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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出塞

平生到过最远的外乡就是县城,平生见过最高的岭子就是村子前那座大青山。虽然心中早已把出塞的路程设想了一百遍,离开了家,李旭才终于明白,外边的山河与自己的想象大相径庭。

比起巍巍太行,连绵近百里的大青山只是一个山孙子。比起滔滔滦水,家乡的易水简直是一个小河沟。向北,向东,再向北,再折向东,身边的山越来越高,山外的天空也越来越纯净。沿着官道和摇摇晃晃的浮桥跨过涞水,拒马河,桑干水,一路上不断有出塞的行商赶来汇集,使商队滚雪球般越滚越大。

上谷号称边郡,实际上距离边境还非常遥远。一连走了五六日后,在涿郡的治所蓟县,商队停了下来,开始出塞前的最后一次大补给。

“赶紧检查行李,缺什么补什么。今天在刘老庄停留一下午,明早寅时三刻点卯,过了卯时,一概不候!”孙九把商队带进一家相熟的农庄,扯着嗓子吼了一句。

嗡地一声,浑身散发着臭气的行商们立刻如受了惊的苍蝇般散了开去。卸行李的卸行李,安顿牲口的安顿牲口,转眼间,偌大院落里就剩下了李旭和徐大眼睛两个人手足无措骑在马上,不知道下一步自己该干什么。

“烦劳几位兄弟帮这两位小哥把行李卸了,牲口牵去喂点儿精料。他们都是我的晚辈,第一次出远门!”一堆乱哄哄的人喊马嘶声中,孙九的声音显得格外亲切。几个庄客打扮的人立刻走了过来,七手八脚地帮李旭和徐大眼睛卸行李。

李旭跳下坐骑,想上前搭手,又不知如何搭起。想如孙九般悠闲自在地躲到人群外透气,却惟恐一时照料不到,被人把行李掉了包。那里边有父亲高价买来的锦缎,还有自己最喜欢的干果,一件棉衣的下角,还藏着几粒银豆子……

“旭官,到凉棚里喝茶,主人家早预备好了!”孙九的话再次在耳畔响起。李旭连连摇头,想跟孙九说自己不放心行囊,又怕惹火了庄客。站也不是,走亦不是,支支吾吾几声,额头上一下子冒出了汗来。

正午的阳光从碧蓝碧蓝的天空中射下,脸红得如被煮了般的少年和其额头上晶莹的汗珠在纷乱的人群里成为一道独特风景。几个已经安置好行李和牲口的老行商走过来,拍拍他的肩膀,善意地笑着远去。几个促狭鬼则故意趴在李旭耳边嘀咕:“小心看着呃,庄客们的手脚从来不老实!”

闻此言,李旭心里更急,这行李中裹着他一家人的生活希望。正鼓起勇气就要上前夺下行李,却被徐大眼睛轻轻地拉住了手腕。

“别听那帮家伙瞎扯,如果不放心,九叔会把咱们向这儿领吗?”徐大眼站在李旭身边,用极低的声音点拨。

“年轻人真是第一次出门啊,咱刘老庄的名声,方圆百里你打听一下,十年来,从没有客人在这里掉过一根线头!”一个负责指挥庄客们干活的老人走上前,向李旭介绍。话语在自豪之外,已经带上了几分不满。

“刘老疙瘩你别吹牛,我上次就被你家的枣树挂了半片衣服去。论线头,足有几百根!”孙九赶紧走过来给李旭解围,一边说着笑话,一边向李旭呵斥道,“还不去树阴下灌碗水去,大太阳底下,不怕晒傻了你们两个!”

李旭涨红的脸一下子变得更红,仿佛有股火从面皮下直烧出来。这几天在路上,他已经闹尽了类似的笑话。住店打尖,吃饭喝水,甚至连途中拉野屎,都得人在耳边指点。好在众人吃了他家的酒席,承几分人情,脸上还没露出厌烦之色。

“我,我……”李旭尴尬地嘟囔,慌乱中倒生出了几分智慧,指着青花骡子道,“我不是不放心,是怕那畜生吓了他们!”

“一头骡子!”刘老汉大笑道,话音未落,骡子旁有庄客大叫一声跳将开来。小狼甘罗从布囊中探出半个头,喉咙里发出连声的低啸。

这一下,不但是人,连牲口也受了惊。几头距离青花骡子近的牲口打着哆嗦,拼命后退,任庄客怎么拉都拉不住。

“是一头小狼崽儿,还不到一个月大。看你们这点胆色!”孙九怕甘罗惹出更大的祸来,赶紧向众人解释,“这孩子是厚道人,怕狼惊了你们,所以才一直在旁边看着。你们这些家伙,却把人家的好心当了驴肝肺!”

李旭缓过一口气,口齿和头脑立刻变得清晰起来。笑着跑过去,将甘罗抱在了怀中,躬身向众人赔罪道:“小子莽撞,惊扰诸位大哥了。本来该早些提醒,又怕诸位大哥说我多心!”说完,搭起小狼的前爪,摆出一副作揖状。

“这狼崽生得倒也有趣!”刘老庄的庄客见多识广,自然不会跟他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孩子较真儿。从震惊中缓过神来后,哄笑着继续忙碌。孙九走上前,拉了李旭的手,将他扯到庄子里的树阴下,塞过笆斗大一碗凉茶,笑着骂道:“看不出你小子还有几分急智,别担心,这刘老庄主是地商,有行商从他家过,才能保证货源不断。若是大伙总缺长少短,他的招牌早砸了。砸了招牌,所有生意紧跟着黄汤!”

“多谢九叔!”李旭放下茶碗,低声道谢。

“谢什么谢,你爹把你托付给我,我总不能辜负了他。我跟你说啊,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比你还冒失。一个人背了包裹去闯塞外,什么规矩都不懂。没有商队肯让我入伙不说,有一次还差点让人当成马贼的卧底打死!”孙九摇摇头,目光一下子变得格外幽邃。

那一定是非常忧伤的记忆,李旭在心中默默地想,仿佛看到了一个和自己同样孤独的少年为了生存在崇山峻岭中挣扎,没有同伴,也瞅不见路的尽头。刹那间,他觉得孙九身上的破衣服和汗臭味亲切了许多。

“你跟大眼多学着点儿,那小子贼机灵,心肠也不坏。我走南闯北这么多年,没见过这么精的人!”乘了一会儿凉,孙九拍拍屁股上的泥土站起身,冲着正在抢茶水的人群喊道:“大眼,大眼兄弟!”

“哎,九叔,我在这儿呢!”徐大眼从一排窗户中探出半个脑袋,才片刻工夫,他已经净了脸,身上短褐也换成了一套淡蓝色的长衫,配上那张略带书卷气的脸,标准一副大户人家的公子相。

“呵呵,瞧不出我这草窝里还飞出只凤凰!”孙九笑着打趣道。

“待会儿不是要进城吗?穿得齐整些,也好逛些大铺面!”徐大眼还以一笑,用手指了指其他几个窗口,“张叔,杜叔他们几个也在换衣服,九叔难道就一身短褐去城里送货吗?”

“小兔崽子,就你嘴巴会说!”孙九笑着骂了一句。把李旭推到面前,说道,“带着旭官兄弟,他比你小两岁呢!”

“那是自然,我刚才就想约他,见九叔在面授机宜,不敢偷听!”徐大眼大声答应着,招呼李旭进屋换衣服。

又乱了一阵子,大伙都被安置停当。由孙九出面,带着几个年龄大、头脑清晰的行商,开始交割主人家托他们从中原带来的南方货物。其他的行商们则自己到门外找鸡毛小店吃了口饭,带上准备留在蓟县[15]的俏货,搭着伴进了城。

李旭和徐大眼睛没有货物可卖,各自骑了匹马,在城内漫无目的地游荡。这是李旭平生见过的最大城市,光城南一角就比他所熟悉的易县大上两倍。青灰色的云瓦,图了彩的飞檐,雪白的墙壁,无一处不令人目眩。更难得的是城内青石铺就的街道,平整得居然如镜子般,让人不忍心纵马踩过去。

而店铺里的东西更为光鲜,南方来的丝绸,北地来的毛毡,西域来的宝石,东海来的珍珠,没一物不让李旭看得心惊肉跳。那些货物的价格,也如其质地一样,高得令人不敢伸手去摸。每次上马,跟在徐大眼身边的李旭都提着万分小心,怕万一马惊了闯入人家的店铺,损坏了其中一两样货物,让李家从此倾家荡产。

“如果能在蓟县城内开一座店铺,然后把父母接过来养老,也是神仙日子!”逛了片刻,李旭又开始做白日梦,“如果生皮价格一直维持在目前这种状态,来往一趟塞外就可以赚一千多文,再顺路贩卖些马匹、牛羊和药材,一年三趟,扣除给官府和族里的孝敬,三年后可积攒七千个钱。有七千个钱,不知道能否在蓟县主街上租个门脸……”

“这是大隋朝最北边的一所重镇,渔阳、安乐、上谷、河间,俱在其俯视之下。取了此地,整个幽燕尽在掌握!”徐大眼不知道身边的李旭存着如此平庸短视的想法,用马鞭指点着重楼后的青山,豪气干云地说道。

一路上,徐大眼指指点点,话语中所感慨的尽是如此大一座城池,能藏多少兵,聚多少民,囤积多少钱粮等。李旭瞌睡虫般点头答应着,心里盘算的却是这么大一座城市,如此茂密的人流,在闹市上开一家杂货店,每天能有多少进项。二人一个顾盼雄飞地说,一个有口无心地听,倒也配合了个相得益彰。

“始皇帝统一天下,大将军蒙恬曾在此屯兵两万。终其生,匈奴不敢南下而牧马!”徐大眼跳下马,指点着一座破旧古庙说道。那座庙宇香火寥寥,大门上的漆都斑驳脱落了,与周边热闹的景色相对照,愈发显得凄凉。但当地百姓却不嫌其寒酸,凡路过庙门者皆下马缓行。就连沿街摆摊的小贩,也尽量不靠近寺院门口。

“蒙恬,他不是被二世皇帝杀了吗?”李旭跟着跳下马背,低声问。逛了半天街,他终于和徐大眼找到了一个共同的话题。

“惜未死于异族之手!”徐大眼耸耸肩膀,叹道。身边跟班一样的李旭与他性格相差甚远,但整个商队里只有这么一个读过书的人,他再不满意也只能迁就。

李旭却没时间听他的长吁短叹,刚刚跳下马背,他的目光就被远处一个雕梁画栋的双层小楼吸引了过去。那座楼通体被彩漆刷成了亮色,里边隐隐传来丝竹之声。门口走进走出的,皆是些衣着光鲜的豪客,一个个面色红润异常,仿佛每个人都刚刚成交了一笔大买卖般。

“一座青楼而已,有什么好看的!”徐大眼低声喝道,望向同伴的眼神更加多了几分不屑。

接下来,李旭的回话就把他的眼珠子都气得掉了下来。

“青楼,不是彩漆的吗?怎么起了这般古怪的名字?里边卖得什么货?茂公兄可愿前去一观?”李旭扯着马缰绳,一步步向前凑。

“不卖货,只卖笑!”徐大眼气得哭笑不得,上前一把拉住了他。

“卖笑?”李旭愣了好一会儿,才明白过来青楼原来就是窑子,一下子脸又红到脖子根儿。

“难道上谷郡民风竟质朴如斯?你连娼馆都没听说过?”徐大眼实在无法忍受同伴如此孤陋寡闻,声音不觉提高了数分。

李旭则又扭过头去,不再与他说话。徐大眼以为自己说重了,惹得他心中着恼。刚欲把话题岔往别处,李旭却猛然回过头来,红着脸,拉了拉他衣袖,说道:“张大叔、杜疤瘌、王麻子他们,他们都去青楼,不,被青楼边上的一个老女人扯到胡同里走了!”

“他们是市井群氓,手头有了闲钱,不干这点事情,还能干什么?”徐大眼跳上马背,没好气地说道,“咱们快点走,这些地方实在污人耳目!”

李旭见同伴突然间变得极不开心,只得跟着跳上坐骑。豪爽仗义的孙九,奸诈吝啬的杜疤瘌,凶横好色的王麻子,几天来,数十个行商小贩仿佛寺院里的罗汉相,每个都带着不同的面孔。到底哪个才是行商的真正面目,或者说,哪张面孔会成为将来的自己,他不知道,只觉得心里空空落落的,实在迷茫得很。

街道上人流汹涌,两个少年想快些离开也快不起来。才行得百十余步,前方忽然一乱,所有人都挤了过去。

“打架了,打架了!”有个地痞无赖惟恐天下不乱,一边向人群中间挤,一边大喊大叫地给动手者加油助威。前面围观的百姓却不肯配合,猛然向后一退,把地痞挤翻在地上,数只穿着草鞋的大脚丫子不由分说地踩了上去。

“哎呀,我的姥姥,直娘贼!”小地痞被踩得吱哇乱骂,爬起来想找人拼命,抬头向前一瞅,被吓了一身冷汗。连被踩丢了的头巾都不敢拣,撒腿就向路边的店铺里边跑。左右店铺纷纷关门落窗,惟恐有人趁火打劫,偷了自己家的货物去。

宽阔的大街瞬间空荡起来,街道正中央,两个突厥打扮的男子挥舞着弯刀,“乒乒乓乓”冲着几个小商贩乱砍。被追砍的商贩虽然人多,却没有趁手的兵器,只能拿着货郎担子,边抵挡边逃。有人胳膊上已经见了彩,货物也落了满地。得了势的胡人却仍然不肯放过,一边砍,一边用汉语高声喝骂:“找老子要钱,老子是你们皇帝的客人,你懂不懂?你们皇帝都不敢找老子要钱,谁借给你的胆子!”

