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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写作的实践

2月12日,星期三

先生们,在第一讲即将结束之时,我们体悟到的“文学是门艺术、英语是鲜活的语言”这一论点,似乎已用两条锁链将我们牵引至悬崖边缘,我曾一再推迟邀请你们与我一同跳下悬崖,但在今天纵身而下势在必行,我认为已经到了必须狠下心来的时候了。

我向各位提议,既然英国文学(如大家一致认同的)是一门艺术,以鲜活的、可以不断完善的语言作为媒介或载体,那么我们该做的一部分——甚至是一大部分——便是实践。没错,我认真地向大家建议,在剑桥我们应当练习写作:我们练习写作不仅为了提升自我,更是为了(或者至少尝试)使恰当、明晰、准确、有说服力的写作成为我们英语学院的品质标识。我们当然要为历史上那些伟大作家的自身魅力而研究他们,但我们也要为指导自己写作而研究他们;(希望)让我们在自己的年代里也有话可说,不必依靠削弱莎士比亚或伯克的话语使自身有力。学院大厅的墙上高高挂起的伟人肖像无一不在注视着你:当你年纪轻轻便可坐享文学盛宴,然而内心无法受到鼓舞,勇气无法得以激发,那么这些平静注视于你又有何用呢?

倘若我们的双眼尚未被两周前提到过的教育家们用蜡密封,那么便能看到惊奇的发现,如今,我们的文学竟被诸位视为枯燥无味的标本,我们竟忽视了要以练习优良写作来辅助英国的人文教育,而对将来研究我们这个时代的历史学家来说更是不可思议的,我在这里要向各位提出抗议。请告诉我;谈到绘画——一项英国人历来不甚擅长的艺术——你会怎么看待,过去人们以类似的默许匆匆假定英国人已失去绘画天资,便结束历史记载?他们轻率地剥离了我们的过去、掠夺了充满希望的未来、甚至是兴趣盎然的当下?为了斥责这些妄下定论的人,想想约书亚·雷诺兹爵士(同样是在迂腐的年代)在皇家艺术学院的会员和学员面前进行的演说。他(如您所料)对丁托列托、提香和卡拉齐有足够多的论述,对研究他们的大作也有足够的耐心和谦卑。但为何他还要劝他的听众仔细研究呢?——因为他永远在强调实践。听听他的第二讲(针对学生的第一讲)是如何开场的。在祝贺1769年的获奖者之后,他希望“带领他们进入这样的研究课程,让他们未来的进展能够呼应过去取得的进步”;这位伟人继续道:

只不过由于我进行了多年研究,并在你我都参与的课题中付出了应有的努力,我便能在此为你们提供一些微不足道的建议,尽管会被说成虚荣,我仍深感受宠若惊。这些建议在绝大程度上基于我在研究中所犯的错误……

注意他是多么地谦逊!我们继续——

至于和你们探讨《艺术的理论》,我只会考虑和你们的研究方法相关的方面。

然后他便开始宣讲史上著名的大师——但是怎样宣讲?为何宣讲?出于什么目的而宣讲?他有没有墨守陈规地背诵列举名字和日期?不,他没有。那他有没有建议临摹这些过去的伟人?——仅仅出于模仿?一点也没有!——他对临摹简直深恶痛绝。那么,他究竟是出于什么来研究伟人的著作呢?来听听看:

你对杰出伟人的著作越是了解,你创作的能力便越强。

没错,创作,创造新的作品的能力:

——以及看上去仍然很矛盾地,你的理念原创性也会越高。

约书亚·雷诺兹接着说道:而我将这称为真正的兄长的声音。他,站在年轻人面前,将伟大前人作为实践的精神之父。那么,在座的各位有谁敢说,雷诺兹对绘画的评述无法应用到今天我们的写作上?

