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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字契 下

我以为自己做了一个好长的梦,我看见了韩云,看见了她心爱的伏羲,看见了女娲,看见了一场旷古绝今的爱情,看见了字契那种明明只是被一个人遗忘,却丢失了整个世界的悲伤。

“缕缕!”

“啊!”我一愣,回过神儿,“我。”

“你怎么了?”金四喜狐疑的问,我眨了眨眼,“做了一个梦。”

“梦?”金四喜皱了皱眉,低头看了眼棺椁里的龟甲,“才过去了两分钟。”

两分钟?

我有些愣,实在不知道要如何解释,只讪讪的笑,“棺椁里的尸骨,是伏羲?”

金四喜点了点头,没说话,径自转身继续往墓穴深处走,一直来到山腰下闵佟春的墓穴下方。洞口还在,地上还有前一天打斗纠缠的痕迹。

金四喜攀着洞口边缘爬上去,爬在洞口朝我伸手。

我拽着金四喜的手,借力爬出洞口,因为是白天,昨天又下了雨,空气中还有很重的泥土的土腥味。

闵佟春的墓孤零零的立在不远处,目前摆放着两束白色的雏菊。

“金四喜。”我喊了金四喜一声,“如果你就是带我来看看闵佟春,我想没必要,我。”有些话明明在心中打了无数遍的腹稿,可真的说出来,却又无比的艰涩。

“缕缕!”金四喜打断我的话,“殷泣不见了。”

殷泣不见了?

脑袋有大概三秒钟的空白,等我回过神儿,确认般看着金四喜的时候,心里知道,事情可能远比我想象的要复杂多了。殷泣不见了!他为什么会不见?

“你们昨天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儿?”我皱眉,一把抓住金四喜的领子,胸膛里的心扑通扑通乱跳,一股郁气堵在胸口,上也上不去,下也下不来。

金四喜复杂的看了我一眼,好一会儿才把昨天晚上发生的事儿原原本本的说了出来。

我从韩云家离开后,殷泣给四个孩子做了催眠,消除了有关失踪后发生的一切事情。然后三人带着我从衣冠冢里取出的尸骨回到了衣冠冢,在半山腰,三人遭到了野猫群的袭击。

山里的野猫都是吃着死人肉活下来的,脑袋上的肉瘤都是日积月累的寄生虫,只是这些寄生虫并非黑猫脑中的慧,拥有人的智慧,三人本是打算把它们赶跑也就算了,没想到夜猫们追到衣冠冢入口前突然全部疯了似的互相撕咬,额头的肉瘤全部被同伴咬破后,几乎全部死在入口处。

韩云先跳下洞口,殷泣把金四喜留在洞外守着,自己随着韩云进了内室。

金四喜在他们进去后看过一次手表,时间正好是十点。大概等了有二十分钟,墓穴里没有一丁点的声音,金四喜有着急,朝着洞口喊了两声,无人回应。

金四喜突然意识到事情可能有变,推开入口的开合石门,弯身跳了进去。

“你进去的时候,殷泣不见了?”我打断他的话,因为急切,几乎是下意识的抓了下金四喜的手臂。

金四喜皱眉点了点头。

金四喜进入墓穴第一件事便是去确认棺椁,棺椁里躺着一块巨大的龟甲,下面压着伏羲的骨骸,角落里堆着一件旗袍,正是韩元来时穿在身上的。

“韩云化成了龟甲,但是殷泣不见了?”我诧异的问,总觉得哪儿不对。

“是!我几乎把整个墓穴都找遍了,没有找到殷泣。”金四喜皱眉道。

我愣愣的看着一头雾水的金四喜,问道,“你觉得,那个龟甲就是韩云?”

金四喜也愣了一下,我连忙摇了摇头,“那龟甲肯定不是韩云。”我笃定的道,一边绕着闵佟春的墓走了两圈,蹲在来在附近的草地上扒拉了几下,便也越发了笃定了心里的猜测。

金四喜是一叶障目了,之前听了韩云的故事,觉得事情再合理不过了,可是仔细想一想,在韩云的故事中,‘慧’是伏羲脑中对自己这套字的喜爱,或者说,当时伏羲创作了这套字,并最后爱上了它,但这里,‘它’只是一套字,在伏羲的臆想中存在了,这样也解释了,伏羲后来与女娲相爱的逻辑。

因为‘它’并非真实的存在,所以伏羲与女娲相爱。

而这套字,就存在与伏羲的脑海中。

伏羲死后,对于这套字的执念与喜爱,让他的大脑里产生了一种执念,而这种执念最后变成了‘慧’,用殷泣的说法,这种东西其实并不只是存在伏羲脑袋里,它只是留有尸体主人的一部分比较深刻的记忆的寄生在脑补的寄生虫。

