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婚礼。
今日法庭。
微信头条的评论几乎要被刷爆。
如果不是今天。
两家的恩怨要诉诸法庭来解决。
恐怕警方就会干预。
特别是对于林家依仗超凡财力,目中无人。
不过。
林长天多年以来对于经济发展的促进,有目共睹。
就这一点。
就足以抹杀他的诸多污点。
C国是一个民风淳朴的国家。
所有的人都充满了宽容和谅解。
相较于别人。
林家的人的品性,并不值得推崇。
林长天。
何许人也。
商业界绝对的霸主。
与云苍溪的父亲。
也曾莫逆。
不过后来云父终究是为其所累。
为他背负巨额债务。
含冤离世。
这件事情。
云苍溪也曾听母亲说起。
但是当时。
他觉得可以原谅林家。
现在看来。
林家是真的不可以原谅。
法律是公正的。
它惩恶扬善。
让沉冤得以昭雪,让善良的人们好好生活。
但它又是讲究证据的。
它从来不相信一纸空文。
林氏姐弟看到王三赖夫妇,紧随在云苍溪身后的那一瞬间。
目呲欲裂。
“两个贱奴才。
我说你们怎么这么多天没了踪影。
原来早就和云于两家勾结一气。
你们知道林家对待叛徒的下场吗?”
王三赖夫妇抖得筛糠一般。
向于浅浅发来了求助的目光。
“没事,不用怕!”
然后。
于浅浅向着旁边的代理律师使了一个眼色。
代理律师立即会意。
“法官大人。我抗议原告一方,无视法律尊严。对我方证人实施恐吓!”
法庭之上。
法官正襟危坐,一脸肃穆。
随着法槌落下。
会场之上,鸦雀无声。
“抗议有效!被告一方,不得再以恶劣的态度,对被告证人恶言相向,否则将影响陪审团的观点!”
林氏姐弟就算再猖狂。
也不可能抗衡法律的尊严。
怒火无从发泄的他们。
只能用一种几近可以杀人的眼神。
直视二人。
“不用怕,”于浅浅开解夫妇二人,“以后你们就跟随在我身边,看他们能拿你怎么样?”
声音很小。
但是清晰可闻。
引动林氏姐弟的愤怒。
但是在这个场合。
却又发作不得。
心中的憋屈,可想而知。
“时间到,现在请陪审团成员入席!”
“被原告双方入席!”
“被原告人数传票通知中已经有所规定,请双方严格执行。在这里不做重复陈述。旁听席人数虚位以待,不做限制。”
很快,一切完备。
法官再次宣布。
“请原告方律师做事实陈述!”
林氏的律师开始发言。
“法官大人,各位陪审团成员:大家好。
我作为原告的代理,现将案情陈述如下。
被告方的主要犯罪事实。
将我方当事人的养子盗走。
并且想要毁坏关于孩子抚养权属于我方当事人的事实。
请求法官大人给于公正的判决!
我方有足够的证据表明。
孩子在医院出生后,无人认领。
我方当事人本着仁爱之心。
为其办理了孤残证以及一切合法的领养手续。
下面将由我的当事人,将所有的证据呈送法官大人,以及各位陪审团成员过目。”
果然是狼子野心,昭然若揭。
于浅浅看着林氏姐弟,面现得色,气愤是必然。
但是不失理智。
“经过法官以及陪审团成员的勘验。
原告方律师陈述属实。
一应证据齐全。
下面由辩方律师提供反证……”
陪审团的结果下来之后,云家方面的律师团开始提供辩驳意见。
“我方当时人并不否认原告方提供证据渠道的合理性。
但是原告方当事人在自己经营的医院。
做一份孤残证明。
或者是做一份假的出生证明。
实在是太过简单……”
“法官大人,我反对,辩方律师将没有事实依据的言论,诉诸法律范畴,诋毁我方人的合法权益,请法官大人予以裁决!”
“黄牌警告!”
法槌之下,云苍溪一方出师不利,黄牌被禁言陈述一次。
原告方面又多了一次机会。
“法官大人。
我方当事人,背靠强大的林氏集团,具备合法的领养资质。
能够保证好孩子营养,成长,以及受教育的各项权力。
并且在过去的抚养过程中。
与养子积累了深厚的感情。
现在。
被告方通过非法的手段。
横加夺爱。
我的话完了。
请法官大人给予公正的裁决!”
林氏方面。
掌声雷动。
上风。
一时间被林雨音方面占据。
风头极盛。
不过。
于浅浅有信心。
作为一个母亲。
如果连自己的儿子也保护不了。
那还算什么母亲?
“法官大人,我方律师。
我希望能够说几句。
希望法官大人的陪审团的成员能够允许!”
云家律师团的成员。
在得到法官的允许之后。
对于浅浅说道:“请于小姐慎重措辞,因为你说过的每一句话,在法庭上都有可能被对方抓住漏洞!”
然后。
律师看向云苍溪。
他是顶头上司。
虽然现在云苍溪还没有恢复总裁身份。
可任谁都知道,这是迟早的事情。
云苍溪微微点头。
“想不到,你还有这份胆量!”
于浅浅眼神中透出一种坚韧,“小瞧人,不相信?”
“好了,我拭目以待!”
得到云苍溪首肯之后的于浅浅,自行做辩解陈述。
“首先来说,我和孩子有血缘关系,是孩子真正的母亲。
并且有亲子鉴定的报告作为依据。
下面请我方律师将材料呈送给法官大人,以及各位陪审团成员勘验!”
很快,勘验通过。
旁听席喧嚣的声音四起。
“肃静!”
随着法官威严的声音传来。
法槌再度落下。
“被告方当事人。你可以继续保持陈述!”
于浅浅微微躬身。
“谢法官大人!
原告方面凭借己方医院的优势。
偷梁换柱。
将我的亲子与一个同时出生的孩子互换……”
“法官大人。
我反对!
被告方当事人无端伪造没有事实依据的证词。
存在严重诋毁我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嫌疑。
如果反方不能够提供事实依据。
我向法庭申请对反方当事人以故意诋毁罪论处!”
“反对无效,正方律师请耐心听侯反方当事人陈述完毕!”
法律果然是公正的。
法官威严的声音。
此刻于浅浅听来。
是那么地顺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