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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德·特雷维尔先生的前厅

这位到巴黎才叫德·特雷维尔的先生,在加斯科尼老家是叫德·特瓦维尔的,他刚开始的那会儿也确实是跟达德尼昂一样,这就是说,身边没有一个子儿,只有大胆、聪敏和机智作本钱;但凭着这些本钱,一个加斯科尼一贫如洗的世家子弟,能从乃父遗产中得到的终身受用的好处,往往会远远胜过佩里格厄或贝里[22]最富有的公子哥儿从遗产中实打实享受到的好处。他的那种超乎寻常的勇敢,那种遭逢枪林弹雨之际愈加超乎寻常的幸运,使他沿着人称皇恩浩荡的窄梯爬到了顶端,而且是四级一登,爬得飞快。

他是国王的朋友,而这位国王,谁都知道是以缅怀先王情深意切著称的。德·特雷维尔先生的父亲曾在亨利四世[23]对天主教联盟作战时,忠心耿耿地为他效过犬马之劳,而先王由于没有现钱——这位贝阿恩人一辈子都缺这玩意儿,所以每逢要还债的当口,总是靠那唯一无须挪借的东西,也就是许愿来打发债主,——我们说了,亨利四世由于缺现钱,所以在攻克巴黎之后,恩准老特雷维尔先生以金狮作为他的纹徽标记,狮子的嘴巴上面还刻着两个字的题铭:忠勇。这真是荣耀之至,但要说有什么实惠的好处,那就谈不上了。因此,当亨利陛下的这位显赫同伴去世时,他留给儿子仅有的遗产就是他的长剑和那个题铭。多亏了这两件遗产以及伴随它们的白璧无瑕的姓氏,德·特雷维尔先生被召进年轻殿下的王府,仗着那柄剑为殿下效力而丝毫无愧于那个题铭,所以尽管路易十三本人是国内有数的剑术高手,他还是常说,倘若他有个朋友要跟人决斗,他一定劝人家这样来考虑助手人选:首先是他自己,其次就是特雷维尔,而且,有时候说不定连这次序都得换一下。

因此,路易十三对特雷维尔确实有一种友情,诚然,这是一种国王的友情,自私的友情,但毕竟是一种友情。在当时的那种乱世,为人君者总想在自己身边网罗一批像特雷维尔这般的豪杰。其中能博得题铭后面的那个勇字作为铭言的,固然大有人在,但真要说能当得起前面的那个忠字的世家子弟,就为数很少了。特雷维尔就是这为数很少的豪侠之士中间的一个。他属于这样一种罕见的将才,驯从机敏有如纯种的守门犬,对主子绝对忠诚,而且眼明手快——眼明,专看陛下不喜欢的是哪些人;手快,则专打陛下不喜欢的那些人,任凭他是贝斯姆还是莫尔韦尔,是梅雷的波尔特罗还是维特里[24]。说到底,就特雷维尔而言,到这时为止他所缺的就只是个机会了;但他始终在窥伺,而且在心里打定主意,一旦机会经过身边,非得牢牢抓住不可。结果,路易十三终于委任他当了御前火枪营的统领,就忠诚,或者说就愚忠而言,这支火枪营之于路易十三,就好比御林军之于亨利三世,苏格兰卫队之于路易十一。

不过说到这一点,红衣主教比起国王来可是毫不逊色。这位法兰西的第二位,或者不如说第一位君王,当他看见路易十三在身边网罗一批出类拔萃的勇士时,也打定主意要有一支自己的卫队。于是,不光路易十三有他的火枪手,红衣主教也有了他的火枪手,而且眼看得这两股相互竞争的势力在法兰西的每个省份,甚至在外国,招募出名的好手来当火枪营的大腕剑客。因而,黎舍留和路易十三在晚上下象棋的时候,常常要为各自手下的火枪手孰优孰劣而争执一番。两人都爱吹嘘自己的火枪手如何仪表出众,如何勇猛过人,他俩一边煞有介事地明令禁止决斗聚殴,一边又暗地里怂恿手下的火枪手寻衅打架,而且听到他们打输或打赢还真会悲从中来或喜形于色。这些情况,至少有一位亲身经历过的火枪手是如是说的,他输过几次,但赢的次数更多。

