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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不要丧失爱的能力(3)

有句老话说,“大学的爱情只能爱到毕业”。毕业季也是分手季,毕业了,一切都在发生着改变,甚至有多少人都还没有开始真正地面对爱情的难题,就考虑着未来可能发生的种种不幸,寻找原因要分开。其实,这才是真正的大不幸。

苏北和陈原这个月就要结婚了,婚礼上大概会有新娘在美国的朋友和新郎在澳大利亚的兄弟。这才是异地恋的正确打开方式。你们那山东混山西、湖南混湖北、隔个山隔个湖的,快收起你们的想象力,给我乖乖地在一起。

在爱里妥协,才不是怂呢

1.

芋头和我完全是两个类型。

认识我的第一天,芋头就啪啪啪地翻着小黄书斜眼看我说:“咱俩不合适吧。”

我心里蹿起一阵无名火:“老子一个一米七大高个的姑娘,还没嫌弃你个一米七五小矮子呢,你倒先嫌弃起我来了。”

我是情绪化的重症患者,什么不高兴都写在脸上。

他干巴巴地哈哈哈了几声,然后拿出菜单就开始点菜,一脸真挚,一点也没透露出“来都来了,不如吃顿饭吧”的意思。

我心里暗想,前几次相亲,第一眼没命中的都是借口说“我们出去走一走吧”,或者“不好意思,我这儿还有点事”,这回这个小矮子,难不成是嘴上说说,心里在暗爽?

然后,我稀里糊涂地留下来吃饭,两个人稀里糊涂就在一起了。

后来芋头向我坦白,他那天没想那么多,从头到尾就贯彻着一个想法:“管它是不是相亲呢,老子饿了,就是得吃。”

2.

芋头爱看热血动漫,爱打联机游戏。我每天回家除了固定不变的两小时看书时间,剩下的就是开着电脑写公众号推送文章。

他说我“假正经”,我说他“真浅薄”,可我们从来没有真正瞧不起彼此的兴趣领域。

我们尊重彼此热爱的东西,愿保守一份因不了解而产生的崇拜。

我是选择困难重症患者,把“作”字放在头上践行。

我和芋头之间经常有这样的对话。

我:“我想买这家店新出的那款包。”

芋头:“好啊,买。”

我:“可是,我现在好像没有衣服搭这个包。”

芋头:“那就不买。”

我:“可是这家店只有在上新的时候打折的力度最大,不买就涨价了。”

芋头:“那就买。”

我:“可我现在缺个白色的包,这款只有黑色的,我已经有好几个黑色的包了。”

芋头:“……”

最后的决定通常是芋头做的:买。

我们搭配得很好,他让我完成了“我是经历了漫长的思想斗争才买下”的自我暗示的心理过程,最后以精打细算的胜利者姿态凯旋。

有了他的存在,我的购物快感往上提升了十倍还多。

3.

我和芋头比较大的分歧都集中在看电影的时候。

谈个恋爱、看场电影听上去是件挺美好的事,可我们每次都要把当期榜单翻两三遍,才能选出两人都想要看的片。

我看他的各种欧美复仇大片,因为太无聊,在影院喧哗的打打杀杀立体声中昏昏欲睡。之后又被械斗声惊醒,中途问他进行到了哪里。

他看我的文艺片,自己提前就买好两包爆米花,收拾出“爱咋咋的,老子就是陪你坐两小时”般的心情。唯一的互动就是他在半睡半醒之间,看我没出息地抽抽噎噎,随手塞过一张纸巾。

这种看似很糟糕的经历却成为我们生活的温馨调剂,别人家打赌用洗碗、拖地这样的家务事,我和芋头却有自己的模式。

我们打赌的项目常常是开玩笑地约定,下次谁再多妥协一些。

对我们来说,妥协是一种相处方式。

我不相信世界上有完全志趣相投的两个人,况且有句老话说“男人来自火星,女人来自金星”,男女之间再一致,总会有性别导致的种种差异。

“妥协”不是个特别美好的词语,却在两人的相处中不可或缺。把妥协变为两个人的游戏,比起用躲避和无视来伪装出的“志趣相投”要来得舒服。

4.