胡人不讲理,这是边郡百姓的共识。所以买卖货物,很少有人与过往的胡儿讨价还价。一口价报出后,你爱买就买,不卖就请便。绝不会把自己的货物交到胡人手中,给他们先看货后付钱的机会。而这几个商贩估计是从南方远道而来的行商,根本不懂得与胡人做买卖的规矩。被胡人白拿了货后试图讨回钱来,因而被恼羞成怒的对方追杀。

“住手!”李旭扯着嗓子喊了一句。虽然临出发前父母一再叮咛叫他路上别管闲事。但眼看就有人要命丧当场,他立刻把父母的嘱咐丢到了耳根子后。

一声喊完了,李旭才想起今天自己出门时没带防身的短刀。那两个胡人倒也听话,放弃了被追杀的小贩,狞笑着走了过来。

策马逃走,显然已经来不及。有徐大眼在身边,李旭也不想过分被人小瞧了。双手一撑跳下马背,弯腰就去路边拣砖头。如此繁华的街道上哪里找得到残砖烂瓦?慌乱之中,不知什么人在他手里塞了根门闩。李旭虎吼一声,抡起门闩冲了上去。

街道中央,徐大眼早已和两个胡人打做了一堆。他凭手里的一根马鞭子,居然挡住了两柄弯刀。再得李旭不要命般跟上前助战,徐大眼愈发神勇,一根马鞭抡得呜呜生风,转眼间就让两个胡人脸上开了花。

那两个胡人脸上吃了徐大眼的鞭子,不小心后腰上又挨了李旭的闷棍,气得哇哇乱叫。周围百姓看见两个胡人吃亏,立刻给两个不要命的少年大声喝起彩来。

“好!抽他,使劲抽他!”

“好,砸,砸他爷勒盖!”[16]

隔着门缝,百姓们大声叫好。

两个胡人在中原混了一年多,汉语比家乡话还熟悉。久战两个少年不下,又听到百姓的喝彩声,被激得恼羞成怒,步伐一变,刀光下立即生了寒。

这才是胡人搏命的招术,方才欺负几个小贩,在胡人眼里不过是闹着玩。如此一来,场上形势登时逆转,徐大眼手中皮鞭软,不方便招架,被弯刀逼得连连后退。李旭虽然拿了根门闩做兵器,他却没经过名师指点,举手投足皆不成章法,只能凭着一股子狠劲乱抡。

“啪!”徐大眼的皮鞭与弯刀相遇,被搅作了数段。与他放对的胡人见了便宜,快速旋身,弯刀如匹练般斩向他的手臂。正在抵挡另一把弯刀的李旭见势不妙,放弃自己的对手,抡起门闩直抄追杀徐大眼那个胡人的后脑。

“嘭!”门闩被胡人用弯刀隔开。两个胡人一前一后把李旭夹在了中间,徐大眼扑上前相救,早已来不及。眼睁睁地看着两把弯刀奔向李旭的双膝盖。

“兄弟!”徐大眼脑袋嗡地一声,挥舞着双拳就欲冲上前拼命。虽然今天的祸端皆由李旭管闲事而起,作为一起出门的同伴,他还是不忍看到李旭年轻轻地变成跛子。

就在这千钧一发的当口,突然间半空中闪过一道黑光。“当当”两声,两把志在必得的弯刀先后被挑开,一根丈八长槊巨蟒般横在了李旭身前。

“要命的住手!”马背上,有一个身材魁梧的军官怒喝道。

两个胡人早已打起了火气,哪里肯就此收手。后退半步,错开身体,居然摆出了一个合击的阵势,号叫着向军官扑去。

“当当”,又是两声脆响。两把弯刀同时飞上了天空。那根巨蟒般的马槊颤了颤,纹丝不动地停在了两个胡人中间。三尺长的尖锋寒光闪闪,直射在二人咽喉上。

“我们是你们大皇帝请来的客人!”两个胡人不敢再移动身体,嘴巴兀自强横地说道,“你,你不,不能杀,杀我!”

“咱们大隋欢迎远客,但若有恶客欺主,回答只是一个字!”那军官冷笑着道,单手一抖,扯回丈八长槊,紧跟着大喝了一声,“滚!”

“滚!”街道两边,无数脑袋从窗子后探出来喝骂。在众人的哄笑与喝骂声中,两个胡人抱头鼠窜而去。

待众人笑够了,那军官把马槊交给了随从。跳下坐骑,笑着对徐、李二人问道:“两位小哥好胆色,居然敢赤手空拳阻挡胡人行凶。不知二位从何方而来,可否留下名姓?”

“这,这……”李旭登时又慌了神。长这么大,他见过最大的官员是县衙门跑腿的帮闲赵二狗子,其他级别的大人物只曾耳闻,不曾接触。对于眼前这位客客气气向自己问话的军官,根本分不清对方是什么品级,也不知道自己应该怎样向此人施礼。一时慌乱,连手中被砍得坑坑洼洼的门闩也忘了放下,紧紧握着,横挡在胸口处。

“我们兄弟两个是上谷人,听说蓟县这里繁华,所以瞒了家人过来开眼界。没想到这里的胡人如此蛮恶,多亏了将军大人及时赶来,否则,我兄弟二人非被砍死不可!”徐大眼到底比李旭见的世面多,拉着李旭上前几步,拱手施礼,向军官致谢。

“多谢将军大人,及,及时赶来,救,救了我兄弟二人!”不知道是被吓傻了,还是因为拘谨,李旭的声音突然变得有些结巴。

“我这兄弟向来胆小,将军勿怪。不知道救命恩公尊姓大名,在哪位大人帐下立功?”徐大眼开口将军,闭口恩公,就是不肯透漏自己和李旭的身份。

那军官亦是个豁达之人,见徐大眼把身份藏得仔细,也不再追问。摆摆手,笑道:“我哪里是什么将军,罗公帐下一老卒而已。姓步,你叫我一声老步即可。依我看,你这位兄弟的胆子可不小。弯刀在颈,他还敢舍了命来救你!”

如此一说,反而让李旭的脸色更加红了起来。期期艾艾地骂了自己几句,终于鼓起了勇气说道:“在下,在下也不是胆子大。只是一时着急,蛮性发作而已!倒是步将军,一槊击落两柄弯刀,真是难得的好身手!”

“这是远近闻名的步将军,当年曾经一槊挑了二十余契丹乱匪的,区区两个胡儿怎是对手!”道路边,从惊吓中恢复过来的百姓们七嘴八舌地说道。

李旭和徐大眼听了,对眼前这个军官更加佩服。感谢的话说了一大车,弄得步姓军官反而不好意思起来,带着二人分开人群,边走,边解释道:“你们刚与胡人交手,我就已经赶到。只是没想到他们居然敢当街行凶,所以才出手迟了,两位小哥莫怪!”

徐、李二人闻言一愣,随即露出了坦诚的笑容:“早知道将军在旁边保护着,我两个就打得更不要命些。敲断两个胡人的腿,看他们是否还敢当街行凶!”

“那样反倒不美!”步姓军官摆手道,“涿郡乃边塞之地,民风剽悍。当街打架的事情时有发生,只要不伤了人或害了对方性命,官府也乐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若是有人受了伤,或告到了衙门。官府就不得不出面处理,审来问去要耽误很多时间,待官司审完了,届时二位小哥的游兴恐怕也被搅光了。”

李旭和徐大眼都是聪明人,岂能听不出步姓军官话语里的回护提醒之意?二人当即再次施礼,感谢步将军的高义。那步姓军官向前走了几步,回头看看没人跟在自己身后,笑了笑,说道:“不瞒二位,那胡儿欺人太甚,如果换作我在你们两个的位置上,也要冲上去狠狠揍他们一顿。所以,感谢的话就不用说了,上马吧,我送你们出城,免得地方上有人多事!”

两个少年依命上马,由姓步的将军和他的几个随从陪了,缓缓走向外城。没多远,果然有地方差役拎着铁尺、锁链,大张旗鼓地赶了过来。见有军官在此,众“勇士”不敢惹事端,收了家伙悄悄地躲到了路边。

“这还是我大隋的官差吗?”饶是徐大眼肚量大,见到官差摆出如此阵仗,也气得浑身直哆嗦。

“他们也是奉命行事。胡人他们不敢惹,只好欺负自家百姓!”步姓军官仿佛司空见惯了般,苦笑着说道。

“早知如此,将军不如一槊把两个胡人了结了,省得他人再受其害!”李旭向地上啐了口唾沫,恶狠狠地骂道。

“杀了他们倒是举手之劳,只怕给罗公惹上麻烦!”步姓军官摇头,苦笑连声。

“难道以虎贲将军罗公之威,也不敢招惹几个胡人无赖吗?”徐大眼诧异地问道。

“怕的不是这些无赖,而是怕有人借这个理由起了边衅。突厥人本来就对中原虎视眈眈,朝中诸公不知道提防,反而一再叮嘱边将不得生事。一旦突厥人以族人被杀之名打上门来,即便弟兄们将其击退了,朝里那些人,也不会放过我家将军!”步姓军官摇头叹息,低声向二人解释其中复杂原因。

原来此时驻扎在蓟县的是虎贲将军罗艺,此人武艺和谋略在边将中都是数得着的。再加上麾下数千生死与共的弟兄,虎贲铁骑之名,足以让草原上小儿不敢夜哭。可这位罗将军什么都好,就没生在一个富贵之家。虽然凭着武功、运数和皇上的赏识被破格提拔为将军,在世代华衮的大族眼里,却依然是个兵痞子。所以为了不被人无端挑毛病,罗艺只能约束自己的手下平时切莫给自己惹事。

“罗公真乃大丈夫!”听完步姓军官的讲述,徐大眼拊掌赞叹。

“罗公真是出身于行伍?”李旭关心的重点永远不会跟徐大眼在一个地方,扬起头,期待地问。

“罗公当年就是一个小卒,死人堆里杀出来的功名。这一点,罗公从没向弟兄们隐瞒过!”步姓军官抬起头,带着钦佩与自豪的口吻说道,“罗公曾经教训弟兄们,说配牲口时需要名种名血,这样才能生出好崽子。但人不是牲口,成虎成豺,凭的全是自己!”

刹那间,一个纵马挥槊,风流倜傥的盖世英雄形象出现在李旭心里。他感觉到自己的血慢慢发热,胸口处仿佛有一股火,汹涌着要从嗓子里喷将出来。

“开皇二年,突厥人见咱们大隋刚刚立国,内乱未平,兴兵四十万叩关。把武威、金城、天水、延安等地,抢成了一片焦土。三年,杨大将军率领十二万大隋青壮分七路迎敌,在白道刚好把突厥头子沙钵略可汗堵住。当时各路兵马均不在附近,大将军本部只有两万人。众老将都建议撤离,大将军却不肯坠了我军威风,带着五千铁骑直冲沙钵略本阵。我家将军当时只是个旅帅,一直冲在最前面。突厥人万弩齐发,把将军麾下一百个兄弟射死了七十多个,我家将军换了两匹马,最后硬是冲上前用刀子捅了沙钵略的屁股蛋子。一场仗下来,咱五千人弟兄把他十万胡骑杀得溃不成军,尸体躺了三十余里!”那步姓军官对自家将军素来佩服,听两个少年交口称赞罗艺,一时心情大悦。比比划划,说起了罗艺从军以来的英雄事迹!

“大将军杨,是卫王千岁吗?”徐大眼、李旭异口同声地问道。卫王杨爽是整个大隋年轻人的偶像,即便是李旭般两耳不闻窗外事的书呆子,对这位年轻将领也佩服得很。此人为先皇的异母兄弟,十四岁领兵,打遍中原无敌手。二十岁北征突厥,以弱势兵力破突厥兵四十万。二十四岁再度出塞,打得突厥诸部望风而逃,根本不敢搠其兵锋。

“那时候,杨大将军只二十岁,我家将军只有十七岁!”步姓军官口中不提封爵,只有将军,脸上的表情又是自豪,又是羡慕,“收兵回营后,他身上中箭太多,根本无法脱下铁甲!大将军亲自给他奉酒,命人拔箭。每取一箭,赐酒一盏。身上的箭拔完了,我家将军饮酒逾斗,醉倒不起,从始至终没呼一声痛!”

