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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邂逅,也只是朝夕。

翌日,花园里来了一位常客,我知道自从向木离开以后,是他陪我一起看日出日落,看落雪落叶,但是,我对他最大的只是依赖,与爱无关,与风花雪月无关。如果说,这一生里我最深爱的人是向木的话,程峰就是我最想保护的男子,程成就是我最离不开的闺蜜,而小梦就是我最最爱的亲人。

程峰看着我第无数次发呆:“你今天有点不对劲。”

我看着这个男子,傻傻的笑了:“程峰,你总算说出来了,让我抱一下你好嘛?”

程峰看着我的眼睛,然后没有迟疑的抱着我,没有问原因,也许这就是我爱的他的优点吧,因为向木每次都会问我为什么,怎么了。

“我打算离开这座城市了,而你呢,就留下来照顾我的花园和小梦。”我强势的说

程峰的嘴角抽了抽,无奈又宠溺的说:“你这样算是把我和小梦都抛弃了吗?不过,我只想说一句话,我,都听你的。”

是的,这就是我依赖的一个男子,总是在我最受伤的时候出现。然后始终如一的保护着我。

我的泪水就那样落了下来,狠狠的扑到他的怀里,抽噎的说:“程峰,我把我的花园和房子也丢弃了,你没有说这个,既然我愿意把他丢给你,你就应该荣幸,因为,没有人会愿意白给你一套房子的,你说对不对?”

程峰看了看我,伸出手擦掉我的眼泪,说:“那你告诉我,你能好好的回来吗?”

我傻傻的笑了一声:“我又不是死了,你干嘛一副我就要西去的表情啊。”

程峰用手捂着了我的嘴,狠狠的说:“下次,再说你要死,我就堵住你的嘴

我一句话也没再说,只是默默的转身,拖着小小的行李箱踏上了我的寻爱之旅。

在转身之前,我深深的看了一眼花园,这里,真的有他太多太多的回忆,也许,我这次回来的时候,我身边就会有另外一个男子,我一直都相信我可以将他带回我的身边的。那么,就再也见不到他这样子了吧。

也许,我真的太贪心了。我希望,你也能找回幸福,可是,我也希望你能记得有一个人,始终想念着你

我喜欢席慕容的一首诗:“我喜欢将暮未暮的原野,在这时候,所有的颜色都已沉静。

而黑暗尚未来临,在山岗上那从郁绿里还有最后一笔的激情,我也喜欢将暮未暮的人生,

在这时候,所有的故事都已成型。而结局尚未来临,我微笑的再做一次回首,寻我那颗曾彷徨凄楚的心。”坐着火车看着那座已经远去的城市,我再也不能自已。

有人说,爱上一座城,是因为城中住着某个喜欢的人,而我确实是这个原因,因为他,我愿意再去寻找关于一座城市的记忆。

我现在知道,原来一个漂泊的人,除了潇洒,更多的是落寞。

“向木,我来找你了,我这次的最终目的就是你,让你重新爱上我,我根本不在乎你和赵娜的事情,我只要知道你不爱她,这样就够了。”纪忆坐在火车上静静的喃喃

火车上的蹬蹬登的声音,打破我的所有思绪,我的心情竟然前所未有的宁静。

本来以为自己再也不会坐上这种车,本来以为自己不会如此的主动,原来,一切都是爱情教会了我勇敢。

希望也会有那么一天,你也这样的勇敢说爱我

本次列车是xxxx请准备好下车当这里的报站响起的时候,我急急的走下这列车。

我跟随人潮走向这里,陌生的地方。陌生的小镇。

可是我的心里竟然没有一丝的害怕。

刚刚下车就看到很多人来接自己的家人回家,我看着他们那样幸福的摸样,也涌起一种别样的感动。

这是一座连城市都算不上的小镇,虽然很陌生,但我却有一种在大城市里找不出的安心和舒适。

看着来来往往的热情的人,俨然有一种在这里住了很多年的错觉。

冬天的清冷,我越来越眷恋这样的天气,没有燥热之感,也没有那些烦心的事情,只是在寻找着,彷徨着。

喜欢这样的天气也不是朝夕的事了,而我,也喜欢初春,因为那样的阳光,因为那样的温度,妈妈曾经和我说过我就是出生在三月的天,阳光明媚的天。我想正是因为这样,我的性子才会时而温婉,时而倔强吧。