伏羲的尸体被陪葬的黑猫吃掉,寄生虫‘慧’寄生在了猫的身体里,并对猫的大脑发出了一些信息,比如那套伏羲十分喜爱的文字。所以,衣冠冢的墙壁上到处都是神秘的文字。

这些都能让人理解,也合乎逻辑。

那么既然如此,韩云的存在,便是情理之外的。

“什么?”金四喜诧异的看着我,“你是说,韩云不是这龟甲?怎么会呢?这里明明有韩云的衣服,而且,她也说过,她是……”

“你觉得,为什么衣冠冢里的逃生墓道会一直通到闵佟春的墓穴?闵佟春又是从哪儿得知这些神秘文字的?”我皱眉说,“一开始我也信了守墓老伯说的话,可是仔细想想,便能发现里面漏洞百出。”

“什么意思?”

“闵佟春的墓里,也许根本就没有人。”我说道。

金四喜“啊”了一声,“不可能,老伯不是说了,有个日本人连夜把闵佟春的尸体埋了?他还看了小哲平一郎的照片确认是那个人。”

金四喜说得当然很有道理,但重点在于,闵佟春的墓。

我没说话,弯腰在闵佟春墓穴附近的草地里翻了翻,找出一种贴着地表生长,细细长长的叶子的植物,从里面掐掉一个细细的根茎,“你看看这个。”我把细细的根茎递给金四喜,金四喜一愣,“这是什么?”

“才更草。”我淡淡的说。

金四喜诧异的眨了眨眼,“这跟墓穴里有没有人有什么关系?”

我气得差点没拿手电筒去敲他的脑袋,“你没见过这种草?”

“曹缕缕,小爷我每天日理万机的忙成狗,哪有闲工夫研究杂草?”金四喜一边抓头,一边懊恼的说,“你就给我一句痛快话儿,殷泣没了,到底怎么办?”

第二个问题我没办法回答,便避重就轻,说起才更草。

“才更草是一种只生长在墓区,或是乱葬岗子里的草,书名叫死人草,这种草有一个特点,一般情况下,生长三年以上的成草,草梗里的这种根茎长到一定长度了会像底下扎更。你看这里,根茎才长出这么点儿,成草时间不超过三个月。”我淡淡道,“这种草的根茎扎根到地下后,如果有幸插到昆虫或是蚯蚓的身体里,就会释放出草籽,草籽在虫子腹中快速生长,吸取营养,第二年春天,草籽会在虫子里的身体里生长出来。”说到这儿,我从口袋里套出之前藏在身上防身的水果刀,拨开草皮在一个才更草的底部挖了几下,果然,不一会儿,一条歪歪扭扭的,像蚯蚓一样的根茎被挖出来,“你看。”我指着被草根寄生了的蚯蚓说,“这颗的宿主是条蚯蚓。”

“等等。”金四喜大概是脑袋转不过来,伸手拦住我,“你等下,我怎么听你的意思,这墓穴,是三个月之内才修葺的?”

总算开窍了。

我点了点头。

金四喜猛地一拍大腿,“该死的,那么说,这里根本不是闵佟春的墓?”

“恐怕是的。”我点了点头。“刚刚我来得时候知道了守墓王伯昨天死了,尸体的双手从担架上掉了下来,那双手,与常人有些不一样。”那天晚上去找王伯有些晚了,我又受了不小的惊吓,所以才没注意到王伯的手,方才不经意扫过一样王伯露出盖着尸体的白布外的手,食指和中指要比正常人长处很多,且骨骼畸形,布满老茧,可不正是老一辈擅长分金定穴的盗墓者才有的一双从小就练出来的“分金”手么?

“如果我猜的没错,王伯就是真正的闵佟春,而且最近三个月之内,他肯定进过衣冠冢,虽然里面那个盗洞未必是他挖的,但他肯定知道了一些什么,后为了怕人寻他,便假死,造了一个自己的墓穴出来,且整好盖在墓穴盗洞附近。”

“可是什么人会知道是他潜入了衣冠冢?并且会追杀他?以至于他要假死?”金四喜问道。

我扭过身往山下走,这时太阳已经正当午时,高高挂在半空,灼热的日头照得人头昏眼花。

金四喜从后面追上来,满头的大汗,“缕缕,你倒是说啊!殷泣丢了,你不会真不管了吧!”

怎么可能不管呢?

我诧异的回头,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阳光晒的,整个人有种昏眩的感觉,靠着路边的树干才没有直挺挺的倒下去。我抬头看着金四喜,不知为何,心里总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金四喜皱着眉,似乎也预感到了什么,神情凝重的说,“缕缕,是不是你知道了什么?”

我按了下胸口,不知为何,刚才胸口突然一阵窒闷,好像被一只无形的大手死死的掐住了,足足有三秒钟,我是感觉不到自己的心跳的。

“追杀闵佟春的人,是小哲平一郎。”正因为此,闵佟春才刻意把我们的视线引向小哲平一郎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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