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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春天的痕迹(1)

1 黎明前的世界

“科里?孩子,天亮了,该起床啦。”

听到他的声音,我只好乖乖从幽暗的梦境中钻出来,睁开眼睛看着他。他已经穿好衣服了。那件深棕色的制服,胸前的口袋上用白线绣着他的名字,汤姆。我闻到培根和煎蛋的香味,听到厨房收音机传来轻柔的音乐声,锅盆杯盘摩擦碰撞一阵哗啦哗啦。妈妈已经开始忙了。一进了厨房,她就如鱼得水。“天亮了,该起床啦。”爸爸又喊了一声,然后打开我床边的台灯。我眯起眼睛,残留在脑海中的那些梦中的景象开始慢慢消散。

太阳还没出来。当时是3月中旬,冷飕飕的风扫过窗外的树梢。我伸手贴在窗玻璃上,仿佛感觉得到那风的冷冽。爸爸已经到楼下去喝他的咖啡了,所以妈妈知道我醒了。于是,她把收音机的音量调大,这样才听得清楚气象预报说些什么。算算时间,几天前就已经进入春季了,不过那年的冬天似乎特别顽固,仿佛一只白猫伸出尖牙利爪又抓又咬,死掐着南方不放。虽没有下雪,不过,强劲的风从北极一路席卷而来,天气依然冷飕飕的。话说回来,我们这里本来就从没下过雪。

“要穿厚毛衣哦!”妈妈喊了一声,“听到了吗?”

“听到了!”我应了她一声,然后从衣柜里拿出我的绿色厚毛衣。暖气机呼呼作响,台灯散发着黄色的光,照亮了整个房间。地上有一条红色的印第安小地毯,那鲜红的色泽简直就像阿帕切族传奇酋长壮烈牺牲的鲜血。那张书桌有七个神秘的抽屉。椅子软垫的材质是深蓝色的天鹅绒,色泽看起来就像蝙蝠侠的披风。另外还有一只鱼缸,里头那几条小鱼几乎是透明的,几乎看得见心脏在跳动。还有刚刚提到的那个衣柜,上面贴满了利华牌模型飞机的图案。另外,那张床的床罩是杰佛逊·戴维斯的亲戚亲手缝制的。戴维斯是南北战争时期南方联盟的总统。另外就是那个壁橱,还有书架。噢,对了,那些书架。那里就是我的藏宝窟,上面摆的都是我辛辛苦苦搜集的心肝宝贝:好几百本漫画——有《超人正义联盟》《闪电侠》《绿灯侠》《蝙蝠侠》《闪灵侠》《黑鹰中队》《洛克中士》《潜水侠》,还有《惊奇四超人》。另外,架上还有几十期的杂志,像是《少年世界》《怪物世界》《惊奇电影》《大众科技》。另外,有一整面墙的架上全是《国家地理杂志》,看起来像一面黄色的墙。而且,哪几本上有非洲地区的图片,我都了如指掌(说起来会脸红,因为非洲女人都不穿衣服的)。

四面墙上全是书架,仿佛连绵好几公里长,除了漫画和杂志,还有别的东西。比如那只玻璃瓶,里头装满了闪闪发亮的弹珠。另外还有一个干掉的蝉壳,仿佛正等着夏天要再度引吭高歌。至于那个悠悠球,甩的时候还会出声,可惜线断了,等着爸爸帮我修。比如那本西装布料样品的小册子。那是我们镇上斯塔格西服店的帕洛先生送我的,里面的布料我都是拿来贴在模型飞机里当地毯。至于飞机里的座椅,都是我用厚纸板剪成的。此外,架上还有一颗银子弹,听说是一个猎人委托独行侠精心打造的,专门用来对付狼人。另外,还有一枚南北战争时期的纽扣,听说是夏洛战役期间从一名南军士兵的制服上掉下来的。另外还有一把橡皮刺刀。每次洗澡的时候,我会在浴缸里玩那把刀,假装和致命的鳄鱼搏斗。至于那几枚加拿大硬币,光滑无瑕像一轮月亮。拥有这一切,我已别无所求。世上还有谁比我更富足?

“早餐准备好啦!”妈妈在楼下大喊。我拉上毛衣的拉链。我这件绿毛衣,颜色看起来就像洛克中士那件破破烂烂的军服一样。而我的牛仔裤,膝盖上有两块补丁,感觉就像两枚英勇勋章,因为我就像洛克中士一样到处历险闯荡,膝盖一天到晚被铁丝网钩破,被地面磨破,次数已经多到数不清了。我身上的法兰绒衬衫是大红色的,红得简直可以拿到西班牙去斗牛。袜子是白的,白得像鸽子翅膀上的羽毛,而鞋子是黑的,黑得像墨汁。不过,不管我打扮得再怎么怪异,爸妈看了也不会有什么感觉,因为妈妈是色盲,而爸爸对穿衣服根本没概念,就算我穿的是苏格兰裙他也不会有意见。

