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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瓶子物语(2009年8月)(1)

我是一只不大也不小的玻璃瓶子,如果你把我松松地捏在手中,我的体积大概可以充盈你的手掌。和其他的玻璃瓶子相比,我身上的材质略微厚实一些。而且,我不透光,颜色在棕褐和橙黄之间,有点像天然琥珀。我头戴一顶同样材质的帽子,帽檐里有三圈深螺纹。我被设计成这个样子是因为我的用途——最早的时候我是一只医院药房里装药的瓶子,我必须具备避光和密封这两个特质。我看上去敦厚而不呆板,端庄而不失活力,同时我还善于严守秘密,所以我的主人,我是说我的前主人,在服完我肚腹里的药丸之后,没舍得把我扔掉,而是把我藏在了他的公文包里。毕竟在现今这个年头,药房为了节省开支早就换用了廉价的塑料瓶子,你已经很难在医院里找到一只像我这样中看也中用的玻璃瓶了。

其实,他把我藏在公文包里,并不完全是因为舍不得,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他不想让他的妻子知道他在服药。后来日子久了,他就忘记了我的存在。直到有一天,他死了,他的妻子从他公文包的夹层里意外地找到了我。当她看到我身上贴的那张药名标签上的日期时,她吃了一惊——她没想到他竟然背着她服了这么多年的药。

于是她就从她死去的丈夫那里继承了我。她把我身上的标签纸撕了,用丝瓜筋把我刷洗得干干净净,晾干了,塞在一个行李箱里,带着我坐上飞机,从上海飞到了巴黎。到巴黎的头天晚上,她从行李箱里掏出了几个装满了我说不上名字的液体的袖珍瓶子,把里边的液体都汇聚在了我的肚腹里。那液体大概在箱子里沤久了,闻着有些馊。我不喜欢,却也无可奈何,从我被制成瓶子的第一分钟起,我就懂得瓶子的命运和军人一样,我们的天职只能是服从。

我的新主人带着我行走在巴黎的大街小巷。她把我捏在手心,而她的手一直插在她的裤兜里。我渐渐习惯了她手掌的温度和湿度,也渐渐适应了她口袋里的黑暗,一如我当初适应了她丈夫公文包里的黑暗那样。我皮肤上的毛细孔一个一个地张开,它们就成了我黑暗中的眼睛。我看得清她的一举一动,她却不知道我在观察她,因为她在明处,我在暗处。还有,她和人类所有成员一样,从来不觉得有必要防备一只玻璃瓶子。

我忘了告诉你:我现在的主人是一个叫全力的女人。

“对不起,先生,我,我……”

全力虽然知道她的法语天地很窄,却不知道竟然窄得只有一步路。她刚颤颤巍巍地踩出去第一脚,就已经咚的一声鼻青脸肿地撞到了边界线。临来之前,她跟着一位大学老师狠狠地学过几个月的法语,可是五十四岁的记忆是一面网眼很粗的筛子,无论撒上去多少料,留在面儿上的,总归是那么几个可怜的小颗粒。

天还早,阳光还很清淡,颜色和黏度都还是稍后的事。墓园的静谧还没有被导游的嗓门戳出破绽,石子路径也还没来得及落上游客鞋底的泥。风和空气都还是昨夜的,半睡半醒,轻轻懒懒的甚至翻不动一片梧桐叶子。

迎面走过来的是个四五十岁的法国人,身上系了一条黄色的塑料围裙,左手拎着一只水桶,右手捏着一把沾着青苔和泥土的小铁锹。全力是凭着他的这身行头猜出来他是个守墓人的。

那人被她猝然拦截在路边,怔了一怔——他极少遇见来得如此早的谒墓人。他眼神里的那丝惊讶慢慢地游走成了一团疑惑。

“你找谁的墓?”他问。

“我,我找……”

全力结结巴巴地报出了一个名字。她知道她没把音发准,因为她看见他的眉心蹙成了一团乱线。每一个法语字眼顺着她的脑子走一圈,再从她的舌尖上溜出来时,早已经被沿途的路障修理得面目全非。母语的土壤太硬太实,容不得外语在那上面扎下根须。

她把那个名字又重复了一次,他依旧还没有听懂。

5 1.7 2 1 5 3 6-4……

突然,她听见一些声音从她的口中蠕爬出来。那声音仿佛是一串散珠子,被一根铁丝穿成了一条硬线。那线被一只看不见的手拽着,从她的心底慢慢地钩扯出喉咙。铁丝和珠子在她的身上待了很多年数,和她的五脏六腑已经磨合成了根与土壤那样的默契,扯离的过程有些意外,铁丝和肉都没有防备,所以就有些疼。全力咧了咧嘴,这才醒悟过来她原来哼了一段乐谱。

她看见守墓人泥塑木雕般的脸上,突然裂开了一条缝。理解从那条缝里野藤似的窜爬出来,迅速开出一朵微笑。她知道他听懂了。

“哦,你要找的是欧仁,我是说欧仁·鲍狄埃。你跟我来。”

他大步流星地走在了她前头,引领着她的路。

她跟在他身后,一边走,一边想:我怎么会走迷了路?

