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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没有肯德基的星球

1

“灿珠,路上注意安全,到了打电话。”在老妈复读机一般把这句话重复到第五遍的时候,长途大巴车的门终于“哐当”一声关上了,引擎启动,同时头顶的空调开始喷出冷气,吹得头皮发冷,好像我此刻的小心脏,在笑靥如花的表面下,有一丝凉飕飕的落寞。

我叫苏灿珠,这个初二的暑假要暂别北京独自到下水镇度过。

听说那是个四季分明、风景如画且盛产美食的海边小镇,当然这些溢美之词也都出自老爸之口,那里是他的故乡。不排除恋旧怀乡之类的情感因素使得他将记忆中的小镇美化,导致评价很不客观。而更有可能的是,他和老妈希望我能对那个小镇产生向往,从而去得心甘情愿。

在我的印象里,下水镇离北京只有六七个小时的车程,可老爸老妈却并不经常回去,十五年里我也只去过一次。遗憾的是,对于当时才五岁的小丫头,那次返乡之行在记忆中留下的痕迹很快便被花花世界冲刷掉,残留无几。

所以说,我将去往的,是一个陌生的故乡;要接待我的,也将是一位陌生的亲人。

这是一次独立的出行,对鲜少独自外出的我来说,处处未知,忐忑得像是一场冒险。

而十五岁的苏灿珠,是期待一场冒险的。

何况“独立”这个字眼充满诱惑,好像被这个形容词眷顾了,便可以在一夜之间真正长大。更重要的是,独自出行的时候,我终于不用再和身边的人交谈,可以心安理得地闭着嘴,像个文艺少女般,耳朵里塞着耳机安静地看着窗外,一路不说话。

天知道我有多讨厌说话,有时候我恨不得自己变成一条鱼,或者是更沉默的植物。

回头望望,那两个送行的身影已经越来越模糊,可依旧看得出,高大的人在小心翼翼搀扶着另一个。我的老爸老妈很恩爱,据说这场自由的爱情是他们当年用一场私奔换来的。

书上说,人的一生中至少要有两次冲动,一次为奋不顾身的爱情,一次为说走就走的旅行。

而那次因为一场奋不顾身的爱情而引发的说走就走的旅行,成全了他们的家庭和事业,让老爸和老妈从下水镇来到北京,从此白手起家,艰苦奋斗,慢慢成为小有成就的中年人。

老爸是个忙碌的生意人,老妈是外企高管,平日里一个比一个忙。老妈性格素来强悍,也只有面对我的时候才会切换成居家模式,变得婆婆妈妈,稍显唆。而如此强悍的老妈此刻却被老爸的臂弯小心翼翼地护住,其中原委,其实和我这次被“发配”出门的初衷是一致的——我亲爱的母亲大人再次怀孕了。

作为一个年近四十的事业女性,她的第二个宝宝即将出生。我深深明白,她之所以在事业上升期毅然决然休了产假,打算生下这个宝宝,是因为他们对我很失望。如果这个宝宝可以弥补我带给他们的遗憾,我也会感到万分欣慰,并且让自己的愧疚恬不知耻地少上几分。所以,在老妈一天天大起来的肚子面前,我的微笑是真诚的。

可惜,如此真诚的我还是在这个预产期将近的暑假里,被打发离开。

宝宝会像刚出壳的小鸭一样,想要模仿学习新奇世界的一切,而我是个坏榜样,像一棵不小心长歪的树,错得可笑又明显。在胎教期间,我已经自觉地在老妈面前保持沉默,那么,在刚出生的宝宝面前,我更应该消失。

爸妈虽然没有明说,但我们毕竟血脉相连、心有灵犀,我知道他们一定也是这样考虑,才故意把我支开到下水镇,还美其名曰“消暑度假”。至于这次“发配”的期限是否真的只到暑假结束,那就不得而知了。或许,我将长长久久地被遗忘在那里,不受管束地继续长歪下去,最终成为一棵无用的废材。

所以,你该理解我那凉飕飕的小心脏是为哪般了吧。

其实,我非常渴望能在最关键的时刻陪在老妈身边。据说她生我时很是波折,我们母女经历了一场生死考验,爸爸一度面临留孩子还是留大人的艰难抉择,最后两个人都得以保全也是幸运之至。而这一次,我多希望能像上次一样,陪她一起平安度过。

只是当你的存在成为一种障碍,整个世界都让人心灰意冷。

本该充满期待的一次出行,因为老爸老妈的“目的不纯”而略显悲壮。我总觉得他们为我送行的表情里藏着欲说还休的秘密,但如果这秘密注定要让我很受伤,那我还是选择假装迟钝大条。

大巴拐了弯,他们的身影被墙角遮住,彻底消失,我收回视线以及努力挂在脸上的笑容,微微叹了口气,拿出iPod(苹果公司设计的一款便携式多功能数字多媒体播放器)开始听《疯狂英语》,在叽里呱啦、流利得有如肺活量爆棚的音频里,我默默幻想着那声音来自自己。

2

当长途大巴车停靠在下水镇车站时,我尚有些迷糊。方才大约睡着了,此时头脑不甚清楚,懵懵懂懂下车拿行李,忽然感觉到有一团灰色的影子从车站出口的方向蹿了过来,不远不近就停在我身后。

猛地回头,看到一只怪物。

那是一只体型像狼一样大的动物,因为瘦得过分而显得四条腿额外细长,一身毛脏兮兮的辨不出颜色,灰头土脸间露出一双冰蓝色的眼睛。它正十分兴奋地盯住我,吐着长舌头冲我呼哧呼哧地喘着气,一副要冲上来将我扑倒的架势。

难道真是狼?心中陡然一惊,我是在梦里还没醒来吧,而且无疑是场噩梦。

拎着我的四大包行李,本能驱使我开始逃生。我撒腿开跑,那家伙竟不依不饶地跟在身后,它呼出的热气一浪接一浪地扑在我的小腿上,又痒又烫,似乎近在咫尺却始终没有干脆地将我解决掉。我是它唾手可得的猎物,它现在只不过在进行就餐前的游戏,将我在股掌间玩弄几回而已。

