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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诗经:唱了三千年的民歌(3)

《易》则是当时贵族教育中的哲学教育。周人一直在思考“天”的问题。“天”最直接也最普遍的定义,就是人所无法左右、人所无法企及的超越力量。我们的生活,一部分是“人”,另外有很大一部分是“天”。偶然意外是“天”,巨大无法扭转的命运也是“天”。对于无法左右、无法控制的因素、力量,该如何理解、如何应对,是教育的重点之一。

那么剩下来的,是“诗”和“乐”。“诗”和“乐”究竟是一还是二,至今没有定论,恐怕未来也不会有定论,而且也不太需要有定论。古代音乐没有任何具体形式的存留,声音消失了,我们能找到的只有考古出土的少数乐器,另外就是文字上对于这些声音的追摹、描述。因而,我们很难拥有足够的基础来讨论“乐”。顶多就是从“诗”与“乐”列为“王官学”的重要项目,推断当时贵族教育中对于听觉的重视。

那么,“诗”之教,在贵族教育系统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要达成什么样的效果?为什么这些歌,这些关于歌的内容的记录,会成为贵族教育的一部分,尤其是中间有许多和庙堂仪式不相干的民歌?

传统中对于《诗经》内容的来源,有一种“采诗”之说。用今天我们对于西周封建成立过程的了解,可以这样解释“采诗”的意义。周人建立新的王朝,不是件容易的事。不是说我今天打下了朝歌,商王纣死了,于是商人原本统治的区域,一股脑就改成归我统治了。首先,商朝能够控制的范围其实并不广;其次,商朝对这片有限范围的控制强度也很有限。那是一种联盟共主式的关系,而不是直接的疆域管辖。在周公、成王的时代,周朝设计了新的方式,建立了新的统治模式。

这一新的模式,就是“封建”。“封建”刚开始时,是指定一位宗亲或功臣,将一块地方和一群人民“封”给他,要他带着这些人去到“封地”,有时是征服,有时是开发,征服、开发之后,还要负责管理、经营。那就变成了他和后世子子孙孙所拥有的“封国”。宗亲或功臣获得的“封国”,很可能是一块遥远、陌生的地方,要能有效领有这块封地,刚开始要靠武力,却不可能一直靠武力、光靠武力。封建领主必须了解这里居住的是什么样的人,得要认真地探访、了解当地民情,努力试着和他们好好相处。“采诗”,搜集当地民歌,从民歌中接近人民生活,是一种合理的手段。

这或许真是《诗经》内容的起源,其中或许也包纳了把《诗经》放入贵族教育核心的原因。并不是说《诗经》中的诗都是如此采来的,而是说因为有这样的历史情境,使得周人早早建立了重视民歌、采集民歌的习惯,并将之视为一般贵族必须具备的常识。顺着这个逻辑,我们可以进一步推断,为什么原本具备神圣性、带有庙堂珍贵地位的文字,到了周代会被用来抄写、记录民间的歌词。其间牵涉了封建制度运作的功能,封建领主、封建贵族要在封国里安居,要能有效管理封国的子民,他们当然应该知道那里的人原本过着什么样的生活,做些什么,想些什么,并且将这些重要资料保存下来,供后世子孙持续掌理封国之用。

周人建立了民歌与民情之间的联系,相信民歌反映民情,有助于贵族掌握封国情况,所以要“采诗”。但“采诗”怎么个“采”法?那个时候没有录音机,没有任何记录声音的方法,唯一的方法,恐怕只有模仿学唱。然而模仿的过程会有误差,学习、记忆的容量也有限,还有,歌的记忆会随时间而磨蚀、失真。很可能就是因为这样的困境,所以才将原本用在神圣性场合的文字,挪用来模拟、记录这些声音。

这是我们今天用历史的方式,而非遵照传统说法,重建的《诗经》来源推论。

诗里的副歌

《诗经》的白文,不包括解释,有两万多字。不过实际读起来,《诗经》的字句,远少于两万字。那是因为诗中有大量的重复,以一段一段为单位,后面的段落常常只是将前面的段落改了一两个字,其他照抄。读懂了第一段的意思,面对下一段,我们往往只需要辨识、理解那少数改动的几个字就好了。

诗中的反复,源自声音上的趣味。我们今天唱的流行歌曲里也都习惯分主歌和副歌。主歌的每一段有不同的歌词,副歌却都一样,不断重复,而在KTV唱歌时,一定是唱到副歌时,最多人会情不自禁加进来,唱得最high的,也几乎都是副歌段落。

