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又说:“你不要整天攒着眉,人人欠了你五百吊似的。你运气够好了,虽然是乳腺癌,却是早期。安姐那样才闹心,本来是良性,没想到癌细胞转移了。”
我盯着她重又灰蒙蒙的眼珠,不晓得说什么好。我知道她这是逗我开心。可是我怎么开心得起来?“我没事,我挺好,”我垂着眼睑说,“也许是化疗后遗症,整天疑神疑鬼。”
“你明白就好。”她舔舔厚嘴唇,“不过我得纠正你,人的魂儿不是二十一克,而是五斤。”
“好吧。”我笑着说,“你体重比我沉,魂儿也比我沉。”
回到病房,宁蒙正轻声轻语地接电话。我说谁啊,这么晚了还骚扰别人。他怯怯地瞥我一眼连忙掐掉。我说把手机拿过来给我看看。他犹豫了片刻。我走上前一把抢过手机。他愣了会儿,然后嘴里嘟囔着推了我一把。我根本没想到他会动手,踉跄着跌到床边。他慌里慌张地跨过酣睡的臭脚来搀我。我顺势从他手里抢过手机,狠狠朝墙上摔去。
手机破碎的声音在夜里那么响。华妃先醒了,她摸摸头上的蔷薇一惊一乍地问道:“我的妈呀,氧气瓶爆炸了,还是地震了?”
宁蒙低头走出了病房。他没有再回来。如果他在街上冻死了,那么,就让他死吧。
七
“你们这些年轻人,总是为了屁大点的事动肝火。”第二天中午了,华妃还在唠叨我,“他容易吗?在家里哄孩子,在医院哄你。你就不能让他省点心?”
野象给我带了罐蒜末海带丝,她说滴了好些香油,最是下饭。然后试探着问:“晚上……我请你看演出吧?”我问什么演出,她支支吾吾起来。我看着她扭捏的神态忍不住笑了。她两眼放着光问:“你答应了?太好了!晚上七点半,我在医院门口等你。记得打扮得漂亮点。”
我没怎么打扮,精心打扮的是华妃。她穿了件华美的旗袍。旗袍有点皱,让她簌簌地站在秋风里时老忍不住用指甲蘸着吐沫抹一抹,再拽着布料抻一抻。我很好奇她的乳房为何那般高耸圆润,却没好意思问。“你说,她会不会请我们看歌剧?收音机里说,今晚燕山剧院有黑山歌剧团的《塞维利亚的理发师》。”但她马上把自己否定了,“野象那么小气。”她用唇膏狠狠地刮弄着嘴唇,“最大的可能就是请我们看场二人转。唉,她向来既俗气又没品,毕竟只是个清洁工。”
本来翠翠也要带臭脚来,后来华妃对她耳语一番,她才嘟囔着留在病房。见到华妃时,野象有点吃惊,不过也没多问。华妃倒是拉着长音说:“要是看二人转,我这旗袍就白穿了。”
野象闷头闷脑地乜斜她一眼说:“穿着旗袍去泡迪厅,我还是头一次看到呢。”
说实话我没想到野象会带我们去迪厅。这辈子我去迪厅的次数屈指可数。估计华妃也是如此。在门口检包盖荧光印章时,华妃出了点意外。她死活不肯让保安保管那把陈旧的瑞士军刀。后来我和野象不得不将她揪到一旁。“这把瑞士军刀是我前夫送的,我一直带身边,要是保安弄丢了怎么办?”华妃撅着嘴说,“没准他们看着好,自己就私藏了。”我跟野象好说歹说,她才恋恋不舍地把军刀递给保安,又逼着人家打了一张欠条。
里面的人真多啊。野象给我跟华妃找了两个座位,又给我们点了饮料,然后悄悄离开了。华妃坐在高凳上,不时抻拽着旗袍袖口。谁也不会料到,我们是两个没有乳房的女人。
“太吵了。”华妃说,“简直比学生出操还吵。这些都是什么人呢?”
“像我们一样的人。”
“我就知道,这笨女人根本不会把我们带到什么好地方。”
“我挺喜欢这儿的。”
“喜欢个屁。一群乌合之众。”
野象很久没回来。我跟华妃就傻傻地盯着那群跳舞的男人和女人,以及分不清是男是女的人。“你想喝啤酒吗?”华妃问,“我以前一斤老白干不在话下。”我说这里的酒很贵。她不屑地瞥我一眼:“瞧你那小家子气。”
我们就喝起了啤酒。我很久没喝了。我记得以前没意思了,就跟宁蒙在家里喝酒。他喝不过我。想到宁蒙时,我的酒就喝不下去了。
“我的乳房漂亮吗?”华妃嬉笑着问,“是不是很性感?”