车站里卖饮料的大妈看戏一样坐在小板凳上嗑着瓜子,三三两两的旅客也停下来看我,竟全然没有出手相助的意思。

真是世态炎凉,人心不古,出师未捷身先死啊。

我觉得自己好像一个失败的驯兽师,在斗兽场里被自己训练的野兽追得落荒而逃。

羞愤之际回头看了它一眼,居然果真离我只有半步之遥。发觉我在看着它,它也抬头看向我,不知怎的,我忽然觉得那眼神有些殷切,热情亲昵之中还带了些委屈,像个可怜巴巴的小孩。

一个慌神,身体似乎撞到一根软绵绵的柱子,我“啊”地叫了一声,发现那是位穿保安制服的大爷,他腆着地球仪一般的肚子,端着白瓷大茶缸笑眯眯地看着我,说:“小姑娘,这是你的狗吧?”

我茫然回头,狗?原来那家伙是只狗?

见我停下来,它也停了下来,讨好地拼命摇着尾巴——它用摇尾巴这项看家本领证明了它的确是只货真价实的狗。可即使是只狗也并不能让我安心,对这类大型带毛犬科动物,我一直敬而远之,更别提喜欢或亲近。

记得小时候的某个黄昏,我一边独自在胡同里玩耍,一边等着爸妈回家。夕阳将整条胡同染成淡金色,倾斜的光线将影子在地上拉得又长又大,清晰得能看见古老的青铜门环投落下的细圈,再往前,居然还有一对石狮子……等等,这条胡同里什么时候有石狮子了?

我猛一抬头,发现那是两只正在对峙的大狗,它们投在地上的影子像两只狮子。

黑色的那只俨然是从谁家跑出来的,脖子上仍挂着半截大拇指粗的链条,龇开的嘴里翻出粉色的肉露着发黄的獠牙,凶狠地瞪着对面。当时我只觉得这动物面相太吓人,尚不知道这凶猛的家伙叫藏獒。而对面那只黄色短毛犬虽然单薄许多,气势却一点儿不输对方,在藏獒因为发现我而分神的刹那,它主动发起了攻击,一口咬在对方脖子上。

我不知道它们因何而战,也没空去思考逃跑路线,完全是一副吓傻了的状态。

呆呆立在原地,瞪眼目睹着这一场恶性殴斗,浑身上下只剩心脏仍在胡乱跳动。

直到老爸回来,慌乱地一把捞起我将我抱回了家。过了好一会儿,我才“哇”的一声大哭出来,直哭得上气不接下气。那时我才五岁,幼小的心灵颤抖了好些日子,都快抖成了心脏病。而自那以后,所有犬类在我看来都是野兽。

它们经过人类上千年的驯化,看似忠诚温驯,可哪一只说不准什么时候便会突然间野性觉醒,咬你个猝不及防。

而我对狗的感情,其实比“敬而远之”更加“深刻”,甚至是怀恨在心。

因为那天哭完了以后,我就再也没有干净利索地说过完整的一句话。

“这狗在车站等你等了一个多月了,我和老李喂它什么都不肯吃,就蹲在门口眼巴巴地望着每一辆到站的车,实在饿了就自己跑出去扒拉垃圾桶,有骨气得很。赶紧领回去吧,再等几天我看就得饿死了。”制服大爷喝了口茶,视线从茶缸沿儿上方瞟着我。

我本不愿同陌生人说话,此情此景却不得不艰难开口为自己申辩:“爷爷,这……这不是……我……我的狗……”

话说完的那一瞬间我已经红透了脸,在这个异地他乡我的声音很快出卖了我。

我,苏灿珠,十五岁的初二女生,波波头包子脸,近视二百度戴一副大大的黑框眼镜,表面文文静静像个大家闺秀。可事实是,少言寡语的我只是在努力掩盖一件可恶的事实——我,是个结巴。

很多时候我都不能通顺地说完一句话,越是情急越是糟糕,有时候一个词卡在嘴边就像卡了枚巨大的手榴弹,怎么努力也吐不出去,留在嘴里又随时都会爆炸,让人有种百爪挠心、欲哭无泪的慌乱和焦躁感。

在学校,语文老师从来不会点我起来朗读课文,回答问题的机会同样少之又少,到后来甚至从“偶尔”进阶为“永不”。当然我也乐得如此,并且对他们的“善举”感恩戴德。

而嘲笑总是难免的,诸如“苏灿珠,我很好奇你的作文里是不是也这么多顿号、省略号啊”,“喂,苏灿珠,以后跟我说话直接用唱的吧,我等你说完等得头发都白了”,又或者是一群人夸张地模仿我,好像一时间全世界都像发潮的录像带,一帧一帧地集体卡了壳。

据说结巴是不能学的,学着学着就变成自己的了,甩也甩不掉。那我只能在内心虔诚地祝福模仿者们,永远地拥有这项“技能”,光荣地成为我的同类。

综上,我就是这样一棵长歪了并且心地并不善良的树。但除了有那么些自卑自弃,倒也长得茁壮。经过这些年,我也悟出了自我保护的方式,那就是竭尽所能地沉默。在每个角落里都用沉默将自己伪装好,不被注意便不被伤害。

奈何这世界依旧是有声的,在我的语言功能因为长久沉默而退化掉之前,说话仍旧是与人交流最便捷的方式。

面前的制服大爷皱了皱眉头,一脸质疑地打断我:“不是你的狗?这狗谁都不跟,你一下车就冲你跑过去,摇头摆尾的,不是你的狗是谁的狗?”

“我、我、我……”我高频率地摆着手,跟那只狗摇动的尾巴达到了和谐的一致。我不知道它是谁的狗,也许它这样跟着我,只是觉得我长得像只可口的包子而已呢?

我心里着急嘴上越发解释不清,只差掐住那狗的脖子让它承认自己认错主人。大爷的脸色愈加难看,茶缸重重搁在了一边:“现在的年轻人一点儿都不负责任,养了狗又不好好对它,要是实在有困难再替它找个主人也可以啊,怎么就丢出去不管了!你看街边那些流浪狗,都是你们这样的人造的孽!”