我们学习希腊文和拉丁文。一位六年级预科班[1]的老师曾经对我说,“如果你愿意这学期你可以放弃拉丁文诗歌。但我警告你,若不经常练习写作诗歌,没人能成为真正的学者。”恐怕他错了。我个人认为,在我们的公立学校,我们腾出来给“写作”(尤其是写作拉丁散文)的时间不成比例的多,而让孩子们阅读的时间寥寥无几。但无论如何,我们都荒废了许多时间。那么,既然我们坚持用荷马和维吉尔的语言来写作,为何放弃用莎士比亚的、我们自己的鲜活的语言来写作呢?我将引述堂吉诃德的最简练明智的格言之一作为回答(先生们,随着时间的推移、彼此逐渐熟悉,你们很快便会发现我最喜欢的作家有哪些):

伟大的荷马并非用拉丁语写作,因为他是希腊人;维吉尔写的也不是希腊语,因为他是拉丁人。总之,所有的古代诗人都是用抚养他们成长的母语写作,并没有去寻求陌生的语言来表现自己观念的伟大:既然如此,这模式便应当延伸到所有国家。

这种差别或许在于我们自身?你是否会告诉我,“啊,绘画是一门特殊的艺术,而任何人都可以写出还凑和的散文。”他真的可以吗?先生们,你们可以吗?不,相信我,如果你承认自己一生所说的全是英语散文而不自知,你即便不是一位天使,也确是一位极度小资的绅士。

事实上,当我们试图不经练习便以散文形式演讲,造成的结果很容易比我们的方言还差。多少次,我曾聆听杰出人士对着公众演讲!——比如一位自以为是的、自由自治者议会的候选人,目前正在回答有关《自治法案》财务提案一些批评。若用他自己的方言作答,大概是这样:

哦,胡说!只要给爱尔兰人安个脑袋,还怕他们会跑不直?看看布尔人[2],你不就知道了。他们连爱尔兰人的一半都不如。你还可以看看爱尔兰的马。啊?你说什么?

不过,他深知这种话无法登上大雅之堂。于是将其改成了这样:——

主席先生——呃——关于国王陛下政府的财政提案,我经过深思熟虑——呃——认为我们的国家安全——我可以说,我们的帝国安全——呃——我们作为一个自治民族的安全性——就在于信任爱尔兰人,就像我们信任——呃,布尔人一样——嗯,格拉德斯通先生,主席先生——主席先生,格拉德斯通先生——

诸如此类。你们发觉没有,这种风格实际上比前一个引用的例子更差;它松散不堪,而前一种无非是出于紧张吧?不过,现在假设我们的候选人经过练习,能够做出如下演说:

“但是,如金融家所说的,没有了钱,什么对我们来说算是和平?你的计划没法给我们带来收益。”不是吗?但它确实带来了收益——因为它为臣民坚定了拒绝的力量,这是所有收益的第一位。如果臣民分配拨款或决定不拨款的权力,不是有技能、有财富的人类迄今为止发现的最丰厚的收益宝藏,那么经验就是骗局,事实就是谎言。它不会真的给你152,750磅11先令2个3/4便士,或任何其他微不足道的有限金额——但它给你的是最强大的财宝箱、基金和银行本身,只有在懂得自由的人们之中才可能产生收益:全额下注。这个原则只在英国行得通,在其他地方就行不通了?难道在爱尔兰没有成功吗?难道迄今为止没有在殖民地成功吗?你为何会假设,在任何一个国家,一个为了某个职能而正式成立的机构会玩忽职守、放弃人们对它的信任?这样的假设否定了所有国家的所有政府。但事实上,这种对自由社会可能产生供应短缺的恐惧,在本质上是毫无根基的。首先,注意观察,所有人都会自然而然地支持自己的政府的荣誉,除此之外,尊严感、财产的安全感向来是自由的必备条件,并有可能为自由社会的形成添砖加瓦。只有从积累最多的地方才能获取最多。难道经验没有一致证明,能带来累累硕果、一派丰饶的土壤或气候,比被各种政治机器压榨到干涸的地方更能产生源源不断的丰盈收益吗?”

这一篇,无论你是否同意其中的说教,都是篇很棒的散文,是埃德蒙·伯克[3]的文采。在第一讲中,克里特岛人曾说:“哦,雅典的陌生人!我无法叫你阿提卡的居民,因为你几乎能匹配雅典娜的名号,你总会回到基本原理上!”

