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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青春已暮,你我终将远扬(1)

我向往的,是那个人能和我

携手奔赴相同的目的地,

一路风雨兼程,同舟共济。

我们的梦想在同一个海岸,

我们共同缔造梦想家园。

那种更高精神层面上的浪漫,

才最为甘甜。

我所向往的,是无价的,

可是你的世界里没有。

所以,我们,

终将不再有交集,走向异方。

春光何曾忆少年

有没有那么一首歌,会让你想起我?

时光会记得,我曾从你的世界路过。

青春落幕,你的夜空有璀璨的星河。

而春风过境,我有我的烟火。

是那首老歌,曾把他们连在一起。

而今,又是那首老歌,让她再次沦陷。

这期间的时光已经悄悄过去了6年。

想来,已经很久不曾唱歌,甚至不能听歌。

尤其是这首《铁血丹心》。

1

时隔多年,初瑶仍记得第一次见到他的情景。

见到他的时候,他不是一个人。那是雨后初歇的傍晚,草木深深,从食堂到游泳池之间有一片不大的空地,鲜有人来。那天因为下雨,又是大家去吃晚饭的时间,所以,这里更是静谧。初瑶走近那里是因为隐约听到了歌声,循声而去,便看到了四五个男生在那里跳舞,旁边的石阶上放着一个手机连着一个小小音箱,在外放音乐。初瑶的目光立刻就被站在中间的那个男生黏住了。

那男生身穿白T恤牛仔裤,微低着头,似乎一曲刚完,在静默地等待音乐再起。音乐骤然响起,他也突然爆发舞起,舞步狂放而激荡。最后音乐声渐渐消失,他做了个完美收尾,站在那里静默,而他背后的路灯,仿佛特意来给他铺陈一个浪漫的背景,渐次亮起。

初瑶看得有些呆了,那仿佛是他一个人的独舞,一个人的舞台,而其他的人明明跳得也都很棒,却不知为何都成了他的陪衬。

前边的那个应该是老师,那老师突然叫他说:“易楠,你来领舞,其他人跟着做最后一遍。”

哦,他就是易楠,早有所闻。

难怪,难怪。

初瑶的心里不知道是雀跃还是失落,一路上上下下,跌宕起来,如同脚下的林间坡路,总是不够平坦。

易楠是法律系的男神,声名远播,受到女生们的格外青睐。

本来,男神只适合远观,初瑶也就是欣赏欣赏而已,可是没想到,不久,她就跟男神扯上了关系。

是因为一次全校的文艺会演。易楠的压轴节目是男女生合唱,本来已经定好和另一个女生邹晓一同合作,未料邹晓在彩排前一天上街时不小心被摩托车撞伤了腿,住了院,于是易楠需要找新的节目搭档。

于是初瑶成了那个有幸被命运眷顾的人。

可是这个馅饼是怎么砸到她的头上的呢?易楠不仅是校草,还是设计系的一面旗帜,旗帜是绝对不能倒下的。所以,为了确保易楠的尊贵地位,他的节目只能成功不能失败,系学生会兴师动众地专门在各班筛选好声音,那阵势轰轰烈烈,堪比后来的《中国好声音》的赛事。

初瑶没别的优点,就是有一副好嗓子,因为这是祖传的。初瑶的妈妈当年差点成了著名戏曲家。现在知名戏曲家张××曾是她妈妈的同门师兄。这些话说出来实在惊人,但是初瑶习惯低调做人,从未和人炫耀过。

只是,她一开口,便被识得金镶玉。

易楠当时在现场,听到她开口,便觉得非她莫属,一锤定音。

于是他们成了搭档。

2

初瑶觉得自己一步登天。

天哪,第一次登上梦想大舞台就有男神为伴,这不是幸运是什么?

在演出的那天,他们毫无悬念地大获成功。那首《铁血丹心》被他们两人演绎得悲壮又缠绵,感人至深。可是未料,初瑶卸了妆出来,后面有人追上来拦住了她的去路。居然是邹晓,她已经能走路,只是还有点跛,她刚刚一直在台下观看演出。她上下打量初瑶说:“恭喜你获得了入场券,可是你虽然入场了,能不能笑到最后还得看实力。”

初瑶有些蒙,什么入场券?

后来她明白了,所谓的入场券是说她晋升到了易楠的圈子。爱慕他的人虽多,可是能跟他近距离接触的,还只是其中的一个小小的范围。初瑶已经踏入了这个小圈子,可是,最后的输赢还未知。

因为这里人满为患,每个人都身怀绝技,武功高强。

比如,这个跛脚的邹晓。她甚至什么都不用做,就可以获得男生的欢心,因为她长得真是好看。虽然此刻是怒目而视,给人的感觉却仍然很可爱,野蛮女友是另一种热辣的风情,叫人如何不喜欢。

