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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混乱之家

[一]

“看!我又钓上来一条!”林芸在我身旁大概20米远的地方冲我叫嚷着,一条鲜活的鲤鱼在她高举起的鱼钩上不停地甩动着尾巴。

我把头转向另一边,假装没有听到她的话。这次的钓鱼活动是我提议的,但是一上午过去了,我才钓到一条小得可怜的鲫鱼,而第一次摸钓竿的林芸却是各种大大小小叫得上名叫不上名的鱼装满了水桶。

“喂喂!别那么小气。”她依旧冲着我兴奋地叫着,“大不了我分你几条。”

说着,她提起装满战利品的水桶,准备朝我走来。我连忙挥手阻止她,“我才不要你的施舍!哼,你不过是新手运气好罢了,钓鱼可是考验耐心和技巧的运动,我们走着瞧,到天黑前,看看谁钓的多。”我嘴上这么说,心里却在嘀咕,她这运气未免也好得有点太离谱了吧。

时间一点一滴流逝过去,转眼天色已经转暗了。我低头看看水桶里无精打采游来游去的三条小鱼,无奈地摇了摇头,很明显,这次比赛我是输定了,所以我已经开始在脑海里准备面对即将到来林芸的奚落的应对台词来。

“怎么样?胜负已分了吧?天也不早了,我们该回去了。”就在我打着腹稿的时候,林芸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收拾好钓具,来到了我的身边。“好吧,算你赢了。”我嘟囔着也收拾起自己的渔具。

我手中的钓竿和大小分为六个型号的鱼钩还是特地去S市里买来的,没想到却比不上对方手中那个儿童玩具鱼竿,我只能理解为本地鱼欺负我这个外地人了。

我把自己的钓竿和钓具收拾到专用的小箱子里,然后背起箱子向我的爱车走去。林芸则提起我的水桶,把里面那三条可怜的小鱼倒进了她的水桶里。水桶里的鱼全都浮在水面,那犹如微小救生圈的嘴一张一阖,似乎也在嘲笑我的无能。

“看来今晚能尝到你的手艺了,这么多的鱼够我们两个吃好几天的了。”我边走边回头说,这时我看到了令我诧异不已的一幕,林芸高举起装满战利品的水桶,然后把里面的鱼一股脑都倒进了河里,“你……你……”我惊愕得说不出话来。

“我什么我……”林芸用力甩了甩空捅,“我们这次来钓鱼主要是为了陶冶情操顺便呼吸下郊外的新鲜空气,可不是来残害这些小生灵的。想吃鱼,自己到菜市场买去。”

听到她的话,我不禁为她的善良感动不已,确实,我们这次来郊外的河边钓鱼,可并不是为了解决肚子的问题,而是正如她所说的是来陶冶情操和亲近大自然的。此外,我还有第三重的目的——增进下我们之间的感情。不对,这时我突然想起来她说的最后一句话,“你让我去菜市场?那吃菜市场买来的鱼就不算残害生灵了?照你的理论,你应该终身素食才对啊,可是为什么每次我们一起吃饭,你总是抢着吃肉呢?”

“哈哈哈哈,没想到被你识破了。其实我是嫌拎着这么多鱼回家太累了,所以才减轻下负担的。”说着,她一溜烟跑向停车的地方,经过我身边的时候还不忘用手里水桶打了我一下。

我从刚才就一直说什么爱车啊,停车啊什么的,其实我们并不是开车来的,我和林芸都没有驾照,也不会开车,我们口中的车其实就是一辆摩托车。

中国号称自行车王国,在每个城市里估计都有几十到几百万辆的自行车。但是在乡下,因为道路条件不是很好,而且距离市集,车站,医院等地方又都路途较远,所以那里居民的代步工具基本都是摩托车。

因为几年前经常有骑摩托车飞车抢劫的犯罪事件发生,所以政府对于摩托车牌照的审批非常严格,基本上限制了新摩托车起牌照的可能,因此,现在在我们的城市里,越来越难以看到摩托车了。我到现在还想不通为什么出现飞车抢劫不去追究社会和警察的责任,而是来限制老百姓的正常权益呢?

不过在乡镇,人们似乎不太顾及这些,基本家家都有摩托车,而且大多数没有牌照。平时大家就是在乡间骑骑,所以不会遇到城市里那么频繁的检查。我这辆车是刚到Y镇时买的二手车,车破旧了些,但是价钱很便宜,而且性能也还良好。我曾经很多次骑着它往返在我的住处和镇邮局之间,领取稿费和包裹,确实给我带来了很多方便。

说到这里,我简单介绍下自己:我叫歆羽,是一名职业写手,平时靠给一些杂志写小说维生,偶尔也会出一两本书。尽管如此,我还是不敢把自己归入到作家的行列中去,只能以写手自居。一年前,我从S市搬到环境静谧的Y镇进行创作。而我身边这个美丽又有点任性的女孩名叫林芸,她是这个小镇上的医生,我们因为一次机缘而相识,她很喜欢看推理小说,而我很喜欢写推理小说,因为这个共同的爱好,我们越走越近,最后发展成现在这种介于情侣与好友间,而更倾向前者多些的微妙关系。