大爷教训得越发愤慨,我心里万分憋屈,怎奈没有三寸不烂之舌,解释不通也便犯不着解释,转身用力瞪了那狗一眼,想要不管不顾就这样走掉。反正这下水镇又没人认得我。

回头间看见一个清瘦的身影拎着几大包行李站在我的对面,正一脸严肃地望着我。这才发觉,刚才一路乱跑本来拎在手里的行李被我东一件西一件丢得到处都是。不知何时她已经都替我收好,大约,也见证了我方才的出糗。

见她走过来,我低低叫了声:“奶奶。”

我已经十年没见过她了,这些年也只是偶尔在老爸翻相册的时候,在以前的全家福里见过她的样子。奇怪的是,还是能在一抬头的瞬间立即认出她。她比十年前老了许多,头发由隐隐白丝变成一片雪白,剪得很短倒也利落精神,金丝边的眼镜腿上拴着银白的链子,腰板依旧挺得笔直,脸上的皱纹却多得数不清。其实她变化很大,但让我一眼认出她的,是那副千年不变的雪山般冷然的表情。

“奶奶”这个称呼,叫得亲昵,可其实我们只是血缘很近的陌生人。据说从我出生到现在,我们也只是见过两次面。一次是我出生后不久,一次是五岁那年我们全家来下水镇看她。我对她的了解仅限于知道她退休前是镇里很有名的优秀教师;而她对我的了解……之前如何不得而知,起码刚才,她亲眼目睹了一个结巴孙女出糗的全过程。

我猜,她不会喜欢我。

果然,她只是从我身边走过淡淡地对我点了点头——好像一个并不热情的主人对待客人那般,然后推了推眼镜对制服大爷说:“这是我孙女,刚从外地过来,我们都不养狗,这只狗不可能是她的。”其实这自证也没比我方才的辩解更有实际内容,但从奶奶口中说出来偏偏就多了一股威力,配上她那张教导主任般的严肃面孔……恕我不孝,那一刻我竟想到了灭绝师太。

大爷愣了愣,没再说什么,又端起他的大茶缸喝茶。奶奶转身看了那狗一眼,然后抬头对我说:“走吧,我们先在外面吃完午饭再回家。”

我愣了一下,立即跟上她的脚步,同时瞪了那狗一眼。大约奶奶瞪眼睛时情绪太过饱满,它的耳朵耷拉下来,嗓子眼发出细弱的哼唧声,好像再次被丢下的孩子难过得哭出声来。但终于没有再追上来。

3

“上……上校鸡块,和奥……尔良烤鸡腿堡。”

我费力地点着餐,对这家点餐台上没有摆放套餐宣传彩页的肯德基,我很无奈。往常我只需指着菜单说:“这个,外带。”简明扼要,从未露馅。我内心有一份所求甚微的虚荣,那就是在不熟悉我的陌生人面前,能伪装成一个正常的女生,不被“另眼相看”。但时常事与愿违。

服务员懵懂地看着我,我心力交瘁却不得不忍辱负重地重复一遍,每每遭遇此种情况,我总觉得整个餐厅的目光都向我投射过来,全宇宙都在用念力在我耳边奏响一个声音:瞧,那个小姑娘看着挺正常的,居然是个小结巴……

待我千辛万苦说完,服务员笑眯眯地看着我,道:“不好意思,你要的我们餐厅没有。”她职业性的微笑下努力掩饰着一份“果真如此”的惊讶,微微上挑的唇角却明明是一抹嘲笑。我甚至怀疑她这样让我重复一遍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

这世界真是充满恶意,是想要本来已经洋相出尽的我自刎在这家肯德基快餐店里吗?

“灿珠,你先去座位上坐着吧。”我正憋得脸色发红,放好了行李的奶奶出现在身后,她没看我,也没去看那服务员的表情,只低头掏着钱包。

我闷头走开,黯然坐到了那几个行李包中间,假装自己也是一袋行李。然后才赫然发现,这家快餐店有个高端洋气的名字,叫作“啃得鸡”。红黄相应的装修风格与肯德基貌合神离,俨然是对双胞胎兄弟,一个生在美国,一个生在中国,成了被称作山寨的那一个。

而一路走来,街边的“星八客”“必胜刻”之类比比皆是,强大的山寨气场让这家啃得鸡跻身其中毫无违和感,只是,就连这样一座落后的小镇都有嘲笑我的理由。我只能说,地球果然不欢迎我,我要回火星。

而老爸口中的“风景如画盛产美食”,俨然虚假广告般不靠谱。

我正将飞到宇宙洪荒的思维集中到谴责老爸这件事上,一份照烧鸡排饭放到了我面前,奶奶没说什么,坐在我对面开始吃她那份蔬菜肉糜粥。

这真是一个比我还沉默寡言的好老太太,我本该对她这样的性格感激涕零欢喜无比,可她的沉默与我不同,似乎周围的压强都莫名变大,让人有种忍不住要小心翼翼的紧张感。而我们祖孙之间便被这沉默无形地隔开距离,生疏又别扭。

“套餐送的,我记得你好像很喜欢。”奶奶停下勺子,将一只毛茸茸的小鸡挂件搁在我手边。我瞥一眼那只小黄鸡,心里低低叹了口气。

遥远而模糊的记忆从时光里透出一点点痕迹。五岁那年,我第一次来到下水镇,因为坐车时间太长而哭闹不休,接站的奶奶从车站门口的纪念品小店里买了只拳头大小的挂件给我,小鸡的造型,做工很是粗糙,可我抱着它就满足地不哭了。

那时候我很爱哭也很容易哄,那时候我还没退化成小结巴,也没有那么讨厌狗。

我不知道自己从何时开始记事,但五岁那年的许多事,努力回想都可以清晰到恍如昨日,因为那一年实在是我命中注定的分水岭。

而奶奶,仍把我当成十年前见过的那个小孩子吧,一只小玩偶就能抚慰被嘲讽后的伤心。无奈我已经长大,我们之间隔着太多时光,我们互不了解,更重要的是,我们心上都有壳,并不打算让对方了解自己。

