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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上班了,我把这份工作看得极为重要和神圣。我天真地想:只要老板不撵我走,我就要一直在这里干下去!我暗自对着天空长舒一口气:上海啊,我像一枚针,终于扎进了你的土壤。
上班第一天,我按照老板阿亮的吩咐,五点钟起床,然后骑上自行车去月浦镇的一家面店买三十斤挂面。三十斤面条压得我的自行车直晃荡,我上了两回自行车,两回都掉了下来,因为我从来没有骑车带过东西。我泄气了,干脆推着车一路走了回去。没料到,一回饭店,迎面就见老板大发雷霆,因为我回来迟了,影响到店里做早餐生意。我战战兢兢地将面条搬进厨房,另一个服务员阿红刚刚从我们合住的租房里拎着空开水瓶慢悠悠地走过来,我觉得不公平,但我没敢吭声,我必须保住这份来之不易的工作,我要努力表现我除了不太会骑自行车之外,我心灵手巧,并不笨拙。
六点半左右,就有民工来吃早餐了,老板娘站在灶台边教我如何下面条,教我放味精和盐,叫我如何根据民工的口味需要,放不同的浇头。一个早晨过去,我已经学会有条不紊地同时下好几碗面条了。到了上午九点,基本上没人来吃早餐了,我们才自己下一碗面条,作为早餐。老板娘吃大排面,老板吃三鲜面,阿红也吃大排面,而我,什么浇头都没敢放,就夹了一筷子咸菜。
吃完早餐,就开始准备中午的饭菜了。已经在这家饭店做了两年的阿红只干切菜配菜的活儿。剩下的择菜、洗菜、传菜、洗碗等都是我的活儿。老板娘是主厨,老板是账房先生兼点菜。其它菜都好洗,唯有肥肠,让我恶心不已。老板教我,先用盐巴使劲搓洗一遍肥肠,然后再一根根反过来清洗,并把里面的息肉刮掉。然后再放在锅里用开水焯一下,开水焯过的肥肠臭气熏天,头发和衣服上都充满那些挥之不去的怪味。但我还得嗅着那些恶心的气味将肥肠从锅里倒进水池,再一根根翻洗……做过两次之后,我也习惯了这种味道,一个在餐馆做服务员的,还能讲究什么呢?
我们的中餐往往要到下午两点半左右才吃,此时店里已经没什么客人,而我早已经饿得头昏眼花,早上的那碗面条早在脚不点地的穿梭中消耗掉了。老板娘炒了一盘毛豆炒咸菜,一盘青菜,一碗丝瓜蛋汤,这就是我们四个人的中餐。我很少去夹那些菜,既觉得不好意思,又觉得菜太少了,大家不够吃。我只能多吃饭,可盛饭的饭碗很小,几口就扒拉光了。没想到,当我去厨房盛出第二碗饭的时候,老板娘发话了:“小赵,你的饭量不小啊!”我一怔,脸立马就红了。
我尴尬而默默地扒拉下了那碗白饭。从那之后,我在老板的店里每顿只吃一小碗米饭。有时干活实在没力气的时候,我就使劲喝水,可是喝多了又要上厕所,而公共厕所又有点远,次数多了,老板以为我在磨洋工,脸色也不好看。我只好连水也不敢多喝了。
晚上,当我洗完最后一只碗的时候,往往已经快十一点了。躺在用简陋的木板搭成的床上,连翻身都很困难,站了一天的腿脚酸痛不已,手指被洗洁精浸泡得发白,指节肿大。可想到月底就能拿到八十元现钱,心情马上舒畅起来。这些苦累和在山上砸石头相比又算得了什么呢?
同是餐馆打工妹,阿红却比我幸运很多,她比我大三岁,是老板的江苏老乡,做的是配菜的轻松活儿,每天晚上吃过晚饭后就可以回去休息了,偶尔还有时间和她男朋友去看场电影,而且她的工资是每月一百元。我一边羡慕阿红的运气,一边给自己鼓劲:加油干,总有一天,我的工资会超过阿红的。
可在餐馆上班后没多久,我就做了一件大蠢事。
我们餐馆的厨房里有很多老鼠,最大的连头带尾巴有四五十公分那么长,这些家伙真是胆大包天,经常大摇大摆地到放面条的筛子里偷吃面条。有天下午,我正在厨房洗碗,看到一只大老鼠又旁若无人地跑进我旁边的筛子吃面条,我气不打一处来,情急之下,也来不及找剪刀,直接用手去抓它。可想而知我勇敢的,但这种空手抓老鼠的行为也是愚蠢的——我抓住了老鼠,但它一掉头,张口就咬住了我的右手大拇指!
