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成化丁酉(一四七七年)山西石州有男子曰桑冲,美姿貌,伪为妇人饰,善刺绣烹饪,出入人家,妇女与同处者,多为所污。至真定,一士人延冲于家,其婿欲私焉,夜往强拥之就榻,其奸始露,执送于县。讯之,具得实,械送京师,磔于市。
上述古事,节自余家藏嘉靖刊本《濯缨亭笔记》。清代及近年所出小说中,往往有类此之记载,是否抄袭,无法查考。
余藏之嘉靖本《濯缨亭笔记》,共十卷,后附《礼记集说辩疑》一卷。白口,无上下鱼尾,左右双边,半叶九行,行十八字。前有嘉靖丁未陆粲序,后有华察跋。收藏有“彭桐桥鉴藏印”“封禺草堂藏书”“王焕如收藏印”“黄海书生”“汪印启淑”“山父氏”“兀然先生”诸印记。著者戴冠,字章甫,明长洲人,以选真授绍兴府训导,其《辩疑》一卷,入清《四库》经部礼类存目二;《笔记》十卷,入子部杂家类存目四。
《笔记》中可取之故事极多,兹再节录一则如后:
明弘治间,京师有少妇出城一舍许,归宁父母。明日侵晨,抱哺一儿,骑而入城。道遇一僧,控其马,令之下,妇拔一钗与之,冀释己。僧曰:“但欲汝下,不须物也。”妇知其意,乃出怀中儿与之曰:“第持此,伺吾下。”僧方抱儿,妇亟跃马去不顾。僧手裂儿为二。妇行里许,见行道数人,驻马谓之日:“前去一僧,盗也,行劫。我赖马壮得脱,持我儿去。汝辈可救之,当重赏,我京中某家妇也。”众前追及之,果见儿死道上,僧方就水旁浣衣上血。众执送官,论死。
此故事《廉明公案》及他种小说中似均有之,可知明初已多淫僧矣。
《笔记》卷九题《辩物》,记小智小识之事多则,如蜜蜂从西家分过东家则蜂盛,东家分过西家则蜂少,等是也。卷十题《字义》,专言俗用之误,如银一锭当作“铤”,锭,温器也;小儿食乳既饱,口中流出馀乳曰“<口见>乳”“<口见>”音“演”,等是也。此二卷颇类饮光先生之《新札朴》。
《濯缨亭笔记》精印者极罕见,除余书外,友人陈君有一残本,现已不知何往矣。
原载一九三三年九月十四日《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