这不是她第一次来拉雪兹公墓,也不是她第一次来拜谒欧仁·鲍狄埃的墓地。她并不情愿使用“拜谒”这个词,它听起来蕴含了一丝她这个年纪已经扛不动了的景仰和凝重。她有点想用“看望”,可是这也不是她最想用的词:“看望”把他摆置在了一个老朋友的位置,听上去多少有些一厢情愿的熟稔和轻佻。她想在“拜谒”和“看望”中间的某个地带找到一个合宜而且感觉舒适的词,可是她找来找去一无所获,只好无奈地选择了凝重。

那天她跟着那个女人来到拉雪兹公墓的时候,她压根就没想到要记路。她以为那是她的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她完全没有料到她还会再来——仅仅在几天之后。

“我当了二十多年的守墓人,见过很多人来找欧仁的墓地——不是这个欧仁,而是欧仁·德拉克洛瓦(法国著名画家)。这个欧仁在我爸爸我爷爷的年代里,还是挺红火的。那个时候的法国年轻人,十个有九个是左派。你要是从来没左过,那你就算一辈子没年轻过。”守墓人眉飞色舞地说。

在那一长串神情激越的话里,全力只捞着了两个词:“爸爸”和“爷爷”。这就够了。所有其他的词只不过是枝枝蔓蔓,而这两个词才是干。即使削去了所有的枝蔓,只要干在,意思就在。全力毫不费力地听懂了他的意思:在时代的记忆周期里,那个叫欧仁·鲍狄埃的人已经流失。

全力跟在守墓人身后默默地走了一小段路,一抬头,猛然看见了“第九十五墓区”的路标,不禁愣住:遇到守墓人之前,她已经在这个区域来来回回地绕了许多圈,竟然如此不可思议地错过了这个离她仅仅几步之遥的路口。她不由得想起了小时候母亲说的“鬼打墙”的故事,心里咯噔了一下。

“你是我今年遇到的第二个来看欧仁·鲍狄埃的人。第一个是个俄罗斯老头。”守墓人说。

全力的耳朵唰的一声猝然张开,那一刻她竟然抓住了他话语里的每一个字。她想说:“你看漏了眼,在那个俄国老头和我中间,还来过另外一个不知廉耻的中国女人。”可是她刚一张口就知道了自己的无能——那寥寥几个潜伏在她喉咙口的法语词远远不够搭建这样一个冗长复杂的句子。她只好笑了一笑,默认了他的错误。

“你,我……”她指了指他,又指了指自己,嚅嚅地说。

他没明白她的意思,她定定地看着他,不知所措。她终于扔下破棉絮似的法语,伸出手去,一把抓住了守墓人手里的水桶和铁锹。

原来她只是想借用他的工具。他想。

他把水桶放在墓碑上,卷起袖子,准备帮她一起冲洗石碑上的野草和青苔,她却用肘子碰了他一下,又指了指远方,怯怯地,坚定地。

他一下子悟出了她的意思:她想独自待在这里,她不愿意和别人一起来分享那些与欧仁·鲍狄埃相关的记忆。

这个女人实在有点古怪。守墓人想。可是在他漫长的守墓生涯里,他已经见识过了太多古怪的事和古怪的人。这些事这些人如泥沙一层又一层积淀下来,不知不觉间垫高了他的感受阈值,终于有一天,再也没有什么东西可以轻易刺穿他的感觉神经。

“随便你。到时候把水桶和铁锹留在这里。”

他头也不回地走了,留下她一个人待在空空荡荡的墓区。

一个星期前,全力按照律师给她提供的地址,找到了位于巴黎二十区一条叫龚贝塔街上的那幢公寓。从地铁站一钻出来,迎面就看见了拉雪兹公墓的醒目指示箭头,她暗暗吃了一惊:没想到那个地址,竟然和这个举世闻名的公墓近得几乎只有一墙之隔。当然,还要过一些日子,等到猜疑的尘埃一一落地,真相的筋络大致凸显之后,她才会醒悟,这原非巧合。

那个早晨,当她迈出下榻的旅馆大门时,或许是台阶,或许是鞋跟的缘故,她膝盖一软,几乎绊了一跤。她扶住栏杆站起身,听见门房在她身后喊了一句:“祝你今天过得愉快。”她没敢回头也没敢接应,因为她觉得那话听起来有一丝意味深长。她的脊背在隐隐发烫,她猜想是那人深不可测的目光。等到她跌跌撞撞地走到街上,心依旧还在一戳一戳地跳。她不知道是在生命的哪个环节里,她原本如钢索一样粗硕大条的神经,竟然被磨成了草木皆兵弱不禁风的细绳。