自此,初瑶身不由己踏入了江湖,江湖险恶,刀光剑影,只能自己珍重。

初瑶和易楠立刻传出绯闻,初瑶成了江湖中人人追杀的那个。

可是这些都没能阻挡住易楠喜欢上初瑶,他喜欢上了跟初瑶在一起的感觉,他们恋爱了。最常做的事就是一起看书,一起听歌。

一副耳机,线的左端是他,右端是初瑶。即便什么也不说,只是静静地听,都觉得这个世界很美,大概世间已经没有再好的风景。

初瑶却未曾想到,那些歌后来她都不能够再听,因为每一首都深深地烙上了他的印记。

3

有实力的敌人从不声张。

初瑶还在每天为邹晓的骚扰而烦恼,却不知真正的敌人来的时候,她毫无招架之力。

那女孩像是从天而降。应该是从天上下凡来的吧。

那个周末,初瑶和易楠去放风筝回来,初瑶去洗了个澡,从浴室出来,就在宿舍楼前,那女孩伸手横在她面前。

“你是初瑶吧。”

“你是?”

“我是易楠的未婚妻。”

“哦。”

她应该就是大名鼎鼎的尹紫怡,易楠青梅竹马的前女友。可是他们不是已经分手了?这女孩不是已经在英国伦敦读大学了吗,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你一定很奇怪我怎么会在这里。因为我一直爱他,他想分手,是分不了的。哈哈,他只不过是耍小性而已。你信不信,我只要做个小小的游戏,他就会乖乖地回到我身边,因为他根本看不得我受任何委屈。我爱他,可以拿生命去换,就算死也要他在我身边,我会不惜一切代价。我有我爸永远花不完的资产,我也能给他最好的一切。你呢?你有什么?只凭一副好嗓子?信不信我明天就让你变成哑巴?”

那一刻,她眼中的决绝,让初瑶相信,她说的都是真的。

两天后,易楠来找初瑶。

他们去附近一家小酒馆吃晚饭。易楠很迷茫地看着初瑶,握住她的手,问她:“我该怎么办?尹紫怡爸爸来找我了,因为伦敦的天气湿气太重,她又一个人在那里没人照顾,心肌炎犯了,医生说非常危险,她爸爸希望我能去伦敦陪她读完大学,彼此也好有个照应。可是我好舍不得你。”

狭路相逢勇者胜。

果然,她真的说到做到。

果然,她做得易如反掌。

初瑶没有告诉他,三天前的这个时候,她们之间还有一场激烈的对话。飞回大洋彼岸她就心肌炎犯了,今天可以是心肌炎,明天可以是脑瘤。不论是买通医院,还是出资让他去陪读,对她来说都是芝麻粒大的事。她果真有通天的本领。

可是,只要初瑶说出三天前她还飞来这里,跟她谈判,恐怕结果会不同。

然而,初瑶始终记得尹紫怡眼中的决绝。

那是一种为爱费尽心机的勇气,尽管她可能被葬身火海,却不肯放弃,她的一腔孤勇,深深地震撼了初瑶。

她很可恨,为了夺爱这样不择手段。

她却也可怜,为了爱他这样费尽心机。

初瑶竟然恨不起来她,竟然还有一丝可怜她。

与她相比,初瑶觉得自己似乎还不够爱他。

毕竟,仅仅这些流言蜚语和铺天盖地的攻击,她就已经觉得天昏地暗。

所以,她慢慢将手从他的手中抽出,又慢慢地低下头说:“哦,那挺好的,国外的环境比我们这里要好得多。”

易楠沉默地盯着她看了好久,问她:“你不希望我留下来?”

初瑶压抑住就要奔腾而出的泪,勉强挤出一个微笑说:“到了那边,记得给我发邮件哦!”

易楠又沉默了好久,终于蓦地站起身,狂奔而去。

初瑶瘫坐在那里,如筋骨寸断,呆坐到酒馆要打烊,老板娘走到她身边:“小姑娘,要关门咯,你没事吧?”

4

易楠刚走的那段时间,初瑶每天睁开眼的第一件事就是上网打开邮箱,偶尔看到新邮件,都会激动得不敢点开,可是鼓足勇气点开之后,却又是难以名状的失落。

他从未发来一封邮件,就那样狠绝地消失,恍如他从未来过她的世界。

后来有很长的一段时间初瑶不敢跟大家一起去K歌,她害怕听到那些歌,那首《铁血丹心》就如同心底的疤,一碰就会隐隐作痛。

初瑶在电视上见过他一次,那是一个多人访谈节目,他是作为英国一家上市公司的项目设计师谈及中国文化。他讲的最后一句话是,他最怀念大一那年唱的那首歌,特别好听,此生都没有再听过那么好听的歌了。他说这句话的时候,眼中分明有晶莹的东西在闪烁。

那一年的那首歌,是他们共同的记忆,原来,他从不曾忘记。

他显然已经不再年少轻狂,岁月的沧桑带给他的是沉淀后的成熟和稳重,有种说不出的气韵和风度。

可是,初瑶心底的少年,一如从前。

他穿着白T恤牛仔裤站在校园的那个角落,垂眸静默,背后的路灯渐次亮起。

这些年,她总在想,尹紫怡千方百计将他留在身边,那大概是最深的爱吧。尹紫怡对他如此深爱,对他也一定呵护备至,他一定很幸福吧!

