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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帝国议会

第四卷 执政 1872—1888

“俾斯麦把日耳曼的版图扩大了,却把日耳曼人变得渺小了!”

——G.冯·本生

如果这两个人——俾斯麦和李卜克内西素昧平生,只是在遥远的异国他乡的森林小径上相遇,那么他们很快就会成为好朋友的。

“值此帝国议会召开之际,自4月24日起,每个星期六晚九点钟,俾斯麦伯爵将于寒舍恭候某某议员光临。”

这是北德意志帝国议会开幕之后,俾斯麦第一次发给各位议员的请柬,它使人民代表们颇为激动不安——一些议员很喜欢这样的新办法,其他人极力反对。西姆松说:“我们必须穿上晚礼服,以保证此次会见的庄严性。”然而,俾斯麦既不需要晚礼服,对“庄严”也不感兴趣,他的目的在于建立一个每星期都营业的政治交易所,一旦它得以建立,“在一间客厅里的一角,只要十分钟就可以解决许多问题,不然的话,就要在帝国议会里浪费时间”。

许久已来,俾斯麦自己已不赴别人的约会了,也很少进宫。在家的大多数时间里,他喜欢穿一件长褂子,领子大得几乎把领结都给遮住了;再不然就是玩他的破制服,这些总使毛奇无声地微笑。他老了,已经习惯于服从人的本能欲望,但是他的贵族傲气使他更加喜欢做主人,而不是客人,无论要向什么人表示感谢,他都感到厌恶。因为这许多原因,再加上他机敏的办事风格以及喜欢寻找机会施展他的个人影响,所以,他请他的最危险的仇敌们每星期到他的家里聚会。

在有战事的十年间,俾斯麦曾经把菲尔绍当成比拿破仑三世或弗兰茨·约瑟夫稍微和气点的仇敌,但是现在,当他执掌政权的第二个十年到来的时候——这是和平的十年——整个帝国议会都反对他。俾斯麦独自一人孤立无援地面对着几百个仇敌,这反而激起了他的好战心,他把仇敌的房子锁起来,钥匙放在自己的口袋里。即便如此他仍不满意,他喜欢公开的挑战,总要从什么事情中挑出点刺儿来,他心里才能够安宁;假若他是一个专制君主,他也要找出许多龃龉的因由。在此后的二十年中,俾斯麦常常不满意,经常发脾气。这种时常困扰着俾斯麦的不顺心感,使这个斗士的生命之弦永远紧绷着。永不重复的内在冲突促使他不断做出新的决断,以便对付众多对手。

这种乐此不疲的好斗性,正是俾斯麦犯许多错误的比较深层次的原因。因为愤世嫉俗的脾气与日俱增,因为绝不愿向任何一个对手的地位或才能让步,还因为越来越不肯与人商量,越来越独断专行,所以,他看不到时势的变化,也看不到别人和别的阶级的逻辑思想及愿望。在外交上,他绝不轻视一个对手。如果没有优势兵力,更强的炮,或者更有力的联盟当后盾,俾斯麦绝不会冒险行动。但是说到国内的事情,他现在已经开始冒险了。由于他那与宪法相悖的制度已经取得了成功,他看不起所有那些新的和老的对手,因此,他终于被他们推翻了。鲁恩的大炮,毛奇的机枪,普鲁士人令出必行的纪律,曾经迫使欧洲宽恕了俾斯麦以强权奴役公理的罪行,但他自己祖国的人民最终在他身上报复回来了,因为他以强权扭曲了宪法精神。

