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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丹佛姆林与美国

在教育上,我的好姨父劳德正确地赋予背诵以很高的价值,多德和我因此受益匪浅。我们经常要穿着外衣或者衬衫,卷起袖子,戴上纸制的头盔,把脸涂黑,拿着木板条做的剑,扮演诺瓦尔和格雷纳温[1],或者是罗德里克·度和詹姆士·费茨詹姆士[2],向我们的同学,还常常有老人,背诵他们的台词或是对话。

我清楚地记得,在诺瓦尔和格雷纳温之间的一段非常有名的对话中,我们对一个不断重复的短句——“该死的虚伪”存在疑虑。最开始,我们在说到“该死”这个不雅的词时,总是要轻轻地咳嗽一下,观众对此乐不可支。有一天,姨父告诉我们,可以说出“该死”这个词,而不会遭到责骂。这一天对我们来说非同寻常。此后我们就经常练习这句话,我总是扮演格雷纳温的角色,并且把这个词念得十分的饱满到位。偷吃禁果对我有极大的诱惑力。我能很好地理解玛格丽·弗雷芒的故事:一天早上,她显得很生气的样子,沃尔特·司各特问她怎么了时,她回答道:

“司各特先生,今天早上我非常生气,我只想说‘妈的’,但是我不能。”从此之后,这一带有脏字的表达便意义重大。牧师可以在讲道坛上说“混账”而不为过,而我们,也可以在背诵中毫不拘束地大声说“该死”了。

另外还有一个表达让我印象深刻,在诺瓦尔和格雷纳温争斗的时候,诺瓦尔说:如果我们再打一次,我们的伤害都将是致命的”1897年,我在为《北美评论》所写的一篇文章里面用上了这句话。姨父读到了它们,便马上坐下来给我写信,说他知道我是在哪里找到这个句子的。在世的人当中,只有他能够做到。

由于姨夫这样的教育方式,我的记忆力一定得到了极大的提高。我想,除了鼓励年轻人记忆他们喜欢的东西并且经常背诵之外,没有什么更能使他们受益的方式了。我能极快地学会任何我感兴趣的东西,对此我有些朋友感到吃惊。我能记住任何东西,不管它是否能引起我的兴趣,但是如果一件事情没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的话,那也不过是过眼云烟,几个小时之后我就记不起来了。

丹佛姆林的学校生活对我是一个考验,我每天都要背四节赞美诗。我的方法是这样的:在去上学之前一眼都不看,如果我慢慢走,五到六分钟之内可以到学校,但我还是可以在这段时间内完成任务。第一节课就是圣诗,因为我事先已有准备,因此成功地通过考验不成问题。但如果让我在三十分钟后再重复一遍,其结局恐怕就有点惨不忍睹了。

我所赚得的,或者说从家庭圈子之外得到的第一个便士是学校的一个老师马丁先生给我的,因为我在全校师生面前背诵伯恩斯的诗歌——《人生而忧伤》。写到这里,我想起了在稍后的几年里,我有次和约翰·默利先生在伦敦共进晚餐。我们谈到沃兹沃斯的生活,默利先生说他一直在找寻伯恩斯的诗歌《老年》,他为之赞叹不已,可是此标题下的内容他却没有找到。我当时很有兴致地为他背诵了其中的一部分,他立刻给了我一个便士。啊,默利真是伟大,他介绍给我学校的老师。马丁先生,马丁先生是我遇到的第一个“伟大”的人,对我来说,他是真正的伟大。但英雄却是“诚实的约翰”默利。

在宗教问题上,我们没有太多的束缚。当其他小孩在学校里被逼着学习《简明教义问答手册》时,多德和我可以免受其劳。这种优待的具体原因和细节,我从来没有真正明白过。我的所有亲戚,莫里森家和劳德家的人,对神学的看法就像他们的政治观点一样激进,他们反对教义,对此我毫不置疑。在我家和亲族中没有一个是正统的长老教会成员。我的父亲,叔叔和艾特肯姨妈,姨父劳德,还有我的卡内基叔叔,都放弃了加尔文主义的教条。在之后的某一天,他们中的大部分人在一段时间内从思维登伯格学说中找到了精神寄托。妈妈对宗教话题总是保持沉默,她从未跟我提起过此类事情,也不去教堂,因为在那时,我们家没有仆人,而她包揽了所有的家务,包括准备我们星期天的晚宴。母亲阅读广泛,阅读无神论者查宁[3]的作品是她当时唯一的乐趣。她真是不可思议。

