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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别了,青葱岁月的青涩恋情(13)

“你要走了,村里人会怎么说我家啊!唾沫星子淹死人哪……”躺在床上的母亲又抹起了眼泪。母亲的担心不无道理。那时候,我们村还没有一个人出去打工过,对“打工”这两个字的定义,也没有现在这般简单明了。那时候,一个农村女孩不明不白地远离家门去遥远的城市找工(并且是和一个男孩子),世人的眼光是非常复杂的。而农村人,最讲究面子,一户人家发生了什么事情(尤其是丑事),不出一天,全村人都会知道。所以父母一方面不舍得我出远门,一方面更担心面子问题。

但身为“当事人”,我却不太在乎别人怎么看我。我当时想,如果我出去了,也许就不会回来了,但我不能不考虑父母的面子。想来想去,我对父母说:“如果有人问我去了哪里,你们就说我回江苏老家找工作去了。”

“你以为人家那么容易相信啊?”继父驳斥我。接着他又大吐苦水:“不是我不让你走,你看家里要债的都踏破门槛了,我答应了人家,这个月底还一笔钱的,到现在还没着落,你说怎么办哪,我真要愁死了……”

不论我怎么苦苦哀求,也无论川怎样描绘上海的钱好挣,甚至川还对继父说:回上海后,马上寄三百块钱给我家救急,但父母依旧没有松口。

川离开我家的时候,我在门外悄悄对他说:“不管他们同意不同意,我肯定要出去的。你哪天走?”他说三天后走。我说:“好吧,到时候我跟你一起走。”他好像深深地看了我一眼,但黑夜中看不清他的眼神。

“你会不会后悔?”他问我。

“不会的,如果不出去,我肯定会后悔!”我斩钉截铁地说。

我们就这样决定了“私奔”。

可是,当我真正决定要离开这个令我爱恨交加的地方,却在隐含兴奋的同时,也感到一种难以割舍的歉疚之情。尤其是对老五。

我内心挣扎许久,还是决定当面和老五说再见。那时的我,心情复杂之极。如果我不走,也许会和老五订亲,他帮我家还债,然后我们结婚,也许他会来我们家倒插门,我将一辈子留在这个小山村。对老五来说,这是一件水到渠成的事情,也是他爱情的心想事成。如果不是川的回来,如果不是他鼓励我去上海打工,如果不是对爸妈“卖女还债”的逆反心理作怪,也许,我会心安理得地服从命运的安排,并将沿着这个安排一直走下去,直至坟墓。

但是,命运在最关键的时刻,又给了我另一个选择的机会,并且如此诱人——去上海,和自己曾经暗恋的人。我不知道换了其他女孩会怎样选择?也许会选择老五,因为他爱我胜过别人爱我。可是,那时那刻,我选择了对不起老五。对于自己的这个选择,我承认多少有些现实和世故,我对不起老五对我的一片痴情和真心。我知道,我这一去,留给他的终将是最深的伤痛。所以我想见他最后一面,做一个最后的告别。

我用两个晚上的时间,准备了一个别致的礼物,这也是我送给老五的唯一的礼物,我想给他留个纪念,给我们的感情留个纪念。

通过小芳,我成功地和老五见了一面。当然,是瞒着爸妈的。见面地点是在小芳家里,老五是和小芳的男朋友小杨一起过来的。那已是晚上十点多钟,小芳家是栋两层楼房,小芳和姐姐住楼上,她爸妈住楼下。那天刚好小芳的姐姐去了未婚夫家没有回来。而我和老五,就在小芳姐姐的房间里“约会”了。我坐在床边,他坐在床边的椅子上,一盏台灯在他身后的书桌上幽幽地亮着。

二十多天不见,他更加黑瘦了。一见面,他就问我妈妈的身体好些没有,我说好多了。他说,本来想买点东西上门看我妈妈的,但又怕她生气,所以还是没敢去。他的话让我的心更加酸涩。这个真正爱我的男孩,他还不知道,他将会永远失去我了。

“我要走了,出去打工去……”我终于艰难地说出第一句话。“你去哪里?”他忙问。看着他忧伤的眼神,我把“上海”两个字硬生生换成了“老家”。我并非有意想撒谎,但我真的不忍心看到他眼里的痛苦,如果我说上海,聪明的他一定会联想到我是和川在一起了,他知道川在上海。

他眼里的忧伤越来越浓,他不再看我,而是低了头。“我真没用,让你去那么远的地方打工……”他难过地说。此时此刻,他没有埋怨我,而是自责。我的心在那一刻被揪痛了。我的泪水“刷”地掉了下来。我哭,他也哭。隔壁传来小芳和她男友的嬉笑声,而我和老五却相对哭泣。他的泪水里更多的一定是不舍和自责。而我的泪水,却是离别和愧疚之痛。

我尽量平静地告诉老五,我回老家去打工,可能时间会很长,让他不要等我。如果遇到合适的姑娘,就不要错过……

老五马上打断我:“你不会再也不回来了吧?”

“我肯定会回来,我爸妈和妹妹还在这里的,我怎么会不回来。”我嘴里这么说着,心里却越发的心痛和心虚。我在撒谎,对一个爱我的男孩撒谎。可是,如果我不撒谎,又能怎样?我承认,这刻的自己十分虚伪。

他说,那我能给你写信吗?