一定一定比在她身边要幸福啊!

有没有那么一首歌,会让你想起我?

时光会记得,我曾从你的世界路过。

青春落幕,你的夜空有璀璨的星河。

而春风过境,我有我的烟火。

你是否也曾经敢与全世界为敌

曾离经叛道,身披战衣,

无数次击败假想敌,

算不算我所向披靡。

而邂逅你,

邂逅这世间别样的美丽,

或许才是我最终的胜利。

闫小米第一次知道“特立独行”这个词是看了王小波的散文。

后来闫小米膜拜拜伦和王尔德。“只有特别之处才能留存下来。”“我不仅要做一个恶棍,而且要成为一个怪物,你们会宽恕我所做的一切。换句话说,我要把你们的衡量标准变成荒唐可笑的东西。”

尽管后来知道他们是遭人唾骂的,他们放荡不羁又道德败坏,但闫小米已经发誓要做一个与众不同的人,并且这些话一度成为她的座右铭。

这些话在那些迷茫的时光里,曾经像一线阳光冲破了她阴霾的天空。

1

其实闫小米起初觉得自己最大的与众不同是自己跟姑妈一家一起生活,而不是跟爸爸妈妈。闫小米的爸爸妈妈每年只能回来两次,一次是春节,还有一次是在夏末。她的爸爸每个月会从大洋彼岸给姑父的银行卡里打钱。所以这些年她总在想她姑父不知道赚了她爸多少大洋。

她爸妈每次在电话里都谆谆教导她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可是再谆谆教导也是远水解不了近渴,怎么长她自己说了算。她从来没有寄人篱下的自觉性,她的姑妈每天除了去麻将馆就是去做SPA,她的姑父更是把这家当旅行别墅,常年出差在外。

所以,闫小米真的就像是一株自由生长的植物,长成什么样要看她自己的造化。

闫小米上的是半封闭的贵族学校,要住校,只在周末可以回家。她很不喜欢那里,因为要跟一群女生住集体宿舍,还有值班的老师夜里监督她们定时睡觉。她有时候会在被子里偷吃零食,偷偷地背诵喜欢的歌词。

她做的最引以为傲的事就是趁着晚上大家去自习,她偷偷地翻墙出去买零食和各种喜欢的小玩意。在他们学校附近有一家便利店,她在那里常常发现有自己喜欢的东西,便利店夜里开到很晚,所以她一旦弹尽粮绝就会偷偷跑出去。

当然这是秘密,只有一个叫徐赢的男生知道。那是因为那次她已经翻墙过去之后,发现他站在大门外正要按门铃,他瞪着铜铃一般的眼睛不可置信地看着她,用手指着她刚要说话,她立刻伸手捂住他的嘴巴,拉着他一道跑去那个便利店。因为猝不及防,徐赢于是成功地被她拉下了水。

闫小米自然成了徐赢的偶像。要知道,那墙是相当高的,连徐赢这样的高个子男生爬上去都不容易,可是闫小米就像只敏捷的猫咪,三下五除二就翻了过去。所以,徐赢自然佩服她佩服得五体投地。

2

闫小米对什么事都是一副很不在乎的样子。

她的同桌每天都是第一个去上晚自习,总是很晚才回来。可是她的位置一般都空着,自习上不上有什么关系!

吃饭的时候大家都抢着第一个从教室冲出去,她无所谓,反正她偷偷储存了零食,抢不抢有什么关系!

闫小米总是有点慵懒,对同学们每天紧张兮兮地忙学习有点嗤之以鼻。

她早已决定不做那泛滥的大多数,处处都想与众不同。

可在这些小事上还彰显不出她的与众不同,她后来真找到了一件大事,一件让所有人都不敢小看她的大事。

学校三令五申禁止同学们早恋,老师和家长也都将早恋视作洪水猛兽。闫小米成熟得有点晚,对感情还不敏感,倒是有点反感。

于是,当某一天她不小心撞到同班的文艺委员和体育委员躲在凉亭旁的树荫下拥抱的时候,她便觉得自己建功立业的时候来了。

其实她是不喜欢打小报告的,也从未干过这样的事,但是这次不一样啊,这是何等大事!往小的方面说,这会影响他们的学习成绩;往大的方面说,会影响班级的声誉;再上纲上线一点,如若不加以严管,那会直接影响他们将来的人生方向。所以,无论如何,这是至关重要的大事。

她往办公室奔跑的那一刻甚至觉得自己像极了潜入国民党内部的共产党高级谍报人员,为了崇高的目标,奋力一搏。

她当然成功地为自己树立了勇敢光辉的形象。这两个班干部受到了严厉责罚,还差点被罢了官。而她俨然成了纯洁向上美少女的形象大使。

后来又被她抓包了一对,那个男生比较厉害,扬言要报复她,可是她就嘿嘿一笑:“你觉得我会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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