俾斯麦把自己的意志强施于全国,把帝国议会看成他的一个仇敌,而不是利器,他勒死了一个政党,又勒死另一个政党,直到所有政党都被他勒死了。当时有一位讽刺漫画家,把俾斯麦画成克洛诺斯,那位把自己的儿女都吃掉了的神王。处理国内的事情时,他肆无忌惮地随心所欲:想结盟就结盟,愿毁约就毁约。在外交方面,只要他认为必要,也同样如此。后来,全国无论哪个阶级都不相信他,因为每当五年一次的选举来临时,他就会同其他阶级的人民发生冲突。在欧洲人看来,他的令人惊奇的天才足以激励整个大陆的人,后来更是令人肃然起敬,但他的专制政策在本国却遭到了平民的痛恨,他们无法理解他的外交才能。他搞外交时,可以独自一人与列强下棋,并且一言不发。他只对老王一人负责,但他却能拖着老王跟他一起走。但处理国内的事情时他却无法做到同样的事。在国内,先要拿出议案,随后得为他的议案辩护;他往往不答应做出让步,仅仅因为他讨厌帝国议会的这一位或那一位领袖。而议会也往往因为憎恶他而不肯屈服于他的意志。一个人能够做一个独裁者或一个政客,但绝不能同时兼做二者。

到了星期六晚上,议长大宅的大屋子里挤满了人民的代表们。有一些反对党的议员也来了,被他们的大对头的磁力吸引来的,或是冲着他那极其丰富的饮食而来的;主人预备下了上好的酒食,以此作为一种政治缓冲剂。俾斯麦极其客气地欢迎他的客人们,有时还带着刻意而为的礼仪。他虽然不能说出每位来客的姓名来,但都认得他们,所以他说他的眼睛如同新式枪一样瞄得极准,记性却很慢,又靠不住,如同用火石的旧式枪一样。除了客人到来时向客人表示欢迎外,聚会没有其他礼节,也不介绍客人,随客人自己跑去拧开黑啤酒的龙头,灌满一大杯啤酒。在这种自由随便的聚会里,很少有女士参加。聚会进行到接近夜半时分,主人仍然站在一大群人中间,自言自语,讲过去的故事,说未来的蓝图,一直保持着一个明星演员的做派。他四周环绕着许多人,他们正在等待良机的到来,好取代他坐上那个高高在上的位子。

俾斯麦坐在那里,半靠着椅背,右手夹着一支日耳曼大烟筒,周围放着许多报纸。他像一个独奏演员一样,面对着一群给他伴唱的人。他的双眼直视客人的眼,看得很深也很透,尤其留意他的主要敌手。他穿着军服,却没有带武器,理应有几个保镖才对——有两只高大的丹麦狗总在他身边,不离左右,始终不懈地观察四周,随时准备动手攻击敌人。而这种大宴议员的晚上,宴请的是他的一百多个仇敌,狗儿们就更为留神。他的一位朋友写道:“在这种宴会上,他随意地吃喝,当他叫人拿烟筒来的时候,犹如一位面对着众多门徒的老师。”

在这里聚会的人,性格大异其趣,命运也个个不同。

有这么一个人,瘦弱不堪,但动作敏捷。他有一张红脸,黑色胡须,高高的额头,脑袋几乎全秃了。他双眼透着聪慧,神态温和而又郑重,单看外表,谁都会当他是一个人道主义的拥护者,但是看他的几种姿态,还有他脸上那道宽宽的刀疤,却让人猜测他是一位军官,还是一个有家室的人。实际上,他三者皆有——这就是本尼格森,那个时代最杰出最具才能的人。他很像鲁恩,话不多,有男子汉气概,大度而忠诚,随和谦逊,但他并不妄自菲薄,似乎觉得自己生来就是为了当国家领袖的。因为在节骨眼上,他对进入内阁迟疑了,现在似乎要把毕生精力放在做一个党派领导人上。他的善于周旋是与生俱来的。他少有的、正统的演说技巧,和在委员会会议的勤劳努力,以及经常和他的全体同事们待在一起,非常有利于他的事业。他的那个党——民族自由党——原本是一个中立党,而他在这个党里却是极端分子。