军中汉子说话,修饰之词甚少,听起来却更令人血脉贲张。那一役也的确不需要文人墨客过多去渲染,文帝杨坚得国非常,正是凭此战才使得中原百姓认同了头上的大隋朝。而塞外诸胡,也是因为此役,才打消了把边塞诸地当作他家钱粮牧场,动辄进来打一次草谷的心思。

李旭与徐大眼俱在最容易为英雄心折的年龄,对当年那场战争悠然神往。二十岁的主帅,十七岁的将军,金戈铁马。如果当年自己也在卫王帐下,冲上前去捅沙钵略屁股的人中,未必没有自己。

“将军那时也在罗公左右吗?”李旭按捺不住心中澎湃的热血,大声问。

步姓军官笑着摇头,看着李旭充满期待的双目,解释道:“我晚生了几年,没赶上。功名但在马上取,若是我早生五年,定能为罗公擎旗!”

“将军现在擎旗,为时未晚!”徐大眼笑着恭维。

三人甚是投缘,谈谈说说,直到离城老远,才互相道了别。李旭目送着步姓军官的背影,又是佩服,又是羡慕。对方说得好,功名只在马上取。像罗艺那样出身低微,最后不也能成为威震天下的虎贲将军吗?只可惜父母膝下只有自己一个,要不然,就此从了军,追随在罗公帐下,不愁将来没有出头之日。

“这位步将军年纪这么轻就做到了虎贲铁骑的校尉位置上,不知道出身于临汾步家,还是洛阳步家!”徐大眼却不知道是什么材料打造的玲珑心,方才还激动得恨不能立刻投笔从戎,一转眼就开始冷静地探究起步姓军官的家族来。

“有什么分别,不都是姓步吗?我村前也有一户卖膏药的人家姓步,说不定还是这位将军的至亲!”李旭对别人动辄就提起家族背景,没来由地反感。

徐大眼知道他在故意抬杠,也不跟他去争,笑了笑,解释道:“当然有区别,临汾步家乃东吴大将军步骛之后,家传的文韬武略。他肯投身罗公帐下,而不是凭家族声望去朝廷钻营,这份脚踏实地的劲头,就令人佩服。而洛阳步家是鲜卑大王步鹿更之后,跟当今圣上还有些渊源。他放着好好的安稳日子不过,而投罗艺帐下从军,这份心劲儿,就更令人叹服了!”

“你怎知道他祖上不是卖膏药的,他罗艺将军说过,人不是牲口,不需要什么名血名种!”李旭冷笑了一声,强辩道。先皇虽是汉人,原名却是普六如,是个鲜卑姓。步鹿更与普六如家有瓜葛,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但他反感徐大眼把人的成就跟姓氏联系的做法,况且步校尉为人豪爽大气,也不像靠家族荫庇才出头的人。

“他那杆槊使得动若脱兔,稳起来却如泰山般,让人无法逃避那压顶之势。没十年苦功根本达不到。这马槊可不是人人能练的,就便买得起槊,也请不起师父。你没听他刚才讲,罗公捅了沙钵略的屁股,用的是刀,而不是槊?”徐大眼倒是好口才好细心,仅仅从步校尉的几句话中,就给自己找到了旁证。

“说不定罗公的槊折了,所以临时改用的刀!”李旭心里明白徐大眼说得有道理,嘴巴上却不肯服软。同样是十五六岁的年纪,自己除了书本外,对外界的认识几乎一片空白。而徐大眼却什么都见过,什么都懂。就像一湾泉眼,源源不断地流淌出人生的智慧。这份才智让他很佩服,佩服之外,又深深地感到一种自卑。所以跟胡人拼命时,他可与徐大眼同生共死。下了博命场,彼此之间的隔阂依然如断崖,相互看得见,却始终无法走近。

“若是你,平生用惯了一种兵器,生死关头,会以别的兵器相代吗?”徐大眼摇头,反问。看看李旭非常不自然的表情,低声安慰道:“兄弟,其实在我眼里,很多所谓的大族不过是烂了根的老树,表面上看上去高大结实,哪天被风一吹,立刻就倒了。但没倒之前,那上面的枝叶长得比野草茁壮,这也是实情。若你李家是连饭都吃不起的贫户,你父母有本事送你去县学读书吗?那些口口声声有教无类的名师鸿儒,肯收一个乞丐就学吗?”

“那,那是自然!”李旭感到自己脸上发烫,嗓门却陡然提高,“可罗公说过,人不是牲口,能否有成就全凭自己的本事!”

“如果有人因为家族出身而轻视你,这种滥人你不理睬便罢,却不可因此坏了自己的心情。可如果只是因为对方的出身你就心生自卑,或者不愿意与之交往,那是你自己的错,与轻视你的滥人没什么区别!我分析其家族,为的是更清楚地看清他这个人,却不是为了攀附。你坚持自己的谬误,只会蒙蔽了自己的眼睛!”徐大眼亦抬高了声音,不客气地指责道。

“我,我……”李旭感到自己整个人都在颤抖,说不上来是怒,也说不上来是悲,连日来受到的种种委屈均被徐大眼给勾了起来,直想找人打一架出气。而对方说的话,却句句在理,让他想发作也找不到理由。

“这是你自己的坎儿,没人能帮你。如果罗公亦如你般看重出身,麾下也收不得步校尉这般人物。况且你上谷李家,本来就是名门望族!”徐大眼拍拍李旭肩膀,脸上的表情根本不像一个十六岁的少年,“兄弟,你今天能舍命救我,所以我才提醒你。虽然在本族中,你可能受过人欺负,可飞将军李广之后依然是块金字招牌。将来用得着时,这么好的东西没理由不用!”

“如此,多谢徐兄了!”李旭感觉到肩膀处传来的温暖,挺直腰杆说道。

“不必谢我,咱们本是同路人。你去塞外干什么,愚兄我就去塞外干什么!”徐大眼笑着说道,流露出满脸坦诚。

经历了一场争执,二人之间的关系反而被拉近了许多。李旭本来不是什么小肚鸡肠之辈,徐大眼也不是得理不饶人之辈。彼此间年龄又差不多,所以在一愣之后,会意的笑声立刻响了起来。

“徐兄,那槊,真的很难练吗?”走了一段,李旭又试探着问道。下午的时候,步校尉横槊立马的风姿,已经深深刻入了他的脑海。

“易学难精,学到步校尉那个地步,至少得花上十年工夫!说实话,十八般兵器,练槊最是亏本!”徐大眼点点头,低声解释。

“这是为何?”冲突之后,李旭反而把徐大眼当做一个难得的老师,非常认真地求教起来。

“马槊很贵,也很难做,不是一根木棍绑上个铁头便可称槊。那是秦汉以来的贵重兵器,长度、材质都有标准……”徐大眼尽可能地把自己知道的东西灌输给李旭,就像兄长教导自家弟弟般认真。他之所以这样,一则是因为少年心性,喜欢在同龄人面前展示自己与众不同。二是因为李旭下午时舍命相救,按徐大眼的理解,这是生死之交,无论如何都不能辜负的。

听了半晌,李旭终于明白,原来一根好的马槊里边有非常多的讲究。长短、重量、着力点都有固定标准。虽然军中有人用硬木装以尖头为槊,有人把狼牙棒亦称为狼牙槊,但步校尉手中那把马槊则为上上之品,根本不像普通槊所用的是木杆,而是取上等韧木的主干,剥成粗细均匀的篾,胶合而成。

那韧木以做弓用的拓木为最,次以桑、柞、藤,最差也得用竹子。把细篾用油反复浸泡。泡得不再变形了,不再开裂,方才完成了第一步。

而这个过程耗时将近一年,一年之后,将篾条取出,荫凉处风干数月。然后用上等的胶漆胶合为一把粗,丈八长,外层再缠绕麻绳。待麻绳干透,涂以生漆,裹以葛布。干一层裹一层,直到用刀砍上去,槊杆发出金属之声,却不断不裂,如此才算合格。

然后去其首尾,截短到丈四左右。前三尺装精钢槊首,后一尺安红铜槊纂。不断调整,合格的标准是用一根麻绳吊在距离槊尾二尺处,整个丈八马槊可以在半空中如秤杆般悬平,首尾两端不落不坠。这样,武将骑在马上,才能保持槊身平衡而不费丝毫力气。

如此制造出来的槊,轻、韧、结实。武将可直握了借马力冲锋,也可挥舞起来近战格斗。只是整支槊要耗时三年,并且成功率仅仅有四成,因此造价高得惊人。所以汉唐以来,马槊一直是世家出身将领的标志。以南梁武帝之富,造了把长两丈四尺的槊,也要四处跟人卖弄。而在大隋,只有皇家禁军嫡系,才大量装备了如此标准的马槊。其他诸府兵马,通常找根硬木棒装以铁头充样子,在徐大眼心目中,这种伪劣产品严格地说只能称为矛,与槊半点瓜葛都扯不上。

“所以,我才根据步校尉那杆槊,推测出他的出身。本朝不禁民间携带刀、剑、弓、矢,但马槊,是绝对不准许买卖的。能在家中藏有那么做工精致的一杆槊,又请得起师父教导的人,怎会是小户人家!”徐大眼介绍完了马槊的妙处,低声指点道:“我并不是看重他的身家,而是听师父说,于细微处可见大局,如果领兵打仗,自己这边将领什么出身,什么本事,敌人那边来将什么来头,是万万不可忽视的!”

说着,听李旭那边又没了声音。徐大眼侧头望去,只见自己的同伴微微耷拉着脑袋,仿佛刚刚丢了个包裹般沮丧。

徐大眼一转念,立刻明白了李旭为什么而难过。想必他经历下午一场风波,心中早已把步校尉当成了偶像。一直打算买杆槊去慢慢学,经自己这么一啰嗦,整个美梦刚刚开头就被打了个粉碎。

想到这儿,徐大眼心中不觉歉然,暗骂只顾着卖弄本事,却忘了身边这位兄弟家境有些贫寒。以李旭的身世和性格,无怪他对世家两个字反应那么大。

惭愧地拍了拍李旭肩膀,徐大眼郑重承诺:“兄弟别灰心,等这场仗打完了,哥哥送你一根长槊。质地未必赶得上步校尉手中那根,却保证不是白蜡杆子装了铁头糊弄的!”

“多谢哥哥美意!”李旭摇摇头,轻轻叹了口气。徐大眼的好心他明白,但以自己的身家,哪里去请好师傅?金戈铁马,纵横江湖,注定是美梦一场罢了。

“兄弟忘了,罗公用的是刀,照样捅沙钵略的屁股!武器再好,用他的还是人!”徐大眼见李旭愁眉不展,继续开导他。

“谢谢徐兄,不过,一切等仗打完了再提。”李旭好像把满腔悒郁全吐出了喉咙般长长地叹了口气,换了一副笑脸,问道:“以徐兄这般身手与见识,又为何不去阵前博取功名,反而学我这短视之人,千里迢迢躲到草原避难?”

“我说兄弟啊,那姓步的把你害惨了!”徐大眼放声大笑,双目仿佛洞穿了世间一切般明澈,“我四岁开始读书,六岁开始练武,八岁起,家里找专人教导我世间俗务。十年苦功,就为卖个好价钱。此番东征,有败无胜。明知亏本买卖还做,我徐家还对得起生意人三个字吗?”

“啊——噢!”李旭惊讶得差点背过气去,看着徐大眼坦诚的笑容,一股笑意慢慢从肚子里涌了上来,一瞬间,少年人温和无邪的笑容绽放了满脸。

一笑过后,二人之间隔阂更淡。看看天色尚早,还不着急回刘老庄报道,干脆在官道边找了个看上去干净一些的酒馆,把马缰绳扔给小二,径自走了进去。

那店家正愁门口清净得鸟雀已经搭了窝,见有两个书卷气十足的年轻后生走了进来,岂能不卖力气招待?片刻后,几样地方特色的小菜和半坛子米酒摆上小几,徐大眼和李旭把两张矮几并在一处,边吃边聊,越说越是投机。

一谈之下,李旭才发现作个大户人家的子弟真不容易。从小就被囚徒一般拘束着,如何走路,如何吃饭,都有许多规矩。至于读书、练武、写字、吟诗等诸般李旭觉得乐在其中的事,对徐大眼来说却是每日必修的苦差,稍微有差池,“竹笋炒肉片”,“铁尺炙熊掌”便招呼过来。其余的观察天下大事,参与家族事务,与其他家族往来、应酬,更是不胜其烦。

而徐大眼对李旭的日常生活颇为好奇。搂草,捉兔子,玩泥巴,打群架,都是他做梦都梦不得的游戏。至于拿了茅草堵人家烟囱,向牲口圈里丢点燃了的野花椒等诸般可以与“上房揭瓦”同罪的“恶行”,更是闻所未闻。其中有多快活多刺激,徐大眼想象都想象不出来。

这家酒馆的酒与张家舅舅的私酿相比起来就像白水一般没味道,可徐大眼和李旭两个依然觉得平生最痛快一饮就在今天。说着说着,二人就谈到了平生最得意的事情上。

“那小子也是硬气得很,明知道上了我事先设下的套,眉头都不皱一下到我家米店里扛了一下午麻包。虽然回家后被他爹打了个半死,第二天依然趔趄着来上学,与大伙见了面,还是那样傲气!”徐大眼美滋滋地喝了一盏酒,得意地介绍。

他最得意的壮举发生在去年。十五岁的徐大眼设了圈套让平素瞧不起自己的一个侯姓子弟输了赌局,自愿到徐家的米店当了半天小伙计。虽然事后被家长打了一顿,并且被勒令去登门道歉,至今想起来的却全是得意。

“那姓侯的人家难道比你家田产还多吗?”李旭惊诧地问道。在言谈中,他了解到徐大眼家中有粮田数百亩,名下店铺四十余家,遍布周边数郡。李旭记忆里,这么大的家业,上谷附近几乎无人能比得上。怎么到了徐大眼的故乡,居然还有人会瞧不起他?