然而,你或许会反对:“伯克的演讲像在背书,我可不想像背书一样说话。”事实上,伯克此时正处在长期争议的顶峰,他的语言也因此登峰造极——逻辑和情感如同神翼,共同将他提升。站在这样的高度上你反而会害羞吗?那么好吧,感谢你的谦逊!不过,至少(我也欣赏同样的谦逊)在你说话或写作时,你会注意场合;在畅所欲言时不至于无礼或不合时宜地说太多。你不会在客厅里或是小组委员会面前高谈阔论,也不会在葬礼上诙谐幽默,或是在宴会上宣扬丑闻:因为你的所有这些行为都会把不同的事物混淆一气。值得欣喜的是:你希望你的讲话合乎场合,而这正是一切的根源。我也不会要求你仅听我一面之词就接收这个观念,我会引用最值得尊敬的证人。让我列举一位名垂青史、足以让你们信服的人——哈利卡那苏斯[4]的狄俄尼索斯[5]。在列举了能让风格具备魅力和高贵的种种素质后,他用“得体,乃一切之本”为这张清单画上了句点:

文辞既然能够迷人,同样也可高贵;既有优美文雅的节奏,也必有端庄尊贵的步调;变化在一段话中增添了雅致,在另一段中也可让篇章更显丰满;至于得体,则将证明是一切美的主要来源,没有了得体,什么美都是空谈。

或者来听听西塞罗是怎样将得体作为他授业的核心的。大师说道:

“不论他将要演讲的主题是什么;不是在丰盛之处显得贫乏,也并非在充足的地方吝啬,更不是在需要那样的地方用这样的方式;而是将他的演讲水平与实际对象保持同一水准,并恰如其分。”

让我再引用一位伟人昆体良[6],向大家展示得体、或“适宜”的首要地位;他不仅一语中的,更言辞适当——尽管两者(他确实也说了)往往是一回事。不过,我将跳过他,进而引述在我看来似乎是对优秀的文学风格的最佳定义,出自于乔伊特[7]在《柏拉图著作集》一书中所作的前言:

完美的风格是在统一、自由、轻快、明晰之间的变化,是一种可以畅所欲言、击中人心,却也保持得体的力量。

谦逊的朋友们,你们看到了吧!起初,你无需广泛涉猎,关键是在某一领域中你知道如何把握得体。

现在我提议,我们试着一起让得体、明晰、准确、有说服力的写作成为我们英语学院的出品标识,以此开始,之后我希望尽我们英语学院的影响力,将之扩展(似乎变得更有难度)成为整个剑桥的风格标识。得体、明晰、准确、有说服力,我选择这四个形容词是经过仔细考量的,当然这是我的职责所在;我会假定此刻我们已经同意我们需要得体。那么,再来探讨另外三个:

明晰——我无需过多浪费唇舌:因为言语的首要目标是被理解。你写得越清楚,就一定越容易被理解。我提议,稍后进一步向你们展示“你写得越清楚、就会越了解自己”的道理。不过,第一个简短的理由已经足够解释你的写作为何应当明晰。

准确——在第一讲中我不是提醒过自己,剑桥大学崇尚严谨治学吗?显然,哪位剑桥人会甘心成为一个口头或书面言辞都懒散拖沓的人?这里应当比任何其他地方都承认纽曼对经典的评价,“任何作者都必须保证措辞的整洁、恰当和优雅,这与每位绅士都必须注意着装得体同理。”毕竟,文明人与野蛮人之间的区别,莫不外乎我们穿衣蔽体,自己烹饪食物,使用表达清晰的语言,让我们珍惜这些区别,并不断完善。

不过,现在让我们更为仔细地探讨明晰和准确这两个双胞胎般的问题:因为,我认为通过追求二者,我们几乎可以达到优良写作的哲学内核。之前我曾开玩笑般地引用了纽曼,但现在我要无比认真地引述。在这里我要说的是,这几百年间所有的著作当中,你或许都无法找到比他的《大学的理念》一书更有益于翻阅和思考的了。在这本著作中,他收集了为都柏林的罗马天主教徒所作的九份演讲稿,其中部分讲座在都柏林的天主教大学进行。这些演讲很零散,因其主题都是应景之作。它的真正价值被低估,部分原因无疑是它派生于一个在英国仍然不受欢迎的宗教。但事实上,即使最严格的新教徒读完它也不会感到被冒犯;而这本书是如此睿智,如此超群的睿智,值得文学青年将它绑在前额当作配饰或戴在手腕当作护身符。