“啊啊啊啊——”我发出一连串又惊又怕又气又急的惊叫!同时因为手部吃痛,不由自主地一松,那个可恶的家伙居然趁机溜掉了!正在前面打瞌睡的老板和老板娘闻讯赶来,我还兀自站在幽暗的厨房里,脑子里混乱一团,看着大拇指上的两排小牙齿印,真是又羞愧,又气愤!——阴沟里翻船啊!老板还比较热心,赶紧骑车带我去月浦镇医院打狂犬病疫苗,然后批准我休息三天。
然后,我翘着包扎了的大拇指回到了材料处,站在了川的面前。一看到我,他无比惊讶。再听我讲完被老鼠咬手指的经过,他又好气又好笑。
“你真傻啊,怎么能用手去抓老鼠呢?它又不是死老鼠,你就没想到它会咬人吗?唉……”看着我又紫又肿的大拇指,他直摇头,不知是感叹我的傻,还是心疼我受伤。
我一脸窘态,赶紧转移话题:“这段时间,你想我没有?”我紧盯着他的脸,看他是否撒谎。他却不看我的眼睛,盯着别处,嘴角漾着笑意说:“我有几次下班后还骑车去了你们餐馆门口,看到你在里面忙活,我想进去看看你,又担心你们老板不高兴,所以又骑车走了。”
“真的啊?”我瞪大眼睛看着他。想不到他会偷偷去看我,心里却因为他的这句话而温暖起来。原来我并不是一个人在单打独斗,背后一直有一双关爱的眼睛注视着呢。就像四五年前,我会不惜绕路,经过他当矿工的那个堂口,只为远远看一眼他的背影一样。抚今追昔,竟恍若隔世。
川还问我,在餐馆里打工,有没有被人欺负,我说没有,如果有人欺负我,我会第一时间告诉你,你去帮我修理他。他笑起来,说:“不管发生什么事情,你都要第一时间告诉我。”
可是,不久后我在餐馆遇到了一件极为可恶的事情,我并没有告诉他。
那件事情是这样的:有一天上午9点多钟,有个经常来我们餐馆吃面条的本地男人来到店里,像往常一样,要一碗大排面。我认识他,就是餐馆后面那家纸厂的工人。平时他来吃面条时,就喜欢没话找话跟我搭讪,但我从来没怎么理他。那天,我转身去厨房里下面条。没想到,那个家伙居然晃到厨房,趁我不备,忽然在我臀部摸了一把,一边说:“快点,我饿死了。”我一下子怒火中烧!我从来没这样被人侮辱过!我对这个轻薄的家伙怒目而视,脑子里急遽地思考着是否该往他的脸上甩一耳光。那家伙也许看出我即将发作,识趣地离开了厨房。可我怎么也无法咽下这口被轻薄了的恶气,我故意把面条煮得稀烂,并挑了块很小而冰凉的排骨放在面条上。然后我端着面条,来到餐厅,故意“咚”地一声,把面条重重地放在这个家伙面前的桌子上。
显然,这个家伙被我的举止激怒了。他站起来,用上海话骂我服务态度不好。我正找不到地方发作呢,马上不客气地回敬:“就你这种不要脸的色鬼,还配什么服务?”他恼羞成怒,端起面条碗要砸我。我顺手提起一只圆凳:“你敢砸我?试试?”坐在门口的老板和老板娘赶紧进来拉架。这是我来上海后第一次与人吵架,而且是和一个上海男人。我当时真被气坏了,嘴里乱七八糟地骂着“色鬼、流氓、无耻的家伙”一边委屈地掉下了眼泪。
那个家伙从那之后再也没来我们餐馆吃过面条。事后,我抱歉地对老板说:“对不起,我不该对顾客那么冲动。”老板反而安慰我:“这样的人,活该你这样对他,我们饭店也不在乎他一碗面条。”老板的话让我感到宽心,几乎要感激涕零了,庆幸自己遇到一个是非分明的好老板。
倒是老板娘,一边用锐利的眼神斜睨着我,一边用洞察世事的语气对我说:“看不出你还真是个刚烈的姑娘,这样的性格固然可贵,但在社会上是吃不开的。你要想在社会上混好,还得懂点人情世故,不然会吃大亏的。”当时我并不觉得她的话里隐含着什么人生哲理,我只以为她对我得罪了客人而不满。但在后来的摸爬滚打中,我才发现,老板娘的这句话,尽管并非金玉良言,却是给我的一个善意的忠告,是“闯荡江湖者”切记的处世哲学。
然而,我那与生俱来的刚烈和棱角,又怎是一两句忠告便能改变的呢!有时候,我就像一只刺猬,在保护自己不受侵犯的同时,也失去了很多取暖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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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干满了一个月,我拿到了在上海挣的第一笔工资。因我洗碗时打碎了一只杯子,老板扣掉了5元钱,剩下的钱,我到月浦镇上的邮局给家里汇去70元,我还在汇款留言里自豪地写下一句话:这是我的第一份工资。生活仿佛向我绽开了久违的笑脸。我暗暗发誓:一定要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工作,干到永远!