在我的童年,包围着我的气氛,是一种强烈的政治和宗教事务上的动荡不安。当时在政治世界表现出激动不安的最先进的思想有:消灭特权、人民平等、共和主义。与之相伴,我听到很多的关于神学问题的争论,这对敏感的孩子有极大的吸引力,听了大人们的议论之后,我如饮醇酒,酩酊大醉。我一直十分清楚地记得加尔文主义的一条教义,它对我有如恶梦一样可怖,可是由于上述思想的影响,我的这种精神状况便转瞬即逝了。有件事一直珍藏在我的心里,有一天,当牧师在宣扬原罪说时,父亲愤然而起,离开了会场。

父亲不能忍受这种理论,他说:“如果那是你的宗教、你的神,那么我要去寻找一个更好的宗教,一个更高贵的神。”他离开了长老会教堂,并且再也没有回来,但他却并未停止参加其他各种不同的教派。我看到他每天早晨都在阁楼里祈祷,这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他是一个真正的圣徒,时刻提醒着自己保持虔诚。一切宗派对他来说都不过是通达善的中介。他发现宗教理论有很多种,可信仰只有一个。神父构造出来的不是一个天父,而是残暴的复仇者,一个“永远的折磨”——安德鲁·怀特曾斗胆在他的自传中如此称呼上帝。对此父亲知道得比神父更好更清楚,我为他感到骄傲。

我童年时最大的乐趣之一就是养鸽子和小兔。当我想起父亲不辞辛劳地为这些宠物搭建一个舒适的窝时,我都会感激不已。我家成了小伙伴的大本营。在妈妈的眼里,家庭的影响是让他的两个孩子踏入正途的最好途径。她过去常说,首先是要让家里充满欢乐,只要能让我和在我家玩的孩子们高兴,没有什么是她和父亲不能做的。

我的第一次商业冒险是像一个雇主似的,让我的小伙伴们给我帮一个季度的忙,报酬是允许用他们的名字来给小兔子命名。通常我们都会在周六给小兔子预备食物。回想当时,我与玩伴们签订如此苛刻的合同,他们却大多心甘情愿地帮我采集蒲公英和车前草,整整三个月,除了那唯一的回报,那少得不能再少的酬劳,他们没有提出任何别的条件。而今每念及此,我都会受到良心的谴责。

我非常珍视这段经历,并把它看成是我组织能力的最早证明。它的发展和我一生所取得的物质成功紧密相关。我之所以成功并不是因为我懂得有多少或是干了什么,而是因为我具备一种能力,使我得以知道谁比我知道得更多,做得更好,并且选择任用他们。这是任何人都该拥有的宝贵知识。我并不懂得钢铁机器,但我尽量去弄懂人的机制构造,这比钢铁机器更为复杂。1898年,我乘车在苏格兰高地旅行,在一个小酒馆里稍作停留,一位绅士走过来自我介绍,他是麦金托先生,苏格兰的大家具制作商,后来我发现他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人。他说他冒昧地介绍自己,因为他就是那群帮我干活的伙伴中的一员。我记起来了,他有时不爱说话,一心想着那些兔子,而且也给其中的一只起了他的名字。可以想象,我遇到他有多高兴——他是我日后唯一遇见的一起养过兔子的伙伴。我希望能经常见到他,我们之间的友谊天长地久。(当我在今天,1913年12月1日,阅读这份手稿的时候,手头有来自他的一封珍贵的短信,这勾起了儿时我们一起玩耍的时光的回忆。他现在应该收到了我的回信吧,希望我的短信可以温暖他的心,正如他给我带来的一样。)

