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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初战告捷

部署好一切,已经接近子时,月光正是最亮眼的时候,照得草原清辉一片。朱钊伏在他身边,将大氅扯来盖在他身上,搓搓手问:“小郎君,咱们什么时候动手?”凤歌沉眉,道:“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动手,先等着吧。”又等了半个时辰左右,远远传来一阵乱马蹄过的声音,凤歌顿时来了精神,抖开大氅。哨兵来报:“凤将军,是赵将军的人马了。”凤歌道:“传令下去,弓箭手准备。”

顿时传来整装的声音,赵又书的人马很快就绕过山坳,出现在大家的视野里,他们在接近泥地的时候,特意绕开泥地前行。后面跟着的是吐蕃士兵,赵又书的人行在最前面,就像一道疾风驰过,这里是长坡,他们没有想到凤歌竟然会在这里埋伏,径直来追赵又书,一不留神跑进了泥地里,顿时一步三滑,走得很吃力。就在这时,凤歌一声令下:“弓箭手上。”

弓箭如雨一般射向追来的吐蕃士兵,他们骑着马,脚下本来就又湿又滑,一时间抵挡过去,传来阵阵惨叫声。后面的吐蕃兵见势不好,急忙调转马头。然而他们远奔而来,马儿本来就行路劳顿,补给不充分,此时闻着黑豆诱人的香气,不管他们如何敲打,一往直前,踏过前面人的尸体,下面顿时乱成一团。马儿走得艰难,纷纷低头去寻黑豆吃,马背上的士兵也纷纷摔倒在地上。箭雨密密麻麻扫射在他们身上,凤歌命令埋伏的所有士兵冲了下去。赵又书的人马也调转马头,加入战斗,霎时间杀得热火朝天。

吐蕃这一波派了四千人翻过西山岭,不过寅时初就统统落马,带兵的主将尕措吉被赵又书一刀斩下头颅。吐蕃军心大乱,几乎是束手就擒。一场大战过后,凤歌几乎累得筋疲力尽,倒在血染红的草场上,连抬抬手指的力气都没有。赵又书也差不多,就倒在他的身边。周围的兵将在清扫战场,凤歌身上到处都是血,脸上黏糊糊一片,赵又书大声笑道:“我还从来没有见过你这么拼命的主将。”凤歌也笑:“我也从来没有见过你这么拼命的。”赵又书道:“我们不一样,我本来就是贱命一条,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要卖战场上的,想要什么,都得自己拼命去挣。可是你不同,你是安北大都护的小郎君,就算你不拼命,以后也会有锦绣的前程。”凤歌嘿然一笑:“可是我没有觉得我们有什么不一样。”赵又书抹了一把脸上的血,那股铁锈一样的腥气一直萦绕在鼻尖,只要闻着,就觉得莫名兴奋,他问凤歌:“你是怎么想到这个办法来伏击吐蕃士兵的?”

东方的太阳已经一点点升了起来,照得天际红彤彤的,朝霞千里,灿若烟火,有些许刺眼。他坐了起来,说:“我想,如果他们的人马充足,翻上西山岭,那么他们就是在高处,这样我们一点有利的地形都占不到。我想如果自己也是你们之中的一员的话,肯定会很害怕。我不能让我的兵害怕,也不能让你们没有退路。于是我出来走了一圈,意外发现了这块泥地。所以才想出这么个法子。”赵又书连道了三声“妙”,又问:“那你为什么不直接在西山岭上洒了豆子,那里地势陡峭,他们从那里下来,马儿受惊的话,会直接从山岭滚下去。”

凤歌摇头:“那不成,如果是在西山岭埋伏,首先是他们刚刚翻过山,会很警惕;再有就是,在西山岭他们见势不好,可以再翻回去。若是他们的援军及时支援的话,对你们来说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可在这里就不一样了,这里是回鹘的地界,山那边的吐蕃人不知道这边是什么情况,不敢冒险支援。再加上这个地方地势开阔,他们的警惕心肯定会松几分。”赵又书大笑:“这是不是就是所谓的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凤歌借着剑支起身体站了起来,道:“咱们该回去了。”

凤歌几分先行回营,清扫战场还需要一定的时间。回到营地之后,他先是打了两桶凉水,冲了个澡,然后钻回榻里,痛痛快快睡了一觉。他做了一场梦,还是一场无比美好的梦,他梦见自己当上了大将军,皇上封他为护国公,他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有着别人难以企及的地位。他彻查薛朗之死,为他翻案,迎娶绮罗。他看到了绮罗穿着大红喜袍的样子,明媚澄澈的脸被大红的袍子称得无比娇媚动人。就在他做着美梦的时候,忽然感觉到有人悄悄走进了他的营帐。那小心翼翼的步伐不像是朱钊,更不会是赵又书。睡梦中都警觉起来,他默不作声,暗中听着她的脚步,感觉到那人走到自己榻前的时候,他猛地一下翻身,毫不犹豫地劈头一掌盖过去,拧着她的胳膊向后便一把将她摁在榻上。

