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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这段旅程

太阳在石头山上方渐渐升起,像一个炙热的大火球高高挂在天上。丹尼蹦蹦跳跳地沿着莫奇小河往回走,那只野蛮狡猾的黑熊仍然出没在温特比地区,成为这一地区所有居民最憎恨的公敌。黑熊如同灾星,它神出鬼没,嗜杀成性,是住在这里的人们不得不面对和接受的事实。可以说,因为这只黑熊,住在这里的人时时要担惊受怕。

虽说生活依旧艰难,丹尼却已经不再孤独了。丹尼摇着脑袋,试图弄清楚这么神奇的事情怎么会意外降临到自己身上。他看了看跟在身边的大红,走到树林深处后,他情不自禁地蹲下身子张开双臂紧紧地搂住大红的脖子,心里却很清楚这并不是他的狗,就像他爸爸的骡子、猎狗和四头猪一样。作为大红的看护人,他可以随时把狗带在自己身边,这是多么让人开心的一件事啊!他终于实现了自己长久以来的愿望,哈金先生都亲口这么说了!

丹尼快乐地回到了住所,与大红跳着舞上了台阶,然后闯进了门。只见罗斯的步枪和子弹带靠在门边,另外一把已经上了膛的枪放在桌上,他的爸爸正在穿远足用的鹿皮鞋。

“爸爸,我要去纽约了!”丹尼兴奋地大叫道。

“你说什么?”

丹尼上气不接下气地坐在椅子上。大红跟着坐在一边,脑袋靠在丹尼的膝盖上,然后转过头去看着罗斯,似乎在期待受到新家庭另一位成员的欢迎。门外,四只被拴着的猎狗发出不愉快的类似恐吓的声音。阿萨扯着嗓子发出一声巨大的叫声。丹尼愉悦地哼着歌曲,挠了挠大红的耳朵,丹尼看着斜射进门内的阳光,感觉自己整个人好像在梦境里飘起来了一样,过了好一会儿,他的脚才慢慢地回到了地面上。他被罗斯温柔的话语带回了现实,“孩子,说明白点儿。”

“好的,爸爸,我要去纽约了。”

“这可没说明白。”

“可就是这样!”丹尼坚持说,“哈金先生要把大红送到那儿去参加比赛,那个弗雷勒会带它去,而我要跟着去看看!”

“你一定是在跟我开玩笑呢。”

“我才没有呢。昨天我正要把大红送回给哈金先生,结果它自己去追那只大熊,就是那只一直跟我们作对的黑熊。等找到它们的时候,我看到大红把黑熊逼到了一个死角里!”

“这只狗把丛林之王逼到了死角?”

“就是这样。”

“简直太难以置信了,”罗斯吸了口气,有点吃惊,“接着说,丹尼。”

“大红把黑熊逼到一块石头上,就在松林山谷那里,”丹尼继续说,“我本来可以开枪的,但担心不能一枪击毙那只黑熊,受伤的黑熊也许会伤到大红,所以我只是跟了上去把它吓跑了,然后把狗带回给哈金先生。那个弗雷勒,他大惊小怪地想要教训大红,接着哈金先生就突然出现了。他说他能看出狗没有受伤,然后就告诉我,他正在建一个新狗棚,想让我去照看这些狗。我首先要做的就是去纽约看大红参加赛狗会,然后我要把它带回来,让它在我们家生活。”

罗斯说:“真没想到会这样!”

他看着地板静静地坐着,然后抬起头来,充满骄傲与欣慰地看着丹尼。他一生都是一个居无定所的捕猎人,直至20年前才在温特比这里定居下来。他知道自己的缺点和不足,自从丹尼出生以后,他就拼命地赚钱,可还是没法儿给他提供更好的生活。丹尼不仅仅继承了他的一切,还更像他死去的妈妈,那般美丽与聪慧。在罗斯的眼中,儿子是那么能干,他为自己的儿子感到自豪。无论是一条狗还是一个人,只要拥有过人的才能,终究是不会被埋没的。

“爸爸,”丹尼认真地问,“你说哈金先生为什么想要我跟着去呢?”