我把装着钓具的箱子和水桶分别挂在摩托车后座的左右,然后跨上车,示意林芸上车。林芸也跨上后座,双脚小心翼翼的注意不碰上钓具箱和水桶,然后伸出双手搂住了我的腰。

我想,即便我将来有了驾驶证和汽车,我与林芸外出时我还是会选择骑摩托车,因为我很喜欢她从身后抱住我的这种感觉。尤其是当她丰满的胸部抵住我的脊背时,我便由衷的感谢起戴姆勒[1]来。

我使劲蹬了几下离合器,摩托车沉沉的吼叫了两声,然后喷出几股黑烟,接着就如同离弦之箭一样,飞驶上了乡间的土路。

林芸双手环抱着我的腰,脸贴在我的后肩上,轻轻哼起了歌曲。我听着断断陆续从风中飘来的分辨不出曲调的旋律,感受着后背上柔软的触感,不禁开始有些心猿意马起来。

“咚咚……”身子下面突然传来两声闷响打断了我的遐想,然后从摩托车排气管里冒出两团黑烟,接着车就停止不动了。

“搞什么嘛?怎么这个时候熄火了?”林芸放开搂住我的双手,跳下摩托车。我则用力猛蹬了几下离合器,车子出奇的老实,一声也不吭。

“没办法了,看来我们只能推着走了。”我又尝试了几次未果后,冲着林芸无奈地摊了摊手。

“哼,每次和你出来都没好事。”林芸生气的嘟起嘴,大踏步地向前走去。

“等等我!”我则边叫喊着边推着沉重的摩托车艰难的追了上去。

就这样我们一前一后走了大约十分钟,不知道是林芸走累了,还是我的速度提高了,总之我终于追上了她,和她并排走着,“不好意思了,我临出门时还特意加满了油,就怕中途没油,没想到结果车子却坏了。”

“你知道这里距离Y镇还有多远吗?”林芸依旧黑着一张脸,但是终于肯和我说话了。

“这个,大概……”我在心里默算着,我们去的垂钓地大概距离Y镇一小时车程,也就是六十公里左右,我们刚才行驶了大概十分钟左右,所以大约还有五十公里左右的路程,想到这里,我说出了答案,“还有不到五十公里吧。”

听了我的回答,林芸的脸变得更黑了,这时我才发现,不知什么时候起,天空已经乌云密布,仿佛在呼应着林芸此刻的心情。

“五十公里你知道要走多久吗?”

“这个不太清楚,大概两,三小时吧。”我用一只手扶住摩托车,腾出一只手挠了挠头。

“哼!”林芸发出了一个鼻音,然后就再也不说话了。我也不敢主动搭茬,只好默默地走在她的身边。

我们就这样又走了大概十多分钟,忽然手上感觉有些湿润,我低头一看,手背上有一滴水,“哪个混蛋在楼上浇花?”这句话我几乎脱口而出,但是忽然想到,此刻我们是走在乡间的路上,怎么可能有人从空中浇花,难道是鸟的粪便?想到这里,我抬起了头,这时又一滴水珠落在我的眼镜片上,哦,原来是下雨了。

我从工具箱里取出雨衣示意林芸披上,对方尽管还是一副黑脸包公的模样,但还是接过了雨衣,然后抓住领子部分高高举起,遮在我和她头上。

就这样,林芸撑着雨衣,我推着摩托车,有些傻气的在路上冒雨走着。

起初是如牛毛般的细雨,慢慢就逐渐演化成如瓢泼般的倾盆大雨。

“要不我们先找个地方避雨吧。”林芸说,此刻的语气似乎没有刚才那么生气了。

“好吧。”说着我停下脚步,环顾四周,我们现在身处城乡和国道的接壤处,四周除了一望无际的公路,就是高高低低的各种树木,并没有任何可以避雨的地方,我很是失望。

“看那边……”林芸突然高喊起来。我顺着她的声音望去,看见了一个古代飞檐的一角。

[二]

等到我们来到飞檐的下面,才发现这是一座有着高大围墙的古香古色宅第的一角。在乌云的压迫下,它显得有些阴森。

我上前叩了叩门环,发出的声音比我想像的要小得多,几乎被雨声所掩盖了。这时我发现门檐的右上有一个红色的按钮,是门铃,于是我伸出手轻轻按了两下。

大概过了几秒钟,或则更长些,不知从什么地方传来一声“谁啊?”的询问声,吓了我们一跳,我们四下打量,最后发现声音是源自门的另一边,门檐左上方的一个小小的扬声器,旁边还有一个圆圆的,好像监视器一样的东西。

“您好,我们是路过的,本来打算去Y镇,但是半路上摩托车坏了,又赶上了下雨,所以打算到您这暂避一下雨。”林芸推开我,向着扬声器的方向简洁客气地说出了我们的来意。

对方一阵沉默,大概过了几秒钟,“好吧,请进。”随着这句话,门应声而开。

我和林芸走进大门,眼前是一个铺着青石的院子,门旁边并没有人。“请一直走……”身后的扬声器里传出这句话,门就“咣当”一声关上了,看来是电子遥控的。

我和林芸按照声音的指引,来到正对院子的一个大门前,轻轻一推,门开了。我们走进屋子,这时一个老人从屋子深处走来,示意我们脱下鞋子和外衣,换上门口鞋柜上的拖鞋。然后带领我们走向屋子深处。