就这样沉默地吃完饭,我拖着两包行李,往奶奶住的小院走去。小镇路边粗大的洋槐落下影影绰绰的阴影,我们并排着走过那些斑驳光影,中间被行李包恰到好处地隔开半米距离。她间或问我句什么,我以最简短的“嗯”或者“好”来应答。

我们像一对齿轮,形势所迫,不得不开始缓慢生硬地互相磨合。

因为许久不曾转动,而发出嘎嘎的声响。不悦耳,但好歹那声音说明我们仍在努力带动着彼此。

奶奶家在下水镇的东边,那一带靠海很近,是镇里的老居民区,已经有些年头。

房子是红瓦屋顶,前面围着一片小院落,沿围墙栽了几棵李子树,院中央搭着葡萄架,只要见得到泥土的地方都种满了花,迎春、芍药、月季、秋菊和腊梅,是做了四季都有花可赏的精细打算。这田园风光扑面而来,让我情不自禁地深呼吸了几下。

奶奶带着我到屋里刚把行李归置好,院子里便响起了一阵哗啦啦的水声。

我疑惑地从窗户望出去,看见一个男生蹲在水井边。

“隔壁邻居家的孩子,跟你同岁,叫齐天,你们小时候还见过,不过应该都不记得了吧?他父母在北京打工,留他自己在家,走时拜托我照顾,其实这孩子很懂事,根本不用大人操心,不过平时没事挺爱往这儿蹿。”这是见面以来奶奶说过的最长的一段话。

我点点头,不能想象一个喜欢往这么严肃的老太太院子里蹿的是个怎样的“怪咖”。

眼神一晃觉察不对,立即跑了出去。看到一个背影细瘦的男生正拿着水管替一只小狼一样的动物冲澡,那动物看到我立即摇着尾巴要扑过来,被我瞪了一眼才止住脚步,只在水柱里欢快地挪动着两只前蹄。

它很懂得察言观色,智商不容小觑。

男生看到它的反应,转头发现我,大大咧咧地打了声招呼:“你是苏灿珠吧,我听吴奶奶说过你今天要来。我叫齐天,齐天大圣的齐天。”不知为何,我觉得他的眼神有些居高临下的不屑。

我点了点头,目光停留在那只狗身上。

“酷吧?我刚回来就看到它卧在小院门口,怎么撵都不走。看来这是上天派给我的神兽,我决定收留它了。”他揉搓着狗的脊背,替它洗去满身结成疙瘩的泥垢。可这只狗,不会是从车站一路偷偷跟着我和奶奶走回小院的吧?

“哇,”齐天鬼叫了一声,搂住狗脖子嚷,“还是只哈士奇!”

我略略凑近了看,那只被清洗干净露出本来面目的家伙,果真是只灰色背毛、白色肚皮的哈士奇,冰蓝色的眼睛像一对剔透的宝石,额头上生着三撮白毛,是这个品种的特有标记——著名的三把火。只是中间那朵火苗形状不正,更像一道歪歪扭扭的闪电。

原来是哈士奇,这就难怪会被我误认成大灰狼了。

哈士奇的学名是西伯利亚雪橇犬,所有家犬的祖先都是狼,而哈士奇的基因与它们的老祖宗最相近,这一点不仅从外貌上可见一斑,就连它的叫声都与狼嚎极其相似。

所以说,不论表面如何温驯,它骨子里仍是只野兽。

“你就叫闪电侠吧。”齐天拍拍它的脑袋,显然也发现了它额头上那朵长歪了的火苗。

我不想扫他的兴,更不想在他面前暴露我的致命弱点,可是,我也不想有一只巨大的狗在院子里走来走去,那会让我时刻神经紧绷,也难免让我记起倒霉的五岁那年。所以有些话不得不说。

于是我用手指头戳了戳齐天肩头,说道:“这……这狗,有主人……你……不能据为己有。”

好吧,在来到下水镇的第一天,我便成功地让所有人在第一时间认清了我最不可示人的秘密。从此破罐子破摔,也没什么可掩藏的了。

齐天愣了下,迅速瞟了我一眼,然后便恢复了那副吊儿郎当的傲慢样:“它是你的狗?”

我摇摇头:“不是。”

“那你知道它主人是谁?”

我继续摇头,然后皱着眉跟他讲了一遍哈士奇在车站等主人的情况。那一顿照烧鸡排饭的能量在这一席话中被消耗殆尽,我很感激他的耐心。他的表情里既没有同情,也没有刻意掩饰的嘲笑,只从头到尾挂着那副没来由的高傲,好像我是个乡下来的野孩子,而他是坐在宫殿尽头的贵族。

好吧,只要不是嘲笑,他把脑袋昂成与天平齐,我也无所谓。

可听我艰难地说完,他只是简单地“哦”了一声,然后低头对那只狗说:“闪电侠,我们先去填饱肚子,看你瘦的,没吃饱吧?”然后一边吹着口哨,一边引着闪电侠往院外走。

穷山恶水出刁民,我觉得胸腔郁结,给我一个痰盂,我能吐出一升的血。

4

吃晚饭的时候,齐天很自觉地出现在小院里,身后跟着欢实的闪电侠。

饭桌摆在院中央的葡萄架下,可以一边纳凉一边吃,保不齐还会有葡萄叶上落下来的不明昆虫佐餐,真是一举三得,有机营养又惊喜连连。

齐天熟门熟路地去厨房端菜,留下闪电侠跟在我身后“虎视眈眈”。

我一边摆碗筷一边躲开它,它大约以为我在跟它玩游戏,追得越加卖力,我心下叹气,其实这狗狗也不算很讨厌,可我心里有道陈年阴影,让我认定所有犬类都是我的宿敌。

厨房里间歇传出说话声,齐天似乎在跟奶奶讲他要收养闪电侠的事,奶奶偶尔应几句,还是惜字如金的样子,但语气明显和蔼许多。

爷爷已经去世十五年了,这些年里奶奶一直寡居,虽然被学校返聘过,但三年前还是因为身体不济,从岗位上真正退下来。闲下来的这几年,一定很寂寞吧。

还好有个齐天,像个孙猴子一样在她面前蹿来蹿去。奶奶对他比对我更熟悉,在他面前似乎也更慈祥,作为亲孙女,我有些妒忌和难受,但一切归根结底还是因为我自己的不争气。所以,一切情绪也只能化作没有脾气。

