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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长安醉(17)

“李白的诗,恐怕没几个人会不喜欢!”雷万春想找个帮手把杨玉瑶交过去,目光四转,却发现婢女们都忙着收拾炭盆和鹿肉,根本没人注意自己。只好用力将杨玉瑶绵软的身躯搀稳,笑着回答。

“大哥最喜欢哪一首呢?”杨玉瑶慢慢转过头来,星眸紧闭,樱口微张。

雷万春心里猛然打了个突,总算记得自己在张巡面前夸下的海口,定了定神,笑着回答,“我一个粗人,懂什么诗。听过就算了,转头便忘!”

“那大哥知不知道小妹喜欢哪一首呢?”杨玉瑶仿佛已经醉成了烂泥,身体舒舒服服地贴在雷万春臂弯里,丝毫没有移开的打算。

猛然间心头灵光一闪,雷万春哈哈大笑,“你喜欢的,恐怕是那句,‘我醉欲眠君且去’对不对。赶紧叫个下人来吧,你今天真的喝得太多了!”

“大哥猜错了!此刻我最喜欢的,却是另外一句。”杨玉瑶笑着摇头,微微睁开双眼,目光温柔如酒,“‘玳瑁筵中怀里醉,芙蓉帐底奈君何?’”

秋天的第一场雪向来不可能下得太大,到了后半夜,也就慢慢停了。地上的雪沫迅速融化成水,被夜风一吹,反而愈发的冰冷。吹进行巡夜士卒的大氅里,将他们一个个冻得直打哆嗦。

已经太平了近三十年,长安城的霄禁早就不像开元初年那么严格。所谓夜巡,大多情况下也是摆摆样子而已。这么冷的秋夜,寻常百姓才懒得从热被窝里爬出来在街上乱跑;而那些打着明晃晃灯笼的马车里边,坐得往往又都是长安、万年两县管不了的权贵,所以巡夜者们听到车铃声后,大多数情况下,都选择远远地避开。省得给自己找不痛快,也省得给上司惹麻烦。

雷万春骑着一匹纯黑色的骏马,慢慢地走在长安城寂静的街道上。凭着手中那个纯银打造的腰牌,没有任何巡夜的士兵敢难为他。这块腰牌是杨玉瑶所赠,据说持此牌者即便夜半想离开长安,守城的将士都得乖乖地打开城门。雷万春没有刻意去试验,但他相信这是真话。因为他相信杨玉瑶没有必要欺骗自己,也不会欺骗自己。

那是一个水做的女人。可以像大江大河一般汹涌澎湃,也可以像涓涓细流一样清澈见底。只要她愿意,她甚至能化作一汪寒潭,静静地照见你的影子。但如果她真的恨上了你,也可以随时把你拖入深渊,硬生生地淹没,卡断你的呼吸。

雷万春不是一个没见过女人的初哥。在他人生中很长一段时间,他过的都是‘系马高台,千金买笑’的潇洒日子。做游侠的人从不缺钱,劫别人的富,济自己的贫,顺手再给青楼女子谋个生路,乃为最平常不过的勾当。在那段年少轻狂的岁月中,雷万春记不得自己曾经与多少个女子把酒言欢,共谋一醉。但今天,他却不得不承认,自己从来没遇到过杨玉瑶这样的女人。一个炽烈如火,同时又温柔如水的女人,让你无意之间,便沉迷进去,从此宁愿长醉不醒。

他不知道自己为何会有这种感觉。以那个女人的身份与地位,应该跟他话不投机才对?可事实上,两个人今晚说了很多话,说得很热闹。她似乎明白哪些话会让他听了顺耳,那些话是他的忌讳。从而小心翼翼地避开了那些逆鳞,如同温泉一般抚慰着他干涸已久的胸口。

还是不想了吧!努力摇了摇头,雷万春将杨玉瑶那迷离的眼神从自己的心中赶走。一切都已经过去了,今晚的狂乱不会再有第二次。在送他出门的时候,她肯定明白。雷万春自己心里也明白。所以眼下最重要的事情是为自己彻夜不归寻个恰当的借口,别让张巡那个书呆子看了笑话。

一辆头前挑着明晃晃灯笼的马车从身边经过,雪水从车轮旁溅起老高。雷万春拨了拨坐骑,尽量离得对方远一些。大半夜还敢挑着灯笼高速疾驰的马车里边,坐得肯定是位权贵,除了其中极少数几个之外,雷万春对这类人整体上都没好感。

但是马车的主人却很不识趣。从雷万春身边匆匆而过后,很快又掉头追了回来。头前的车夫扯开嗓子,低声喊道:“前头可是雷大侠,能否稍停一停,我家主人想跟你说几句话!”

“我好像不认识你家主人!”雷万春回头,皱着眉应了一句。

车夫尴尬地笑了笑,却不生气。赶着马车快速追上前,然后伸手拉开车门。一个长着中年人面孔,身材却像十三四岁少年高度的男人出现在车门口,冲着雷万春拱了拱手,自我介绍,“在下贾昌,久仰雷大侠之名。没想到今天能在这里遇上!”