天是个大好的天,太阳升到这个高度,已经渐渐丢失了颜色,只剩下一片无遮无拦的白。这白不是别处的白,这白带着别处不曾有的质感和厚度,一座城市被这样的重量压得低眉敛目。风吹过来,把水面上的那层白撕开了许多条缝。风是轻软的,可是那轻软底下却暗藏了几个毛茸茸的钩子,树还没觉得,肌肤却已经知道了。全力耸了耸肩膀,把手插进了衣兜。突然,她的手触摸到了兜里一样冰凉的东西——那是一个玻璃瓶子。她的身子不由自主地颤了一颤。为这次的巴黎之行,她已经做了几个月的准备,她已经仔仔细细地设想过了每一条路上可能会遭遇的岔道,每一个步子可能会踩到的暗沟。可是等到她真迈出第一步的时候,她还是感到了无可名状的恐慌。此刻她几乎后悔没答应让女儿思源同行。

在全力的记忆中,思源从来没有认真地听过她的话,无论是看法还是建议。最初是无声的忽略,到后来发展到激烈的抗争,再后来又回复到淡然的漠视,只是后来的沉默与早先的沉默相比,又多了一层轻蔑。这个过程持续了将近三十年,长得让全力几乎忘却了思源对她也曾经有过嗷嗷待哺的短暂依恋,她几乎觉得思源第一次睁开眼睛看世界时,那眼神里就已经蕴含了质疑一切的叛逆。

那天当她告诉思源要启程去巴黎的时候,思源未经思索脱口说出了一句话。严格地说,那都算不上是一句话,因为那句话里只有两个字:“不行。”那两个字很坚很硬,像石头也像铁,中间没有任何缝隙,可以容得下一丝回旋的余地。那语气完全不似女儿和母亲之间的商议,倒更像是母亲对女儿的命令。全力没回答,只是从手提包里拿出了签证和机票——那是木已成舟的决心。思源沉吟了片刻,才说那我也去订票。

全力怔了一会儿,才听懂了女儿话里的意思。她觉得脸颊有些细微的刺痒,拿手一抹,原来是眼泪。眼泪流过肌肤的感觉很陌生,她一时竟不知如何应对——她一直以为她的泪腺在刘年死的时候就已经全然干涸。眼泪来得太出乎意料,一切防线瞬间土崩瓦解,脑子似乎不再管事,她发觉自己靠在了女儿的肩上。女儿被她的举动吓了一跳,身体在撤退和坚守的犹豫之中僵成了一块石头。女儿的肩膀是一种坑坑洼洼的坚硬,即使能靠,也不舒适。她坐直了,擤过鼻子,平静地说:

“这世上有的事只能一个人独自面对。”

这是女儿和她发生争执时说过最多的一句话,没想到在那个时刻竟然被她拿来回赠给女儿。女儿被这句话噎住了,一时无语。女儿不再坚持,只是说我给你换一个智能手机吧,买张卡,够你打两个小时的国际长途。用完了发信息给我,我在这边充值。

女儿说这话的时候,没抬头看她。她从女儿的语气里听出了担忧,还有藏在那层担忧底下的一丝几乎难以察觉的赞赏——那是两样在她与女儿的交往过程从未体验过的新奇。

全力在门洞里的那排按钮上找到了地址上写的那个房间号。扬声器已经老旧了,嗡嗡地飞着蚊蝇似的电流声。她听见了一个男人的声音:“你找谁?”

狂野的心跳堵塞住了她的五官和思维通道,她的脑子刹那间一片空白。

“我找,欧仁。”片刻的停顿之后,她终于说。

门开了,她走进电梯,腿软得像两根棉花棒,怎么也撑不住一个身子的分量。她扶着墙勉强站住了,下意识地捏住了口袋里的那个瓶子。瓶身有些凉,也有些滑——那是她手心的汗。她想掏出那个瓶子,可是手抖得太厉害,掏了几次也没掏成,倒被旁边钥匙链上的毛刺割伤了指头。她并不觉得疼,只看见一丝乌紫从指甲边缘上弥漫开来。她吮住了那个指头,舌头和口腔里泛起了一股几欲让她反胃的腥咸。那股腥咸像一根棒子猛然就把她砸醒了,她想起了此行的目的。她用两根指头捏紧了那个流着血的指甲盖,缓缓地走出了电梯。

过道很高,很窄,也很昏暗,空气中隐隐飘着一丝猫狗的尿臊味。她知道有路灯,只是一时找不到开关,只好在电梯口上停了一会儿,等待着眼睛逐渐适应环境,终于看清了斜对过的那个房门号。

704。

她一下子联想起那个数尾带着凶兆的谐音,忍不住冷冷一笑,朝着那扇门走过去。

她的指头刚触到门铃,门就开了。她猜想屋里的那个人一直趴在猫眼洞上看她,身上的汗毛突然就奓成了针。

开门的是一个法国男人,头发花白了,脸色却依旧红润,身穿一件洗了多水的格子衬衫,腰杆笔直,肚腹上有一圈隐隐约约的赘肉。这是一个可以舒适地躺卧在四十岁到六十五岁年龄段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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