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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2章 晚霞如火

你的生命中有没有那样的一个人,一旦遇见,便就成为了一生的劫数,纠缠不休,至死方矣。对于程瑶来说,青漓君,便就是那样的一个人。

程瑶待嫁闺中的时候,名声并不好。

她出生武将世家,父兄极其宠爱,天性泼辣,那时,程猛还未及是三军统帅,常年驻扎在关外,程瑶便跟着混迹在军营中,厮混到及笄之年,才被程猛强制性的带回了乐都,请来了礼教嬷嬷想将自家的女儿打造成真正的金枝玉叶的模样,但是显然已经定性晚矣。

回到乐都之后,男扮女装,借用兄长的名声结交才子佳人、与一众纨绔子弟斗鸡赌钱,玩的不亦乐乎。

程瑶年幼便就失去了母亲,及笄之年后,程猛自然是少不得为程瑶操心亲事。程瑶虽然是似一般的女子一般知书达理,但是也是出身世家,生的一副好容貌,提亲的人自然也不在少数。

但是程瑶天性不受拘束习惯,对于京城中那些所谓的青年才俊都不假颜色,更是因为曾经提着鞭子,将一个上门的侯爷世子沿路打出了程家而出名。

是以,她生的再貌美,那些想要高攀上程家的人都绝了心思。也有不少的寒门子弟想要攀附上程家,横了心准备入赘,但是都因为程瑶的性格吃不消只得作罢。

是以,已经过了二八年华,程瑶的亲事尚且未有着落。

对于太过于有主见的女儿,程猛也甚是头疼,无奈的说道:“这乐都的青年才俊都被你得罪光了,你还真不想嫁出去么。”

“呵青年才俊?”程瑶冷笑了一声,挑眉看着程猛说道:“一个个小白脸对着萝卜白菜都能悲春伤秋做出一堆不文不武的东西就叫青年才俊了?”

对于自家女儿的毒舌,程猛表示纵然是听惯了但是还是被咽住了,长叹一口气无奈的说道:“你究竟要嫁个什么样的人?放眼乐都,最为优秀的也就只有公子信了,可是他早早的就娶了侧妃了。”

信陵君也有两家结亲之意,毕竟程猛手中手握重兵,若是景逸娶了程家女儿,对于景逸能够安稳的坐上那个位置,是一件很大的助力,但是没想到却被程猛婉言拒绝了。

原因无他,当时还是太子的景逸已经娶了一位侧妃、虽然是出身平民,但是二人举案齐眉,膝下已有一子,十分恩爱。虽然贵族三妻四妾实属正常,但是程猛一则不想自家的女儿一嫁过去便就受这般的委屈,二来程猛深知自家的女儿性格,之后景逸可是要继承皇位的,放养惯了的鹰是做不了皇宫笼中的金丝雀的。

是以,程猛只是随口一说而已。

但是程瑶双眉一挑,说道:“公子信?东陆四公子之一么,虽然他排名在公子羽之上,但是不过是脸蛋长的好看一些的小白脸而已,哪里比的上公子羽这般纵横沙场保家卫国的好男儿呢。”

虽然公子信闻名东陆,但是程瑶回到乐都不久,只是听说过公子信如何如何的厉害,并没有见过公子信真正的模样。

程瑶倒了一杯茶,说道:“不过他比别的男人强一点的就是一心一意的对他那个出身平民的侧妃了。虽然听说皇上并不喜欢她,但是这些年他一直都没有立太子妃呢。”

那时,程猛眼睛一亮,说道:“吾儿莫非是看上了公子羽,我明日就进宫跟皇上说一声,让皇上赐婚。”

那时,程瑶满不在乎的说道,却不知,青漓君的一生一世一双人,对于她来说,却是一个莫大的灾难。

北海上,海盗出没,程知俞被派去剿灭海贼,而程瑶在京城中被程猛也念叨着有些烦了,跟着程知俞一起去了北海。

二人是兄妹,自小在一起习武,程瑶的天分远远高于程知俞,是以在程猛不在的时候,兄妹二人并肩作战,一个为主帅一个未副将,十分的默契。

却没想到的是,程知俞剿灭过无数次海盗,却遇见了一伙十分狡猾的海盗,以小岛为陷阱,带来的数百兵马先锋因为情报有误,被困在了小岛上。

数百人,只剩下他们兄妹二人和数十个死忠护主的侍卫,夕阳将白色的小岛渡上了一层如血的红色。纵然是看似娇柔的闺中女子,可是那一袭红衣如火,手起刀落间取敌人首级丝毫不逊色其兄长。

墨色的长发,火红的衣裳,手中拿着一把细长的金刀,眉眼中的张扬与快意,丝毫不见被包围的恐惧。

恍若是放飞在广袤天空的鸟儿,活在自己的天空中。那些海贼十分的彪悍,本就与程家军有仇,是有意要了他们兄妹的性命的,身边的侍卫一个个倒下,就连程瑶与程知俞二人也渐渐的有些体力不支。

