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鸿逵统治宁夏期间(1933~1949年),横征暴敛,征兵无度,造成田园荒芜,人口减少,激起宁夏人民的强烈反对。进步青年知识分子便结成反马组织,流亡外地,进行反马宣传。
1946年,座落在中宁县城的宁安小学和宁安女子完小,经常收到不明来历的4开小报,内容联系实际,新颖风趣,教师们争相传阅,均先睹为快。
这个小报叫《贺兰风》,报名三个大字,是标准草书,一望可知是国民党元老于右任先生的手笔。只是没有署名,所以不知是于髯翁专门为该报所书,还是报社集于字而成。后来得知,这个不定期出版、不公开发行的赠阅小报,是当时流寓在南京的宁夏反马青年进步人士袁金璋、雷启霖、刘廷栋等人自费出版后寄回宁夏,以扩大反马声势的。
有一期,该报登了一篇题为《水先生眼中无水》的文章,说的是该文作者有一次去拜访到南京开会的甘肃省参议会议长水梓先生。作者亮明身份后,水梓以长者身份侃侃而谈,说了许多马鸿逵的好话,教训作者以后不要反马。作者据此说:“水先生眼中无水,看错了人。”
还有一期,上面登一篇文章,揭露马鸿逵在人事方面的腐败现象,归纳马鸿逵用人的标准是“甘、马、回、河”4条,即只有甘军(清末民初马福禄的甘军)出身、姓马、回族、河州(临夏)籍者,才能得到重用。因此,宁夏民间有“会说河州话,便把洋刀挎”的民谚。后来曾有马家的人出来反驳,但方法十分笨拙,说:“照此说来,蒋(介石)主席用人的标准,岂不是浙、蒋、汉、奉吗?”闻者忍俊不禁。
最妙的是一篇题为《万物育马在宁夏》的文章,材料丰富,文风泼辣,语言幽默,寓庄于谐,读来十分有趣,文章说———在解放前宁夏省会银川市的西北角上,有个中山公园,一湾清水,几处楼台,树木青葱,花草馥郁,是西北各省不可多得的园林胜地。在公园门口,金碧辉煌、古色古香的大牌坊上,题着“万物育焉”四个大字,有人故意把“焉”字读为“马”,说全宁夏的万物都是供养马主席的。这话只有久居宁夏,深知内幕的人才能体会出其中的幽默与辛酸。
1933年以前,宁夏的税务不是官办的,而是招商包办的,名曰“百货征收局”。政府规定税额坐收税款,征收局负责承办具体事务。征收局在完成政府规定的税额后,还要从中发一笔财。
1933年,马鸿逵取消了招商包办制度,直接从捐税中大捞其钱。1934年,宁夏省政府的《宁夏公报》中曾开列的捐税项目有营业捐、家兽捐、驼捐、盐运捐、盐销捐、烟灯捐、羊捐、商人捐、鸽子捐、搬夫捐、地捐、中人捐、食粮捐、特殊食粮捐、额外地捐、木捐、煤捐、皮捐、屠宰捐、船捐、沟洫捐、磨捐、马捐、磨房捐、梯子捐、仪节捐、草捐、酒捐、印花捐、结婚捐、菜捐等。
以上是官方公报中开列的捐税细目共计31种。实际上这个细目并不完全,还有好多捐税没有列进去。从已经见到的捐税看至少还有二十几种,包括清乡费(即烟亩捐)、百货特税、烟酒公卖税、纸烟特税、羊肠税、地丁粮、善后捐、烟膏捐、花户捐、路灯捐、水车捐、店薄捐、飞机捐、飞机场捐、修汽车路捐、渠工、坝料、罚夫、油行捐、醋行捐、纸行捐、香行捐、牙行捐、铜铁行捐等。
在实际征收时不仅是这些,往往在有名有目的捐税之外再收取杂款,杂款之外还有支应。县长收了乡长收,乡长收了保长收,过后催款委员还要收,本来是一元的税款,有时老百姓要交七八元之多。
马鸿逵的税政不仅是这些。他还规定省有省税,县有县税。有一篇题为《宁夏财政的穷困及其改革的途径》的文章,作者曾就宁夏税收问题进行了一番考察,在列举了一些统计数字之后又说了下面一段话:
我们考察宁夏的省税预算表格,土地担负已有三种,第一田赋,第二契税,第三清乡费,此外尚有湖租、马厂地租两种。在县有税捐表中,又以地亩捐、粮石附加、粮石百五经费、地丁百五经费四种名目,征收各县经费。其次,取之于商业者,不但厘金并未取消,牙税、当税、磨税、牲畜营业税、船户营业税、驼户营业税、善后罚款(鸦片运销税)均由省府征收。县有税捐表中,则又有所谓商店铺捐、牙行、斗秤行用捐、牲畜捐、车驼捐、食盐驼运捐、屠宰捐等叠床架屋的苛捐杂税。警员不知以何种名义征收,鸽堂子、烟灯等均在收捐。
马鸿逵的捐税是无底洞,同一物品以不同的名目抽捐,甚至有抽捐至四五种之多者,如鸦片既有善后罚款,又有公益捐、行销捐、坐销捐、灯捐等。再如皮毛各物,既有统税,又有府税、公费等。
1935年1月,马鸿逵以改革税制为名,在各县设立了税局,制定了一套办法,表面上取消了16种附加税,实际的征收额更多。以宁夏、宁朔、平罗、金积、中卫、灵武、中宁7个县为例,改革前7县的熟田共征土地粮赋(包括正税和附加税)2463300余元,改革后正税以及暂加款共收2896900余元,反而增加了43万多元。
以上这些还不包括各种名义的摊派。例如1937年的所谓“救国公债”100万元,1939年底至1941年3月的“建国储蓄”130余万元。名为储蓄,实为摊派。规定中就明文指出,“公务员至少须购买一月薪数”的储蓄,其他商民“均按资产之多寡,分别等级,规定储蓄之数额,并印发购券,储蓄通知单,责成各县政府,送达人民照数储购”。
马鸿逵为了从捐税中搜刮更多的钱,从1935年起,就在田赋章程内规定,凡完成税额八成以上的税局,即由正税内提百分之三作为奖金,奖给有关人员。到了1941年1月又公布了“奖惩条例”,规定各税局超过比额一成以上的,从超出数中奖给百分之十,超过二成、三成、四成以至五六成者,从超出数中相应给以百分之十五到百分之四十的奖励。如短征不满一成者,即罚薪一个月,不满三成者,罚四个月的薪水,不满五成者即予撤职。
马鸿逵的“奖惩条例”实际上是鼓唆收税人员横征暴敛,捆绑吊打,强行逼捐。用小羊皮筏子运些煤会遇到林矿局的卡子,一只筏子上三角钱的税。要进城卖点菜,过城门卡子要上税。要给外地朋友寄一本书也要先去税务局再进邮政局,甚至于死了人抬棺材出殡也要上税。真是到了百物皆上税,唯有屁无捐的地步了。
老百姓交不起这么多的捐税,不得已只好拆房子卖地,然而把田卖了还不行,旧宁夏的“规矩”,卖田不卖税,田地归了地主,捐税还要穷人出。
1945年,粮食税改征实物。行政院规定宁夏省应征稻米14.5万石,实际上宁夏征了四色粮(即大米、黄米、小麦、豌豆)31.74万石,相当于规定数额的218%。老百姓气愤地说:
木头锯成薄板了,粮款把人压扁了。房烧了,地典了,吃饭没有饭碗了。
马鸿逵统治宁夏17年,民间出现两大异常现象:一是老百姓家徒四壁,穷得丁当响;二是军营重重,野无男丁,一个只有六七十万人口的区区小省,经常养着十几万军队,军民比例高达1颐6,造成民间青年男子极少,男女性别比例失调,婚姻上出现许多奇怪现象。
有的大姑娘多年待字,闺怨甚深,民间艺人,编成小曲到处传唱:“这么大的窗子,这么大的门,这么大的姑娘不嫁人;不是爹妈坏良心,实在找不到年轻人!”有的姑娘婚期已到,军队上的郎君请不上假,只好和公鸡拜堂。晚上公鸡入巢,就把一毛口袋豌豆立在屋角,披上衣服,戴上帽子,权代新郎。“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是人生最大的喜事、乐事,办得如此凄凉,实在令人哭笑不得。
婚后,虽然辫子挽成了发髻,表明已经出嫁,但是独守空房,丈夫安在?民间艺人又有小曲唱到:
说是姑娘没辫子,说是婆姨没汉子。当面笑声一串子,背后眼泪两罐子。
此篇虽然说的是宁夏全省的事,但中宁是宁夏的一个县,全省如此,中宁县的穷苦百姓又怎能逃脱相同的命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