特雷维尔掌握了主子的这个弱点,而且就靠着这份机敏,居然能从一位并不见得有很重情谊的令名的国王那儿,得到了经久不衰的恩宠。他让他的火枪手在阿尔芒让·迪普莱西红衣主教[25]面前耀武扬威地走来走去,做出种种挖苦嘲讽的模样,气得红衣主教大人的灰胡髭全都倒竖了起来。特雷维尔谙于那个年头的养兵之道,处事应变称得上是游刃有余;须知那个年头的军饷,倘若不是靠抓敌人的大头,就得靠抓同胞的大头:所以特雷维尔的火枪手,简直就是一群到处大吵大闹、惹是生非的兵爷,天不怕地不怕,只服他一人的管。

这些落拓不羁、整天喝得醉醺醺、身上不时还挂点彩的国王的火枪手,或者不如说德·特雷维尔先生的火枪手,酒店里,大街旁,赌场上,到处都看得到他们在大叫大嚷,吹胡子瞪眼睛,把佩带的长剑碰得铮铮作响,遇上主教先生的卫队就故意上去惹他们;随后就当街拔出剑来,嘴里还不住地调侃说笑闹着玩儿;免不了也有死在对方剑下的时候,但这种情形肯定会有人为他一掬同情之泪,为他报这一剑之仇;更多的时候是对手死在他的剑下,这时他也肯定不会在监狱里待上多久,因为自有德·特雷维尔先生会为他去说项。所以特雷维尔先生手下这些崇拜他的火枪手,人人说他好,个个为他歌功颂德,他们中间哪怕是十恶不赦的坏蛋,站在他面前就像小学生站在老师面前,半句话也不敢违拗,即便只是受到轻轻的一声斥责,为了洗清身上的干系可以不惜一死。

德·特雷维尔先生操纵着这股强大的力量,让它首先为国王和国王的朋友所用——其次也为他自己和他的朋友所用。不过,尽管那是个回忆录有如汗牛充栋的年代,却哪儿也找不到一本回忆录,即便是他的对头写的也罢——他在文人中间的对头,并不比在武士中间的少——我们说了,哪儿也找不到一本回忆录,能在里面看到类似的记载,指控这位受人尊敬的显贵应对与其亲信合谋负责。他自有一种非常罕见的搞阴谋的天才,这种天才使他堪与最厉害的阴谋家相比美,但他又始终不失为一个清正刚直的男子汉。而且,尽管腰里整天悬着沉甸甸的长剑,艰苦的操练又弄得他筋疲力尽,但他还是成了那个时代贵妇名媛小客厅的常客,调情凑趣的行家,夸夸其谈的侃爷;人们谈论特雷维尔的鸿运高照,犹如二十年前谈论巴松比埃尔[26]的光景一模一样——这种鸿运可是非同小可的哟。火枪营的统领就是这么叫人仰慕,叫人又怕又爱,这可真是人间福祚的极致。

路易十四把宫廷里所有的那些小天体,都纳入了他那无所不在的泽被之中;而他的父王,这位pluribusimpar[27]的太阳,却把个性的光辉留给了每个宠幸,把个人的魅力留给了每个廷臣。当时,除了国王和红衣主教的朝觐之外,巴黎每天早晨还有二百多位权臣显贵在各自的府邸接待下属晋见。其中,要数特雷维尔府邸的场面最为热闹。

他那坐落在老鸽棚街的府邸,夏天从早晨六点起,冬天从八点起,看上去就像座兵营。里面经常有五六十个火枪手在那儿,他们似乎是轮班来当值,让人数始终保持一个可观的数目,这些火枪手佩挂着兵器,不停地走来走去,警惕地注意着周围的情况。宅邸里有一道异常宽大的楼梯,放在我们的文明时代,这地盘够盖一整幢房子了。在这道楼梯上川流不息上上下下的,不是巴黎当地跑来求情邀宠的人,就是外省赶来一心想当火枪手的世家子弟,再不就是身穿缀有各种颜色绦饰的号服的仆人,他们是为各自的主人来给德·特雷维尔先生送信的。前厅里,排成环形的软垫长凳上,坐着入选的客人,也就是那些等候召见的求见者。这个前厅里从早到晚始终人声嘈杂,嗡嗡之声不绝于耳,而德·特雷维尔先生就在隔壁的书房里接见来客,听他们的申诉,随时发出命令,并且,就像国王在卢浮宫的阳台上一样,他只要往窗口跟前一站,就可以检阅手下的火枪手和他们的装备。

