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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致读者朋友

作者的序文,在这里作者对他

返回德国之前的经历作了交代

我想,每一个有机会做了那些不同寻常的、不大好懂的事件的见证者的人,都有义务把那些事件给记载下来,真诚地、不加任何成见地给描写出来。最近这十二个月,我就亲身经历了一些颇为奇诡的事件。我得把这番经历原原本本地记述下来,不加丝毫的夸张与粉饰。我要对魔鬼那秘不可测的权力及其势力范围作一番研究。不过,驱使我从事这件挺复杂的工作的动因又不仅仅是这一愿望。吸引着我的还有这样一种机遇——在这一叙述文字的字里行间敞开自己的心扉,犹如面对那我并不知来自何方的声音去作无声的忏悔,因为我再也找不到一个人而可向他作悲伤的坦白,然而一个阅历太广感受太多的人总是难以沉默。厚意的读者诸君,你能在多大程度上相信朴实无华的叙述,我就能在多大程度上去理智地评价我所观察到的一切,正是为了让你能看出来,我是在作这样的努力,我想先用三言两语告诉你我的全部命运险遇。

首先我要说的是,当我接触到自然界那些深不可测的东西、那些神秘兮兮的现象的时候,我已经不是一个年轻的小伙子,不是一个没有多少经验、尚且喜好夸张的青年,那时我已跨过那个把我们的一生切成两段的分界线。我于公元1504年岁末出生于特里尔[1]大公国,我的生日是2月5日[2],圣阿迦塔之日,那是星期三,我的出生地是戈赫瓦尔德山谷里一个不太大的村庄,那地方位于洛兹海姆。我的爷爷是当地的一位理发匠,兼用放血等土办法给乡民治病的土郎中与外科医生。我的父亲呢,他从我们的侯爵大人那儿得到了特别优待,也操起医生的职业。当地居民总是高度赞扬我父亲的医术,或许,一直到如今,若是生了病他们还是要跑到父亲那儿请他悉心查诊。我们这个家一共有四个孩子:两个男孩,包括我在内,与两个女孩。男孩中最大的一个是我的哥哥阿勒尼姆,他在把父亲的手艺顺利地学到手之后,行医为生,不论是在家中还是学校里他均被接受为特里尔医生行会的会员;两个姐姐呢,她们也都心满意足地出嫁而安家了——大姐玛尼亚嫁到梅尔齐希,二姐路易莎则嫁到巴塞尔[3]。我,这个在接受神圣的洗礼时被命名为鲁卜列希特的男孩,是我们这个家庭中最小的一个孩子,哥哥与姐姐们都已经成家立业而开始独立持家时,我还是一个婴孩呢。

我这个人所受的教育怎么也不能说是最优良的,不过,我并不认为自己的智力与悟性在哪一点上会比那以双料博士或三料博士而自豪的某些人要差一些,尽管如今在生活中已经拥有许多机会去获取五花八门的认识世界的途径,我的这种自信并没有失去。我的父亲当年曾幻想我成为他的接班人,他要把他那丰厚的遗产、他自己所爱的事业与他本人的荣誉全部传赠给我。就在刚刚教会我识字、打算盘、粗通拉丁文之后,父亲就让我去接触那些药剂配方的奥秘,去熟记吉波克拉特的那些警句箴言,去阅读约翰尼基·西里斯基[4]的医学著作。可是,我这个人自幼就仇恨那种整天坐冷板凳终日去研读的苦行当,那行当要求你一心不二用,要求你有非凡的耐性。只是奈于家父的一再坚持——他以老人素有的那股固执劲儿丝毫也不动摇自己的意图,只是奈于母亲那不懈的规劝——母亲是一位善良而胆怯的女人,我才把医学当成自己的学业。父母的执著迫使我在所研习的医学上倒也有所成就。