其实,第一次听到赵娜和我说,向木就是来到这个小镇的时候,我还以为是我听错了,我没想过,那样一个完美的应该站在世界最顶端的男子,来到了这个空气都弥漫着尘土的小镇。

也许,是他家族破灭的原因吧。

那次在宴会上接到的电话就是他家已经彻底的破产了,而原先的婚礼也只能停止。

我一点都不在意这些,只要那个男子愿意回到我的身边,哪怕让我一辈子都只是面朝砖瓦,春暖花开都没关系。

敛掉所有的忧伤,走进这个小镇的进口。。

街上还是挺热闹的,虽然不像城市那样繁华,也不像那里的人们都拥有年轻的资本,奋斗的资本,但是他们却真的是安安稳稳爱了一辈子的。

小商小贩都摆着各自的物品,在买卖着。

看着他们朴实的面孔,少了一丝的气势凌人,多了一丝亲切。原来陌生人之间也是可以有暖暖的氛围的。

我一边闲逛,一边看着这里的精致的小东西,揽了揽脖子里的围巾,向手掌呵了呵气。

“请问你知道XXX路Xxx号怎么走吗?”纪忆鼓起勇气和一位面善的老婆婆说

“哦,就在那里的。”婆婆慢慢的回答

“谢谢。”纪忆看着婆婆似乎是累极了的摸样

“婆婆,您是累了么?我送您回家好不好?”纪忆自动的搀着婆婆的胳膊

“咳咳咳。谢谢了。”婆婆笑眯眯的任我搀着她向前走着

原本,我是一个不喜欢和陌生的人说话的人,但是,她的热情似乎将我的所有坚持都摧毁了呢。

我们一路上都没有闲着,她向我讲她家女儿的故事。

原来,她就是愿意守着这么一个家,不愿去远方的大城市里‘享福’。

有些人,守着一座城,除了原有的一种习惯之外,还有一种近乎宿命般的眷恋,她是与这里的根连着的,断了的那天,就是她离开世界的那天。

年轻的人们有自己的梦想,从不会为什么停留,因为他们不像那些老人们,有那么多的时光在这片土地谱写。

“姑娘,我的家就在前面了,你说的那个地方,那,就在不远处。”婆婆用手费力的指着一个地方

我看了看那里,默默的与她道谢,走向那个方向。

我和她的缘分就在此结束了吧,原来,不是只有那些刻骨铭心的记忆才让我想念,这种蓦然回首的错觉也能让我会心一笑。再见了,我会当做记忆丢给明天的,陌生的笑颜。

当微弱的光亮照在我身上的时候,我知道现在已经快要中午了,不过庆幸是冬天,一点也不热。我咔咔咔的踩在铺着一层冰晶的泥土上,斜视着一条小小的河流,心中的悸动,就像是洒在凝固着河流的波光,让人免不了静静的发呆的想法。

风吹在脸颊的感觉,虽带些凌冽的刺痛,却也有一种酣畅淋漓得感觉。我很庆幸,能与你共同呼吸在这片大地上,迷惘。

呼呼呼。。一辆豪车从我身旁驶过,我看它并不是因为这辆车到底有多豪华,而是,在这座小镇里,见到这样名贵的车,还是太让我讶异了。

车明明与我擦肩而过了,可是却又倒了回来,我原本就好奇,没想到车里坐着的竟然是被我遗忘已久的兰和那个脆弱的莫言。

不,现在我所看到的,不是一个脆弱的,而是一个很是硬朗的男子,连面容的清新也被时光洗涤的只剩一丝憔悴以及年华的痕迹。

我根本没有想过会在这样的情况下和他见面,不,是和他们两个见面,如果是以前的话,他们都是我最在乎的朋友,可是那次情感纠葛以后,他们一个被我刻意的遗忘,一个被我彻底的遗忘了。

“纪忆,真的是很久没见了。”兰的笑容不知在什么时候变得这样的无懈可击了,她的手指操控着方向盘,一点一点的轻拍着

兰见我一直盯着那个不说一句话的莫言,轻轻的搂了搂他,郑重的说:“莫言,我的男朋友。”

我的心,从来没有像此刻般,为一件事跳动的如此剧烈。

我尴尬的看了看他们的亲昵,不自在的说:“真没想到你们会有交集。”

“你想不到的事情还多着呢。那,前面,那间屋子里有你最爱的那个人。我们会再见的。”兰就丢下这么一句话就疾驰而去了,我连她的表情都没看的清楚

光阴闪过,留下的故事,哀婉又悠长,你从远方而来的步调,夺走的不是我的心跳,而是我们那年一起走过的青涩年岁,莫言,你也许真的变了吧,那我就祝福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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