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改变了生活方式
40几岁的人,突然改行,当了健身房的Zumba舞蹈老师。很多人对我这个年龄从事的职业感到奇怪。有朋友问我,如果从事蹦蹦跳跳这一行,应该早点计划,十年前就该行动。我说这年头,计划总是赶不上变化,上了什么坡,就唱什么歌吧。
职场的变化,带动着我的生活方式也发生了变化。我先前是个怕太阳的人,总觉得紫外线无处不在,会损伤肌肤。想想看吧,皱纹和雀斑在脸上横行霸道,一张老脸,谁喜欢啊?一年四季,我出门都会涂防晒霜,伞和墨镜也是随身相伴。爱美的女士都知道,阳光是公认的容颜大敌。但是我也清楚,万物的生长却离不开阳光。没有了太阳,这地球立马黑暗混沌,转眼就会变成地狱。
女人过了四十,骨钙的流失度加快,挡都挡不住,时不时会感到腰酸背痛,膝盖不给力。我自己也有亲身体验,锻炼的时候,像劈叉和下腰这样的动作,稍不注意身体就会受伤,冬天特别明显,受伤后要几个月才能恢复。而人在夏天,身体似乎要强壮些,柔韧性也好些。医生对我说,这是缺乏维生素D的表现。夏天太阳强烈,相对而言,人的曝光率高,能更好地防止骨质疏松。
在容颜和健康面前,你会选择哪个?我义无反顾选择健康。四十几岁的女人,幸运当了舞蹈老师,我当然希望拥有强健的骨骼,坚实的肌肉,能撑起我的职场生涯,越长越好。曾经害怕晒太阳的我,开始有意识地沐浴在阳光之下。我对自己说,黑一点,老一点,丑一点都没关系,只要健康就好。当然,任何事情都要适可而止,晒太阳也同样如此。千万别忘了,暴晒太阳是皮肤癌的元凶。
职业变了,生活方式也变了,这个自然。人在美国,规划总是比不上变化。我认识一个美国女孩,正好跟我走上了相反的路,她从小练习舞蹈,然后在舞蹈公司当过职业舞者,年龄大了便在舞蹈工作室当老师。在我看来,当一辈子的舞蹈老师也是份不错的职业,但她厌倦了,开始向往办公司的白领工作,于是重回学校读了个财务本科,毕业后去了银行当会计。我和她没有工作的交集,又怎么会相遇呢?
我的一个舞蹈室老板,恰好是她年少时的同伴,她们一起在芭蕾和钢琴声中长大。去年圣诞节,舞蹈室老板承办一个慈善表演,她正好有时间过去帮忙,还在舞台上演了一个小角色。因为我有财务的背景,于是跟她攀谈了起来,我说我不喜欢办公室的工作,面对电脑里的数据,心烦意乱,项目一个接一个,压力像山一样压过来,哪比得了在音乐中运动快乐?她说她跟我是逆向而行,她在舞蹈这个行业混了二十多年,早就生了厌烦之心。她喜欢早八晚五的工作,有规律的工作,清晨能看见朝阳,黄昏时披着晚霞的光回家,看见夕光中的花树和长桥,心中溢满收获的美丽。我说我最烦的就是这个,早晨开车朝阳在你眼前晃,下班回家,夕阳又开始扰乱你的视线,有时候红绿灯都看不清楚,出了事故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当了老师就解放了,不用坐班,时间灵活,感觉像自由的小鸟。
她对我微笑说,你享受你的自由,我享受我的办公室职场。她还强调了最重要的一点,当财务师比当舞蹈老师的收入高多了,这让她感到自己的价值,内心充满了骄傲。职业改变了,她的生活方式也变了,原先上班是混日子,下班跟朋友聚会聊天,要不就是去商场血拼一通,买一堆无用的东西。当舞蹈老师对她而言,已经到了顶点,没有突破和上升的空间,时不时感觉特空虚。而现在的职场光明美好,让她斗志昂扬,除了认真工作,每天都花时间准备CPA(美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周末也在用功,朋友的聚会能推就推,她相信只要拿下CPA证书,前途繁花似锦。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职业选择和生活方式,有的人像鱼,喜欢在水里游;有的人像鸟,喜欢在翱翔天空。有的人是蚂蚁,一生默默无闻,辛勤劳作;而有的人是仙鹤,闲云慢水,悠哉悠哉,从来不为生计忙碌。
