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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火神之刃

这是一个炎热的夏天。

黄昏,饭店。

“你对分尸题材了解多少?”我问眼前这个身材肥硕的男子。

“不是很了解,只是偶尔写过一两篇这个题材的小说,我主要还是写密室推理。”对方一边把一大块鸡肉丢进嘴里一边回答。

他的名字叫宫保鸡丁,当然,这是笔名。他和我一样,是一名推理写手,我们几年前在网上相识,很是投缘。而恰好我们在同一个城市,所以现实里,我们也经常出来聚聚,讨论下关于推理的各种话题。

“我几天前看了本书。”

“什么书?”他依旧头也不抬地边吃边问。

“解体诸因。”

“哦,知道,西泽保彦的出道作,是个短篇集,对吧。”

“是,在网上看介绍得很玄乎,什么‘短短16秒内在电梯中被分尸的上班女郎’、‘被切成34块的主妇’等等,看得我心直痒痒,所以就去网上买了本。”说到这里,我突然意识到这个话题并不适合在餐桌上讨论,于是抬起头看向对方。

此时鸡丁恰好又往嘴里丢入了一块鸡肉,不禁让我联想到了‘自相残杀’这个成语,“那本书似乎只有繁体字版,应该很贵吧?”说完这句话,他就又低头吃了起来,看来并没有因为这个话题而让食欲受到什么影响,可能是因为同样都是推理写手的缘故,所以对于这种谈话内容早已经免疫了吧。

“也不是很贵,但是比起国内的小说还是稍微贵上了一些。”

“内容怎么样?好看吗?”他用夹杂着吞咽的声音问。

“很好看!”我肯定地点了点头,“尽管诡计没有预期的那么精彩,但是小说中的逻辑却非常的强大,动机也都非常新颖,算是最近几年内我看过的所有推理小说里最喜欢的——没有之一。”

“听你这么一说,我也心痒痒了,改天借我看看。”鸡丁听完我如数家珍的介绍后,终于停止了他的饕餮,抬头看着我,眼里显现出了大于食欲的强烈阅读欲望。

“好的,回去我就找给你。”我看到鸡丁吃完了饭,而且现在的话题也确实不适合在嘈杂的饭店里进行讨论,于是招手示意服务员买单。

鸡丁连象征性的礼让都没有,径自把身子靠在椅子上,双手抚摸着高高隆起犹如怀胎数月的肚子,一副我理该请客的样子。我只好无奈地掏出了钱包。

三天后。

黄昏,饭店。

“书我看完了。”鸡丁一边把一大块鸡肉丢进嘴里一边说,对于他‘自相残杀’的吃相我已经习以为常了。

“哦,看的还真快,怎么样?不错吧?”书是我昨天借给他的,没想到今天居然就看完了,速度之快,实在令我佩服。

“确实不错……咳……”说到这里,他似乎喉咙被食物卡住了,咳嗽不止,连喝了好几口饮料这才缓过气来。

《著名推理写手吃饭时被食物噎死》——我脑海中突然闪过这么一条戏剧性的报道标题。

“你笑什么?”对方似乎注意到了我嘴角诡异的弧度,疑惑地问。

“没什么……”我从无聊的臆想中回过神来。

“对了,我昨晚看完这本书,兴奋得睡不着,于是连夜写了篇同样题材的小说向其致敬。”说着,他从口袋里掏出了几张写满文字的稿纸。

如果说一天看完一本300多页的小说并不算什么的话,那么在看完之余还能连夜赶出一篇小说来,我就只能用震惊来形容我现在的感受了。

“你帮我看看吧,顺便提点意见。不过我写得很仓促,结尾还没写,而且文字也没怎么推敲,所以细节你不用太在意,理解我想表达的思路就可以了。”鸡丁说完,递来了手中的稿纸。