眼前是一条明亮的走廊,正好和外面乌云密布的天色截然相反。路上,老人告诉我他叫福伯,是这家的管家。真奇怪,现在这个年头居然还有管家这个职业,我想要么是我们穿越时空来到了古代,要么就是这家的家业出奇的庞大。然后林芸也简单介绍了下我们的情况,在介绍我们的关系时,她用的是“朋友”,让我有些不爽。

当我们来到目的地——一个宽敞的大厅时,我几乎惊呆了。我转头看了看林芸,她也是和我一样的表情。大厅里的陈设难以用语言来形容,比电视剧里面任何一个高官巨贾的客厅都要气派,而且刚刚在门外时,看房子的古典造型以及院子的古朴装饰,以为屋内也是一样的古香古色,没想到确是如此的现代化,让我不禁想起了前段时间网上流传的比尔·盖茨的客厅照片。

福伯示意我们在沙发上坐下,然后转身从客厅里的若干个门的其中一个离开了。我看着林芸,她冲我吐吐舌头,显然也是被眼前的奢华惊呆了。

就在我想与她低声议论的时候,福伯再次返回客厅,身后还跟着两个人。

走在前面的是一个老者,年纪大概和福伯差不多,但是身子显得很虚弱,拄着一根拐杖,走路一步三摇,每步都好像要跌倒似的。

后面则是一个头发染成黄色的青年,年纪大概和我相仿,身上的衣服很华丽,就算我这个对服饰品牌完全不了解的人,也可以看得出它们价值不菲。他脸上的表情很淡漠,冷冷地看着身前的老人。

这两个人来到我们对面的沙发上坐好,福伯开始向我们介绍,这时我才得知,原来他们是这个宅第的主人,用福伯的原话就是他们家的少爷和老爷。

在福伯介绍完后,林芸再次把我们的身份,已经到此的经过叙述了一遍,并向给他们的带来的打扰表示了歉意。

“没关系,谁都有需要帮助的时候。”那个虚弱的老人用和外表同样中气不足的语气说,“你们就在这里避雨吧。如果到了晚上雨还不停的话,住在这里也可以的,反正这里客房多的是。”

“那就谢谢了。”我和林芸起身表示感谢。

“好了,福伯,一会儿你带他们去洗个澡,顺便把衣服烘干。我身体不太好,就先告辞了。”说完,老人站起身,摇晃着离开了客厅。那个年轻男子也跟着离开了,他自始至终都没有说一句话,脸上满是阴冷不屑的表情。

[三]

“福伯,我问下。你们少爷和老爷的关系是不是不太好啊?”去往浴室的路上,我问福伯。

“你也看出来了?”福伯说着把嘴凑到我的耳边,“现在的老爷是老夫人的原配丈夫死后入赘到这家的,所以和少爷没有血缘关系。”

通过和福伯的聊天,我渐渐对这家有了一个简单的了解。这个宅第叫“沈宅”,主人是沈老夫人,说到她,在S市可谓无人不知,是有名的铁娘子,拥有好几家大企业,身家据说有几十亿。听到这里我才知道难怪宅第的装饰和布置如此的华丽。八年前,沈老夫人的原配丈夫过世了,她就招来了现在的丈夫入赘,也就是福伯口中的老爷。而那个少爷则是沈老太太和前夫所生。他本来以为可以独自继承母亲的家产,如今多个外人来分一杯羹,心里难免有所不满,所以对自己继父的态度一直不冷不热。而他继父也看出了这股敌意,但是碍于沈老夫人的面子,却不好发作。于是两人就一直在冷战的气氛中度过了七年。就在一个月前,沈老夫人因病去世了,就在这几天,律师就会来公布遗嘱,所以此刻他们之间的气氛更是超前的紧张。

哎,家族风云,豪门恩怨,以前只能在电视里见到的情景,如今全都真真实实地展现在我眼前,我除了叹息,还是只能叹息。

洗完了澡,感觉浑身舒畅多了。穿衣服时,我发现在洗澡的期间,福伯已经把我的湿衣服拿去烘干了。

“怎么样?舒服多了吧。”福伯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我身旁,“你还没吃饭吧,跟我来吧。”

我跟随福伯来到餐厅,这里也是装饰得奢华无比,面积比我见过的任何一个客厅都还要大,餐厅中间放着一张在电视里经常看到的宴会长桌子,林芸已经坐在那里了。

我仔细打量着林芸,她的衣服也是干的,看来也已经遭到了和我一样的礼待。本来以为林芸是等我洗完之后再去洗澡,没想到居然是同时去不同的洗澡间洗,不过话说回来,在这样的豪宅里,有两个以上的洗澡间又有什么稀奇。

林芸身边站着一个妇人,身体发福,年纪大概五十多岁。看到我的目光所及,福伯连忙给我介绍,“这是我内人,是一位很好的厨师呦,她负责‘沈宅’的饮食和起居,我则负责其它琐事。”