“我一直没好意思问,你戴了什么玩意?”
她说:“你不知道吗,医院食堂的白面馒头,蒸得又圆又大又软。哎,我真是‘皓腕高抬身宛转,销魂双乳耸罗衣’啊。”
我们在那里有一搭没一搭地瞎聊着,场子的灯光忽暗下来,人群也静下,然后光柱尾随着音乐摇摆到一根钢管上。我们的下巴都快掉下来了。那根明晃晃的金属钢管旁,站着一位超级肥胖的女人。她有头蓬松的栗色头发,一张宽阔猩红的嘴巴以及两只大力水手才有的臂膀。她身上裹着件镶嵌着无数金属箔片的黑纱衣,站在那里,仿佛美艳的菲律宾女佣。
“她、她……是野、野象吗?”啤酒沫沿着华妃的嘴角喷出来,“她疯了吗?”
“是她。”我抚着胸口说,“我们最好先溜到那边,防止她从台上跌下来。”
可我们都没动。我们看着野象随着音乐开始扭动她肥硕的臀部,看着野象绕着明晃晃的钢管风姿绰约地抛媚眼、抖乳房,间或微微抬起她大象般的前腿。她或许以为她还是个七八岁的小姑娘,在平衡木上做狼跳或霍尔金娜后空翻?当我看着她双手艰难地握住钢管,左腿直立,右腿和左腿劈成九十度角时,我的心脏都要跳出来了。
“厉害啊……”华妃咂摸着嘴说,“我们给她加油吧!野象野象,宇宙最棒!”
我就跟她扯着嗓子喊起来。可我们的声音太小了,很快就被全场疯了般的口哨声、掌声和歇斯底里的尖叫声淹没。如果没记错,野象的最后一个动作是双手托住乳房,双腿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劈叉。我一直没想明白她为何不双手撑地,好让粗圆的膝关节有个更稳妥的支点。当她面色潮红地站起来时,我看到她的黑纱裙被撕扯开一角。她缓缓地从舞台上走下来时,有人伸手去摸裸露出的大腿。她浑不在乎,在明灭的霓虹灯下,穿过涌动的人群朝我和华妃一点一点挤蹭过来。
“一晚上四百块钱。”野象得意地喝着啤酒,“我可是这里最受欢迎的舞者。”
我跟华妃不约而同地点点头。
“开心吗,大美人?”她的鼻孔还剧烈喷着热气,“没想到妹妹有这一手吧?这个迪厅的老板邀请了我三次,我才赏脸光临呢。”
我敬了她一大杯喜力。我确实很开心,却也无比难过。我突然想起她说的那个灵魂,那个随着野风流浪,在马背上跟跳蚤聊天、或许重达五斤的灵魂。
八
对于那天晚上的迪厅之行,我跟华妃都保持了沉默。翠翠一个劲地盘问我们到底看了什么精彩演出,后来华妃撇着嘴说:“无聊得很,就是赵本山的徒子徒孙们演黄色二人转。”
野象见到我时,杵着墩布羞涩地笑了。我朝她伸出大拇指,她咧着大嘴扒拉掉我的手,瓮声瓮气地说:“记得下次给小费哦。”
可是一个人时,仍然会想起宁蒙。我母亲打电话说,你怎么让宁蒙先回来了?一个人在医院能行吗?要不我下午就过去?我说不用了,这里有很多姐妹,还是让宁蒙在家好好照顾孩子吧。再说这是最后一次化疗,两天后就彻底出院了。母亲叹了口气,什么都没说。
医生说我恢复得很好,回家后静养就行,以后定期检查。华妃也要回县城了,那件旗袍她穿了好几天才肯脱下来。翠翠就更高兴,他们家的栗子今年收成不错,她还极力邀请我们明年春天去山上看栗子花,据说万里飘香。我们还约定,以后有空了互相串串门,毕竟住院住出来的好姊妹,是同患过难的。可我也清楚,只是说说而已。那天我看报纸,那个总是戴着墨镜的香港导演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们常遇到些人,他们在特定的时空出现在我们的生命里,让我们记忆深刻,然后他们就消失了,这辈子再也见不到。”他说得没错。
出院的前一天晚上,野象说请我吃牛排。那家餐厅我知道,是快餐厅,以物美价廉著称。我在那里坐了良久,她才气喘吁吁地从门口进来。让我惊讶的是,除了她自己,还有个男孩。那个男孩坐在轮椅上,远远地就朝我招手。
“叫阿姨。”野象对孩子说,“阿姨是医院里的菩萨呢。”
男孩只歪着头笑,嘴角不时流出涎水。野象掏出手绢麻利地擦掉,这才跟我面对面坐下。
“这是谁家的孩子?”我忍不住悄声问,“他得的什么病?”