我十四岁时,父亲为了让我继续受教育,就把我打发到莱茵河畔的科隆城,送到他的老朋友奥特弗利德·格拉尔得的家中。父亲以为,在与同学们的竞争中我的勤奋就会增长起来。可是,在科隆城,那时天主教多明我修会的修士们与约翰·莱伊赫林刚刚展开了一场可耻的斗争,在这座城市里的那所大学当时并没有在我身心中激活对科学特别的钟情。在那个年月里,那儿也开始了某些变革,但在那些讲师们之中几乎完全找不到我们那个时代新思想的追随者,神学系依旧耸立在这座大学的其他的系科之中,犹如那高高地矗立在屋顶之上的塔。教师们要求我背诵亚历山大的《问学箴言》[5]中那些六音步长短短格的诗句,要我去啃彼得·伊思班斯基的《文集》[6]。如果说我在大学岁月里毕竟也学到了什么,那自然不是在那由衣冠楚楚的讲师们照本宣科的“正经的”课堂上,而是要归功于那些衣衫褴褛、到处流浪的教授们所开设的讲座与讲演,那些衣着寒酸的老师时不时地在科隆城的街头上露面。

我不应当(那样一来就会是不公正的)称自己是一位丧失了才能的人,后来,在我拥有过人的记忆力与敏捷的判断力之时,我能不费劲地进入那种对古代与当代一些最深刻的思想家的见识进行思索与评点的状态。我曾有幸了解纽伦堡的数学家伯恩哈德·瓦尔特[7]的一些著作,泰奥弗拉斯特·帕拉塞尔斯[8]博士的那些发现与洞见,更不用说目前还健在的弗洛恩堡的天文学家尼古拉·哥白尼[9]的那些引人入胜的见识了,这一切使我有可能设想,在我们这个幸运的世纪里出现的十分有益的思想活跃,这种已使自由的艺术与哲学复兴起来的思想活跃,将一定会载入未来,一定会进入我们的科学。可是,对于每一个尚且只是按照自己的性灵而意识到自己——意识到自己只是一个伟大的伊拉斯谟的同时代人,只是一个在人类发展的低谷中行进的旅伴——的人来说,这些深刻的思想家们的卓越见识在目前又不能不是那么让人格格不入的东西。我这个人一生中,至少,在少年时代——那时是无意识的,在长大成人时——那时则是经历了一番思索了,一向不曾过高地看中新的一代从旧的书本里汲取的知识,一向不曾过高地推崇尚未受到那种对现实的研究所检验的东西。我时刻准备与那个火热的乔万尼·皮克·米兰多拉,与那部辉煌的《论人的尊严》一书的作者一道,去诅咒那些“人们在其中只是以寻觅出一些新的词语为业的学校”。在科隆,大学课堂上的高头讲章着实让我感到兴趣索然。这反倒促使我以更大的兴致钟情于大学生们在课外的那种自由自在的生活。在经历了父母身边那种严厉的管教之后,大学生生活中豪放的狂饮,与性情随和的女友们放浪的厮混,通宵达旦的赌博,尤其是赌桌上那种大赢大输,机遇是那么偶然那么神秘地降临而又离去——这一切非常合我的口味,真让我心醉神迷。对于这样的在纵情取乐之中去打发时光的生活方式,我很快就适应了,就像在总体上适应那喧哗的城市生活一样,那生活充满着永不休止的奔波与急匆匆的气氛,这无休止的奔波与急匆匆的气氛构成了我们那个岁月显著的特征。在那些岁月里,这奔波与匆忙,总是促使老人们回忆起善良的弗利德里希大帝[10]时代静谧的时光,总是招来一些老人们那种困惑与愤懑的眼神。那时,我整天整夜地与同学们沉湎于一些恶作剧之中,那些恶作剧并不总是纯洁无瑕的。我们从一个酒馆喝到另一个酒馆,喝得兴致勃勃,开心极了,出来时口中哼着校园歌曲,一路上向一些手工匠人发出挑衅,要找人家打架,喝到后来甚至也不嫌弃那纯伏特加。在十五年之前,人们还不像如今这样流行喝纯伏特加。当年,我们就是那样纵情取乐,即便是夜晚那湿漉漉的黑暗,街道上当路障用的大铁链那叮当当的响声,也不总能迫使我们回去就寝。

