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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心是孤独的猎手(1)

记忆要是存在于肉体之外就不再是记忆,因为它不知道自己记住的是什么,因此,当她不存在了,一般的记忆也就丧失了,而要是我也不在了,整个记忆都得终止。是的,他想,在悲痛的存在与不存在之间,我选择悲痛的存在。

——[美]威廉·福克纳《野棕榈》

你听过死亡的声音么?

四月的某一天,我和叶重阳回到棉城,我们站在旧屋前,沉默得如同羔羊。黄昏把光线的颜色涂成蜜糖,可我闻不到任何甜的味道;充斥鼻息的,尽是些时光褪色之后的暗淡和苍白。我想起了这座院落曾有过的喧闹和寂寥,那时候我和叶重阳一起,在簕杜鹃树下藏起偷来的鸡蛋,阳光下,她抬起头望望天,眼睛里里藏掖不住的是对未来的窥探……它们像急遽的鼓点一样敲打着时光的耳膜,扑通,扑通,一不小心就将心撞出一个洞来。

棉城俯拾皆是的燥热将南方小城的残破天空笼罩起来,日影斑驳,人亦斑驳。

我身边的叶重阳穿着一件长及脚踝的波西米亚长裙,吊带装,露出削瘦的锁骨和纤长白皙的手臂,裙子上的花纹像被风吹乱的落叶,一点点卸下负重不堪的姿态耷拉着;她的头发扎成简单的马尾,没有戴墨镜,提着一个棉布质地的挎包,右边的耳洞上插着一小截银色的耳钉,没有化妆,肤色有些惨白,整个人沐浴在一片晕开的日照里。这样一幅打扮,并无惹人耳目之处,简单质朴,与三年前的她毫无相似之处,那时候的她眼神凛冽,看一眼就可以将你刺穿。那时候的我们,剑拔弩张恨不得对方去死。我不知道是我太久没见她了,还是我已经习惯了没有她的生活,我们之间离得那么近,近得我都可以看到她手臂上的血管和细微的绒毛,但心和心的距离却隔得很远。此刻我和她,就像隔着一江浑浊的水,江水流逝,把所有的仇恨所有的生老病死统统埋葬。

南方四月肆虐的热风吹过来,我的额头冒出了细密的汗珠。

我想起母亲临终前交给我的一只银手镯,她让我无论如何一定要拿给叶重阳。手镯是外祖母留给母亲做嫁妆的,现在母亲将她赠予叶重阳——不好意思,我用到了“赠予”,因为除了它,我再也想不到其他的词了。三年来,无论去到哪里,我都将它戴在身上,这一次回乡,是为了和叶重阳碰面,以便完成母亲的临终遗愿。手镯的纹饰很精巧,接合处是一朵锦葵,花瓣轻柔得似乎要掉下来,一只凤凰,绕镯子一圈,凤凰身上的羽毛毫发毕现,我不得不佩服雕镯子的师傅,将这般细致入微的纹饰刻入方寸之间,想必是花了一番功夫。手镯被我捏在手里,因为天热,掌心渗出了汗珠,手镯湿润如玉,贴着手心的温度。我正犹豫着要不要现在拿给叶重阳,没想到她先开口了:“我的东西呢?”她的语气一如既往,索求的时候没有退让的意味。我抬起头看她,没想到撞上了她的视线,有那么一秒钟的时间,我看到了她眼里的光,充斥着被晃荡的岁月洗涤之后的惶恐,那样赤裸裸没有掩饰的目光撞到我,一瞬间让我恍惚。尽管她故作镇定地看着我,我还是从她身上捕捉到了一丝的懦弱,我从裤兜里摸出手镯,递给她。

双手对接的时候,我迟疑了一下,才慢慢松开手指。叶重阳看出了我的不舍,她的嘴角翘起,显出恰到好处的弧度。我说:“她让我一定要交给你。”我一边说着,一边去推院子的大门。门“吱呀”一声,笨重而缓慢地打开了一条缝隙,我得以窥见它的概貌,尽管我闭着眼都能巨细靡遗地指出每一个角落。我在这里住了十几年,在此之前,这里还住着另一户姓陆的人家。这是我们棉城最常见的民居建筑形式,中轴线布局,进门是天井,再进去是中厅,两侧各有一间大房,整体布局近似于北方的三合院。

叶重阳拉住了我:“等等,我有话问你,说完了再进去。”

“嗯,问吧。”我刚踏出的左脚又收回来了,我脱下鸭舌帽,擦了擦额头的汗,然后将帽子握在手上。

“他……现在怎样?”

我冷笑了一声:“爸?可好着呢。不用你担心。”

很显然,她只是随便问问,心思并不在我的话上,嘴唇“噢”地张开了,却没有发出声音。

“重阳,”我叫她,十五岁之后我再也不喊她姐姐了,她的全名,念起来有一种抑扬顿挫的感觉,我真佩服我的父母,给她取个这么好听的名字,不像我,平平淡淡,念起来像白开水一般索然无味,“以后你还会回来吗?”