《诗经》也有这种类似副歌的反复。不过有趣的是,《诗经》中出现的每次反复,都是在字句上有些细微却有意义的改动。这是《诗经》形式上的重要特色。

反复中进行的改动,最常见的是转韵。前面一段用的韵脚,在后面一段中改掉了,如此产生声音变化的趣味,但除了韵脚所在的字之外,其他字句都维持原样。然而韵脚的字改变了,同时就换成了新的字义,新义与前一段的旧义,共同构成了特殊的层次结构。

今天很多流行歌的歌词,每一段的意思都差不多,前一段换到后一段,后一段换到前一段,其实不会有什么影响。《诗经》里的诗却不是如此。尽管只是一点点、几个字的变化,但那变化的字义形成了前后相衔的一套逻辑,先讲这个,再讲那个,其中是有一定道理的,因而虽然每一段看起来有很多重复的字句,但不能随便调动次序,一动,诗的井然、漂亮结构就被破坏了。

经过了两千多年,我们都还可以透过读《诗经》,接触到那时候的人的心思,知道他们不是高兴唱什么就唱什么,唱到哪里就算哪里,诗中的顺序层次,充分反映出了他们的感官与思考方式。

从这个角度读《诗经》,我们自然会着迷于究竟是什么样的生活、什么样的世界观,使得他们对于观察、描述现象与感情的次序、层次,如此在意,却又如此自然。

《诗经》里的诗,留给我们的另外一个深刻印象,就是这里几乎没有单纯的“人事”。他们从来不单纯地、直接地谈论、咏唱人做了什么、人与人之间有什么互动,描述人与事之间的关系时,总是不断穿插外界的环境,尤其是大自然的现象。《诗经》中也很少有以描写风光景物为主的诗,诗的主要核心都是讲人,讲人身上发生了什么,可是诗的开头、中间或结尾,一定会穿插有描述环境、自然的字句,但这些环境、自然的元素,和诗中的人事主体,究竟有着什么样的关系,却往往没有那么直接、清楚,于是去感受、去思考人事与自然的联结,便成了阅读《诗经》的一大乐趣。

“风雅颂”与“赋比兴”

传统中解释《诗经》,一定要提到六个关键字,那是“风雅颂”和“赋比兴”。风、雅、颂是《诗经》里的三种不同文类,赋、比、兴则是《诗经》写作的三种手法。“风雅颂”牵涉到诗的来源及诗的功能,是周代就存在的分类,也可以从《诗经》作品本身的差异上得到内证,是我们了解《诗经》的重要线索。然而,“风雅颂”却是后来才附加在《诗经》上的解释,因而与《诗经》本身的关联,其实没有那么强。

排除掉先入为主的概念,回到《诗经》的白文上,我们会发现“赋比兴”的分类充满问题。“赋”是直接讲一件事,“比”是拿一样东西来比喻另一样东西或另一件事,“兴”呢?“兴”是这里提一个现象、一样东西,接着讲一件事或另一样东西,然而两者之间,没有明确的比喻关系,没有一眼看得出的关联。

传统上会将某一首诗归为“赋”“比”或“兴”,这种分法大有问题。《诗经》里的诗,很少有单纯属于哪种写法的,而且中间有太多诗句根本无法区分究竟是“赋”是“比”还是“兴”。诗人吟唱出这些诗句时,心中完全没有“赋”“比”“兴”的想法,我们却要拿这样的概念硬去套用、限制作品的风格,不太对吧!

即使是传统里被归为“赋”体的诗,多半也都有前面提到的景物或自然现象穿插其中。诗里写了门外一棵树,接着写门里一个人的行为或感觉。照传统说法,如果树是树,人是人,分开讲树和人,那是“赋”;如果拿树来比喻人,那是“比”;要是树和人之间有若有似无、不确定的关系,只是拿树来做个开头,带出人来,那就是“兴”。然而,我们需要如此定死树和人的关系吗?又有多少句子,多少首诗,真正可以让人有十足把握定死这个和那个的关系,没有疑义,没有暧昧,没有模棱两可?事实上,疑义、暧昧、模棱两可,往往可以提供我们更丰富的阅读想象经验吧?

传统赋比兴的规定,会破坏我们对于诗句的联想感应。传统上告诉我们《关雎》这首诗属于“兴”体,也就是前一句“关关雎鸠,在河之洲”和后一句“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之间,没有直接的意义联系。所以我们应该将“关关雎鸠”摆到一边去,光看“君子好逑”这件事就好。这样先入为主的阅读指引,好吗?难道不是应该由读者来诠释、来决定“关关雎鸠”和“君子好逑”之间的关联吗?这不是一个读者在阅读上的基本权利、基本乐趣,甚至是基本责任吗?