“不是家财的缘故。论家财,徐家不是小户。论门脸,却是个确确实实的寒门,数得着的好日子不过五十年。而那侯家,自两汉之时便是望族,绵延数十几代。所以,平时我连他们家门口都不能靠近!靠近了就被他家的家丁骂。那回虽然是去赔礼,却直闯了进去,谁也不敢阻拦!”徐大眼带着三分酒意,把寒门两个字咬得铿锵有声。“他家不受我的赔礼,就找不回这个门面。让我进去赔礼,就不能说与我这寒门子弟从无往来。那天,他们家老太爷的脸色,比猴子屁股还好看!”

在山东诸郡遍布着一些世家大族,诸如瀛冀刘,清河张、宋,并州王氏,濮阳侯族,还有一些如萧、梁、李、郑、郝等有着帝王将相血脉的豪门。这些大族眼中只有与自己家族历史差不多悠久的豪族,对于徐家这种刚刚崛起的暴发户,根本瞧不上眼。甚至连当今皇帝,因为其曾经姓过普六茹[17],他们也不愿意与之联姻。相反,历代朝廷因为这些人家血脉高贵,人口众多,还不得不授予高官以示安抚。

所以徐大眼当年也曾与李旭一样对豪门大户充满反感,但随着年龄增长,他心态渐渐平和起来。不想再找这些人的麻烦,只是期待有朝一日把自己家族也变得比那些世袭豪门更强大,让所有轻慢过自己的人全部去后悔。

“事在人为,所谓豪门,不过是风云际会,出了几个英雄人物。我就不信,十年苦功,给我换不来一件可以傲人的基业。贤弟呢,你最开心的事情是什么?可否说与愚兄下酒?”徐大眼干了一盏,再给自己斟一盏,高举着,年少轻狂之态尽现。

“我?”李旭再次没了话说。自懂事以来,他每日除了学习、玩耍外,就是帮着母亲整理家务。十余年的记忆里,全是些日常琐事。带着几分温馨,也带着几分苦涩。寒夜中自己慢慢回味尚可,拿出来与人分享,就会变得索然无味。

“是啊,难道贤弟从来没做过什么出格一点、得意一点的事情吗?”徐大眼的眼睛瞪得能塞进一个包子,期盼着问道。今日与李旭闲聊,他看到了与自己生活完全不同的一面,好奇,新鲜,还弥补了从小到大,总未尽兴玩耍的缺憾。心里总把李旭年少时的故事当做自己,设想着如果自己是李旭,该如何调皮捣蛋,捉猫逗狗。

“就在上个月,我独自打了一头狼,足足有这么大!”李旭的手向面前并在一处的两张小几上比了比,自豪地说道。这已经是他能想起来平生最得意的事情了,虽然当时差点被母狼吓尿了裤子。

“然后你就把人家的崽子也掏了,取名甘罗是吗?”徐大眼大笑着问道。在他眼里,李旭虽然木讷,见识少,但算得上一个少年才俊。年纪小小敢独自一人上山打狼,就凭这份胆量,也值得自己一交。

“嗯,他们说小狼是灾星,所以我叫它甘罗!”李旭点点头,脸上带出了几分黯然。就在得到小狼的当晚,父亲命令他辍学逃兵役,原来对生活的设想全部被推翻。直到现在想起这些事情,心里还隐隐约约感到遗憾。

“给一头畜生取名叫甘罗,真有你的!”徐大眼大笑着举盏齐眉,“来,干了这盏。为兄佩服你的胆色,两年前,我自己甭说追杀孤狼了,门都没出过!”

“哪里是追杀啊,差点被它吃了!”李旭被夸得有些不好意思起来,抿了口酒,讪讪说道。看看徐大眼茫然不解的样子,只得简要地描述了自己怎么与狼相遇,怎么差点被“值三吊钱”的“宝弓”害死,怎么闭着眼睛射死了母狼,怎么循血迹追到小狼的事情说了一遍。

一字不落地听他把话说完了,徐大眼想了想,提醒道:“仲坚贤弟,你那把弓说不定真值三吊钱。按你说的长度,力道,应该是咱大隋的骑弓,市面上根本见不到的好东西。”

“听你说了马槊的事情后,我也这么想。请问徐兄,这骑弓与步弓有什么不同吗?”李旭点点头,问道。对舅舅给自己那把性能时好时坏的弓,他一直爱恨交加。转让给别人吧,心里又十分不舍。自己留着用吧,却不知道什么时候弓大爷发脾气,枉送了自己的命。

“骑弓短小,但力道却未必比步弓来得弱。”徐大眼拍打着面前的小几,低声唱起了治弓秘诀:“冬治弓干,春治角,夏治筋,秋合诸材,寒修外表,酒蒸、火段、钳紧、手撕,慢冶条。丝缠节,干贴胶,上漆,被弦,重驯导……”这又是李旭从来没听说过的,他瞪大双眼,如渴望食物的幼儿般,拼命吸取着歌诀中的养分。

“骑射之艺,源自赵武灵王。但治弓之法,却是我中原流传了数百年的绝技。造一把好弓,和造好槊一样,需要选材、合胶等,每一步据说都很严格。通常四年才得一把好弓,我大隋当年为了南征,集倾国之弓匠,也不过造了万余把这样的良弓出来。后来新皇登基,把钱都拿去玩乐,良弓良匠都绝了种。嘿嘿,你那把弓,甭说三吊,卖给步校尉,十三吊钱他都肯出!”

“噗!”李旭一口酒没咽落肚子,一下全呛了出来。十三吊?一万三千个钱!姥姥啊,这是他长这么大从没听说过的大数字!有这么多钱,开个店铺的本都够了,何必再往来塞上受苦!

正计算着,又听徐大眼说道:“不过,打仗时将领们都穿重甲,很难用弓真正伤了对方,所以罗公才能身中多箭而不死。如果没有我大隋的铁甲护着,甭说多箭,一箭就被射穿了!”

“那是自然,徐兄可知骑射之法?”李旭端起酒杯,虚心求教。

“不太清楚!我学弓时,师父总是说,多射几次,自然手熟了。我没那么多时间射箭玩,想想人家骑了战马,穿了重铠,也没那么容易被我射!”徐大眼摇头,提供了一个令人失望的答案。

看看天色已经擦黑,徐大眼拿出十几个铜钱,结过账。与李旭相跟着回了刘老庄。秋高,又值满月十分,地面上非常明亮。不用点灯,也能看到对面人的模样。

二人才把马匹拴好,还没等喘过口气来,就听见有人阴阳怪气地说道:“两位英雄回来了,见到罗将军吗?他有没有给你等些铜钱,以酬谢你二人下午见义勇为之功?”

李旭抬头,看见孙九,张三,王麻子等几个资格较老的行商正在月光下看着自己,看情形,众人在院子中已经等待多时了。

正当他琢磨如何回答的时候,徐大眼站上前,抢先说道:“罗将军何等人物,怎么会理睬这点小事儿!只是他帐下的步校尉嘉许我等仗义,硬拉着吃酒到现在。还许诺说,如果将来商队在涿州、渔阳、安乐各地有事情,尽管报他的字号!”说着,趁别人不注意,用后脚跟轻轻踢了踢李旭的小腿。

“是,是步校尉热情,我们两个被拉着走不开,所以,所以回来晚了!”从没撒过谎的李旭结结巴巴地说道,胸口处,感觉到有头小鹿在一直跳个不停。

“嗯!”本来想发作一番的商队副头目张三没了脾气,铁青着脸骂道:“经商的笑迎四方客,什么时候轮到咱们抱打不平来?一旦到了人家的地面上……”骂到一半,想想现在还在涿州地界,得罪了官府更没好果子吃。吐了口浓痰在地,用草鞋狠狠地跺了几脚,悻然而去。

王二麻子见副头领不说话了,也跟着没了词。白天,他和老杜等人亲眼看到姓步的校尉笑呵呵地把徐、李两个小兔崽子送出了城。此人虽然只是个六品校尉,可在边塞各地,虎贲铁骑的校尉比一郡之首还威风。万一与虎贲铁骑破了面子,今后自己就甭想再通过涿州了。

“以后小心些,能不管的闲事就别管。一旦让两个胡人把你们伤了,我跟你们家里的人没法交代!”孙九见自己的同伴都走开了,摇摇头,叹息着奉劝。看看两个少年涨得通红的脸,把声音压低了些,说道:“他们下午赌输了钱,心里不痛快,所以你两个别惹他们。下午被你们所救的那几个商贩是扬州人,找上门来,送了两大块苏绸给你们做谢礼。我替你们塞到被窝里了,你们好生收着吧!应该值不少钱呢!”

“谢谢九叔!”李旭和徐大眼同时施礼。商队头领孙九的秉性与其他几个老江湖截然不同,豁达,大度,懂得疼惜晚辈,这样的老人无论身份贵贱,都能令人心生敬意。

“早些睡吧,明天还早起呢!”孙九善意地笑了笑,转身离去。

一场突然而来的风波凭借徐大眼的从容应对消失得无影无踪,两个少年相对着吐了吐舌头,跟在孙九身后向各自的卧室里走去。

所谓卧室,只是正对着的两间大屋。每个屋子中用木板相对着搭了两溜通铺,上面铺了些稻草,供行商们休息。虽然有些简陋,比起野地里露宿,这已经是高档雅间了。所以此时在屋子内,已经响起了此起彼伏的鼾声。

李旭蹑手蹑脚进了屋,按孙九的事先指点,找到了自己的铺位。被子卷已经展开了,从边角处齐齐整整的折痕来看,是九叔亲手帮的忙。李旭心里感激,冲着窗外的身影使劲点了点头,伸手摸进了自己的被窝。

一股温水般柔和的感觉立刻顺着指尖滑到了胸口——是上等的苏绸,怪不得几个赌输了钱的老商贩都看着眼红。李旭借着窗外照进来的月光捧起绸面,看到蓝天上云丝般的颜色。这是大户人家读书人最喜欢的颜色,徐大眼身上就穿了这么一件,张小五也有一件类似的直裾,却不舍得总穿在身上,只是重要日子才穿出来显摆。

想想白天发生的事,李旭有些睡不着。步校尉策马持槊的样子就像刀刻一样印在了他脑子里,一闭上眼睛,满心都是那个雄姿英发的豪杰形象。比起这个清晰的英雄形象,步校尉所叹服的罗将军的样子反而有些模糊。虽然罗将军是个大大的英雄,他的故事令人热血沸腾。

来回翻了几个身,李旭还是睡不着。明知道自己这辈子注定与马槊无缘,也没机会像步校尉一般在如此轻的年纪就做了六品武职。白天跟徐大眼聊天时他了解到,即便是从了军,普通士兵也很难出头。世家子弟门路比自己硬,武技比自己高,升得自然比自己快。而自己这样的小户人家子弟,通常只有资格运送辎重,或在攻城时抱了柴草填壕沟。死后也不会有马革裹尸,而是胡乱一埋,没几天就便宜了野狼、秃鹫的肚子。

想起野狼,李旭又想起了被安置在马厩一角的甘罗。自己这个主人不讨大伙喜欢,甘罗估计也没人照看。爬下铺位,借着月光从自己的行囊中掏出一大块肉干,李旭蹑手蹑脚溜进了月色里。

月光如水一般泻在满是驴屎马粪的院子里,整个地面如同被染了一层霜,柔和,漂亮。四野里很静,偶尔有蟋蟀的叫声从院子角落里传来,涩涩的,好像被秋风吹伤了嗓子。李旭记得自己临行前,舅舅总是咳嗽。不知道他的嗓子现在怎么样,吃了自己挖来的草药,是否好了一些。母亲呢,如此月光下,她又该坐在院子里借着月色踩织布机了吧。三日断匹,总是不停地织麻布的母亲好像很少穿新衣服,记忆里,她的每一件衣服都打着补丁。

离家才数日,李旭发现自己已经非常非常想家了。临行前那点流浪的喜悦荡然无存,此刻藏在内心深处的,只有对双亲的深深思念。然而,那个家在短时间内他却回不去了,征兵在即,据徐大眼分析,官府一旦着了急,谁家的子弟都会强拉。想用钱买通关系的大户人家,都得看看老爷们能否先保得住头上的官帽。

一点灯光吸引了他的注意,那是主人家专门给商队头领开辟的小间。整支商队内,只有孙九有资格去住。想想老人一路上对自己的照顾,李旭又溜回屋子,抓起那块苏绸,向孙九的卧室摸去。

脚步再次跨进院子的刹那,他却听见了几声吵闹声顺着孙九房间的窗子冲了出来。

“你总是护着他,今天他敢管突厥人的闲事,出了塞,他就敢管别人的闲事,一旦给商队惹来祸端,大伙都跟着倾家荡产!”这是张三叔的声音,尖利中透出焦急。平素里,他总是笑呵呵的,呼喊李旭帮他做事。

“是啊,九哥。那小子根本不是做买卖的料子,又没眼力架,脾气又倔。什么都得人教,又好惹事。带着他,将来肯定有数不尽的麻烦!”说这话的是王麻子,李旭清晰地记得他说话时嘴里那口令人恶心的黄牙。

“还有那头小狼,眼看着越长越大。九哥,您得拿个主意,大伙信任你,可不能由着他胡闹。姓徐的咱惹不起,李大木是个三脚踹不出屁来的家伙,咱还怕他?”说这话的是杜疤瘌。李旭知道,从离家的第一天起,此人就一直念叨在有间客栈吃的饭菜,付出了在别家吃饭一倍的代价。可那天,李旭分明记得此人给自己的见面礼只是一个白钱,上面还缺了半个角。

刹那间,漫天无形月光都变成了有形的冷水,直浇在李旭身上。他觉得自己浑身上下冰凉冰凉的,血肉都被冻结在了一处。这就是最初当着自己父母面拍胸脯,说要照顾自己一路平安的“好友”!这就是曾经摸着自己的头,满脸慈爱的长者!只为了一个可能发生的危险,他们就打算赶走自己,而昨天晚上,在自己帮他们给牲口喂水的时候,他们还说带着自己同行是福气!