俾斯麦嫌他太温和,不喜欢他的艺术眼光和缺乏激情;俾斯麦认为他是一个日耳曼理想家(这倒没错),是一个善于思考而不是善于行动的人。本尼格森70岁时仍在格丁根大学同学生坐在一起听老师讲课。他是下萨克森一个将军的儿子,也是老牌世家出身,堪与俾斯麦家族相媲美,所以首相还算敬重他。他离开了他的父母之邦——汉诺威,而为日耳曼效力,却并不爱普鲁士。俾斯麦作为把汉诺威并入普鲁士版图的人,对这一点心知肚明。有时候,俾斯麦还愿意称本尼格森为“受人尊敬的朋友”;本尼格森作为一个党派领袖,他的党派不再听从他的命令时,没有立刻跟他划清界限,俾斯麦无论如何也不能理解这样的事。在这事发生之后,俾斯麦称本尼格森是一个笨蛋。

第二个人是卡尔多尔夫,他显得有些粗鲁、冷淡。他身材高大结实,显示出他有相当坚强的意志;凌乱的灰色头发使他显得好斗,同俾斯麦一样,他是一个斗士,骄傲而粗暴。他比俾斯麦年轻些,不戴眼镜时,他的一双灰蓝色的眼睛也像俾斯麦一样犀利逼人。但是,当人们把目光停留在他那古铜色的脸庞上时,谁也无法不注意到他那蓝白色的鼻子——一只假鼻子,他在学生时代的一次决斗中失去了自己的鼻子。

他的性格和才干曾经引起了俾斯麦的注意,要不是他决心独立,早就落在俾斯麦的掌握之中了。因为他是独立的,所以能够与俾斯麦长久地做朋友。当其他容克转过头投奔明主而去的时候,他却依旧忠于他的朋友的家族。他的思想比同阶级的人要活跃得多,虽然身处右派政党中,但往往会较为大胆地进入自由的领域里去。在经济方面,他却死死揪住流行于易北河以东的众多观念不放,还曾帮助俾斯麦推行一种保护税的政策。

在这里,在众多的日耳曼贵族人群里,有一个犹太人,黑而瘦,脸上棱角分明,他就是拉斯克。他与本尼格森同岁,与本尼格森一样,当居住在他家的封地上时,他学习骑马,练习击剑;他还是一个小孩子时,住在波森的一个小市镇里,那时他就读过《塔木德》(一部希伯来法典),还曾把席勒的诗歌译成希伯来文。他本来就是一位不错的律师,人又聪明,是激进派的领袖,很快就成了本尼格森的强劲对手,也就不足为怪了。以批评家、辩论家、演讲家的标准去衡量,他都要胜过本尼格森。他心目中的国体是立宪国体,本尼格森却趋向于民族国家。他有社会党化的倾向,爱国的热情并不亚于本尼格森。他的目标是实行立宪制,没有什么嗜好,脾气独断,所以与俾斯麦合不来——何况俾斯麦喜欢胖子及随和的人环绕左右,不太喜欢瘦子与热心人。

另一个犹太人,是与拉斯克同一政党的党员,有着灰白色的脸,总是带着怀疑的神色听拉斯克讲话。他叫巴姆贝格尔,已经上了年纪,胸膛窄瘦,还是驼背。现在他是瘦多了,今天才见到他的人都不敢相信他在1848年曾经那样激烈,也不会相信他从前是个著名的大力士。看到今天的他,人们会认为,像这样一个人,只能在现实生活中做点小事,他的热心顶多不过是嘴上说说而已。可是,从前的巴姆贝格尔虽然患有肺结核,但确实曾受他的激情驱使,加入了激进派。由于弄出了几桩事,他只得逃离普鲁士,本想逃往美国,后来却跑到了伦敦,跟他的有钱亲戚住在一起。他26岁就在银行里当了一个二等帮办,发了大财,在开仗前迁往巴黎,而他遨游四海的情怀让他留在这儿了——法国人的机灵,法国人的做派,法国人的讥讽,还有巴黎的美女,把他迷倒了。他是个喜欢绘画的人,各界人士都喜欢他、欢迎他。