你会发现书页之间许多精彩的抨击,但没有什么比纽曼击溃波斯的异教徒集会(很遗憾地说,他们当中大部分是科学家)的篇章更加犀利的了。这些人劝导我们,良好的写作和风格是外在的东西,是一种刺激味蕾的装点,是门外汉的研究,不值得为他们严厉和阳刚的头脑所注意。

他理直气壮地指出:这种观点其实更契合东方人的思维,而不属于我们的文明:这让他想起了去东方工作的青年与心仪的对象通信的方式。热恋中的人儿自己写不出一句话:他(当时)是激情的专家,但思想和文字对他来说是两码事,一旦涉及到文字他必须去找另一位专家,专业的写信者。因此产生了分工。

舞文弄墨的人在接受了明确指示后,用渴望的笔沾上热情的墨汁,在孤寂的白纸上挥毫开来。于是,深情的夜莺便开始对着爱的花朵吟哦,而焦虑的微风在期待的眉间萦绕。据说这是东方人眼里的精致笔触,它似乎也非常符合我已经提到过的评论家们的想法。

再来听听这一段:

思想和语言不可分割。事物和表达本为一体;风格是将思维延伸到语言。这是我一直在强调的,这就是文学;不是事物,而是事物的语言符号;不仅仅是单纯的文字,而是用语言表达出的思维。先生们,请回想一下希腊语中哪个词表达了人类高于智商贫乏的低等动物的特权。这个词是Logos,Logos是什么意思呢?它既代表思维,也代表语言,并且也很难说哪个意思更正确。它其实同时代表了两种意思:为什么呢?因为两者实在不能分割。唯有我们能分开光和照明、生命和运动、一条曲线的凹与凸之时,思维才有可能将语言踩在脚下、希望单独行动,而充满蓬勃生机的智慧才敢想象放弃自己的孪生兄弟、表达工具及其抒发思想和情绪的渠道。

“就好像,”他感叹道,“语言是雇来的佣人,不过是思维的情妇,而不是他的合法妻子!”

如果你需要进一步的论证(但何苦做无用功?),容我提醒你,即使用最简短、最普通的思考过程,你也无法完全不用某种形式的语言向自己描述洗热水澡还是冷水澡、或早餐吃什么的决定。总之,词语是我们可以用来兑换思维的唯一货币,甚至与我们自己兑换时也不例外。那么,我们的用词越准确,我们对自己思想的定义也越准确,应当不难理解吧?那么,我们在练习准确地写作的同时,不是也在训练我们的大脑理清自己的想法吗?练习灵巧地使用一些词语,以及相应的思维定义,很有可能也将有助于大学中对自然科学的研究。

不过,我还有一些话想对我们的科学家说。也许不可避免地,拉丁语——一直以来的通用语——在不久以后不会再作为撰写科学著作的语言。也许大家同意,一些同样整洁朴素的现代语言也是不可替代的,比如法语。然而,无人能预见到,若每个国家都开始使用自己的语言撰写科学论文,科学家很快便会不断有新发现,其速度之快将超越他们的言语技能;他们必须不断创造术语,但他们对这门未曾受过训练的技艺如此粗心和轻视,他们会用新发明的荒谬词汇不断轰炸我们的字典,这不仅会让昆体良目瞪口呆,对任何年代稍微读过书的人都是一种冒犯。

毕竟,虽然我们必须对搭建巴别塔[8]一事感叹默认,但我们仍有些许权利检查砖块。有一天,我在医生的接待室等待时,捡起了一本书——是一本病理研究——被如此体贴地放在这样的地方;毫无疑问,其目的是要说服我们忍受我们的疾病,而不是奔向能够说明病情的其他人。不知不觉中,我为通称“抗体(antibodies)”的某种有益杆菌[9]所吸引。我不会指责笔者(似乎是一个有学问的人)发明了这个可恶的术语:显然它已经被生理学家们通过,而作者也已经真诚地接受了它。后来我在韦氏宝贵的词源词典中找到了它:anti+body(对抗+异体),即一些在身体里的有毒“异体”。