我说当然可以的,我也会给你写信的。但现在我还不知道具体地址,我到了那边后,先给你写信,你再给我回信。

看看时间不早了,我把给老五的礼物拿了出来——一块白色的绣花手帕,上面有两只翩翩飞舞的蝴蝶。手帕是我做白的确良衬衫时多下来的一块布,我把它剪成了正方形,四周用缝纫机包了边,蝴蝶是用红丝线绣的,红白相配,十分醒目。老五接过手帕,在手里展开又叠起,叠起又展开,我知道他此刻的心情很难过。沉默了一会儿,他说:“我唱首歌给你听吧。”我惊讶地望着他,我从来没听他唱过歌。接着,他就用低沉的嗓音唱起来,他依旧不看我,低着头唱着——

在很久很久以前

你拥有我我拥有你

在很久很久以前

你离开我去远空翱翔

外面的世界很精彩

外面的世界很无奈

当你觉得外面的世界很精彩

我会在这里衷心的祝福你

每当夕阳西沉的时候

我总是在这里盼望你

天空中虽然飘着雨

我依然等待你的归期

当年,齐秦的歌声流行于大街小巷,连我们农村也风靡不已。男孩女孩几乎都会哼唱他所有的歌。老五会唱,我也会唱。等他唱完,我也小声哼唱了齐秦的另一首歌《大约在冬季》。如果现在在电视剧里看到这一幕,我会觉得导演太煽情,但是我却真正经历过。因为当时,只有这两首歌最能代表我们那一刻的心情。

轻轻的我将离开你

请将眼角的泪拭去

漫漫长夜里未来日子里

亲爱的你别为我哭泣

前方的路虽然太凄迷

请在笑容里为我祝福

虽然迎着风虽然下着雨

我在风雨之中念着你

没有你的日子里

我会更加珍惜自己

没有我的岁月里

你要保重你自己

你问我何时归故里

我也轻声地问自己

不是在此时不知在何时

我想大约会是在冬季

直到现在,每当听到齐秦的这两首歌,我第一会想到老五,第二就会想起那天晚上,和老五在小芳家楼上唱歌的情景。

歌唱完了,我们的眼泪还没干。而夜已经很深了,我必须回家了。我感觉眼睛有些肿,嘴唇也是肿的,因为那些天着急上火,嘴唇上起了一个大水泡。我当时还懊恼地想,我这个模样一定很难看,恰恰把最难看的样子留在老五的印象中了。我对老五说,我要回家了,后天我就走了。老五依然没有抬头,他一定不舍得我走,这一别,不知何时才能相聚了。空气有些凝重,我准备站起来了。这时,老五忽然吭哧吭哧地说:“我想……我想……”他依然没有说出想什么。

看他不好意思地样子,我伸出手掌,说:“要不你写下来吧。”他的脸涨得通红。然后,他很不好意思地在我的手心写下一个字的偏旁“口”,另一半他让我猜。我想可能是拥抱吧,但应该是提手旁啊,不该是口子旁。而且拥抱还是两个字。再说,之前我们在河堤上分手痛哭那次,已经有过拥抱了,现在他如果想拥抱我,还需要打哑谜吗?

我想了好一会儿,依然没想起来。就让他写全。他不好意思再写了,干脆说:“旁边是个……勿字。”啊——吻?

我一下子反应了过来,大窘不已,双手捂脸,简直无颜相对了。要知道,长到十九岁,我还从来没有吻过呢!

可是,老五已经站了起来,虽然我捂着脸,依然能够感觉到他热烈的气息,他在靠近我,与我只有咫尺之遥。我唯一的感觉就是心跳如鼓,心脏里似乎藏了一只快要窒息的青蛙,它在“咚咚”地疯狂地跳动着寻找一个突破口。头是晕的,四肢是麻的,好像所有的血液都涌向了脑海……

也许是电光石火,也许是天塌地陷的那一刻——我被他紧紧地抱住了,他的惯性让我倒在了床上,他压住了我。我只听到轻微的“咯哒”一声——他的牙齿碰到了我的牙齿,我的嘴里马上有了血腥的味道。那一刻的思维是混乱的,心跳、头晕、触电般的战栗、全身滚烫……还有牙齿碰牙齿的声音。天哪!接吻难道就是牙齿碰牙齿?

至今,我关于初吻的记忆,就是两个人的牙齿不停地“打架”。不知道我们的牙齿“打架”了多久。几十秒?还是几分钟?我听到小芳和小杨在阳台上说话的声音,马上清醒了,这是在别人家里啊!我使劲推开老五,我不敢看他,他也不敢看我,我们互相耷拉着脑袋,像两个做错事情的孩子,谁也不好意思看谁,我整理了一下头发和衣服,轻声说了句:我走了。然后就走出了房间,在阳台上和小芳他们打了一下招呼,然后逃也似的跑了。

之后,就再也没有见过老五。我把初吻给了他,最爱我的那个男孩。不知道他至今是否还记得,那个我们牙齿“打架”的离别之夜?他二十岁,我十九岁。回忆起这一幕,依然不知是甜,还是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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