“好的。”说完,我伸手接过稿纸,低头看了起来。

这是一个晴朗的午后。

我独自一个人走在空无一人的街道上。这里是S市的高档住宅区,除了偶尔有一两辆高级轿车擦肩而过外,路上再没有其他的行人。

半小时前,我接到CASE的短信,他邀请我去他家看他收集的女王照片,我正好闲暇无事,于是简单收拾了下就出了门。

CASE是我的一个网友,算是个半吊子推理写手,平时除了推理小说,最大的爱好就是女王,无论是控女王还是女王控,他都非常喜欢。

我来到CASE家的时候正好是下午三点,因为推理小说看多了也写多了的缘故,我总是对时间非常敏感,每次到一个地方,或则做一件事情,总要要先确认下时间。

CASE的家非常有钱,他的家是一栋华丽的二层别墅。大老远我就看到他位于二楼卧室的落地窗的玻璃在阳光的照耀下变换着不同的颜色。

走近了,那绚烂的颜色逐渐变得单一,变得清澈,透过那如水般的玻璃,我看到CASE正站在窗前,似乎正在向远处眺望。

“嗨!你又在偷看哪个女王呢?”我大声地招呼他,但是对方并没有理睬我,看来似乎看什么看得入迷了。于是我决定偷偷上去吓他一跳。

我来到他家别墅的门前,按了几下门铃,没人回应,于是我上前转动门把,门没锁。他的父母常年在国外,家里只有一个钟点工帮着打扫卫生和做饭,这个时间那个钟点工并不在。于是我进了屋,富丽堂皇的大厅映入了我的眼帘。我脱下鞋,放到门边的鞋架上,就穿过铺着长绒波斯地毯的大厅直奔楼梯。

突然,一股刺鼻的味道夹杂着一阵热浪扑面袭来,我抽动鼻子的闻了闻,是物品燃烧的味道。这时,一阵浓烟从楼梯上弥漫下来。

“不好,着火了。”我一边大喊,一边冲向楼梯,“CASE,着火了!”

但是楼梯上浓烟滚滚,转角出还不断涌出火光,看来上面的火势不小,以我个人的能力估计没办法冲进去。于是我从原路退出,站在大门口用手机拨打了119。

消防队的速度真快,在我拨打了电话不到5分钟后,几辆消防车就呼啸着来到了现场。它们分别停靠在CASE家四周不同的方位,一起用高压水龙头向里面喷水。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了,火势逐渐小了,但是我却始终不见CASE从里面出来,看来是凶多吉少了。

当火被完全扑灭时,我又下意识地看了下手表,下午四点零一分。距离我来到CASE家并且发现起火,正好过去了一个小时。

火已经完全灭了,几个头戴安全帽的消防员进入了燃尽的废墟——CASE的家里。很快,其中一个人又折了回来,向我走来。

“请问是您报的警吗?”他摘下安全帽向我问道。

我点了点头。

“请问你认识这家的主人吗?”他继续问道。

“是的,他是我的朋友,怎么了?”我感觉很奇怪,但随即我就想到了,可能是他们发现了CASE的尸体,所以想要找我去确认。

“我们在楼上发现了一具烧焦的尸体。”他接下来的话果然不出我所料。

“需要我去确认下身份吗?”我问。

“等一会儿警察来了再说吧。”

“为什么要等警察呢?”我有些诧异。

“因为你的朋友被分尸了。”说完这句话,他就转身再次返回身后的废墟中,只剩下一脸诧异的我呆呆地站在原地。

“分尸……”我嘴里不停地喃喃着这个既熟悉又陌生的词汇。熟悉是因为在推理小说里我曾无数次读到这个词,陌生是因为在现实世界里还是第一次遇到和这个词相关的事件。

又过了大概十多分钟,警车伴随着与消防车截然不同的蜂鸣声来到了CASE的家门口。

不知什么时候又从废墟中走出来的那个消防员——我想是个队长吧,与刚刚下车的警察正激动地讲述着什么,不时还用手指了下我。

他们交谈了约莫有3,4分钟,就一起朝我走来。

“请问是你第一个发现起火的吗?”走在前面的警察,确切地说是个女警冷冷地向我问道,我感觉她很面熟,这时她好像也认出了我,“你……你是叫鸡丁吧?”

想起来了,眼前这个女警名叫夏时,我们曾经在一次推理爱好者聚会上见过面,那时我以为她只不过是个女大学生,没想到居然是个女刑警,着实让我吃惊不小。

“是……是我。我……我叫冯亮,鸡……鸡丁是……是我的笔名。”我结结巴巴的回答,这是我从小就有的毛病,一见到漂亮女孩说话就会口吃。

“听说发现起火和拨打119的人都是你?”对方并没有因为与我相识而改变语气,依旧用警察特有的冰冷语调问道。

我点点头,没敢开口说话。

“听说你和这家的主人是朋友?”她继续问。

“是……”为了防止口吃,我尽量使用简短的语句。

“那好,正好需要你确认死者身份,跟我来吧。”她用近乎命令的口吻说完,就转身走进了CASE家的废墟里。我则乖乖地跟在她的后面,宛如一只听话的狗,怎么会有这种感觉,我也说不清楚,也许是和CASE待的时间长了,我也开始渐渐喜欢被女王控了吧。