达德尼昂前去求见的那天,前厅里到处挤满了人,对一个刚来巴黎的外省人来说,感觉尤其如此:不错,尽管这个外省人是加斯科尼人,尽管尤其在那个时代,达德尼昂的老乡们素以天不怕地不怕闻名天下,但他还是感觉如此。这不,一跨进那扇厚实沉重、销着方头长钉的大门,他马上就置身于一群披挂佩剑的火枪手中间,这些火枪手挤挤插插地走来走去,相互在打招呼,在吵架,在逗乐。要想从这一个个人流的漩涡中开出条通道来,非得是军官、显贵或者漂亮女人才行。

我们的年轻人就是在这样一片嘈杂和混乱中往前挪步,他心里怦怦直跳,一手按住长剑让它贴紧自己那修长的腿肚,一手捏在帽檐上,脸上赔着笑容,外省人感到尴尬而又不想让人看着寒碜的时候,就是这么笑的。他好不容易从一群人中间挤了过去,才感到松了口气;可是他又心里明白,人家都在回过头来瞧他,直到这天为止自我感觉始终很不错的达德尼昂,有生以来第一次觉得自己挺可笑。

到了楼梯跟前,情况更糟:在底下的几级石阶上,有四个火枪手正在用剑斗着玩儿,而楼梯平台上还有十一二个同伴等着轮到他们接上去玩儿。

四个人中间有一个站在上面的那级石阶上,手里拿着出鞘的剑,阻止或者说力图阻止另三个人冲上楼去。

这三个人非常灵巧地挥剑向他进攻。达德尼昂起先把这些剑当作练习用的花剑,以为剑上都是有个圆头的,但过了没一会儿,他瞅见有人挂彩,这才看出那四把剑都开过口子,锋利得很。每当有人挂了彩,不光是周围看的人哄堂大笑,就连他本人也狂笑不已。

站在上面的那个火枪手此刻遏制住了对手的攻势。那三人把他围在当中:按照规则,谁要是中了剑,就得出局,并且把晋见的机会让给刺中他的对手。不到五分钟,三人都让在上面阻击的那人刺中了,一个刺在腕部,另一个在下巴,还有一个在耳朵,而那人却连皮也没划破一点儿:按照事先的约定,他的灵巧为他赢得了三次晋见的机会。

虽说咱们年轻的外乡人打定主意,让自己别露出大惊小怪的样子,但是这种消遣的方式还是让他大吃了一惊;他那老家的乡亲都是一触即发的火爆性子,他在家乡也见过些五花八门的决斗样式,可是像这四个火枪手这么玩命的游戏,他至今为止确实还是第一回见到,所以不免觉得这种玩法触目惊心得很,即便在加斯科尼也难能见到。他恍惚觉着自己置身在当年格列佛去过的那个有名的大人国,感到害怕极了;可是这会儿,他还没走到头哩:前面还有那个平台和前厅。

在楼梯平台上没人在格斗,但有人在讲桃色新闻;前厅里讲的则是宫闱秘闻。穿过平台时,达德尼昂感到一阵脸红;穿过前厅时,他觉得浑身发颤。他的种种放纵恣肆、荒诞不经的念头,在加斯科尼那会儿曾让那些年轻女佣,乃至有些年轻的主妇都觉得可怕,但他即便在最想入非非的当口,也还是连这些香艳的风流韵事的一半,连那些豪爽的好汉勾当的四分之一都不曾想到过,更不用说这中间还有那么些响当当的名字和赤裸裸的细节哩。不过,如果说他对操守德行的景仰在平台上受到了震动的话,那么他对红衣主教的崇敬在前厅里就受到了玷辱。在那儿,达德尼昂不胜惊讶地听到大家在肆无忌惮地议论那些威震欧洲的谋略权术,以及曾经让那么些位尊权重的显贵以意欲深究而罹祸的红衣主教的私生活:这位深受达德尼昂老爹尊崇的大人物,居然成了德·特雷维尔先生手下火枪手的笑柄,他们嘲笑他的罗圈腿和驼背;有些人唱起猥亵的小调,编派主教的情妇德·艾吉雍夫人和他的侄女德·孔芭莱夫人,另一些人则串通一气,调侃起位居公爵的红衣主教的侍从和卫队来,所有这一切,在达德尼昂眼里都是骇人听闻、不可想象的事情。