相反,我和芋头因为兴趣交叉,时常还能互相协助,大有“你耕田来我织布”的架势。

我开始做公众号的时候,因为版权限制,常常找不到合适的图片。看着我每天搔首苦闷的样子,芋头给我想了个招儿,说可以用动漫截图。

有一次在酒席上,他向朋友介绍,然后拿着二维码让他的哥们儿挨个扫。扫完还不够,还叮嘱哥们儿要及时转发,一群一米八的糙汉每天转发着《怎样生活才算拥有“少女力”》,看上去还真有点“心有猛虎,细嗅蔷薇”的味道。

我也没有变成“游戏男”身边的怨妇女朋友。他偶尔拿网游的同人小说给我看,其中不乏文采斐然的,让我也盛赞一句“写得不错”。他见我来了兴趣,也会一时兴起地向我讲解人物设置与关系。

强求他人爱屋及乌本身就是另类的“道德绑架”,但不爱亦可以尊重。

经常看到新闻里说“兴趣不合”“性格不合”。在这个多元化的社会,不敢妄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如同螺丝与螺母那样严丝合缝,但真正的爱情会成为契约,让相爱的人互相接受与理解。

你遇到的王子,他不太像你原先想象的样子,连身下的白马都是匹小秃驴,但那又怎么样呢?你的喜欢就是他塑身的金衣,足够让他光芒万丈。

世界上最美好的事就是你坐在他身边,看着他做着一件你不了解的事,却从心底里觉得,他真的是个很棒的人耶!

感到爱情最甜蜜的时候,不是他喜欢的东西我正好也喜欢,而是有一天他突然破天荒地说:“要不,咱也去看看《山河故人》?你喜欢的那个影评人,说那个挺好看的。”

我想了想,说:“算了,你上次给我介绍的魔法师、弓箭手、召唤师、刺客,我还没弄明白。”

我们守护各自热爱的东西,再反过来热爱彼此热爱的。我们把热爱的生活的一部分互相交换,组合成相处的新模式。

比起志趣相投,我更愿意在爱里互相妥协。

被“富养”长大是什么样的感受?

如果你想从这个故事里,看看“白富美”或是都市名媛的成长经历的话,很抱歉,不会有。

而我不过是个出生在二线省会城市的普通家庭的姑娘,却得到上天恩赐了一对儿爸妈。

我对“富养”二字的定义是:在成长过程中,父母想方设法不让孩子感觉到为钱所困。

培养精神和物质的双重独立:你尽你所能独立,我们尽我们所能保护。

我第一次赚钱是在四岁时。

当时我在学儿童画,画技尚且拙劣,父亲就鼓励我去一个省报的“小画手”板块投稿。

那个板块里所有的小画手都比我年纪大,但父亲说,选上的小画手,会定期收到这个栏目送的麦叔叔套餐。

那时候麦叔叔套餐还是蛮少见的,一个汉堡就十几块钱了,何况还是套餐。

“从今天开始,你的麦DL都要靠自己来赚。”我当时就被灌输了这个概念,所以天天画,每周末还去上绘画课,结束了回家继续画,当然有时候为了方便,也偷偷临摹绘画书上的内容,幸好画技不高,与原画相似度不高才没被发现。

结果,四岁的我在那家报社做了两年小画手,整整吃了两年的周末汉堡。后来,麦叔叔还特意办了活动送我们大玩偶。

小学六年级时拿到人生中第一笔稿费,三十八块。稿费单寄到邮局后,一家人带着我兴高采烈地去取。我妈把稿费交到我手上,告诉我:“这是你自己赚的钱。”

小学时第一次靠演出赚到零食、饮料、玩具,家里人也会说:“这是你自己的收获。”

我妈从来没有把这些拿去跟人炫耀,说女儿有多棒。甚至逢年过节,在亲戚们招呼自家孩子才艺展示时,她也从来不强迫我进行表演。

但少年懵懂初开的时候,没有保护的独立是很可怕的。这时候,“富养”的作用就开始慢慢体现出来。太早的独立肯定是会有疤痕的,“富养”是避免和淡化疤痕的一剂良方。

学生时代,我开始接一些额外的演出。

曾经有一次,大冬天在商场的天井里商演,穿着演出服,几个姑娘冻得直哆嗦。

结果等拆台的时候,所有人都傻了:我们找不到付钱的人。

我那时候自以为很独立,不曾找过家长,也自以为和找我们来的人关系甚笃,便自顾自“不签合同,只做了口头约定”。

那一夜的寒风真的吹透了我。我也不记得我们几个是怎么哭着给家里打电话,说自己回不了家,在市郊的某某角落。家长们把各自的孩子像拎小鸡一样拎回去,只有我爸,什么责备的话都没说,就说了一句“回家吧,那点钱不要就不要了”。

中学的时候,我自己拿着书后备注的邮箱,联系出版社。

中间花了无数的时间接洽,却卡在了选题终审的阶段。

我在知道结果的时候大哭,就好像耗费的无数心血都付诸东流了。

我妈说:“多好,又是一次经历,如果影响了考试,就报个辅导班,下次考好就是了。”

如果不是“富养女”的家庭,以上的任意一个打击都足以让我一蹶不振。

迄今为止,我进行了十几次的独自旅行,虽然行程安排不够紧凑,但胜在随心所欲。每次自由行,几乎都用上十天半个月的时间,其间父母会定时全程电话视频联络,确保安全。其中我最为骄傲的,是大学里的学费、生活费全部是自己赚来的。没有钱旅行,我就想尽办法赚来许多免费旅行,去面试,跟着剧组拍摄、剧团巡演。从十八岁到现在,无论是吃喝穿用,还是旅行,我没有再花过家里一分钱。