看,当一个异体以如此英勇的精神进入我们的身体对其展开保护,得到的奖励却是以合成词来为其命名?感激之余,我出于尊重自身想说的是,我们可以沿用先人留下的知识财产,但“抗体”绝不是应当抛向有益杆菌的名字。试想,科学如此崇高尊贵,却让她像一个宣传某家电影院的三流艺人那样说话,这画面是否和谐?用刀子吃豌豆的人,也至少可以辩称勺子已经和汤一起被端走,自己是在怀念从前叉子只有两个齿的年代。但是“抗体”一词没有这样值得尊重的起源。实际上,它就是这方面的野蛮人和杂种。使用这个词的人无疑贬低了学习工具的重要性:我向你建议,一座伟大大学的众多功能之一便是维持学习工具的标准,守卫语言的正确性和标准,保护我们免受草率之徒的困扰,或者说,在他们草率的时候予以帮助。

让我回到之前提到的良好的写作必须具备的一系列素质,再来说最后一个——说服力;你或许会说它的确涵盖了全部——不仅包含了得体、明晰和准确的品质,还包括我们一直在考虑的很多其他品质,如和谐、秩序、崇高、文辞之美;简言之——写作是一门艺术而不是科学,因此是极为个人的事——可以用“魅力”一词总结。谁不追求说服力呢?它是所有艺术的宗旨,我想也是所有科学论述的宗旨;哦不,是我们日常生活中一切有用的交流的宗旨。它是维拉斯奎斯[10]通过油画、欧几里得通过命题、首相通过国库、记者通过头条新闻、教区牧师通过布道试图达到的目标。正如马修·阿诺德[11]曾经说过的,说服是唯一真正的知识过程。仅是对它的崇拜便占据了许多最智慧的古人的生命,比如朗吉弩斯[12]和昆体良,他们的作品因为珍贵而流传于世。我也想像不出诸位带给世间的礼物,能有比说服同伴听取你的意见、倾听你心中的思绪更值得渴望的了。

假设你想成为一名记者。为何不呢?渴望运用最好的语言表达最好的想法、日益影响良好公民和不计其数的人们,这岂是微不足道的事?还是你或许被印刷出版的书籍给震慑住了?在这个问题上我也有很多想说的;但目前还是尽量探讨实际问题。

有人说,牛津人比剑桥人更适合当记者,有人将它归结于牛津人文科学学院的纪律,那儿的学生被要求每周交一篇论文给自己的导师,再由导师来讨论。剑桥人反驳说牛津人的确是当记者的料,言辞之间显然带着一丝轻蔑。但我可否主张——请记住我在用信誉向大家担保——主张这答案并非完全令人信服?因为首先,牛津人自离开学校后并没有改变本质,他们的经历与诸位所经历的大同小异,学业结束后他们仍是当初那些理智可亲的青年。其二,如果你真的瞧不起新闻,那就干脆轻视它,不要去理它。但我恳求大家,如果打算从事新闻业便不要轻视,哪怕只是将它作为实现更有价值的事业的垫脚石。艺术之道尽管艰难,但如果你对自己试图从事的事业信念不坚定,你一定会被它打倒。

在向大家提出练习写作的要求时,我从最基本而有必要的事着手,即得体、明晰与准确。但说服力——任何最高形式的说服力——的实现离不开对美的感悟。现在我向大家发出第二弹——我要大家练习写诗,要刻苦练习……我是认真的。容我提醒大家,如果有哪个古老的国家能让我们大不列颠人有权利也应当更有雄心宣称自己是其精神继承人的,这个国家必定是罗马帝国。罗马人(大家应该已经承认他们是很实际的人)所做的最果断的事,是赋予学习诗歌以极高的价值。他们不仅认为诗歌(正如约翰逊博士对希腊语的评价)“像陈年烈酒——你永远不会嫌多”,还将诗歌发展直接提升到国民进步的高度。一位学者前不久曾提醒我们,这当中你会发现“一个深谋远虑、稳步导向发展诗意人才的教育体系。他们并非像我们能评价希腊人的那样、天生是艺术和文学的人才……典型的罗马的胜利其实是物质文明的胜利。”罗马在世界上的角色是“吸收外部的天才”。罗马人本身是缺乏想象力的民族,他们的语言也难以为诗歌所驾驭,可他们却创作了伟大的诗歌,他们是通过耐心的既定目标和艰苦的训练实现的。我或许会在另一讲中回到这个话题展开讨论。目前我且陈述一件事实,没有一个民族曾像罗马人那样对诗歌如此深信不疑。