“也许会,也许不会。”

“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含糊不清了?这可不像你的风格。”我故意揶揄她,很不客气。

“有你给他们上坟就行。”

叶重阳的话让我愣了一下,我想,没错,这还是她,自从这个家支离破碎之后,很多东西对叶重阳来说已经无所谓了,无所谓得,无所谓失,无所谓生,无所谓死——叶重阳的话,就是对“无所谓”的最好注解。

明天就是清明了,这是母亲去世后我第一次回来扫墓,按照棉城人的旧俗,人死落葬需三年后方可扫墓祭拜。我可怜的母亲,长眠于后山之上如此久了,一定很寂寞很孤单吧?想到这里,我的心酸痛起来,我不禁看了看叶重阳,她并没有注意到我,她抬起手把大门推开。

天井漏下来的阳光,铺陈着,把屋檐上的旧瓦压住,一片碎影,无人清扫。天井正中央的大水缸裂开几道痕,灰黑色的缸体看起来脆弱无比,仿佛只要轻轻一碰,整个就会“哐当”一声摔个粉碎,水缸里的金鱼早就一命呜呼了,荷花也无人照料,早已枯朽,剩余几根干瘪的茎叶,像标本一样垂着,紧紧地贴着水缸外壁。时间让他们融为一体——才三年而已,曾经生气勃勃的院子,早已落得人去楼空的荒凉,只有北侧的那间小房,还透着灯光,旧式院落的坏处就在于采光的不足,大白天的,天井一片晃眼的日光,但小房却成了一个背光的洞窟。幸好还有灯光让我看到了一丝希望,不然这窒息的衰败场景会让我举步不前。我回过头看看叶重阳,她用手拍了拍天井沿上的台阶,撩起裙子的一角,像个孩子般席地而坐了。进门几步远的地方,小时候的那棵勒杜鹃还在,只是一树繁花无人赏识,粉色的花瓣被风一吹,簌簌作响,日光惨白,把一树的红花绿叶照得生疏。

我没有理会重阳,径自走向北侧的小房,这座院子唯一还住人的地方。我敲门,提高声音问道:“有人吗?”房间里很暗,虽然开着灯,但我看不到里面的家具摆设,门窗飘过来一阵油烟味,接着响起了脚步声,铁拉闸生锈了,斑斑锈迹看起来很脏,我的手不敢放上去。里面的木板打门开了,我先看到的是一双干瘦的手,接着才是整个人。婶婶从门缝里朝我探出头来,眼神呆滞,头发梳得一丝不苟,她的嘴唇很白,没有一丝血色。看到是我,她的眼睛总算有了光:“啊!明生!你终于来啦!”婶婶的音调突然提高,与这座寂寥的院落显得格格不入。我呵呵地笑起来:“婶婶!认不出我啦?”

“哪会哪会。”说着她掏出钥匙,打开了拉闸的锁,干涩笨拙的滑轮和底座的铁杆相互摩擦,发出刺耳难听的声音,听得我浑身发麻。婶婶走了出来——挺着大肚子,身上的围裙还没有解下,这么久不见,她衰老了很多,完全不像一个三十岁的女人,整个人干瘦,皮包骨头。细细的腿立于天井之中,像一颗长期缺水营养不良的植株,怀孕的肚子却出奇得笨重,和她瘦弱的身子极不协调。我看着她,说不出话来。我们站在空旷的天井里,互相看着对方,婶婶拉着我的手,声音颤抖着说:“你总算回来了。”话音刚落,看到我一脸惊讶的表情,又笑起来说:“想不到吧?呵呵,下个月就要生了。”

我立于天井之中,四方吹来的风,把时间带走,把回忆留住。我高考后,父亲执意要我随他搬离棉城,临走的时候,我让父亲把房子留给寡居的婶婶,父亲不同意,他挑起眉毛瞪了我一眼:“他们想都别想!”我知道父亲的意思,他和叔叔之间的恩怨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我和他争执了许久。“叔叔都死了,你还不让?婶婶那么可怜,况且还带着小简宁……”

“有什么好可怜的。他们可怜我就不可怜?”父亲的语气很激动,咄咄逼人。这便是我的父亲,总是和整个世界负隅顽抗,不妥协,不让步,对人对事,保持一定的距离冷眼观望。

我有一个叔叔,在我小的时候,他很疼我,印象中他留着青黑色的胡茬,身形壮硕,说话的声音很大,是个很有幽默感的人,他和婶婶结婚的时候,我才十岁,婚礼上父亲向他敬酒,两个人抱着,一边喝酒,一边痛哭流涕,弄得在场的亲戚朋友都哭笑不得。那是我记忆里他们两兄弟唯一一次亲密无间,此后,因为财产上的纠葛,越来越疏远。小简宁出世后,母亲不顾父亲的反对,硬是坚持要去帮婶婶带孩子。我的祖父母去世地早,所以我们这几个孩子都没有见过他们二老,只凭着相册里的几张溃黄的老照片,才略约知道两位老人家的轮廓和样貌,叔叔忙着生意,婶婶生的头一胎,一个人照顾不来。因为这些关系,我和叔叔一家也变得非常奇怪,这中间微妙的千差万别,也许只有置身其中的人才能了解吧。叶重阳不喜欢叔叔一家,简宁来家里玩的时候,她不闻不问,简宁走路摔倒了,她竟然可以袖手旁观地坐在摇椅上吃苹果看书。等到母亲发现了躺在地上呱呱直哭的简宁,她才慢吞吞地说:“让她自己爬起来就好,我小时候不也这样?”