正走着神,冷不防跑出了圆桌的轨道,一下子撞在来人身上,然后便看到端着红烧排骨的齐天一脸郁闷,碟子翻扣在他胸口,酱汁顺着白色T恤淌下来,画成一幅浓艳大气的抽象画,大多数排骨滚落在地,沾上一层碎沙像滚了白芝麻。

闪电侠看看定格的我们,又看看地上油亮的排骨,矛盾而隐忍地端坐着,一副家教良好的姿态。

“对……对不起。”我对紧急状况下,齐天第一反应是将整盘菜都往自己身上扣,从而保全了我的做法有几分感激。

他退开一步,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服,大大咧咧地摆了摆手:“其实吃亏的是你,吴奶奶的红烧排骨做得特好吃,你今天吃不到了,我都替你感到遗憾。”顿了顿,他从地上捡起一块排骨,象征性地吹了吹,然后向我送了送,“要不,你好歹尝一块?”

我愣住,审视着他的眼睛,看他是否也充满恶意,还是只是单纯地想表达这排骨的不可错过。

他忽然从齿缝里哧出一声笑来:“逗你呢,笨蛋。”

排骨又落在地上。

真是莫名其妙的少年!

我是过了几天才反应过来,这是他给我的下马威。

齐天把碟子递给我,自己走到墙边,抓着墙沿就翻了过去,像个身手敏捷的小贼。

那是奶奶家和齐天家共用的一道墙,比我脑袋略高一些,墙上爬满了爬山虎,中间杂生着开有几株黄花的葫芦藤。

隔了一会儿,墙那边传来喊声:“苏灿珠,递点儿洗衣粉过来,我这边没有了。”

我找到洗衣粉向他抛了过去,那头响起搓洗衣服的声音。

这家伙倒是蛮勤快自立的,可干吗不直接在奶奶院子里洗,弄得这么麻烦。

“喂,苏灿珠,你有没有发现闪电侠哪里不大对?”洗衣声里,齐天忽然问我。

哪里不对?我都不曾仔细打量过它,哪里知道它有什么异样。不过我觉着,它这样死皮赖脸地跟着我,应该是错把我当成了主人,所以硬要说有哪里不对,那就是闪电侠的视力和嗅觉一定不大好。

“没。”我简短地答他。

“从我把它领回来到现在它都没有叫过,刚才我怎么逗它,它也不出声。你有听到过它叫吗?”齐天继续道。

“没。”我说。回想起来确实如此,它除了委屈不甘地哼唧过,的确从来没有像只狗那样叫过。不过据我所知,哈士奇这种狗本也不常吠叫。

顿了下,齐天忽然将上半身探过墙头,沉重地说道:“我怀疑,闪电侠是一只不会叫的哑巴狗,大约也因为这个才被原来的主人抛弃了。”

一只因为不会叫而被抛弃的狗?和一个因为不能流利说话而被发配的人类……这只狗,俨然是动物界的苏灿珠。

我把惊讶掩藏在肚子里,对齐天的沉重只回复了一个轻飘飘的“哦”。

他意识到我这小小的报复,没什么表情地滑下墙头,继续洗衣服。

回头看看闪电侠,它已经转过身朝着我的方向端坐,但位置仍是“守护”排骨的最近距离,眼睛瞅着我,嘴巴里却垂着道叫人难以忽视的口水,神情在坚定与谄媚之间极度分裂。

我想起车站里的大爷说过,他们轮流喂它,它却宁可去翻垃圾桶也不领情,都以为它是戒备太重,可在这一瞬间我忽然有一点点懂它。

都说狗是重情重义的动物,它接受主人的食物和关爱,便回报一生的守护和忠诚,如果意识到不能为对方尽职,也便不能领受那些好处。所以这真是一只有原则的好狗狗。

我勇敢地走过去,蹲在闪电侠面前,怀着几许敬重,捡起掉在地上的红烧排骨,仔细擦掉上面的沙子,试探地就着手掌伸到它面前。

它看了我一眼,然后不客气地一口吞下,大舌头一卷一卷地在我手心舔着残余的酱汁,弄得我又痒又麻。

我总觉得它蓝汪汪的大眼睛里有欢喜的笑,此刻,看到它接受我喂给的食物,我内心竟有种无法言明的感动。这代表它对我的认可,而我从来不知道,在被认可时会收获一份别样的自信和快乐。

我一块块捡起排骨喂它,闪电侠就像个嗷嗷待哺的小孩,边吃边满足地摇头摆尾。

有那么几下,为了表示感激,它甚至直接朝我脸上舔了过来,热情过剩叫我防不胜防,可我被它的举动吓到了,退了一下跌坐在地上。

我紧张地站起来,走开几大步,防备地俯视着它。它方才忽然凑近的脸和巨大的舌头都让我清醒而惧怕。

我是被一股同病相怜的情绪所蛊惑,又被它的原则所感动,才一时忘乎所以吧。

我怎么能亲近它,这个披着狼皮的小野兽。

回身发现齐天不知何时已经叠着手臂站在我身后,他还穿着那件白T恤,油渍被清洗干净了,就那么湿答答贴在身上。我这才明白他为何要回自己家洗衣服,可这家伙,是没别的衣服可换了吗?