才不过仅仅过去一小时而已,然而此时的CASE家中的景象却衰败到无以言喻的地步,到处都是漆黑的残垣断瓦,昔日华丽无比的别墅,此刻只剩下了一个破败的框架。

我跟随夏时一边躲避脚下的废墟残骸一边来到二楼CASE的房间。这个房间我之前也曾来过很多次,如今也已是面目全非。

我向一小时前在窗外看到CASE的地方望去,那个落地窗的玻璃在消防队救火时已经在高压水枪的水流冲击下变成了无数块碎片,屋里的摆设基本都化为了灰烬,房间的主人——CASE此刻也已经成为了一团焦炭,不,确切地说应该是数团焦炭——头,躯干,四肢,他的焦尸被人分解成了六块。

因为先前听那个消防员提起过CASE被分尸了,所以此刻见到这个场面倒没感觉很恶心或则刺激。望着身首异处的好友,心中也没有半点的感伤,难道是杀人小说写多了,以至于情感也淡漠了?

夏时围着被分解成六块的CASE的焦尸残骸来回踱步。我想她应该也是第一次遇到这样棘手的案件吧。

“鸡丁,你过来下,看看这个是不是CASE。”她招手示意我过来。

听到女王的命令,我连忙凑近,眼前的焦尸隐约可以看出生前的轮廓,那张脸确实是CASE没错,“是他!”

翌日。

这是一个明媚的上午。

望着从窗外投入房内的缕缕阳光,我感受到一股春天的气息。窗外小鸟在唧唧喳喳的唱着不知名的歌谣。

“叮叮……”电话突然响了起来,把陶醉在美好清晨中的我吓了一跳。平时和朋友们联系都是通过QQ或则手机,我印象中,这个宅电似乎好久没有响过了。

“喂……”我刚一拿起电话,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声音就传来过来,“你起床了吗?”

“恩……”这个声音非常熟悉,但是一时却又想不起是谁,我只好含糊答应。

“我还以为你们作家都是半夜精神,白天睡觉的夜猫子呢,呵呵呵呵……”我终于听出来了,是夏时的声音,今天的语气和昨天在CASE命案现场的语气截然不同,所以我才一时没能想起来。

“今……今天是……是例外……起……起的有点早……”尽管没有见到本人,但是一股紧张感还是从脚底向头顶袭来,我不禁又结巴了起来。奇怪,她是怎么知道我的电话的,我思索了几秒钟,想起来了,是昨天她给我作笔录是我留的电话。

“那就好。今天你没事吧?”在得到我结结巴巴的肯定答复后,她说了句,“那好,10点钟在S大街的‘宅男咖啡店’见,有事找你。”然后就‘啪’的一声挂断了电话。

我呆呆地望着发出‘嘟嘟’音的电话,一头雾水。

上午十点,宅男咖啡店。

我来到约定地点时,夏时已经在那里了。我习惯性地看了下手表,9点50。我没迟到,显然是对方来早了。

“你喝什么?”我刚刚坐下,夏时就问我。

“这个……我……我也不知道,我……第一次来这……这种地方,而且以前我……我只……只喝过速溶咖啡,”我结结巴巴的回答,然后抬眼望了下她眼前的杯子,“你喝的什么?”

“拿铁。”

“那好,就和你一样吧。”我一边掏出手帕紧张的擦汗,一边召唤侍者。

很快侍者就把咖啡端了上来,一股奶香扑鼻而来,我忍不住立刻端起来喝了一口,“很好喝。”我由衷的感慨道。

“呵呵……你那里粘上牛奶了……”她笑着指着我的鼻子下面,这笑容让我心里有种被阳光照射的感觉。

我慌忙地掏出手绢把嘴边的牛奶擦干净,“怎么还有牛奶啊?是奶茶吗?”我低声嘟囔着。

“拿铁咖啡是意大利浓缩咖啡与牛奶的经典混合,意大利人也很喜欢把拿铁作为早餐的饮料。意大利人早晨的厨房里,照得到阳光的炉子上通常会同时煮着咖啡和牛奶。喝拿铁的意大利人,与其说他们喜欢意大利浓缩咖啡,不如说他们喜欢牛奶。”夏时继续保持着那阳光般的微笑帮我讲解,我对于她的博学感到很敬佩。在推理小说方面,我可谓森罗万象,无所不知,但是在生活的其它方面,我的知识就贫瘠的可怕,‘宅男’——这家咖啡店的名字用来形容我,再贴切不过了。