说起来很有意思,有时候,当你看着那两个把你带到这世上来的人,你会在他们身上很清楚地看到自己的影子。于是你就会明白,在这世上,每个人都是自然法则妥协的产物。每个人都一样,没有例外。我骨架很小,一头深棕色的鬈发,像妈妈。而我的蓝眼睛,还有窄窄的鼻梁,像爸爸。另外,我跟妈妈一样,手指都很长。我常常跟妈妈抱怨说我手指太细,可是妈妈却说那是“艺术家的手”。另外,我眉毛又粗又浓,下巴有个小凹陷,这又是像爸爸。我曾经许过愿,希望哪天晚上睡着之后,隔天早上醒来,发现自己忽然变成了《西马农地带》里的斯图尔特·惠特曼,或是《夏延》里的克林特·沃克。只可惜,做再多的梦也改变不了事实,我还是一样骨瘦如柴,愣头愣脑,个子不高,其貌不扬。我的长相平庸到什么程度呢?打个比方,假如我站在墙边,闭上眼睛,屏住呼吸,这时候,有人从我前面走过去,他很可能根本看不到我,因为我看起来和壁纸没什么两样。尽管如此,我还是常常沉浸在幻想中。有时候,晚上看电视,我会想象自己和电视里那些牛仔一起追印第安人,想象自己和电视里那些侦探一起追歹徒。有时候,在我们家后面那片森林里,我会想象自己和泰山一起呼叫狮子,想象自己一个人和成群的纳粹士兵作战。我有几个好朋友,比如约翰尼·威尔逊、戴维·雷·卡伦,还有本·西尔斯,不过,也就这么几个了。我不是那种人见人爱的万人迷。有时候,我一跟别人说话就会紧张,舌头会打结,所以,我总是尽可能不说话。我那几个朋友,个子都跟我差不多高,年纪也差不多大,还有,个性也差不多一样软弱。我们都尽量避免跟人打架,因为我们根本就不是打架的料。

我想,这大概就是写作的起点和原动力。写作,是因为你试着想要“改善”某种东西。你想改变你周遭的世界,扭转局面,你想把世界改造成你理想中的模样,当然,如果上帝没有大发雷霆的话。在真实的世界里,我的力量微不足道,然而,在我想象的世界里,我有如希腊神话里那个挣脱了锁链的赫拉克勒斯。

另外,有一部分遗传是来自我爷爷杰伯,也就是我爸爸的爸爸。据我所知,有一点我跟他很像,那就是,我们都对世界充满了好奇。他今年已经七十六岁了,但个性还是很强硬,硬得像牛肉干一样。他那张嘴很毒,生性刻薄,很难相处。他家农场四周是一大片森林,他一天到晚都在那里晃来晃去,找东找西。他常常会带一些东西回家,把奶奶莎拉吓个半死,比如说,蛇皮,大黄蜂的蜂窝,有时候甚至还会把死掉的动物带回家。他很喜欢用小刀将那些死掉的动物开膛破肚,看看里面有什么东西,然后把那些血淋淋的内脏拿出来摆在报纸上。有一次,他把一只死掉的癞蛤蟆吊在树上,然后叫我去陪他一起看,看成群的苍蝇啃食那只死癞蛤蟆。有一次,他把一只粗麻布袋拿回家,里头全是叶子。他把叶子全部倒在客厅,拿着放大镜一片一片仔细看,然后把每片叶子之间的差异都写在笔记本上。这种笔记本他有好几百本。另外,他会去捡地上的雪茄烟蒂,还有人家吐掉的那种干嚼烟渣,然后拿回家收在玻璃罐里。另外,有时候他也会一个人坐在黑黢黢的房间里,愣愣地看着月亮,一看就是好几个钟头。

也许,他根本就是个疯子。如果一个人已经长大了,却还拥有那种神秘的力量,也许大家就会说他根本就是个疯子。不过,我爷爷会拿着星期天的报纸念上面的漫画给我听。有一次他告诉我,他出生的那个小村子有一间鬼屋,发生过很多恐怖的事。或许爷爷个性尖酸刻薄,有点傻气,也有点小气,不过,他在我心中点燃了一把神奇之火。藉由那神奇的光,我看到了奇风镇外那个无比辽阔、无边无际的神秘世界。

那一天,时间是早上,天还没亮,我和爸妈在位于希尔托普路的家里吃早餐。那一年,是1964年。当时,天气已经开始变化了,但我却浑然无觉。当时,我脑子里唯一的念头,就只是想再多喝一杯橙汁,等一下我就要跟爸爸一起去送牛奶,然后,他会送我去学校。吃完了早餐,洗好了盘子,我走到冷飕飕的门外去跟叛徒说声早安,喂它吃狗粮罐头,接着又走回屋里。妈妈在爸爸和我的额头上亲了一下,跟我们说再见。我穿上那件羊毛衬里的外套,背上书包,然后我们就走出大门,坐上那辆老爷敞篷小货车。刚刚我到后院去喂叛徒的时候,已经打开了狗栏的门。结果,我们车子一开上路,叛徒忽然从狗栏里冲出来,跟在车子后面跑了好长一段路,后来,跟到希尔托普路和肖森路的转角,它忽然停住了,因为它已经侵入了霸狗的地盘。霸狗是拉姆齐家养的杜宾狗。叛徒不甘示弱地狂吠了几声,然后才不卑不亢地跑回家去。