请仔细考虑这一点,也不要急于嘲笑我要大家练习写作诗歌的请求。我知道大多数反对的理由,虽然我可能不记得全部。“平庸的诗人”之类的反驳——的确总结了大部分人:若说必须遭受你们拙劣诗句的洗礼,既然我做好了忍受的准备,其他人又有什么好抱怨的呢?我认为大学生应该练习写诗,我会试图通过一个我认为很有说服力的论点让你们深刻认识到,虽然我从未在书上读到过。

过去几百年中的伟大诗人有哪些呢?柯勒律治、华兹华斯、拜伦、雪莱、兰德、济慈、丁尼生、布朗宁、阿诺得、莫里斯、罗塞蒂、斯温伯恩——我们可以就此打住了。这些人中除了济慈、布朗宁和罗塞蒂以外,其他都是读过大学的;这三位当中,英年早逝、被中断在巅峰时期的济慈是唯一一个不算富裕的。这样说似乎很残酷也很悲哀:尽管有些理论认为天才诗人的诞生如同恣意吹拂的风一般不分贫富贵贱,铁一般的事实证明这其实没什么根据。事实上,这十二位中有九位都接受过高等教育:这意味着他们都以某种方式获得了英国能提供的最佳教育的机会。事实上,其余三位中,大家知道布朗宁的家境富裕,我敢说如果没有很好的经济条件,他不可能写出《索尔》或《指环与书》的诗篇;而拉斯金[13]如果没有一个生意兴隆的商人父亲,他也不可能编写《现代画家》。罗塞蒂有一小笔私人收入,此外他还画画。三位之中剩下的一位济慈被阿特洛波斯[14]早早夺去了生命;这位无情的命运女神还召回了在疯人院中的约翰·克莱尔[15],也带走了用鸦片酊治疗失望的詹姆斯·汤姆森。这些都是可怕的事实,但我们必须面对。尽管有辱我们整个民族——但可以确定的是,由于我们英联邦的一些不足,贫穷的诗人不论是在当今还是过去两百年间,都没有出头的机会。相信我——我在过去十年中花了很长时间观察320间小学——我们可以信口开河地大谈民主,但实际上,英国穷人家庭的孩子跟雅典奴隶的儿子相比,思想自由到可以写出伟大著作的几率简直无异。

我提出这个论点的用意何在呢?我认为,在我们能为我们的国家带来更多思想自由、更多“广泛传播的喜悦”以前,在座各位少数天之骄子们的身上都肩负着确保英国诗歌不至于衰败的重任。我可以向诸位宣告,你们是吾国所传承的这种荣耀的临时管家。我可以向公认的散发知识光芒的殿堂、我们的大学宣告,若将英语诗歌看作已经随丁尼生消亡了那般对待它,让你的讲师去刻画一具尸骨,无疑是仅为了方便之故而舍弃向大家寄予厚望。我可以向作为学科载体的学院宣告,放任柯勒律治流失而一味追随雪莱的古法,实在并非高明之举。记住,诗歌与其他行业无异,练习的人越多,诞生臻于至善的大家的几率便越高。正是在平凡的群众中狄俄墨得斯[16]或赫克特[17]才能脱颖而出。而当你在研究院中自豪地指着弥尔顿亲手种植的桑树时,你会不会思考,“它们如今在为哪些诗人庇荫?还是它们的叶子除了喂养桑蚕、为研究文学的博士们织出衣锦之外,已经别无他用了?”

在切利尼的一生中,你会发现这段话很值得深思——他讲述了在最后润色位于佛罗伦萨大广场的珀尔修斯雕像期间,他和他的工人们住在雕像周围搭建起的一个棚子里的故事。他说道:

大伙不断往门柱上添加十四行诗……我将门打开公之于众的那天,相信已经挂起了二十多首诗了,至高无上的赞颂溢于其间。随后,当我再次将门关上之后,每个人都带来了拉丁语和希腊语的十四行诗:届时正值比萨大学假期,博士和学者们竞相献技,欲一较高下。

我或许无法在有生之年目睹我校的博士和学者们也效仿他们利用假期;或许我们应该等到另一个珀尔修斯的出现,来激发学者们。但我必须要求大家思考,珀尔修斯既非唯一起因,十四行诗也不是唯一结果;在一个人们渴望伟大作品的年代,伟大的作品自然便会诞生;我们也无须因为大部分十四行诗都写得差强人意——用查尔斯·兰姆[18]的话说,就是智障版的彼德拉克所作的诗——而困扰。出于这一点,我向你们提出要求:请不断尝试。

