孔雀羽毛,信里的时间轴已经到了二〇〇二年。

二〇〇二年的春天,柳小姐在这幢房子里接待了一位不速之客,文浚的未婚妻。

原来这些年,这个女人根本就一直知道柳小姐的存在。他们始终没有结婚,因为她爱他,爱到以一个摆设未婚妻的身份在他身边待了很多年。

她看着柳小姐,没有愤怒地朝她泼水,也没有动手抽她耳光,她的眼神里带着淡淡的嘲弄,甚至一丝怜悯,她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告诉了柳小姐一件遥远的事:一九九三年,某家医院门口,文浚安排了一个所谓的“星探”载走了一个哭泣的女孩儿。

柳小姐想起文浚送她的那只白孔雀,当时她问他:“它会不会飞走?”

“飞不了。”文浚胸有成竹地说:“我已经着人剪了它的翅膀。”

是啊,他也亲手剪了她的翅膀,笃定她飞不起来了。在文浚身边近十年,那是柳小姐第一次发自内心感觉到那人的可怕,到底是怎样的人,才能一面断了别人的后路,一面扮着善良的救世主!

她在这漫漫十年里因他演技纯良,误把牢笼当作温柔。可如今,已经太迟了,迟到的一颗心也沦陷了进去,她就像困在猎人陷阱里的兽,无力作出任何反击性的回应,只想逃。

可是如何逃?他那样控制欲极强的人怎么能允许她逃离他的掌心。

事实证明,逃跑只是奢望——柳小姐想了很多离开的方法,有几次成功地骗过佣人,本以为可以逃出这座“华丽的牢笼”,可最后他总是能找到她。

最接近成功的一次,柳小姐的航班即将起飞,可他就是有本事,竟让整个航班的人都为他等候。

他将她恶狠狠地丢在沙发上,压低的声音几乎要冰冻这偌大的屋子:“柳莹莹,无论你心系着谁,你都只能身老于此。”

她睁着一双大大的眼睛望着他,不说话,只是望着他,仿佛要将他的样子烙入灵魂。

转眼,时光又过去五年。

那五年的岁月,柳小姐在信里一笔带过。

我想,那想必是一段备受煎熬的日子,没有什么比爱恨纠葛更吞噬一个人的心。

二〇〇八年,第一季蔷薇花开的时候,柳小姐穿着一袭白衣,从三楼的窗口跳了下去。

出事的时候,文浚在出差的飞机上,没有接到电话。回国后,得知的是她没有抢救过来的消息。

他拒绝相信这个消息,要看遗体,可医生说,她的脸摔得面目全非。医生是他的朋友,怕他承受不了,最后只给他看了警察拍的事发现场照片。

他掩着脸,发出沉闷的声音,哭了。

她的名字叫柳莹莹,只是二〇〇八年的春天,人人都以为这个世上已经没有柳莹莹了,包括她远在大陆的家人。

事实上,柳小姐大难不死,在文浚的未婚妻和他的医生朋友共同帮助下,逃离了香港。她的脸被蔷薇花枝插得面目全非,伤口没有得到及时的处理留下了终生不退的疤痕。

她没有投奔她的家人,而是找到我妈妈。她想看看那个因她才得已平安出生的孩子,现在怎么样了。临了,那竟是她对生命唯一的眷恋。

没错,那个孩子就是我。

柳小姐与我一见如故,甚至比她跟我妈妈还亲近。我们一起度过了好多年,她独居,简出,我是唯一陪伴她的人。

在我前往香港念书的头一天晚上,她将一串钥匙与一份房产契约书递到我手上。房子是文浚用她的名字买的,曾经她疯一样的想从这里逃离,不过现在她感谢文浚至少给她留了一套房子,让她可以自由处置,因为除此之外,她已经没有别的长物可以送给我。她希望我在陌生的香港,能拥有一席之地,不被人瞧不起,不被人欺辱,就像当年的她一样。她希望我平安喜乐、无拘无束地过完这一生。

信里有两句话是写给文浚的,第一句是:不要为难方舟。第二句是:不能做你的唯一,但求做你唯一的留而不得。

末了,她让我把孔雀羽毛和这封信交给文浚。可是,读着信的我,全身骤然冰冷,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我从信里感觉到浓浓的诀别意味。

我拿着那封信跌跌撞撞地跑出去想找文浚,可我根本就不知道他住在哪儿?我站在香港冬日的街头,忽然间茫然不知所措。

对了!谢先生!

我拿出手机,按键的手都在颤抖。电话拨通了,谢先生听到我有急事找文浚之后,帮我接通了电话,我听到文浚声音的那一刹那眼泪涌了上来,哽咽着说:“柳小姐她……”

“方舟?你是方舟?你在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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