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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如果能让你心里好过一些,你说什么我都受着。”她继续吃着餐盘里的虾,眼泪刷刷的流下来。

他把那盘凉拌黄瓜转到她跟前,“你最爱吃的,我做的,尝尝还是不是以前的味道。”

她眼泪流的更凶了,还是夹了一块放进嘴里,早已不知道是什么滋味,“如果我说,我和他也只是单纯的男女朋友,你信吗?”慕时丰,你会信吗?

他拿着筷子的手还是抖动了,他不可置信的看着陶然,这些年心底的结是不是可以彻底解了?

那个没有道德感介入他和陶然的感情,抢走她的男人,不配拥有她。至于她和林百川有没有夫妻之实他管不着,因为他们是合法夫妻,可是陆聿辰不行,他是强盗,不是个男人,他不配。

他暗暗舒了一口气,“你说的,我都信。”

她咬着已经快被自己咬下来的下唇,以前他们在一起时,不管什么时候她只要问他,我说的,你信吗,他都是这句,你说的,我都信。所以她基本没骗过他,除了和陆聿辰是假情侣那次,她骗了他。

他又给她夹了她爱吃的苦菊,“陶然,我只有一年的时间可以给你,一年足够你处理和林百川的离婚事宜,一年后若你还是没回到我身边,我不会再保证,你陶然还是我慕时丰唯一的女人。”

她终于抬起头,满脸泪痕,鼻子和眼睛都是通红的,说不出的邋遢,她一定觉得自己幻听了,他不是有很多女人吗?

慕时丰微微低着头,专心用餐,全完不在意陶然灼热的视线,咽下嘴里的食物,他才缓缓道,“陶然,我做过最过分的事,也就是那晚让韩姿在我边上躺了一夜。”

他也没有了食欲,放下筷子,与她对视,“你是个小气又自私的女人,我怕一旦我有了别的女人,若是哪天你想回来了,会难过。”

看到她错愕痛苦的眼神,他没有分毫动容,压低声线,“陶然,我知道你还爱我,见不得我跟别的女人在一起。你若是不想离婚也可以,那就使出你全部的本事,让我这辈子心甘情愿的为你守身如玉,若你没那个本事,就趁早滚到我身边来。”

她除了沉默还是沉默。

吃过饭后已经快九点,林百川的电话打过来,声音一如既往的温润低沉,“我这边结束了,马上回家,有什么想吃的没,给你带回去。”

“不用了,我在外面吃过了。”

“跟谁?还没回去?”

她看了眼慕时丰,“恩,刚吃过,马上就回。”直接挂了电话。

慕时丰没有多说什么,站起身,“走吧,送你回去。”

她本能拒绝,“我有车。”

他没理会她,转身就往外走,包间门口,他等她出来。那时候校园里,他们不能明目张胆的牵手一起走,他习惯让她走在前边,这样她才能始终在他视线里。

她轻抚楼梯扶手,下楼时有些心不在焉,脚下一滑,差点摔倒。他跟在她身后,忍不住责备,“就不能好好走路?”听他这样说,她身体一滞,而后才一步一步的往下走。

他清楚记得,以前有次她一蹦一跳的下楼梯,学校的楼梯都是大理石的,她脚下一滑,没踩稳,直接滑坐在台阶上,尾椎骨受伤,好多天都坐不下来,她可是一点都不长记性。

当初在开立漠杨会所时,他将这里所有的楼梯都改成木质。若不是考虑会所的装修风格,他真想将这里所有的地面和楼梯都铺上厚厚的羊毛地毯,这样就算摔倒也不会疼。

慕时丰送她到会所大门口,蒋云兆的司机已经将车开过来。车子渐行渐远,他在倒车镜里越来越模糊。

她下车后就看到站在公寓大门口不远处的林百川,他单手抄兜,左手手指夹着未燃尽的烟,夜幕下,他孤傲冷清的样子太过迷人。看到她走进,他走到垃圾桶边上,将烟头扔进去。

她几步跑过去,调整好自己的情绪,“外面冷,在大厅里等我就好了。”

他面色平和,嘴角甚至有丝微笑,伸手将她大衣的衣领拢了拢,“下次出去记得围条围巾。”

本以为他还会追问晚上的事,直到睡觉时他也是只字未提。他不提,她更没有了说的心思。侧躺在床上,她紧闭着眼睛,努力让自己入睡。

关上卧室的灯,林百川从背后抱住她,将她整个人圈在怀里,她的背部线条在那一刻有点僵硬。细细密密的吻在她脖颈间落下,她情绪不高,“我今晚有点累。”

他双手下意识的把她往怀里收了收,“睡吧。”

漆黑静谧的房间里,她咬着下嘴唇,眼泪落在了他的臂膀上。他不知道她在为谁伤心,又或是想到了谁。

首都机场。

林百川的车直接开进了停机坪。他们到的时候,丹尼尔的飞机已经安全着陆,陶然还在思忖林百川会给自己送什么礼物,还需这番兴师动众。

当几个黑保镖从机上往下走,远远的,一个黑影噌噌从楼梯窜下来,在陶然还没做好准备时,那个黑影就直接扑了过来,嘴里还发出委屈的呜咽声。

陶然还以为自己在做梦,当小色抬起前爪扑倒她时,她才又回到现实中来。还好她反应快,双手搂住小色的脖子,在它身体的缓冲下,她才不至于重重的摔倒在地。

即便这样,她的屁股还是生生的有些疼。可是激动之下,已难顾这些疼痛。抱着小色在地上打了几个滚,嘴里还尖叫着,这才将心底的欢腾雀跃彻底发泄出来。

除了几个保镖和林百川,在场的工作人员都是目瞪口呆。都说是人鬼情未了,眼前是人狗情未了。那个亲热劲,若不是亲眼所见,你都难以相信还有有如此情深的人畜之情。

陶然坐起身,搂着小色又摸又亲,像是失散多年的恋人再重逢。激动地心情这才平复下来,她指指林百川,“小色,打个招呼去。”