“我已经不做大侠很多年了!”雷万春的声音依旧冰冰冷冷,试图拒对方于千里之外。贾昌这个名字,在长安城内几乎家喻户晓。此人十三岁时,便因为擅长摆弄斗鸡,而受到了皇帝陛下的赏识。后来又凭此被授予官职,随同皇帝一道巡游泰山。他父亲只是个宫廷侍卫,病故于巡游途中,皇帝陛下居然停下车驾,先为贾父发丧,然后再继续泰山封禅大业。恩宠之隆,连宰相李林甫都嫉妒不已。以至于斗鸡业迅速在大唐境内成为一种风潮,上至达官显贵,下至市井小民,一个个趋之若鹜。恨不得自己儿子不读书,不种田,只要能变成第二个贾昌,就可以光耀门楣。

作为一个传统的读书人,张巡对掀起这股斗鸡风潮的始做甬者深恶痛绝,认为皇帝陛下无心朝政,与贾昌、雷海青等弄臣的引诱有极大的干系。受到张巡的影响,雷万春对贾昌等人也没什么好感。此刻只是不想给张巡树敌,才不得不强忍着心头的烦恶与对方寒暄。

“雷大人说话真风趣!”敏感地觉察到雷万春的冷淡,贾昌依旧笑容满面。“贾某拦下雷大侠,并非故意惹大侠生厌。而是有一件事情,不得不跟大侠核对一下!若有冲撞之处,还请大侠多多见谅。”

“什么事情?”看到贾昌始终彬彬有礼,雷万春也不好做得太过分。从马背上跳下来,还了对方一个笑脸。

“我的一个朋友!”贾昌也从马车上跳下,身手却是与外貌极不相称的矫健,“最近被万年县给抓了进去。他叫宇文至,雷大侠应该认识这个人。”

“没错。”雷万春轻轻点头,后退半步,戒备地按住了腰间刀柄。

“我没有恶意!”贾昌笑着举起双手,“即便有恶意,也不是您的对手。我的确跟他是朋友,不是互相利用那种朋友。只是别人都当我是个矬子,所以我也不常跟朋友一道露面,免得他们觉得尴尬。”

“你只是少年时没有完全长开而已。”雷万春觉得有些尴尬,放开刀柄,笑着表示歉意。“我握刀已经握习惯了,所以一旦有人靠近,本能地就想做出防备。此刻又是半夜……”

“呵呵。的确是我莽撞了。”贾昌磊落地大笑,“个子像我这么矮小的人,要么是刺客,要么是弄臣,要么是乞丐。的确不该靠得人这么近。”

“在雷某眼里,此刻你只是贾昌!”雷万春笑了笑,友善地回应。

对于冷淡和友善,贾昌几乎同样的敏感。也笑了笑,带着几分愉悦说道:“在贾某眼里,你始终都是那个急公好义的雷大侠。不废话了,否则雷大侠肯定又嫌我啰嗦。我今天傍晚去了万年县衙一趟,见过了宇文至。他的处境相当不妙。我知道雷大侠和王小侯爷也曾探望过他,所以找你们商量一个万全之策。本打算明天一早到崇仁坊先堵住王小侯爷,没想到半夜时在路上遇到你!”

“什么情况?狗官又对他用刑了么?”雷万春心中登时一紧,沉声问道。

“用了一次刑。但伤得比前两次轻了许多!”感觉到了雷万春话语中的恼怒,贾昌低声安慰。“应该是王小侯爷留下的钱起了作用。但我不知道王小侯爷的面子能管多久”

“你可有更好的办法?”初次相遇,雷万春不敢说自己已经在想方设法逼杨国忠出手,只好先咨询贾昌的解决方案。

“没有。”贾昌轻轻摇头,“那张县令本来跟我相熟,但这次,我无论许下什么好处,他都不肯放子达一马。想必是京兆尹王鉷那边盯得紧,一定得从子达身上寻找突破口。如此,子达就等于无形中夹在了李相和杨相两大势力之间,随时都可以被其中一方灭口!”

“这狗官!”雷万春的拳头再次握紧,心中却猛然涌过一丝无力感。如果头上没有张巡这个顾忌,他现在完全可以潜入万年县令家中,用刀子威胁此人一番,逼他不要欺人太甚。可现在全天下的人都知道他雷万春是张巡的心腹,惹了祸,非但自己有麻烦,连带着张巡都得受拖累。

“所以,我想请雷大侠帮个忙!”贾昌咧了咧嘴,脸上浮现一丝苦笑,“现在最缺的就是时间。我可以到处托人,但无法保证子达不被人弄死在大牢当中。衙门里边,喝水,吃粥,睡觉,甚至随便笑一笑,都可能要命。他们至少有一百种办法让子达无声无息地死去,尸体上却一点儿伤痕都看不出来。”

这点,前几天刚刚去县衙大牢里走过一遭的雷万春心里非常清楚。因此也不再多想,点点头,低声答应:“说吧,只要雷某能做得到。”

