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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序

在昌潍大平原深处,距高密城大约20公里的偏西南方向的店子河畔,有一个不到百户人家的小村庄,这就是我的故乡,古称“黄龙官庄”,今称“新民官庄”,民间又有“黄天官庄”之称。小村虽地处偏僻,贫穷落后,然民风淳厚,崇文尚教,惠泽所及,自1977年恢复高考至今,考取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及出国留学者已有20多位了。本书《不屈的红高粱》的作者杨福迅就是其中之一。他于1986年考入上海华东政法大学,毕业后曾长期在故乡高密法院工作,后又在职攻读了烟台大学的法学硕士,现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高级法官。他的一位妹妹,亦于1989年考入山东师范大学文学院,并取得了硕士学位。

令小村引以为自豪的是,早在“文革”之前,就出了两名本科大学生,一位毕业于山大历史系,一位毕业于山师中文系。另有数位高中、初中毕业生,因时势变故或其他原因,未能得到进一步深造的机会,但他们不甘沉沦,回乡之后,经常聚在一起,谈诗论文、组织村里的业余文艺活动,使我们的小村常年沉浸在浓郁的文化氛围中。这群乡村秀才中的领袖人物,是我本家的一位爷爷,名字叫杨文初。毕业于青岛二十三中的文初爷,回乡不久,就在《大众日报》上发表了诗歌,后来又不断有作品发表,是当时全县颇有名气的业余作家,常被县文化馆借调协助工作。

文初爷就是杨福迅(按家族辈分我应称“小叔”)的父亲。文初爷为儿子起的名字用了“迅”字,我猜想即是源于其文学情结,其中隐含着对文学大师鲁迅的崇敬之意,也寄寓着对下一代能够以文成才的殷切期望。自幼就耳濡目染得以文学熏陶的福迅,果然没有辜负父亲的期望,他在《现实与理想》一文中,这样讲述过因受父亲影响而迷恋上文学的经历:“从我记事的时候起,家里人来人往特别热闹。来的人大都带着厚厚的一沓写满字的纸,恭恭敬敬地给父亲看。父亲看完之后,时而侃侃而谈,时而从箱子里翻出本书,在上面指点着什么,来人总是很感激地听着。当时我很纳闷儿,不知道这些人来干什么。同时对父亲又有一种莫名的崇拜,感觉很有些高深莫测。”“上学后,我才明白,来的人都是四乡八村的文学爱好者。因为父亲在县文化馆上班,又在报刊上发表过几篇文章,所以小有名气。因了这个缘故,还没识字,我便对家里的一本本书产生了浓厚兴趣,包括《人民文学》《收获》《诗刊》《剧本》《电影文学剧本》等,还有很多的小说、诗歌集子,甚至还有竖排、繁体字的线装书。所以我的作文从小学到高中甚至大学,都经常被老师当范文在班上读。有时也想自己的未来,心底朦朦胧胧就有了一个文学梦。”显然,正是童年就有的这个文学梦,一直在激励着他,虽然大学念的是法学,毕业后做了法官,仍对文学钟情有加,常在繁忙的工作之余,焚膏继晷,博览群书,潜心写作。这本《不屈的红高粱》,已是他的第二部自选集了。

收入这部文集的多篇文章,文笔灵动,自由活泼,取材广泛,体式不拘,有诗歌,有散文,有时论,有文评;有怀亲念旧,有对童年乡村生活的回忆,有对自己多年法官历程的记录,有对犯罪案件的分析,有游历山川名胜时的感悟,也有对一些现实问题的抨击与思考。

