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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闲言碎语(1)

胡兰成与贾宝玉

台湾著名女作家朱天文一家都是胡兰成的“铁杆粉丝”,当年她父亲朱西宁为了胡兰成与张爱玲的情事纠纷,特地写了一篇文章,为胡兰成的“花心”抱屈。在文章中,朱西宁引用了一个典故“五饼二鱼”来说明——典出自《新约》,记载的是主耶稣在世时所行的一件“神迹”:有一天约有五千男子(另有不知数量的妇女和孩子)在野地里聚集听主耶稣布道,主施恩治好了其中的病人。到黄昏时,门徒恳请主叫众人散开,到村子里买点吃的。主不同意,让门徒供应吃的给众人。门徒犯难了,听讲的人太多,哪有那么多钱买食物供给众人呢?当时有一个孩童,带着五个大麦饼和两条鱼,他本来可以留给自己,或与家人分吃,但他却把“五饼二鱼”贡献出来,交给主。主便拿起饼和鱼望着天祝谢,擘开,递给门徒,再分给众人。奇妙的是,每个人都得到了非常丰盛的一份。众人都按着所需要的分吃,吃饱之后,主吩咐门徒收集吃剩的,竟装满了十二个篮筐。这是一个重要的神迹,《马太福音》、《马可福音》、《路迦福音》以及《约翰福音》都分别有记述。

朱西宁引用耶稣以五饼二鱼食饱五千人做喻,意指博爱的男人,爱一个女人时是五饼二鱼,若再爱一个女人,又会生出另一份五饼二鱼。都是全心全意的,不因爱那个,而减少了爱这个,每个女人都会得到一份完整的爱。朱西宁还说:相反,从一而终的男人,能给的也不过是一份五饼二鱼,何尝会变出十饼四鱼、十五饼六鱼来呢?而女人妒醋,无非便是要独得五饼二鱼乘以五千人的那个总数罢了——朱西宁真是一个性情中人,以这样的比喻为胡兰成辩护,真算是赤胆忠心。不过想想朱西宁的辩言,又似乎有一些道理,胡兰成的确对曾经的女子都是真喜欢的,也是全喜欢的;不仅喜欢,而且懂的。无论是对张爱玲,对之前的玉凤、全慧文,之后的周训德、范秀美,以及后来的一枝、佘爱珍等,想必都是这样,都是“五饼二鱼”。

对于朱西宁为自己的辩护,胡兰成在收到朱西宁文章的剪报后回信:“……耶稣分一尾鱼于五千人之喻,前人未有如足下之解说者,极为可贵。”然后文字轻轻滑向他处,算是轻描淡写地带过。过度溢美之词,受之似乎有点不好意思吧?不过胡兰成似乎是以之为然的,他在《禅是一枝花》中也说过类似的话,在解释贾宝玉的情感时,胡兰成这样写:宝玉虽然与黛玉性命相知,但他不能为了黛玉疏远宝钗、割舍袭人,宝玉是无论姊妹们,甚至金钏儿,连大观园中那个不知名字,融着花荫,痴痴地在泥地上画“蔷”字的女孩子,都是绝对的。所以黛玉每每想到终身大事上头,宝玉则是不能想,因为他不能想到要在黛玉和宝钗二人中选择。宝玉只顾照现在这样下去,到他死了化为飞灰,化的只是一股气,无影无踪,其时他人如何他亦不知。他是以不解决为答案。这一段话,在我看来,与其是胡兰成在说贾宝玉,不如说是胡兰成在写自己。胡兰成是懂得贾宝玉的,为什么?因为他本身就是贾宝玉,都是一样地喜欢女性,真挚地喜欢,一投入,就全身心的。

男人都是博爱,是“五饼二鱼”。而女人呢,似乎是手中拿着一个带着丝线的绣球,寻寻觅觅地掷过去,掷过去便将自己牵扯住了。或者是,感情是一个带钩的刺,只要刺过去,便想着要钩回来。内心里还是埋藏着某种买卖经的,不由自主想赚得比给得多。我想的是,如果“五饼二鱼”的男人碰到了“五饼二鱼”的女人,又会是怎么样?似乎也有答案,现存的例子就是萨特和波伏娃,而不是胡兰成和张爱玲了。