你亲眼看到的,未必是真相。亲耳听见的,未必是事实。李旭想起了杨老夫子的临别赠言,眼里慢慢燃起了火焰。

“你们闹够了没有?是不是打算站在旭官床头去,把这话亲口告诉他?”孙九的声音透过粗纸窗,慢慢传了出来,不高,却坚定有力。李旭看见九叔站了起来,灯光把他的身影投在纸窗上,显得如山般巍峨。

“你们逼我做什么,我都明白。我孙九今天也撂这儿一句话,如今蓟县城,准备出发的商队不止我这一拨。大伙谁打算拆伙加入别的商队,明天早上别起来应卯就是,我孙九决不拦着。但是谁想把旭官扔下,门都没有。我再说一遍,大伙听好喽。今天晚上你们随便嚷嚷,出了涿州,谁要是对旭子动歪心思,别怪我孙九不拿他当朋友!”说罢,把一件东西从腰间解下来,重重地拍在了桌案上。

张三、杜疤瘌、王麻子等人都被镇住了。谁也没想到孙九会为了一个小毛孩子跟几个老搭档发火。几个人嘟囔数声,不敢再多言语。看看大伙不服气的样子,孙九抚摩着短刀坐下来,低声说道:“那孩子是鲁莽了些,可他心肠不坏。一路上,你们谁的忙他没帮过?他没出过远门,一切得人教导。可他用你们教导第二遍了吗?一个读过书,热心肠,知道冷暖的孩子,你们还忍心欺负他,不觉得丢人吗?我也知道,你们是欺负他爹李懋老实,可兄弟啊,咱们别只顾着眼前。有句老话说过,莫欺少年穷……”

李旭擦了把脸上的泪,捧着冰冷的苏绸,慢慢退开。他不想再听下去了,人世间也许就是这样,有可能踩到马粪,也可能拣到蘑菇。没有一件事情生来完美,也不会是所有的人都欣赏你,理解你的付出。

当天夜里,李旭做了一个梦。梦境中,他看见自己策马持槊,冲杀在疆场上。而战场周围,无数陌生的或者熟悉的面孔,在大声喝彩。

人不是牲口,不需要名种名血。醒来时,他牢牢地记住了虎贲将军罗艺这句话。

出了蓟县向北,官道渐渐变得破旧起来。路边的行人越来越少,两边的草丛里,不住有五颜六色的山鸡和惊慌失措的野兔跑出,每当这时,商队里就有人拎着弓箭嘻嘻哈哈地追上去。只是大伙的射艺实在不佳,追过半个山头,野兔和山鸡早跑没了踪影,只好空着手,悻悻地赶回队伍中。

在密云县扎营的时候,孙九和张三、杜疤瘌等人又起了争执。嚷嚷声持续了小半夜,直到丑时才平息下去。第二天动身时,队伍里就多了四个满脸横肉的彪形大汉。

然后商队副头目张三哥就向大伙宣布说,这四个人是为商队雇的刀客,负责护送大伙到武列水源头的奚人部落。而大伙需要付出的代价则是,每个人二十个钱,肉好、白钱不限。话音刚落,立刻有人跳了起来,说刀客雇得太贵,春天走这条道时,同样是五六十人的队伍,每人只要付十六个钱就能雇到能双手使刀的绝顶好手。

“你们说的那个双刀刘和他的兄弟们折在黑石岭了,这个月初发生的事儿。雇他的六十多个商贩被人抓了二十多人,每人割了一只耳朵当作信物让同伴带回去向他们的家人筹赎金!”一向吝啬的杜疤瘌突然转了性子,颤抖着脸上的疤瘌威胁道。

大伙闻听此言,脖子后都发了炸。家里如果有赎票的余钱,谁还会做这牛马不如的行商?等待那二十几个同行的命运只有两个,要么被恼羞成怒的土匪撕票,要么运气好一些加入土匪行列,最后死于官府的征剿或一场莫名其妙的火并。大伙谁都没有舍命不舍财的勇气,只好忍痛掏出二十个铜钱,交付给张三哥统一保管。道上的规矩,启程时说价,到地儿时付款。如果路上遇到劫匪,因此让商队蒙受了损失,所有损失都要从刀客的报酬里扣除。如果商队没遭受损失,哪怕是刀客全部战死了,商队的头目也得一文不少地把铜钱送到刀客们的家人手里,哪怕是这名刀客的家人住在万里之外。

过了燕乐,官道就彻底消失了。脚下的道路变成了一条商贩们用脚踩出的小径,羊肠子般粗细,连两骑并行都容不下。周围的山也越发陡峭,巨岩垒垒,几乎就挤在路边上。而路的另一侧则经常变成不可见底的幽谷,绿的,黄的,红的,金的,各色树叶把人们的视线遮挡住,让你无法探究下面究竟隐藏着什么,只能听见淙淙的水声和山风吹过树枝时发出的呜咽。

山,一座挨着一座,没完没了。人和牲畜都慢慢开始麻木,分不清自己是在上坡还是下坡。说是下坡吧,连青花骡子这种强壮的大牲口都得伸直了脖颈,一小步一小步向前挨。说是上坡吧,周围的高耸的山峦却告诉你,你的位置在一点点向下降。

人们都紧张起来,不再说话,甚至蠢笨的沙鸡咯咯叫着从脚边晃动着肥硕屁股跑过,也再没人有心思去追。孙九、张三、王麻子等老江湖都瞪起了眼睛,粗糙的大手片刻也不肯离开刀柄。而那四个卖命吃饭的刀客,则分成了两拨,三个人走在商队最前,一个骨架最大的人,扛着把门板宽的大刀缀在商队末尾。

整个队伍中,惟独徐大眼和李旭镇定自若。二人都没出过塞,不知道路上到底有多凶险,只是觉得又刺激,又兴奋。平生走过的所有路,惟独以此最为精彩。兴奋之余,李旭还注意到了山上的树木与家乡的不同。家乡的树,大多生着宽阔的叶子,到了秋天这个时候,就会一点点变黄,然后飞雪般飘落。而山中的树,却是以细细的针叶松树居多,其次便是柏树,只有在山脚下或谷地里才能见到杨、柳、枣和野杏子树,越向山坡的高处,越是松树的天下。所以山的颜色一直在发生着变化,底下的发黄,半山腰处发红,再向上开始发绿,发黑,待黑色浓到无可再浓时,则突然变浅,成了灰蓝色。那是岩石固有的颜色,高到此,已经没有了树,只有巨大的石块,伫立在风中,阅尽古今沧桑。

“看,长城!”徐大眼突然从后边喊了一嗓子,吓得李旭差点没栽下马背去。侧转头,顺着对方的手指远眺,只见一条土黄色、绵延万里的巨龙,横亘在左侧的山岭上。山,绵延不绝,巨龙,也绵延不断,九万里长风将巨龙的身躯吹得曲曲折折,龙的头颅依旧高傲地扬着,扬在纯净的蓝天之下,群山之巅。

“那是蒙将军率部众修筑的长城,东临大海,西入祁连,一万多里。从秦汉到现在,已经伫立了一千多年!”徐大眼指点着万里长城,低声赞叹道。在这历史上最壮丽的工程面前,他收起了自己的骄傲,没再说自己可以做得更好的豪言壮语。话语里流露出的,全是发自内心的钦佩。

“可他的庙早就断了香火!”李旭感慨道。步校尉、罗将军、卫王、长城修筑者,这一路上,他见到、听到了太多的英雄事迹。每一个,都比书上记述得生动。但英雄们的境遇好像都不太妙。罗将军一面替朝廷戍边,一面还要防着朝廷内部的弹劾。卫王殿下在横扫突厥诸部之后的第二年暴卒,据说是杀人太多遇到了鬼。可据徐大眼介绍,卫王是先皇抚养长大、最疼爱的异母兄弟。先皇在世时,曾经有把帝位传给兄弟之意。而那位修长城的蒙大将军的遭遇似乎更惨,史书上用四个字记载他的人生结局:身死,族灭。

“有这样的万里长城,他哪里还用得着人间香火!”徐大眼望着远处的敌楼,满脸崇拜。如果什么可以叫不世功业的话,眼前的长城算其中之一吧。千余年,草原上部落换了无数个,每一支部落南下前,首先都要面对这道人工屏障。

“后边的人抓紧,从鲍丘水旁穿越长城,咱们就算出塞了!”孙九的喊声遥遥地从前面传来,打断了兄弟二人的议论。

商贩们陆续答应着,如一条长蛇般,缓缓加快了移动速度。这样险恶的山路,能早结束一刻就便宜一刻。很多地方险要异常,如果有土匪突然探出头来,大伙只有乖乖举手投降的份儿。

燕山万里。

山更高,路更窄,更陡。人不得不从牲口背上跳下来,拉着缰绳在前面用力拽。遇到突然出现的陡坡,牲口便成了主人,需要人用肩膀顶着它的屁股向前挪。

只一天,李旭脚上离家时刚刚换上的厚底鞋便被磨漏了。脚指头带着血泡,从鞋前端探了出来。脚后跟也开了口,隐隐透着血痕。每迈出一步,脚前脚后就同时传来钻心的痛。肩膀上的茧子也不知起了多少层,顶着牲口屁股的时候,完全失去了知觉。大腿,胸口,粘粘的全是汗,与风中的尘土胶合成浆,糊在皮肤上,偶尔一动,便散发出可以令苍蝇晕倒的酸臭味。

徐大眼的境况看起来比他略好,价格不菲的长袍早已被树枝挂成了袈裟,贴身而穿的精致短褐也被挂得四处是口子,风一吹,便露出里边白皙但肮脏的皮肤。一双爬山专用快靴,也与李旭脚上的鞋子做了难兄难弟,前面见“蒜瓣”,后边见茄蛋。

李旭知道此时的自己已经和王麻子等人没了分别,一样脏,一样憔悴。想想这样的生活还要伴随自己很长时间,他浑身上下就不寒而栗。转念想想父亲这么多年来过的全是这样的日子,却从来没在自己和母亲面前叫过一声苦,内心深处就更体会到了什么叫父爱如山。

“我一定要赚到钱!”李旭用力推着坐骑的屁股,暗自发誓。这样的日子一定要早日结束,为了自己的将来,也为了父母。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必先苦其心智,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弗乱其所为,增益其所不能!”坐骑前,徐大眼嘟囔着把缰绳挂在自己的肩膀上,拼命前拉。累成这样,他却一点也不后悔自己的选择。离家前,父亲本来告诉他,徐家可以利用买通官府的办法让他逃避兵役,甚至可以买来流民,冒充他去从军。但是,他拒绝了。或者说,他更想抓住这个机会到外边看看。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只有看到了,才能把学到的东西与外边的世界连接起来。

这样,才有机会振兴整个家族。并且在浩瀚历史中留下自己的名字,如卫王杨爽,如大将军蒙恬,如虎贲中郎将罗艺。

少年人缓缓向前,向前,双脚迈过万里关山。

有一天,山,突然消失了。就像脚上已经变成了老茧的血泡一样,消失得只剩下几点痕迹。

眼前的景物骤然开阔,无边无际,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的荒野横亘在商队面前。几座“小山孙子”在远处低低地趴着,用脊背顶起头顶上半圆形的蓝天。那天蓝得纯净,蓝得干脆,蓝到一点渣滓都没有。

蓝天下,微微泛黄的野草翻卷着波浪,映出一层层风的痕迹。高可齐腰的草尖起伏跌宕,里边没有隐藏牛羊,也没有野兽,没有石头,除了草,什么都没有。一条大河就在不远处的草尖顶端丝绦般向南飘荡,无桥、无渡,也看不见帆影,如果不是那顺着风传来的哗哗水声,你根本无法相信其是真实的存在。

“嗷!”的一声,商队里所有人都发了疯,扔下牲口,不顾一切地向大河跑去。这是濡水,草原上一条宽窄不定的季节河!见了此河,即意味着商队彻底走出了燕山,来到了他们的第一个目的地,奚部的游牧区域。

走出了燕山,不仅意味着此行成功在望,还意味着与山贼遭遇的几率减小了一半,大伙可以平平安安地赚一次安稳钱。激动之下,几乎所有年轻商贩都冲了出去,不顾高原秋凉,手捧着河水狂饮。饮够了,则将身上已经分不清颜色的衣服扯下来向草尖上一丢,赤着身子走进河中央。

李旭发现自己的胳膊和大腿都变结实了,搓掉半担老泥后,身上的肌肉从皮肤下面一块块紧绷出来。而在行程初始时总被磨破的双肩,现在已经感觉不到丝毫疼痛。洗尽泥巴和污垢,那些曾经火烧火燎的地方变得光滑、平整,肉垫子般,与别处皮肤迥然相异。这是生活留下的痕迹,此后将和他相伴,直到永远。

徐大眼也变成了野人,一丝不挂地站在水里,与商贩们同样用河泥和草根来清洁身体。从河上游出来的寒风早已把他白皙的皮肤冻成了淡红色,而他却丝毫感觉不出河水的冷。只是一味地向身上撩水,撩水,仿佛只有这样,才能把自己彻底变成一个男人。

在濡水河畔休息了一夜,孙九带着大伙再度动身。不再被大山的阴影所压抑,商队很快活跃起来。特别是杜疤瘌、王二麻子几个,自以为雇佣刀客立了首功,说话的嗓门格外响亮。

“旭官哪,旭官!帮我把马肚带紧一下。行李歪了,向上推推。啧啧,你这小子怎么这么笨,连这点儿小事儿都弄不好!”