小色还很不好意思的走到林百川身边,伸出舌头,舔了舔他的手。吓得林百川一个趔趄,向后退了步,他看看自己的手,黏滋滋的。

好像不受欢迎,小色的眼神有点受伤,闷闷不乐的走到陶然跟前,还往陶然怀里蹭了蹭,像个孩子。

林百川开口问道,“它是公的还是母的?”

“跟你一个性别。”

周围的人低头闷笑。

难怪他从第一眼在曼哈顿看到时就不喜欢这个黑背,因为它的性别,他喜欢不起来,刚刚还抱着他老婆打滚的是吧?

陶然从地上起来,拍拍屁股上的泥土,“儿子,坐下来,妈妈有话问你。”

小色吐着个舌头,立马坐好。

“这几个月有没有想我?”

小色嘴里嗯嗯嗯的,还不住点头,样子乖萌可爱。

“那你怎么不打电话给我?”

小色本来雀跃的脸瞬间耷拉下来,头也垂下,还把脸给侧过去。

林百川走过来,拉住她胳膊,“你确定它听得懂你说什么?”

陶然一脸自豪,“那当然。它可是黑背家族里最高贵的血统出生,丹尼尔花了天价买下,又雇了两人专门训练,它有专门的营养师配餐。”她又指指一道前来的几个体型高大的男人,“他们几人负责小色的日常生活和保健。”

林百川对丹尼尔的奢侈爱好见怪不怪。陶然冲着小色道,“儿子,走咯,回家去。”

小色欢快的跟在她后面,不时还抬起前爪放在陶然背上,像个调皮的孩子。受不了这一幕的就是林百川,他心里一直在暗骂丹尼尔。

远在纽约的丹尼尔,打了好几个喷嚏,这时助手前来汇报,“小色已经见到克莉丝,飞机返程。”

“OK。”他在键盘上快速敲打几行字,指令发出之后,他抬起头,“吩咐杰森,最近好好看着克莉丝,不许她带着小色到处惹事。让他尽快接触上江迎东,这个人留不得,会坏了我们的大事。”

“明白。”

十二月的京城,迎来了今冬的第一场雪。

临近年关,有这样的一场大雪相伴,心情总是雀跃的。陶然窝在飘窗的窗台上,手里端着一杯热气腾腾的咖啡,看着这些远从天际而来的朋友,洋洋洒洒,真是浪漫至极。

她嘴里不自觉的开始哼着小曲,哼着哼着,就觉得好熟悉,可是想不起这是什么歌,貌似是很小时候唱的,小时候的事她自然要去找季扬。

拿起手机打他的电话,奶奶的,还是打不通,这离家出走还上瘾了。她又拨了梅莉的电话,“让季扬接电话。”

“小祖宗,有何吩咐?”季扬的右眼皮开始跳动,他直觉就不会是什么好事,好事还能有他的份?

“季扬,还记不记得小时候我们经常唱的那首歌,歌词我记不全,只是记得里面有什么,响叮当响叮当,铃儿响叮当,你还记得吗?”

“踏雪寻梅。”他爱唱歌,只要唱过的歌,他几乎都会有印象。

“对对,就是这首歌。你记不记得每到下雪的时候,我就缠着你带我去踏雪寻梅?按歌词里唱的,那是要骑毛驴的,可是没有驴,所以每次都是委屈了你来扮演,我记得很清楚,我还恶作剧的在你脖子上挂了一串狗铃铛,铃声可清脆了,响彻寂静的胡同。”

那些胡同,那些四合院,那些有着她儿时记忆的青石板。她喝了口咖啡,决定再故地重游一番。

“陶然,关于那些过去,我是一点印象都没有,说不定就是你瞎编乱造出来的,反正我不承认。”

“无所谓了,我记得就行。季扬,你那边有没有下雪?”

“没,听说京城下雪了。”季扬又跟她闲聊了起来。

“对呀,从昨晚就开始下。林百川去香港了,我一个人在家无聊,准备踏雪寻梅去。真遗憾,你跟林百川都看不到这场雪有多美。不过你比林百川幸运多了,你不用踏雪就已经有梅了,梅莉可是比梅花要好看多了。”

“……”

“我要出去了,再见。”

挂上电话后,她在心里舒了一口气,以着她和季扬多年的默契,他应该听明白了她想要表达的意思了吧,这段日子,没有要紧的事,她是不可能打电话过去的。

电话那边的季扬,看着被挂断的手机一直在出神,他和陶然小时候根本没有什么踏雪寻梅,这一点他还是可以肯定的。

他在脑海里反复过滤陶然的话,林百川去香港了,他在梅莉的老家,他和林百川都没看到雪,就是没法踏雪寻梅。可他有梅莉了就无需再去寻,而林百川什么都没有,既然没有是不是就该去寻梅?

梅,梅,梅!他的脑海里忽然有东西跳了出来。前几个月,香港落网的那个毒枭,代号可不就是梅。林百川去香港是为了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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