都说胡兰成和贾宝玉很像,不过再细细地一想,胡兰成与贾宝玉其实也是有区别的:贾宝玉是灵童转世,身体孱弱,手无缚鸡之力,不食人间烟火;而胡兰成呢,虽然看似文质彬彬,但身体精壮,练过武功,喜欢的,是人间浓浓的烟火味。也因此,这两人对女性的要求是不一样的:贾宝玉对于女性的喜欢,是情的成分多,性的成分少;或者说,是不带性的。而胡兰成呢,似乎是性的成分多,情的成分少;或者说,是性情各一半。贾宝玉冰清玉洁,他与女性的肉体关系,似乎也只限于袭人,并且浅尝辄止,一了百了;而胡兰成呢,离不开情,也离不开性,并且痴迷执著。胡兰成应该还不算是贾宝玉,更像是唐璜,或是意大利情色高手卡萨诺瓦。据说唐璜一生,共有一千零三次艳遇;而卡萨诺瓦呢,虽然没有明确的数字概念,但他的艳遇数字,恐怕不在唐璜之下。唐璜和卡萨诺瓦之所以极有女人缘,一方面因为他们魅力四射,另一方面也是因为真的对女人好。不要以为女性都是水性杨花,要获取芳心,还得真心付出。唐璜和卡萨诺瓦,同样也是“五饼二鱼”。

胡兰成若在世,一定不会承认自己是唐璜或者卡萨诺瓦。对于说自己像贾宝玉,胡兰成倒是有可能抿然一笑——哪个男人不愿意是宝玉呢?宁在花丛死,做鬼亦风流,更何况如此冰清玉洁。不过换用禅宗的说法,心念之中,又怎么知道是真是假,是情是性?情与性,似乎从来密不可分,它们本来就是一个东西。你知道它们是一个东西吗?

张爱玲与杀猪

张爱玲最近被发现的《异乡记》实在没有什么意思,总共只有三万字,也搞成了一本书。写的还是那段人皆共知的“胡张恋”:抗战结束了,胡兰成跑了,张爱玲去浙南的乡下去找他。这半本书,写的就是张爱玲当年找胡兰成时的一点见闻。因为没有结尾,看得也不知所云。不过张爱玲的文字还是一如既往地好,对于一些事物的描写,仿佛有着“神觉”似的。比如这一段对于乡下杀猪的描写,在我看来,是所有写杀猪中最传神的:

……忽然,它大叫起来了——有人去拉它的后腿。叫着叫着,越发多两个人去拉了。它一直用同样的声调继续嘶鸣,比马嘶鸣难听一点,而更没有表情,永远是平平的。它被掀翻在木架上,一个人握住它的前腿后腿,另一个人俯身去拿刀。有一只篮子,装着尖刀和各种器具。篮子编完了还剩下尺来长一条篾片,并没有截去,翘得高高的,像人家画的兰花叶子,长长的一撇,天然姿媚。屠夫的一支旱烟管,也插在篮子柄的旁边。尖刀戳入猪的咽喉,它的叫声也并没有改变,只是一声声地叫下去。直到最后,它短短地咕噜了一声,像是老年人的叹息,表示这班人是无理可喻的。从此沉默了。

已经死了,嘴里还冒着水蒸气的白烟。天气实在冷。

这是杀猪,在此之后,是褪毛了,张爱玲同样也写得好:

家里的一个女佣挑了两桶滚水出来,倾在个大木桶里。猪坐了进去,人把它的头极力捺入水中,那颗头再度出现的时候,毛发蓬松像个洗澡的小孩子。替它挖耳朵。这想必也是它生平的第一次的经验。然后用一把两头向里卷的大剃刀,在它身上成团地刮下毛来。屠夫把猪蹄的指甲一剔就剔掉了。雪白的腿腕,红红的攒聚的脚心,很像从前女人的小脚。从猪蹄上吹气,把整个的一个猪吹得膨胀起来,使拔毛要容易得多。屠夫把嘴去衔着猪脚之前,也略微顿了一顿,可见他虽然习惯于这一切,也还是照样起反感的。

……

猪毛有些地方不易刮去,先由女佣从灶上提了水来,就用那冲茶的粉紫洋瓷水壶,壶嘴紧挨在猪身上,往上面浇。混身都剃光了,单剩下头顶心与脑后的一摊黑毛最后剃。一个雪白滚壮的猪扑翻在桶边上,这时候真有点像个人。但是最可憎可怕的是后来,完全去了毛的猪脸,整个地露出来,竟是笑嘻嘻的,小眼睛眯成一线,极度愉快似的。

张爱玲这一段杀猪的描写,细致、内行、栩栩如生,仿佛自己提刀杀过猪似的。我小时候很多次看杀猪,情景和感受,几乎跟张爱玲相似。张爱玲文字和感觉的好,就是经常能将读者心中拱动的东西,一下子清清楚楚地拎出来。我自小生活在皖南,浙南和皖南在很多生活习俗方面,是很相似的。张爱玲的这一番描写,简直可以作为《杀猪指南》了。当然,张爱玲写杀猪还漏掉了一些重要细节:比如猪死后得用长长的鹅卵石重重地杵击它的耳朵,大约是把它的耳屎给撅出来吧;然后,把褪过毛吹过气的猪高高吊起,用尖刀在肚皮上轻轻一划,一大堆猪心猪肝猪肺猪肠轰然坠地,一大团热气氤氲而起。