“万年县令是个进士,不可能亲自到大牢里边下手杀人。所以,无论哪方准备把子达弄死,都得通过以下几位。”贾昌四下看了看,压低了嗓音解释,“牢头李老实,狱霸张三孬,还有县尉薛荣光。其中头两个人不过拿钱办事,背后没有什么太硬的后台。而万年县县尉薛荣光,却是京兆尹王鉷的家奴出身,完全听京兆尹的命令行事。”

“嗯!”雷万春轻轻点头。秦氏兄弟昨天给了王洵一张“护官符”,里边很详细地描述了京师中各方势力之间的关系及主要人物。薛荣光的名字在其中最不起眼的角落,着墨不多,但他现在依稀还有印象。

贾昌又向前靠了半步,将声音压得更低,“所以,如果雷大侠能让薛县尉不知不觉病上十天半个月,恐怕子达在大牢里就会更安全一点儿。有这十天半个月功夫,贾某即便不能让子达脱离险地,至少也能想出办法让别人不敢轻易害死他!”

这回,雷万春没有防备他。甚至对他产生了几分敬意。李林甫和杨国忠过招,京师中与双方势力不相干的官员人人避之不及。连胡国公府上都决定袖手旁观了。而贾昌只是一个弄臣,这个时候却能为了朋友挺身而出。光凭这份仗义,就比那些所谓的世家显贵可敬得多。

“怎么样,雷大侠能帮我这个忙么?”见雷万春沉吟不语,贾昌扬起脸,急切地追问。

“雷某当尽力而为!”雷万春拱了拱手,郑重承诺。

“那就拜托了。此事过了之后,雷大侠如果有空,请到我府上喝一杯水酒。就在曲江池边上,每年秋末,可以看到很多南返路过的水鸟。非常热闹。”

“雷某一定去!”雷万春不想拒绝,笑着答应。

“那贾某就随时恭候雷兄的大驾!”贾昌抱了抱拳,转身走向马车。明亮的灯光下,他的背影就像道路两边的树木一般,高大笔挺。

目送着贾昌的马车去远,雷万春笑了笑,飞身跃上了坐骑。他终于有了一个足够地借口向朋友们解释自己为何夜不归宿。让书呆子张巡和小娃娃王洵两个见鬼去吧,还有他们那满脸的坏笑。老子今晚就去重操旧业,痛快地做一回大侠,哈哈!

带着三分酒兴,他又风驰电掣般跑过了两个街道口。在纵贯长安城南北的朱雀大街上,一队看似比较认真的巡夜士卒拦住了他。带队小校一看雷万春递过来的银牌,立刻楞了楞,后退半步,抱拳施礼。然后恭恭敬敬地将银牌交还,带着士卒们急匆匆地跑远。

这种见了官差横着走的感觉,令雷万春心里非常舒坦。他霍然发现权力带来的好处不亚于武功,甚至还远远在于其上。以前凭借武功恣意纵横,他总是要担心被官差以夜半扰民的罪名抓获。而如今,凭着一块来历不明的银牌,他就可以把长安城不准夜间在外行走的规矩,安安心心地踏于脚下。

哼哼,怪不得很多人一辈子都在不停地想往上爬。收起了银牌,雷万春偷偷地腹诽了好朋友一句。在他面前,张巡从没掩饰过个人对权力的欲望,总是说必须到达一定位置,才能实现兼济天下的抱负。而今晚,雷万春却发现,权力不但能实现个人的抱负,更大的好处是你到了一定位置,就可以无视这世界上很多规则,无论是明面上的规则还是桌子底下那些见不到光的规则,向来是约束普通人,对于到达了一定高度的上位者而言,无异于废纸一张。

他知道自己今晚肯定是喝醉了。否则心里不会有这么多乱七八糟的想头。但这种微醉的感觉令人很舒服,仿佛已经掌控了身边的一切,又仿佛对身边一切东西都不在乎。“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当年李白醉卧长安街头的时候,估计也是同样的而感觉。只是他醉得时间太短,醒来后还得规规矩矩入宫去给皇帝陛下赔礼。

酒醉后的思绪就像一头脱缰野马,让他不受控制地想起很多事情。想到自己刚刚学艺有成,立志提三尺剑扫尽世间不平的少年狂妄。想到自己名满中州,无论走到哪里都被江湖豪杰敬仰的荣耀。想到自己突然厌倦了四海浪迹的生活,断然决定金盆洗手时朋友们的惋惜。然后又不由自主地想到了杨玉瑶,这个此生不可能成为他的妻子,偏偏又给他留下了难忘记忆的女人。

也许在十年前两人相遇,说不定他们真的能走到一起。那时她眼中没有现在这么多的沧桑,而他心中也没有现在这么多的顾忌。你在想什么啊,这傻瓜!他突然笑了笑,伸手拍了拍自己的脸。那上面烫烫的,仿佛还坐在炭盆边,一边吃酒,一边看她的一颦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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