不过,当国王的名字突然间从嘲笑主教的哄闹中冒出来的时候,这些油嘴滑舌的火枪手顿时就像给什么东西封住了嘴巴似的;他们疑神疑鬼地往四下里瞧瞧,仿佛怕德·特雷维尔先生书房的那堵墙会把不慎漏出的这个名字传过去;可是不一会儿,一句什么讥讽影射的话,又把话头引向主教大人,骤然间又响起更加肆无忌惮的哄笑声,而红衣主教的一举一动也就都在这儿成了笑柄。

“不用说,这些人都得进巴士底大狱,都得给吊死,”达德尼昂心怀恐惧地想道,“我呢,也得跟他们一起去,因为人家看到我听的这么仔细,准会把我当作同党。父亲当初一再叮嘱我要敬重主教大人,他要是知道我跟这帮大逆不道的家伙混在一起,该会怎么说呢?”

所以,不用我说,诸位也能料得到,达德尼昂是不敢参与这种谈话的;他就光是睁大眼睛在看,竖起耳朵在听,全神贯注地不漏过任何一个细节,而且听着听着,他就顾不上父亲的叮嘱,对发生在周围的这些闻所未闻的事情感到兴味盎然,非但不觉得义愤填膺,反而出于本能地赞叹不已了。

但是,由于他在这群前来晋见德·特雷维尔先生的人中间是个陌生人,人家在这儿是第一回见到他,所以就有人上来问他有何贵干。听人这样问,达德尼昂就很谦恭地说了自己的名字,特别申明自己是德·特雷维尔先生的同乡,请这位向他发问的贴身男仆代为通报他求见德·特雷维尔先生,那男仆以一种恩赐的口吻答应在适当的时候转达这一请求。

达德尼昂这会儿已经有点从最初的惊愕中恢复过来,于是有那份闲工夫来打量一下周围火枪手的脸容和服饰了。

在那群人中间,最活跃的是一个身材魁梧的火枪手,他满脸高傲的神气,一身标新立异的服饰吸引了普遍的注意。这会儿他没穿火枪手的敞袖外套(不过,在那个自由不足独立有余的年头,这制服倒也并不是非穿不可的),而是穿着一件天蓝色的齐膝紧身外衣,略微有些褪色和磨勚,上面罩了一条绣着金线的很漂亮的肩带,犹如骄阳照射下的水波那样粼粼闪光。一件深红色的丝绒长披风,很优雅地披在肩上,只露出前胸那截金碧辉煌的肩带,下端挂着一柄巨大的长剑。

这个火枪手这会儿刚下岗回来,直抱怨说在外面着了凉,不时装腔作势地咳嗽。照他对周围的人的说法,他就为这才裹的披风,而当他昂着头,神情高傲地捻着唇髭说这话的时候,周围的人都在一个劲儿地赞赏这条绣花的肩带,其中尤以达德尼昂最为倾心。

“有什么法子呢?”这个火枪手说,“眼下时兴这个;这是挥霍,我也知道,可这是时髦嘛。再说,家里的钱摆在那儿,总也得花掉点儿呀。”

“嘿!波尔多斯!”人群中有一个声音嚷道,“你甭想让我们相信这条肩带是用你父亲的钱买的:上个星期天,我不是在圣奥诺雷城门那儿瞧见你和一个戴面纱的女人在一起吗?这肩带准是她给买的。”

“不是,我凭体面人的荣誉发誓,这是我自己买的,用的也是自己的钱。”被人叫作波尔多斯的这位回答说。

“对,就像我买这新钱袋,”另外一个火枪手说,“用的是我情妇搁在旧钱袋里的钱。”