“其他佣人呢?我怎么一直没看到其他人?”也许是宅第太大了,所以佣人都在别处也说不定,但我还是下意识地问出这个问题。

“这里就住了我们老两口以及老爷和少爷,再没有其他人了。”

没想到这么一座大宅第,居然只住了四个人,照理说这么大的家业,起码要有十来个佣人以及保镖之类的。福伯显然看出了我的疑惑,解释说:“老夫人生前讨厌人多,所以这里除了我们这对跟随了她几十年的老家人外,再没有其他的佣人了。至于保安之类的,因为这个宅第安装了非常先进的电子防卫系统,所以也不用担心会有外人侵入。”

哦,原来如此,看似平静古朴的外表下却隐藏着高科技的铜墙铁壁,真是个理想的住宅啊。

我走到林芸的旁边坐下,面前放着四盘菜,从外表看不出是什么。我们大早上就出门,中午仅仅在河边凑合吃了点带来的面包和香肠,此刻早已经是饥肠辘辘了,所以我和林芸在与福伯夫妇客套几句后,就开始风卷残云地吃了起来。

顷刻,桌子上的饭菜被我们一扫而光,我打了个饱嗝,站起身来。这时才发现,福伯夫妇一直微笑着坐在旁边看着我们,我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

“雨还在下,看样子今晚可能停不了了。”福伯看出了我的尴尬,开口转移话题。

“哦……”我应了一声,然后走到窗边,果然,雨还在倾盆直泻,全然没有要停的意思,“看来,今晚我们可能要在府上打扰了。”

身后,林芸正在帮着福婶收拾碗筷。听到我的话,福婶接口说:“没关系,反正这里客房多的是,少爷他们也同意你们可以在这里过夜了。说实话,家里好久没来客人了,我整天对着这个老头子都快闷死了,多几个人陪我聊天我高兴还来不及呢。”

“哎……”听到老婆这么奚落自己,福伯也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

看着他们这老两口,我心中不禁想到,当我和林芸老了后,还会不会如此恩爱呢?

[四]

黑暗已经完全统治了天空,墙边落地钟的指针正指在晚上8点的位置,窗外的暴雨依旧肆虐着,丝毫没有要停止的迹象。

我和福伯围坐在客厅的茶几两边,桌面上铺着一张象棋棋盘,此刻我正与他对弈。说实话,象棋我只在上中学时偶尔玩玩,之后因为一直沉溺于网络游戏,已经差不多有近十年没有碰过了。所以几个回合下来,我被杀得片甲不留。中途我曾几次提出不玩了,无奈福伯兴致正浓,非要拉着我再杀上几盘,我想可能是平时因为无人与他切磋,所以此刻即便碰上我这个菜鸟,也聊胜于无。

而林芸则与福婶坐在不远处,正在兴高采烈地谈论着什么,不时还向我们这边看上几眼,但是每当与我的眼神相对,就马上转开,我想,也许是在谈论我也说不定。

当福伯第九次‘将’死我的时候,我终于坐不住了,我起身假意上厕所,其实是想早点离开这团一边倒的战局。

就在我向着卫生间的方向走去时,突然不知道从哪里传来了“啊”的一声叫声。我屏气倾听,似乎是从走廊另一边传来。

“好像是二楼少爷房间的方向……”福伯说,客厅里的其他人也听到了这个声音,一起站了起来。这时“啊”的一声再次传来,这次听得更真切了,是男人的惨叫声。于是我连忙甩开双腿,朝声音的方向飞奔过去。

走廊的尽头是一个楼梯,我快步跑上楼梯,把福伯他们远远地甩在身后。来到二楼,不知道为什么,走廊一片漆黑,没有任何光亮,只有微弱的星光从窗户中透进来。我向着记忆中叫声的方向跑去,整条走廊只有在尽头有一个房间。

很快我来到了传来惨叫声的房门口,正在犹豫是冲进去还是守在这里。这时,门突然猛地从里面打开了,一个黑影冲了出来,重重地把我撞到一旁,我的后脑碰触到一个冰冷的物体,接着一阵刺痛伴随着眩晕袭来,我双眼失焦,模模糊糊看到那个黑影打开了走廊上的窗户,纵身跳下,然后就眼前一黑,失去了意识。

[五]

当我再次睁开眼睛时,发现自己正躺在床上,身上盖着白色的被单,林芸则眼圈通红的坐在旁边打盹,不知道是不是刚刚哭过。

我感觉口很渴,床旁的桌子上放着水杯,我轻轻地伸出手去拿,尽量不去惊动熟睡的林芸。

“啊……你醒了?!”就在我的手距离杯子还有几毫米的地方时,林芸发出了这声惊叹,我听得出来,这声音中带着几分的喜悦。

“想喝水吗?”她把杯子递到我的手中,我一饮而尽。

“这里是……”这时我才发现,我现在所处的地方似乎不是‘沈宅’的某个房间,因为从床到屋子里的摆设都太简陋了,一切基调都以白色为主。

“这里是医院。”林芸解答了我疑惑。

“医院?!我是什么时候被送来医院的?我怎么一点都不知道。”

“知道你个头,你都昏迷三天了。”