随着蒸汽机的引入和改良,丹佛姆林小作坊主的生意也每况愈下。于是,我们给妈妈在匹兹堡的两个姐妹写了封信,信上说在经过深思熟虑之后,我们决定去投奔他们,也迁移到匹兹堡去。我记得曾听父母说,他们这么做不是为了改善他们自己的境况,而是为了两个儿子。姨妈给了父母一个满意的答复,于是我们做出决定在拍卖会上卖掉纺车和家具,父亲也经常用甜美的声音向我们歌唱:

“向西,向西,奔向自由之邦,

在那里,密西西比河泛着亮光奔流入海,

在那里,人有人的尊严,即使他须辛勤劳作;

在那里,最穷的人也能收获到劳动的果实。”

拍卖的收益微薄可怜,让人失望。纺车几乎不值一钱,换不到任何东西,结果是我们还须二十英镑才能凑够全家去美国的路费。在这里,请允许我记录一下汉德森夫人的友谊之举,她是我妈妈的终生好友——她总是能吸引忠诚的朋友,因为她自己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她是艾拉·弗格森的女儿,她是通过这个名字而为我家人所认识的。她大胆地冒险借给我们还急需的二十磅,由我舅舅莫里森和姨夫劳德作保。劳德姨夫也给了我们经济支援和一些建议,为我们考虑到了所有的细节。我们于1848年5月17日离开了丹佛姆林。当时父亲43岁,母亲33岁,我13岁,而我弟弟汤姆还不到5岁。汤姆是个长着一头白色头发的漂亮小男孩,黑色的眼睛闪闪发亮,不管在哪,他都是引人注目的焦点。

除了一个冬天在美国上了夜校,后来有一段时间又请了一个法语家教晚上教我之外,我从此永远地告别了学校。那个法语老师是个演说家,我从他那里学会了如何演讲。我能读书写字,会使用密码,并且还一度开始学习数学和拉丁语。在去美国的航行途中,我给劳德叔叔去了封信,接着又被退了回来,这封信可以表明,那时候我写的一手比现在漂亮的书法。我曾努力学习英语语法,也达到了作为一个孩子通常应该学到的程度。除了华莱士、布鲁斯和伯恩斯,我少有其他读物,但我记得很多熟悉的诗歌,当然还有童话故事,尤其是《天方夜谭》,他们带着我进入了一个全新的世界。当我如饥似渴地阅读这些故事时,我恍若梦中。

那天早晨,我们离开深爱着的丹佛姆林,坐在汽车里,沿着去查尔斯顿的运煤铁轨向前奔驰。我忘不了那一刻,我满含泪水站着,望着窗外,直到丹佛姆林在视野中消失。最后消失的建筑是那座伟大而神圣的古老大教堂。在我离开的前十四年中,我每天都要回想起那天早上的情景:“什么时候我才能再见到你呢?”这十四年中,只有很少的日子,我不曾在想象中看见大教堂的高塔上,那具有魔力的大字——罗伯特·布鲁斯国王。我所有的童年回忆,我对这片乐土的所有认识,像草一样,围绕这古老的修道院和它的晚钟丛生着。钟声每晚八点悠扬地鸣响,而对我,这是一种信号,我必须赶在它停止之前上床。在我的《美国的四驾马车在大不列颠》一书中,我曾经在写大教堂时提到这口钟,现在,我也要从中引用一段:

马车驶下廊道,我和沃尔斯教士长站在前排座位上,我听见大教堂的第一声钟响,是为了我母亲和我而鸣。我跪了下来,泪水不知不觉地夺眶而出,我转过身去告诉教士长,我没法坚持,必须放弃。有一阵,我感觉就要昏厥,幸亏我看见不远处没有人群。我有时间控制自己,我咬着嘴唇,直到流血。我低声对自己说:“没关系,保持冷静,你必须坚持住。”再没有一种声音如此地深入我的灵魂,不时闪现,用它那悦耳、优美、动人的力量将我征服。