差不多有三个冬天我总沉浸于这种生活之中,直到这些让我开心的时刻终于以一件不幸的事故的发生而告终。我从未经受过诱惑的心突然间迸发出对我的女邻居的情欲。她是一个面包师的妻子,她敢爱敢恨,姿色过人——她的双颊,白净如雪,洒满玫瑰花瓣,她的双唇,好像西西里岛的珊瑚石那样鲜艳,如玉的牙齿,犹如锡兰的珍珠那般晶莹——如果用一位写诗的人的语言来说,就应这样描写。这样的一位女子,她面对一个身材标致、口齿伶俐、说笑俏皮的小伙子的时候,是不可能不动心的,可她期待着从我这儿得到一些小小的礼品,而贪爱这些小礼品,正是所有的女人堕落的诱因,犹如大诗人奥维德[11]早就指出的那样。父亲给我寄来的那些汇款,是不够我去满足她那些独出心裁、刁钻古怪的欲求的,于是,我就与我的那些坏得无可救药的同龄人中的一位同流合污了,一同卷入一桩说出来非常不好听的案子里,可是那案子后来还是被曝光了,案发后我面临着被送进市监狱蹲大牢的危险,只是多亏奥特弗利德·格拉尔得一个劲儿地上下说情——此公在科隆城德高望重,对各界颇有影响力,只是多亏智力非常卓越的大教堂神甫赫尔曼·冯·诺因阿尔伯爵[12]亲自出面干预,我才得以免受指控,而改为遣送回乡,在家中接受惩罚。

看上去,我的学生生涯该至此而结束了,然而事实上,我的学业却正是由此而开始,我有资格称自己为一个受过教育的人,这恰恰要归功于由此开始的学业。这时,我十七岁。在大学里我甚至连一个学士学位都不曾拿到,回乡后我就蛰居在家中,沦落为一个可怜巴巴的、无所事事的寄生虫,沦落为玷污了自己名誉的人,对这种人大家都是疏远的。父亲试图给我找出点事情做做,想来想去还是迫使我帮他编写药方,可我却固执地躲避我所不喜爱的职业,如今宁愿让他们斥责我是一个饭桶。不过,在我们这个僻静的洛兹海姆,我却觅得一个忠实的朋友,他温存地喜爱上我,引导我走上新的人生道路。他就是我们的药剂师的儿子——弗里德利希,是一个年龄比我稍大一些的小伙子,他体弱多病,性情怪异。他的父亲有一个爱好——收集并装订书籍,尤其是新书、从印刷厂印出来的书。这老人把他的收入中生活开支所剩下的部分全部花费在这一爱好上。弗里德利希呢,自幼就潜心于阅读,读书成了让他兴高采烈、使他飘然陶醉的大好事,他从不知道还有什么比出声地诵读他喜爱的几页书而更高级的快乐。就因为嗜书如命,我们这个小城里的人不是把弗里德利希看成是一个半疯半癫的小伙子,就是把他视为一个危险的人物,他在这里是如此的孤独,就像我一样。因而,一点也不奇怪:我与这个弗里德利希结成朋友,犹如一只笼子里的两只小鸟儿。每当我不再手持弩弓沿着郊外的山脉上的峭壁悬崖茫然游荡时,我就走到我这位朋友的那间斗室里。那斗室位于房子的顶层,它上面就是一块块瓦片。每当我一走进这间斗室,我就与我的朋友沉入书海里,在那些古人所留下来的厚厚的书卷中,在那些当代作家所撰写出的薄薄的小册子中,徜徉流连,度过一小时又一小时。