“旭官,旭官啊,给杜叔把这件包裹挂到马背上去。三岁邙牛十八汉,你这么大个子,挺头竖脑的,怎么这么笨呢!”

不知不觉间,李旭再次成了众人的小跟班儿。有了那一晚的经历,他已经彻底认清了这些叔叔伯伯们的“慈祥”,所以答应得不再那么痛快,即便是实在无法推脱了,也尽力做得“笨”一些。不是弄得牲口受惊,就是用力过大,把歪在左侧的行李推得向右歪去,再不就用力过猛,一下子拉断了绑带。但是,他自己和徐大眼的行李、牲口,总是被照料得干净利落,从来不会出现走到半路散架的现象。

众人指使不动他,心里就落了气。有孙九在旁边镇压着,大伙也不敢过分拿他怎样。发了几回牢骚后,决定用其他手段让这小子得到些教训。

打击一个年轻人最好的办法就是把他孤立起来。老江湖们走过的桥比李旭走过的路还多,很快就找到了收拾他的最佳策略。所以,杜疤瘌、王麻子等人快速变成了历史迷,纷纷围绕在徐大眼身边,主动要求他谈古说今。

年轻人都有表现自己的欲望,这一点,徐大眼也不能例外。他虽然自幼被按照智勇双全的标准来培养,双眼经常能发现别人所不能发现的秘密,但总体来说,如今的他心中还没有太深的城府,很快就落入了老江湖们的圈套。

从霍去病封狼居胥,班超投笔从戎,到伏波将军马革裹尸,徐大眼娓娓道来。能来到草原上看看前辈英雄们的足迹,让他胸怀激荡。他本来就知识渊博,口才又佳,被王麻子等老江湖有意无意地帮腔,很快成了商队的核心人物。就连孙九、张三和那几个见多识广的刀客,每逢休息时,都喜欢围到徐大眼身边来,喝上一碗热水,然后听这个博学多闻的后生讲古论今。

每逢此时,李旭总是坐在人群外围,静静地想自己的心事。老实说,他曾经忌妒过徐大眼,但现在,他看向徐大眼的目光却非常平和。经过那天跟徐大眼小酌,李旭领悟道,是自己和徐大眼的出身不同,决定了现在彼此之间的差距。在自己还沿着家乡门前的小河沟与伙伴们互相甩泥巴的时候,徐大眼已经开始在教习的指导下,分析总结《吕氏春秋》的精义。当自己跟伙伴们背着草筐追兔子的时候,徐大眼练习的是马槊、骑弓。自己刚刚开始识字启蒙,徐大眼已经背完了《孙子兵法》、《吴子兵法》、《黄石公三略》和《司马法》[18]。自己曾经的人生最高目标,不过是当一名县里的户槽。而徐大眼,却从生下来就背负起了让徐氏家族崛起的重担。

这种差距在短时间内无法逾越,同样是逃避兵役,自己是为了避免当一名死在半路的小杂兵。而徐大眼是为了给他一身的本事找到合适的价钱和出售时机。两军交战,徐大眼可以凭良家子弟的身份纵马舞槊,陪伴着主帅冲锋陷阵。而自己,想攒钱买一把合格的马槊,至少要在这条商路上走上三年!

但这些差距不是天堑,完全可以凭个人努力来慢慢弥补,九叔说得好,莫欺少年穷。自己还不到十五岁,有的是时间去学习。实际上,与徐大眼一路同行,自己已经从他身上学到了很多东西。最重要的是,现在的自己已经不是易县县学里那个除了书本外什么都不懂,同龄少年中做什么事情都没有对手的李旭。

想起在易县县城时那个自己,李旭发现自己的确不虚此行。无论这一趟生意最后赚不赚钱,自己都看到了许多先前没机会看到的东西,领悟到了许多先前不可能领悟的人生道理。

“也许,这就是长大。”少年坐在火堆旁,悄悄地对自己说。小狼甘罗蹲在他的脚边,望着跳动的火焰,眼睛里闪出一串串金芒。

离开濡水三天后,商队如期来到了奚人最大的一个部落所在。令人绝望的是,这个草原上数得着的大部落居然消失了。四下里空荡荡的,只剩下几千根东倒西歪的木桩,和一圈圈毡包留下的痕迹。仿佛告诉商贩们,他们没有迷路。只是主人家有大事要忙,上万家族成员在入秋后集体迁徙去了未知所在。

商贩们抱着脑袋,陆续蹲到了地上。除了李旭和徐大眼之外,所有人出塞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趁着秋末冬初,天刚开始变冷的时候赚上一笔快钱。每年这个季节,胡人部落都会根据夏、秋两季所收集的干草数量,决定越冬牲畜的多少。大批老弱牲畜被宰杀,大批的雄性牲畜被卖掉,干肉、生皮、牲畜的价格都会在瞬间跌到谷底。只要平安走完这样一趟,整个冬天,商贩们的家中都能听见欢笑声。

可是,奚人部落迁徙了。草原上手最巧、能提供精美毛毯和廉价生皮的奚族部落迁徙了。商贩们没等开张即遭受到了重大打击。最大的一个奚人部落发生迁徙,其他小的奚族部落肯定也追随着移动。如果大伙不能在落雪之前把手里的货物抛售掉,这次买卖就可能血本无归。如果逾期不掉头南返,草原上突然而来的暴风雪,就有可能把这支小小的商队全部吞没掉。

有人开始低声叹气,更多的人开始咒骂奚人缺德,搬家也不肯事先通知一声。商队的两个头领孙九和张三则铁青着脸,走到稍远的地方商量如何面对眼前的困局。

突然而来的打击让李旭也感到很迷茫。临行前,父亲和他约定的第一落脚点就是这个奚部。比起凶悍的突厥人来,奚部脾气平和得多。更关键的一点是,这个部落距离中原足够近,家乡有什么风吹草动,李懋可以托商队以最快的速度把消息送过来。而这一切安排都随着奚部的大搬迁落了空。草原上那一个个毡包留下的圆圈,仿佛还带着奚人的体温,告诉李旭,你的计划很完美,但世界变化实在太快。

苍茫暮色里,毡包的痕迹散发出缕缕白烟。晚风吹过,把人们的咒骂声,哀叹声,远远地传了开去。告诉附近一切生灵,有一伙人被困在了这里。

“嗷——嗷——嗷!”有野狼的声音远远传来,在数千根木桩间萦绕。

“嗷——”小狼甘罗扯着嗓子唱和。声音就像一个刚刚开始发育的男孩,纤弱,沙哑。绝望的人们立刻被甘罗的不恰当举动所吸引,一个个对它怒目而视。甘罗自知惹了祸,发出一声低低的呜咽,跳起来,逃到了李旭身后。

“都是这个狼崽子闹的,整个一灾星!”王麻子突然跳起来,指着李旭骂道。

“对,我早就跟九哥说,让他别带这个狼崽子。逆季出生,又是独伢,肯定不是好东西。他偏不听,偏不听,看看,祸事来了吧!”杜疤瘌气急败坏,撑着佩刀,大声指责。

“都是这个爱惹事的小杂种和他的小狼闹的,刚出发,就让大伙赔了彩头。然后一路上就诸事不顺,走哪儿哪儿赔钱。在蓟县逛窑子,又碰上这个小灾星管闲事招惹胡人,害得自己差点软掉。出来赌两手换运气,反而又输了一百多文。”

“灾星,肯定是它!”人们无法解释奚人为什么不早不晚在他们赶来前迁徙,把满腹怨气发泄到甘罗头上。

“它不是灾星!”李旭站直了身躯,山一般挡在小狼甘罗身前。杜疤瘌等人看自己不顺眼,这点他早知道。一路上对这些人的欺负,他也是能忍则忍。但李旭不能让他们伤害甘罗,这个小狼是他的伙伴,除了徐大眼外惟一的朋友。

小狼甘罗从李旭身后跳出来,前肢下伏,后腿紧绷,喉咙里发出呜呜的低吼。这个威胁动作吓了杜疤瘌一跳,赶紧向旁边闪。不料脚下却绊到了根烂木头,一下子磕了个狗啃屎。

“嗷嗷,呜呜!”甘罗发出胜利的吼叫,不屑地甩了甩尖耳朵,蹲在了李旭腿边。几个看热闹的人发出哄堂大笑,生活虽然苦涩,但如果你认真面对,总是能在出其不意的时候发现些有趣的笑料。

“你们两个灾星,今天有你没我。说吧,你们两个一起走,还是赶走这头小狼!”杜疤瘌在哄笑声中爬起身,“呛啷”一声,把短刀拔出了大半。王麻子紧随其后,手里握着根木棍,虎视眈眈地看向甘罗。

李旭愣住了,他没想到有人居然这么无耻。抬头看向众人,却发现商贩中不少人相信王麻子的话,认为今天的意外完全由甘罗引起。而少数清醒的人,却抱了看热闹的心态,对王麻子等人的行径不闻不问。这种情况,是他预先没有料到,父亲也没叮嘱过的。四下张望,想找九叔求援,却发现孙九和几个刀客都不知去了哪里,附近根本看不见他们的身影。

“赶那头小狼走,否则大伙还会继续倒霉!”受了王麻子的蛊惑,或者单纯为了给自己找个发泄怒气的理由,十几个面目愁苦的商贩握着刀柄,慢慢地围拢。

“它不是灾星!”李旭喃喃地辩解,被众人逼得一步步向后退。杜疤瘌得势不饶人,伸出大手,准备把他拨拉到一边去。孙九说大伙不准欺负这浑小子,老子赶走野狼,总没问题吧!

手指尖传来的痛楚却告诉杜疤瘌,他又碰到了硬茬。抬起满是疤瘌的老脸,他看见自己的手指被一双白净,但有力的手掌掰成了直角。

“哎!”“直娘贼”杜疤瘌和王麻子同声骂道。一个赶紧向后缩手指头,另一个抱着脚在地上乱蹦。小狼甘罗则趴在李旭面前,嘴里叼着半只草鞋,双眼冒出幽暗的光芒。

“想打架,跟我来。拳脚,兵器,随便你们两个挑!”徐大眼不知道什么时候赶了过来,站在李旭身边,冲着杜、王等人说道。

“你!欺老忤逆!”杜疤瘌甩动被掰痛的手指,对徐大眼不干不净地叫骂。

“是你们两个为老不尊在先。疤瘌——叔!麻子——叔!”徐大眼拖长了声音答道。脚尖轻挑,将一根奚人迁移时遗弃的长木杆踢到了半空,伸手抄在手里,对众人说道:“一起上吧,还有谁想欺负人,我让你们欺负个痛快!”

王麻子和杜疤瘌两人怎肯在一个小辈面前失了威风?拔出短刀,恶狠狠地跳步上前。还没等李旭找到趁手家伙迎战,徐大眼不慌不忙,把木杆向地上一捅,左右一拨,两个老恶棍已经滚地葫芦般摔了出去。

这一手玩得实在是漂亮,连几个试图跟在杜疤瘌身后打太平拳的商贩都被吓蒙了。捂住腰刀,慢慢向后退去。杜疤瘌、王麻子见众人士气要散,大叫一声,从地上爬起身,试图携手找回场子。刚刚迈出脚步,膝盖处与上次同一个地方再度被木棍打中,腿一软,又摔了个狗啃屎。

两个恶棍爬不起来了,躺在地上,哼哼唧唧地开始哭骂徐大眼欺负上年纪的老人;骂李旭的父亲不怀好心,弄个灾星儿子来坏大伙财路;骂其他商贩是窝囊废,明知道灾星在旁,却不敢出头。几个平素与杜疤瘌交好的商贩被挤对到了死角,再度按着腰刀围拢了过来。

徐大眼看得心头火起,木杆一摔,重重地砸在身边的草地上:“你们给我闭嘴,再乱嚼舌头,休怪我下手狠!想凭人多欺负人少吗?谁敢上前,我姓徐的保证,整个河南诸郡,再没一家店铺会收你们的货!”