前面就是奇风镇了。一个宁静的小镇。镇上的人都还在睡梦中,一弯明月悬在天际。

有几户人家的灯已经亮了,不过不多。还不到五点。酋长河的河面上倒映着那弯明月,波光粼粼。酋长河有道湾,水流很慢,要是老摩西游经此地,那它皮革般硬实的肚皮一定会贴着河底的淤泥。奇风镇路边的树还是光秃秃的没半片叶子,树枝随风摇曳。有两条路在镇上交叉,那个路口勉强可以称之为十字路口,有四盏信号灯,而每一盏都很有规律地闪着黄灯。往东有一座石桥跨越空荡荡的河面,桥边的护栏上有一座座的雕像,个个表情看起来都像是在沉思冥想。那些雕像是1920年代完成的,而且听说那些雕像的脸,有一些是模仿当年南方联盟几位将军,也有一些雕成堕落天使的模样。往西边是一条公路,一路蜿蜒攀上那座森林密布的小山丘。过了那座山丘就是另外几个小镇。有一条铁路穿过奇风镇一路向北,经过布鲁顿区。布鲁顿区住的全是黑人。南边是一座公园,里面有一座露天音乐台,几个棒球场。那座公园叫做克利福德·格雷·海恩斯公园,是为了纪念奇风镇的创建人。公园里有一座他的雕像。他坐在石头上,两手撑着下巴。有一次爸爸说,那座雕像的模样,看起来好像他患了长期便秘,没办法排便,又离不开马桶。十号州际公路往南经过奇风镇边界之后,一路蜿蜒,仿佛一条百步蛇,经过沼泽森林区,经过一片拖车屋区,经过萨克森湖。听说萨克森湖深不见底。

车子开上商店街,穿过奇风镇中心。商店街,街如其名,沿路两边的人行道上都是商店,有一元理发厅,斯塔格西服店,奇风农牧五金行,奇宝超市,五角商店,爱之颂戏院,还有其他各式各样的小店。然而,看起来很多,但其实没几家,如果你开车经过,眼睛眨几下的瞬间,那条街就已经过了。接着,我们的车越过平交道,往前又开了三公里,然后转弯开进一扇栅栏门。门上方有一块招牌,上面写着:绿茵牧场。一辆辆送牛奶的小货车停在装卸货月台前面,送奶员正忙着把一箱箱的牛奶搬上车。整座牧场到处都有人在忙,因为牧场一大早就开始营业,每个送奶员都有很多地方要送,要跑好几趟。

有时候,如果爸爸要送牛奶的地方太多,他就会叫我帮忙送。我喜欢清晨时分的静谧安详,喜欢日出前的世界,喜欢亲眼看看订牛奶的人都是些什么样的人。为什么会喜欢?我自己也搞不清楚。也许是因为我遗传到爷爷杰伯那种好奇的天性吧。

爸爸过去找工头确认名单。那个人叫鲍尔斯先生,头发很短,块头很大。确认好之后,我和爸爸开始把东西搬上车。一瓶瓶的牛奶,一箱箱的新鲜鸡蛋,一桶桶的白干酪,还有绿茵牧场的招牌产品——马铃薯豌豆色拉。这些东西都是刚从冷藏库里拿出来的,还很冰,牛奶瓶上的水珠在月台的灯光下显得晶莹剔透。瓶子的纸盖上印了几个满脸笑容的送奶员,旁边写了一行标语:营养健康!我们正在忙的时候,鲍尔斯先生忽然走过来看着我们,写字板夹在腋下,钢笔夹在耳朵上。“科里,长大以后想不想当送奶员啊?”他问我。我说也许吧。“送奶员永远不嫌多。”鲍尔斯先生又继续说,“我说得对不对啊,汤姆?”

“如假包换。”爸爸应了一声。那简直是他的口头禅了。每次有人问他什么,而他却心不在焉的时候,他就会随口哼一句“如假包换”。

“等你满十八岁的时候,你就可以来我这里应聘了。”鲍尔斯先生告诉我,“我会帮你安排。”然后他在我肩上拍了一下。被他这样一拍,我全身骨头差点就散了,手上那箱牛奶瓶叮叮当当晃了一阵。

接着,爸爸跳上车坐到驾驶座上,我也跟着上车坐到他旁边。他转动钥匙发动引擎,然后车子开始倒退,载着满车的蔬果和乳制品慢慢离开装卸货月台。车子的正前方,我们看到月亮正慢慢往下沉,远处的天空渐渐明亮起来,星光越来越黯淡。“你觉得呢?”爸爸忽然问我,“我是说,你长大以后想不想当送奶员?有没有兴趣?”

“这种工作应该很有意思。”我说。

“那可不见得。呃,但还不错就是了。不过,不管什么工作,做久了就会觉得不再像从前那么有意思了。提到这个,我忽然想到,我好像从来没问过你长大以后想做什么,是不是?”

“好像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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