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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引言:为什么写这本书?(2)

【我为什么关心正义?】

我是怎么开始关心正义这个主题的呢?在孩童时期,施行正义并不是我的兴趣。我在成长过程中曾经躲避过一个我唯一熟悉的穷孩子,他叫杰弗里(Jeffrey),是我小学和中学的同班同学,他曾住在“第八街桥下”。在我的学校里,社会等级森严,一些学生是圈内人,而另外一些则被归为不合群的圈外人。此外,还有一个等级,就是杰弗里他自己。他的衣服是从二手店买的,不太合身,而且他身上的气味很难闻。他被人无情地耻笑,被排除在所有游戏和谈话之外,甚至在学业上也遭到惩罚,因为没有谁愿意与他合作完成作业。我承认大多数时间我也躲避他,因为我属于不合群的圈外人,正一心希望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我没有同情杰弗里,也没有意识到他所承受的不公正,并且也开始欺负这个唯一比我更被边缘化的孩子。[9]

当我在六十年代末进入大学时,我成为被民权运动惊呆了的一代大学生。我了解到南部黑人和民权抗议者所遭遇的体制性暴力。我特别记得自己被麦瑞迪斯(James Meredith)的影像所震惊,他在1966年的一次为争取选举权的游行中被枪杀,但在一张照片中,杀死他的人看起来却很镇定。我很吃惊地意识到,像种族隔离这样一种不义的制度,居然可以这么轻易被整个社会合理化。这是我第一次意识到,我人生中所听到的成年白人所说的那些道理,很多都是完全错误的。问题不只是“几个捣乱的家伙”造成的。黑人的确有权利要求为他们遭受的很多冤屈平反。

【“你知道吗,你是一个种族主义者”】

虽然我在成长过程中一直去教会,但上大学后我就开始对基督教失去兴趣。一是因为我处在两个完全没有联系的圈子中,一边是我那些支持民权运动的世俗朋友们,另一边是一些正统基督徒,但这些基督徒却认为马丁·路德·金对社会构成了威胁。我很奇怪,为什么这些没有宗教信仰的人如此热切地相信平等权利和正义,而那些我认识的宗教人士却对此漠不关心?

后来出现一个转机,我发现了一小群善于思考的虔诚基督徒,他们将自己的信仰与社会中每一类正义的事结合起来。最初我只是表明我的种族正义观,把它们添加到我作为基督徒刚刚学到的基督教神学上。但有一件事是我起初没有看出来,后来才认识到的:实际上,圣经才是正义的基础。我学到,《创世记》中的创造叙事原来就是西方人权思想的起源[10],而且圣经的先知著作中充满了对正义的呼唤。多年以后,我才知道,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我如此推崇的民权运动,源于非洲裔美国教会中对罪和救恩的观点,远胜于世俗主义。[11]

当我进入神学院预备服事时,我遇到一位非洲裔美国学生艾利斯(Elward Ellis),他成了我和我未来的妻子凯西(Kathy Kristy)的朋友。他指导我们了解美国文化中的非正义现实,满有恩慈,坦诚不讳。有一次,他在我们的饭桌前说:“你知道吗,你是个种族主义者。噢,你不是故意的,而且你不想这样,但你确实是。你不由自主。”他还说,比如,“当黑人用某种方式做事时,你会说:‘嗯,那是你的文化。’但当白人用某种方式做事时,你会说:‘这才是正确的方式嘛。’你都没有意识到你自己也在一个文化中。你的很多信念和做法都是文化性的,但是你看不到。”我们那时才开始看到,在很多方面,我们让自己的文化观念成为道德原则,然后用它们来判断其他种族的人,觉得他们不如我们。他所举的例子非常有力、公正,而且让我们惊讶的是,我们也认同他的说法。