我宁可大家回到一个少点成见的原点上,来接触这些诗,知道当时的诗、歌中,不习惯直接叙事、直接咏物,而有很多迂曲的表达手法,去注意到迂曲手法产生的效果,如此就够了。

回归到阅读文学作品的基本态度,我们尊重《诗经》中每一首诗的完整性,先假定诗人、歌者之所以这样写、这样唱,在他创作的刹那,是有意义的。我们就是要从诗的本身,去追索、还原诗人歌者的设计意念。或者说,我们将每一首诗视为诗人、歌者跨越两千多年的时空,对我们的邀请、召唤,问我们:“你感受到什么?”“你察觉到什么?”“你注意到什么?”……

声音与文字的规律

《诗经》的作品中,经常出现“语词”-只有和谐声音与整齐节奏,而不带任何特定意思的字词。语词的存在,再度提醒了我们当时中文系统中,语言声音的规律和文字意义的规律,还没有完全对上。“四言诗”,每句固定四个字,代表四个声音,却并不是四个字都有意义。也就是说,很多句子其实只有三言甚至两言,要靠语词才能使其在声音上扩张成符合形式的四言。

那时候还存在着这样的暧昧空间,并不是每个文字符号都有对应的文义。那时候还能容许一些文字符号是纯声音性的,垫衬在句子中,方便制造整齐的声音效果。到了东周之后,中文里单纯声音性的字词明显减少了。“之乎者也”有声音上的衬垫效果,但这些助词的每一个字,都有其文法上的特殊功能,是文义的一部分,不会只是发挥声音上的作用而已。

在《诗经》成文的时代,经过甲骨、金文几百年的发展,中国文字系统已经很成熟了,然而用文字来记录声音的经验,还相对短浅,所以留有较大的试验空间,尚未完全定型。

这些诗,先以歌的形式存在,应该是为了配合旋律,所以有重复的部分,所有每句有整齐的节奏。也因为先以歌的形式存在,所以诗里面大部分都是小事件、小感情,一般长度有限,没有大叙事,也不承载大道理。

影响所及,中国文明中以声音为主的文学表达,一般都比较短小。唐朝的“绝句”是最极端的,二十个字、二十八个字,就构成了一首诗。律诗也不过只有四十个字、五十六个字。愈是短小精简的韵文,其地位反而愈高,追溯这种价值观的来源,至少有一部分,是和中国没有发展出表音文字,无法方便直接记录声音的特殊情况有关的。

三种文类

《诗经》一共包括三种不同的文类-风、雅、颂。其中数量最多、内容最丰富的,是“风”,属于民间歌谣的性质,也就是和前面所说的“采诗”关系最为密切的部分。“风”又称“国风”,那是因为正式的篇章排列上,多数标示了这些歌谣所来自的封建之国。“风”一共收录了一百六十首,占《诗经》总数三百零五首超过一半的分量,分在十五篇中,每篇有个地理名称作为标题。

十五“国风”分别是:周南、召南、邶、鄘、卫、王、郑、齐、魏、唐、秦、陈、桧、曹、豳。这里面的卫、郑、齐、卫、唐、秦、陈、曹,可以确定是封建之国。豳、邶、鄘是地名,但不是国名。“王”则是泛称周王都附近的区域。所以其实并不是严格以“国”为其分类。为什么会这样?没有清楚可信的答案。

十五国风开头的两篇,是《周南》和《召南》。“周”“召”二字接连出现,在周代文献中极为常见,例如在西周建立上居有大功的“周公”“召公”。“周”“召”是周代两个重要的系谱支脉。周公的封国在鲁,召公的封国在晋,可是《诗经》中没有“鲁风”,没有“晋风”,却有“周南”“召南”。

一种说法是:“周南”指的是鲁以及鲁南方的众多小国,“召南”指的是晋以及晋南方的众多小国,是这些区域里流行的歌谣。另一种说法则认为“南”字并不是南方的意思,而是指称一种歌唱的形式,主要是以合唱的方式来表现的。

十五国风之外,有“大雅”“小雅”,这些还是歌,不过是贵族之间宴客时使用的歌。那是正式场合,有人请客、有人来拜访时,奏起乐唱的歌。“大”“小”指称、分辨了应用场合的正式程度,然而不论“大雅”或“小雅”,都是配乐的。国风中的诗,恐怕大部分是清唱的,没有器乐伴奏,但“雅”则多半有器乐相伴,只是这些音乐今天都失传了。也有人主张,“王官学”贵族教育项目中的“乐”就是配合“雅”的音乐,贵族们需要学会这些音乐,以便在宴飨酬酢时不失礼地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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