“啊……三天?!”我对这个答案感到非常惊讶,我以为自己最多不过昏迷了两三个小时而已,没想到居然过了这么久。

“医生说你的头部受到严重的撞击,可能会永远也醒不来也说不定。”说着,她用手揉了揉红肿的眼睛。

“不好意思,害你担心了,我现在不是醒过来了嘛,你就别伤心了。”说到这里,我停顿了片刻,然后感动地说,“没想到你是如此关心我,这三天来你一定哭了很多次吧。”

“胡说,谁担心你。”说到这,她发现我正盯着她的眼圈看,连忙接口说,“我因为找不到你的家属,所以只好留下来照顾你,三天没好好睡觉了,当然有黑眼圈。

你那是红眼圈,我心里想着,嘴上却没有说破。这时我突然想起了什么,“对了!那晚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你还是先好好休息吧,关于这件事,等你好了我慢慢再告诉你。”

“不行,你还不了解我的性格啊,这么大一件事放在心里,我怎么能够安心休息。”

看着我执拗的表情,林芸无奈地叹了口气,“好吧,我就简单告诉你一下事情的经过吧。”

“好……”

“事情的经过就是我们借宿那家的少爷被人杀死了,而那个凶手,也就是撞伤你的人现在还没有抓到。”

“后来呢?”我追问道。

“没有后来了,这个就是事情的全部。”

“那细节呢?”我不依不饶的追问。

“不知道……刚醒来就问这问那的,讨厌。”林芸说着生气地站起来,“医生说了,你要是今天醒过来,就基本没有大碍了。我陪了你三天了,我要回去休息了,剩下的工作就交给护士吧。”说完,她转身走向门口。

“等等……”我叫住了她。

“还有什么事?”她有些不耐烦地转头问。

“没什么,就是想说声——谢谢你。”

“切,我还当要说什么,原来是这么俗套的对白。与其空口白话的感谢我,还不如等你伤好了请我吃饭来得实际。”说完,她头也不回地离开了病房。

林芸走后,我躺在病床上迟迟睡不着,可能是昏迷了三天得到了充分休息的缘故。心里一直在盘算着几天前那起杀人事件。

把我撞伤的那个黑影肯定就是凶手没错,这点从林芸口中也得到了证实。至于他的身份,因为是推理小说作者的缘故,我还是习惯性的先思考身边的人,按照福伯的说法,‘沈宅’里只住了他们家老爷,少爷以及他们夫妻,一共四个人,加上临时的客人我和林芸,当晚在‘沈宅’里的一共就是六个人。

而案发当时,我,林芸以及福伯夫妇都在客厅,再剔除掉被人杀死的少爷,那么当时唯一有作案时间的就是沈老爷了。

不过……这时,我脑海中浮现出了那个老人虚弱的身体以及蹒跚的步履,实在很难和那个身体强壮撞伤我的凶手重叠在一起。即便他是在我们面前伪装成弱不禁风的样子,但是我在被撞击的一瞬间明显感觉到对方是个年轻人没错。

难道?在‘沈宅’里还隐藏着其他人。那么是福伯在对我说谎?难道说他是凶手的帮凶?不可能,看他们夫妇亲切和蔼的样子,怎么看都不像是坏人。

或则凶手其实是外来侵入的,所以福伯并不知道。也不太可能,沈家拥有这么大的资产,但是却没有安排一个保安,可见对他们对家里安装的电子安全防卫系统有足够的自信,一般的盗贼是很难从外面侵入的。

或则,凶手是沈老爷找来的?他知道自己的继子迟早会对自己不利,所以抢先下手。但是回想起沈老爷的慈眉善貌,怎么都觉得他不像是个能够买凶杀人的恶人。

总之,在‘沈宅’里最有可能杀人的就是那个外表阴险的少爷了,但是他却是死者。

哎,后脑的伤口突然疼了起来,看来是用脑过度了。还是不要去思考这个棘手的问题了。想到这里,我把头转向窗户的方向,窗外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又下起了雨。

[六]

三天后,我的伤势已经基本无碍,医生告诉我可以出院了。本来以为林芸会来接我,但是今天早上她突然打电话过来,说有一个急诊病人,现在走不开。所以我只好一个人出了院,因为摩托车已经在事后被林芸找人修好并且骑回了Y镇,所以我坐上了S市开往Y镇的城乡巴士。

由于不是节假日,所以车上的乘客并不多。他们大多三三两两地坐在一起,只有我一个人孤零零地坐在后排,看起来很可怜的样子。

我其实平时很喜欢坐车,我喜欢那种看着路边的景色在眼前掠过的感觉,也喜欢看路边每天都在变化的风景。现在中国城市化建设已经越来越普及了,几年前还是荒野或农田的地方,如今都已经盖起了一座座高楼。我想再用不了几年,Y镇也会进入小型化城市的行列,那时我想要再寻找静谧的创作环境,恐怕就要去深山老林了。

就在我一边胡思乱想一边走马观花的欣赏路边的景致时,突然一个熟悉的飞檐进入了我的视线,是‘沈宅’。它就位于S市与Y镇之间的国道旁支的一条小路的深处,如果不是因为上次的事件,我想我恐怕这辈子都不会留意到,在这个僻壤深处还有这样一座豪宅。