见我看他,他有些不耐烦地解释道:“天热,这么穿着凉快。”然后走过去抱了抱闪电侠,耳语,“放心,即使你不会叫,我也不会嫌弃你。”然后对我说,“它是我的狗,苏灿珠,你别打它的主意啊。”

我耸耸肩,这个齐天,不仅是怪咖,还是个小气鬼。

不想跟他多说,我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奶奶却还没出来。于是转身去了厨房,发现她还在炒菜,满厨房都是诱人的香气,而锅里做的俨然是一份红烧排骨。

显然,我们在院子里的一通闹腾奶奶是听到了,而这道菜是她很希望我尝到的。没有嗔怪责备,甚至没有现身,只是默默地又将打翻的菜重做了一份。

原来,我的沉默与执着是遗传自她。原来,奶奶也不是那样地不喜欢我。

5

在下水镇的第一晚,我睡得并不好。

下水镇靠海,空气潮湿,尤其是多雨的夏季,被褥潮得像块吸饱水的巨大海绵。院子里的葡萄架被月光投映在窗户上,影子晃动间似有鬼魅丛生,微风拂动,鬼魅们便冲我张牙舞爪。我狠狠地翻了个身,压制住心里的胡思乱想,并无比怀念起繁华的北京城以及我可以吹着空调、眺望万家灯火的小卧室。

不知道老爸老妈怎么样了,到奶奶家之后给家里打了电话报平安,两个人也没表示出多么想念我,只要我乖乖听奶奶的话。

忽然间,“嘎吱”一声轻响,有什么东西顶开门走进了屋子。

我屏住呼吸,汗毛竖了一身,整个人仿佛巨型刺猬。这间屋子仍是老式格局,中间一间客厅兼餐厅,两边是卧房。也就是说,我和奶奶的卧室之间还隔着一间屋子,我要是遭遇什么不测,奶奶可能要等睡醒后才会察觉。

我虽然是个结巴,处处受人怪眼色,可我还没有自卑到想死。

所以此刻,我除了呼之欲出的喊叫,只能祈求是一阵恶作剧的风吹开了没插牢的门。然而,我却看见闪电侠蹑手蹑脚地踱进来,嗅了嗅床上的我的脚,然后在床尾处的地面上安静地蜷卧下来。

我将被单从脸上慢慢拿开,默默看了它一会儿,见它并无异动,总算放下心来。

可它这是来守护我的吗?

晚饭之后,齐天明明带着它回自家小院里了,可它又偷偷溜回来……我看着那灰乎乎的一团,心中矛盾挣扎,不知是挣扎得太累,还是心底有了份莫名的踏实,后半夜终于安稳地睡了过去。

第二天一早便被齐天的吆喝声吵醒,听声音就知道,他以为闪电侠丢了,正四处呐喊,很是焦灼。才一天而已,他对这只狗的感情已经这么深。

我推开窗冲他招手:“这里!”

齐天瞅了瞅我,大约我的仪容太过凌乱,他的表情有些惊讶,在瞟了一眼也把脑袋挤进窗口的闪电侠后,目光看向了别处,口中嘟囔着:“这个叛徒!”

没等我反应过来,他又说:“我今天要带闪电侠去宠物医院检查一下。”

我“哦”了声,表示没有意见。他顿了下,像是十分勉强地说:“苏灿珠,你要不要一起去?”从侧面看去,他的眉毛拧在一起,是很不情愿的别扭表情。

我想他应该是很不待见我,从昨天刚认识到现在,先是让他看出我是个结巴,然后将一碟排骨撞翻在他身上,接着是他引以为傲的“神兽”背着他逃到我屋里——这份不待见理由充分得天经地义。所以一起去宠物医院这件事,还是算了吧。

我摆摆手刚要拒绝,听到他说:“赶紧洗漱收拾下,我在门口等你们。”

他已经转身走了,嘴里还嘟囔着“起这么晚,大城市来的果然好吃懒做,吴奶奶都出门一个多小时了”之类的碎碎念。

齐天给闪电侠套了一根牵引绳,绳子握在他手里,像在宣告着闪电侠的所有权。

从小院到镇里最近的一家宠物医院步行大概二十分钟,我和齐天一路无话。齐天带着闪电侠来回奔跑,很快超越我,然后又掉头迎着我的方向折回来,如此往复不知疲倦,一人一狗也不知是谁在遛谁。闪电侠乐成个“二兮兮”的傻瓜,齐天却克制着脸上的笑容。

这家伙,不仅傲慢小气还喜欢没事儿装酷。

可一边傻乎乎地奔跑一边装酷也是件颇有难度的事,所以我不禁有些佩服他。

“萌宠医院”的医生是个秀气的姑娘,样貌并不惊艳,可看着就让人无端地舒服。皮肤白净,梳一个低低的马尾,白大褂干净利落,胸前别一只小巧名牌,写着徐茵儿。医院不大,除了她还有个男助手。

徐茵儿摸了摸闪电侠的脑袋,问我们:“狗狗生病了?”

齐天很自觉地揽下回答问题这项任务,深得我心,他回答道:“是它自己跑到我们家门口的,估计在外流浪了几天,所以很瘦,还有,它好像不会叫。我们带它来看看身体有没有什么问题。”

徐茵儿心领神会,让我们在等候区坐一会儿,自己牵着闪电侠往后面的检查室走去。闪电侠哀怨地望望我,一副“妈妈我怕打针”的可怜相,我想给它一个鼓励的眼神,齐天却捷足先登,用力在它屁股上推了一把:“这么大个头儿,胆子怎么这么小!”

检查结果很快出来了,徐茵儿说闪电侠身体没有大问题,也不曾感染寄生虫和细菌,就是有些营养不良,多吃点儿好的很快能补回来,并且宣布闪电侠是只犬龄一岁左右的公狗。

我愕然了一下,公……公的吗?那昨天陪我睡了一晚上,我岂不是吃了大亏?

齐天一脸不屑,好像在说:你才知道啊。

我小声问他:“你……你怎么……知道的?”

齐天同学的脸快速红了一下,不再理我。

“关于闪电侠不会叫的情况,我也检查了下,它的声带没有受到损伤,我推测,应该是幼犬时期主人给它佩戴了止吠项圈导致的。”徐茵儿拿着张小小的检查报告递给我,上面一项项结果写得很清楚。

齐天不解:“什么是止吠项圈?”