最后,先生们,请不要将我看成一个用身体力行的游戏规则来束缚你们从事眼前研究的人;因为,我确实认为“体操”和“音乐”(两个词都采用希腊语的意义)对于培养剑桥学子来说同等重要。但是我恳请大家平衡两者,因为这两点在完美的年轻骑士身上都能找到,而我将用他的话作为今天的结束语:

感谢我的战马,双手和枪指引我今日获得此奖,它来自英国同胞们的赞赏以及法国敌军憎恨的目光;作为骑士我的马术精进,挑剔的评审也不吝溢美之词;一些家伙说我不过侥幸;因为我身上流着擅长其道之人的血,另一些人便说大自然将我锻炼成士兵。他们简直大错特错!真正的原因是,斯特拉在我身边;从她天人般的脸庞照射出保佑我行进顺利的光芒。[19]

“假的,”你说?呵,这儿既有真正的情感,也有事实:你们当中谁不乐意赢得如此美誉,还能将其英明地献给心上人呢?

这便是菲利普·西德尼[20],在他那个时代可谓无人能出其右;或许再没有英国人能像他那样优雅地生活,或是倾尽毕生心血也得以善终。不过,你们应该在今天的早报上读到了斯科特上校和他的士兵们的英勇事迹,尤其是奥兹上校之死;你便知道西德尼的血脉没有消亡。先生们,让我们保持我们语言的高尚:因为我们仍有英雄要歌颂![21]

注释:

[1](过去)英国中学里的六年级,即高级中学中的最后两年,通常为考入牛津或剑桥大学做准备。(译注)

[2]布尔人:居住于南非境内的荷兰人后裔。(译注)

[3]埃德蒙·伯克(Edmund Burke,1729—1797),爱尔兰政治家、作家、演说家、政治理论家和哲学家,曾在英国下议院担任了数年辉格党的议员。(译注)

[4]哈利卡纳苏斯:卡里亚(Caria,今土耳其西南部)的古城名。(译注)

[5]狄俄尼索斯(Dionysus):宙斯与凡间女子塞墨勒的儿子,唯一有凡人血统的正式神祗;希腊神话中的酒、丰产和植物神,以狂欢仪式来信奉,同时他也是狂喜授予者、戏剧之神;并认为是酒神巴克斯,发明了葡萄酒,推广了葡萄的种植。(译注)

[6]昆体良(Marcus Fabius Quintilianus,约35—95),古罗马时期的著名律师、教育家和皇室委任的第一个修辞学教授,也是教育史上大大发展完善教育方法和思想的先驱。(译注)

[7]本杰明·乔伊特:(Benjamin Jowett,1817—1893)英国学者,古典学家和神学家,19世纪不列颠最伟大的教育家,以译介柏拉图作品而闻名于世。(译注)

[8]巴别塔:出于《圣经·旧约·创世记》第11章。当时人类联合起来兴建能通往天堂的高塔;为了阻止人类的计划,上帝让人类说不同的语言,使人类相互之间不能沟通,计划因此失败,人类自此各散东西。巴别塔的典故试图为世上出现不同语言和种族做出解释。(译注)

[9]此处原文用词为“bacillus”,因此译作“杆菌”。(译注)

[10]维拉斯奎斯(Diego Velazquez,1599—1660),葡裔西班牙画家,南欧巴洛克绘画的代表人物。其油画在动感、戏剧性和力量方面表现出显著的巴洛克特点,但最好的作品比一般巴洛克作品显示出更多严谨的思考。(译注)

[11]马修·阿诺德(Matthew Arnold,1822—1888),英国诗人、评论家。牛津大学毕业,25岁时任辉格党领袖兰斯顿勋爵私人秘书,以后任教育督学,其间曾去欧洲大陆考察教育制度。1857年被选为牛津大学英诗讲座教授,任职10年。其评论在维多利亚时代首屈一指。(译注)

[12]朗吉努斯(通常被称做Longinus,真名不详,年代约为公元1或3世纪),古希腊作家,唯一保存下来的作品通译为《论崇高》。在这篇论文中,朗吉努斯主要对高尚和宏大的语言进行了探讨,以期对“ekstasis”(激昂慷慨)这种特殊审美感知的原因做出解释。(译注)