他闹出了不小的动静,朱钊听到之后,急忙掀开毡帘进来,问道:“小郎君,你怎么了?”然后他揉了揉眼睛,眼前的情景有些不可思议。凤歌光着膀子,正将托娅死死制服压在榻上。托娅急得面色通红,道:“凤歌,是我。”凤歌这才从梦中醒过来,收回思绪,缓缓将她放开,她揉了揉自己的胳膊,恼道:“你这么用力干什么?我胳膊都快被你拧断了。”凤歌没有穿上衣,忙扯来被子裹在身上,不好意思地说:“对不住对不住,我不知道是你。”又问:“你怎么来了?”

朱钊小心翼翼地放下毡帘,迈着碎步退了出去,嘴角一直衔着淡淡的笑意。帐里,托娅还在恼凤歌弄疼了她,不饶人地说:“我思前想后,你对这里的情况不怎么熟悉,要是吐蕃人攻进来的话,你肯定吃亏的,所以巴巴地赶来,我趁着朱钊不备,悄悄闪进来,本来是准备给你个惊喜,没想到你倒给了我个惊吓。”凤歌脸上微微有些发红,赔不是道:“谁知道你进来的时候一点响动都没有,我还以为是刺客。”托娅嘴角一翘,道:“谁的刺客会这么傻?巴巴地来杀你找死。”

她不动声色地将凤歌夸赞了一番,他心里很是受用,嘿然一笑。托娅道:“我刚刚进来的时候看到士兵带着吐蕃人回来,快起来,咱们一起去清点俘虏。”凤歌还窝在被窝里,他知道回鹘的民风一向彪悍,没有中原那么强烈的男女大防。可他是自幼受中原礼仪教化的,颇有些不好意思,指了指门口,说:“你到门口等我一下。”托娅下意识道:“哪那么多的事?”话音方落,看到凤歌一脸娇羞的模样,忽然想到什么,嘴角不由扬起一丝狡黠的笑意,猛地凑到他面前,说道:“你害羞啊?我们回鹘每年九月会有沐浴节,到了那一天男男女女都会一起在长河沐浴……我什么样的男子都没有见过?”说着就伸手去扯凤歌的被子,凤歌吓得当即抱紧被子,朝角落里滚了一圈。托娅朗声大笑,眼泪都快出来了,忙退到一旁,说:“我骗你的呢,看你吓成这副样子。”

凤歌这才抚了抚胸,长舒一口气。托娅往帐外走:“快点,我在外面等你。”凤歌看她的身影的确消失,这才掀开被子,飞快地将衣衫套好,眼角不住地往门口瞥去,生怕托娅就这么闯进来了。所幸,她没有进来。换好衣裳,凤歌走出营帐。托娅和朱钊在外面说些什么,两人都笑得格外爽朗,凤歌看到托娅就一身地不自在,脸也莫名其妙地发着烫。他清了清嗓子,问道:“你们俩说什么?这么开心?”朱钊的脸涨得绯红,托娅笑吟吟道:“我说以后给朱钊说一个咱们回鹘姑娘当媳妇儿。咱们回鹘女子又温柔又好看,不比中原女子差。”

还很泼辣,凤歌在心里暗暗想到。朱钊脸皮本来就很薄,被她这么一说,恼羞道:“二公主就会打趣我,我先走了。”朱钊跑得飞快,仿佛一不小心就要被托娅抓回去娶个罗刹似的,托娅急忙喊道:“朱钊,你回来。”他跑得更快了。凤歌讪讪道:“他军里还有事,让他去吧。”托娅这才放过他,退回凤歌身边,敛了神色问道:“听说你昨天晚上把尕措吉杀了?”

凤歌道:“不是我杀的,是又书杀的。而且当时他自己报的是尕措吉,至于真的是不是,我们也没人认识。”托娅拍了拍腰间的长鞭,道:“带我去看看,我认识他。”凤歌讶然看向她:“你真的要去看吗?”赵又书和吐蕃人有血海深仇,因此昨天晚上他丝毫没有留情,一剑便砍掉了主将的头颅,后来战场形势大乱,也不知道哪一具尸体是他的,只带了个脑袋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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