这个人以前在人生的舞台上曾一度扮演过很活跃的角色,不过后来他变得视人生如戏,偶尔心情好的时候才自个儿上场。他没有成家,广受巴黎各界欢迎,使用法文跟他的母语一样流利自如,所以他的观察力和有预见性的灵活手段在巴黎大有用武之地。大赦之后,他回到日耳曼,变成了一位民族自由党党员。普法战争爆发后,他持一种几乎是不偏不倚的中立态度。他曾经给一位挚友写信说:“在巴黎,天主教的浪漫主义之花盛开;在凡尔赛,在日耳曼大本营里,一个暴发户的激进主义占了上风。巴黎就是巴士底监狱,福尔与甘贝塔是维护正统的,威廉与俾斯麦是革命的。”尽管这样说,他仍然奉召来到大本营,因为俾斯麦需要他关于银行的专业知识。巴姆贝格尔很公正地说俾斯麦是“一种化合物,是斯图亚特王朝的保王党、普鲁士军官、日耳曼封建制度的贵人、西班牙的堂吉诃德化合而成的。”无论现在还是将来,他都承认俾斯麦的伟大之处,俾斯麦却无法容忍他。

这儿还有一位名叫利希特的人,他年纪轻轻,留有胡子,是一位少见的客人。俾斯麦憎恶他,超过憎恶巴姆贝格尔。可以断定,俾斯麦今天晚上一定会失眠,因为利希特一个人远远站在那儿,戴着眼镜,用犀利的批判的眼光看着俾斯麦。利希特身体强健,年纪又轻,醉心于奋斗——比他年老的俾斯麦很妒忌他拥有这几种优势。利希特令人很惊奇地知晓许多事实。他毫无通融地抱定他的宗旨,任何贿赂也无法使他有丝毫动摇。在冲突爆发的那几年,他成为俾斯麦的众多牺牲品之一,因为他竟敢写文章斥责警察的专制,他的地方行政长官的职务被撤销了,市长职务和收入也被削夺了,于是,他干脆改行当了记者。因为拉萨尔同俾斯麦谈判,他曾反对拉萨尔。他最喜欢的事就是为国人争取公共利益。他追求的既不是自己的私利,也不是权力,他只希望有益于民众的事情不断发展,所以他很密切地注视着拉萨尔——现在又很密切地关注着俾斯麦。他既不愿在容克阶级面前自降身份,也不愿在这个特定的容克的高位面前受到屈辱,所以一旦利希特在议会里开始发言,俾斯麦就走开。等到第二天早上吃早饭时,俾斯麦就读报上登载的利希特的攻击——也许是批评陆军预算,不仅有数字作为佐证,还有许多内幕以作证明——俾斯麦迅速到帝国议会去以便展开反攻:“可惜得很,利希特常常待在房子里,埋首于报纸堆里,并不怎么了解现实生活;民主党的这位专制者专门喜欢夸大其词和说些吓人的话;他的演讲里往往藏着一根刺。”于是,利希特便带着强装的平静,回答说:“帝国首相了解……么?”

也许首相会看见这位客人背后另外两位客人的身影,这两位都是影子,像班寇的鬼魂,而不是血肉之躯——俾斯麦与这两个影子之间不存在辩驳的可能,只有两个相冲突的、不可和解的世界的无声且怒气冲天的竞争——是一种像地球的南北两极那样相距甚远的两种见解的冲突。要么是你,要么是我,绝不会出现“我们”。这两个影子之一就是李卜克内西,他能像俾斯麦一样追溯自己好多代祖先,并且敬祭祖先时他能够考证出他是一个伟大人物的后代,这个人与俾斯麦十分相像,甚至比俾斯麦的武士祖先们更像俾斯麦——李卜克内西是路德的后裔。况且他能够考证出他是好几位有学问的日耳曼人之后,既然是他们的后人,他就顺理成章地变成了一个学者,并成为一个学者兄弟会的会员。他少年时父母双亡,日子过得极为艰苦。假如效法他们同一阶级的人,这个有志少年的生活会变得十分舒适。但是,这位少年的脑子里有一只理想主义的蜜蜂,使他不能安宁——他不光要为自己的阶级谋福利,而且要为全人类谋福利。所以,他在20岁时因为是一个共产党员而被驱逐出境。1848年革命,巴登人起义,22岁时他就是这样举起共和大旗。结果呢,他碰巧幸免,从镇压中逃脱,不然就会与他的同党一起被枪毙——就像七十年后他的儿子因创立共和国而遭杀害一样。