心甘情愿
在美国找工作,等到面试那天,一般要穿正规的职业装,西装革履让人显得成熟老练,给招聘方一种信赖认真的感觉。作装正式,也给人尊重的印象。但是特殊情况特殊处理,有些工作的面试就不需要职业正装,比如电工、花工、管道工,再比如健身房的工作,登广告要应聘健身舞老师,一身T恤,一双运动鞋,就可以跑去面试。
想当舞蹈老师吗?面试是问不出什么问题,也看不出你有什么水平。健身房的经理要考察你的实际能力。非常简单,让你上一节示范课(Demo Class),看学员喜不喜欢你,经理也在一旁观察你。你上的示范课,经理会给你付钱,但一毛不拔的经理居多。
示范课结束后,如果经理看你顺眼,会给你一个月的试用期。一个月之内,如果你班上的会员达到一定数额,你才能继续教下去。班上人数不够怎么办?答案异常简单,让你马上走人。
记得那天我去面试,健身房经理说,我这儿有三个舞蹈老师,你就跳一个成套吧(一首歌)。我最初以为是跳给那三个舞蹈老师看,结果是让我在前面带舞,三个老师在后面跟着我跳,貌似你在领舞,其实她们在集体考察我。跳完后,经理说,我们要考虑一下,有情况随时通知你。两天后我接到电话,让我试教一个月。一个月后,我的座课率不理想,经理耸肩微笑。她不说我也明白,是我挥挥衣袖告别的时候。
不要抱怨,这就是我的路。在外教舞,是个极其不稳定的工作。但我相信东方不亮西方亮,我一边教舞,一边学舞,同时也在满天放飞简历,感觉就像放飞一群鸽子。这样也有好处,失去一个工作的同时,也有新东家对我微笑招手。人生就是在曲折坎坷中行走,只要自己不放弃,生命总是闪动希望。
我后来遇见一个好东家,她是一家私人健身所的老板,健身所规模不大,设施也不够完善,但是老板心地善良,以诚待人,总是站在员工的立场考虑问题。她从不解雇人,除非你自己要走。有段时间我看健身所生意萧条,主动跟老板商量说,你可以减我的课时。她说不,广告已经打出去了,哪怕只有一个人来,课也得开。我说若是这样,你可以降低我的工资。她还是摇头说不,除非我自己主动致辞,她不会对我降薪。遇见这样的老板,心热情暖,是员工的福气,我只能以努力回报。
我能帮她做什么呢?我利用城市的免费招聘网站(craigslist),为老板精心打造了各种广告,从文字排版到设计构图,都是我一人搞定。我曾在高科技公司工作过,有Photoshop的经验,设计出一个简单的广告图没有问题,我每个星期都更新广告,让老板有源源不断的客户找上门来。老板很感激我,她说在外面找人做事,一开门就是钱,她小户小店的,招架不了几次。而我所做的一切全是免费,并且心甘情愿。
我的老板不识字
2014年的夏天,因为想积累教学经验,我东征西跑,到处帮人代课,我不挑剔机构,只要对方看得上我,我就马上行动。那天我去一家幼儿园替舞蹈课,上完课后正准备走,老板叫住了我,让我帮她一个忙,什么忙?她让我看看两个茶叶包装,哪个是柠檬味道,哪个是薄荷味道。我楞了,彩色字体那么大,那么醒目,清清楚楚印在包装上,老板莫非不认字?她才四十几岁,不可能人老眼花,看不清包装上的字。
我后来才知道,这老板真的不识字,平时文件啊,信件啊,电脑之类的东西都是女儿在管理,恰好那天女儿有事出门,她便抓了我的差。
美国居然有文盲?我算是长了见识,美国不是义务教育吗?从小学到中学,公立学校不花钱。若是穷人家的孩子,还可以得到午餐补助。读几年的小学,就该知道柠檬和薄荷的单词,当初干吗不去接受义务教育呢?
