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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8章 山水兼程

那口井位于墙下柳树旁,看起来很不起眼,但唐芝却觉得有些不对劲,她走上前去,在井口瞧见了些许模糊的血迹,那是她用自己的血留下的标记,毫无疑问,她眼前所见到的便是洛阳城中那口吃人的井了,只是这井竟变化了个模样,不再是用砖石砌成的,而是土夯的。

唐芝不敢贸动,她转身往李牧云所在的方向走去,没走出几步,却突然感觉到身后有人拍了拍她的肩膀。

阴风拂过,太阳仿佛在瞬间失去了热度。唐芝高喝了一声“云哥”,拔腿便往人群中跑去。

李牧云闻声回头,拔刀劈砍与抬脚飞踹一气呵成,动作迅疾如电,径直将那黑色的人影踹到了树干上,那人影跌落到地上,很快又爬了起来,只走了几步,又跌了下去。

“校尉!”

护卫闻声赶来,见到地上那人影时,俱是吃了一惊。

“谢……谢佑?”

“那怎可能是谢佑?不……不可能……”

几个护卫互相交谈了几句,皆是面色如土,没人敢上前一探究竟。李牧云脸色沉着,一咬牙,握着刀往那伏倒于地的尸体处走去。

“校尉大人,多加小心!那尸体极有可能发生了尸变。”仵作提醒道。

李牧云将饮雪举过头顶,慢慢贴近那尸体,却见那尸体忽然“抽搐”起来,一条手指粗的金色蜈蚣从那尸体身上爬了出来。李牧云眼疾手快,手起刀落,将金蜈劈成了两半,又补了几脚,直到那蜈蚣不再动弹,他才像是放下心来一般,退回了人群之中。

“金蜈蚣?”那仵作惊道。

“夏超,你认得出这是什么邪术吗?”

那仵作应道,“校尉大人,小的也只是听说过一点传闻,这金蜈蚣大约和南疆的那些蛊毒之术有关。”

“蛊毒?”李牧云蹙起眉,表情似是有些困惑,“先让县衙的人把尸体带回去吧,飞羽营的弟兄们留下来。表妹,你再看看,这附近还有什么邪门的地方吗?”

唐芝应了一声,心想你这是把我当成搜救犬了吗?她朝那口土夯井走去,往井里瞧了瞧。

“云哥,这附近是不是有河?”

“河?好像有……得问问里长。”

一年过花甲的白发老人拄着拐从人群里走出来,给唐芝指明了河流所在。

“要去看看吗?”李牧云问道。

唐芝遥看了几眼,摇了摇头,“不必了。”

她已经弄明白了这“会跑的井”中的蹊跷之处。

根本就没有什么长了脚的井!唐芝和李牧云一道快马回洛阳城内,在唐芝的带领下,两人找到了原先那口枯井。

“那天晚上我们见到的是一种叫‘浮气’的鬼怪,这东西和雾气有些相似,会扰乱人的视线,所以云哥你多半是记错了井的位置,这口井一直都在这里,压根就没有跑。”唐芝解释道。

“哎……原来是我迷路了吗?这真没办法,我在这东都待的时间不长。”李牧云挠了挠脑袋,依旧感到不解,“对了,河西村的那口土井又是怎么回事?”

“咱们脚下不是有条地下河吗?这条河通往河西村附近,浮气是顺着河流蔓延的,村里那口井也因此沾染上了浮气。不过……谢佑竟没有死,这我倒是没想到……”唐芝蹙眉道。

“谢佑早在跌进井里的时候就已经死了,仵作已经验过了尸身,他能跑能走,那是金蜈的作用。”李牧云接道。

唐芝歪了歪脑袋,感到有些困惑。谢佑既然中了蜈蚣毒,那就必须有下毒之人,这人的目的何在?下毒之人又是谁?

“玄门中事由你来解,至于谢佑的死因,就交由县衙去查办吧。”李牧云注视着唐芝的双目道,“表妹,你过几日就要去念书了,我还没有好好地替你接风洗尘呢,你喜欢听曲吗?还是去看蹴鞠?我听说洛阳城里的姑娘们也开始玩起蹴鞠来了,这倒是挺有意思的。”

唐芝觉得李牧云有点儿对她示好的意思。她思量了一番,问道,“云哥,你会蹴鞠吗?”