“我不知道呀,丹尼。也许他是觉得你会成为一个很棒的驯狗人,能够在那些大场合训导他的狗吧。”

罗斯若有所思地看着他的儿子。丹尼还是小孩子的时候就很擅长和狗打交道,如果他能够抓住这次机会……罗斯清楚地知道,那些替富人们驯狗的人一年赚的钱比有些捕猎人一生赚的钱还要多,因此他们也算是有钱人了。

“去睡觉吧,孩子,”罗斯心疼地看着儿子说,“你的眼睛比一只追蟋蟀追了三个晚上的老浣熊的眼睛还要红。”

“我还不累。”

“你当然不累,可是你已经连续两天两夜没有好好睡觉了,如果你要和大红一起去纽约,就得做好准备。现在是时候躺会儿了,养精蓄锐后才能做好后面的事情。”

“好吧,那就躺一会儿。”

丹尼躺到他的床上,大红温驯地蜷缩在床旁。丹尼把脑袋搁在床边,紧挨着大红背上的长毛,以便随时能确认他的狗还在身边。

丹尼猛地惊醒了,一股煎猪排的味道弄得他鼻子发痒,肚子也咕咕地叫了起来。大红正趴在门口,开心地用尾巴轻拍着地面。罗斯站在厨灶边,正把锅里的猪排翻了个面,屋外的空地上映射出傍晚时分太阳照出的长长的树影。丹尼从床上跳下来,往窗外望去。

“都晚上了!”

“当然了,”罗斯咧着嘴笑道,“对于一个两天两夜没好好休息的人来说,你表现得不错了。自从我到家,那条大红狗就坐在那里盯着我看了一小时。我想,要是我敢去叫醒你,它会冲上来咬我的。”

大红跑回丹尼身边,把鼻子凑到他的手边嗅着。丹尼把目光移开,大红就用前额轻轻地顶丹尼的手腕,想要得到更多关注和抚摩。罗斯骄傲地看着丹尼和狗,在他眼里,丹尼是一个天生的驯狗人,他拥有一个优秀驯狗人所应具备的所有品质。

“大红会成为最棒的战狗的,丹尼。”罗斯说道。

“战狗?”

“当然了,你不会只想着把它关在家里吧。这条狗应该出去打猎,这是它生来就具备的天性。”

“我想你说得对,爸爸。”

丹尼一个转身翻下了床,走到放在木架上的铁桶边,舀了一盆水。他一边洗手、擦脸,一边试图寻找合适的话题来帮助自己理清思路,但一时之间并没有找到。让大红成为一条战狗……当然,它会表现得很好,不然它也不敢独自和丛林之王交锋。丹尼坐下来津津有味地吃着爸爸准备的烤土豆和猪排。大红接到一块扔给它的肉,大口地吃了起来。罗斯看着它说:“我太高兴了,能有这样一条好狗在身边。能帮我们很多忙,对吧。丹尼?”

“是的,爸爸。”

“太好了,”罗斯说,“今年我们还会有更多的战狗。我们养着它,哈金先生会付我们酬金吗?”

“这……我不知道。”

“他不用付,”罗斯道,“这样一条狗自然不会白养的。对了,两个小时前来了个哈金先生那边的人。他想让你明天一大早把狗带过去。”

“我想我们快要出发了。”

“那是当然。你会看到纽约形形色色的景象,丹尼。以前我曾经为见一个买皮毛的人差点儿去了纽约,但是我是没法儿一直住在城市里的。”

“我也不行。”

“我知道,丹尼。不过你能偶尔去那边看看还是挺好的。你吃完饭了,带着你的狗四处走走吧,我来洗盘子。”

