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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白天不懂夜的黑(10)

接下来,我们坐在迎湖亲水平台上聊天。越过宽阔平静的湖面,我指着远处隐约能看得见的窗户,告诉林放,过去几个月,天天上午,我都雷打不动地在那里写作。怎么也不会想到,我们居然是隔湖相望。林放笑了,很有诗意地说,相看两不厌,只有敬亭山,这说明什么呢?说明尽管我们不属于这里,并没有实际拥有这里的财富,可是只要你愿意,这里却可以属于我们,或者说有可能可以属于我们。我觉得他的话太浪漫了,太想当然,很显然,这里的财富根本就不可能属于我们。

以后的一段日子,每天黄昏时分,散完步,我都会到林放那里去坐一会儿,聊聊天。那条叫阿黄的狗到时间就出现在会所周围,它是专门来接人的,一看见我立刻上蹿下跳,然后陪我散步,前前后后地来回跑,最后又把我送到林放那里。阿黄是一条非常通人性的草狗,看上去实在太普通了,据说现在连农民都不愿意养这样的草狗,但是性格真的非常可爱。我和林放坐那里聊天,它喜欢在我们身边打转,拼命地讨好我,只要你一招惹它,便在地上撒欢打滚。

林放的田园生活让人很羡慕,有个院子,有一块地,种了好几样蔬菜,养了十几只鸡。我觉得这才是一个作家应该有的生活,并把这层意思说给林放听,林放听了,讥笑我太贪婪,说你也不好好想想,凭你写那几本破书,也想买这样的豪宅?他说现在的作家难怪写不出像样东西,原来都像你一样,都还在做着资产阶级的美梦。林放一向喜欢强词夺理,喜欢曲解别人的意思,我告诉林放,说自己从没想过要拥有这样的大别墅。吃不着葡萄的人,完全有资格说葡萄是酸的,对一个真正的作家来说,这样的豪宅太奢侈了,是个太大而且没有必要的负担,我知道自己配不上它,只是希望能像林放这样,心态充分自由,帮别人看守别墅,有个相爱的女人陪着,养条草狗,养几只下蛋的母鸡,吃自己种的蔬菜。

只不过是随便一说,没想到林放听了我的话,神情立刻有些异样,有些沮丧,皱起眉头,似乎正在思考,准备用强有力的话反驳。想了一会儿,他笑着摇摇头,不准备再说了。那种不跟你计较的态度,让人十分意外,让人有种踏空的感觉。在我印象中,林放向来得理不饶人、无理时说话也要占上风。过了一会儿,林放说,我还能不明白你的意思?按照你的逻辑,按照你们的逻辑,不就是想说我林放不成气候,不就是觉得我让你们失望了?出水再看两腿泥,我知道不止是你,其实你们都对我很失望,都觉得自己看走眼了,都觉得我不应该沦落到今天这种地步。我不明白他为什么突然要这么说,林放说你们想的都不错,既然我有那么多不一般的经历,离过婚,坐过牢,阔过,穷过,有过数不清的女人,我当然最应该成为一个有所作为的好作家:

“不过可惜了,很可惜我还不是!”

林放笑着自我解嘲,多少有那么点做作。他以退为攻,说要失望也只能让你们失望,只能是对不住大家。人生不如意十有八九,有时候想想,连他都会觉得对不住自己,也不甘心这么一个结局。林放只比我大三岁,感觉上要大许多,或许当过老师,或许很早就在文坛上成名,在我面前他永远都像个前辈。他说这番话的时候,我第一次在他眼神里看到了忧郁,这是一种从未见过的表情,那可不是我所熟悉的应有表情。正是一年中的最好季节,春暖花开,落日下湖面波光粼粼,远处青山绿意盎然,此时此刻此情此景,我很愿意与他一起重温过去,回忆青春,很希望能够畅谈一次文学,希望林放能关心一下我即将完成的长篇小说,可是很显然,他对这个一点兴趣也没有。

我们漫谈的话题,基本上都和文学无关,有一次,说到三十年前的一次聚会,那是一九八三年秋天,踌躇满志的林放请我们去他家吃饭,理由不是因为小说得奖,而是他那篇呼声很高的小说没得奖。那年头,作为一名当红小说家,春风得意的林放当仁不让地成为无冕之王,前辈作家都老得不行了,他觉得他们再也写不出像样东西,一副“天将降大任于斯人”的派头。他请我们吃饭,畅饮散装的鲜啤酒,不过是为了表明自己不愿意与得奖作家为伍的特立独行。记得当时的所有话题,都和文学有关,那时候文学是多么辉煌的一件事。转眼间,三十年过去,文学还是文学,文学已不是文学。

林放和我聊天的时候,绢子显得非常文静,她不是一个人在树底下画画,就是到菜地里摘弄蔬菜。对我们的唯一打扰,是过来送新采摘的黄瓜和西红柿,都是自家菜地长的,每次吃到,都能感受到一种他们的得意,这毕竟是他们的劳动成果。林放常会很细心提醒绢子要注意身体,让她加一件衣服,让她起来在院子里多走几步。对于女孩子,他一向都是这么体贴和关心。在闲聊中,林放不无得意地跟我卖弄这些年的艳遇,说自己经历的女人已太多了,对爱情早就麻木。他嘲笑所谓的爱,想明白了也就那么回事,说他这辈子该吃就吃,该喝就喝,该做什么就做什么,好事坏事都没耽误,总算是没有白活一场。说到最后,当然不能不说起绢子的身体,他告诉我绢子的肾不好,说她患有严重的腰子病,目前只能是依靠血液透析来维持生命。我对透析并没什么了解,大致知道这是比较麻烦的事,难怪绢子看上去有些虚胖和浮肿,总是病歪歪的样子。

