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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过往容颜,岁月长河流满狗血

巴塞罗那的夜晚很静,正是因为太静了,林新白反而翻来覆去地睡不着。

估计是和时差问题有关,她在凌晨一点多终于放弃挣扎,妥协一般地从床上爬起了身,坐着发了十几分钟的呆。

这个时间,打电话给住在隔壁房间的黎珩似乎不太好,他那种乐观天性,就算外面烟花爆竹砰砰响也照样可以睡得昏天黑地。

要是被熟人知道他们订婚后还是分开睡,一定会被笑掉大牙。这也是林新白无论如何都要拒绝曾茹茹的留宿请求,非要跑回事先订好的酒店的原因。

算了,管别人是怎么想。林新白套上件黑色T恤,拿好房卡后,起身走出了房间。

广场附近有许多家高级酒店,林新白住的地方距离曾茹茹他们的酒店不算远,十几分钟就可以走到。

她一个人在酒店外的广场附近转悠,夜风带着潮湿的温热,她仍旧没有丝毫困意。转头望望街角,有几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咖啡店还在忙碌不停,她本想进去随便坐坐,不过,最终被街头艺人的小提琴声吸引了过去。

那是位蓄着长发与长须的中年大叔,站在桥前十分投入地演奏着《欢乐颂》。

停留在他面前的观众只有林新白一人,他也不介意,表情是完全地沉醉与享受。直到最后一个音符落下,他还向林新白绅士地张开双臂“谢幕”。

林新白微笑着送给他掌声,接着掏了掏牛仔裤的口袋,摸出了仅有的几个硬币给他。

文艺范儿十足的中年大叔面色和蔼地道了几声口音蹩脚的英式“thank you”,然后收拾起装备,背着小提琴离开了。

林新白目送了一会儿他的背影,再次转过头的时候,不由一怔。

她看见了站在桥前的林颂。

还真是巧,他也穿了一件黑色的T恤,下身同样是浅色牛仔裤。记得小的时候,林新白也经常像这样和他不约而同地穿上了“情侣装”。

他手里捏着半支烟,洋洋洒洒底飘落几点烟灰,倒像是有星光从天上坠落到了他面前。就这样看着他,林新白莫名觉得双腿开始发软,不知道该怎么挪动步子,是转身离开的好,还是和他打声招呼再走?

一趟巴塞罗那之旅竟能和他意外地撞见“千百回”,真是没法形容这种孽缘了。

林新白还在这边纠结,林颂一抬头,猛地就看到了她。

他也愣了一阵,倒不是为这巧合,而是恍惚中把此刻与多年前的景象重合到了一起。

六年前,他只有二十岁,尚且十八岁的她拖着行李箱来他的学校找他。

那时的她与现在没有丝毫分别,清瘦秀丽的模样,小巧精致的脸,素素淡淡的打扮,见到他的那一瞬,她的那份笑容显得幸福而快乐,眼里甚至含着泪水,嗫嚅着嘴唇喊他:“三哥,我……我来找你了。”

他当时的心情该如何来形容呢?

说是激动,还不如说是复杂。

在那之前,他和她还只是普通的随处可见的兄妹,扮演着天底下再正常不过的哥哥和妹妹的角色,除了彼此之间毫无血缘关系之外,他们就真的只是兄妹而已。

也只是在那之前。

说来真讽刺,爱恋成往事,如今五年的时光就如弹指须臾般地过去了,在那一次的黯然收场之后,他和她到底还是又回归了兄妹的位置。索性没有人知道那段回忆,因他们都默契地没有对任何人提起过,好似这样就可以让彼此的日子好过一些。

可惜,要是真的好过,林颂就不必像现在这样内心烦乱了。看着她的脸,只会让他心生一股莫名的急躁与不悦。

“都这个时间了,你单独跑出来干什么?”林颂停在原地,眯着眼睛居高临下地审视着林新白。

林新白被他看得全身不舒服,又怕躲闪开视线会显得过于刻意,只好实话实说:“睡不着,出来散散步。”

“大晚上的,你孤身一人不怕被拐了?”林颂好像很不相信她的话,微哂道,“你未婚夫呢?睡一个房间里,你起来了他不知道吗?真没眼力见,也不陪陪。”

“我不想吵醒他。”

林新白说这句话的时候很笨拙,她本来就不擅长说谎,更不擅长在林颂的面前说谎。

话说完,林颂并没接下去。林新白不禁就惴惴不安地揣测起是不是自己哪里说得不够圆滑,露出了马脚?林颂向来要比她有心计得多,会不会被他发现自己和黎珩一直都在分开睡?

她不愿林颂多想,也不愿过多解释什么,她只觉得现在这样很好,她有黎珩,林颂有那位冷安若,双方之间都不需再过多牵扯什么,她怕有任何一丝丝的风吹草动,尤其是怕自己的心被拨乱。

“林新白。”就在这时,林颂突然连名带姓地叫她,让她蓦地心下一惊,“我说你能不能今后一辈子都别再来我面前转悠,咱们两个都过点太平日子,成不成?”

林新白愕然了。

她刚刚听到了什么?

她在他面前转悠?因为他想过太平日子?难道她不想过?难道她想在原本开开心心的旅行之中偶然撞见他吗?

而且——

凭什么是他一副有理有据的口吻?最理亏的人,应该是他才对!她可从来没有对不起过他!

这么一想,林新白再怎样好性情好揉捏也气愤了,于是她仰起头,面不改色地反驳了一句:“三哥,你非要这样不讲理的话,我能不能也把这句话换成是你别再来我面前转悠?我也想好好地过太平点的日子?”