徐茵儿耐心解释道:“就是一种带有弱电流的宠物项圈。城市里养这种大型犬很容易因为狗吠而扰民,一些狗主人就在狗狗很小的时候替它们佩戴这种项圈,狗狗一叫,项圈就产生微弱电流刺激狗狗的喉部,狗狗被电到几次之后就慢慢产生了条件反射,知道一叫就会被电,就学会乖乖不出声。这样的狗,长大之后即使拿掉了项圈也不会叫了。”

我和齐天都在震惊中保持了沉默。

徐茵儿继续说道:“这和人类其实很像,小时候养成的习惯很难改掉,若不是有巨大的决心,很可能就会跟随一辈子。”

我默默望向窗外,谁说不是呢。我从五岁开始成为小结巴,一路走来慢慢变成结巴少女,将来也会成为结巴妇女,然后是老结巴,等百年之后,墓碑上也会被诚实地刻上“死结巴”。老天在我五岁时跟我开的玩笑,却要让周围人一直笑我一辈子。

发现气氛稍显沉重,徐茵儿笑着说:“我还有个重要发现。”她细白的手在闪电侠的后脖颈上掐了掐,“除了止吠项圈这件事,之前的主人应该也是很爱护这只狗狗的。”

齐天不以为然:“真爱护它就不会给它戴什么项圈,还把它丢掉!”

徐茵儿好脾气地笑笑:“城里养狗是要办狗证的,同时在狗狗后颈上植入带有身份信息的芯片。这只狗狗的芯片里录入了它的很多信息,包括主人的姓名、电话和住址。”徐茵儿在方才递给我的那张检查报告上指指,“喏,就是这里。”

齐天一副要凑过来却又不想降低身份的伪贵族做派,我大度地将那张纸推给他,很快听到他不屑地“嘁”了一声,瞪着身份信息那一栏嘴角歪得不可一世:“居然给它起名叫Eric?太没品位了!”

闪电侠对Eric这个旧名字显然还有反应,竖着耳朵茫然地看着齐天。齐天的脸又冷又臭,目光一直盯在写着主人地址的位置,半晌,才把那张纸叠了几叠揣到兜里。

然后从另一个口袋里掏钱付检查费。单据上写得很清楚,因为验了粪便和血,检查费略高,要将近两百块。齐天那一大把十块五块的钞票看得我有些凌乱,立即掏了钱包抽出两张一百的钞票递给徐茵儿。

“苏灿珠,你干吗?”齐天吹胡子瞪眼,当然他这乳臭未干的家伙还没什么胡子。

我被他吼得一愣,关键时刻我因为语言障碍也不能跟他争辩什么,眼见他从徐茵儿手里抽回那两张一百的钞票塞进我手里。他铁青着一张脸,闷头数自己的钱付账。

徐茵儿笑眯眯的,也不劝解,只揉着闪电侠的毛说:“因为狗狗流浪过,本来首先要做的是给它注射疫苗。但它现在营养不良体质太差,注射疫苗对它来说不能预防反而很危险。你们先替它加强营养,养好身体,到时候再过来,我给你们打折哦。”

6

回去的一路气氛有些微妙,我对这个还没长成大男子就极其大男子主义的家伙很是无奈。他也低着头闷闷的,忽然间蹦出一句:“苏灿珠,你还是和从前一样,自以为是!”

我错愕地望着他,摸不着头脑。

齐天冷笑:“你忘了吧?”他抬起胳膊将手臂上一道浅粉色的疤痕指给我看,“虽然已经快十年了,我可一直没忘。”

我忽然就从那些有关下水镇的所剩无几的记忆里,捞出了那一段幼稚的小插曲。

五岁那年我跟爸妈来下水镇时,齐天家和奶奶家已经是比邻而居。我没见过他爸妈,只在门口看见个小男孩,叉开腿坐在地上玩泥巴,一身一脸的泥。我穿着红色的小皮鞋、粉色的蓬蓬裙,小心翼翼地从他身边走过,生怕弄脏了自己。他抬头看了我一眼,然后咧开嘴笑了笑,脏兮兮的手一把抓在我裙摆上,另一只手举着用泥巴捏出来的坦克冲我说:“看,厉害吧?”

我“哇”的一声大哭出来,用力打掉他的坦克,捧住自己的裙子飞快地往院子里跑。

后来几天,这个玩泥巴的小孩就再也没对我笑过,我大概觉得过意不去,曾拿着我的芭比娃娃去讨好他,告诉他:“这个连北京都没有卖呢,是爸爸的朋友从国外带回来的。”

他只是生硬地扭过头,一脸不屑。

我把娃娃往他怀里推了推,他却一扬手将它丢出去,可怜的芭比娃娃在地上滚了几圈便身首异处,我再次“哇”的一声大哭起来,并且扑到他身上抓起他的胳膊便咬了下去,誓要为芭比报仇雪恨。

大概是咬得太用力了,我听到一声接一声急促的喘息声,抬头看见他正一下下地抽泣,却咬住唇拼命忍着泪。我看了看他胳膊上的血,吓得又一次一溜烟跑回小院。

好吧,这段回忆里的苏灿珠实在不够可爱。

原来没有结巴之前,我是这样任性又矫情的爱哭鬼。从下水镇回去之后,却被两只狗改变了命运,我的性格被“结巴”这个事实彻底扭转,骄纵早已被自卑代替,矫情也渐渐变成沉默低调,连爱哭的习惯也收敛殆尽。总体来看,这种改变也算是利弊皆有。

可那时我除了咬伤了齐天,显然也用一个大城市来的孩子的骄傲伤害到他敏感的自尊。这件事对他影响一定很大,不然他至今不会念念不忘。

“对……对不起……”

我说得很诚恳,只差让他也咬我一口。齐天静静地收回他的胳膊,也没有任何不计前嫌的表示。我偷偷看他的侧脸,他和小时候相比变化很大。皮肤微微泛黑,眉毛又浓又长,眼睛黑得发亮,身高已蹿到一米七多,是一根笋拔成了竹子的架势。可十五岁的男孩子,眼神里却有过多锋利的光,好吧,我承认他长得算得上帅气,可那样的眼神,让他看上去也像一只小野兽。