“司机,麻烦停下车。”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下车,直到我望着汽车离我绝尘而去,也没有找出明确的答案,可能只是想单纯的再次看看这个给自己留下深刻记忆的地方吧,或者是脑海深处对于一直无法确认凶手身份的耿耿于怀。

我慢慢走近‘沈宅’,一切如前,只不过身边少了林芸和那场凄风冷雨。我抬手按了按门铃,和上次一样,没有任何声响,但是很快里面的人就做出了回应,“哪位?”我听得出,是福伯的声音。

“你好,福伯。还记得我吗?我是歆羽。就是几天前来避雨的那个人。”

“哦,是你啊,快进来。”随着福伯亲切的话语,门开了。

当我走近院子时,福伯已经等在院子另一端的大屋门口了,“你出院了啊,伤好了吗?”福伯一见到我,立刻关切地问。

“全好了,让您费心了。”我点头还礼。

“哪里,本来我们老两口还打算去医院看看你呢,却一直走不开。毕竟家里发生这种事情。”说到这,福伯明显有些哽咽,停顿了下来。

“事情的经过我已经听林芸说过了,你们也不要太伤心。”我边安慰福伯边跟着他走进了屋里。

屋里也和几天前一样,没什么变化。

“家里现在都有谁在?”为了避免冷场,我努力找个话题。

“因为家里发生了这种事,老爷嫌这里不吉利,几天前搬去市里了。现在就剩下我们老两口了。”福伯有些伤感地说道,这时,好像突然想起什么,“你既然来了,也给我们少爷上炷香吧。”

听到少爷这个词,我的眉头微微一皱,说实话,我对这个相貌阴险的纨绔子弟没什么好感,但是既然福伯这么说了,我也就勉为其难的上炷香吧。

于是福伯领着我来到了客厅后面的一个小房间,里面挂满了黑纱,看来似乎是灵堂或则祭祀的地方。

“少爷,歆羽先生来给你上香了。”福伯说着递过三支点燃的香。

我接过香,双手举在胸前,然后注视着眼前那个带着黑色边框的遗像准备行礼,但是当我目光接触到遗像的一瞬间,我惊呆了。

眼前的是一张苍老慈祥的面孔。

[七]

“这……他是?!”我手指着遗像,结结巴巴地问。

“怎么了,他就是我们家少爷啊!你不是也见过吗?”福伯看到我的样子,也很震惊。

“少爷?”我一边复述着福伯的话,一边凝视着眼前的遗像。一道闪电在脑海中划过,就如同在看电视剧中的flashback[2]一样,一幕幕画面浮现在了我眼前。

八年前,沈老夫人的原配丈夫过世了,她就招来了现在的丈夫入赘,也就是福伯口中的老爷。而那个少爷则是沈老太太和前夫所生。他本来以为可以独自继承母亲的家产,如今多个外人来分一杯羹,心里难免有所不满,所以对自己继父的态度一直不冷不热。而他继父也看出了这股敌意,但是碍于沈老夫人的面子,却不好发作。于是两人就一直在冷战的气氛中度过了七年。

就在我想与林芸低声议论的时候,福伯返回了客厅,身后还跟着两个人。

走在前面的是一个老者,年纪大概和福伯差不多,但是身子显得很虚弱,拄着一根拐杖,走路一步三摇,每步都好像要跌倒似的。

后面则是一个头发染成黄色的青年,年纪大概和我相仿,身上的衣服很华丽,就算我这个对服饰品牌完全不了解的人,也可以看得出它们价值不菲。他脸上的表情很淡漠,冷冷地看着身前的老人。

这两个人来到我们对面的沙发上坐好,福伯开始向我们介绍,这时我才得知,原来他们是这个宅第主人,用福伯的原话就是的他们家少爷和老爷。

“没关系,谁都有需要帮助的时候。”那个虚弱的老人用和外表同样中气不足的语气说,“你们就在这里避雨吧。如果到了晚上雨还不停的话,住在这里也可以的,反正这里客房多的是。”

身后,林芸正在帮着福婶收拾碗筷。听到我的话,福婶接口说:“没关系,反正这里客房多的是,少爷他们也同意你们可以在这里过夜了。说实话,家里好久没来客人了,我整天对着这个老头子都快闷死了,多几个人陪我聊天我高兴还来不及呢。”

当过往的一幕幕重新浮现在脑海中,我终于明白了事情的真相,其实事情很简单,只不过是我一开始太过主观了,从而忽略了事情的另外一种可能性。随着这个真相地揭开,凶手的身份也昭然若揭了。

“原来他就是少爷,我一直以为他是老爷呢。”我把刚刚才弄清楚的真相说了出来。

“哦,我说呢,你怎么看到少爷的遗像这么震惊呢。这都怪我,没有介绍清楚。”福伯也终于理解了我刚才反常举动的原因,“当初沈老夫人招现在的老爷入赘时,确实让我们吃惊不小,那年老夫人已经七十一岁了,而老爷那时才二十三岁。后来,老夫人去世时是七十八岁,这时我们少爷也已经六十岁了。而我们老爷那时才刚刚三十岁。这样的年纪差别,如果没有特殊介绍,一般人把他们的身份弄颠倒,也很正常。”

听完福伯的解释,我再次陷入沉思。亏我还是个专门写推理小说的写手呢,居然在现实中被踏踏实实地上了一堂“叙述性诡计”的课,而且整个事件过程,没有任何人刻意欺骗我,完全是我“主观上的先入为主”以及“太过拘泥于事情的普遍性”把自己引入了误区,在没有确定对方身份以及看到死者的情况下,就把年长的当成了老爷,年轻的当作少爷。就在我自责的时候,我再次想起凶手的身份。

“对了,福伯,凶手抓住了吗?”