我们俩就这样互相砥砺、互相鞭策着在书海中寻觅,有同声赞叹的时候,也有执拗争论的时候,不论是冷意袭袭的冬日,还是星星闪烁的夏夜,我们都废寝忘食地阅读,阅读着在我们这个穷乡僻壤里可能弄到的所有书籍,渐渐地把药房的小阁楼变成了一个科学院。尽管我们俩对兹恩泰因的语法都并不十分的精通,我们却通读了不少拉丁文作者的书,甚至还读过那些在大学里无人问津、那些不论是在原著精读课还是在选修讨论课上都只字不提的著作。在卡图卢斯、马尔提阿利斯、卡尔普尔尼乌斯的书中,我们找到了永不过时的、难以逾越的美与趣味的典范,那些典范至今还活在我的记忆之中,而在那上帝一般的柏拉图的著作中,我们窥见了人类智慧那些最隐秘最深奥的层面,虽并不是全都明白,但整个身心都被震撼。在我们这个时代所涌现的那些虽不尽完美但对我们却更为亲近的著作中,我们学会了去意识——对那些早先就活在我们心中,一直萦绕着我们的心头但无以言表的东西,加以意识。在那让人开心甚至令人捧腹的《愚人颂》中,在那十分俏皮尖刻但不论说什么都是出于好心的《聊天》中,在那所向披靡、铁面无情的《维纳斯的胜利》以及《深不可测的人们的书信》——对这些书信我们曾不止一次地从头读到尾,这些书信在整个古代典籍中也属罕见,大概也只有一个路吉阿诺斯可以与之匹敌——这些著述里面,我们看见了那些属于我们自身的、至今尚是雾一般朦胧的观点。

然而,这正是那种非常时代,一提起这个时代如今人们常常会这样说:谁要是在1523年不死去,在1524年不掉到水里去,而在1525年不被枪杀——那他就应当为这奇迹去感谢上帝。但是我们整天沉潜于同那些极为高尚的智者在书海里进行交谈,可以说一心只读圣贤书,两耳不闻窗外事,当代社会生活中那些黑色的风暴几乎没有引起我们的注意与兴趣。我们一点也不同情弗兰茨·冯·济金根骑士对特里尔的进攻[13]。某些人曾把这个济金根当作最善良人们的一位朋友来加以赞扬,可是实际上此公乃是一个有劣迹的老派人物,他出身于那些把自己的脑袋系在裤带上而去对过路人进行劫夺的绿林强盗。我们的大主教曾对这个强暴者进行了抨击,他指出弗洛尼泽尔·尼肯斯基[14]的时代已经成为祖辈的财富。此后两年,整个德国大地仿佛一下子成了撒旦的舞场,到处席卷着人民的骚乱与暴动,在我们这个小城里,人们刚刚还在街头巷尾谈论那些起义是如何被平息的,但即使在这战火纷飞兵荒马乱的两年里,我们也不曾中止我们的学业。弗里德利希这个幻想家起初还觉得,这些来势汹汹与血流成河的风暴,将有助于在我们这个国家确立更多的秩序与公正,但不久连他也确信,从那些还太粗野太无知的德国农民那儿是没什么好期待的。所发生的一切,恰恰证实了一位作家所说的苦涩之言:“当农民哭泣时,他们比谁都好;当他们高兴时则比谁都坏。”

有关马丁·路德的那些最初的流言蜚语曾在我们之间引起了一些争执。马丁·路德[15]——这个“不可战胜的异端”,在那年月在有权势的侯爵们当中已有不少拥护者。有人扬言,仿佛十分之九的德国在那些日子里都在赞扬这个人,都可听见“路德万岁”的呼声,可是后来,在西班牙,人们却说我们德国的宗教像天气一样变化无常,五月的金龟子在三个教堂之间飞来飞去。我本人丝毫也不为这种是否神赐幸福、是否身后不朽之类的争论所分心。我任何时候也弄不明白,德西德里乌斯·伊拉斯谟这样举世无双的天才为何居然对僧侣的布道感兴趣。我与当代最优秀的人们一道意识到,信仰乃存在于心灵深处,而不是存在于那些外在的表现之中,我恪守这一信条,不论在年轻时,还是在不惑之年;不论是置身于那平和善良的天主教徒们之中,还是滞留于那激动发狂的路德教派信徒们之间,我从不曾感觉到有什么窘迫与为难。弗里德利希则恰恰相反,他这个人在宗教中每迈出一步都要遭遇到那阴森森的深渊的惊吓,但他却在路德的那小册子当中找到了某种直让我发懵的参悟。路德的著述的确词藻华丽,行文不曾失去那打动人心的魅力,但我们俩各执己见,并且我们的争论有时竟衍生成争吵,让彼此都颇感委屈的争吵。