那些怀亲念旧之作,写得情深意长,耐人品味。如在《难忘儿时打麦场》一文中,作者回忆了孩童时代,为了分得一份一年到头难以吃到的白面烙饼,于夜间随母亲往生产队的麦场里打麦子的经历;在《卖葱记》中,回忆了因家中经济困难,大学放假期间,不得不与父亲、妹妹赶着牛车,赶集串村卖葱的艰难与坎坷。这类文章,既是作者令人心酸的个人生命历程的记录,也为历史留下了一幅幅不无忧伤的乡村剪影。在《奶奶那远去的火盆》一文中,作者回忆了儿时和姊妹们依偎在奶奶身边,一边烤火,一边听奶奶讲故事的温馨情景,结尾这样写道:“现在已是暖冬,大街上不见了积雪,屋檐下少了冰凌,现代化的取暖设备也让奶奶那泥做的火盆随着古老的故事一起远去了。那些原始、质朴的温情,成为今天晚上我一个人听着窗外寒风的回忆。”在这类质朴平易的文字中,欢快与落寞,欣适与怅然,慰藉与感伤之类的复杂意绪凝为一体,形成了莫可名状的情感张力,给人以超尘脱俗的心灵陶冶。另如在《怀念吾师》一文中所讲述的与自己的中学语文老师之间的深情厚谊;在《盼盼的故事》一文中所流露的因自己资助的孩子考取了建筑大学的高兴之情,亦都令人感动。

那些记游文章,亦时见新意。他的笔触常常不是止于对所见所闻的记录,而是重在能够给人以人生或人性启迪的哲思。如在那篇《俯仰天地 察今通古——河南云台山红石峡纪行》中,与一般人不同,他着眼的不是山水之胜,而是由在无声地传递着远古的信息的层层的页岩,与已默默生活了5.5亿年的桃花水母,想到了世界上的战争与杀戮,人世间的争权与夺利,以及人类对大自然的掠夺与毁坏,抒发的心声是:“我不知道,若干年后,当桃花水母仍然在水中优哉游哉的时候,我们人类会走向何方。”在参观了诸城龙骨涧之后,他写下了这样的感想:“一个人站在窗前,望着深邃的夜空,偶尔也会感到一阵阵迷茫与孤独:我这是在什么地方?在忙些什么?我从哪里来,又要到哪里去?”(《恐龙,你到哪里去了?》)在目睹了北京奥林匹克公园中鸟巢的颓败之象后,他表达的意绪是:“事物本也如此。有激情澎湃的高潮,也有销声匿迹的低谷。戏剧的大幕既然能够拉开,总有一天也要合上。这世界上没有永恒,只有可供回忆的过去和能够把握的现在。但谁又能否认,那些曾经的美丽和辉煌,已经永远深深地印在了自己的记忆中?”(《走进鸟巢》)在浮躁喧嚣的尘世,读着这类文字,会让你灵魂高蹈,会让你心绪平和,会让你多一点儿高尚少一点儿世俗,而这人文情怀,正是古今中外一些优秀诗文为人迷恋的美好品性,也是文学作品应有的真髓。

与其人文情怀相关,他的那些涉及法官工作的文章,其意义亦往往不止于法律工作本身。如在《纸上得来终觉浅 绝知此事要躬行》《湖北省某县纪检干部应属自杀》等文中,作者或以严密的逻辑推理,从人性及社会现实的角度,分析了一些案犯的动机;或从一位深知内情的法官的角度,揭露了我国目前司法领域存在的某些弊端与黑幕。尤其是在那篇长达五万字的《法庭往事》中,作者翔实讲述了自己在高密柴沟镇法庭当了三年多庭长的切身经历,其中,既从法理角度,给神圣与威严的法官工作以肯定与赞许,也从普通人性的角度,流露出执法过程中不得不时常面对的情与理冲突所带来的内心痛苦;既再现了中国社会基层法官工作的艰难与危险,也未回避因体制弊端而导致的一些问题。这篇长文,可谓一部生动鲜活的关于法官工作的纪实性文学作品,亦可谓中国当代法制工作的一份珍贵档案。

以文学艺术的标准来看,这部文集中的不少篇什,都达到了很高的水平。如作者只用寥寥数语,就生动再现了当年生产队时代的麦收场景:“太阳还没露脸,村里下地的钟声便急促地敲响了。几乎在钟声落下的同时,整个村庄家家的院门‘哗’地打开了,大人们拿着镰刀,还有的去饲养院里牵出牲口,套上马车,孩子们则拿着绳子,浩浩荡荡地向村外的麦田奔去,急促的脚步声和欢快的笑声在村庄上空回荡。”(《难忘儿时打麦场》)在《法庭往事》中,作者对属下的干员,如看大门的老铁,新来的大学生内勤老聃,副庭长玉总、木总,干警老张等,都进行了性格鲜明的形象刻画,读起来很有纪实小说的味道。另如以文言写成的那篇《古耕道本纪》,以及描写校友雅聚的《秋风挚友美酒记》等,其笔力之典雅,颇见古人韵致;意趣之超迈,给人以魏风晋意之感。