“你知道我今天为什么约你出来吗?”夏时突然把话锋一转,问道。

“是为了CASE的案子吧。”我嘴上这么说,其实心里还是很期待能有其它的答案,例如她爱上了我之类的。

“是的。”对方简短的回答把我的遐想击得粉碎。

“我有什么能帮上你的吗?还需要我去认尸吗?”我极大地献殷勤。

“不需要,死者的父母已经连夜从国外赶回来了,他们也确认了死者的身份,确实是CASE没错。”对方淡淡地说,似乎谈论的并不是一起命案,更像是闲聊生活琐事一般,也许是刑警的身份,让她对命案早已经麻木了吧。

“那你找我来什么事?”

“你是个推理作家吧。”

“这个……”我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作家谈不上了,就是写过一些推理小说而已。”

“不要谦虚,我这次来找你就是想借用你推理作家的逻辑能力,帮我分析下CASE的案子。”

“这个案子有什么疑点吗?”人都被分尸了,肯定有疑点了,我出口后才发觉这个问题很脑残。

“你当初是第一个发现现场起火的人吧。能再给我讲下经过吗?”对方继续淡淡地问。

“好吧……”这个经过在当天给我做笔录时我就讲过了,但是既然女王开口了,我就只好再次复述了下当日的情景。

“这是一个晴朗的午后。

我独自一个人走在空无一人的街道上。这里是S市的高档住宅区,除了偶尔有一两辆高级轿车擦肩而过外,路上再没有其他的行人。

半小时前,我接到CASE的短信,他邀请我去他家看他收集的女王照片,我正好闲暇无事,于是简单收拾了下就出了门。

CASE是我的一个网友,算是个半吊子推理写手,平时除了推理小说,最大的爱好就是女王,无论是控女王还是女王控,他都非常喜欢。

我来到CASE家的时候正好是下午三点,因为推理小说看多了也写多了的缘故,我总是对时间非常敏感,每次到一个地方,或则做一件事情,总要要先确认下时间。

CASE的家非常有钱,他的家是一栋华丽的二层别墅。大老远我就看到他位于二楼卧室的落地窗的玻璃在阳光的照耀下变换着不同的颜色。”

“等等,我不是让你写小说,你把无关的描写和修辞都去掉,直接讲经过。”夏时打断我的叙述,我这时才发现自己居然不知不觉说了这么多,而且之前结巴的毛病似乎也消失不见了。我是个复杂性格的人,在陌生人面前很腼腆,一说话就紧张。然而和对方熟络后,就开始口若悬河起来。由此可见,我现在的大脑认知已经把夏时当成了熟人了,这对我来说是个好消息。

“那我接着说——我到了CASE的家楼下,隔着他位于二楼的房间的落地窗,看到他正站在窗前不知道眺望着什么。我喊了几声他没理我,于是我就从正门进去,结果发现里面着火了。我本打算上楼就救他,但是无奈火势太猛烈了,所以我只好从原路退回到门口拨打了119。”我这次的叙述很简洁。

“报警后你就一直待在CASE家的门口吗?”

“是的。”

“那之后有没有人进去火场里面?”

“没有。怎么了?”我对这个问题感到很疑惑。

对方没有理会我的问题,继续问道:“那CASE的家有后门吗?”

“没有。”我很肯定的回答。

“这样啊。”夏时露出了失望的表情,这也是我第一次从她脸上看到感情变化。

“怎么了?”我再次问了一遍刚才的问题。

“是这样的。CASE的尸体因为被火烧过,所以死亡时间不好推断,法医推测是在案发当天的下午一点到三点间,死因勒毙。如你证词所说,你在火灾发生时还看到CASE好好的,或则该说完整的站在窗前。但是在你报警,以及消防队赶到扑灭大火后,他居然被勒死并且分尸了。”

“是啊,我怎么没想到!这中间的一小时内并没有任何人进入现场,这点我和那些消防队员可以证明。所以那个命案现场是呈封闭状态的。”我恍然大悟。

“没错!”她打断了我的分析,“这是一起密室杀人案。”