“小时候的事你记得?别在这里给我装千金,洗碗去!”母亲没有给重阳好脸色看,抱起小简宁,气冲冲地走了。我听见小简宁的哭声,走出房门的时候,恰好碰见重阳,我问她:“怎么了?”

她眼珠一转:“老虎发威了呗。”

那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了,如今我坐在这里一一数落,在千丝万缕的往昔之中拉出一截线头,我试着将它们织成毛衣,可惜力不从心。叔叔是个生意人,分家之后,他发展得很快,一两年的时间,让父亲刮目相看的同时也甚是嫉妒。后来,叔叔涉嫌走私香烟,有天夜里,警察上门抓人,他来不及躲开,就从家里二楼的窗户逃走,跳下来的时候落到附近建筑工地的一堆钢筋上,整个人横着身子重重地跌到地上,颅骨被钢筋刺穿,血流了一地,当场就死了。这件事在当时闹得满城风雨,叔叔死了,留下婶婶和孩子,送殡那天,婶婶哭得瘫软在地上,简宁拖着婶婶的衣服,茫然地走在送葬的队伍当中,我走过去抱起幼小的简宁,这个苦命的孩子,鼻涕淌了一脸,小脸皱皱的,头发脏兮兮的,她好几天没有洗澡了,身上散发着一股酸味,她还不知道爸爸走了,还不知道从此以后这个家就像一块缺了边的月亮再也无法圆满了。婶婶的丧服白得耀眼,和简宁身上的白色丧服一样,让我惶惑不安。我抱着简宁,她的眼睛藏着一束光,恐惧而茫然。我抱着她,帮她擦掉鼻涕,我看着她一脸无辜的表情,心疼得要命。

那天父亲本不打算给叔叔送葬,我和母亲硬是将他瘫在沙发上的身体拉起来,费了好大的劲才总算说服他。

“好歹他是你弟弟啊,你有没有一点良心的?”母亲气得发抖,也许她也难以理解,血浓于水的两个兄弟竟会闹到如此僵拙的境地,就连叔叔死了,父亲也没有流半点眼泪。他的无动于衷令我们愤怒,那是我第一次觉得,眼前的父亲如此陌生,我喉咙里像梗了一根刺,绞痛不已,我吸了一口气,闭上眼睛,生平第一次朝他大吼了起来:“叶国渠你没种,你混蛋——”我的声音陌生到连我自己都不认识了,父亲怔怔地看着我,母亲怕他动手打我,挡在我和他之间,张开手护着我。父亲的眼里布满了血丝,他盯着我们母子俩,没有表情。空气凝重,屋子里晦暗的光线让我们一家人变成了沉重的影子,仿佛只要没有人开口,这沉默便将永久地持续下去。

直到叶重阳说了一句“你们爱去不去,我走了”,我们才晃过神来。

母亲急忙问道:“重阳,你去哪?”

她回过头,漫不经心地说:“我去哪管你什么事,你们爱闹就闹吧,反正和我无关。”

父亲这才放下凌人的姿态,像一个帝王卸下他高高在上的尊贵,他望着叶重阳离开的背影,啐了一口:“有种你别回来!”

叶重阳好像没有听到,她和我们之间剑拔弩张的关系,已经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那时候的家,松散得就像一块行将灰飞烟灭的木炭,只差一点火,一阵风,便可将其化为灰烬。那时的我并不懂得爱,恨与爱的天平,总是朝着恨的那边倾斜,自幼活在那样的环境里,空气压抑,腐朽难当。

那日在天井里,我和婶婶好似两个跨越了遥远时空而相聚的灵魂,一个承受着丧夫的痛,一个饱含着丧母的悲。只不过时间越来越顽强,它伸出一双手,轻易就可以将那些浮于表面的悲痛擦去。留在我们灵魂深处的孤独,像一个黑暗之中的猎手一样,时刻举着猎枪瞄准我们。你不敢动弹一步,不敢发出怒吼,无法表达自己的愤怒,所以,你永远只能囿于这个命运的死循环里,呼吸困难,随时都可能丧命。

叔叔的死让我难过了好长一段时间,我闭上眼睛就能够看见他的脑颅被钢筋刺穿的情景,那样一副恐怖而血腥的画面,萦绕着我,使我无法直面他的离去——也是在得知叔叔死了的那天晚上,我生平第一次听到了死亡的声音,空旷、寂寥,仿佛可以掣住世上万物,它逼近时无声无息,像猫的足音,轻巧,带着撕裂人心的神秘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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