从开始想要独立到真正的独立是需要漫长的过程的。每个孩子都是先摔跤再学会站立。早日具有独立的意识,对孩子之后的人生影响颇大,而早日开始独立,真正在付出的不是孩子,而是家长。

强迫孩子独立,却不给予保护或是无力保护,是父母的个人选择,也不值得批判。但“富养”的家庭可以提供一种“处变不惊”的心态,在孩子蹒跚学步时伸出强有力的双手,做孩子摔倒时的“肉盾”。

学习与兴趣:允许你兴趣广泛,但一定要拥有至少一个能陪伴你一生,并能从中收获恒久成就感的爱好。

小时候看幼儿园老师弹钢琴觉得很羡慕,下课后母亲去接我时,我总要在钢琴上摸两把才肯走。母亲看到了,就征求我的意见,问我要不要学钢琴。

四岁的我还够不到键盘,老师就在钢琴椅上垫一本非常厚的词典,每次上完课我都被硌得屁股通红。

初学时学的是《约翰·汤普森》系列。我小时候是个多动儿的性格,加上弹琴只是一时的兴趣,枯燥乏味的练习和那总硌着屁股的琴椅,让我很快就生厌了:为什么周末别人都在玩,我却要去老师家学琴?

我妈起初用毛笔写了个“忍”字贴在钢琴正对面的墙上,后来我的厌学情绪越发不可收拾,等学到“小汤3”结束的时候,我把自己反锁在厕所里,打死都不去上钢琴课。

这换谁家都要炸开锅,我妈却出乎意料地冷静,开始和我谈判。

“你是不是不想弹钢琴?”

我点头。

“那我们明天把钢琴卖了?”

我点头。

“那好,这是你自己的决定。你记好了,是你自己放弃这件事情的,后悔也是你自己的事情。”

我妈轻描淡写地说完,然后第二天,就把钢琴卖了。

说实话,后来我看着钢琴搬走后留下的空位,包括上高中时知道班上有大半同学钢琴满级,曾经后悔过。但人要学会放弃一件不喜欢、不适合的事,不管前期耗费了多少心血,不管已经投入了多少成本。这是母亲教会我的。

后来遇到任何我想放弃的事情,我妈都会轻声提醒我“钢琴”。自从放弃学习钢琴之后,我几乎能够坚持自己认为应该坚持的所有事情:画画、跳舞、表演、写作。

我能坚持的事情,我都愿意把它做到极致。

小学高年级时,国内刚流行直排轮,价格非常昂贵,那时候家庭经济也不宽裕。

我妈却买了国外的牌子(那时候国内的牌子都没有安全轮,不适合小朋友),然后给我戴了进口的护具,也没有找老师指导,直接就对我说:“溜着玩去吧!”

轮滑到现在我还是只能平地里溜着玩,各种花式不会溜。

我妈的原则,我现在还受益匪浅,她的理论是:人要将有限的精力不平均地放置在“决定要做的事”和“只是培养兴趣的事情”上。付出百分之两百的精力在决定要去做的事情上,这样才会有百分之九十的收获。但只要付出百分之三十的精力在培养兴趣上,能达到百分之六十的成就,就已经算是成功了。

在任何行业里,达到百分之六十的成就,都只要努一小把力就能做到。

而在任何行业里,达到百分之九十的成就,都是百分百乘以几倍的努力,才能达到。

她不像那些胡乱填鸭,给孩子报满补习班,企图“样样红”的父母。

用她的话说:“我允许你兴趣广泛,但一定要拥有一个能陪伴你一生,并且你能从中获得恒久成就感的爱好。”

是啊,我如她所想,我美好的童年,现在看来一无所成,但也如愿没有沾染上任何不好的习惯,我有足够多的爱好可以填补我的生活。

面对挫折的能力:当事情发生后就去面对,反正没有什么会糟糕到无法补救。

有段时间父亲的生意做得不好,对于那段时间的记忆,是惨到了大年夜我们要关了灯趴在桌子下躲债,爸爸的车卖了,房子抵押了。

可是,除此之外我的生活几乎没有变化,我甚至无法记得那个变化具体发生的时间。

兴趣班照常在上,包括舞蹈、画画、游泳。新衣服也从来没少过。

生活有多难,其实我从来不知道。

我曾经偷偷翻过母亲的日记,那本她锁在柜子里,说要等我结婚那天拿来给我做嫁妆的日记。如果不是因为那些悉心的记录,我的记忆力里,贫穷就好像被抹去了一样。

“他(爸爸)心里也不好受,可是就算这样,也不能苦了女儿,让她觉得在幼儿园里有什么不同。”

“想给女儿报个音标班,还想再给她报个作文班,可是太贵了,加起来要530元,是一个月的生活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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