大红跟在丹尼的身后出了门,走进了傍晚的暮色里。四条被拴在狗棚旁的猎狗表现得很生气,似乎妒忌大红拥有这样特殊的待遇。其中的领头狗老麦克咧开嘴露出长长的尖牙。大红跑上前去,麦克也冲上前来,两条狗都狠狠地抽动着鼻子,僵持了一会儿后,麦克败下阵来。它明白,这次它遇到了比自己更强的同类,所以它只得无奈地缩了回去,坐到地上,悲哀地看着大红在一片蔷薇丛里嗅来嗅去。突然,一只兔子跳了出来,然后迅速跑向了树林里,大红紧跟其后。四条猎狗激动地叫着鼓励它。最后,兔子躲进了一个石头下的小洞里。

丹尼审视着眼前这情形,大红的表现还不够专业,它的优势在于嗅觉灵敏,反应很快,但明显缺乏经验。如果是老麦克,就会知道兔子跑得比自己快,然后会想出个策略,依靠计谋抓住它。不过丹尼相信,大红很快就能掌握捕猎的技能。

丹尼把大红带到草地上。那头奶牛伸直了腿,探出脖子,盯着这个新来的走入了它领地的家伙。而骡子除了食物以外,对任何动静都无动于衷,当然对大红的出现更是毫不关心,它只顾自己埋头吃草。丹尼带着大红在林子里溜达了一会儿便回到了住处,罗斯正坐在桌边削尖鱼钩,见丹尼回来,他抬起头来。

“它还好吗?”

“挺好的。它得更机灵点儿,不过它会越来越棒的。”

“那是当然。你该去睡觉了。”

丹尼打了个哈欠,“可我四小时前才起来的。”

“你应该再多睡会儿。”

丹尼把一张旧毯子折了折,放在他床边的地上。他脱掉衣服躺下来,手搭在床边抚摩着大红的背。他还不困,一个刚从上午睡到傍晚的人,不至于太困。大红舒服地低吟着,丹尼在床上翻来覆去,最终还是沉沉地入睡了。

第二天早上,他被大红爪子挠地的声音吵醒了。大红正拍打着房门,然后回到床边用鼻子推丹尼的肩膀。丹尼翻了个身坐起来,明亮的阳光已经从窗外斜射进来。

丹尼下了床,在厨灶里生起火,把煎饼糊装进碗里。罗斯睡眼惺忪地走进厨房,到铁盆边洗了把脸后坐下来和丹尼一起吃早餐。大红坐在一旁,偏着头看着他们。丹尼把煎饼丢给它时,它只是微微地倾斜了一下身子,张开嘴精准地咬住,然后低头专心享用自己的美食,不再搭理他们父子两人。丹尼拿起叉子,时不时用叉柄敲击一下桌子。

“爸爸,你去过赛狗会吗?”

“没,从没见过。现在我老了,真可惜以前年轻时没能到处走走开开眼界。怎么,你害怕了吗?”

“没有。”

罗斯笑了笑:“穿上你的新衣服,整理好东西,然后就去哈金先生那里。我会把家里照看好的,你放心吧。”

“我不能把这么多事儿都丢给你一个人做!”

“小菜一碟,”罗斯打趣地说,“快去吧。”

“嗯,那好吧。”

丹尼穿上了一件还看得过去的西装,别扭地在脖子上系上一条蓝领带,然后带上罗斯用破了的旅行包。他有些僵硬地站在门前,手放在门把上。罗斯故作冷静地看着他。

“等你回来。祝你好运,丹尼。”

丹尼深吸一口气:“谢谢爸爸。你放心吧,我不会给你丢脸的。”

“我知道。纽约是个好玩儿的地方。不过要记住,一条聪明的猎犬无论到了哪里,只要它的鼻子能嗅到风,就能辨别方向。我会为你祝福的。”

“我会好好干的。再见,爸爸。”

“再见。”