“我说的是真的,”波尔多斯说,“证据就是我花了十二个皮斯托尔。”

尽管还有疑窦,夸赞的声浪却愈来愈高了。

“是不是啊,阿拉密斯?”波尔多斯回过脸去问另一个火枪手。

这另一个火枪手,跟刚才问他、称他阿拉密斯的这一位形成了鲜明的对照:他是个二十二三岁的年轻人,长着一张天真的、甜得有些过分的脸,黑眼睛,目光柔和,玫瑰色的脸颊像秋天的桃子似的长着细密的茸毛;嘴唇上面留着一抹笔直的细细的唇髭;他的手仿佛是不敢放下去,生怕那上面纤细的脉管会胀粗似的,而且时不时要去捏捏两边的耳垂,让它们保持一种柔和,透明的粉红色。通常他很少说话,而且说得很慢,欠身行礼却很殷勤,笑起来不出声音,露出一口漂亮的牙齿,他对这口牙齿也像对身体上的其他部位一样,看上去是爱护备至的。听到朋友的问话,他点点头表示肯定的回答。

这个肯定的回答,似乎消除了有关那条肩带的一切疑虑;大家对它仍是赞赏之至,可是话题已经转换了;不知是谁,突然想到了一件别的事情,于是话题一下子就扯到了那上面。

“夏莱[28]那个侍从官说的那事儿,你们是怎么想的?”一个火枪手问道,他这并不是向某一个人,而是向大家发问。

“他说什么来着?”波尔多斯大大咧咧地问道。

“他说他在布鲁塞尔看见了主教的心腹死党罗什福尔,他乔装改扮成了嘉布遣会[29]的修士;这个该死的罗什福尔,上回也是这么乔装改扮,把德·莱格先生当个傻瓜似的耍了一通。”

“他确实是个傻瓜,”波尔多斯说,“不过这消息可靠吗?”

“我是从阿拉密斯那儿听来的,”那个火枪手回答说。

“真的吗?”

“哎!这您不是知道的么,波尔多斯,”阿拉密斯说,“我不是昨天都告诉您了吗?所以这会儿咱们就别说它了。”

“别说它了,您就是这么说话的吗?”波尔多斯接口说,“别说它了!见鬼!说得倒轻巧。怎么!红衣主教派人去刺探一位贵族的底细,让一个叛徒、无赖、骗子偷了他的信;然后,他靠了这个奸细和这封信,砍了夏莱的脑袋,找的是个再荒唐不过的借口,说什么夏莱想要谋杀国王,让大亲王[30]跟王后结婚!这始终是个谜,以前谁也没透过一点风声,直到昨天您才对我们说起这事,让大家都听得挺带劲儿,可今儿个,我们大家还在对这个消息感到挺惊讶的时候,您却来对我们说什么‘别说它了’!”

“得,既然您要说,那咱们就说吧。”阿拉密斯挺有耐心地说。

“这个罗什福尔,”波尔多斯大声嚷道,“倘若我是那个可怜的夏莱的侍从官,我准要给他点颜色看看。”

“那么您呢,红衣公爵就准会给您点厉害尝尝。”阿拉密斯接口说。

“哈!红衣公爵!妙,妙,红衣公爵!”波尔多斯一边直点头,一边拍着手说,“这‘红衣公爵’妙极了。我会把这绰号传开去的,老弟,您放心好了。瞧他有多聪明,这个阿拉密斯!您没能实现您的志愿,可真是太遗憾喽,我的老弟!要不您准是个出色的神甫!”