“密室!”我很惊讶从她的嘴里说出这句话,照理说,这应该是我这个密室专业户的台词才对。

“怎么?很惊讶我居然说出了‘密室’这个词吗?”对方似乎洞悉了我的想法,“再怎么我也算是个推理爱好者,不会连这个基本的词汇也不知道吧。”

“对,对。”我连声呼应,就差没喊女王万岁了。

“从你目睹火灾发生,到消防队扑灭火,这期间没有任何人进入现场,而你也没有听到任何CASE的呼救声,对吧。我推测那时他应该已经遇害了。”

听到她的分析我点了点头。

“我们先不管他的确切死亡时间。单从分尸这方面分析,在火灾的过程中,没有任何人进入过现场。那么凶手究竟是如何把处于火灾现场这个‘广义密室’中的CASE分尸的呢?”夏时终于抛出了今天约我出来的核心问题。

“密室……密室分尸……”我反复嘀咕着。我之前写的小说讲述的都是密室杀人案,密室分尸倒是从来没有想过。

“怎么?把你这个密室专家也难住了?”夏时边说着边喝了口咖啡,但是从语气中并没有感觉到奚落的味道,反倒带着一丝落寞。

“我哪算得上密室专家,不过是密室题材写得多了点罢了。”我嘴上谦虚着,但是心里对于夏时对我的抬爱还是欣喜万分。

“不管怎么说,你对密室比我了解,所以希望你能帮我解开这个谜团。”她说着,伸出双手紧紧握住我拿着杯子的手,我只感觉一股电流从手背扩散到全身,我身子一酥,几乎瘫倒。

“好的,我一定尽力。”等到我放下杯子,试图去回应夏时的主动示好时,她却把手飞快地从我手上拿开了。“我知道你一定需要时间静下心来仔细思考,所以今天就不多做打扰了。”说着,她示意侍者买单。

我连忙掏出钱包抢着付钱,但是一眼瞥到账单上的数字,一个大大的‘2’后面还跟着两个‘0’,我就彻底傻了眼,我今天因为出来得匆忙,兜里只揣了100块钱,掏钱的手也因此僵硬在了那里。夏时看出了我的尴尬,连忙从随身的提包里取出两张百元钞票交给了侍者。

“这个,让你请我,真不好意思。”我很难为情地说。

“本来今天就是我约你出来的,我请客也很正常。”夏时说完宛然一笑,“这杯咖啡就算是我请你帮我解开谜团的犒劳吧。”

“好的,我一定不辜负你的期望。”分手时,我郑重地向她承诺。

“那就好,你帮了我,也等于帮了自己。”她突然说出这句很诡异的话,莫非是在暗示我如果帮她破解了这个谜团就可以获得她的芳心,抱得女王归?

我正在努力的遐想着,她接下来的话却犹如重锤般把我打入了无底冰洞,“在我们局里,相比起CASE是在火场这个‘广义密室’里被分尸的,更多人倾向于另一种说法——就是你这个目击者的证词是假的,也就是说你其实就是杀死CASE并且分尸的凶手,你之所以做了前面虚构的密室的证词,就是为了干扰我们的办案方向。所以呢,你帮我揭开这个谜团,其实也是帮自己洗脱了嫌疑。”

“这个……怎么会这样?!”我怔怔地站在原地,呆呆望着逐渐走远的夏时,冷汗从我额头滴落。

文章到这里就结束了。

“后面呢?”我问眼前正在啜饮着饮料的鸡丁。

“结尾还没写完。不过在这里,你不妨推理下,谜团的真相究竟是什么?”

“这个,让我想想……”我其实很讨厌这种向读者挑战的东西,不过每次遇到却又总是乐此不疲地参与其中。“对了,你该不会是自己也不知道答案吧?所以想让我帮想合理的解释。”

“我没有那么龌龊,我不会借用别人的思路,只写属于自己的东西。”鸡丁说这句话时,出乎意料的严肃。

“那我再从头看一遍,寻找下线索……”说着,我再次拿起稿子从开头看了起来。十分钟过去了,我把稿子再次通读了一遍,“对了,我有个问题。”

“什么问题?”