在1526年初,就在复活节刚刚过去的时候,二姐路易莎带着她的丈夫住进了我们家。有她们加入进来的生活,可让我全然无法忍受了,她们不知倦怠地把指责与批评向我倾泻过来:什么“已是二十岁的男子汉还滞留在家”,什么“父亲肩上的累赘”,什么“母亲眼前的磨盘”,没完没了。大约就在这个时候,骑士格奥尔格·冯·弗隆德斯贝格,这个以“法国人征服者”而闻名遐迩的骑士,受国王之托,来我们这个地区招募新兵。于是我的头脑中立即闪现出一个念头:去当一名自由的雇佣步兵,因为我实在看不出有什么其他的途径来改变我自己的生活,我当时那种生活眼看着就要僵滞就要变味了,犹如池塘中那停滞过久而终会腐败的水。弗里德利希先前曾幻想我成为一位知名作家——因为我与他都曾尝试模仿我们所喜爱的作者——这一来他为我的从军而非常伤心,可是他也找不出劝动我放弃这个决定的理由。我果断而执拗地对父亲宣布,我择定军人这一职业,因为对我这个人更适宜的是箭,而不是柳叶刀。父亲呢,正如我所预料到的那样,顿时大动肝火,禁止我去想当兵这事。父亲说:“我一生都志在康复人的身体,我不愿让我的儿子把人的身体变得畸形。”购置武器与服装的钱呢,我自己的手头没有,我的朋友也没有,因此我决定偷偷地离开这个我在其中长大的家。夜间,我记得,6月5日那天的夜间,我终于偷偷地从家中出走,随身带上25个莱茵盾。我记得非常清楚,弗里德利希怎样把我一直送到那通向田野的出口,怎样热烈地拥抱我——呜呼,那可是一生中的最后一次!——他悲伤地哭泣着,伫立在那棵灰色的白柳树旁,脸色那么苍白,在月光清辉的映照下,看上去简直就像一个死人。

我在那一天并没有感受到心头压上了那分手的沉重,因为当时在我眼前闪耀着的是新生活的霞光,就像五月的清晨天空深处的辉煌。那时我正年轻力壮,征兵人员没有任何争议就收下了我,于是我就进入弗隆德斯贝格的意大利军团。每一个人都不难明白,从这之后的那些日日夜夜对我来说绝非好过。如果大家能回忆起,我们的雇佣步兵的军旅生活乃是这么一回事:那里的人们——乃是一些寻事生非之辈,粗鲁、暴烈、没有学问,只靠衣着的五颜六色与语言的放诞不羁而出出风头,他们寻求的只是怎样狂饮一顿,追求的只是更快地烂醉如泥,盼望的只是更多地从战利品上捞油水发横财富起来。在接触马尔提阿利斯那些精细如线尖刻如针的笑话之后,或者是领略了马尔西里奥·费契诺[16]那些高深宏大,犹如老鹰在天空飞翔一般气势磅礴的见解之后,再去参与军旅中那些新伙伴们放荡不羁没有节制的粗俗不堪的娱乐,这实在让我受不了而几乎感到可怕起来。在军旅中的那年月,我有时简直觉得我的生活乃是一连串令人窒息的梦魇所编织的苦难之链。然而,我在部队里的那些上司不能不注意到我这个人与伙伴们还不太一样:我这个兵“知书识礼”,而且还很好地掌握了火绳枪枪法,又从不嫌弃什么活儿——这就使他们总是对我另眼相看,委用我,让我担任一些远远超出我才能的职务。