我有个朋友说,义务教育并不是强迫教育,有的人天性爱玩,讨厌学校,不去上学,警察也不会来干涉。还有的人出生在贫苦家庭,小小年龄就要承担养家的重担,各种原因让他们远离学校,失去了读书和写字的培训。好在美国是个自由的国家,只要不懒惰,各行各业都能走通,并不是非要读饱了书才能成就大业。
总是忍不住回想那个幼儿园的老板,温文尔雅,落落大方的穿着和言谈,你根本不会把文盲这个词汇跟她联系起来。最让我佩服的是,她向我请教的时候,淡定自如,没有一点自卑和羞怯,就像让我帮她递一杯水,帮她开一下门。何等自信的一个人!她有她骄傲的资本,不识字虽说是个瑕疵,但是她有本领把幼儿园运转起来,成全了自己,也贡献了就业的机会,那家幼儿园的老师们,哪个不是从学校毕业的?要学位有学位,要证书有证书。文盲只要有本领,大家也心甘情愿给她打工。
想起几年前,奥斯卡获奖电影《朗读者》(The Reader),女主人公在大时代的血雨腥風中,无法掌控自己的命运,但她面对审判,完全能证明自己无罪,证明无罪就要承认自己是文盲。文盲真的那么羞耻吗?女主人公宁可接受判刑,宁可用生命去掩盖。
永不相见:残忍职场的故事
这是一个真实而残忍的故事,发生在我的朋友圈子里,我把它以纪实小说的方式整理了出来,希望给我们感悟,能从中吸取某些教训。
苏明华永远都会记得那个下午,他长长吁了一口气,那个庞大的项目总算可以做个了结。房梁搭建好了,剩下来的就是添砖加瓦。黑暗的日子熬过去了,阳光越来越灿烂。真的灿烂吗?新老板吉米朝他走过来,面无表情,丢下一句话:“到我办公室来一趟。”
明华进了吉米的办公室,理所当然以为是探讨那个项目。吉米眼睛眨了眨,说的每个字都在明华的头顶轰隆隆爆炸:“你明天不用来了。”
“什么意思?你们要炒我?”明华身体空了,血冷了,人瘫在椅子上,想厉声地责问,想愤怒地咆哮,可惜也没有这个气力。
“这是上面的意思,因为机构发生了变化,要重新组建,我们,我们也无能为力。”
明华知道那是吉米的谎言。可是他还能怎么办?他第一个反应是想冲进办公室,把那个呕心沥血的项目迅速毁掉,你让我死,我也不让你好活!但是理智告诉他千万不能乱来,乱来也没有用。从接手那个新项目起,吉米就对明华有要求,每天都把完成的进程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传给他,时刻都在更新。吉米恐怕早就全盘布署,设好了陷阱。
“我们会给你多发一个月的薪水。”吉米说。
“我只希望,希望我们永远也不要再见面。”明华一直咬住牙,好不容易挣扎出一句完整的话。
出了公司,明华浑身冰凉,在车上想了好久,呆了好久,才启动了引擎。无论怎样绝望,怎样悲伤,他还是要回家!回家怎样跟家人交代?他不知道!他只知道金融危机来势汹汹,给了公司几个拳头,但是公司实力雄厚,还没到要靠裁人来降低成本,维持公司的生存。他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他在公司已经工作了十个春秋,业务上兢兢业业,做人时低调谦逊。前些日子,公司合并了,部门换了新经理,隔壁格子间的亨特突然消失了,明华知道他被炒了,当时心头微微震了一下,凉了一下,并没有想到这样的结局也会落在自己的头上。他总是很自信,自己有精强的业务水平,换什么样的老板都不怕。
为什么?为什么?他在无涯的黑暗中看见许多扭曲的问号,他强烈需要答案!但是吉米没有给他时间。一旦决定了,你就走人吧,再多的解释也是泡沫。明华想起上个月吉米还在说,我们公司的人就是一家人,彼此要相互帮助,共度难关。当时两个人还聊起了家常,才发现吉米的妻子的与明华的女儿同名,而吉米的女儿与明华的妻子同名。“你说我们是不是一家人?“吉米当时笑着问明华。
“我们是不是一家人?”明华回想着,扭曲着鼻子眼睛,放声大笑起来。一家人会把一家人一脚踢到大街上吗?既然不是一家人,没有血缘关系,没有姻亲关系,干吗还要举起一家人的招牌?
他的车没有直接开回家,他把车停在公园的门口,一想起他的家人,他感觉一身的伤痛,一身都在流血。他亲爱的妻子,可爱的孩子,他怎样向她们开口,他一直是妻子坚硬的脊梁,孩子崇拜的英雄。这一个晚上,他该怎样面对他们?
明华首先得面对自己。工作没了,收入也没了,家里房子和车子的贷款,就是两座山啊。
明华的妻子丽沙是个美国人,这在华人圈子里不常见,没什么好奇怪的,中国男人娶美国女人的不多。明华和丽莎是在国家公园相识的,那天他们都参加了公园的划船比赛。他跟家人和朋友说,他和她是一见钟情,她的蓝眼睛一下就温暖了他的心。许多人不看好他的婚姻,觉得美国女人不温顺,不三从四德。明华说,开什么玩笑,现在还有多少中国女人三从四德?
一件衣服穿在身上,暖不暖身,舒服不舒服,明华自己最清楚,在他看来,丽莎比好多中国女人还贤惠,烧饭、洗衣、种花种菜,干什么都利索干净,什么都井井有条。有人说,两个人文化不同,没有共同语言。这个要明华自己感觉,他觉得他和丽莎之间的语言,比同他自己的父母还要多。闲暇时光,明华喜欢看欧美的电影,这个他父母不可能同他分享吧?明华学的是理科,但爱的是音乐,从小就喜欢听西方音乐,比如交响乐、意大利歌剧,而他的父母是忠诚的京剧迷,明华对咿咿呀呀的京戏唱腔没有缘,一听见就皱眉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