程知俞的功夫不如程瑶,又怕自己的妹妹在这一场战役中受伤回去挨程猛的鞭子,一面又护着程瑶,身上多了数道伤口,程瑶一面扶着自己兄长,一面快速出手为程知俞挡住了背后一刀。

却不妨,自己露出了一个空门,恰好被人利用,在程瑶没有反应过来、程知俞根本无法施救,眼看着那一刀就结结实实的挨到程瑶的背上的时候,却听见“叮”的一声,那刀在碰到程瑶之前,被打碎成了两半、带着那海贼的血。

这一批海贼用的武器十分的精良,精制的钢刀,却被人打成了两半,而那打碎成钢刀的暗器竟然是一个玉扳指,玉扳指穿透了敌人的胸口、又打碎了钢刀,救了程瑶一命……而那玉扳指在穿碎钢刀之后,又回到了那主人的手中。

玉扳指的主人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锦袍玉带,夕阳的余晖在他的身上渡上了一层浅浅的金色,这世上,当真有这般温润如玉的人。

就算是在修罗战场上、纵然是在出手间连取数人性命,可是他依旧天生带着贵公子的优雅,不急不慢的用锦帕擦拭着碧绿色玉扳指上的血迹,温润如玉。

“是太子!”程瑶听见自己哥哥的惊呼声。

景逸笑了笑,一面用着那温润的好嗓子说道:“程将军本宫来迟了。”

说话间语调不紧不慢,似乎并非是危急的关头,而是在春花秋月的院子中叙旧一番,那声音,如同春风拂面,而他出手却十分凌厉。

手中一把折扇,顷刻间便取了数十人的性命,这男人,就连杀人姿态也这般优雅好看。

等着援兵过来的时候,小岛上的海盗已经被三人诛杀了大半了,景逸身边的侍卫统领不由得抱怨说道:“太子您怎么不等属下就自己一个人先来了,若是让皇上知道您以身犯险又怪罪属下了。”

太子景逸,那闻名东陆的公子陵,不是跟自己见过的那些乐都的纨绔子弟一样,以优雅的姿态、可是杀敌的人数不比她与哥哥少呢。

景逸无奈的笑了笑,说道:“不就是区区几个海贼本宫还不放在眼中。”见着属下还要唠叨,景逸便笑着说道:“这个小姑娘便都能跟程将军来剿灭海盗,你是觉得本宫还不如一个小姑娘……”

程瑶见着景逸忠心的副官林海咽了咽,不由得抿嘴笑了笑,这人真有趣。

程瑶的笑声也吸引了景逸,景逸对程知俞说道:“这是程爱卿的妹妹,果真是巾帼英雄!”

当年不过是情窦初开的年纪,当年还是那般的懵懂,直到很多很多年后,被困在灰蒙蒙的皇宫中,程瑶还记得那一天傍晚的晚霞是那般的绚烂,如同火一样的颜色,白色的沙滩上浸染了鲜血,可是在那一刻,程瑶心中一种叫做爱情的东西,却莫名滋生。

可是程瑶哪里知道,景逸那样的人,天生的贵公子,连杀人都不喜欢沾染上鲜血。所以,他喜欢的姑娘,应该是如同江芷柔那样——也就是后来的敬妃。

一双柔夷,握的是画笔、拿的是书卷。能够在他烦闷的时候为他弹琴;在他疲惫的时候为他泡茶;二人在深秋的雨夜泠泠的时候,共话夜雨;在他处理国政时,为他红袖添香。

而并非是如同她一般,双手布满因为练武的时候的茧子,只知兵法而不知诗词歌赋,能够上阵杀敌,却不能为他弹一曲好听的曲子。

那时的太子与侧妃是何等的恩爱啊,在乐都已然是传为了一段佳话。

纵然二人已经成亲八年之久,纵然二人膝下的孩子已经三岁了,但是乐都的乐坊中还能流传出景逸为侧妃刻意填的曲子、诗词。二人成亲之后,当真是如同神仙眷侣。

彼时,小岛上的初见之后,一种叫做喜欢的东西感觉已经填充满了心防。从前未曾留意过的点点滴滴,一旦关于到那个人奶的一些事情,她便开始变得很在意起来。

如同所有爱慕他的少女一般,收藏着他写过的诗稿、收集点点滴滴关于他的消息,因他欢喜而欢喜、因他伤心而伤心。

原本以为,自己只能远远的看着那个在遥远的高台上的那个人,只能遥遥的羡慕着陪伴在他身边的女子。

神仙眷侣,他们二人那一段美好的不忍心触碰的传奇故事,程瑶从未想过会成为其中的一者。

若不是无意间知道的那个消息,若不是无意间撞破的那件事情,程瑶想,自己这辈子都不会奢求,能够陪伴在他的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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