丹尼走出小木屋,大红快乐地跟在他的身旁。沿途有只松鼠穿过小路,大红快速地朝它扑了过去,但是灵活的松鼠马上爬上了一棵树,调皮地站在一根摇晃的树枝上,大红只好返回去追赶丹尼。不一会儿草丛中又钻出一只兔子,但这次大红不再理会。远处树林边上,哈金先生养的几头良种小牛正伸直了脖子朝这边看。丹尼走进了庄园,大红紧跟在身后,他俩渐渐放慢了步伐。哈金先生和罗伯特·弗雷勒这时候正站在畜棚边上。丹尼走上前去,一声不吭地站在一旁,而大红靠着丹尼的腿坐了下来。哈金先生转过身来笑道:“早上好,丹尼。”

“早上好,先生。”

“请先把狗交给罗伯特好吗?我想和你聊聊。”

“好的,先生。”

罗伯特·弗雷勒拿着一根短皮鞭走了过来。大红见状,紧靠在丹尼腿边,抬起头来看了看丹尼,向他求助。弗雷勒把皮鞭一头拴在大红的项圈上,要它爬上畜棚对面的小木凳上待着,另一头系在一个铁环上。他走进畜棚,拿了一把钳子和一把剪子出来。丹尼疑惑不安地看向哈金先生。

“只是给它剪剪毛,”哈金先生说,“我们中午就出发去纽约。”

“是的,先生,爸爸跟我说了。”

哈金先生笑了:“是吗,你父亲已经告诉你了?过来,丹尼。”

丹尼跟着哈金先生走向畜棚的门那边,他微微转过头去,以便能看到大红。大红警觉地扯着绳索,目不转睛地盯着丹尼。等丹尼逐渐消失在视野后,大红才发出一声哀鸣,无奈地趴了下来,让剪子在它的脖子上慢慢移动。哈金先生走进一间小办公室,坐在一张转椅上,并示意丹尼坐在另一把椅子上。他从口袋里拿出一包烟递给丹尼,丹尼摇了摇头解释道:

“不,谢谢了。我爸爸他既不抽烟也不喝酒。”

哈金先生若有所思地说:“我越了解你爸爸,就越是发自内心地尊敬他。”他接着说,“丹尼,你知道为什么我想把罗伯特的工作交给你,这次让你一起去纽约吗?”

“我不太清楚。”

“嗯,我猜你也不知道。不过我以前曾在一个智者那里听到过这么一句格言:你能从一个人所交的朋友身上,看出他是怎样一个人;反之亦然。我这一生很少下什么赌注,除了在人的身上。通常我看人很少看走眼。而现在我就很看好你。”

“我不知道我能为您做什么,先生。”

“这个由我来操心,丹尼。人生到了我现在这个阶段,可以让别人来打理一些生意上的事情,而我要把精力用在自己真正喜欢的事情上,其中之一就是和狗相关的一些比赛和活动了。我想让你帮助我。五年以后,你能独自带着我的狗,或者说是我们的狗,去各地参加赛狗会和捕猎比赛。你觉得怎么样,丹尼?”

“我会尽力的,也不会让你失望。”

“我知道你会的,而你也必须努力。你要学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从现在就开始。这一次赛狗会我只让罗伯特参加,由他来全面负责,而你这次去就是专门进行学习的。现在我想问你一个问题,对于赛狗会你到底是怎么看的?”

