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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孽缘(3)

舅舅说反正已经把诗写在毛主席像的衣服上了,再加上偷杀一只生产队的羊子也没有什么了不得。他还反问我们是不是这样。

表弟说是。仅此一点就足以证明表弟的呆傻。果然,姨妈厚实的巴掌落到了表弟脸上。表弟哭了。然后表姐,然后姨妈和我母亲也都哭了。姨父也从鼻腔里发出了抽气声。

姨父突然抡手打掉了父亲手中的骨头。

父亲揩净嘴上的油污,平静地说:“你们家有谁死了?”

姨父说:“你雍宗心太狠了。平常就看不起人,现在哥哥就要坐监狱了你还这样。”

舅舅说:“雍宗是头人的根子,应该这样。这一大家人我都要托付给他。”

姨父假装剔牙,愤愤然呸了一声。

这顿庄严无比的会餐就此结束了。那堆比狗啃过还要干净十倍的羊子骨头至今在我眼前晃动,它们四处散乱地丢在舅舅温暖低矮光线黯淡的石头屋子里,丢在经常用牛尾拂拭得一尘不染的地板上,而在我们村子的其他人家,牛尾只是用来打扫床铺和屋子里小小的佛龛。这些骨头在早上还包裹着温暖的血肉,支撑着一条随着春天来临正在恢复强健的柔韧的生命,现在却被我们把羊子这种动物的气息也吮吸干净了。

至少我一时对舅舅在临赴灾难前最后一次眷顾的意义毫无知觉,只感到吃了带血的鲜肉,背上有了热气,手心湿润起来,心跳变得沉稳有力。隔墙传来的羊粪的膻味使人想起了羊子,一种悲壮的感情才油然而生。

父亲说:“一只羊子已经全下肚皮了。”

“一整只大羊啊。”母亲啧啧嘴唇说。

这时,太阳透过窗棂射了进来。屋子变得明亮了,大家在暗中显得明亮的幽幽忽忽的眼光开始暗淡下去。我看到大家都在吮吸沾在嘴唇上的那点油腥。火塘里的火灭了,几缕最后的淡淡青烟沿着锅壁缭绕而上,然后消散。锅里和锅四周的碗见了底,只剩下些砂砾一样的骨头渣子。外公坐在他的转经筒前呵呵傻笑。

姨父姨妈和我表弟都在竭力显出悲哀的样子,但仍掩饰不住一顿饱食后的心满意足。那种神色是无法掩饰的,它从每个毛孔,从嘴唇的油光,从畅通的血脉和皮肤上的红光上显现出来。

表弟连连打饱嗝。

只有父亲和舅舅的神情一模一样。表姐和我的目光在那两张严厉的脸上来回逡巡。因此,我喜欢我的神情哀戚、犬齿雪白尖利的表姐次准。或许,她在我的下篇小说中就要成为中心人物。但现在,我必须抑制住因写作而复苏了的某种强烈感情。我提醒自己注意,我写那次会餐已经写到了关键部分。我必须在这里揭示出在一种带着强烈的喜剧性色彩的生存状况下的泛人类的悲哀,人性的悲哀,生命本能与生命追求的崇高品格之间相互冲突的悲哀,我想这是支持我写下总题叫作“村庄”的这一个系列的唯一理由。

“根本烦恼。”

舅舅对父亲轻轻点头,嘴里突然冒出一个佛经上才有的字眼。烦恼是指芸芸众生受本能驱使而在向善的道路上迷失。最近翻阅佛经时,知道其中的“烦恼”和流行的辞典中的释义是不大一样的。佛的目标是要信徒根除这些烦恼,超脱因缘的环扣,而他的信徒们仍然在烦恼之中轮回。只有活到外公那种年纪,神智昏迷,才对沉重的命运仰起一张归返童真的老脸,呵呵傻笑,笑得超过了罗汉的水平而同声闻、缘觉乃至菩萨的笑容十分相近了。所以,清醒一点的时候,外公总是预计自己入土的日期。

舅舅叹了口气,说:“雍宗,你看见了,我们柯基一家没有血性,你平常瞧不起我们也不怪你。现在我要自己到公安局去了,柯基家的后代你要多多看顾。我自己没有儿女,侄儿侄女就是我的儿女。次准、阿来都是有血性的人。”

父亲说:“和尚你看几个娃娃看得准,不枉在庙子里嗅过那么多香火味道。”父亲起身给舅舅斟上茶,又给自己斟上,父亲脸上露出了微笑。我听到自己脑子里嗡嗡作响。父亲低沉沙哑的动人声音又响起来了,渐渐涨满了我的脑袋,直到我脑袋涨得不能活动,变成了一块木头。我的木头脑袋上的眼珠看见我们所处的空间在发生变化,父亲和舅舅的形象渐渐突出,一切光亮都投射到他们身上,而我们退隐,带着隐忍了自己各种心绪的那种无奈的顺从向暗处退隐,一直融进屋子那坚固粗糙的石墙。我因此听到了这个季节总在强烈阳光下呼呼掠过的春季风的声音,听到更为轻盈的风在高空中打着悠长的唿哨。