“为什么文章中你和夏时喝咖啡时你抢着付钱,但是我们每次吃饭你却总是让我结账?”我抛出了我的疑问。

“这个,嘿嘿……你没听说过艺术是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吗?小说里我自然要把自己写得大方点。”他说着挠了挠脑袋,然后话锋一转,“我说,你能不能不问这些和谜团无关的问题啊。怎么样?有答案了吗?”

“初步有了点眉目。我推测在你到达CASE家时,他早已经死了,而且也被分尸了。你之所以看到他完好地站在窗前,是因为凶手事先用胶水之类的东西把尸体碎块粘到了一起。而你收到的短信也是凶手发出的,目的就是为了找你来当证人,并让你目睹到完整的CASE。火也是凶手放的。至于被粘合好的CASE的尸体是怎么在火场中被再次分解的,我猜测是被消防员的高压水枪喷出高压水流冲开的,或者是胶遇到高温熔化,然后尸块自行分开的。”我说出了我的想法。

“这点啊,我可能写得匆忙,有些细节没交代清楚,我在这里补充下吧。事后法医在CASE尸体的残骸上并没有检测出任何胶水之类的化学黏合剂的成分,而且根据消防员的证词,他们在用高压水枪喷碎窗户玻璃时,窗前并没有站着人。因此你说的,尸体被粘合的说法不成立。”鸡丁一边补充,一边否定了我的推测。

“那我就想不出来还有什么方法了。”我是个很容易放弃的人,缺乏挑战精神,“你告诉我答案吧。”

“你这么快就放弃了?”在得到我的肯定后,鸡丁稍稍坐正了下身子,准备开始他的推理秀。

“你最喜欢我的哪篇小说?”这个问题让我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冰雪中的密室》,怎么了?”这是鸡丁早期的一篇小说,讲的是一个寒冷的冬天里,一个木屋里发生的密室杀人事件。

“呵呵,那么你更应该可以轻松破解这个谜团啊。”对方的语气似乎感觉有些失望。

“和那个有关吗?让我想想?”我开始努力搜索记忆,寻找那篇文章与这篇的相似之处,但是结果是徒劳的,所以只好再次放弃,“想不出来。”

“真笨。”鸡丁显得更加失望了,“那好吧,我来告诉你吧。其实你最开始的推理是正确的,CASE确实在我到他家之前就已经被杀而且分尸了,凶手是使用了某种方法,让他看起来仍然完整无缺。”

“什么方法?”我实在想不出除了用胶粘合外,还有什么其它更好的方法了。

“不是告诉你了吗?《冰雪中的密室》,多么明显的提示啊。”鸡丁的语气近乎抓狂了,似乎对我的迟钝非常不满。

“这个……难道……是冻上的?”我小心翼翼地问。

“BINGO!正确。”

“那不是和我最开始的推理差不多嘛?”我不服气地嘟囔着。

“表面看起来差不多,但是内核却大大不同。”鸡丁开始向我解释,“用胶类的化学物品很容易事后被检测出来,用冰就不会了。”

“说的也是。”这点我也表示赞同,冰冻确实比胶粘合要高明和安全的多。

“那么我就把现场还原下吧——凶手先杀死了CASE,然后脱光他的衣服并把他分尸。再把尸块摆成站立的姿势用制冷工具冻在一起。然后给他穿上衣服,这样外表乍看之下就看不出被分尸的痕迹了。至于造冰的可以是水,也可以直接使用CASE的血,这样更不容易被检测出。你也许会问,死人是否能那么稳当地站在地上,我可以告诉你,那时的CASE全身僵硬,就如同服装店橱窗里的模特一样,只要脚被固定牢,是绝对可以立在窗前不倒的。至于脚与地面如何固定,没有比用冰冻结更好的固定方法了。接着死者用CASE的手机给我发来短信,目的就是让我前来目击到完整的CASE。那火自然也是他放的,制造火灾现场这个广义密室是原因之一,更主要的原因是为了让冰更快的融化。他之所以这么做,就是为了制造密室分尸的谜团,来干扰警方的破案思路。”做完了长长的解说,鸡丁深吸一口气,把肥硕的身子再次靠回到椅背上。“对了,至于凶手是谁,以及他杀死CASE的动机,我都还没有想好,所以估计这个结尾还要有段时间才能完成。”