“看起来就是在浪费时间。”丹尼老实地回答。

“你错了,丹尼。也许你会认为,一次赛狗会的最高荣誉就是一条丝带、一个奖杯,或者对狗主人的一些赞誉。其实并不仅仅是这些,赛狗会还有更多深层次的含义。从某种意义上说,你可以把它当成是人生经历的一部分,是努力追求更好的一个过程。一场赛狗会能展现一个人的成就,而蓝丝带绝对不仅仅只是一条丝带,它还是个标志,丹尼,一个无法抹去的、代表辉煌时刻的标志。夺得冠军的狗会永远被记住。如果大红夺得了比赛的冠军,那么它就会成为所有爱狗的人和狗主人的标杆。你明白吗?百年以后,也许会有个人就站在我们曾经待过的地方,身边带着一条爱尔兰赛特犬,然后他会追溯这条狗的血统,一直追溯到很多年前一条好猎犬,也许就是大红。这时他便知道他已经拥有了世人认可的最好血统的狗。同时他也会知道,自己能做得更完美,对于所有的事情,人类都会这样追求。这并不是今天才出现或是从我们这里开始的,丹尼,这是从第一个梦想拥有一条爱尔兰赛特犬的人就已经开始的。我们所需要做的就是更进一步,如果大红能赢得那一条丝带,就能证明我们已经成功做到了这一点。”

“我明白了,”丹尼吸了口气,“我之前从来没有这样想过。”

“你最好永远以这样的方式思考,丹尼,”哈金先生继续说,“如果你能做到,那么终有一天你会成为最好的驯狗者。我现在要把大红送到旅行车上,我猜你很想和它一起坐车,对吗?”

“是的,先生。我挺喜欢待在它身边的。”

“我想也是,”哈金先生笑了,“等你这周末从纽约回来后,我会付给你第一个月的工资。”

“工资?”

“是的,我会先以养狗人的工钱标准每月付给你50美元。如果你能表现得更好,我会再给你加工资的。”

“天哪,哈金先生,这也太多了!”

哈金先生干脆地说:“而我目前需要你做的就是,一起去看罗伯特是怎么做的。纽约见了。”

“好的,先生。”

丹尼走出了畜棚,站在门边看着大红。木板凳上的大红似乎有些不对劲。它还站在那儿,罗伯特·弗雷勒正用剪子和钳子给它修毛,丹尼之前在这条大狗身上看到的特质似乎在逐渐消失。一阵微风吹过,刚刚的幻觉仿佛消失了。大红抬起头来,摇着尾巴,在凳子上跳了一下。罗伯特·弗雷勒不满地转过身来。

“你听着,孩子。我接到哈金先生的命令,要把你一起带着。不过我也接到命令说你只能看着,要是没有我的同意,你别多管闲事地干扰我。”

丹尼坦率地说:“我不会干扰你的。”

丹尼安静地坐在草地上,看剪子流畅地在大红的脖子上不停地工作着,金红色的毛一小撮一小撮地纷纷掉下来。罗伯特·弗雷勒做完以后,往后退了三米多,挑剔地审视着他的成果。丹尼的目光从他身上移到了狗身上。经过修剪后,大红的耳朵显得更长了,脖子的线条也更加流畅、更加突出,整体看上去干净了不少,也精神了不少。丹尼说:“你有个地方没修到,就在它的右耳后面。”

“你能做得更好吗?”罗伯特不耐烦地责问道。

“我没那么说。我只是说它的右耳朵那儿没修好。”

“好吧,我自己能看到。我刚刚不是告诉过你,我没向你征求意见,你就别随便插嘴好吗?”

罗伯特·弗雷勒继续把那只耳朵修整好,然后走进了畜棚。丹尼偷偷走上前去,在水龙头下拎起一个铁桶,装了些水去给大红喝。大红用力地舔着水,丹尼一边挠着它的耳朵一边愤恨地扭头看了看畜棚。那个罗伯特,就算他了解赛狗会的所有事情,也不知道在这么热的天要多给狗喝点儿水,他一点也不爱惜狗。丹尼把铁桶放回水龙头下,回到草地上重新坐好。罗伯特从畜棚里走出来。一辆崭新的旅行车从房子那边开了过来,一个穿着制服的司机对丹尼笑着说:“你要一起去吗,孩子?”