她神情语气都十分笃定,俨然是打开了蓄势待发的战斗模式。

林颂对她的印象与记忆一直都停留在六年之前,好说话、好欺负、好哄好骗,怎样怠慢她都不会担心她会懂得一报还一报,对他置之不理,唯独没见过她真正生气的模样。就连五年前的那次事件发生后,她都没有大哭大闹。

现在却见到了。她崭新的、另外的一面。

一定是有人教坏了她。

思及此,林颂气不打一处来,想想晚餐的时候,她和黎珩之间的互动实在有秀恩爱的嫌疑。

是,未婚小夫妻嘛,甜蜜点有什么错?可他看着就是不顺眼,特别不顺眼。

于是他走上前一步,用绝对的俯视角度看着她,决定不再兜圈子,理直气壮地说:“你在咱妈的面前还一副我欺负你的受气样,怎么现在就变了个人?我哪里说错了我?你在我未婚妻的面前催我结婚是什么意思?我早结晚结和你有半毛钱的关系啊?要说结婚也轮不到你来教训我啊,还入土为安呢,你根本就是变相地来咒我!”

“我——”林新白气得涨红了脸,“我不是那个意思!你也知道,这种事向来都是女孩子比较吃亏,要是再弄出一个佟莹来,你就不会像现在这样说风凉话了!”

提起旧伤,林颂被狠狠地戳到了痛处。

当然,林新白也把自己给戳到了。

提谁不好,非要提佟莹这个名字。伤人伤己,总是搞得两败俱伤。

于是林新白和林颂两个人都一脸憋气又内伤地站在原地,谁也没办法接下面的话了。

早知如此,就不来什么巴塞罗那。随便在国内转一圈,也不至于会撞见他。林新白悔恨不已,可冷静下来想想,为什么到现在她还是本能性地对他一忍再忍?

想想当初,他和初中女朋友之间传递情书时,她充当跑腿的。再来到了下一任新欢,她在他的使唤下还要去给他的女朋友买冰淇淋,暴晒的天气,排了半个小时的队,她究竟为什么那么傻?

为、什、么?

这么多年的含辛茹苦、忍气吞声,她不是没怨言,而是怨言太多,根本无从说起,真要说的话,三天三夜也不可能讲完!

所以这一刻,她索性把全部的话都说开,自从五年前的那次“和平分手”之后,她还是第一次对他讲起当时的感受。

“三哥,我想你也知道,这么多年我不愿意回家,原因就是为了避免我们见面。你肯定不想见我,我也不想见你,妈和爸他们什么都不知道,我也不希望他们多心,所以干脆不回去了。说白了,我对你早就没任何期望了,你不用有什么思想负担,有些过去我一辈子都不会讲出口,你和那位冷安若小姐也好好的吧,多呵护她一些,看得出她是真的很在乎你,我很高兴你的结婚对象是那样的人。所以从今以后,你还是我三哥,我们之间的兄妹情分再也不会改变。”

她从未对他说过这么多的话,就连曾经的那段过去里,她也不曾向他表露过内心的真实情感。

所以林颂才会因此而一时哑言,站在她的面前,甚至有些不知所措。他的那种样子显得很落魄,令林新白的心也为之疼了几秒。

可是转念一想,林颂是什么样的人,她林新白还不够清楚么?

已经在他脚边摔倒过一次,难道还想再摔个惨痛的第二次?

算了吧,她太了解林颂了。他永远都是禀性难移。或许他会在新鲜劲儿上专情个一阵子,但那也只是一阵子,顶多一两年,待心血来潮过去后,他的态度便会越发冷淡,喜新厌旧是他的老毛病,林新白受够了。

她不是他养的宠物狗,心情好时抱在怀里宠溺一番,有了其他更好玩的娱乐活动后,他便把她一个人留在家里,不闻不问,直到他又寂寞了,又无趣了,才会重新想起还有她这样一条痴痴傻傻地盼他等他的忠犬。

与其真的在最后变成恨之入骨,倒不如在此刻斩断过去的种种回忆与甜蜜。林新白狠了心的决绝,却反效果地牵扯出了林颂心里那隐隐的、千丝万缕的留恋。

人都是贱骨头,没有的,想得到;得到了,又忘记珍惜。反反复复,周而复始,累心费力,无奈于就是改不掉。

所以林颂又犯了那周而复始的老毛病,朝前迈出几个大步,一把抓住林新白的手腕,在她露出一脸诧异的表情时,他低下头去,狠狠地吻上她的唇。

那个吻没有丝毫温柔可言,狠戾粗鲁,更像是一种侵占性的掠夺。他在表明她是他的所属物,即使她要去嫁给别人,要去过没有他的生活,他也不准她走出他的世界。

或许在他眼里,她真的就像他的狗,脖子上只准戴着他赋予的锁链。哪怕是有一天她离家出走了,有那条锁链在,拴在上面的锁,也别指望会有他以外的人来替她打开。

除非他伸出援手,否则她没自由可言。

然而林新白不愿意,她用力地挣扎,最终使劲地踩上林颂的脚,在他呼痛的瞬间推开他,擦了擦嘴角,扭起好看的眉头,气冲冲的丢给他一堆话:“我收回我刚才的话!什么狗屁兄妹情分,你这个人到底有没有心?不,是我的错,真可笑,我竟然指望你能长点心肝!好了林颂,我告诉你,我再也不想再看到你了,这辈子不想,下辈子也不想!”

没心肝?他?没心肝?!

林颂强忍着团团怒火,非常爷们儿地抬起手抹掉下唇那里被咬出的血迹,朝地面上啐了一口,撂下狠话:“老子我也不想看见你!今天算是扯平,明天开始,不不!下一秒开始,你给我有多远滚多远!最好滚出地球滚出人类生存区域,走好!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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