伴着晚钟,我曾被抱上小床,进入孩提时那无邪的梦乡。每天晚上,当钟声敲响时,父亲或母亲慈爱地俯身面对我,告诉我钟声在说什么。通过他们的翻译,钟声的语言变得那么美好。这是从天堂和圣父那里传来的声音,在我入睡前,这声音会慈祥地告诉我,白天做了哪些错事。钟声平和,我知道敲响它的神灵看到了我所做的一切,但是并不生气,永远也不会生气——永远,只会感到遗憾——非常非常遗憾。今天,当我听到钟声,它仍然并不只是一种声音而已,它依然有它的含义,而现在它听上去就像在欢迎背井离乡的母亲和孩子归来,再一次托庇于它珍贵的关爱之下。

修道院晚钟在敲响时给我们带来快乐和荣耀,这并不是世界赋予自己力量设计的奖赏,而我们更少有能力。我的弟弟汤姆应该也在那里,这就是那时产生的想法。当我们要离开这里,去一个新的国度之前,他也开始知道这钟声的巧妙了。

卢梭希望能伴着优美的音乐死去,如果我能选择,我希望在我步入黑暗时,大教堂的钟声能在我耳边敲响,告诉我人生的竞赛已经结束,像召唤那个白头发小男孩一样召唤我入睡——最后一次。

我收到了很多读者的来信,在信里他们谈到我书中的这段文字。他们为之感动,甚至有人说他们在阅读的时候热泪盈眶。这种感情来自我的内心,也许,这也就是他为什么能够引起其他人心灵共鸣的原因吧。

我们先乘一艘小艇,然后在福思湾登上了爱丁堡号蒸汽船。当我将要被抱上轮船时,我冲向劳德姨父,紧紧地搂着他的脖子,哭喊着:“我不能离开你!我不能离开你!”一个和善的水手将我们分开,把我抱上了甲板。当我重返丹佛姆林,这个亲爱的老人来看我,告诉我这是他所见过的最感伤的别离。

我们乘坐八百吨的“威尼卡塞特号”帆船从道格拉斯出发。在七周的航行中,我和水手们变得熟络,我知道了缆绳的各种名称,并且能够指导乘客们如何应对水手长的指示。因为船上的水手不够,乘客们的帮助就显得非常重要。因此,一到周日,水手们就邀请我共享他们的美味——葡萄干布丁。我是依依不舍地离开这艘船的。

抵达纽约时,我感到晕头转向。曾经有人带我去爱丁堡见过女王,但那是我在移民之前最远的一次旅行,我们也没有时间去游览格拉斯哥。纽约是我见过的第一个大工业区,那里如蜂房般密密麻麻住满了人,它的热闹刺激让我眼花缭乱。我们在纽约停留期间,最令我震惊的是,在我走过城堡公园的草地保龄球场时,我的胳膊被人一把抓住,原来是“威斯卡塞特”号上的水手罗伯特·巴里曼,他按规定穿着制服,蓝色夹克配以白色裤子。我认为他是我所见过的最漂亮的男人。

他将我带到一个饮料摊上,要了一杯汽水给我,我就像喝着神酒一样,觉得无比受用。在那个时候,我所能想象到的,从那装饰精巧的铜制器皿流出来充满泡沫的仙酿,满是美好的华丽色彩,任何我所见过的东西都无法与之匹敌。好几次我路过那个地方,看见那个站在汽水摊旁的老妇人,我都会挂念那位亲爱的水手,不知他现在怎样了。我曾经努力和他联系,看他是否正安享晚年,也许我能尽些微薄之力,让他在垂暮之年多些乐趣。然而一切都是徒劳。每当我听汤姆·鲍林唱起那首动人的老歌,我在脑海里总是浮现出我那亲爱的“充满男性魅力”的老朋友巴里曼。只可惜,在此前他已去世。然而,他在那次航行中给我的照顾和友爱,使得一个孩子成为他忠实的朋友和仰慕者。

在纽约,我们只认识斯隆夫妇——著名的斯隆三兄弟(约翰、威利、亨利)的父母,斯隆夫人(尤菲米娅·道格拉斯)是我母亲儿时在丹佛姆林的朋友。斯隆先生曾和我父亲一起当过织布工。我们去拜访他们,并且受到了热情的接待。威利于1900年从我手里买下了纽约我家宅子对面的一块地,送给两个已婚的女儿,这样使得我们这第三代成为好伙伴,就像我们的母亲一样,这真是无上的乐事。