那一年春节,老板放了三天假,我没回家,一方面假期太短;第二也为了省钱;第三,因了之前的“私奔”,觉得无颜见江东父老。我和川给各自的家里分别寄去了两百元钱过年。当然,给我家寄的两百元里,有一大半是川的年终奖。
年三十那天晚上,我和川在材料处他的宿舍里用电炉做了几个菜,过了一个开开心心但冷冷清清的春节。这里的单身职工有很多都回老家过年去了,也有一些人没有回家,趁此机会把住在外面的亲人接到材料处团聚。
川知道我是大年初一生日,早早就去月浦镇上订了一只生日蛋糕。蛋糕不大,上面只有一层薄薄的奶油,下面全是硬邦邦的蛋糕,但我却觉得这是这辈子吃得最美味的一块蛋糕。因为这是我有生以来吃到的第一个生日蛋糕。
在点燃蜡烛许愿的时候,我像电视里看到的情节那样,双手合十,闭眼低头,默默地许了一个愿。川问我许了什么愿,我没告诉他。他也应该能猜到,这是一个甜蜜的愿望,是关于我和他未来的愿望。
“想不想家?”当我和川相对而坐,开始吃年夜饭时,他忽然问我。
刹那间,心一下子潮湿了起来。一个人,对家再怨恨,但在某个特定的环境和时刻,还是会无法遏止地思念和牵挂它。家,就是一个人无论走多远,都能顺着脚印找回去的地方。家,就是一颗心无论飘多远,都会留恋地张望的地方。
沉默半晌,我对川说:“如果你不在这里,我也许会想。有你在,我哪里都不想。”他只是微笑,什么也没说。要是能说一些让我心动的话,多好啊!可他天性木讷,我只能暗自叹息。
在我的提议下,我们热了一瓶绍兴“女儿红”,两人一人倒了一小杯。我举杯对川说:“今天是新年第一天,也是我的生日,我们喝点酒庆贺吧!”他向来滴酒不沾,他勉强喝了一小口,马上一脸苦相,说:“这酒真难喝,我不喝,我吃饭了,你一个人喝吧。”虽然感到有些扫兴,我还是慢悠悠地喝完了那杯“生日酒”,并没有多少度数的“女儿红”,在我嘴里,却是百味俱全。
外面有人在放鞭炮,庆祝着新年的来临。过了今天,我们又长了一岁。我相信,随着岁月的更替,那些连回忆都很沉重的苦难,终于被翻过去了,并且将永不再现。
年初一,川带我去上海市区玩,这也是我到上海后,第一次去市区游玩。我们没有钱打出租车,只能慢慢地一辆接一辆地换公交车。那时候,上海还没有东方明珠塔,没有金茂大厦,没有外滩观光隧道。对那时的我们来说,城隍庙、外滩、人民广场、南京路就是上海的标志。我们兴高采烈地游玩了人民公园,逛了南京路,还到外滩走了一圈,那时的外滩又窄又脏,路边的公共厕所粪水四溢,漫上了马路,但这丝毫不影响我对上海的崇拜和景仰。外滩的万国建筑群尤其让我着迷,那些灰色坚硬的大理石建筑,以一种雄浑华贵的气势,俯瞰着一个个仰视它的“小矮人”。这就是上海,一个让人感到渺小、感到自卑、感到难以离开的城市。
在回去的公车上,我发誓一样对川说:“我一定要出人头地,在上海站稳脚跟,再也不回老家去了。”川笑笑,说:“你是个很有决心的人,我相信你。”过了一会儿,他又问:“你想在那个餐馆一直干下去吗?”
我说:“是啊,当然,这么好的工作,我为什么不干下去?”我说得那么理直气壮,那么理所当然。如今想来,那时的我,是多么幼稚和肤浅啊!那时的我好比小学课本上学过的“井底之蛙”,以为天空就是自己触目所及的那么大。
连我自己也没想到,这份我发誓要一直干下去的餐馆工作,最后我只干了半年。半年后,我主动炒了老板的鱿鱼。当然,事出有因。
上班没多久之后,我就发现,有人说“天下乌鸦一般黑”是有一定道理的。在我看来很有道德良知的老板,其实也是个“奸商”。有好几次,他都让我把发臭的鸡头和发馊的面条卖给民工吃。我说鸡头都有味道了,还能吃啊?“鸡头有点味道有什么关系?你用油炸一炸,再用辣酱一蘸,狗鼻子都闻不出来。”老板振振有词。在他的亲自监督下,我只能照办。第一天没有卖出去的面条,第二天就有点馊了,而且煮出来易碎,老板就让我多放点味精,再多浇点大排汁在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