此话一出,比手中的木棒子还有威慑力。围拢过来的众人立刻退了开去。杜疤瘌和王麻子也被吓得止住了哭声,瞪大了眼睛开始想别的歪主意。

“好威风啊,好大杀气!”人群外,传来孙九的声音。众人皆吓了一跳,闪开一条通道,把孙九等人让了进来。

“九叔!”李旭和徐大眼赶紧施礼。这下祸闯得有些大了,孙九是商队的首领,商队成员打架生事,完全归他处理。他刚才只听见徐大眼威胁众人,却没看到众人怎么欺负李旭。如果他想刻意偏袒王、杜等老江湖,完全可以凭着众人的支持,把徐、李二人赶出商队。在这样空旷的草原上,一没有向导,二没有经验,两个少年的结局惟有饿死一条。

即便孙九秉公处理此事,为了维护商队的团结,他也可能顺从众人之意将甘罗赶走。寒冬将至,一个多月大的小狼在荒野中,基本上没有生存下去的希望。

“人家欺负你,你不会还手吗?非得靠别人护着?”孙九狠狠地瞪了李旭一眼,恨铁不成钢地骂道。头稍稍偏向徐大眼,依旧是怒目而视,“他们是匈奴,还是胡人,值得徐大将军下如此重的手?”

“九叔!”两个少年都红了脸。徐大眼见事不妙,赶紧扔下木杆,拱手赔礼:“晚辈失礼,请九叔责罚!”

“哼!”孙九怒气冲冲地哼了一声,把头转向了愤愤不平的大伙:“从这儿向北两天路程,有一个霫人[19]部落,很大。郝老刀兄弟他们上次去过,可以给咱们带路!咱们今晚连夜启程,后天上午就可到达!”

“真的?”濒临绝望的人群立刻沸腾了起来,什么灾星,什么祸害,统统忘到了九霄云外。霫人是草原上有名的巧手,那里皮货精美,毛毯花式繁杂,百姓脾气也比突厥人善良。并且,霫部还提供一样好东西,在其他部族,无论多少钱也买不到!

“千真万确!”被称为郝老刀的刀客红着脸向大伙保证,“两天之内肯定到达,一个半月前我从那里赶回来,认识他们的族长!”

“这下,这可发达了!”王麻子坐在地上,拍着大腿说道。鼻涕眼泪依旧东一道西一道地挂在脸上,人却笑得比捡了元宝还开心。

“没出息!”孙九看看转眼中陷入癫狂状态的大伙,低声骂了一句。转过身,把李旭和徐大眼拉到了人群之外。

“你们两个小东西,不知道尊敬长辈吗?”孙九呵斥声几乎所有人都能听得见。商贩们得到了好消息,心情舒坦,早不把打架的事情放在心上。所以,也根本不在乎孙九给两个少年什么样的惩罚。

“旭子!”孙九伸出手,轻轻搭在了李旭的肩膀上,低下头,用只有三个人能听见的声音安慰道,“今天的事儿别往心里去,人走路,难免有踩了狗屎的时候!”

“谢谢九叔!”李旭感动地施礼。老人不擅长言辞,但说出的话里却充满了人生的智慧。

偷眼看了看商贩们的反应,孙九低声叮嘱:“要么别打架,要打,就打得他们再不敢惹你。通常两个恶汉在一块儿混,谁也不敢欺负谁。一个恶,一个善,才是真正的大麻烦!”

说完,孙九轻轻笑了起来,那是一种狡猾的笑容,却让人感到格外亲切。

有了盼头,众商贩们心里的烦闷一扫而空,连夜启程向北,一口气居然赶了六十余里路,直到后半夜,才在郝老刀的带领下找了个丘陵背后的低洼地驻扎下来,生起火堆抵御草原上凌晨的寒风。

草原上缺乏森林阻挡,所以夜风大得吓人。虽然躲在了土丘后,寒气依然直刺入骨髓来。而对于这彻骨的秋寒,商贩们绝不敢支帐篷为自己保温。只好把能裹的衣服全部裹在身上,而后抱着肩膀,蜷缩着身体,围着火堆苦挨。

关于为什么不扎帐篷,九叔给李旭的解释是:占地方越大的物件受风越大,万一地上的木桩打得不够牢固,大伙睡着时,连人带帐篷都有可能被风卷走。所以行李中尽管带着一件加厚的麻布帐篷,李旭也只好学着大伙的样子,抱着肩膀在火堆旁煎熬。

如此冷的天气,第一次出塞的人怎能睡得着!片刻工夫,夜风已经透过重重寒衣,吹得小李旭的脊背像结了冰一样凉。他蜷缩着身体转了半个圈,把脊背冲向篝火,没等脊背感受到丝毫暖意,前面的衣服又像铁一样贴在了胸口上。

李旭被冻得实在难受,再次把脸转向火堆。就在转过脸的刹那,小狼甘罗轻轻地跃起,跳进了他的怀里。

尽管近来一直过得是风餐露宿的日子,甘罗的身体却以肉眼看得见的速度在长大。此时的它已经有家中报时的公鸡般大小,毛茸茸的狼皮灰中带银,摸上去格外暖和。也许是为了报答主人昨天傍晚的回护之恩,甘罗跃入李旭怀里后,就轻轻地卧下。温暖的身躯刚好贴在了李旭被风吹得最难受的腹部,让他登时感到一股浓浓的暖意。

“你不是灾星!”李旭拍了拍甘罗的脑袋,心里说道。

小狼仿佛理解主人的意思,把头回过来,轻轻抬起。一双淡金色的眸子刚好与李旭的目光相遇,看上去,竟然如星光般明亮。

“睡吧!明天还赶路呢!”李旭再次拍拍狼头,用手挡住了它的眼睛。小狼甘罗慢慢地把头蜷缩进了李旭的怀中,片刻后,以极低极细的声音,轻轻地打起了呼噜。

“野兽有时候比人善良!”抱着小狼,李旭默默地想。抬起头,想找个机会跟多次给自己解围的九叔聊聊。既然九叔对自己一直很真诚,自己就应该把此番北行的真实目的告诉对方。欺骗如此一个善良、豁达的长辈,李旭心里无论如何都会感觉到不安。仔细看去,却发现坐在自己斜对面的九叔已经睡着了,一条亮晶晶的口水正从他口中缓缓流下来,被跳动的火焰照得闪闪发光。

“这么冷的风中也能睡觉?”李旭惊诧地瞪大眼睛。再度细看,才发现不光是孙九,郝老刀、王麻子等人都已经蜷缩着身子睡熟。而不远处另一个火堆旁,张三叔呼噜声打得居然如雷鸣般响。

借鉴徐大眼那天所说的观人之法,李旭的目光从同伴们的脸上一一扫过。他惊讶地发现,每个人在睡觉时脸上都带着不同的表情,同行的所有人中,没有任何两个人的表情完全一样。坐在自己左首的郝老刀是个卖命混饭吃的汉子,所以他睡觉时脸上的表情看上去非常凶悍,口里在打着呼噜,右手却紧紧握着刀柄,仿佛随时都可能跳起来与人拼命。而市侩的王麻子的脸上却带着讨好的神色,仿佛正在与人谈着一笔生意,惟恐对方半途反悔的样子。蜷缩在王麻子身边的杜疤瘌则撇着嘴,好像刚刚跟人起过争执,在火光的照耀下,他脸上的疤痕看起来愈发狰狞。所有人中,徐大眼脸上的表情最平静,睡姿也最优雅。只见他双腿盘坐,两手微垂于腿上,随着细而绵长的呼吸,胸口上下起伏。显然,他连睡觉的姿势,也是经过专门训练的。

“细节背后,隐藏的往往是其生活经历。”李旭突然发现徐大眼的话非常有道理。留心观察熟睡中的孙九,发现九叔的腰刀插的位置很特别。队伍中除了几个刀客的兵器向来是握在掌心之外,其他人防身用的配刀通常是或左或右,很随意地一挂。而孙九的佩刀,却半横在左侧腰间,刀柄永远冲着右前方。即便是此刻在熟睡中,如果有人来袭击,他也能飞快地拔刀迎战。

“九叔可能当过刀客,或者从过军!”李旭在心中得出结论,胸口处旋即涌起一股极其不舒服的感觉。他认为自己不应该偷偷探测一个对自己好的人的秘密。但是,连日来,张三、杜疤瘌,王麻子等人的所作所为,又让他给自己的举动找到了足够的理由。

“是非善恶,俱不在表面。眼中看到的未必是事实,亲耳听到的,也未必是真相!”临别时,杨老夫子曾经这般叮嘱。但是如何透过人们的虚假的笑容,永不会兑现的承诺,观察到重重迷雾后边的真相,杨老夫子却没有来得及指点。

徐大眼的观人术刚好弥补了这个缺陷。经过训练的他可能从步校尉一杆兵器上,把对方的家世推测得八九不离十。李旭认为自己如果平时在细节处多留心,就绝对不会再一次被张三、杜疤瘌等人表面的热情所蒙骗。

谎言说得再像真实,细节处也会露出端倪来。而抓住这些细节,就是抓住真相的关键。这是多日来,李旭领悟到的另一条人生道理。他知道自己已经不是易县城中那个懵懂少年,他能感觉到,自己像怀中的这头小狼般,在慢慢地,慢慢地长大……

有了事情分散心神,半夜的寒气也不那么难熬了。研究了一会儿众人睡梦中的表情,想了一阵子连日来发生的趣事,李旭抱着小狼,迷迷糊糊地进入了梦乡。

睡梦中,他看见一只狼,在雪地里,孤独地奔跑。有一刻,他觉得那就是自己。

第二天天刚擦亮,王麻子等人就跳了起来,催促着大伙赶紧赶路。商贩们都知道霫人是一个特别喜欢迁徙的民族,从弱洛水[20]到太弥河,方圆千里内都曾经有人说见过他们的足迹。如果大伙去得晚了,说不定霫人也和奚族一样突然间如露水般消失于草原上。倘是如此,所有人可能都要血本无归了。所以,也没有人抱怨王麻子毛躁,大伙就着冷风啃了块干饼子,匆匆忙忙向北一路狂奔。

到了下午的时候,队伍的行进速度却不得不再次放慢。草原上的地势再度发生了起伏,不像万里燕山那样,一座山峰挨着一座山峰。而是出现了一个巨大的缓坡,无法用双目观测到其尽头。连绵山坡让人不得不跳下马拉着缰绳前行,驮货的牲畜也紧绷了四肢,一步步奋力向前挪动。

按郝老刀等人的说法,这种地势被草原民族称作坝。不知道从何处开始,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算结束。除了去辽北靺鞨[21]部外,其他地域只要向北走,都要经历这一道坎儿。所以从中原过来的商队很少走得这么北,但越是商队稀少的地区,大伙的赚头可能越大。

听向导这般介绍,商贩们鼓足了精神,努力前行。大隋朝的赋税不算高,但各地方的官员有各地方的敛财手段。如果商队这次北行赚不到钱,明年个别人就可能因为完不成官府规定的杂税失去再度踏上草原的机会。所以,即使只有一线希望,也没人打算半路折回去。

对于筋骨上的劳累,李旭早已麻木。跳下马后,随即把青花骡子背上的负担,分了一小部分到马身上。小狼甘罗也被他从袋子中放下来,跟在自己身边慢慢向北爬。对于这种久违的自由,甘罗显然非常兴奋,围着李旭身前身后挨挨擦擦,仿佛根本感觉不到爬坡的劳累。

商贩们见青花骡子身上的负担减少后,明显力气见足,也学着李旭的样子,把部分货物匀到了驮人的坐骑上。如此一来,商队的速度又多少提高了些,至少那些驮货的牲畜不再口吐白沫,看上去像随时会死掉一样。

当太阳再一次从东南方爬出来时,李旭发现自己迈出的脚步不再发软。眼前的荒野更加宽阔,更加苍凉。远山看上去更矮,顶峰处却个个发白,显然那是积雪的痕迹。周围的野草不再像濡水河附近那样高可齐腰,而是枯枯黄黄的,只盖到了人脚脖子。但草丛中却突然多出了许多小动物,肥胖的野鸽子,体态臃肿的沙鸡,眼睛巨大、耳朵却很短的怪异地鼠,不时在人眼前跃起,晃晃悠悠地逃向远方。更远处甚至有一大群粗颈、短尾、长着黄色皮毛的羊在悠闲地吃草。看见商队经过,负责警戒的雄羊只是抬起带着直角的头,好奇地观望。看样子,它根本没打算通知自己的同伴逃走。

“就在这里休息一个时辰,让牲畜缓缓脚力。咱们已经上了坝,下午就能赶到目的地!”孙九与郝老刀等人碰了碰头,大声宣布。

“呼啦!”队伍立刻开了锅。年纪老的商贩在草地上铺开行李卷儿,不顾冰冷,倒头就睡。年纪轻或体力足一些的商贩,则用平生最快的速度把坐骑上的货物卸了下来,然后不顾牲口的抗议,跨上马鞍,挥舞着弓箭冲向了远处的黄色羊群。

那是黄羊,性子温和,肉味鲜美。秋末正是其肉最肥,毛最厚实,跑得最慢的时刻。随便打到一头想办法弄回中原去,那结实的短角,棕黄色带有白毫的皮毛,都能卖上一个好价钱。

“小心些,别跑太远!”孙九冲着远去的人群大声喊,他的话转眼被淹没在马蹄声中。商队中的年轻人,除了徐大眼这个根本不在乎钱的富家子弟和李旭这个根本不认识黄羊为何物的懵懂少年,谁不希望顺手发一笔小财?片刻之后,营地中就只剩下了他、张三和几个实在疲惫得无力骑马的老商贩,其他人几乎全部冲了出去。

“原来那些羊是野生的!”李旭后悔地想。欲纵马去猎,却对自己的射艺实在没把握,摇摇头,怏怏地铺开行李卷儿。

“还在为前天傍晚的事情生气?”徐大眼见李旭发蔫,走过来,轻轻地拍了拍他的肩膀,“犯不着,有些人像狗屎,他们存在就是为了让你感到恶心。恶心到了你,他们的目的就达到了,至于自己有多臭,他们不在乎!”