“会呀!我当然会!我还会打马球,那可比蹴鞠刺激多了,我的技艺比那些胡人都好!”李牧云双目放光,语气甚是骄傲。

那倒是挺有意思的,唐芝心想,她以前无聊时看些历史人文纪录片,曾听闻唐玄宗喜欢打马球,他那皇家禁卫军中经常举办马球比赛,李牧云既然是个中好手,想必很受当朝天子青睐,也很受大唐的姑娘们欢迎。

“云哥,你怎么还没有个媳妇呢?”唐芝调笑道。

“我……”李牧云双颊一红,“表妹,你怎么突然说这个……”

唐芝意识到自己耍流氓耍过头了,这李牧云身为大唐男儿、又是个年轻有为的禁军校尉,洛阳城内想嫁给他的千金小姐编个号大约能从应天门排到白马寺。李牧云既然未娶,想必是心中有人了。

洛阳城内的风波似乎悄无声息地退去了,唐芝整日待在李府,听说谢佑的案子由县衙转交给刑部了,但她无法打探到刑部办理案件的进度,也没怎么见到李牧云的人影。

古时候的消息传播速度实在是慢得很,闺阁女子更是两耳不闻窗外事,生活在古代那是相当郁闷。唐芝以己之身揣摩古代女子的心境,不免觉得生活单调无趣,她无聊时便坐在廊下看叶游蜂练拳,在春眠不觉晓的闲散光阴里虚度着。

离开洛阳的前一日,唐芝心境依旧没什么变化,她心想大约是因为这儿无一处是她的家的缘故,反倒是唐小钗百般不舍,对她千叮咛万嘱咐,又将李牧云数落了一通。

“我叫你陪你表妹去学堂,你怎么又把差事遣给阿蛮?那小子像是会照顾人的样子吗?芝儿跟了他还不得处处受人欺负?你说说看你……”

“好了好了……小钗,云儿很快就要迁升回京了,不急这一时。”李无忌道。

“云儿要回京了?那你……不也快了吗?”唐小钗一抬眉,双目瞥向李无忌。

“哎呀!我这老骥,不及雏鹰呐!再等等吧。”李无忌无奈笑道。

唐小钗不再多问,夫妻二人颇有默契,互相碰杯喝酒,李牧云也举起了酒盅,先敬过父母,又敬唐芝,唐芝微微一笑,低头抿了口酒,眼角瞥到一光着膀子的少年从门外进来了,径直往西院走去。

吃过饭后,唐芝便往自己的厢房走去,两个小厮正在院里帮她打点行李,唐芝走上前去,将一些没必要带去长安的东西送给了两名小厮。她转身回房取了一坛酒,揭了盖子,递给蹲坐在台阶上的叶游蜂。

“游蜂,今日陪我喝酒吧。”

叶游蜂起初推辞不肯,终究拗不过唐芝,两人沐浴着暖风在晚霞下对酌。这酒是李府自酿的,喝起来甜甜的,酒精含量极低,唐芝喝了几口,只觉得过瘾。

难怪古人常常在诗篇中写自己如何买醉消愁,唐芝倚靠在廊柱上望着斜斜的西天勾月,思绪飞驰,视线渐渐朦胧起来。

孤傲又乖僻的某个少年正坐在屋顶上看着她,待唐芝察觉到那股视线时,不免有些意外。看起来,那少年似乎已经注视她很久了。

第二日,唐芝起了个早,刚出门伸了个懒腰,便见到对门一人从屋里出来,正是那个叫蛮的少年。

叶游蜂从西边的侧门外进来,将唐芝的书箱与文房用具装到马车上。等唐芝与叶游蜂一道上了车,忽听得马车外一阵马嘶声,唐芝探出脑袋,发现竟是阿蛮骑着马赶到。

少年穿了一身墨色窄袖袍,长发用玉簪束起,比穿着军中明光铠英气多了,果真是人靠衣装,唐芝瞧见那张看起来桀骜无比的脸,回过头来苦笑了一阵。

“你和那骑马的小哥打过照面吗?”唐芝问叶游蜂,“他叫阿蛮,和你一道送我去念书的。”

叶游蜂点了点头,又比划了一阵。

“什么?真是说笑,他哪会欺负我,他只有被人欺负的份。”唐芝笑道,“你别瞎操心了,我姑母和他打过照面,他只是送我去学堂,不是去念书的,他在东都守卫军中当班。”

叶游蜂愁眉舒展开来,露出了大悟的神情。

“唉……有点想念东都,明月楼的烧鸡,味道还不错。”

叶游蜂指了指自己,又比划了一阵,意为他自己也会做烧鸡,唐芝便笑着点头。

“哦……等哪天我们去长安城内走走吧,听说有许多好玩的东西。”唐芝脸上浮现出欣色。

唐芝念书的学堂乃是长安东郊的一处私塾,教书先生原本是国子监老生,致仕之后留在长安教书,因口碑良好而远近闻名,唐芝从李牧云处得知,这私塾里念书的学子非富即贵,每一个都是成为未来国家栋梁的潜力股,一叶茶庄的当家曾写信托请李无忌,本想将唐莫邪送到京中来求学,但因唐莫邪身子羸弱而作罢。

唐家乃是玄门世家,到了唐莫邪这一辈,唐家家主却热衷于将族中弟子去求学考官,似乎有意脱离玄门。

唐芝脑海里依稀浮现出一些熟悉的、但却不属于她的记忆。

马车离了东都,这一天便都在旅途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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