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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雪城(选章)(11)

雪,依然纷纷扬扬地飘着。路面上的雪已半尺多厚。他们,在这条小胡同的雪路上,踩出了第一行深深的足迹。他们的步子虽然迈得很大,但行进的速度却很缓慢。他们脸上的表情都很特殊,与其说那是一种悲哀,毋宁说是冷漠的。他们的出现,使这条热闹了一小会儿又寂静下来的胡同,增添了一种异乎寻常的气氛。他们缓慢地,肃穆地,似悲哀实则冷漠地向前走着,走着,走着,仿佛踏着一支无声的哀乐的节奏。

不可思议……

她想,城市就是这样的不可思议!一阵结婚的鞭炮声后,竟引出了一架缟素的花圈!这便是城市的生活色彩,它将幸福和死亡随心所欲地同台公演!

缓缓行驶的小汽车继续往前开,不停的喇叭声催促那三个人让路。但他们似乎压根儿没听见,仍然迈着那种缓慢的肃穆的步子往前走。车与人,终于相遇了。车,不得不停下了。人,也不得不停下了。车与人僵持着。那三个人,毫无让路的意思,一动不动地站着,也不放下花圈,如同一组雕塑。

他们可能就会吵起来,甚至动手打起来。在大返城的日子里,她曾亲眼看到他们丧失了理智之后干出过什么事!而他们如今是变得太容易丧失理智了,一颗小小的火星溅到他们身上,他们都会爆炸的。

不,我不能站在高处眼看着他们闹起一场什么乱子!不能让这三个玷污了二十几万本市返城知识青年的声誉!声誉对二十几万返城知识青年来说,目前是太珍贵太重要了!一种责任感,一种并非昔日教导员的责任感,而是今天一个返城知识青年的强烈自尊心理,促使她急转身离开阳台。

她忘记自己穿的是高跟皮靴,下楼时扭了脚,险些从楼梯上跌下去,幸亏双手抓住了扶栏。给父亲开车的郭师傅正好走上楼,打量着她,好奇地问:“嚯,认不出来了,这是要到哪儿去呀?”

“出去走走。”她双手仍不敢离开楼梯扶栏,半侧着身子,一级一级往下走。一只靴子的高跟一踏实,那只脚腕就疼一阵。

郭师傅跟下了几级楼梯,问:“扭脚脖子了?”

她狼狈地“嗯”了一声。

“那还出去?”

“你别管我。”

“要是想散散心,我开车带你在市里头兜一圈?”

“难道市长同志为此从没批评过你吗?”她抢白了他一句。

“你扭脚脖子了么!”郭师傅嘿嘿笑着说,“特殊情况,特殊对待。”

她火了,瞪着他厉声说道:“别把我当成我弟弟或他那个瓷娃娃,我可不喜欢别人跟我油嘴滑舌的!”

郭师傅一怔,知趣地将身子闪开了。她忍着疼,故作一种从容不迫的样子,昂然下楼而去。走到楼外,身体失去了楼梯扶栏的支撑,有些不敢再向前迈动脚步了。他妈的这高跟!她由恼火而发狠了。她向前轻轻滑动步子,移到楼外阳台的一根水泥柱子旁,双手扶着它,踏下一级台阶,高甩起一条腿,使劲朝台阶的坚硬棱角踢去。几乎没有发出什么声音,那只靴子的高跟就掉了下来。他妈的样子货!她甩起另一条腿,照样又是一脚踢去,第二只靴子的高跟也遭到了同样下场。她觉得自己顿时矮了一截,同时获得了一种脚踏实地的安稳感。她想:这种感觉就对劲了。她一瘸一拐地跑出院子,绕过高墙,向那条胡同跑去。跑入胡同,见司机正站在车旁,对那一组送花圈的“雕塑”指手画脚,斥骂不休。一组“雕塑”岿然不动。待司机骂够了,“雕塑”之一才动了起来。动的是穿破旧黄大衣的那一个。他的身体缓缓向右侧转,同时缓缓抬起一只手臂,然后猛地转正身体,向司机当胸一拳。仿佛一组分解动作,司机的上半截身子躺倒在车头上。两个抬花圈的,仍抬着花圈,仍一动也不动。好像他们果真就不是人,确是雕塑。司机也是个小伙子,当然不甘吃亏,转眼就扑了上去。两个抬花圈的,同时后退一步,分明是怕被两个打架的撞坏了花圈。

他们立刻又变成了“雕塑”,无动于衷地冷眼旁观他们的伙伴和司机打。

“住手!”她喊一声,跑到了他们跟前。穿黄大衣的首先住手了,因为司机已仰面朝天倒在雪地上。她对他训斥:“人给车让路,这是起码的交通规则,你们也太横行霸道了!”他乜斜了她一眼,对她的话毫无反应,又用冰冷的目光虎视眈眈地钳着司机。他虽然比司机矮半头,但从他的脸上,从他的眼睛里,从他整个人身上充分显示出来的那种令人感到十分可畏的,预备痛痛快快大打出手,借以发泄胸中什么郁积仇恨的气势,显然对司机产生了比铁拳更瘆人的威慑。

两个抬花圈的,始终一动不动,一声不吭,但那种冷峭的沉默更加显得咄咄逼人。他们那种沉默意味着严厉的无声警告:识趣点,要是惹得我们放下了花圈,那可就有你的好果子吃了!