野象好像并没有听到,而是继续挺着腰板耸着巨乳有板有眼地点餐。等服务员离开,她才小声说道:“他生下来时难产,结果头部受损,得了脑瘫。除了不会走路,他什么都懂。乖乖,给阿姨背首唐诗。”
男孩抬起下颌,将小手老老实实地背到身后,开始有板有眼地背诵起《静夜思》。他大抵背过很多遍了。背完后他佝偻着掌心定定地瞅着我。野象赶紧往他手心里塞了粒奶糖。
“是你亲戚家的孩子吗?”
“不是。”她久久地盯着我,“他是我儿子。”
我一时不晓得说什么才好。据我所知她还没有结婚。我斟酌着问:“孩子的……父亲呢?”
她灰蒙蒙的眼珠更暗了,“他没有父亲。”她的牙齿咬噬着厚厚的嘴唇再次重复了一遍,“他没有父亲。”
她只是说了这么一句,就扭头去给孩子擦涎水。我思忖半晌方才嗫嚅着说:“认识你这么长时间,‘野象野象’地叫你,也不知道你到底叫什么名字。”
她嘿嘿地笑着说:“我姓鲁,我叫鲁叶香。你叫我叶香就好了。”她有些羞涩地说,“我还没结婚,叫叶香小姐也成。”
孩子能自己吃牛排。他用刀叉有条不紊地切割着牛排,仿佛是个技艺精湛的厨师。“我常带他来,”野象目视着孩子说,“为了他,我什么苦都吃过……”
那是顿难忘的晚餐,野象和她的儿子总共点了四盘七分熟的牛排、两份水果披萨和六个冰激凌。她本来还想点一瓶红酒,可是被我拒绝了。她也就没再坚持。她儿子饭量委实不小,她时不时地抚摸着他焦黄稀疏的头发,犹如一头疲惫的母象爱抚着一只羸弱的、永远只能坐卧的小象。他的眼睛和她一样大,只不过瞳孔亮晶晶的。
这是我最后一次见到野象。宁蒙早晨来医院接我时,野象还没有上班。已经是秋天了,我在家一心一意拆洗衣物棉被,然后将阳台晒得满满的,连阳光都射不进来。我曾经接过华妃的电话,她说她去上班了,如果再见不到那些可爱的孩子,她肯定会得抑郁症。快立冬时,我还接到了安长河的电话,他吞吞吐吐地说,安姐已经过世了,过世前她给我们病友每人留了份礼物,等有空了,他会专程开车送过来……我握着手机,一个字都说不出来,只是眼泪流个不停。我已经很多年没流过眼泪了。
我跟宁蒙还是老样子,整天说不上句话。他开始接些活计,专门给人雕刻佛珠,或者将檀木手串卖给摩托车俱乐部的哥们儿。尽管报酬并不丰厚,总比游手好闲强些。有天晚上他的左手不慎被刻刀割破,血流满了手背,我慌忙翻找云南白药和纱布,帮他细细包扎起来。当系好最后一个丝扣,他突然用右臂抱住我的腰,喘息着将我硬生生地按到沙发上。他的力气还是那么大,让我不禁眩晕起来……当他的嘴唇犹豫着亲吻上我扁平的胸部时,我只是漫不经心地摩挲着他短短的头发。灯还亮着,我茫然地盯着屋顶。屋顶上有条裂缝。我仿佛又看到那个无所不能的人。他还是个孩子的模样,蜷缩在玛利亚的怀里,满脸的焦灼不安。
等宁蒙睡下,我简单冲了个澡,坐在沙发上看电视。我很少看电视。可是那天我调到市台的广告频道时,再也没有换台。那是则不停滚动播放的痛风广告。一个花枝招展的胖女人对着镜头傻乎乎地说:
“我得痛风三年了,双膝疼痛、僵硬、肿胀积水,蹲不下去,站不起来,上下楼还得斜着身子走,每个月要靠输液和吃药控制病情。由于病情恶化,医生建议我置换关节,在这焦急绝望之时,一次偶然的机会,丈夫在台湾的联谊会上通过战友知道了蚁王痛风舒胶囊……”
接下去,无非是通过吃胶囊痛风得到根治。为了验证医疗效果,女人还扭起了东北大秧歌。她的四肢如此庞大笨重,舞动起来犹如一头灰扑扑的大象在音乐声中滑稽地起舞。舞着舞着她忍不住咧开大嘴笑了一下。
说实话,那是我漫长、卑微、琐碎的一生中看到过的最动人的笑容。
(原载《人民文学》2014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