十四

我的小说写完,离开的日子也就到了。别墅楼盘的董事长说好要从北京赶回来,一起吃顿告别饭,可是临时又有了别的更重要应酬,改由别墅的销售负责人李总宴请。这位李总是位精明强干的大美女,她向我表示祝贺,祝贺小说完成,欢迎以后继续来这里写作。我向她表示感谢,并有些讨好地告诉她,在小说结尾处,已标明了写作地点。李总没太听明白这话的意思,或许也是觉得无关紧要,她很认真地对我说,这小说能拍成影视就好了,电影和电视的影响大,如果真要拍摄,她愿意提供赞助。

早在前一天,就跟林放和绢子说过再见,道过别了,因为今天是绢子要去透析的日子。李总跟我毫无目的地漫谈,谈文学,谈经济形势和房价,谈影视,谈男女演员的秘闻。她听说我经常去一期别墅区,去跟那个叫林放的人闲聊,一到下午那条叫阿黄的草狗会来迎接我,便兴致勃勃地跟我大谈林放。这让人感到很意外,虽然我口口声声地说是老朋友,可是李总对林放的了解,似乎一点也不比我少,居然知道很多我所不知道的事,而她知道的这些,正好能够解决我的很多疑问。

首先,终于弄明白那栋别墅的业主不是谁,过去只知道是林放的一个朋友,究竟什么样的朋友一直存疑。林放曾带我参观过别墅内部,我注意到主人卧室里的照片,女主人看上去很像林放的初恋女友张跃,那一双眼睛特别像。如果真是这样,便是个非常有趣又带点暧昧的故事,我确实听说过张跃很有钱,而且听说他们的关系非同一般,后来确实还有过来往。无巧不成书,事实上,我一直都在做着这样的假设,很遗憾,老情人终成眷属的猜想并不成立。

其次,女业主既不是张跃,林放与别墅主人也根本谈不上什么朋友。说白了,他们之间就是一种雇佣关系,只是帮人家看管别墅,业主按月付钱,好像是每月五千块钱。林放要负责的任务也就是打扫院子,种点蔬菜,业主来别墅度假时为主人做做饭。李总告诉我,这里的别墅给许多人提供了就业机会,有钱人太忙,买了豪宅,根本没时间好好享受,基本上都是用来养狗养鸡养保安。因此,虽然受雇于人,听上去不那么好听,林放才属于真正享受别墅的人。那套别墅是这里的楼王,是那片区域中最好的一栋,业主是一家上市公司的大老总。

李总告诉的第三件事,林放正准备为绢子捐肾。关于这个,事先我还真一点都不知道,而这恰恰是他在此地广为人知的重要原因,也正是因为这个,人家大老板才愿意沽名钓誉,为林放提供了一个看管别墅的好差事。记者专门采访过,一本家庭类杂志上有过长篇报道。故事也不算复杂,绢子要比林放年轻许多,但是她的肾已坏死,要想拯救的唯一办法是肾脏移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必须有一定婚姻年限的夫妻才能捐献,为此,他们补办了结婚手续,此前林放和她只是一般同居关系。会所的工作人员都相信我来这里,是要写这个动人的老少恋艳情故事。一个老男人为了爱情,不惜为心爱的女人捐出自己的肾脏,这剧透听上去就不错。

为了给绢子治病,林放卖掉了自己名下唯一一套房产,那是他家祖居拆迁后分得的。由于对此事一无所知,结果我只能像个局外人,一边喝酒吃菜,一边十分惊奇地洗耳恭听,听李总说她所知道的林放,听一起吃饭的工作人员讲他们听到的段子。大家好像都喜欢带着正能量的故事,有点伤感有点悲情,当然,更有点伟大和崇高。只有为你爱的人做出奉献,才是真正的爱情。当时在场的人对我难免有看法,难免不理解,都想不太明白。不明白这个作家天天躲在他们会所里,究竟写了些什么玩意儿。不明白这个所谓三十多年的老朋友,天天还跑去聊天,对林放要捐肾的事却一无所知。我自己也觉得奇怪,忽然觉得过去的那些日子,非常不真实。

告别宴会说结束就结束了,说好李总的小车带我回南京。一路上,都还在继续说林放,继续探讨肾移植。李总的一个亲戚也准备做这手术,现如今这样的移植已很成熟,关键是肾源匹配,像林放这样正巧配型成功,可以说非常难得。李总亲戚已排了很长时间的队,一直在等待合适肾源。或许耳边有关林放的声音太多,或许李总一直在念叨,突然间我有些冲动,有些热心过度,说我来帮你问问林放,拿出手机就给他打电话,号码拨过去,得到的回答却是:“对不起,您拨打的号码是空号,请查证后再拨。”

这号码是很多年前邹越华给我的,从来没用过,没想到第一次使用竟然这样。李总回过头,睁大了眼睛看着我,显然她也听见手机的应答,那声音很大。一时间,有些尴尬和狼狈,不知道如何向李总解释。我干脆不解释了,打不通就打不通,也没什么大不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就算真打通,事已如此,又能跟林放说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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