当我第一次在弗吉尼亚的霍普维尔(Hopewell)担任牧师时,我决定修读一个教牧学博士课程,我的论文是关于如何训练执事。在长老会教会组织中,有两种职分:长老和执事。在教会历史上,执事被任命去服事社区中的穷人和有需要的人。但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一传统丢失了,执事演变成了看门人和财务管理者。我的导师挑战我研究这个职分的历史,并且设计一些方法,帮助长老会恢复他们教会生活中这一方面的传统。

我接受了这个论文题目,它成了我的一个转变过程。我去了附近一个大学的社会工作系,拿到他们基础课程的一个完整书单,就开始读所有这些书。我研究了欧洲城市(如日内瓦、阿姆斯特丹和格拉斯哥)的历史,了解到教会执事怎样建立起最早的一批公共社会服务体系。我设计了一些针对执事的技术培训课程,写了一些材料,帮助教会领袖建立异象,不仅包括上帝话语事工(word ministry)方面的传讲和教导,也包括好行为事工(deed ministry),就是服务那些在物质上、经济上有需要的人。[12]

在结束了弗吉尼亚的牧师职分之后,我进入费城的威斯敏斯特神学院任教。我们系里有四位教员都住在内城区,而且教导关于城市事工的课程。我每周会在院系会议开始之前早到十五分钟,与系主任康恩(Harvie Conn)单独谈话。康恩非常热情地委身于城市生活和服事。我意识到,自己从他那里学到很多东西,是我当时没有想到过的。二十五年前我读过他的一本小书《传福音:行公义和传讲恩典》(Evangelism:Doing Justice and Preaching Grace)[13],其中的主题深深进入我对上帝和教会的思考中。

康恩的教导所带来的激励,以及我在八十年代费城的城市教会所经历的一切,使我在1989年应邀搬回纽约市,开始着手建立一个新教会——救赎主长老教会。

【关于恩典和正义】

弗吉尼亚小镇霍普维尔和大都市纽约之间存在很多极大的差别,但两地之间有一样事物是相同的。让我很吃惊的是,一个人对上帝恩典的把握和经历,与他向往正义、渴望帮助穷人的心是直接相关的。我在两地都曾传讲过一个经典的信息,即上帝并不赐予我们正义,而是借着他白白的恩典来拯救我们。我发现,那些最受这一信息感动的人,也成为最敏感于他们周围社会不义的人。我在霍普维尔的教会有一个名叫谢尔顿(Easley Shelton)的人,他的生命经历了深刻的改变。他转离了对生命道德主义式的枯燥理解,开始明白自己的救恩是以耶稣那白白的、人不配承受的恩典为根基的。这给他带来一种被更新后的温暖、喜乐和信心,他周围的每一个人都可以看得到。但这一变化还带来另外一个让人吃惊的效果。有一天他对我说:“你知道吗,我一直是一个种族主义者。”我很惊讶,因为我还没有向他或教会传讲过这个主题,他却自己想清楚了。他说,当他离弃自己的法利赛主义和属灵自义时,他也离弃了他的种族主义。

哈佛的斯卡利(Elaine Scarry)写过一本精彩的小书《论美和正义》(On Beauty and Being Just)。[14]她提出的论点是,美的经历会让我们少一些自我中心,而更多接受正义。在过去几十年中我观察到,当人们看到上帝恩典在基督里的美好时,恩典就会有力地引导他们追求正义。

这本书既适合那些认为圣经是可靠的人生指引的人,也适合那些还在怀疑基督教作为这世上一种积极力量的人。我希望有正统信仰的人可以看到,对穷人和被边缘化的人施行正义,这是圣经中最为核心的一个信息。我也想挑战那些不相信基督教的人,不要把圣经视为一种带给人压迫的文本,事实上,圣经是现代人理解人权的根基。在这本书中,我在每一章都会以一段引自圣经的关于正义的呼召开始,然后显明这些话怎样可以成为一个正义的、慷慨的人类社区的根基。我不奢望每个读者都认同我所说的,但我希望引导读者进入一种新的理解方式,并以此来看待圣经、正义和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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