李旭被这个贴切的比喻逗得笑了起来,面颊上立刻出现了几条浅浅的褶皱。一路颠簸,让他的身板瘦削了不少,皮肤的颜色更深,更粗糙,并在耳根附近出现了几排依稀的黑毛。这让他看上去仿佛成熟了许多,根本不像一个不到十五岁的少年郎。

“你怎么看上去一夜间长大了许多!”徐大眼转到李旭身前,皱着眉头看了看他。伸出拳头来,捶了捶他结实的肩膀,戏问。

“是吗?早上没洗脸的缘故吧!”李旭傻呵呵地笑着,目光中,却多出了很多复杂的东西。他非常钦佩徐大眼的目光之锐利,但昨夜自己具体想到了些什么,他却不愿意宣之于口。

徐大眼也没太多的兴趣来研究李旭的变化,他的目光很快被远方传来的喧闹声吸引了过去。出猎的商贩们运气不错,才半炷香不到的工夫,已经有人打到了一头家犬大的小羊,放在马背上,正高兴地向回跑。而其他人显然将目标定在被惊得开始高速飞奔的壮年公羊身上,呼喝着,拼命催促坐骑飞奔包抄。

羊群显然没有与人类作战的经验,慌乱地向远方逃窜。很快,就有几只体力稍差的成年羊脱离了队伍,惊叫着向两侧逃去。这更合了追猎者的心意,马背上,商贩们弯弓搭箭,一箭接一箭向猎物急射。

“你们不去打猎?那黄羊皮是做靴子的上佳材料,穿在脚上,又轻便又暖和!”不知道什么时候,九叔走了过来,站在两个少年的身边低声询问。

“不想跑脱了力,反而跨上一匹马!”徐大眼很不屑地说道。他的坐骑是一匹四岁口的枣红驹,比商队中任何一人的坐骑都好上许多。但算起每个人一路上步行的时间,除了几个刀客外,徐大眼能排在第一位。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就不顾坐骑连日劳累的短视行为,绝对不可能在他这个爱惜马匹的人身上发生。

“我,我不太会射箭!”李旭低声回答。黄羊,这个名字他记住了,下次碰到时,一定要打头大个的,把皮子硝了,托人送到老家去给父亲做双靴子。这些年为了自己安心读书,父亲从来没提起过北上的路有多累。很多时候,在父子两个的交谈中,漫长而又孤单的商路仿佛还带着许多诗意。

“你的马鞍旁不是挂了把弓吗?”这回轮到孙九诧异了。他曾经留意到,在整个队伍当中,只有徐大眼和李旭用的弓能拿到台面上。其他人手里的弓或木制或竹制,没一把是真可以用来作战的。

听人提到自己的宝贝,李旭更觉尴尬。以前射得不准,他可以推说是自己手中的弓太差。而经过徐大眼的分析,此刻他已经知道舅舅给自己的束发礼是一把上好的骑弓。但是,自己拿着这个宝贝,在地面上都十射九空。在颠簸的马背上开弓,更不可能射准目标。有这么好的弓却射不准箭,暴殄天物的行为实在令人汗颜。

“挺大的男子汉,别动不动就脸红,拿弓来我看!”孙九见李旭神态扭捏,以为他弓囊里藏的是把样子货,笑着骂道。

李旭答应一声,匆匆跑过去取了弓囊和箭壶来。孙九从囊中抽出弓臂,用手掂了掂分量,然后分开拇指和食指,量了量弓臂的长度,又仔细看了看弓耳的质地,不住点头。待挂好了弓弦,再从壶中抽出了李旭自制的羽箭,点头动作立刻变成了摇头。抽一支,摇一次,直到把头摇成了拨浪鼓,才将箭壶丢还给李旭,冲着徐大眼说道:“把你的羽箭借几支来用,旭子这壶箭全错了。骑兵弓,却用步兵箭,能射得准才是怪事!”

徐大眼闻听此言,赶紧双手把自己带的羽箭奉上。以他的观人之术,孙九显然是行过伍的,否则他挂刀的位置不会如此规矩,人的性子也不会如此豪爽。只是孙九在军中到底干过什么差事,武技能达到什么水平,以徐大眼目前的能力,还是推测不出来。眼下孙九要求试箭,正是送上门来得好机会。一射之后,徐大眼保证自己能把孙九曾经行伍时间的长短推测得八九不离十。

孙九从徐大眼手中接过箭壶,拔了一支在手,飞身上马。双腿在马肚子下轻轻一磕,一人一骑立刻纵了出去。徐、李两个少年见状赶紧策马跟上,才跑出一里多路,赶得正巧,几头失了群的大个黄羊被商贩们追逐着,横冲过来。

好孙九,搭箭开弓。只听“嘭”的一声清脆的弓弦响,跑在最前方的、个头最大一只公黄羊应声而倒。孙九一手持弓,纵马冲上,马背上微微俯了一下身子,断喝一声:“起!”单手将猎物从地上掠了起来,横搭在身前,纵马而回。

“好!”不但是商贩,连跟过来看热闹的刀客们也喝了一声彩。在疾驰中发箭射中目标已经非常不容易,更难得的是孙九一箭就射穿了黄羊的脖颈,非但立刻夺走那畜生的命,连皮子的完整性都得到了保全。

“那是自然,九哥当年用命于高大帅[22]麾下,也曾万马军中射落过萧摩诃帅旗。要不是被某些王八蛋贪了军功,九哥至少也能做到校尉!”张三叔撇了撇嘴,得意洋洋地向刀客们吹嘘。

众刀客甚为惊诧,纷纷围拢来探听当年大帅高颖兵伐南陈的旧事,并打听到底是谁这么有本领,居然能让素有公正严明之称的高颖将军徇私,听凭他强抢孙九的夺旗之功。孙九却不肯多言,只是拔了羊脖颈上的箭还于徐大眼,然后把整头羊丢给张三,命他安排人手将羊肉烤了给众人尝鲜。

众人见孙九如此沉稳,对他愈加佩服。特别是几个刀客,眼看目的地即将到达,轻狂之态尽现。见识了孙九射艺后,也纷纷收敛自己的行为,不再信口乱吹。

孙九拎着把空弓转回李旭身边,却不松弓弦。指着打在弓臂上的标记向李旭解释,“这是开皇年间为了讨伐南陈,专门打造的骑弓。集中全国的制弓名家,费了数年之力,能达到这种档次的,也不过千余把。这么硬的骑弓,你偏拿它当步弓来射,当然不可能射得准!”

“请九叔指点!”李旭与徐大眼见了宝贝般祈求道。

“拜师需要磕头的!”杜疤瘌拎着只比兔子大不了多少的黄羊从旁边走过,悻悻地说道。

孙九也不理他,把弓交还到李旭手中,手把手指点了他一遍握弓的位置,双臂和身体的基本动作,然后说道:“这有何难,不过是一句话的事情,军中有专门的歌诀,每个骑兵都会背。”说罢,将弓又握在自己手上,毫不避讳别人偷听,低声吟唱:“势如迫风,目如流电;满开弓,紧放箭……”[23]

“就这些?”跟过来“偷艺”的几个刀客不相信地叫。走刀头的人讲究藏技,少一个人学会自己的本领,自已在路上的安全性就多上一分。像孙九这般当着众人面随便把歌诀唱出来的行为,他们从来没听说过。

“说着容易,做着难。歌诀谁都会背,能射准的,一百个人里找不出一个!”孙九头也不回地说道,将弓再度交还给李旭,笑着叮嘱,“其实还有两个字的秘诀,大伙都明白。无他,‘手熟’而已。你多练几次,自然能领悟其中道理!”

说罢,跳下坐骑,摇摇晃晃地走向张三,帮他剥皮烤肉。

李旭握着弓,高兴得已经忘记了下马。无意中找到了自己射箭不准的原因,并且听到了军中骑射的歌诀,这些收获固然令他喜出望外。内心深处更高兴的却是,自己在徐大眼处“偷”学来的观人之术,第一次使用居然就蒙了个八九不离十。九叔的确曾经弃商从军,只是在军中被人抢走了功劳,所以才愤而回头。

如果将来自己学好了武艺,安顿好了父母双亲,是不是可以像徐大眼一样找场能必胜的战争给自己谋个出身呢?九叔的功劳被人所贪,所以他退出了行伍。如果自己运气比他好一些,也许能熬到旅率(百人长)的位置吧。

这些梦虽然很遥远,但毕竟还可以做一做。好过了在草原上常年奔波,累得连做梦的机会都没有。

作为一个懂事的孩子,李旭不敢把父亲的谋生之业看低了。但他却非常害怕,怕自己有朝一日变成像王麻子、杜疤瘌那样的人,麻木而无耻。

“傻愣着干什么呢,还不把弓收起来!”徐大眼见李旭又开始发呆,用箭壶轻轻敲了敲他的脑袋。随即,从壶中分出一半羽箭,塞给了李旭。

“徐大哥,这,这怎么好意思!”李旭赶紧推脱。徐大眼用的东西都比较考究,这样精致的半壶箭不知道价值几何?虽然二人已经成为朋友,但随便拿朋友的东西,可不是李旭的习惯。

“拿着,防身!”徐大眼低声叮嘱。四下看了看,发现周围没人注意自己,压低了嗓子说道:“九叔刚才是故意立威,事情有些不妙!”

“故意!”李旭低低发出半声惊叫,后半声旋即被他自己硬憋回了肚子。好端端地,九叔立威干什么?难怪他素来很平和的一个人,居然会突然卖弄起射技来!原来他是故意卖弄给众人看的。给谁看呢?这支商队中,除了河北、河南各地聚拢在一处的商贩,就是几个兼职当向导的刀客。难道他们……

“咱们被几个陌生人引着,千里迢迢赶到这儿,人困马乏。如果对方是纵横草原的马贼,咱们可就等于一群自己送上了门去的大肥羊!”徐大眼背对着众人,向李旭做了一个刀抹脖子的姿势。“即便今晚找不到霫部,也不能让商队乱了套。所以,九叔必须露一手,防着别人,也防着自己人绝望之下,故意生事!”

“噢?”李旭轻轻地点头,缓缓爬下了马背。如果不是徐大眼提醒,这些蛛丝马迹后隐藏的玄机他一样也没看出来。想想可能发生的战斗,他感到浑身一阵发紧,两条腿不由自主开始颤抖。

如果遇到马贼,商贩们的心本来就散,根本组织不起有效反抗。以张三的为人,肯定丢下大伙自己先逃了。而像王麻子、杜疤瘌之流,能不为了活命而帮马贼提绳子就已经是仗义了。九叔找不到帮手,纵使武艺再高,能挡得了对手几个?

“别害怕,有我在,没人能伤到你!只要我有一根木棍在手,三两个杜疤瘌那样的根本靠不近身!”徐大眼信誓旦旦地保证,见李旭依然面色苍白,轻轻用胳膊碰了碰他,低声安慰道:“那天遇到突厥人,是因为家伙不趁手,一把马鞭……”

“谢谢徐兄,到时候,我不会给任何人添麻烦!”李旭把徐大眼给的羽箭一支支插入自己的箭壶,缓缓地回答。徐大眼用的箭的确很精致,虽然比步弓用的箭短了几分,但箭杆更平滑,箭锋更尖锐,尾羽修得整整齐齐,就像斜插着的几把刀。

“这小子变得真快!”徐大眼看了看李旭,惊诧地想。就在插箭的一瞬间,好朋友突然像变了一个人。懦弱、胆小、木讷,这些平素与他如影随形的毛病相继消失,代之的,是山一般的沉稳厚重。

“九叔前天说得好,我不能什么事情都靠他人来帮!”李旭边收箭,边努力地提醒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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