我以一个雇佣步兵的身份走完了向意大利的长征中全部艰难的行程,那次长征中我们不得不冒着冬季和严寒,去翻越白雪皑皑的山脉,去穿涉水深至脖颈的河流,甚至一连好几周里就在那沼泽的泥泞之中扎营。就在那次长征中,我参加了由西班牙部队与德国部队组成的联军于1527年5月6日攻克永恒之城的要塞的战斗。我有机会亲眼目睹那些兽性大作的士兵怎样抢劫罗马的教堂,怎样在女修道院对修女们施暴,怎样身穿教皇的袈裟、头戴主教的法冠坐着车在街上兜风,怎样把那些神圣的贡品与圣徒们的圣骨扔进台伯河中,又怎样举行选举教皇的会议而宣布马丁·路德是教皇。在这之后,我在意大利滞留了大约一年左右的时光,到过这个国家的各个城市,更深切地了解了这个国度的生活。这个国家真正地经受了启蒙,堪称其他国家的一个光辉的典范。在意大利的那一年,给我提供了去熟悉当代意大利艺术家那些迷人的作品的机遇。那些意大利艺术家是那么出色,早把我们的艺术家远远地甩在后面,大概只有阿尔布莱希特·丢勒[17]是唯一的例外——当年我所看到的意大利艺术的杰作中包括那永恒地哀悼着的拉斐尔[18]的作品,的确可与他匹敌的塞巴斯提昂诺·德·皮奥姆波[19]的作品,年轻的,但无所不及的天才本文鲁多·切利尼[20]的作品。我十分荣幸地见过切利尼本人,甚至见过大名鼎鼎的米开朗基罗·博纳罗蒂[21],后者对形式美有某种程度的蔑视,但毕竟是一位刚健有力、风格独具的名师。不过,无论是切利尼,还是米开朗基罗,我们当时是以占领军的身份与他们接触的,是不得不把这些意大利艺术家当作敌人来看待的。

第二年春天,西班牙支队中尉唐·米古埃·德·加梅思把我调到他身边当保健医生,因为这时我已在某种程度上学会了西班牙语。与唐·米古埃在一起,我又不得不启程去西班牙,因为中尉被派遣回国——带着一些秘密的文件去参拜我们的国王,而这一趟旅行就决定了我后来的全部命运。在托莱多[22]城里,我们找到了一个大户人家,就在那里我们拜会了我们那个时代一个最伟大的人物,一个简直可以与汉尼拔们、西庇阿们以及其他古代英雄们相比肩的英雄——这就是瓦哈卡谷侯爵埃尔南·科尔特斯[23]。当时,在为这位治服了一个王国的高傲的征服者所设的宴会上,宴会间从那个国家回来的那些人所讲述的故事——这些故事已由阿梅里戈·维斯普奇生动地记述下来了——一下子深深地打动了我的心,呼唤着我到那个对所有的失意者都是梦寐以求的一片乐土的国度去寻找幸福。于是,我加入了一个彼此都和善友好的探险队,这次探险的创意者是几位住在塞尔维亚的德国人。就这样,我带着一种轻松释然的心情,开始了横渡大洋的旅程。

到了印度[24],起初我在女王礼宾部[25]当差,但不久我就确信女王心地并不善良,她在国务管理上并不擅长,她对才能与功勋并不予以公正的回报,于是我宁愿去完成一些德国商行的委托,那些德国商行在新大陆设有自己的分行[26],主要是维尔瑟家族商行,这家商行在圣一多明哥掌握铜矿,但也还有富格尔家族、艾林格家族、科隆伯格家族、泰泽尔家族等商行。我向西部、向南方、北方作了四次远征,都是为了寻找新的矿脉,探查一些宝石——紫水晶与祖母绿——的冲积矿床,或是为了寻找珍稀树木的产地:四次远征中有两次是在他人的领导下完成的,有两次则是亲自率领勘察队。这样,我从奇科拉[27]走到通贝斯[28]海湾,走遍了这个国家的所有地方,在那些黑皮肤的多神教教徒中度过了漫长的岁月,在那些荒僻地区土著人用一根根的原木筑起来的城镇上,我看到了那样惊人的财富,我们整个欧洲的所有宝藏与那里的财富相比简直什么也不是,有好几次我是死里逃生,几乎是奇迹般地躲开了那悬在头上的死神。在对一个印第安女子的热恋中我也有幸体验了心灵深处无情的震动,在她那黑皮肤底下珍藏着的那颗心是那么缠绵,又是那么炽热。不过,要在这里叙述这件事的细节那会是很不得体的,我只简单地说一下:就像当年与可爱的弗里德利希在一起所度过的、那埋头读书的静谧的岁月培养了我的思想一样,后来在异国他乡只身流浪中所度过的、那令人不安的岁月锻炼了我的意志,在考验之火中使它坚强起来,从而赋予我一个男子汉最可宝贵的品质:相信自己。