纽约的移民代理人劝说我的父亲通过伊利运河,经布法罗和伊利湖到克利夫兰,再由运河到毕佛——这段路程持续了三个星期。而如今坐火车只需十小时便已足够。但那时还没有火车通往匹兹堡,或者任何一个西部的城市。伊利铁路正在建设中,一路上,我们看到成群的人在上面劳动。年轻永远都不会犯错,当我回首当年在运河船上的三个星期,只有单纯的快乐。所有不愉快的事情都早已在我的记忆中淡去,只是除了在布法罗的那个晚上,我们被迫停在趸船上,等候那条要带我们经俄亥俄去匹兹堡的汽船。当晚我们第一次领教了蚊子的凶猛。母亲被叮得如此严重,以致在第二天早上已难以视物。我们的样子都很可怕,我已经记不起那晚的蚊灾是否使我睡得不香。我一向都睡得着,从不知道什么“恐怖的夜晚,地狱里的孩子”。

我们在匹兹堡的朋友一直在焦虑地等待着我们的消息,他们热情而富有爱心的欢迎使得我们忘记了所有的艰难。我们跟他们一起在阿尔勒格尼住了下来。霍根姨父的一个兄弟在贝利卡街尾开了一间织布店,有两层楼,楼上两个房间,我们就在那里安家住了下来(不需要交房租,因为它的主人是我的艾特肯姨妈),姨父的兄弟很快就不干织布的活了,我的父亲便接替他,开始织台布。他不只是织台布,到后来,他像商人一样走街串巷去推销。因为找不到批发商大批量订货,他只好挨家挨户地自己去推销,收入十分微薄。

像往常一样,母亲又挺身而出,没什么可以阻止她的。在她还小的时候,她就从她的父亲那里学会了怎样给鞋子镶边,以此赚些零花钱。如今,她的这一技艺可以为家庭的收入服务了。菲利普斯先生,是我的朋友和合作者亨利·菲利普斯先生的父亲,他跟我外公一样,也是一个鞋厂主,并且他还是我们在阿勒根尼时的邻居。母亲就从他的手里接活,另外她还要做家务——当然,我们家是没有仆人的——母亲,她是一位伟大的女性,她每个星期能挣到4美元。她常常工作到深夜,白天或晚上若有空闲,暂时没什么家务的话,她便让弟弟坐在她的腿上,帮她把线穿进针眼里,再把线打上蜡。如同曾经对我一样,她会给他背诵苏格兰诗歌中的精华部分,她似乎已经把这些深深地记在了心里。有时她也会给他讲故事,每一个都寓意深刻。

这就是诚实正直的穷孩子比富家子最有优势的地方。护士、厨师、女家庭教师、老师、圣徒,母亲集这一切于一身。而父亲是榜样、向导、顾问和朋友!我和弟弟就是这样成长起来的。与我们的这种遗产相比,百万富翁或者贵族的孩子所继承的东西又何足道哉?

我的母亲总是很忙碌,然而,不管工作多么繁重,都不会妨碍她在邻居们遇到困难时给予建议和帮助,邻居们很快就认识到了她的善良和智慧。很多人告诉我母亲为他们做了什么。在以后的日子里,无论我们住到哪里,事情都是如此。无论穷人还是富人,如果遇到难题,都会来向母亲寻求好的建议。无论她走到哪,她都能在邻居中展示出她的卓尔不凡。

注释:

[1]诺瓦尔和格雷纳温:苏格兰戏剧家约翰·霍姆的悲剧《道格拉斯》中的主要人物。

[2]德里克·度和詹姆士·费茨詹姆士:苏格兰小说家和诗人沃尔特·司各特的叙事长诗《湖上女人》中的主要人物。

[3]爱德华·查宁(1856—1931):美国历史学家,主要著作为美国历史(6卷, 1905—1925年)。最后一卷描写美国内战,获普利策奖(19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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