“听说还没有,警察那边没有任何线索。只说可能是外来的强盗干的。”

奇怪,我在心中暗自思索,我当初把老爷排除在凶手之外,是因为我以为那个虚弱的老人是老爷,所以不能够撞伤我以及从二楼跳下。但是警方在调查的时候,肯定知道死者的身份,那么第一个被怀疑的肯定会是那个年轻的‘老爷’啊,怎么会把嫌疑转向外来的强盗身上呢?而且这个宅第的电子防卫系统非常完善,不可能轻易被强盗破坏并侵入。这些情况,警方怎么都没有考虑在内。

福伯似乎看出了我的疑惑,只见他叹了口气,然后开口说:“我知道你怀疑我们老爷可能是凶手,说实话,我也曾这么怀疑过。但是警方却似乎不像你我这么想,根本没把少爷列为嫌疑人,只说是外来者所为。但我知道这根本不可能,因为外来的强盗根本不可能侵入到这个宅第里,这个家的安全防卫系统我最清楚了。”

听完福伯的话,我心里已经隐约察觉了事情的真相。那个年轻的‘沈老爷’肯定是凶手无疑,而且这也绝对不是起意外,而是早有预谋的谋杀。目的就是消除遗产继承的竞争者。而警方之所以不怀疑他,我想应该是他事先做好了工作,他看相貌就知道是阴险狡诈之徒,估计在很早以前就利用社会关系通过各种渠道认识了不少公安和政府部门的相关人士,所以警方即便怀疑他,也会在贿赂或则沈氏家族的强大影响力面前放弃对他的调查,只把矛头指向一个莫须有的强盗身上,毕竟沈家现在除了现任‘老爷’就再没有其他人了,所以即便找不到凶手,也不会有人施加压力追究。而且,在住院期间,我在报纸上也没有看到任何关于这次‘沈宅’命案的报道,我想也是‘沈老爷’通过相应渠道把这件事情隐瞒了下来。

很长一段时间,我和福伯就默默地站在那里,谁都没有说话。

窗外,突然间阴沉了下来,似乎又要有暴雨来袭了。我再次想起了那个死去的慈祥老人,不禁感慨起来,为什么好人不长寿,而最后坏人永远都会逍遥法外呢?难道现在的社会真的已经如同外面的天色一样黑暗了吗?

“哗哗……”暴雨开始下了起来。

[尾声]

又是一天的中午,我照例睡到自然醒。我先打开了电脑,然后利用开机的短暂时间去洗了把脸。当我返回电脑前时,WINDOWS的蓝天白云桌面早已经静静地在那里等候着我了。现在基本每个有电脑的人都会把桌面设定成自己喜欢的图片,例如风景,明星,抑或自己或情侣的照片,惟独我依然坚持在使用系统自带的桌面。

我身子刚刚坐下,手机突然响起,我看了下来电显示,是个陌生的号码。

“你好……”

“是歆羽吗?”我刚按下通话键,一个老人的声音立刻出现在另一边,尽管声音很耳熟,但是一时却又想不起来是谁,就在我迟迟不能判断对方身份时,对方继续开口了,“我是福伯。”

“哦,福伯啊,您好。”我恍然大悟,这个号码是我上次出院后拜访沈宅时留给福伯的,距离现在差不多已经过去快半个月。

“你怎么样?伤完全好了吧。”

“好了,承蒙您惦记了。对了,你和福婶身体也还好吧。”

在短暂的寒暄后,福伯告诉了我此次打来电话的目的。原来是沈老夫人的遗嘱在昨天公布了。本来原定的公布时间是十五天前,也就是沈少爷被杀的三天后,但是因为中途出现了继承人死亡的插曲,需要处理一些问题,所以公布时间延后了半个月。

“遗嘱的内容是什么?方便透露吗?”我对遗嘱的内容很感兴趣。

“没什么不方便的,我打电话来就是要告诉你内容的,我知道你一定很感兴趣。不过……”说到这,福伯微微停顿了下,“这个遗嘱的内容还真让人大感意外。”

“哦?”