“春天来了。”父亲笑眉笑眼地对舅舅说。

“我晓得,前些天我在山上睡着了。突然梦见有人叫我让开。我翻身起来一看,原来是身子底下冒出了青草,原来是它叫我让开。”

“1956年春天来时,我这里受了伤。”父亲第一次扭着脖子,向人出示土匪的马刀在他脖子上留下的一条卧蚕一样的疤痕,“全班人都出去了。帐篷外还有雪,一夜之间我觉得毯子底下多了一个活物,伸手摸到一根圆圆的冰凉的东西。蛇,我想,蛇来接我进天国了。翻开毯子一看,是一根大黄的嫩芽。我们那座帐篷常常生火,点着煤气灯,暖和,大黄就长起来了。

“那时我想春天来了,拖了一冬不结疤的伤口就要好了。

“我又可以上马放游动哨,上马冲锋了。就是那次伤好后,给我换了一支崭新的有弹仓的连发马枪。我们撤离时,那株大黄已经长出五个巴掌大的叶子,而外面草原上才刚刚化尽残雪。我的伤也好了。”

“1956年吗?雍宗你是说。”

“是1956年,不想又打一年仗就完了。”

“我倒是巴不得仗早点打完。你说的那个春天我们的日子已经不好过了。一天早上,说不定就是你看见大黄也就看见了春天的那天早上,一个十六岁的小伙子饿得不行了,用刀划破手指吮自己的血。后来他用仅剩的三粒子弹把自己的马杀了。我们把它杀了。

“它的血流在草地上很稀很薄,腥气也不强烈,就像刚刚起来的东南风送来的春天的味道。”

“那时你们在哪里?”

“海子山北面的森林里。”

“那次我的部队没有追击你们。”

“追我们的是骑兵,后来他们也断了粮,可是有飞机来给他们扔降落伞。我们去抢,一个人被伞包压死了,是一大箱子压缩饼干。一个人吃了十几块那种饼干,差点死了,要不是有人帮他把那些东西吐了出来。”

“我们没有断过粮和子弹,但断过水。”

舅舅突然嘿嘿地笑了,我听见他说:“倒是监狱里什么都不缺,有水和粮食。刚刚能够下地自由劳动时,也不缺太阳了。我就想,就在那里过一辈子算了。

“只有见多识广的人,走过许多地方的人才过不惯监狱里的日子。监狱里有人教我们唱歌,我们在地头下六子棋。”

我还听见父亲表示同意。

这是舅舅和父亲这两个过去的敌人,永久的亲戚面对面坐下来,彼此毫无戒备地娓娓交谈。舅舅对父亲如此信任,也使我感到骄傲。这两个男人一个诚挚,一个坚忍,他们低沉深长的语调像是一双粗粝的手掌,顺着我的脊骨与神经上下滑动。这种男人之间的交谈像雕琢出自然面貌的强劲风雨。我说过我的脑袋偏偏在这时嗡嗡作响,身子越来越沉重,仿佛正往黑洞洞的地底坠落,以一种十分缓慢的速度,让你感到非常漫长的时间。啊,恰恰是这种时候,灵魂轻盈起飞,穿过村子的历史,家族的历史,人心的历史,悠悠扇动翅膀(翅膀是什么颜色?阔大还是修长?)看见经历过的和未曾经历过的往事在身上变成一片翻腾不已的雾的海洋。海洋上面有两个亲人对坐,娓娓而谈。

阿爸,阿爸……

阿古斯丹巴……

我在心里悄然呼唤。

我没有号啕出声,只有大颗大颗的泪珠从睫毛下滚落下来,上面闪烁着晶莹的阳光。表姐次准哭了,流着美丽的童女宝石般的泪水。

表姐伏到了舅舅膝上。我的脑子恢复了正常。姨父、姨母、母亲,尤其是表弟一脸困惑神情,他们频频互相窥视,不明白舅舅和父亲怎么在这种时候回忆往事。

姨妈说:“他们疯了。”姨妈长得很胖,三叠下巴直接搁在领口上面。她经常说她吃水也会长胖。她喜欢这样在瘦削的父亲面前显示她的优越,她说以前头人吃肉就长胖,现在头人后代没有肉吃,变成了冬天的干柴。

母亲说她奶子发胀,不久前我的一个还没有名字的弟弟因为肺炎夭折了。母亲吃了羊肉,发了奶,但吃奶的娃娃已经死了。母亲悄悄啜泣,那声音像一只苍蝇在屋子里来回飞翔。

父亲盯了母亲一眼,那只苍蝇就落了下来。

父亲突然叫我拿来书包。他耐心地替我削尖了铅笔。说:“拿着,我念,你写。”父亲一边抠着头皮一边一字一顿地念出了我的第一篇作文。这篇文章是这样的:我敬爱的舅舅斯丹巴,热爱最最敬爱的毛主席。