由于对其文章有关背景的了解,我在阅读福迅的这部文集时,又自有与外人不同的别思别感。他笔下的许多场面情景,也都是我之所历所闻。他在《故乡的路》中记叙的村路修建过程,我作为参与者,自亦感慨良多。令我以及全村百姓深为感动的是:他家早已卖掉了在村里的房子,举家迁城,这件虽历尽艰难,终于得以成功的村庄大事,原本与他无关。但他不仅倾心谋划,出资出力,且连最后刻制纪念碑这样的具体环节,都亲临现场把关。一位游子对故乡的深情,溢于言表。

引发我更多思绪的还是对他的父亲、我的文初爷的怀念。文初爷影响了福迅的成长,也是我人生道路上的关键引路人之一。由于是本家,又是对门邻居,大约从初中开始,我就不时跑到文初爷面前求教。在他面前,我虽是孙辈的孩子,但他一直视我为忘年交的知己,不断给予鼓励与指点。在保存至今,请他批阅过的我的第一本手抄“诗集”中,还留有他的笔迹:“读罢诗章,掩卷遐想,在我的眼前,似乎出现一位英俊的少年,骑着一匹骏马,在蓝天上,在白云间,在高山之巅,在峡谷之畔,有时在轻轻低吟,有时在放声歌唱……”落款时间是1974年6月19日中午。我能想象出,他是在繁重的劳作之余,放弃夏天的午休,满怀对晚辈的关爱与扶持之情,读完了我的“诗集”,并情不自禁地写下了这篇评语的。其中,他虽也指出了我还“没有扎根于泥土之中”之类的缺点,但那些鼓励的话,对于我人生之路的选择,对于我后来一直坚持的文学追求,其意义自是不可估量。还有,在我高中毕业回乡务农期间,是他利用在高密文学界的影响,多次推荐我参加县文化馆组织的文学创作学习班,使我进一步得到了当时县文化馆的诗人栾桢、田玉明等老师的指导。我深知,没有文初爷当年的导引,没有后来许多师长的扶持,就没有我的今天。

文初爷自己的一生,是比较坎坷的,他在文学创作方面虽不乏成就,但作为无权无势的草根百姓,他所钟爱的文学,最终并未能真正改变他身为农民的艰辛命运。由于长期的经济拮据与生活重压,他也生出过“文学不养人”的慨叹。但终其一生,文学之火一直在他内心里熊熊燃烧,直至因病去世的前一年(1997年),还寄我他最后完成的两个剧本:《盼归》与《书呆子传奇》。并在给我的信中执着地表示:“尽管许多人不理解,甚至在一些亲友心目中我似乎已成为当代孔乙己,但一生的爱好,一生的追求,二十四岁发诗的我,能甘愿沉沦吗?”

以世俗的眼光看,文学确乎不怎么能养人,连大诗人杜甫都曾有过“文章憎命达”的慨叹,但文学能养心、养情、养性。一位真正钟情于文学的人,会像我们故乡的红高粱那样,不惧旱涝,无畏风吹雨打,刚健挺拔,走向秋天的成熟。在我心目中,文初爷的一生,正像这样一棵挺立于田野的红高粱,虽没能大红大紫,但他活出了自己的不屈与坚强,正直与高贵。福迅继承的正是这种精神,在他的文章中,亦散射出这样一种精神之光;在他的人生历程中,一直涌动的正是这样的追求与向往。我想,大概这也就是他将此书定名为《不屈的红高粱》的用意吧。

杨守森

2016年6月2日

于山东师范大学文学院

(作者为山东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文艺理论教研室主任,山东省强化建设重点学科文艺学博士点带头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山东省作家协会理事,山东省《青年思想家》杂志主编。主要研究方向是文学基本原理、文艺心理学。主要作品有《艺术想象论》《20世纪中国文学问题》《二十世纪中国作家心态史》《莫言研究三十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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