司机爬起,胆怯地看了他们一眼,恨恨地说:“老子惹不起你们,躲得起你们!我忘不了你们的,后会有期!”穿黄大衣的又向司机跨近一步。她插身于二人之间,大声道:“你太野蛮了!”司机慌忙钻入车,将车向后倒去。

穿黄大衣的微微眯起眼睛,不屑一顾的目光从她脸上扫过。她这时才发现,花圈的一条挽联上写的是:兵团战友徐淑芳千古。

另一条上写的是:兵团战友王志松哀挽。她的眼睛不禁瞪大了。徐淑芳?

这个名字有些熟啊!对了!她想起来了,在她那个营,五连饲养班,有一个本市的女知青,名字就叫徐淑芳。一年半以前,那个徐淑芳顶替她男朋友的返城手续返城,团里认为这是违反原则的,不批。是她多次向团里打报告,多次亲自到团里各方面疏通,好不容易才为徐淑芳拿到了准迁证。记得当她将准迁证交给徐淑芳时,徐淑芳哭了,对她说:“教导员,你是营干部中最好的好人,我一辈子也忘不了你!”

徐淑芳的眼泪,徐淑芳的话,当时曾使她这位教导员受了多大的感动啊!

“好干部”,这样的话她已经听腻了。但是“好人”两个字,却是她生平第一次当面获得的评语。她甚至认为,“好人”两个字是包容一切内涵的,对世界上所有人都不例外的最高评语。

徐淑芳还对她说:“教导员,我返城后一定经常写信向您汇报我在城市的工作和生活情况,不管我的处境怎样,任何情况下,我都绝不会丢咱们北大荒知识青年的脸!”

这些话,她今天回想起来,心中别有一番滋味。

徐淑芳后来却一封信也没有给她写过。

是重名?还是同一个人?

她不由得指着花圈向他们问道:“这个徐淑芳,是三师二团七营五连饲养班的知识青年吗?”

他们,默默地,从头到脚,从脚到头地审视着她,不回答她的问话。

她觉得他们都很面熟,难道都是她那个营的战士?

他们对她的冷漠使她简直无法忍受。她暗想:如果我穿的不是呢大衣,不是棕色皮靴,而是棉兵团服,大头鞋,他们怎么会用这样一种目光瞧着我?

幸亏靴子的高跟被踢掉了,否则我将会在他们面前感到无地自容的。

“我……我也是从北大荒返城的知识青年……”她几乎是怀着无比羞愧的心情,向他们声明。她本还想说一句:“我是二团七营教导员。”但话到舌尖,又卷回去了。她明白,这样的身份,在这种情形之下,也许不讲更为明智。

他们的脸上,除了无动于衷的冷漠表情之外,又呈现出了毫不掩饰的轻蔑。

她的声明并未起到她所希望起到的作用,并未能将她自己向他们那一方推近,也并未能将他们向自己这一方拉拢,反而在他们身上产生了相反的作用。他们仿佛视她为一个多年前就早已通过某种不正当的,甚至是不光彩的,可耻的手段达到了返城目的,如今在城市如鱼得水,混得非常得意的女知青了。她知道某些女知青当年为了达到返城目的付出的都是什么。她也知道知识青年们把她们称作什么——“乘海盗船返城的姑娘”,浪漫而具有惊险意味的说法,它的副标题是——出卖肉体。

她真想对他们大喊:“我不是!我毫无魅力,难道你们眼睛瞎了?!”

她承受不住他们的目光,转身朝汽车看去。胡同太窄,参差不齐的院落使它更加窄。小汽车像一只倒行的蜗牛,速度非常之慢,还没有退出十米远。

“教导员同志,请您也让开路!”

穿破旧黄大衣,打了司机的那一个,粗野地瞪着她,用冷冰冰的口吻说出礼貌之至的话。潜台词是——好狗不挡道!

果然是七营的战士!也许和徐淑芳是一个连队的吧?她怎么死了呢?可怜的徐淑芳!而他们竟敢如此轻蔑几天前还是他们教导员的自己!如果是在北大荒,她一定要让他们明白,亵渎教导员的尊严该受什么惩罚!然而她默默地让开了路——历史在今天改变了她和他们之间的关系。此刻她只不过是一个挡住了他们去路的女人罢了!他们撇下她,一前二后,呈三角形队列,又踏着无声的哀乐行进。他们步行的速度要比汽车倒退的速度快,当他们与汽车之间的距离由十米缩短至两米左右时,他们不再超越这个距离了。小汽车被他们一尺尺逼退着。她跟在他们身后走,好像变成了这个队列的一员。