“遗嘱的内容大致如下:沈老夫人的‘沈氏集团’名下资产一共累计四十四亿万三千四百万。”

听到这个数字,我惊愕得手机几乎脱手,我只知道沈氏集团是大财团,不过没想到资产居然这么庞大。

“这个数字也确实让我很意外,记得我当初跟随老夫人的时候,她的身家不过才几十万而已。”说到这里,福伯又有些伤感,“不过这还不是让我吃惊的地方,下面的内容更惊人。这些资产,其中老爷和少爷各继承二百万,其余的四十四亿三千万全部捐献给国际红十字基金会。”

“靠……”听到这个内容,我忍不住说了句脏话。

“对了……”电话那边福伯继续说道,“遗嘱在最后把‘沈宅’赠送给了我们老两口,当作这么多年服务沈家的报酬。老夫人还真是体贴。”

听到这里,我也由衷地为福伯感到高兴,“是啊,你们在沈家工作了这么多年,这个房子留给你们养老,应该就是沈老太太对你们表示的最终感谢吧。”

“恩,不过这么一座大宅子,我们老两口住还真是奢侈啊。光是水电和维护就要不少钱呢。所以我们商量了下,决定把这个宅第卖了,买套小一点的房子住,剩下的钱估计够我们养老了。”

“那样也不错。”

“好了,等我们找好了新房子,欢迎你来做客,我们到时再杀上几盘。对了,记得把林芸也带上,我那老婆子和她很投缘。”

“好的。那到时再联络。”

“恩,再见……等等”对方正要挂电话之际,似乎突然想起了什么,“对了,还有件事情忘记告诉你了,我们老爷被抓了,警方已经确定了他就是杀死少爷的凶手。”

“啊?!”这个消息比起上面的所有消息加起来更让我感到意外。

“我想这就是所谓的‘天网恢恢’吧。好了,老婆子那边在喊我了,有空见面再聊。”说完,福伯挂断了电话。

我拿着挂断的手机,怔怔地站在那里。现在回想起遗嘱的内容,确实是很合理也很巧妙。二百万,对于在我们北方城市来说,是个不大不小的数字。虽然不是一笔大钱,但是省着点花,也许可以花上半辈子。沈老夫人深知自己身体虚弱的儿子不是继承集团的材料,但也不是讲求奢侈排场的人,再加上他年纪也不小了,因此留给他的二百万应该足够他花到终老了。至于她的继任丈夫,他虽然具备管理集团的能力,但是其狡诈的性格以及当初入赘的目的——为了自己的遗产——沈老夫人应该都再清楚不过,因此也只留给他二百万,当作陪了她这几年的酬劳。

由此可见,这份遗嘱是经过沈老夫人深思熟虑后立下的,但是她唯一的失误之处,就是过分低估了人性的贪婪,没想到她的丈夫会为了妄图得到全部遗产而杀死她的儿子。

‘沈老爷’所继承的二百万,如果节省点花,应该足够花上几十年。但是用来维护他现在的社会地位和身边的人际关系却是远远不够的。也许正是因为这一点,已经失势的他才会被警方逮捕。这些也都间接印证了“天网恢恢”的那句老话。

打开窗户,阳光一下子充满了整个房间。突然间,我很想林芸。

[完]

[后记]

熟悉我的朋友们都知道我是一个非常热衷于钻研和创作叙述性诡计的作者,在去年11期上刊登的《柳树抽芽时,想你!》(当时因为一些个人原因,作者署名是馨语)一文就是我对叙述性诡计研究的中级阶段的一个成果。如今时隔将近一年,我又带着这篇《混乱之家》出现在大家面前,说实话,在叙述性诡计方面,本文比起前作并没有明显的提高,文章结尾的意外性在各位看来可能也不够震撼。这两篇作品的创作时间跨度这么大,但是在叙述性诡计方面依然没有提高,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目前有关叙述性诡计的各种运用方式,国外的前辈们基本都已经有所涉及了,很难找到创新的突破口。

之前大家所接触到的叙述性诡计,多是作者运用文章结构或文字技巧对读者在某事物或概念上做误导,以达到最终揭露真相时的震撼效果,但是这其中运用的欺骗手法基本上都是针对读者,小说里的人物对于这个欺骗内容的事实却都有着明确的认识。而我的这篇小说却对读者和小说中作为当事人的侦探一起进行了欺骗。这在之前我所接触到的所有包含叙述性诡计的小说里似乎都是不曾遇到的,因此可谓是一个小小的突破。也许有的读者会说,在绫辻行人的《咚咚吊桥坠落》里不也是对相当于侦探角色的‘行人’进行了欺骗么?其实虽然表面上‘行人’充当了小说里侦探的角色,但是因为该小说采用了‘作中作’(小说中包含其它小说)的故事结构,所以‘行人’这个角色表面看起来是破解谜题的侦探角色,但是其实还是小说里‘作中作’的读者,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小说里的侦探。因此,我这篇小说里作为案件当事人的‘我’可以称为是第一个和读者一起被叙述性诡计欺骗的侦探,唯一的区别是读者是被作者的文字技巧欺骗,小说里的侦探则是被自己的误解所欺骗(笑)。

以上就是我在意外性和叙述性都没有明显提高的情况下还写下这篇小说的原因,希望能够抛砖引玉,让更多的朋友对叙述性诡计感兴趣,从而一起对这个既古老(在黄金时代就被运用过)又崭新(近年来才被国内读者广泛关注)的诡计类型进行发掘和创新,让这个独特的诡计类型在推理的世界里绽放的更加绚丽多彩。

注释:

[1]戴姆勒,德国人,摩托车的发明者。

[2]flashback,又名闪回,影视术语,主要指在‘现在’的过程中闪现出‘过去’的一些镜头和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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