“是的,先生。”

“好吧,赶快上来吧。”

丹尼坚定地说:“我等一会儿和那条狗一起上车。”

“好吧,可别说我没邀请你哟。”

罗伯特·弗雷勒解开大红的绳索,让大红爬到旅行车上去,大红一下子跳上了车,然后在后座上找了个位置坐下来,很快又重新被罗伯特系上了绳子。罗伯特坐到司机边上,转过身来嘲弄地对丹尼说:“你到底上不上来?还要我把你也像狗一样拴起来?”

丹尼淡淡地说:“如果你觉得合适,可以试试。”

丹尼从前排的椅子挤到了后面,这样他能够和狗挨得更近些。

旅行车慢慢驶出了哈金先生的地界,沿着柏油马路开始前进。接着他们开上了碎石路,在乡村道路上颠簸了一个又一个小时。丹尼静静地坐着,盯着窗外,好奇地欣赏路过的每个地方。他从没离开过温特比地区,或者说从没去过林中小屋周围20千米以外的地方。要知道,一个从没出去见识过的人根本不会知道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他们进入了城市,不过旅行车没有逗留,直接开过去了。

那天晚上,他们终于走完了普拉斯基的高速路。大红睡在丹尼的身边,丹尼有些昏昏欲睡地看着那些似乎是来自纽约方向的灯光。到处都是灯,有一些在下面,有的高悬在空中。他想,人居然能爬那么高装灯,真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啊!司机又抽起一根烟,转头对丹尼说:“这就是那个大地方,孩子。”

“嗯,先生,我看到了。”

大红动了动,在黑暗中抬起脑袋去顶丹尼。丹尼拉了拉它的耳朵,亲昵地抚摩了一下它的头。这里,就像罗斯说过的,可真好看。可是他似乎感受到了夜里温特比地区的微风,听到了夜晚丛林里传来的声响。他一出生就在那里,属于那里,和罗斯、猎犬一起,还有他们在温特比拥有的一切。不过他还是可以偶尔来纽约的,只要大红和他一起来。司机开着车熟练地在街道上穿梭着,一会儿开进拥堵的车流,一会儿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丹尼睁大眼睛好奇地看着。最终旅行车停在了一座巨大的亮堂堂的建筑前。罗伯特·弗雷勒一言不发地下了车,把大红从车上拉下来,带进建筑里去。

司机用手挡着火柴,又点燃了一根烟,惬意地向后舒展开身体。丹尼紧张地看着罗伯特·弗雷勒把大红带进那座建筑里,然后疑惑地看着司机。

“我得到指示,要把你带到哈金先生的房子那里去,孩子,”司机说,“希望那条狗不会发狂地咬罗伯特。如果它那样做了,罗伯特一定不会放过你的。”

“他不喜欢我,”丹尼认真地说,“我好像是他的眼中钉。”

“你是吗?”司机笑了,“我怎么不知道,难道是错过了一些有趣的事吗?”

“我们还会回到这里吗?”丹尼紧张地问。

“哦,当然了。哈金先生会把你带回来的。他还想让你看看赛狗会呢,别担心你的那条猎犬了。”

“他是条爱尔兰赛特犬。”丹尼纠正道。

“好吧,那就别担心你那条爱尔兰赛特犬了,我们走吧。”

旅行车再次发动了。司机开过拥挤的街道,将旅行车停在了一排棕色石头砌成的房子前面。司机下了车,丹尼也拎着旅行包跟了下去。他们走上一条长长的石台阶,台阶边立着几只石狮子。司机按了按门铃,很快门就开了,一位管家出现在门前。

“嘿,比尔,”司机开心地打着招呼,“我刚刚从乡下回来,还带来了一个人。哈金先生吩咐我把他带到你这儿来。”

男管家礼貌地说:“哈金先生还没有到,不过我很乐意来为你们服务,先生。你愿意跟着我来吗?”

