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从文学作品方面来看,作为一种社会文化产品,已经从具有审美价值的艺术审美形态转化为作为物质载体的印刷品,从而得以进入社会,并通过传播流通渠道,成为被读者所消费的文化消费品,才得以实现自己的价值。罗贝尔·埃斯卡皮认为文学事实有三个重要形态:书籍、读物、文学。在普通的话语中,这三个词往往可以互换,其界限又非常模糊。因此,“要搞清读物—文学之间的关系,不能依靠形式上的分类或物质上的系统分类,只有从作者—读者交流的本质上,才能说清楚什么是文学,什么不是文学。”[15](萨特也说过类似的话:“正是作者和读者联合一致的努力才使这种具体而又假想出的客体精神作品得以问世。世上只存在为了他人和由他人创造的艺术。”[16])这即是说,文学社会学将文学看作是一种作为交际(交流、沟通、传播)的文化,而作为交际的文学作品,既是一种艺术审美形态,又是一种社会文化产品与消费品;既具有文学本身的意义,又具有非文学的意义;既可以作为文学而被阅读欣赏,又可以作为读物而被消费。作为一种文化消费读物,文学作品的消费价值体现为:“只要能让人们得到消遣,引起幻想,或者相反,引起沉思,使人们得以陶冶情操,那么,任何一篇写出来的东西都可以变成文学作品。”因而也就能够以满足文学消费者的需要而具有交换价值。
三、从文学读者方面来看,读者不仅是文学作品的欣赏者,更重要的是文化产品的消费者。罗贝尔·埃斯卡皮按消费形式将读者分为“借阅者”、“购买者”和“消费者”,并且认为:“从商品角度着眼,惟一真正的读者是书籍购买者。”[17]因此,文学作品必须能够满足读者的某种消费需求,才在文化图书市场上具有交换价值。否则,出版部门是不愿意出版的,而“被出版商拒绝接受的手稿无法实现文学上的存在”[18]。有的作品自身具有审美价值或社会价值,但在文化图书市场上却受到读者冷落,表明它们不具备消费价值。因为,“在一本书的价值和它拥有的读者数目之间并没有直接的关系,但在一本书的存在和读者的存在之间却有着极其密切的关系。”[19]这意味着:文学社会学意义上的读者与通常文艺美学意义上的读者是有区别的。后者常常是作家和批评家主观设定的,或出版者理论上推测的读者,是单一的、抽象意义上的文学鉴赏批评者;前者却是置于文学生产与消费现实关系中的具体的、事实上的文化消费者,是文学消费价值的直接实现者。这一事实给文学创作与欣赏的美学关系注入了新的价值功能和经济文化因素,它们包括:消费者的需求、经济地位、收入状况、文化生活方式、消费结构、对文学书籍的购买能力,文学书籍与读物的价格,出版者与发行者(书商)的成本核算、盈利,以及文化时尚对消费者趣味的影响,对文学书籍的包装、炒作,对畅销书的制作,等等。这一切在很大程度上是围绕着实现文学在读者中的消费价值而进行的。
从上述分析可以见出:文学的消费价值,是文学的社会属性之一,反映了文学与消费的关系。这种关系,既不是单纯的艺术与欣赏的关系,属于美学范畴;也不是单纯的商品与消费的关系,属于经济学范畴;而是包括美学、经济学范畴在内,体现文学三种价值的文学社会学范畴,本质上是一种社会关系,因而是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其形成、发展、变化必然受到各个历史时期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商品经济发展、科学技术、文学水准、人口素质诸方面条件的制约与影响。在前商品社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十分落后,商品经济尚未产生,文学与消费的关系尚未形成,文学的发展不受第三种价值的制约,只注重自身的审美价值与社会价值,消费价值只是一种潜在的价值。在商品经济社会里,由于文化图书市场的形成,文学产品成为具有交换价值的消费品,受到文化图书市场价值规律与价格法则的支配,文学消费制约着文学生产。在这种情形下,文学的第三种价值——消费价值,对于文学的存在和发展,便具有特别的意义。
一方面,文学的消费价值与文学的审美价值和社会价值构成统一、融合、互补的关系,在这种情形下,它具有正价值,有利于文学的存在和发展;另一方面,文学的消费价值与文学的审美价值和社会价值构成矛盾、冲突、反差的关系,在这种情形下,它便产生了负效应,有害于文学的存在和发展。前者体现为文学的审美价值与社会价值通过消费价值得到实现,消费价值是审美价值与社会价值的载体和外化,文学既具有自身的价值,又具有交换价值,在被消费中既体现了作为读物的使用价值,同时实现了作品的文学价值。图书市场上的中外名著和当代优秀文学作品成为畅销书便属于这种情形。畅销书是在市场经济大潮冲击下,图书走向市场的产物,是图书市场的晴雨表。它用事实告诉我们:图书是一种商品,而畅销书是图书商品中的紧俏商品,是赢得市场、占有市场的生力军。因此,文学作品要走向市场,赢得读者,具有较高的消费价值,就要努力使自己成为畅销书。成为畅销书的条件、因素很多,但其内在的形成机制是“三向认同”,即是作者意图(表现在图书内容上)、出版者动机与读者阅读心理的三向价值认同。图书作为精神产品的物化形式,一旦进入流通,就将作者、出版者与读者联系起来。一本图书最终得以进入市场,实行流通目的,实质上就是这种三向认同的结果。对畅销书而言,其认同更突出、更典型。从作者创作方面,包含着抒发自我和贴近公众这两个矛盾的互动过程。成功的作品总是这两个方面协调、表现得恰到好处的结果。出版者方面要在作者们的建议与读者大众的需要之间折衷作出其对作家作品的取舍、认同;就读者来说,其认同是自然的认同,不是外界强迫或驱使产生的,而是出于自己的价值判断,出于自己的消费需要,主动购买并完成阅读的,这是判定是否属于畅销书现象的一个重要尺度。正是在这种“三向认同”中,成为畅销书的文学作品在具有消费价值的同时,实现了自己的审美价值与社会价值。换言之,正是那些三种价值统一的文学作品,如中外名著与当代优秀文学作品,才有可能成为畅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