这样的人过的是什么样的生活!这种人永远与仇视自己的审判员相对立,与无情的狱卒相对,被关在狭小的牢房里,只有被逐出境才能获得自由。但他们的事业却在他们的祖国,他们的爱国热情并不亚于君主派。在四十年的奋斗中,俾斯麦的神经固然要经受许许多多折磨,这个天生的治国之人奉命出来治理国家,人们也曾听见他叫苦,但是他的物质生活条件却是一天比一天、一年比一年优越的。他买下森林与城堡,可以享用符合自己口味的精美饮食。同时,国王和国民相互比赛似的争着赏赐他,赠送他东西。让我们再听听李卜克内西对他的审判员说了些什么:“假如我获得了前无古人的众多成功之后,仍然是一个穷人,我会感到十分欣慰。”当他被驱逐出祖国十二年后又回到日耳曼时,他确实是贫穷得一无所有。他的物质生活的困顿只有用精神生活的富足来减轻:既不是被钱财也不是被权势,只是被他坚定的信念所减轻。

如果这两个人——俾斯麦和李卜克内西素昧平生,只是在遥远的异国他乡的森林小径上相遇,那么他们很快就会成为好朋友的。他们俩都喜欢森林,都谙识鸟性,提到日耳曼,他们两个人都是爱国者。然而俾斯麦这个实干家不久就意识到另一个是个捣乱者;愤世者也觉察出对方有着坚定信仰;谋略家则看出对方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如果这条小径太窄,两个人又都不肯让路,还都不肯往回走,他们就会打斗起来,因为他们两个人骨子里都是专制者。

倍倍尔却不像他们那样的专制。他的祖先们既没有谁是革命家,也没有谁是人道主义者。他是一个军官的儿子,出生在一个炮台里,从遗传性来说,他应该有服从命令的天性,应该是一个提倡秩序的人。他原是一名铁匠,因为好学加入了劳工的教育会。一入会,他的聪明就使他很快地明白了他和与他一样的人为什么过着这样困苦的生活。他因为愤怒而喜欢演说,他动员他的同伴,居然进入了帝国议会,同时他却继续做手工活儿。给他机会让他推广他学问的人就是俾斯麦。他被判监禁在一座炮台里(因为他生长在炮台,所以这样的监禁并不使他感到恐怖)。他在监狱里遇到了年纪比他大得多的李卜克内西,从这位难友这儿学到了他为之奋斗的事业的许多基本理论,为这个事业他已经牺牲了他的自由。李卜克内西与倍倍尔两个人被监禁了两年,倍倍尔有足够时间来熟悉马克思的理论——那是李卜克内西以前在伦敦跟着马克思学来的。

这个平民的儿子是比较实干又比较灵活的,超过那个学者的儿子,他的睿智是相当可靠而又明显的,批判力则比较简单而又通俗,超过现在与他订立长久盟约的那一位的判断能力。这两个人一样有着强大的信念以及勇于牺牲自己的精神,还同样敢于冒失去自由与健康的风险。倍倍尔曾经从事长时间坐着不动的职业达五年之久,有时深受神经衰弱不能安眠之苦。他说:“每逢失眠之时,我就会想到俾斯麦,因为他也受着神经衰弱和失眠的痛苦。”