诚然,我们这儿有些人现在总是想象大洋彼岸遍地是金子,只需弯下腰去捡起来就是,这种想法是错误的。但是,在美洲[29]与西印度生活了五年之后,我毕竟——由于毫不懈怠的劳动,当然也不是没有幸运之星的指引——还是积蓄起数目相当可观的一笔存款。于是,当时就有一个念头支配着我:衣锦还乡,荣归故里,返回德国大地,目标不是为了在我们那个仿佛是在一个劲儿地打瞌睡的小城上平静地定居下来,但心头也不是没有那种庸碌浮华的意图——在家父面前炫耀一下自己的成功,父亲当年不可能不把我看作一个游手好闲之徒,看作他的一个败家子的。不过,我现在也不掩饰,我也体验了那种让人心碎的忧郁,这忧郁是我未流浪异国他乡之前未预料到的,是我当年沿着家乡的山脉、手持着弩弓,常常是对周围的一切都不满而怒气冲冲地游荡时,从未感受到的;我更不隐瞒,我在漂泊流浪之中是多么火热地渴望看到自己善良的母亲,看到被我遗弃的诤友,因为我还指望在他还活着时能见他一面呢。然而,还在那时我就有一个果断的决定,在探望故乡、看望家乡父老之后,在与家庭恢复联系之后,我要再度回到新西班牙,我已把后者看成是自己的第二祖国。

1534年早春时分,我乘上维尔泽罗夫的远洋大轮,从维勒·里克·德·拉·维拉一克鲁斯港口启程,经过那充满风暴与艰难的航行之后,我抵达富庶的安特卫普[30]。在那里,我花了好几周的时间把我所承揽的各种各样的委托一一办完,只是在8月里我才终于得以脱身而上路——启程奔向前莱茵区。我下面要讲的故事,正是从这个时候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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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叮,恭喜宿主抽中茶杯一个!林蒙看着面前的茶杯陷入沉思,这不是自己刚才喝茶的茶杯吗?叮,恭喜宿主抽中迷途草一棵!林蒙回头看了一眼身后背篓里数万棵迷途草,头上青筋凸出!叮,恭喜宿主抽中元兽一只!林蒙指着周围的元兽,“和别的有什么区别?”系统:“这只是兔子。”“造孽啊!你早晚会坑死我!”“叮,恭喜宿主发布千年任务‘逐星’成功。完成奖励:天道宏愿;失败惩罚:抹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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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涩蜕变,如今她是能独当一面的女boss,爱了冷泽聿七年,也同样花了七年时间去忘记他。以为是陌路,他突然向他表白,扬言要娶她,她只当他是脑子抽风,他的殷勤她也全都无视。他帮她查她父母的死因,赶走身边情敌,解释当初拒绝她的告别,和故意对她冷漠都是无奈之举。突然爆出她父母的死居然和冷家有丝毫联系,还莫名跳出个公爵未婚夫,扬言要与她履行婚约。峰回路转,破镜还能重圆吗? PS:我又开新文了,每逢假期必书荒,新文《有你的世界遇到爱》,喜欢我的文的朋友可以来看看,这是重生类现言,对这个题材感兴趣的一定要收藏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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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通过对蒲柏诗歌的深入分析和探讨,发现并揭示蒲柏诗歌中伦理思想的多层内涵并探讨其思想形成的传统、历史渊源和发展轨迹。主要运用文学伦理学批评方法,并结合精神分析法、社会历史批评、女性主义批评和新批评等,对蒲柏早期作品《论批评》、《夺发记》和《温沙森林》,后期的伦理诗歌《人论》和《道德论》,以及大型仿英雄史诗《群愚史记》进行细读,阐释其从整体上体现出来的以“和谐”为基点,以“自然”、“理性”、“中庸”和“秩序”为核心观点的伦理思想体系。本书试图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学界对于蒲柏作为英国重要诗人的忽略和疏漏,重新认识其诗歌的思想和艺术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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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大二那年暑假回校,因赶时间坐错车,在车上睡了一觉,醒来后,我已经到了穷乡僻壤的小山村,被一位农民哥收留,没想到我的人生竟从此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