随后他试图去帮丹尼拎包,但丹尼笑了一下,自己先了拿起来。

“我可以自己拿包。”

他跟着管家走过门厅,走上光滑的大理石台阶,然后进入了一个房间。丹尼放下包四处看了看,房子中央有个带帷帐的床,大概有他和他爸爸住的小木屋的一半那么大。

“你想在房间里吃晚餐吗,先生?”管家问道。

丹尼咽了咽口水,这里的一切对他来说简直太不真实了。一阵饥饿感突然袭来,从今天早上开始,他和大红一点儿东西都没吃。他确实非常饿了,大红一定也饿坏了。丹尼笑着对管家说:“如果您能帮我拿一些食物过来就太感谢了,先生。”

管家也笑了,他那呆板的表情似乎突然消失了,对丹尼狡黠地眨了眨眼:“一会儿你先洗一洗。我会给你拿一些吃的。你想吃什么呢?”

“嗯……嗯……要是能有一些猪排就太好了。”

管家转身离开了。丹尼走进卫生间,在一个陶瓷的盆子里洗了洗脸和手。他惊喜地看着冷水从水龙头里流出来,感到十分好奇,盯着水龙头看了好一会儿。在他模糊的印象里,他的妈妈可从没用过这么高级的东西。他和罗斯通常是从一口井里打水上来。不过话说回来,山野林地仍然是个好地方,一个人不可能奢望拥有所有的好东西。他擦干净脸,把湿头发梳了梳,回到了卧室。卧室里的桌椅已经摆好了,桌上摆着丰盛的食物,丹尼开始狼吞虎咽起来,啃光了每块猪排上的最后一点肉,还吃完了一堆炸薯条。他默默地想,自己以后也要学会这样做马铃薯,这样,罗斯也能尝尝这种美味了。吃完饭,他看着窗外,静静地坐了一会儿,然后管家进来把桌子上的残羹剩菜拿走了。

丹尼脱下衣服,在奢华的床上躺了下来。房间看上去像是在旋转,大红正紧张地看着他,用温驯的眼神和轻轻摇摆的尾巴向他表示友好。丹尼转了个身,闭上眼想把这景象从脑袋中赶走,却怎么也赶不走。他在黑暗中坐起身来,靠着床头休息。他只知道,如果大红从他身边被带走,那么他和大红都没法儿再开心了。那个罗伯特虽然很熟悉赛狗会的要点,但一点儿也不懂如何和狗打交道……

丹尼冷不丁打了个喷嚏,便重新钻回了被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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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河,本名郝万民。1988年毕业于辽宁大学中文系新闻专业,先是在经济类杂志和电视台做记者、编辑,后进入辽宁省作家协会,做了十多年文学编辑,辽宁省作家协会会员,现在辽宁省作家协会所属辽宁文学院做教务工作。在《福建文学》《北方文学》《天津文学》《文学少年》《鸭绿江》等刊物发表小说、散文、报告文学十数篇,出版长篇小说两部。当小臣红着眼,紧绷着脸皮喘着粗气,使出全身力气把他父亲和他四叔推下戏台时,戏台的一角正刮起一个小小的旋风。那旋风刮得很轻,很精致,很有诗意,同时又有些阴险,有些刻薄,搅得几片草叶和几缕灰尘翩翩起舞。
  • 中国人应知的文化常识

    中国人应知的文化常识

    如果有人问:阴历和阳历是怎么来的?篮球队中为什么没有1、2、3号队员?手术服为什么是绿色的?秋天的枫叶为何会变红?为什么日食发生在初一而不是十五?为什么说买“东西”而不说买“南北”?中国历史上第一位女皇帝是武则天吗?如果不是,那是谁?诸如此类的问题您能答得出来吗?也许您已经发现,这些都是常识性的问题,您所说的每一句话里都包含着文化。本书内容广泛,涵盖文学艺术、科举教育、官政典制、科技发明、风俗礼仪、衣食起居、节日节气、天文历法、宗教哲学、体育娱乐、医疗保健、建筑园林、考古文物、自然生物、地理景观、历史军事、政治经济等文化的各个层面,既是一本知识储备辞典,又是一本生活之余的休闲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