这两位影子客人从俾斯麦的大厅里散去了。客人们也都告辞了。那个整个晚上坐在一把交椅上,始终不动一下的瘦小人物,这时也站起身来。即便他站立起来,仍然是一个矮子。他迈着小小的步子走到主人面前站住:小鬼见大鬼似的。这位巨人的手简直可以把小矮人的手捏碎了,而小鬼的手却可以用魔力战胜大鬼之手,但他们并不这么干,而是很和气地握手告别。在分手之时,那个大个子对小矮子说了些什么,似乎要从他嘴里掏出一句预言。这个小矮子就是温德赫斯特。他那可怜瘦小的身躯之上却顶着一只硕大的脑袋,他有一张大嘴,但却很少开口说话。他深陷的灰色眼睛透过很厚的镜片看着空中,俾斯麦双眼向下注视着这个骨头架子一样的人,注视着温德赫斯特脸上所显现的睿智之光。当这个小矮子开口回答问题时,声音十分坚定,多多少少还带着些严厉。而俾斯麦的腔调则相当高而尖厉。

矮子因为视力不好,所以听力锻炼得加倍灵敏。在帝国议会里,无论谁在台上讲话,他都能认出对方的声音,并横插一句话。当他发言时,因为他能不用看记事本而把所有的要点记得牢牢的,到最后一定能够使他的论辩对手像是无理取闹而陷入令人发笑的境地。他祖上好几代都是律师,因而他从遗传基因上得到了极大的好处。他身材矮小,视力先天不好,这就逼着他历练心智以弥补身体缺陷。温德赫斯特少年时代在格丁根大学勤奋刻苦地读书,一顿饭只花几个铜板,滴酒不沾;而同时同地的俾斯麦,却依着自己的气力与兴趣,拿他贫穷父亲的钱大吃大喝。结果,温德赫斯特在30岁时就成了一个高等法庭的审判官,而此时的俾斯麦却正在想方设法用大酒量与骑术(往往惹事)在波美拉尼亚的伯爵夫人们心中留下一点印象。

据温德赫斯特的朋友说,他是个信奉宗教的人,但他却一向能够包容不同的派别。他善于制造幽默,所以不肯做预言家。他的讥讽到了与人辩论时就会变成戏谑的形容,当他想到自己的特别之处时,还会同样地形容他自己,他嘲笑自己的矮小,嘲笑自己的丑陋,说到这两点,他本该大哭的。他喜欢轻松地谈论音乐。与女人说话时,他会故意惹恼她们。他说话放肆,并不顾忌,这是古代侏儒弄臣的特色。然而,他与他们不同,从前的驼背矮人们显示的是恶意,他至多不过表示他知道同胞们的缺陷——却并不是看不起他们。这与俾斯麦大相径庭。至于自视甚高,他很可能与俾斯麦的程度差不多。他是一个政党的首领,党员们都说他是一个专制者。他却认为自己是一个政治家,而他的一个朋友说他政治家的成分少,政客的成分多。这话极其正确。在这两个范围里,他是一个无与伦比的战术家。他似乎是近于没有体力的,用不着像俾斯麦那样靠胆气保护身体,他的人格是完全精神化的,好像是天生来为众多的理性力量作顾问似的。他太过谨慎,绝少写信,当不得不写信时,他还要哀求收信人读过信后立刻烧掉。他既然没戴着僧侣的风帽,就用不着低眉顺眼;他可以斗争,却不用装作有先知的火焰。帝国议会开会时,他要在柏林过星期天,每个星期天早上他都去赫德维格教堂,然后去看望巴里施罗德。这个不信教而提倡宗教的人,休息日过得很特别,他绝不试图达到自私自利的目的。

只有温德赫斯特一人能够做到以人格征服俾斯麦,所以,这个被征服的斗士总忘不了他的失败。俾斯麦说:“恨是人生的一种量度,其重要性不亚于爱。有两个人是我所必不可少的:一个是我的夫人,另一个就是温德赫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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