我望着眼前这个肥硕可爱的男子,不禁感叹起来,冰是推理小说里最常用的元素,曾经无数次被作者们用在制造密室,制造不在场证明以及各种杀人机关上,但是用在制造分尸谜团上却不多见。鸡丁是我为数不多的欣赏的本土推理作者之一,他的诡计总是从日常生活上的盲点着手,简单实用且有新意,每每又总能给我们带来惊喜,我想这就是所谓的‘天赋’吧。同样作为推理写手,我不得不承认,他确实比我强很多,我承认有些嫉妒他。

不过话说回来,在诡计的构思方面他确实够强,但是在小说的故事性,故事背后的人文性,以及悬念和气氛的营造上还都欠缺些火候。不仅仅是他,包括我在内,目前国内很多原创推理写手也都存在类似的问题:太过注重诡计和逻辑推理本身,而忽略了小说的其它要素——故事平淡无奇,动机俗套,人物塑造苍白,气氛渲染不到位。这些都是我们需要学习和改进的地方。

“服务员,买单!”一声吆喝把我从沉思中拉回到现实里,我望向声音的主人,却发现他依然靠在椅背上,双眼微阖正在闭目养神,好像根本不曾开口说过话一样。

“先生,一共是一百一十三元。”我看了眼面前漂亮的服务员,又看了看对面依旧一动不动的鸡丁,无奈地掏出了钱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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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新世纪隐宗神医嫡系传人,身怀绝术的她为了救人死而复生,意外重生在体弱多病的白府的嫡长子。什么?她是男人?在身上摸了半天,她拍着平平飞机场吐了一口气,没带把子,幸好!幸好!从此,京城第一纨绔出现,横行霸道,飞扬跋扈,满城鸡犬不宁,人见人怕,鬼见鬼愁!世人皆叹,此子是战神家族之不幸也!某女仰天控诉:装B懂不懂!吃喝玩乐样样精通,你以为姐容易么?佛曰:空即是色,色即是空,万事皆空,施主不必介意!==================战神父亲战死沙场,母亲沉睡昏迷不醒,叔父双膝残废,家族面临破落,年高爷爷苦力支撑,一代忠臣渐渐落难...一枚古玉,女身变男身,调换自由,她第一纨绔如何承担家族昔日辉煌?谁在暗中谋划,谁欲灭白家满门?山雨欲来风满楼,屠尽天下又何妨!红颜一怒溅血三千里,纤纤素手扭转乾坤!片断:“以前是你抢女人,今天让本太子抢你一次!”尊贵不凡的某男轻描淡写地开口!“不合情理,要抢也是由我抢!”气焰嚣张的女子摇着手中的扇子,一副风流倜傥的派头,义气禀然地叫。“我是太子!”某男眸底幽光流转,温柔地提醒她!“有什么了不起,照抢!”嚣张跋扈的人豪迈地拍胸口,一锤定音!“……以后本太子有万里江山……”“抢,抢,我抢!”某女想都没有想,全盘接下!“太好了,以后本太子就可以吃喝玩乐,辛苦太子妃了!”某男终于松了一口气,抹了一把额头上并不存在的虚汗,笑容如狐狸!“靠,你说什么?”被下套的某女呆了几秒钟,回过神来,揪住某太子的衣襟大怒!“太子妃,以后由你管理万里江山,吃喝玩乐是本太子的事!”某男忽然肆意地大笑了起来,眉宇之间风华无限!“休想,本人才是第一纨绔子弟,谁也不许抢!”某女气得跳脚,她怎么老中这只狐狸的计!推恋恋文文:《桃花劫:绝色天医》链接:(此文参加年会,希望亲亲们给予投几票票,谢谢!!)《农家酿酒女》链接:P:本文作者心灵脆弱不堪,为了不影响作者写文心情,谢绝辱骂,如有必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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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如何才能读懂古老而神秘的《易经》呢?《易经》的道理,对于我们今人有什么意义呢?《易经》中的智慧和我们日常生活的连接点在哪里呢?有没有一种东西能够更通俗地让我们认识《易经》中的智慧呢?有,这就是中国文化中的“成语典故”。 本书就从出自《易经》或与《易经》密切相关的成语入手,为您通解《易经》的符号,探求《易经》的智慧在现代生活中的应用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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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阔别已久的恋爱,你回来时,他正好在等你。褪尽繁华,他依然在彼岸守护着她(简介无能(?????)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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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千香百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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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仙音飘渺,人心难测,天道难寻。作为一个清音柔腰姿容好的软妹纸,修真不光是修仙,还要修身。其次长的好看不是我的错!!!论最美修真女仙的慢慢修真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