杀猪对于上海滩小姐张爱玲来说是刻骨铭心、惊心动魄,而对于童年的我来说,却是稀松平常了。我记忆犹新的是有一次杀人,看得毛骨悚然——那还是一九七〇年左右的事情,县里公判大会后枪毙两罪犯,一帮专政人员将已经吓瘫了的刑犯拖到县城边一个黄土宕里。无数人跟在队伍之后看热闹,五六岁的我也跟在后面飞快地跑。待到山坡上站定了,见下面两个死刑犯跪在那直哆嗦。行刑的公安手也哆嗦得厉害,就这样抖抖哆哆地用手枪对准案犯的后脑勺,闭眼,枪响。天灵盖炸飞,两个死刑犯向前一扑,一个中了两枪后一动不动死了;另一个则身在黄泥中,一直抽搐,像一只未杀死的鸡一样,执行人又赶忙上去胡乱地补了几枪。我们在上面看着,既兴奋又紧张,灵魂都飞到九霄云外了。专政队的人开过枪就走了,这时竟然有一个人,飞快地从坡上跳下,来到死人边,从口袋里掏出个勺子,从死人打飞了的脑袋里挖着带血的脑浆吃起来——人群中发出一片惊叹,我也看得七窍生烟。后来,听说这个吃人脑浆的人,是得了一种病,好像是臆病一类。有中医跟他说:得吃人脑浆才能好,所以就一直等着这一天。后来读鲁迅小说《药》,情不自禁地想起这个镜头,只是不知道这个人到底是谁,病后来到底好了没有。

那以后,每每路过那个地方,我便觉得背脊发凉,虚汗直冒。直到现在,想起那一次的情景,仍是浑身鸡皮疙瘩。所以我现在无法跟张爱玲一样描写生动。杀人是一件残酷的事,那时候被枪毙,不仅官方不收尸,还得要由家属支付子弹费。也是同期吧,林昭在上海被枪毙——“林昭家属吗?交五分钱子弹费。”当时的专政人员找到林昭母亲并对她说。无奈之下,家人只好含着巨大的悲伤,支付一颗子弹的费用五分钱。

武术等于舞术

我年轻的时候学过武术——跟我年纪差不大的男孩子,一般在年轻时都学过武术。学武术的原因,除了强身健体之外,很大程度,是没有钱。排球那时不常见,篮球一般家庭买不起,只能玩“皮球”,也就是塑料球。至于足球,既没有场地,也没有球门,对外会踢碎别人家窗户的玻璃,对内会损耗自己的鞋子,属于奢侈品中的危险品。所以一般家庭都不会有足球、篮球之类的东西来消耗仅有的财富。相比之下,就练武术最省钱,有个空场子,赤手空拳地比划一下,就算练武术了,什么都不用买,最多在长拳、小洪拳之类练完之后,砍一截树枝做一个破棍子练练棍术。所以,练武自然而然地成为有男孩家庭的第一选择。我也是因为家中没钱,走上了练武的道路。

我小时候练武练得一般,细胳膊细腿的,打起拳来不太好看,轻飘飘地像树枝在风中飘;不像那些短胳膊短腿的人,打起拳来虎虎生风,如球一般在地上滚,好看。我的师傅就是短胳膊短腿的,他的一路长拳打起来,蛇走龙行,像杂技一样漂亮。我拳练得不太好,但参加过表演并且拍过照片,照片还曾作为县里的文化活动,放在文化馆的橱窗里展览过。那时候拍照片是一件大事,一般人最多是到照相馆拍张叫“全家福”。至于如此“艺术照”,是很难有机会的,所以拍的照片,镜头中的人一般都张着个大嘴幸福无比地笑。文化馆的摄影师老柴是个慢性子,赤日炎炎之下,他让我们蹲马步、弓步、虚步,摆各种姿势,又注意表情细节什么的,然后他慢腾腾地站在我们面前磨磨唧唧地调焦距对光圈,就是不肯按快门——那时的相机都是用胶卷的,一卷胶卷十二张,张张都要用在刀刃上。结果他只捏了几次快门,我们全虚脱得不成人样。

学武术风光,但也会带来麻烦。你不是会武术吗?我想跟你比划几招!为此,架没少打。打架的时候,气血全往上涌,那些“黑虎掏心”、“白鹤亮翅”之类的武术招式以及师傅的教导,早就丢到九霄云外,只晓得挥拳乱舞。这样每一次打架被知晓后,师傅都会摆出一副不屑的样子,或者直接演练给我看:你应该如此这般,他这样出拳,你那样还手。每次师傅的教导都让我受益匪浅,但此后的打架,我还是会热血沸腾,还是会将练熟的招式忘得一干二净。有时候不想那些招式还好,一旦使劲想起来,注意力分散,转瞬间会被人打得晕头转向、眼冒金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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