他给人民公社放羊。老鹰抓走小羊时,他都哭了。我帮他放羊的时候,他看到太阳出来,说就像毛主席一样。他家里有一张毛主席和各民族小朋友在一起的像,他说毛主席是那些娃娃的父亲,我们就像那些娃娃一样。他以前学字为了念经,现在,他写了歌颂毛主席的诗……

写到这里,父亲叫我把作业本贴在墙壁上,在那里抄写印在毛主席像下的汉文颂词。我用正楷抄写,并不时用唾沫润湿笔尖以加重笔画,以使这段颂词与文章中其他部分区别开来。颂词说:“天大地大不如毛主席的恩情大,河深海深不如共产党的恩情深,爹亲娘亲不如毛主席亲。”

抄完了,父亲说:“你自己想个文章尾巴吧。”他又对舅舅说:“汉文的文章,尾巴是考究的。”

“不讲韵律?”

“好像不……太讲。”

我的文章的尾巴是这样,“舅舅说,以前我是万恶的土匪,毛主席救了我,我要做人民公社的好社员。”

父亲对舅舅说:“这下你就不会坐牢了。只是杀掉了羊,你就说羊被人偷了。”

“谁偷?”

父亲想了想说:“就说仁钦吧。”

“不能这样。”姨父仁钦说,“你真没有良心,雍宗。”

“他有。”舅舅说。

“不能这样。”母亲说。

“那怎么样?”父亲问。

“我没偷,为什么说是我?”姨父说。

“人家会相信。”

“那就说你自己。”

“说我,我不怕。”父亲颇为自得地说。“说我杀人有人信,说我偷东西是没人信的,你信吗?仁钦贡波。”

姨父摇摇头。

“那就只有说你了。”

姨父绝望地说:“羊子是大家吃的!”

“那没办法,只有你才有偷窃的名声。”

姨妈对母亲说:“我们倒霉,有你们这样的亲戚!”

“我们”,父亲说,“倒贴给你们家赔羊的工分。”

姨父摇摇头,继而又点点头:“好吧。”

在当地习俗中,早已默许了那么几个家族的人有偷窃行为,因为这是他们家族行为的一个组成部分,有了这样的部分,家族传统才完整。这就是说,人们对你的行为不一定用某一固定不变的准则为依据来评判,更多的情况下,你的行为若超越了自己的家族传统才是大逆不道,才是惹人非议的事情。比如允许父亲心高气傲,以延续头人家族的贵族气派;允许舅舅和外公的洁癖尽情表现,而使其他人生活中的肮脏更加突出;自然也就允许姨父保有他们家族的偷窃习惯,前提是不伤人害命,不翻墙撬锁。

小说写到这里,我妻子读了,她说你写你舅舅,但感觉起来却不是在写他。她是说我没有给阿古斯丹巴安排一个突出的位置。我对她的意见进行了认真考虑,她至少是身边少数几个愿意我把小说写得引人注目的人中的一个。然后我对她说:“你不是想我把小说写臭的那种人,对吧?”

“对。”

“下次你跟我回家看看,让我怎么把他突出?”我还向她列举了我们家周围常见的那种不为人关注的人物。

她基本上同意了我这种不突出的写法。

她说:“这一来,回家时,不用介绍,我就能猜出谁是你舅舅了,哪怕他不剃光头,不披紫红袈裟。”

我想这是一定的。

舅舅他总是处于某些事件的边缘。就是当他成为当事人时,他仿佛也能找到事件中和流动的时间中的缝隙,藏匿自己。这当然也是一种生存状态。在这小说进展中断的地方,我发现的不是某种可以归纳的东西,譬如某条经验,某种意绪,抽象的思想可以在其中生长。我只发现了事实,它先于我的叙述,先于思想。亲爱的读者知道,这些事实在我具有完整观念以前就已经产生,并已决定了现在这篇小说的格局。舅舅一生随波逐流,从来没有想到过反抗自己的命运,因为他虔信佛教,相信一切均是前生及今生的因果报应。无论是后来他当上了生产队长还是那个从麻风病院痊愈归来的俄尔江向他敞开怀抱,他都当成命定之数,坦然接受。母亲经常告诉我,要像她的阿哥斯丹巴一样,而不要像父亲有牦牛一样的倔强脾性。

这是母亲望子成人,同时对父亲表达她的嫉恨的一种方式。

舅舅也常常在父亲不在场的情况下,为我的怪异的脾气扼腕叹息。正是这种共同的感受、共同的意愿,使母亲和舅舅的关系带有一种阴谋的味道,使他们举手投足间有一种情人般的默契。这种关系肯定增加了我童年那种无所归依的孤独与迷惘,同时还招来父亲深刻的妒忌。

有一段时间,我甚至使用了“情结”这样的概念来认识母亲与舅舅的那种关系。为此,我要深深地自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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