车轮碾过那朵冻在路面的红花,将它碾扁了,碾脏了。他们的脚,一双穿大头鞋、两双穿棉胶鞋的脚,也从它身上踏过。她怀着怜悯看了它一眼。在她眼中,它仿佛刚才还具有生命,而现在已经死了。他们走至贴着金色“囍”字的大杂院门外,前导者站住了,两个抬花圈者随着也站住了。小汽车终于退出胡同,司机从车内探出头,喊:“浑小子们,你们他妈的怎么没死在北大荒啊?!”他们仿佛没听见,两个抬花圈的看着那个穿黄大衣的,穿黄大衣的仰头望着门牌号。

院内比胡同的路面低很多。院门后有一道土岗,起到阻挡雨水灌入院内的堤坝作用。院内人家不少,房子低矮破旧,门户多而杂乱。院中央搭起了一座席棚,席棚下垒了一台灶。灶口火光熊熊,棚下热气腾腾。一个穿件褪了色的蓝套头球衣的小伙子,正从沸锅中提起一只鸡,不在行地拔鸡毛。她从阳台上看见的那几个孩子,以观魔术那种浓厚兴趣,在灶旁围了一圈。那小伙子一手倒提两只鸡爪子,另一只手一根一根地往下拔鸡毛,好像对付的不是鸡,是刺猬。他手上似乎涂了胶,拔下的每一根鸡毛都粘在手上,直往围裙上抹。拔一根,抹一次,脏围裙粘满鸡毛。院内弥漫着荤腥味,她一阵恶心。

新房在院子最里的一个角落,两个门斗挤住一扇倾斜的窄门。门上不但贴着金色“囍”字,两侧还贴着喜联。上联:男才女貌天生一对;下联,亲爱和睦地产一双。横批:妒极羡煞。

新房内传出一阵阵劝酒声,祝贺声,划拳声。

她站在阳台上时对“结婚”两个字产生的种种神秘而幸福的想象,被眼前所见耳边所闻抹了一层滑稽色彩。女人要结婚,是因为到了不知该将自己怎么办才好的年龄——她想起了小周说过的这句话。

拔鸡毛的小伙子快活得像他自己是新郎一样,一边拔,一边念念有词:“拔萝卜,拔萝卜,拔呀拔呀拔不动……”逗得孩子们嘻嘻哈哈。

忽然孩子们都不笑了。小伙子感觉到气氛不对,抬起头,一时间提着鸡怔住,呆呆望着她和他们。他们中的一个,穿黄大衣的那一个,上前一步,冷冷地,几乎是用命令的口吻说:“通告一声,我们讨杯喜酒喝。”小伙子的目光已注视在花圈上,听了对方的话,将还没对付完的鸡放在锅台上,问:“这花圈……”“关你什么事?”“黄大衣”的口气仍那么冷。“花圈上写着我嫂子的名!”小伙子瞪起眼睛来,脸也涨得通红。“原来如此!”“黄大衣”冷笑道,“那就把你新嫂子请出来,我有话对她讲!”

“放你妈的屁!”小伙子从锅台上操起一把剔骨尖刀,从席棚下跃出,声色俱厉地说:“你们存心来闹事的啊!告诉你们,我们郭家兄弟不是好惹的!聪明点,就把花圈扔到院外去,喜酒管够你们喝!不聪明,咱们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边说边晃着刀,预备展开一场恶斗的样子。

她看出来,他有点跛足。

“黄大衣”谨慎地保持着冷峭的镇定。两个抬花圈的,见对方手中攥着尖刀,一脸恶色,彼此示意,轻轻放下花圈,同时上前一步,一左一右,护在“黄大衣”身旁。

“放下刀子!你们之间一定是发生了什么误会……”她劝阻小伙子。

“好哇,还跟来个哭丧的!溅你一身血就有你哭的机会了!”他用另一只手凶狠地推开她。她趔趔趄趄倒退数步才站稳。

“黄大衣”说:“别拿刀吓唬人。它要渴了,先喝的肯定是你的血!”

几个孩子跑入新房。人们从狭窄倾斜的门内一拥而出。这小院顿时被双方一触即发的紧张气氛所笼罩。

“立伟!”一个人大步走到小伙子跟前,从他手中夺下刀,将他推到了席棚底下。这人的身材,比“黄大衣”高不少,也强壮许多。一团绸布小红花——新郎的标志,别在的卡中山装上兜盖上。新郎朝花圈看了一眼,随后一一打量三个不速之客,不卑不亢地问:“我们之间肯定没发生什么误会吗?”“黄大衣”缓慢地回答:“肯定。可你也不妨当成一场误会。”双方的语气,都那么平静,那么从容,那么镇定。甚至可以说,那么——礼貌。新郎又问:“如果我把花圈当礼物收下,你们会感到满意了吗?”“黄大衣”摇摇头:“那太难为你了,叫新娘当着我们的面把它烧掉吧。我们今后就再也不会来到这个院子里了!”新郎犹豫了一会儿,缓缓转过身去,用目光在宾客中寻找新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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