“喔!那不过是暂时往后挪些日子罢了,”阿拉密斯接口说,“总有一天我会当神甫的。您也知道,波尔多斯,为这我一直都在研究神学。”

“他说这话,可是真这么干的哩,”波尔多斯马上说,“他早晚会当神甫的。”

“晚不了,”阿拉密斯说。

“他那件教士服早就挂在火枪手制服后面,就等一件事,然后就要下决心穿上教士服啦,”一个火枪手接口说。

“他等的是什么事呀?”另一个火枪手问。

“他是等王后给法兰西王位生个继承人呢。”

“请别拿这种事儿开玩笑,先生们,”波尔多斯说,“感谢天主,王后还年轻,还能生个继承人。”

“听人说,德·白金汉先生这会儿在法国哩,”阿拉密斯狡黠地笑道,这么一句好像挺简单的话,被他这么一笑,听上去就有一种颇为不堪的意味在里面了。

“阿拉密斯,我的朋友,这回您可错了,”波尔多斯截住他的话头说,“您总爱使小聪明,总是聪明过头;要是您这话让德·特雷维尔先生听见了,您可得吃不了兜着走。”

“敢情您是想教训我吗,波尔多斯?”阿拉密斯嚷道,只见他那双平时目光温柔的眼睛里,仿佛掠过了一道闪光。

“我的老弟,您要么当火枪手,要么就干脆当神甫去。选哪样随您的便,但您总得选定一样,”波尔多斯接着说。“听着,阿托斯前不久还在说您‘哪个槽里的马料都要吃’。哎!我说呀,咱俩都别发火,发火也没用,您、阿托斯和我当初是怎么说定的,您心里挺清楚。您到德·艾吉雍夫人府上去对她大献殷勤;您又上德·博瓦特拉西夫人,德·谢芙勒兹夫人的那位表妹家里去,谁都知道您赢得夫人们的青睐很有两下子。哦!我的天主,您不用对我们承认您交了哪些桃花运,我们不想来探听您的秘密,我们知道您嘴巴很紧。可是,既然您有这么个优点,见鬼!您就该把它用在王后陛下身上才是。对国王和红衣主教,您爱说谁,爱怎么说都行;可是王后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谁要是说到王后,就只准说好话。”

“波尔多斯,我告诉您,您可真像那喀索斯[31]一样骄傲,”阿拉密斯回答说,“您知道我讨厌听人教训,除非那是阿托斯这样做。至于您哪,老弟,您要是在这点上逞强,您这条肩带未免太漂亮了点。我该当神甫的时候,会去当神甫的,现在,我是个火枪手:凭着这一点,我想说什么就说什么,这会儿我想说,您让我不耐烦了。”

“阿拉密斯!”

“波尔多斯!”

“哎!两位!两位!”周围的人喊道。

“德·特雷维尔先生恭候达德尼昂先生,”正在这当口,通书房的门开了,一个仆役朗声喊道。

在他传唤的这段时间里,房门始终是开着的,外面没一人做声,年轻的加斯科尼人在这片寂静中穿过大半个前厅,走进火枪营统领的书房,暗中为自己能在这个节骨眼上走开,不用看到这场奇怪的争吵的结局而感到庆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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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涩蜕变,如今她是能独当一面的女boss,爱了冷泽聿七年,也同样花了七年时间去忘记他。以为是陌路,他突然向他表白,扬言要娶她,她只当他是脑子抽风,他的殷勤她也全都无视。他帮她查她父母的死因,赶走身边情敌,解释当初拒绝她的告别,和故意对她冷漠都是无奈之举。突然爆出她父母的死居然和冷家有丝毫联系,还莫名跳出个公爵未婚夫,扬言要与她履行婚约。峰回路转,破镜还能重圆吗? PS:我又开新文了,每逢假期必书荒,新文《有你的世界遇到爱》,喜欢我的文的朋友可以来看看,这是重生类现言,对这个题材感兴趣的一定要收藏起来。
  • 灵主大人万福金安

    灵主大人万福金安

    【本文集结爆笑、甜爽、虐、复仇、套路、恐怖等多种元素,谨慎入坑!!!】堂堂少城主,半路捡回一个小山灵。小山灵开口便唤“爹爹”……好吧,养了!可等养肥才知,这哪是什么小山灵,明明就是只万年老精怪!从此,一代仙城城主在与万年老精怪一同对抗四大仙城、八大仙门的路上,一去不复返!【所有伪善仙家,恶灵邪祟,想取我性命,来便是!但取不取得,就要凭你们本事!】ps.女主前期呆萌,逐渐成长,套路为王!后期妖孽腹黑,有仇报仇,有怨报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