“苏灿珠,我打算帮闪电侠找回它原来的主人。”齐天忽然打断我的思路道。

我心里有些惊讶,脸上却不动声色。

“徐茵儿说得对,或许它的主人真的很爱惜它,它只是不小心走失的,它的主人现在说不定找得很急。既然我们知道主人的地址,还是应该把它送回去。”

我觉着他这完全不是在跟我说话,而是自说自话自我劝说的过程。

“喂,跟你说话呢,给点儿反应啊。”齐天瞪着我。

我耸耸肩,表示与我无关。他口口声声说那是他的闪电侠,自然与我无关。

齐天叹口气:“你以为我想带你一块儿出去啊。闪电侠中了邪似的就愿意跟着你,你跟我们一起去它能少闹腾些。”

我皱皱眉停下脚步,身后隔着一米远的闪电侠也停下来,我抬脚继续走路,它又欢欢喜喜地跟上来,好像我的影子,亦步亦趋不离不弃。

“我真怀疑,这狗是不是你丢出门的。”齐天愤愤不平地吃起醋来。

我笑了笑,简短地说:“明天,一起去。”

刚回到奶奶的小院,发现院门口停了辆宝蓝色的轿车。看来今日有客,齐天完全不见外,像往常一样大大咧咧地去院子里打水洗头冲脸,顺便喷了闪电侠一身水。

客厅里的人闻声和奶奶一起走出来,竟是个二十多岁的大帅哥。

我一直相信万事万物都有它的磁场,就像美食的磁场以香气呈现,勾引着人的嗅觉;音乐的磁场是干扰空气振动的力量,一直将振动传递进耳膜;而从屋里走出来的这个人,他的磁场就像一道透明光环,明明是隐形低调的,却有夺目的亮度。

他穿白色衬衫,麻料的浅灰休闲裤,五官俊秀,气度儒雅,像个真正的贵族绅士,目光沉稳中有小小的狡黠,嘴角一直带笑。以我现在脑子里全是有关狗的思维来形容,他就是一只微笑天使萨摩耶。

“回来啦。”奶奶招呼了一声,指着他对我介绍道,“这是安瑞恩,我以前的学生,现在在加州大学社会心理学专业攻读学士。下水镇走出不少有出息的孩子,但瑞恩是我最喜欢的一个。”

这背景听上去十分高端大气,我内心“哇哦”了一声。

奶奶显然只是向我介绍,看来齐天早前已经认识他,他谦虚地对我笑笑:“叫我Eric就好。”

我和齐天愣了下,不禁相视一笑,第一次有了同伴般的默契。我猜齐天只是见过他,以前并不知道他有这么个名字。Eric见状也不深究,当然就算他深究我们也不能告诉他,他的英文名和一只狗的曾用名撞车了。

Eric看着我,眉眼弯弯:“灿珠比我想象的要活泼。”

我立刻敛住笑,想礼貌地回应些什么,却生怕在这么好看的帅哥面前原形毕露,于是嘴巴张了半天愣是没发出声音,却见他弯下腰逗了逗一边的闪电侠,抬头问我:“你的狗?”他逗狗的手是隔空的,并没有触碰到闪电侠的身体,好像在刻意回避着它。

齐天抢白道:“是我们的狗。”

我愣了愣,这是何时达成的共识?

奶奶解释道:“不知道谁家走失的狗,从车站开始跟着灿珠,一直跟到小院里,就被齐天领进来了。”

Eric笑道:“聪明的小家伙,居然会自己挑主人。”他站起身对我们说:“我这次回国除了看望吴老师,顺便还要待上一段时间,可能要打扰你们了。”

奶奶难得有了丝笑容。“别客气,你以前寒暑假补课不也是住在老师家吗,怎么人长大了,反倒越来越见外了。”然后看向我,说,“灿珠的屋子收拾出来给你住,她跟我睡一间就行了。”

Eric笑了笑:“那我就不客气了。反正好久没吃老师做的红烧排骨了,我在美国的时候时常馋得不行,自己试着做了几次,味道总是差那么点儿。”

“那老师今晚就给你做。”

师生俩说说笑笑往厨房走,留下一脸幸灾乐祸的齐天,和嘴角不自觉抽动的我。

这个空降的Eric要在小院住下倒没什么,可相应的结果是,我要和奶奶睡一间?

要知道那个屋子也只有一张床。我从五岁开始自己睡一间卧室,这么多年来已经习惯了私有的独立空间,而这一次,却要和仍旧陌生的奶奶睡一张床?我有些接受不了。

“苏灿珠,别发呆了,快去收拾下你的屋子吧。”齐天对我挤了挤眼睛,好像完全了解我在郁闷什么,“晚上睡觉注意点儿,吴奶奶岁数大了,你别伸胳膊踢腿伤到老人家。”

我干瞪着这个毒舌的家伙,发现他不正经的时候表情也一本正经得锐利。

后脚跟忽然被一团毛茸茸的触感包围,低头看见闪电侠正趴在我脚边打瞌睡。犹豫着要不要抽开脚挪远一点儿,听见齐天说:“闪电侠先交给你了,反正它跟着我晚上也会偷偷跑过来找你。你好好照顾它,徐茵儿说它需要吃些好的……”

我比了个打住的手势,他有时候婆婆妈妈得让我想起切换成家居模式的老妈。

齐天点点头抄着口袋吹着口哨走了,临了嘱咐我说:“明天的事别忘了。”

我烦恼地一字一顿:“知、道、了。”

我本以为这将是个宁静的夏天,却挤挤挨挨蹿进这么多人和事——被一只走失的哑巴狗狗赖上;邻居的“冷酷”少年是我旧时短暂的死对头;突然造访的高才生帅哥迫使我马上要和严肃陌生的奶奶同床共枕;而明天,我将和齐天带着闪电侠踏上寻找主人的“管闲事”旅途。

平淡的人生忽然变得繁忙起来,让我一时难以适应。可这样的跌宕,或许才是十五岁的年纪该有的人生起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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