[13]拉斯金(John Ruskin,1819—1900),英国作家、艺术家、艺术评论家、哲学家、教师和业余地质学家。1843年因《现代画家》一书而成名,书中他高度赞扬了威廉·特纳(J.M.W. Turner)的绘画创作。这以及其后的写作总计39卷,使拉斯金成为维多利亚时代艺术趣味的代言人。(译注)

[14]阿特洛波斯(Atropos):希腊、罗马神话中执掌人类命运的命运三女神之一,手执无情剪刀,专司剪断生命之线。(译注)

[15]约翰·克莱尔(John Clare,1793—1864),英国诗人。在圈地运动造成的极端贫困的环境里长大,早年失学,家里没有藏书,只从父母口中学会一些民间歌谣,并模仿詹姆斯·汤姆逊(1700—1748)写作风景诗。早期作品几乎都不成功,销量很小。由于贫困、劳累和郁郁不得志,他的精神逐渐失常,1837年被送入疯人院。1841年从疯人院逃跑,身无分文,徒步旅行80英里。他用散文记载了这一次不寻常的旅行,献给他的幻想中的妻子玛丽·克莱尔。1841年年底,克莱尔再次进入疯人院,此后23年都在疯人院中度过。他的诗主要写自然景色和农村风光。他的观察非常细致、锐敏,语言清新可喜,感情强烈动人。(译注)

[16]狄俄墨得斯(Diomedes):古希腊男性神祇之一。为特洛伊战争之希腊联军英雄。阿尔戈斯的君主。曾于该战争中受到雅典娜帮助而多次击败特洛伊人并获得重大胜利。(译注)

[17]赫克特(Hector),普里阿摩斯(Priam)的儿子,特洛伊(Troy)王子,帕里斯(Paris)的哥哥。他是特洛伊第一勇士,被称为“特洛伊的城墙”,不但勇冠三军,而且为人正直品格高尚,是古希腊传说和文学中非常高大的英雄形象。(译注)

[18]查尔斯·兰姆(Charles Lamb,生活在18、19世纪之交),英国散文家。受法国革命影响,结交了一批思想激进的朋友,一同著文办刊,向反动保守势力斗争,同时也受对方攻击。但拿破仑失败、欧洲形势大变后,英国政府的政策日趋反动,兰姆的朋友们也走向分化,有的受舆论围攻,有的受审讯、下狱,有的流亡国外,有的思想转为保守。在这种形势下,兰姆写文章只谈日常琐事了。(译注)

[19]出自所菲利普·西德尼著的十四行诗诗集《爱星者与星星》(Astrophel and Stella)。(译注)

[20]菲利普·西德尼(Philip Sidney,1554—1586),伊丽莎白一世时期的廷臣,政治家,诗人和学者。被认为是当时的模范绅士,《爱星者和星星》被认为是伊丽莎白时代最优秀的14行诗,《诗辩》将文艺复兴理论家的思想介绍到英国。他在社交活动中举止优雅,是理想主义的政治家、勇敢的军人,他还熟悉当时的艺术和科学。他是当时英国最佳散文作家,又是仅次于爱德蒙·斯宾塞的诗人。(译注)

[21]以上讲座发生在1913年2月12日星期三,这一天的早报刊载的电报中详细记录了斯科特上校英勇征服南极的故事以及虽败犹荣的回归。第一段关于奥兹上校的简短讯息如下:

“从发现遗体的帐篷中找到的记录看来,奥兹上校的手脚被严重冻伤,尽管他勇敢地与冻疮斗争,他的同伴们却心知肚明:3月16日这一天,他的生命即将走到尽头。在过去的几周,他忍受着巨大的痛苦却毫无怨言,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都不曾放弃希望。”

“他有一颗勇敢的心。多少次他入睡时都希望一眠不止,可他却在翌日清晨醒来。”

“当时刮着暴风雪。奥兹说:我只是出去走走,可能会花些时间。”于是他消失在风雪中,再也没有归来。”

“我们深知奥兹是在走向死神。我们曾试图劝他不要这样结束,但我们也知晓,这是一个勇敢的人,一位英国绅士的壮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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